當前位置:文範網 >

實用文 >實用文精選 >

學籍管理制度【新版多篇】

學籍管理制度【新版多篇】

學籍管理制度【新版多篇】

學籍管理的制度 篇一

一、實行學籍管理分級責任制

國小學籍實行分級負責管理,既教育局依據省市文件規定相關政策,教育科通過中心校間接管理全市農村國小學籍;各鎮鄉中心校安排專職人員(國小教研員)負 責所轄國小學籍的驗章、管理。

學校由教導處負責學籍的管理工作。

二、嚴格學籍管理權限和手續

省、市教育部門有關學籍管理的政策性文件,是我市中國小學籍管理工作的重要依據,各級各校一定要嚴格執行。

(一)入學

依據省市文件,學校接收新生入學時應首先認定該生是否屬於學校服務範圍,堅持“兩個統一”的原則:既學生户籍所在地與法定監護人户籍所在地相統一、學生户籍所在地與實際常住地統一,實行“按時免試、就近入學”。

凡年滿6週歲(截至當年8月31日)的兒童,按就近入學的原則,憑實際常住地户口薄、房產證明到就近國小報名登記入學。教育局和各國小相關工作人員要嚴格審查學生身份,對不符合入學條件的學生一律不得接受,一經查出違反規定入學者,一律清退。

凡年滿6週歲的流動兒童,其法定監護人在流入地居住並取得公安部門頒發的暫住證,同時取得就業證明或工商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的,可由其法定監護人持原居住地户口薄及以上證件到教育局指定的學校登記借讀。

國小一般不接受不足齡的兒童入學

學生入學後,由教育局按上級規定統一為一年級新生建立學籍(借讀生建臨時借讀學籍),按照省市有關規定,鄉鎮學生學籍號由中心校統一編排。

(二)轉學

1、轉學條件

學生有下列理由之一者,准予轉學:户口及家庭住址遷移者;其他特殊情況確需轉學者。學生轉學必須提供轉入學校所在地户口本和房產證明(房產證或購房有效票據)。

2、轉學手續辦理程序

a、由鄉鎮國小轉往城區國小,由學生監護人持遷入地户口本、房產證明,向轉出學校提出申請,經轉出學校初步認定合格後,持轉出校開具的證明信、學籍表到轉出校所在地中心校開具正式轉學證明,然後持相關證件到教育科審批。

b、鄉鎮之間相互轉學,由學生監護人持遷入地户口本、房產證明,向轉出學校提出申請,經轉出學校初步認定合格後,持轉出校開具的證明信、學籍表到轉出校所在地中心校開具正式轉學證明,然後持相關證件到轉入校所在地中心校審批。

c、外地轉入我市的需持轉入學校所在地户口本、住房證明到教育科審批。

d、由我市轉往外地的,需持轉學證明等相關證件到教育科審批。

對符合轉學條件並按規定經中心校或教育科審批的學生,接收學校核實無誤後應在三日內安排學生入學。

對不符合轉學條件的學生,原學校和所在地中心校不得開具轉學證明。未按規定審批,各中國小不得私自接收學生轉學。

轉學在每學期初開學兩週內辦理,除工作調動或住址遷移等原因外,學期中途一般不予辦理。

學生轉學一律不得變更年級。

無特殊情況,畢業年級學生不得轉學。

學生受處分期間一般不予辦理轉學手續。

(三)借讀

學校原則上不收借讀生。

為落實上級文件精神,照顧外來務工人員子女入學,對符合在我市借讀條件的學生,一律安排在教育局或中心校指定的學校借讀。

1、借讀條件

借讀學生可由其法定監護人持公安部門頒發的暫住證、就業證明或工商營業執照到學校辦理入學手續。學校要對借讀學生登記造冊,建立借讀學生學籍,同時報教育科備查。

2、手續辦理

借讀學生可由其法定監護人持暫住證、就業證明或工商營業執照、原學校開具的借讀證明信到教育科審核蓋章;鄉鎮之間國小借讀的到鄉鎮中心校審核蓋章。學生借讀應在學期初辦理,並一律不得變更年級。

3、借讀學籍的管理

借讀生可把學籍表帶到借讀學校,以便填寫學生成績、評定、獎懲情況。但原學校要保留學生借讀證明,保留好借讀學生學籍。借讀生要回原學校進行畢業、升學考試。

(四)休學和復學

學生確實因傷病不能堅持上學,由學生本人或其監護人持縣級以上醫院診斷證明、住院收據、住院病歷複印件向學校提出書面休學申請,經學校調查後由學校寫出詳細的調查報告,開具休學證明一式兩份,鄉鎮國小到中心校審批。

休學時間以一年為起點,不得提前復學,也不得中途到其他學校上學。因病休學期滿後,學生須持縣級以上醫院康復證明到學校辦理復學手續。對符合復學條件的學生,學校應批准其復學,並編入相應的年級就讀,學生休學期滿仍不能復學者,須續辦休學手續,連續休學不得超過兩年。學生休學要嚴格掌握,一般不得超過同年級學生總數的3%。

三、努力實現學籍管理科學化、制度化、規範化

為確保學籍管理工作的準確性、客觀性、公正性、權威性,特強調以下幾點:

1、全市統一編排中國小生學籍號

嚴格按《河北省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學籍號碼編制使用細則》的有關規定編排學籍號,中國小生學籍號由14位數字組成:

第一、二位為唐山代碼“02”;第三、四位為縣(區)代碼,遷安為“26”;

第五、六位為入學年份代碼,取入學年份的後兩位數字;

第七、八、九位為學校代碼;

第十位是學校類別代碼,國小為“0”;

第十一、十二、十三、十四位為學生代碼,從0001開始編排。

各校一定要連續編排,不得留空號。

2、統一時間、統一方式註冊學生學籍

每年9月份完成中國小學籍驗章和新生學籍的建檔工作。為及時掌握學生的變動情況,實行中國小生學籍變動情況月報制度,國小以鎮鄉中心校為單位。

3、加強領導,嚴肅認真的抓好學籍管理工作

各級各校要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必須由專人負責本校學籍管理工作,把握好客觀政策,對學生學籍變動情況做到底數清、統計準。對弄虛作假、失職瀆職、管理混亂的單位,市局將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學籍管理制度 篇二

學分制的出現既是一項新的教學管理管理制度,又是高等教育發展到現在階段的產物,更是順應時代人才需求的產物。在當今的高等教育環境下,如何促進學分制在獨立學院學院進一步改革,使之充分挖掘教師與學生的潛能,具有重要意義。高等院校之所以採用學分制教學管理模式,是因為學分制適應了新的經濟體制、經濟形勢及科技、社會發展對人才的多規格方面的要求。但是,在學分制實施過程中,由於教學管理特別是學籍管理的滯後性,使得學分制的實施並不能達到預期的效果。那麼如何進行高等學校教學管理的改革,使得學分制的實施真正有效並在實際運作當中得到充分的體現,這就必然引起我們的進一步思考和深人研究。

1學分制背景下現階段獨立學院學籍管理工作存在的問題

1.1學籍管理保障機制尚不完善

學分制的改革是整個教學管理系統參與的改革,實施學分制學籍管理的關鍵是教學管理人員。近年來,由於連年擴招,很多獨立學院的教學管理人員沒有得到相應的增加,大部分教學管理人員疲於應付常規庶務工作,無法花較多的精力去更好的進行學籍管理,這就導致有些有些獨立學院學籍管理人員配備相對較少,工作量大。

1.2傳統管理模式陳舊

由於實施學分制,教學管理的複雜程度大大提高。學分制下的重修、緩修、再修、超前選修、輔修、第二專業學士學位與雙學士學位等教學管理制度的實施,給教學管理工作帶來不同程度的複雜性,從而使教學管理過程中不可避免地出現某些混亂的狀況,同時增加了教學管理人員的工作量。而教學管理人員的素質和能力沒有及時提高,教學管理的經驗又不足,而無法適應教學改革及發展的需要。

1.3對學籍管理缺乏認識

在重視程度上,獨立學院領導層面對學籍管理的重視度是不足的,對學籍管理的對待態度不夠科學,將學籍管理工作歸類為簡單的庶務工作,缺乏對學籍管理的詳細研究,只是將其作為一項簡單的管理工作,更有甚者,將傳統的手工管理模式沿用至現在。有的獨立學院對學籍管理的重視程度不夠,當面對教學質量評估時才抓一下,隨着質量檢查的結束,管理力度又會恢復從前,管理效果大打折扣,很少考慮長久的發展與改革。對學籍管理崗位的界定也是比較模糊,只是崗位頻繁變動,甚至成為引進人才的家屬安置地。

1.4學生自我管理缺位

由於學分制管理區別於傳統意義上的年級和班級的概念,使得在學校管理層面應重新審視其管理對象,由傳統的班級羣體管理逐步變為對學生的個體管理。然而當下獨立學院普遍忽視學生的主體地位,在日常工作中往往重管理輕服務,將學生作為接受教育和管理的對象,而對學生自我管理的引導不夠。從學生個人層面來看,獨立學院在對其培養過程中,培養目標並不清晰,很長時間不能給學生一個明確的學習目的和未來就業發展的方向,特別是在進入高校後,高等教育相對高中緊張、教師家長高度管制的學習方式不同,靈活、鬆散、開放的學習方式使得原本自律能力欠佳,學習動力不足的獨立學院學生一直處於被動學習狀態,恰恰因為對自我管理能力的缺乏,導致學生在今後很長一段時間內的學習積極性和主動性不夠,當部分學生在面對退學或者肄業時,才對一些相關規定有了解。

2學分制改革後高職院校學籍管理創新思路

2.1開始預警

首先,對於入學的新生應做好充分的宣傳普及工作,使學生擁有自我管理概念。著名的教育家葉聖陶先生認為“教是為了不教”,學校管理者應樹立服務意識,把學生作為學生管理工作的主體,並應重視學生的自主能動性以及自我管理意識。其次,學校應及時建立健全對於入學新生的預警制度,以此激發學生自我管理意識。對於入學新生,開展學籍處理規章制度講座組織新生參加學習,以此使新生了解明確畢業所要求達到的條件;再者,還應充分應用案例教學法,請“警醒者”來現身説法,用現實的實例告訴學生學籍管理制度,並提醒學生應時刻約束自己的行為;最後,通過印製警示備忘錄,將應屆畢業生中因學業原因退學降級休學的學生以及導致這些後果的主要成因收錄於其中,並對入學新生進行通報。

2.2過程預警

首先,遵循自我管理規律結合學生自身情況,從學生成長層面出發,使其學會自我預警,引導學生在各個階段可以自覺制訂相應的自我計劃,對將來有明確的籌劃,對自身的發展方向有清晰的認識,對自身的成長有清楚的定位。同時,培育學生定期記錄自我學習、生存環境的習慣,使學生清楚地認識自我,在一個階段的學習生存狀態,為學生進一步對自身的監督、反省提供參考,通過上述方法讓學生在相對較短時間內彌補自身的不足。其次,在高校管理層面,樹立全過程預警準則,監督學生是否充分發揮自我作用。學期初,由教務部彙總不及格課程並報送相關二級學院,相關二級學院根據實際情況對學生本人及其家長進行預警通報,讓學生本人在瞭解其目前學習狀態的同時也使得其家長能及時瞭解學生學習成績的異動情況,並相互配合及時瞭解學生思想狀況,加強教育,讓學生與家庭形成有機合力,避免學生學業出現異常。

2.3結果預警

首先,應營造積極的校園文化氛圍,學生的自身成長目的與學校的人才教育目的相契合。獨立學院學生的自主管理對學校的教學管理來説可謂是重中之重,全體教職工應當給予充分的重視,全體教職工應樹立全人教育的意識,而不是停頓在喊口號上,要真正的行動起來,通過營造積極健康的校園文化來為獨立學院學生實習自我管理提供一個重要保障。在加強自我管理能力時,必須以校園文化的渲染為依託,在創建以良好教風和學風為根本的校園主題文化時,把培育學生自我管理能力納入到校園文化的一部分。二級學院可以建立學習實踐協會,引導學生自覺加入到自我管理的行列。以演講、辯論、講座、比賽等方式,在藉助校園廣播、校園電台、校園電視等傳統媒體的基礎上,通過微博、公眾號等新媒體途徑倡導學生自我管理,營造學生自我認識、自我管理的良好氛圍。最後通過評優秀樹典型,充分發揮模範帶頭作用,在學生羣體中形成良好的自我管理風氣,通過構建學生與學校之間的共同理想與信念,進一步完善對校園文化的營造,形成一定的。凝聚力,最終通過這一合力來促進學生的自我管理。

3學分制背景下獨立學院學籍管理制度的改革

3.1建立一支高素質的學籍管理隊伍

面對學分制的實施,學籍管理隊伍在其建設和運行方面都有了新的要求。首先,作為學籍管理任務的主體執行者,學籍管理隊伍擔負着重要的責任,因而要擺正其主體位置和發揚其主體作用是至關重要的。除了尊重、關心、鼓勵他們以外,還應當通過集中培訓等方式,開發和應用其潛能。其次,通過思想觀念的轉變,促進學籍管理新理念的形成。思想觀念形成的進程實質上是主體意識形成的進程。因此,應當讓樹立以教學為中心,學籍管理為育人效勞的責任和意識。另外,組織展開學籍管理研究活動。學籍管理是一種操作性很強的技術性任務,同時也是一種應用研究性的任務。通過實際的研究去提高技術操作水平,因此作為學籍管理人員應當結合實際,發明性的展開實驗和研究。

3.2實行學籍的二級管理

實行學分制之後,信息的交流與反饋就

顯得十分重要,特別是在彈性學制的實施,將會給學籍管理帶來某種程度的衝擊。教務部門等一級學籍管理部門已經之後,再次需要充分發揮各二級學院在學籍管理中的主體作用,充分調動各二級學院的主動性,一方面能夠結合本學院培養目標從學生的實際出發,並結合自己的特長、興趣及市場需求,擬訂學習方向和計劃,促使學生主動地去學習,有利於寬口徑人才的培養;另一方面由於選修課程設置的增多以及不同的學生根據個人的不同情況進行選課的數量增加,使得傳統的教學管理模式不再與之相適應,從而在一定程度上帶來教學管理工作上的混亂。因此只有在一級學籍管理與二級學籍管理相互配合的保障下,理順各種關係,完善學生學籍的管理,才能使學分制下的各項工作落實到較為理想的狀態。

3.3建立信息化的學籍管理支持系統

該系統的設計概念是利用一套登錄、統計分析、資源共享和學生信息數據軟件在計算機上,與學校的二級學院、檔案室相互銜接室。為師生多方位提供計算機管理服務。這樣的概念實際上有其可行性、校園網的建立、信息技術的管理為實現這一目標提供了堅實的支撐體系。

3.4加強宣傳教育學校管理內容豐富,涉及範圍廣泛,尤其是學分制實施後,發展了一些新的法規和實施細則,使教育管理行政部門要積極推動,使所有的學生了解學分制度的含義、內容、特點和學校有關規定。一是組織了分管校長、二級學院院長、教務部領導和學籍管理的祕書,學習和討論學校管理規章制度,使之形成了關於原則問題的共識;二是組織學校教師的學習和討論,只有透徹地學習理解、思考,才會把學籍管理正確地落實到學生身上;三是在學校開展廣泛的宣傳、學籍知識管理活動,力求做到全體師生都有所瞭解,且取得各部門支持。

學籍管理的制度 篇三

一、建立學籍檔案

(一)學籍檔案建立。所有學籍,實名管理。國中一年級對新生學籍數據(含相片)進行全面更新。打印學籍表由家長簽名確認。從區外轉入的學生必須進行信息採集,家長或學生填寫《順德教育系統在校生數據採集表》,學校根據《採集表》內容輸入學籍管理系統。

(二)學籍信息更改、更新程序。在校期間,學生學籍信息有變更時,家長提供有效證明向學校提出申請,學籍信息更改時,學籍管理員在電子學籍管理系統中進行修改。學生學籍信息更改須由校長授權,學校學籍管理員操作完成。

二、學籍異動管理

(一)嚴格執行就近入學。對適齡少年實行免試就近入學,不得以學生户籍和居住地變動、學習成績及思想品德等為由脅迫或者誘導學生轉學、退學。

(二)嚴格控制班額。在招生計劃範圍內校長有權接納符合轉學條件的學生;如超出招生上限(區教育局統一設置),學籍管理系統將自動拒絕辦理轉學申請,轉由街道教育局統籌安排。

(三)規範辦理時限。

七年級八年級轉學應在學期結束前兩週至新學期開始後兩週內辦理,學期中段及學生在休學和受處分期間不予轉學。九年級申請轉學必須在上學期完成,下學期不接受轉學申請。

(四)轉學辦理程序。轉學必須有正當理由,在班額未滿的前提下,對户籍遷入我校招生轄區及在我校招生轄區內符合政策性照顧藉讀生條件的學生,優先辦理轉學。不接收不符合轉學條件的學生。

1、區內轉學。

(1)家長到學生現讀學校提出轉學申請。

(2)現就讀學校通過電子學籍管理系統向轉入學校發出申請。

(3)轉入學校通過電子學籍管理系統審核通過。

2、區外轉入。

(1)家長憑相關證明材料按就近入學原則向學校教務處提出轉學申請。

(2)學校對具有順德户籍及符合政策性照顧藉讀條件的,在招生計劃範圍內應無條件接收。招生計劃已滿,由街道教育局統籌安排。

(3)家長來學校教務處領取填寫《順德義務教育階段學生轉學申請表》,教務處審核蓋章並通過電子學籍管理系統完成審核程序。(4)家長憑《申請表》回原學校及原學校所屬縣級教育行政部門審批蓋章,辦理轉出學籍手續。

(5)如有需要到街道教育局完成程序性蓋章。

3、向區外轉學。

(1)家長到教務處領取填寫《順德義務教育階段學生轉學申請表》,由學校審核蓋章。

(2)家長攜帶表格向區外接收學校及教育行政部門提出書面申請,依照當地要求辦理相關手續。

(3)最後憑當地接收學校、教育行政部門簽章的《申請表》回我校辦理學籍轉出手續,我校通過電子學籍管理系統完成審核程序。

(五)休學辦理程序。學生在學期間,因重大疾病或特殊情況,必須離校一段時期的,由家長憑縣(區)一級以上醫院診斷證明或其他相關材料,向學校提出書面申請,學校審核同意後,備案相關材料,在電子學籍管理系統更改學生信息。

同時,學校發給學生休學證明。學生休學以一年為限;到期不能復學的,應申請延期,辦理續休手續。學生休學期間保留學籍,不保留助學金及其它待遇。

(六)復學及退學辦理程序。學生休學期滿,應於新學年開學前向學校申請復學,復學時學校依據其實際學力程度,並徵求本人及其家長意見後,編入適當年級就學(不能低於休學時的年級)。

休學期滿,不按時到校復學。

(七)自動放棄學籍情況。不明去向或已轉學離校一週的學生,學校在學籍管理系統予以註銷。

三、畢業證書驗發

區實行學籍管理實名制驗發國中畢業證書工作。學校審核九年級學生畢業資格,將畢業學生名冊上報區教育局,經審核後,驗發廣東省義務教育證書。

區教育局審核時,將嚴格按照區電子學籍管理系統實名核實畢業學生名冊。未按正常程序建立電子學籍檔案的畢業生將不予畢業審批。

學籍管理制度 篇四

為保證義務教育的實施,讓青少年依法接受九年義務教育,制定學籍管理制度。

1、嚴格學籍管理,每學年在新生入學三週內各中心校必須到聯校辦理學籍手續,不得拒收適齡兒童,否則拒收一生罰班主任50元,罰校長20元。

2、所有在校生由聯校統一編號,建立檔案,任何班級和學校不得隱瞞學生,如有隱瞞,每生罰班主任20元,罰校長10元,考試時該生按零分計入本班成績。

3、不經聯校批准不得留級,對強行留級的教師,按隱瞞學生對待。

4、堅決杜絕輟學現象,對因學習成績、家庭困難等情況輟學者,要依法做好學生及家長的工作並給予照,勸其必須復學,若出現一例輟學學生,教師和中心校長向聯校寫出書面彙報,並按有關規定處理;因體罰學生造成輟學的當事人負全部責任,

5學生的轉出轉入,要嚴格掌握,跟蹤調查,在一週內報聯校辦完手續,否則按隱瞞學生對待。

6、每學期期中、期末考試前兩週不允許變動學生檔案。

學籍管理的制度 篇五

一、總則:

為了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全面推進素質教育,保障教育法的實施,規範學校的學籍管理,特制定本校學籍管理制度。

二、新生入學:

(一)我校實行秋季招生,國小教育階段為六年。

(二)一年級新生的入學年齡為六週歲。本着就近原則,凡是轄區內適齡兒童,一律免試入學。

(三)報名時需帶户口本、房證、免疫證。

(四)新生報名後,學校將新生登記表上報教育主管部門審批後發入學通知。

(五)我校招收新生的時間以教育局統一要求為準。

(六)新生入學後,學校要編制學生名冊,填寫《學生登記表》。《學生登記表》在學生轉學時,隨學生轉出,學校留存複印件;學生轉入時隨學生轉入;學生畢業時,學校留存。

(七)學生從入學到畢業使用同一姓名,按省教育局規定不得更改。

(八)國小生入學後,由學校編制全省統一規定的學籍號。學籍號前8位為區代號;第9-11位為學校代號;第12-15位為年號(入學年級);第16、17位為班級編號,第18、19位為學生編號。從2015年9月起,一年級新生入學,學籍一律使用學生18位身份證號。沒有身份證號的,由學校統一按本區編號要求編排。

三、轉學:

1、轉入:

(九)

⑴、先考試,測驗合格後,我校開出"同意接收"證明,併到我區文教體局教育科蓋章。(地址:建國西路與西安路交叉處:原燕子樓國小。電話:85610932-20)

⑵、將此證明交原就讀學校,同時從原就讀學校開出"轉學證明"(上有其校印,更要到其上級教育主管部門蓋章,也就是要兩章齊全),並從原校取回"學生登記表"。

⑶、持原學校開出的"轉學證明"與"學生登記表"到我區文教體局註冊登記。

⑷、將(3)中的兩表交到我校存檔。

2、轉出:

(十)

⑴、持接收學校接收證明(有該校校印與上級主管部門印章)到我校辦理轉出手續。

⑵、我校開出轉出證明,並交還學生登記表(留複印件)。

四、休學復學:

(十一)學生因傷、病和本人不可抗拒的原因連續缺課累計超過1個半月仍不能上學的,由監護人提出書面休學申請並提交有關證明材料,學校審核後統一報教育主管部門備案。休學期限一般為一年,不得提前或推遲復學。休學期滿,學生監護人持休學證明到學校辦理復學手續。復學時根據學生本人要求回原級就讀也可到下一級就讀。不能按時復學寫出書面申請,經上級教育部門審查後續辦休學手續。

五、成績考核:

(十二)學校每學期進行期中和期末二次檢測,用等級記分制記分。等級為:優秀、良好、及格、不及格。

(十三)國小生操行按《江蘇省中國小關於實施〈國小德育綱要〉的實施意見》評定。

(十四)學生體育成績按照國家頒發的體育合格標準評定,未達標準的為不合格。學校按規定建立學生健康卡。

(十五)學校根據學生的檢測、考查情況填寫《學生素質發展報告書》(學生成績報告單),向監護人報告。

(十六)國小生畢業考試由上級主管部門命題,或學校自行命題、上級主管部門審查。

(十七)學校實行不留級制度。

六、跳級、畢業、升學:

(十八)學習成績優秀的學生,由監護人提出書面申請,經學校、區教育局測試後可以跳級。

(十九)國小畢業班學生,一律升入國中繼續學習。

(二十)民辦學校國小畢業生可以在户籍所在地升入公辦國中,也可以到户籍所在地或非户籍所在地的民辦學校國中就讀。

七、獎勵和處分:

(二十一)對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或某一方面有突出表現的學生應予以獎勵。凡受到校級以上獎勵的,應記入學生登記表。

(二十二)對於違反學生守則和日常行為規範的學校應進行耐心教育、正面引導,一般不給處分。特別難教育者也應給予處分。處分分為:警告、嚴重警告、記過、留校察看。記過以上須記入學生登記表。

八、管理權限:

(二十三)學校有一名領導分管學籍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學生檔案並妥善保存。

(二十四)學期中間不辦理轉學手續,一律按上級主管部門要求在學期初的前兩週至後兩週辦理。

學籍管理制度 篇六

一、學籍檔案是學生取得學籍的憑證,是學生在校期間德、智、體、美、勞等情況的真實記錄。因此,新生入學,首先按照上級有關規定建立學籍檔案。有關表冊填寫要認真、完整,不得缺項。學籍檔案照片加蓋鄉級主管部門印章方能生效。

二、學籍檔案按學年度統一編號後立卷歸檔。做到排列合理有序,裝訂整齊規範。

三、每學期結束,班主任要如實把學生在校的思想表現,學習和獎懲情況及時填入學籍檔案。

四、學生入學、休學、借讀、轉學時,要及時按規定辦理好有關手續,做好登記和有關材料的歸檔工作。

五、學生升學、轉出,需要提取檔案時,由學校統一辦理,學生個人和家長不得私自提取。

六、學生入學,需在學籍冊上辦理入學手續;學生轉學,需持有關介紹信交由班主任老師,由學校學籍管理員辦理轉學手續;學生休學,需持有關證明,由班主任交給學籍管理員辦理休學手續;學生借讀,需持有關介紹信辦理入班手續,班主任負責給借讀生通過學籍管理員辦理學籍登記。

學籍管理制度 篇七

一、明確學籍管理責任

1、幼兒園的學籍管理由園長主管、業務園長為幼兒園學籍管理員具體負責。

2、各班級每一學期要負責好幼兒基本信息的登記,每一學期要做好幼兒花名冊記載等。

3、幼兒園學籍管理員、檔案管理員要認真做好幼兒學籍資料的收集與歸檔工作,要求文字資料與電子資料同時歸檔,資料收集要做到及時、準確,無遺漏、無差錯。

二、做好招生工作

1、加大宣傳力度,幼兒園負責在網站和各相關公告和張貼“招生簡章”,積極動員適齡兒童接受教育,切實做好每學年的新生招生工作。

2、幼兒園每學年嚴格按照區教育局的招生要求招收新生。

3、幼兒園每學年採取計劃招生,按照有關文件精神嚴格控制班額數(或根據教育局的相關規定)。

4、幼兒入園前須進行體格檢查,由方鬆街道出具健康證明,方可入園。

5、新生入園須按相關要求填寫好幼兒情況登記表(幼兒姓名、性別、家庭住址、父母姓名、工作單位、聯繫電話等)。

三、做好畢業學生統計工作

1、做好畢業班學生的登記和上報工作。

2、根據區教考中心分配的國小,做好發放告家長書。並將資料交檔案室。

3、對畢業的幼兒發放離園證等。

四、落實學籍管理

1、關於幼兒轉學:

1)幼兒因家庭居住地的變化或其它特殊原因須轉學者,必須由家長提出申請,經托幼辦同意,方可辦理轉學手續。

2)為嚴格學籍管理制度,維持正常的教學秩序,提高教學質量,各班要在每學期末認真填寫幼兒變動情況登記表,並上報園長室。

2、關於幼兒休學:

1)因患病等特殊原因,無法堅持正常來園的幼兒,須由家長向班主任提出申請,並出具有關證明,經幼兒園審批同意後,方能辦理休學手續。

2)連續休息超過一個月,重新入園時,須到方鬆街道重新體檢,並出具相關健康證明,方可入園。

3)對因患病等特殊原因,無法堅持正常來園的幼兒,超過三個月,取消其在園學籍,重新入園時須重新報名。

學籍管理制度 篇八

1、本校服務區內受完規定年限國小教育的學生憑入學通知書辦理註冊手續後,即取得學籍,學校負責建立學籍檔案資料。

2、對非本服務區學生因特殊情況要求在本校借讀的,憑轉學證明和檔案同意插班並註冊後即取得學籍。

3、教務處建立學生學籍檔案,由班主任填寫。成績品德評語交教務處保存。學生受到的各種獎勵或處分要及時歸檔。

4、對取得學籍的學生統一編定學號。每生的統編學號編定後不作變更,直至該學段結束。各類表冊均應以統編學號為序。

5、學生有關情況填入各類表格後,傳送到教育局。

6、學生因其它適當理由確需轉學的,學校按有關程序辦理轉入、轉出手續。

7、學生因病無法繼續學習的,由縣級人民醫院出具證明,向學校提出休學申請,報經上級教育行政部門批准休學,復學時依據其實際學力程度編入相應班級別學習。

8、學生必須遵守學校的作息制度,按時到校上課。因病因事不能上課者,應請假或補假,未經批准而不上課者為曠課;在上課後才進教室為遲到;下課前擅自離開課室為早退。

9、每節課由負責考勤的班幹部點名登記,考勤情況每週由班長交教務處。學期結束時,把學生出勤情況記入學生手冊、學籍表。

10、請假須有家長或醫生證明。請假三天以內由班主任審批;請假一週以內由班主任提出意見教務處審批;請假一週以上由班主任、教務處提出意見,校長審批。因急事或病來不及請假者,應在回校後兩天內持證明辦理補假手續。

11、學科成績考核期未考成績採用百分制記入學籍表。

12、思想品德好、學習好、身體好,符合三好學生條件的評為三好學生,每學期評定一次,發給獎狀,以資鼓勵。

13、對違紀又屢教不改的學生,視其情節輕重,態度好壞,分別給予警告、嚴重警告、記過、記大過等處分。

14、學生在德、智、體等方面達到規定要求,修完規定課程且成績合格者,准予畢業;不合格者給予結業;對雖未修完全部課程,但修業年限已滿九年者,予以肄業。

學籍管理制度 篇九

1、根據《義務教育法》規定,學區適齡兒童持户口本報名,必須入學。

2、根據學生的學前教育情況、身體情況、家庭狀況等均衡分班,並注意保持班集體的穩定。所教年級的班主任全員參與分班,採用抽籤定班的辦法,保持分班的公平性。班及順序抽籤而定。班級學生花名冊一式兩份,一份班主任自流,一份上交教務處。

3班主任的運用一般採用跟班制,大循環的辦法。

4、轉入的學生先到教務處辦理轉入手續,然後拿轉入通知單到教導處編班,學生拿編班通知單入班,班主任根據入班通知單接收學生,及時填寫出點名冊、出席板,並把編班通知單上交教務處,教務處作完整的轉入登記。各個班級每天要及時填寫出席板,班級人數一定要與出席板相符。

5、轉出的學生先到教務處辦理轉出手續,沒有轉入學校證明的不能辦理轉出手續。轉出手續辦好後,教務處通知教導處記錄,教導處通知班主任允許學生轉出,發給學生學籍。班主任沒接到教導處的通知,不能讓學生帶走學籍。轉出手續不健全或沒有轉出手續而“轉走”的,按流失生處理。

學籍管理制度 篇十

根據上海市中國小學籍管理彙編有關精神,現制定本校學籍管理規定如下:

一. 入學註冊

1. 學校最遲在新學年開學前十五天向新生髮出入學通知,新生按規定時間憑通知單辦理入學手續。

2. 因故不能按期註冊者,應辦理請假手續。

3. 開學後,學校發放新生學籍登記表。

二. 請假制度

學生因事或因病不能來校,應當天主動聯繫教師予以請假,事後補交請假條或病假條,請假條必須由家長簽名。不符合以上請假手續者,作無故曠課處理。

三. 轉學

1. 由學生家長向原校提出申請,學校核準後發給“轉學聯繫單”。

中學生轉學,須由學生家長與户籍所在區招辦聯繫,經核准並安排落實後辦理轉出、轉入手續,學生聯繫轉學未落實之前,學校不得出具轉學證明。

2. 外省市轉入本市,須持户籍證明和轉學證明及成績手冊、學籍卡、健康卡等,向區招辦申請入學,經核准後安排入學。接受學校對其進行文化考核,按其實際文化程度編入相應年紀。

3. 本校學生轉出時,必須得到轉進學校開出的證明,保證學籍落實,此後本校再開出轉學聯繫單。

四. 退學

1.以下條件者須家長書面申請,申請中須寫清確保以後不在返校,經學校審核同意,報區招辦批准,方可退學。由學校發給肄業證書。

(1) 長期患病,休學兩年以上,仍不能正常學習者。

(2) 出國定居者。

2. 一學期內連續曠課超出八週或累計曠課十週以上,經學校與家長多次聯繫幫助教育無效者,經學校報請區招辦批准,可按自動退學處理。由學校發給學歷證明,證明上要註明“自動退學”字樣。

五. 休學、復學

1. 學生因病無法學習者,須由家長持區級以上醫院證明向學校提出書面休學申請,經學校批准,報區備案,發給休學證明。

2. 學生連續病假三個月,應辦理休學手續。

3. 因出國要求休學者,須由家長提出書面休學申請,可保留學籍一年,一年後未復學者註銷學籍。

4. 學生因病休學申請復學者,須有區級以上醫院證明,經校核準後方可復學。

六. 留級

1. 學年總評成績不及格學科達五門者,不得補考,即予留級。

2. 學年總評成績不及格學科達四門以下者,經補考後,語、數、外三門中有兩門不及格者;或語、數、外三門中有一門不及格,其他學科有兩門不及格者;不及格學科達四門者。

3. 高中學生選修課成績未達到規定學分或活動課一學年無故缺席三分之一以上者。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wenfanwang.com/shiyongwen/shiyongjingxuan/dp7nmq.html
專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