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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氣安全規章制度精品多篇

電氣安全規章制度精品多篇

電氣安全規章制度精品多篇

電氣安全管理制度 篇一

一、防爆設備入井制度

各種防爆電氣設備入井時外部必須張貼有本礦防爆設備檢查組發給的合格證,方可入井,否則不準入井,井口管理人員嚴格檢查把關,否則按違章從嚴處理。

二、防爆設備安裝要求

1、防爆設備安裝地點要通風良好、環境乾燥,避開頂板淋水。

2、防爆設備安裝安全距離要符合《煤礦安全規程》的相關規定。

3、開關應豎直安放,傾角不得超過16度。

4、所安防爆設備必須完好,不得有失爆現象。

5、防爆設備要台台上架。

三、防爆設備驗收制度

1、對本礦機修廠檢修的防爆電氣設備,應由防爆檢查員對防爆性能進行檢查試驗,登記入帳,對達到防爆性能標準的。防爆電氣設備發給防爆合格證,方可使用。

2、對外委檢修後的防爆設備由防爆檢查員按標準檢查,登記入帳,達到要求的發給防爆合格證,否則退回原檢修單位重新修理。

3、對新領防爆電氣設備的防爆性能,要進行檢查,登記入賬,合格者簽發入井合格證,否則退庫處理。

4、對使用的防爆設備的防爆性能,防爆檢查員每週不少於一次全面巡迴檢查,對檢查發現的問題應及時填寫通知單,限期整改。

5、對防爆電氣設備的報廢處理,應有防爆檢查人員鑑定,確認經修復達不到隔爆要求的單獨存放,由設備管理人員做好報廢審批工作。

四、防爆設備使用管理

1、機電科依據《煤礦安全規程》規定成立防爆專業檢查組。防爆專業檢查組的職責是對全礦防爆電氣設備的性能進行檢查和監督。檢查依據標準是《煤礦安全規程》、《機電設備完好標準》、《爆炸性氣體環境用防爆電氣設備通用要求》。

2、任何防爆電氣設備(含修理後)入井前必須經機電科專職防爆檢查員檢查防爆性能,確認合格後,簽發'防爆合格證'後方可下井使用。

3、嚴禁任何單位私自購置、使用防爆電器設備。

4、凡上級部門和機電科檢查出失爆,責任單位必須當場整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整改時間,複驗時發現仍未整改,加倍處罰。

5、機電科所聘請的各單位兼職防爆檢查員負責本單位防爆電氣設備的防爆性能的日常檢查。

6、各生產單位現場修理的防爆設備必須經本單位兼職防爆員檢驗合格後方可使用。

7、各單位負責人必須對兼職防爆檢查員的工作全力支持,不得以任何藉口阻撓其工作。

8、各單位兼職防爆檢查員如有更換,應立即彙報機電科防爆組,否則罰責任單位200元。

9、安培中心每年至少對專兼職防爆檢查員培訓一次。

10、本規定執行情況,每季度機電科進行一次綜合考核,每年評比一次,對防爆設備管理、維護好的單位,由機電科出具證明,請礦領導審批後,給予適當獎勵。

11、機電科防爆專業檢查組應認真檢查,秉公辦事,嚴禁徇私舞弊。否則,經調查事實確鑿,將嚴肅處理,並給予檢舉人適當獎勵。

安全用電管理制度 篇二

1、電器設備的安裝、修理,應由電工人員按照電氣安全操作規程進行。非電工人員不準擅自安裝、修理電氣設備。

2、電動機不能超負荷運行,電壓不能過低,要經常維護保養,防止匝間和相間短路、碰殼和電刷火花。轉動部位要經常加油,保護清潔潤滑。連續起動次數不能超過3—5次。

3、變壓器應安裝在單獨的房間內,房間必須符合防火要求。變壓器底部要有貯油槽和排油溝。槽內應墊卵石。室內要保持乾淨,不準存有無關物品。

4、電線不能超負荷使用。在有易燃易爆可燃液體、氣體和大量可燃粉塵的場所、暗裝電線應穿管保護。如用鋼管時,管口應有和橡皮圈襯墊。陳舊老化的電線應及時更換,不準將電線纏繞在鐵釘上或用鐵絲牽拉。

5、配電房要保持清潔,配電盤的設置要與可燃物保持一定的距離。配電盤上佈線要整齊,接頭要牢固。

6、電閘刀盒要保持完好,不誰用銅、鐵絲代替保險絲。

7、電加熱器具,如電爐、電燙鬥、烘乾燈泡等,在使用時要有人看管,用完後要立即切斷電源。

8、照明燈具距可燃物要保持一定的距離,不準用紙做電燈罩。

9、避雷設備、防靜電裝置的接地導線每年要進行一至兩次的檢查測試,電阻不準大於10歐姆。

電氣安全管理制度 篇三

為充分保證師生生命財產安全,並儘可能節約電力資源,特對學校安全用電作出如下安排:

一、各班教室及功能室均指定專人開關燈和其它電器,電腦、電視、投影、視頻展示台等貴重電器必須由使用教師開關,學生不準隨便開關;空調等大功率電器在用電高峯期儘量不開,如必須使用時由教師開關。

二、電工必須每月兩次定期對學校電路、設施設備等進行專項常規檢查,並做好檢查記錄,發現安全隱患要及時排除。

三、教師在教學過程中使用錄音機、電腦等常用電器時如出現短路、發出異味等故障時必須立即切斷電源並報告電工進行維修,堅決禁止自己動手隨意處理。

四、每天放學前必須由專人負責關閉教室及功能室的所有用電設備,教師下班前必須關閉所有辦公用電設備;星期天電工要關閉教學區總電源;放假前電工要關閉學校所有電源,只為值班區供電;

五、要對消防滅火器等消防設施,應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指示等照明設施,配電箱、接線盒等電源設施定期檢修,確保發生緊急意外情況時能夠及時處理。

以上各條望各相關責任人認真落實,嚴格執行,對不負責任的人員一經發現要嚴肅處理,引發責任事故的`要嚴厲追究責任。

電氣安全管理制度 篇四

第一條所有電路安裝、電器操作、運行維護的人員,都必須經過專業培訓,體檢合格,考試合格後,持有電工證、入網證才能上崗。

第二條電工要按規定穿戴勞保用品,工作應認真負責,具有專業的安全生產,專業技術知識。

第二條建立健全電氣方面的技術檔案資料,如高壓分佈圖,低壓分佈圖,全廠架空線和電纜設置圖,接地網絡,避雷裝置圖,以及電器設備的技術狀況登記等資料。

第三條一切電器設備必須接地可靠,使用手提移動電動器(如電鑽、電槍等),要戴絕緣手套或配備電器保護裝置手提移動電動器具,保護裝置由設備處每季檢查一次,並做好檢查記錄。

第四條變電所、各控制室等應符合用電安全規定,非工作人員不準隨便進入。

第五條操作電器裝置應熟悉其性能和使用方法,不得任意開動電源裝置,嚴禁在電源裝置上放置物件。

第六條自己經常接觸和使用的配電箱、配電板、按鈕開關、插座以及導線等,必須保持完好、安全,不得有破損或將帶電部分裸露出來。

第七條操作電氣裝置應熟悉其性能和使用方法,不得隨意開動電源裝置,嚴禁在電源裝置上放置物件。

第八條電氣操作人員要保證電器設備的整潔、完好,防止受朝,禁止用腳踢開關或用濕手板開關,更不能用金屬物觸及帶電的電器。

第九條打掃衞生、擦拭設備時,嚴禁用水沖洗或用濕布擦拭電氣設施,以防發生短路和觸電事故。

第十條電器在使用過程中,發生打火、異味、高熱、怪聲等異常情況時,必須立即停止操作,關閉電源,並及時找電工檢查、修理,確認能安全運行時,才能繼續使用。

第十一條接觸電源必須有可靠的'絕緣措施,並按規定嚴格進行檢查,防止觸電事故的發生。有高電壓的場所、電線裸露的地方,應設立醒目的危險警示標誌,並採取有效的隔離措施,防止電擊事故發生。室外的電氣設施,必須定期清理周圍的雜草樹林,防止引發事故。

第十二條電氣發生事故,應立即切斷電源,採取有效措施,及時報告設備動力科、安全環保科等相關科室,以便進行事故調查,分析和處理。

第十三條一般禁止使用臨時線。必須使用時,應經相關安全和技術部門批准。臨時線路應按有關安全規定安裝好,不得隨便亂拉亂拽,還應在規定時間內拆除。

第十四條工作時兩人工作,互為監護人,不得一人單獨工作。學會緊急就護法,特別觸電急救,人工呼吸,擠壓心臟心肺復甦法。

第十五條高壓倒閘操作要填寫倒閘操作票,低壓停送電需中控通知後填寫書面記錄,通知人,時間,停送電部位。

第十六條任何人發現有違反本規定的情況,應立即制止,經糾正後才能恢復作業。各類作業人員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和強令冒險作業。

電氣安全管理制度 篇五

1範圍

本標準規定了公司電氣作業的安全要求、電氣作業的管理和安全檢查內容等。

本標準適用於公司各部門的電氣作業,控股子公司和外來施工單位應參照執行。

2術語及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於本標準。

2.1

電氣作業electric operation

指電氣安裝、調試、維修保養、操作和運行管理等作業。

2.2

電氣作業人員electrical workers

指直接從事電氣作業的電工,以及從事實際操作的電氣工程技術人員或電氣管理人員。

2.3

有限空間confined spaces

指僅有1~2個人孔,即進出口受到限制的密閉、狹窄、通風不良的分隔間,或深度大於1.2m封閉或敞口的只允許單人進出的通風不良空間。

2.4

手提燈handlamp

一種帶有一個手柄和一根軟纜或軟線的可移式燈具。

2.5

ⅱ類工具classⅱtool

指這樣一類工具:它防電擊保護不僅依靠基本絕緣,而且依靠提供的附加的安全措施,例如雙重絕緣或加強絕緣,沒有保護接地也不依賴安裝條件。

2.6

ⅲ類工具class ⅲ tool

指這樣一類工具:它的防電擊保護依靠安全特低電壓供電,工具內不產生高於安全特低電壓的電壓。

3電氣作業的安全要求

3.1對電氣作業人員的規定

3.1.1電氣作業人員應年滿18週歲,身體健康,無癲癇病、精神病、心臟病、色盲等妨礙電氣作業的疾病及生理缺陷。

3.1.2電氣作業人員應具有國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3.1.3電氣作業人員應經安全技術培訓考核合格,取得有關主管部門頒發的操作證並按規定期限參加複審。連續中斷電氣作業六個月以上者,應重新進行培訓、考核、取證。

3.1.4在變/配電站內從事電氣作業的人員應進行上崗前的體檢,以後按規定定期檢查。發現患有禁忌症及生理缺陷者應予以調離。

3.2電氣作業的一般安全要求

3.2.1從事電氣作業人員應根據作業要求正確穿戴勞動防護用品。

3.2.2在有監護要求的場所進行作業時,電氣作業人員應不少於兩人,應指定專人進行監護。

3.2.3嚴禁在雨雪天氣進行露天帶電的電氣作業。

3.2.4嚴禁手上潮濕時進行送電和拉閘作業。

3.2.5電氣作業人員嚴禁在作業過程中佩戴金屬飾品。

3.2.6工作前應檢查確認工具、測量儀器和絕緣用具是否靈敏可靠。

3.2.7電氣設備檢修和線路施工,應嚴格按送電規定的程序進行。

3.2.8電氣設備未經驗電,一律視為有電,不應用手觸及。

3.2.9工作臨時中斷後或每班工作前,應重新檢查安全措施,驗明無電後方可繼續工作。

3.2.10不應帶負荷進行拉閘操作。凡校驗及修理電氣設備時應切斷電源,取下熔斷器並斷開閘刀,掛上“有人工作,禁止合閘”的警告牌,停電警告牌應嚴格執行“誰掛誰取”的原則。

3.2.11不應帶電作業。遇有特殊情況不能停電時,在有經驗的電工監護下,劃出危險區域,採取嚴格的安全隔離措施後方可操作。

3.2.12用電產品因停電而停止動作或故障等情況導致開關跳閘後,應仔細檢查有關線路和設備,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後方可合上開關,不應強行送電。

3.2.13調換熔斷器,一般應切斷電源,若需要帶電操作時,須切斷負載,戴好絕緣手套。進行熔斷器調換作業的,應先切斷用電負載,作業人員戴好絕緣手套後方可進行調換作業,必要時使用絕緣夾鉗,站在絕緣墊上。熔斷器的容量應與設備和線路容量相適應,不應使用超容量的熔斷器和其他導體代替熔斷絲(熔斷器)。

3.2.14電氣設備正常情況下不帶電的金屬外殼應可靠接地(接零),接地(接零)線的接設應符合相關標準。在同一低壓電網中不允許將部分的設備金屬外殼採用保護接地,而另一部分電氣設備採用保護接零。

3.2.15電氣作業工作結束時,應整理材料,清點工具,清理場地,文明生產。

3.2.16凡地面破土、挖掘、打樁等涉及地下電纜管線時應向動力主管部門申請,並經技術論證,批准後方可施工。

3.2.17切斷電源應先斷開負荷開關,然後斷開隔離開關;合上電源時,先合隔離開關,再合負荷開關。

3.2.18任何電線接頭以及電氣線路拆除後均不應將線頭外露,應及時用包布絕緣。

3.2.19電氣設備附近禁止堆放雜物和易燃易爆物品,周圍保證暢通,檢修方便;電氣箱內應保持清潔,不應存放雜物。

3.3各電壓值安全使用要求

3.3.1 220v/380v配電和使用要求

220v/380v供電箱、櫃應固定安裝,不應卧放或到處拖拉。

供電箱、櫃、用電設備、照明燈具不帶電的金屬部分應與供電系統的零線有可靠的連接;供電線路應採用橡套軟線,電纜芯線數應根據負荷及其控制電氣的相數和線數確定:三相四線時,應選用五芯電纜;三相三線時,應選用四芯電纜;當三相用電設備中配置有單相用電器具時,應選用五芯電纜;單相二線時,應選用三芯電纜。

電纜中應包含全部工作芯線和用作保護零線或保護線的芯線。需要三相四線制配電的電纜線路應採用五芯電纜。五芯電纜應包含淡藍、綠/黃二種顏色絕緣芯線。淡藍色芯線應用作零線,綠/黃雙色芯線應用作接地線,嚴禁混用。電纜(線)中的綠/黃雙色線在任何情況下只能用作保護接地線。

嚴禁使用220v移動燈具和手提燈。

嚴禁使用裸燈頭及不封閉的碘鎢燈作照明。

220v手持電動工具應具有塑料絕緣外殼,使用220v隔離電源供電或採用額定漏電動作電流應不大於15ma,動作時間採用不大於0.1s的漏電保護器保護。手持電動工具中的塑料外殼ⅱ類工具(手持電動工具的分類見gb3883.1-20xx)和一般場所手持式電動工具中的ⅲ類工具可不連接接地線。使用金屬外殼ⅱ類手持式電動工具時,其金屬外殼應可靠接地(零),其開關箱和控制箱應設置在作業場所外面。

220v/380v分配電箱及電纜應有明顯的標誌。

非安全電壓的電源線使用時,應進行架空並應有警示標誌。

對於客户提供的超過380v電壓的設備,應遵照設備使用説明書進行使用。

3.3.2 110v配電和使用要求

110v電源應由220v/380v供電系統經隔離變壓器獲得或由獨立的發電機供電。110v供電系統應裝設接地故障的監察報警設備或採取其他措施,以便及時發現和排除單相接地的故障。

110v隔離變壓器的電源應由專用開關供電。110v隔離變壓器的次級應裝設總開關,110v的配線應裝有分路開關和分支開關。各級短路保護應相互配合,防止越級保護動作。

110v照明佈線可採用塑料絕緣線或橡套軟線懸空架設,並加強管理。

禁止使用110v移動燈具和手提燈。

110v照明燈具可採用防雨膠木安全燈頭,每一分路裝接燈頭數一般應不大於25只,每一分路的最大負荷應不大於30a。

110v手持電動工具等用電應嚴禁從照明線路上接出,應用橡套軟線從分支開關後面引出。

雙層底、軸隧及潮濕危險場所禁止使用110v照明線路。

3.3.3 36v配電和使用要求

36v供電設備應配備專用接線箱並採取防止人體接觸帶電體的保護措施。

36v電壓除採用單獨電源供電外,如用220v/380v變壓供電則應經隔離變壓器供給。電源總開關、各分路及分支開關箱應有短路保護裝置,並能防止保護裝置越級跳閘。

36v手持電動工具等用電禁止從照明線路上接出,應用橡套軟線從分支開關箱後面引出。

嚴禁利用電焊機焊接回路線接裝照明燈。

3.4生產區域配電使用要求

3.4.1向船台、船塢、港池、碼頭、平台供電應採用三相五線制,供電線路的終端應重複接地。重複接地可利用構造物基礎鋼筋或焊接地網。對於目前採用三相三線制或三相四線制的企業,應逐步向三相五線制過渡。

3.4.2供電箱、櫃應完好整潔,門蓋齊全無變形,户外供電箱、櫃應有防雨、防汛、防腐蝕措施,箱櫃內電氣元件應固定牢靠,線路連接應無鬆動、無發熱、無燒損,進出電線、電纜應排列整齊,電纜端頭固定良好。

3.4.3配電開關數量應能滿足生產需要,一路配電開關只能連接一路配電出線,開關操作位置前應標明所控制設備名稱、供電電壓、供電容量等電氣參數。漏電保護開關每月和接電前應試跳一下,確保動作可靠。

3.4.4配電開關應具有“雙重隔離,一個明顯斷開點”的要求。“雙重隔離,一個明顯斷開點”的組合形式有:

a)熔斷器式刀開關;

b)刀開關加熔斷器;

c)自動開關加熔斷器;

d)刀開關加自動開關。

注:自動開關和熔斷器應能起短路保護作用,其動作值應和供電容量相匹配。

3.4.5在易燃易爆場所安裝所有電氣線路以及相應設備設施應符合gb 3836.1中的有關規定,如存在不防爆的線路應在作業前拆除。

3.4.6户內、户外線路,特別是潮濕、高温、有易燃易爆和有腐蝕性物品的車間、倉庫等場所的電氣裝置應符合gb/t 9089.2-20xx、aq 3009-20xx、cb 3438-1992中的有關要求。

3.5變電站安全要求

3.5.1變電站應嚴格遵照當地供電部門的要求。

3.5.2變電站應做好防雨雪、防汛、防火、防小動物的四防工作,門、窗、排風扇洞口等處應裝設金屬網。

3.5.3變電站應有醒目的安全標誌,其安全消防通道應保持暢通無阻,嚴格出入制度。

3.5.4變電站應備有合格的絕緣棒、絕緣毯、絕緣靴、絕緣手套等用具並應按規定定期檢測,在實物上貼有檢驗合格的標誌。變電站還應備有消防器材、急救箱、手提應急照明燈等用具,應按規定定期檢查。

3.6動力照明箱櫃安全使用要求

3.6.1配電裝置不帶電的金屬部分應與接地裝置具有可靠的連接。

3.6.2熔斷器的'熔體額定電流或自動開關過電流脱扣器的整定電流,應儘量接近但小於被保護線路的負荷計算電流,同時應保證在出現正常的短時間過負荷時,保護裝置不致動作而誤使被保護線路斷開。

3.6.3箱櫃應有防雨的措施。箱櫃內的電氣元器件應固定牢靠,線路連接可靠,無鬆動、發熱和燒損痕跡。有可能觸及的外露帶電體應採取屏護隔離措施。

3.6.4開關元器件應標明所控制的設備名稱、電氣參數以及熔體電流值,並與所控制的設備相對應。

3.6.5要害部位的動力、照明箱櫃等設施,應具備應急照明的功能。

3.6.6作業結束後應先停止設備(如電焊機等)運轉,再切斷電源。

3.7移動電氣設備和工具

3.7.1電焊機

應嚴格按照電焊機使用説明書使用。

電焊機應有良好的絕緣和可靠的保護接地或保護接零裝置。對於固定工位的電焊機,其裸露的帶電部分應有安全防護罩。電焊機的冷態絕緣電阻不低於以下規定值:輸入迴路(包括與之相連的控制迴路)對焊接回路(包括與保護性導體相連的所有控制迴路或輔助迴路)對所有迴路之間為2.5mω。

電焊機的一次電源線應採用雙層絕緣的多芯橡皮線或橡皮電纜,應裝設單獨的開關和短路保護。電源線長度不宜超過5m,中間不應有接頭。

焊接電纜線的外接應完整,絕緣良好。焊接電纜線需要接長時,應使用接頭連接器牢固連接,接頭不應超過兩個,連接處的絕緣應良好。嚴禁用焊鉗作為連接部件使用。電焊機的接地線應用焊接電纜進行接地連接。

電焊鉗應符合安全要求,鉗口、手柄應完整無損,絕緣應良好。焊鉗經濕熱處理後的絕緣電阻應不低於1mω。

電焊機應進行可靠的工作接地。

3.7.2手持式電動工具

手持式電動工具的管理、使用、檢查和維修應按gb 3787的規定執行。

在潮濕場所或金屬構架等導電性能良好的場所,以及在造、修的船舶上,應使用ⅱ類或ⅲ類手持式電動工具。在鍋爐、金屬容器、管道等狹窄場所內,應使用ⅲ類手持式電動工具。

3.7.3手提燈

在特別潮濕的土、磚、混凝土地面以及金屬地面等場所使用的移動式照明燈具電壓應符合gb/t 3805中有關規定,其安裝高度距地面不大於2.4m時,額定電壓不應超過36v。

船舶艙室內使用的手提燈,其額定電壓不應超過36v。

手提燈為防止意外損壞。燈泡要用防護格柵、半透明罩或類似裝置保護。該裝置應與手提燈燈體牢固固定,燈泡的金屬部分不應外露。

行燈的變壓器不應放在金屬容器內、易燃易爆場所或特別潮濕的地方。其引線、插頭、開關、熔斷器、外殼等應完好無損,並應定期檢查。

3.7.4其他

對於其他移動電氣設備,應滿足gb 3883的規定。

3.8接地(零)系統

3.8.1保護接地(零)

電力裝置的下列金屬部分,除另有規定者外,應接地或接零:

a)電機、變壓器、電器、攜帶式及移動式用電器具等的底座和外殼;

b)電力設備傳動裝置;

c)互感器的二次繞組;

d)配電屏與控制屏的框架;

e)房內外配電裝置的金屬架構和鋼筋混凝土架構以及靠近帶電部分的金屬圍欄和門;

f)交、直流電力電纜接線盒、終端盒的外殼和電纜的外皮,穿線的鋼管等;

g)裝有避雷線的電力線路杆塔;

h)安裝在配電線路杆塔上的開關設備、電容器等電力設備;

i)控制電纜的鎧皮。

低壓電力設備接地裝置的接地電阻,應不超過4ω。使用同一接地裝置的並列運行的發電機、變壓器等電力設備,當其總容量不超過100千伏安時,接地電阻不宜大於10ω。

為防止觸電危險,在低壓電力網中,嚴禁利用大地作零線。

中性點直接接地的低壓電力中,採用接零保護時,零線宜在電源處接地,但移動式電源設備除外。架空線路的幹線和分支線的終端以及沿線每1km處,零線應重複接地。

電纜和架空線在引入車間或大型建築物處,零線應重複接地(但距接地點不超過50m者除外),若屋內配電屏、控制屏有接地裝置時,也可將零線直接連到接地裝置上。

低壓線路零線每一重複接地裝置的接地電阻不應大於10ω。在電力設備接地裝置的接地電阻允許達到10ω的電力網中,每一重複接地裝置的接地電阻不應超過30ω,但重複接地不應少於三處。零線的重複接地,應充分利用自然接地體。

直流電力網中零線重複接地應採用人工接地體,並不得與地下金屬管道等有金屬連接,如無絕緣隔離裝置,相互間的距離不宜小於1m。

3.8.2防雷裝置

各種避雷裝置在每年雨季前應檢測一次,對不符合要求或損壞的避雷裝置及時修復。

投入使用後的防雷裝置實行定期檢測制度。防雷裝置應當由有資質的單位每年檢測一次,對爆炸危險環境場所的防雷裝置應當每半年檢測一次。

防雷裝置所屬責任部門應當指定專人負責,做好防雷裝置的日常維護工作。發現防雷裝置存在隱患時,應當及時採取措施進行處理。

4電氣作業安全制度

4.1工作票制度

4.1.1工作票簽發人應由熟悉情況的生產負責人或電氣技術人員擔任。工作票簽發人應對工作人員的安全負責,在工作票上認真填寫檢修項目、計劃工作時間等有關內容,並在工作票中註明應切斷電源範圍、應裝設接地線及其他所有應採取的安全措施。

4.1.2工作許可人(值班員)應按工作票停電,並落實有關安全措施。工作許可人應向工作負責人交代並一起檢查停電範圍和安全措施,指明帶電部分,説明有關安全問題、移交工作現場,在雙方簽名後方可作業。作業時,工作負責人應始終留在現場,隨時提醒工作人員注意安全。

4.1.3在檢修中,工作人員應明確任務範圍、帶電部位,認真落實安全措施,服從工作負責人的指揮。

4.1.4工作完畢後,工作負責人應清點人數,帶領撤出現場,將工作票交給工作許可人,並交待檢修過程和檢修結果,經雙方簽名確認檢修結束。

4.1.5在下列情況作業,應嚴格執行工作票制度:

a)在高壓設備上作業需要全部停電或部分停電的;

b)在高壓室內的二次接線和照明等迴路上作業,需將高壓設備停電或採取安全措施的;

c)帶電作業;

d)在控制盤和低壓配電盤、配電箱、電源幹線上作業;

e)在高壓設備無需停電的二次迴路上作業等。

4.2臨時線路架設申請制度

4.2.1臨時線路的裝設,應先辦申請手續,經同意後由專業電工安裝,不應私自安裝或先裝後審批。

4.2.2臨時線路安裝應確定使用期限,一般不應超過15d,如確因生產需要延長使用期,應辦理續用手續。使用期限結束,臨時線路必須及時拆除。臨時線要架空,過軌道等應使用護套。

4.2.3臨時線接裝的開關、電動機、設備等金屬外殼應妥善接地及接零保護。保證使用期間線路完整無損,絕緣良好;懸空架設或沿牆敷設,嚴禁使用金屬線綁紮。

安全用電管理制度 篇六

1、入室注意條款

(1)學生及工作人員進入實驗機房嚴禁攜帶食品和飲料。

(2)實驗機房內嚴禁吸煙,火種要當場熄滅。

(3)如發現有飲料留在實驗室則立刻帶出實驗室。

(4)開實驗室電源開關時要先確定全部電閘關了,如沒有則要先全部關電閘。先從開總開關開電閘開始,然後在逐個開其他小開關,整個過程要非常注意個人安全問題。

2、細節注意問題

(1)外來人員需要得到實驗中心管理人員同意後,方可進入實驗機房。

(2)教室及工作人員必須按照規定的程序進行設備的操作流程。

(3)嚴禁在實驗室吸煙、進食和隨地吐痰:亂扔紙屑等:嚴禁大聲喧譁、打鬧和隨意走動。

(4)進入實驗室應愛護公物,不得亂寫亂劃,不得動用其他無關設備。

(5)實驗管理人員要定期對設備進行維護管理,並檢查實驗室可能存在的各種火災隱患,發現隱患要及時報告主管部門。

(6)保持實驗室的清潔衞生,要定時清理實驗室。

3、離開注意條款

(1)要求學生在離開前應主動清掃、整理桌面衞生,保持抽屜乾淨,不得將無用資料甚至垃圾丟放抽屜。

(2)管理人員確定下課後關閉電腦、投影及主控台其他電器,愛護學校的設備電器。

(3)實驗室管理人員在下班前檢查所以房間的安全情況,當天不再使用的房間要關電閘,先關小開關,然後再關總開關電閘,關窗,關門。

(4)負責清理各實驗室的衞生。

工廠電氣消防安全知識 篇七

一、電氣火災的主要原因

電氣火災是指由電氣原因引發燃燒而造成的災害。短路、過載、漏電等電氣事故都有可能導致火災。設備自身缺陷、施工安裝不當、電氣接觸不良、雷擊靜電引起的高温、電弧和電火花是導致電氣火災的直接原因。周圍存放易燃易爆物是電氣火災的環境條件。

電氣火災產生的直接原因:

(1)設備或線路發生短路故障 電氣設備由於絕緣損壞、電路年久失修、疏忽大意、操作失誤及設備安裝不合格等將造成短路故障,其短路電流可達正常電流的幾十倍甚至上百倍,產生的熱量(正比於電流的平方)是温度上升超過自身和周圍可燃物的燃點引起燃燒,從而導致火災。

(2)過載引起電氣設備過熱 選用線路或設備不合理,線路的負載電流量

超過了導線額定的安全載流量,電氣設備長期超載(超過額定負載能力),引起線路或設備過熱而導致火災。

(4)接觸不良引起過熱 如接頭連接不牢或不緊密、動觸點壓力過小等使接觸電阻過大,在接觸部位發生過熱而引起火災。

(5)通風散熱不良 大功率設備缺少通風散熱設施或通風散熱設施損壞造成過熱而引發火災。

(6)電器使用不當 如電爐、電熨斗、電烙鐵等未按要求使用,或用後忘記斷開電源,引起過熱而導致火災。

(7)電火花和電弧 有些電氣設備正常運行時就能產生電火花、電弧,如大容量開關、接觸器觸點的分、合操作,都會產生電弧和電火花。電火花温度可達數千度,遇可燃物便可點燃,遇可燃氣體便會發生爆炸。

二、易燃易爆環境

日常生活和生產的各個場所中,廣泛存在着易燃易爆物質,如石油液化氣、煤氣、天然氣、汽油、柴油、酒精、棉、麻、化纖織物、木材、塑料等等,另外一些設備本身可能會產生易燃易爆物質,如設備的絕緣油在電弧作用下分解和氣化,噴出大量油霧和可燃氣體;酸性電池排出氫氣並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等。一旦這些易燃易爆環境遇到電氣設備和線路故障導致的火源,便會立刻着火燃燒。

三、電氣火災的防護措施

電氣火災的防護措施主要致力於消除隱患、提高用電安全,具體措施如下:

1、正確選用保護裝置,防止電氣火災發生

(1)對正常運行條件下可能產生電熱效應的設備採用隔熱、散熱、強迫冷卻等結構,並注重耐熱、防火材料的使用。

(2)按規定要求設置包括短路、過載、漏電保護設備的自動斷電保護。對電氣設備和線路正確設置接地、接零保護,為防雷電安裝避雷器及接地裝置。

(3)根據使用環境和條件正確設計選擇電氣設備。惡劣的自然環境和有導電塵埃的地方應選擇有抗絕緣老化功能的產品,或增加相應的措施;對易燃易爆場所則必須使用防爆電氣產品。

2、正確安裝電氣設備,防止電氣火災發生

(1)合理選擇安裝位置

對於爆炸危險場所,應該考慮把電氣設備安裝在爆炸危險場所以外或爆炸危險性較小的部位。

開關、插座、熔斷器、電熱器具、電焊設備和電動機等應根據需要,儘量避開易燃物或易燃建築構件。起重機滑觸線下方,不應堆放易燃品。露天變、配電裝置,不應設置在易於沉積可燃性粉塵或纖維的地方等。

(2)保持必要的防火距離

對於在正常工作時能夠產生電弧或電火花的電氣設備,應使用滅弧材料將其全部隔圍起來,或將其與可能被引燃的物料,用耐弧材料隔開或與可能引起火災的物料之間保持足夠的距離,以便安全滅弧。

安裝和使用有局部熱聚焦或熱集中的電氣設備時,在局部熱聚焦或熱集中的方向與易燃物料,必須保持足夠的距離,以防引燃。

電氣設備周圍的防護屏障材料,必須能承受電氣設備產生的高温(包括故障情況下)。應根據具體情況選擇不可燃、阻燃材料或在可燃性材料表面噴塗防火塗料。

3、保持電氣設備的正常運行,防止電氣火災發生

(1)正確使用電氣設備,是保證電氣設備正常運行的前提。因此應按設備使用説明書的規定操作電氣設備。嚴格執行操作規程。

(2)保持電氣設備的電壓、電流、温升等不超過允許值。保持各導電部分連接可靠,接地良好。

(3)保持電氣設備的絕緣良好,保持電氣設備的清潔,保持良好通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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