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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建工作制度【精品多篇】

黨建工作制度【精品多篇】

黨建工作制度【精品多篇】

基層黨建工作制度 篇一

為進一步規範黨員幹部學習程序,提升黨員幹部理論學習質量,全面提高黨員幹部理論素養和業務水平,提升領導幹部創新能力,充分發揮黨員幹部在實際工作中的先鋒模範作用,結合我局實際,特制定本學習制度。

一、學習內容

1、學習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

2、學習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學習重要會議精神、重要文件、重要文獻及上級重大決策部署;

3、學習國際國內重大時事政治,正確認識國際國內形勢,及時掌握黨和國家的大政方針;

4、學習工作方面的重要政策法規、業務知識。

二、學習方式與時間安排

1、政治理論學習由局黨總支作出年度及階段性學習計劃,確定學習的主要內容和基本要求,採取大集中、小分散的辦法,把自學與集體學習、專題講座、理論研討、收看影像資料、請有關領導幹部上黨課等形式結合起來,確保理論學習的時間和質量。決定單週週五下午為自學時間,雙週週五下午為機關幹部集體學習時間,每次學習時間不少於2小時,參學率達90%以上。遇有中央重大政治活動和重要政策發佈,可隨時組織集體學習。

業務學習由各股、隊、室根據實際制訂學習計劃,有目的、有重點地學習業務知識。

三、具體要求

1、集中學習時間原則上不請假、不會客、不處理日常業務工作。確因特殊情況不能參加的,須向黨支部請假。集中學習實行簽到制度,嚴格考勤。

2、每名黨員幹部要有學習筆記,每年要撰寫不少於8000字的讀書筆記,寫出1篇以上學習心得,要按時按質按量上報黨支部,要求統一打印,親筆簽名。

基層黨建工作制度 篇二

《中國共產黨章程》明確規定:每個黨員不論職務高低,都必須編入一個支部、小組或特定組織,參加其組織生活會,接受黨內外羣眾的監督。因此,所有黨員領導幹部和黨員都要參加組織生活會。組織生活會制度主要有兩種:一種是黨員組織生活會制度;一種是支部委員的組織生活會制度。

一、黨員組織生活會制度

1、黨員組織生活會的形式

採取黨小組會的形式召開,以支部大會的形式通報。

2、黨員組織生活會召開的時間

每年召開一次。

3、黨員組織生活會的內容

主要是:由每個黨員彙報自己的思想、工作情況;相互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

二、支部委員組織生活會制度

支部委員作為黨員,除了參加所在黨小組的組織生活會外,還應作為支部委員參加支部委員會的組織生活會,支部委員必須過雙重組織生活。

1、支部委員會的組織生活會召開時間

每年召開一次。

2、支部委員會的組織生活會的內容

彙報自己的思想、工作情況;相互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

3、支部委員會的組織生活會應遵循的原則

組織生活會要堅持“有話擺到桌面上”的原則,充分發揚民主,開展積極的思想鬥爭,增強政治原則性。在會上,對人對事要開誠佈公,揭矛盾,擺問題,查根源,積極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以達到統一認識、增強團結、互相監督、共同提高的目的。

4、召開支部委員會組織生活會的要求

會前要做好準備工作;會議由黨支部書記召集或主持;召集人或主持人要帶頭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會後要向上級黨組織彙報。黨支部委員會的組織生活會,可以根據會議內容擴大到黨小組長。列席會議的人員可以發言,可以對支部委員提出批評和建議。支部委員必須自覺地參加組織生活會,因故不能參加者,要提前向會議主持人請假。生活會上檢查出來的問題,應由本支部解決的,要積極制定整改措施,切實加以解決;需要上級黨組織幫助解決的,應及時向上級黨組織報告。在生活會上提出的重要問題,黨支部沒有及時研究解決和向上級黨組織報告的,應追究會議主持人或召集人的責任。

基層黨建工作制度 篇三

為嚴格黨的組織生活制度,加強黨員日常教育管理監督服務,增強基層黨組織凝聚力戰鬥力,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關於推進“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常態化制度化的意見》和宣化區委《關於建立健全基層黨組織主題黨日製度的意見》,結合我辦工作實際,制定基層黨支部主題黨日製度。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以黨支部為基本單位,以“三會一課”等黨的組織生活為基本形式,以黨員教育管理監督服務制度為基本保證,創新方式、豐富內容、增強活力,實現黨的組織生活時間安排有計劃、有節奏、有保證,確保黨的組織生活經常、認真、嚴肅,充分發揮基層黨組織戰鬥堡壘作用和黨員先鋒模範作用。

二、參加對象

參加對象為機關黨員。根據主題、內容,可以視情況吸收黨員發展對象、入黨積極分子參加。

三、活動時間

主題黨日活動安排在每月第3周星期五開展,時間不少於半天。因活動陣地限制、工作學習需要等原因,不能在統一日期開展主題黨日活動的,可另行決定主題黨日日期,每月保持固定,並報上級黨組織備案。

四、主題內容

主題黨日一般有學習教育、民主議事、黨性分析、為民服務4種類型,每次活動由基層黨支部決定黨日主題,既可以選擇其中1種主題開展,也可以選擇幾種主題一併開展。收繳黨費、給黨員過政治生日以及其他有意義內容都可以納入主題黨日活動。

學習教育。深入開展“兩學一做”學習教育活動,堅定理想信念宗旨,樹立正確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增強“四個自信”。增強黨的觀念、黨員意識,嚴守黨的紀律規矩,繼承和發揚黨的優良傳統和作風,增強“四個意識”,做“四講四有”合格黨員。

民主議事。實行黨務公開,定期通報支部工作任務完成情況,聽取討論黨支部工作報告,就下一時期工作計劃安排提交黨員討論,徵求黨員意見,接受黨員監督。

3.黨性分析。每年召開一兩次組織生活會,組織黨員對照黨章規定、對照“四講四有”、對照所在黨組織提出的具體要求,從思想、學習、工作、紀律和作風等方面深入查找問題,從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切實改進提高。每年年底結合召開組織生活會,開展一次民主評議黨員。

4.為民服務。開展扶貧攻堅奔小康“幫扶”活動,健全完善黨員聯繫服務羣眾長效機制,組織黨員經常性走訪幫扶聯繫點羣眾,與羣眾談心交心,訪民情、聽民意、解民憂。

五、組織領導

1.壓實主體責任,注重領導示範。各支部要把貫徹落實主題黨日製度作為嚴肅黨內政治生活的重要保證,納入年度黨建述評考體系,強化責任抓落實。

2.加強日常管理,強化制度規範。着眼於加強主題黨日事前、事中、事後、長期4個時間維度的全程留痕管理,建立計劃報告、過程記實、結果備案、資料留存等四項制度。

3.創新方式方法,努力提質增效。加強調查研究,及時發現、總結和推廣先進典型、有效做法和有益經驗,以點帶面提升整體水平。

基層黨建工作制度 篇四

為使黨內民主生活會制度化、規範化,依據《中國共產黨章程》和《關於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有關規定,結合黨總支的具體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一、民主生活會應遵循的原則

1、堅持敞開思想、各抒己見原則;

2、堅持實事求是、與人為善原則;

堅持增強團結、改進工作原則;

4、堅持批評與自我批評原則。

二、民主生活會應緊密圍繞議題開展

要本着“團結——批評與自我批評——團結”的方針,充分發揚民主,開展積極的思想鬥爭,增強政治性和原則性,達到統一思想、增強團結、互相監督、改進工作、共同提高的目的,不能把民主生活會開成彙報或研究工作的會議。

三、召開時間

黨內民主生活會每年召開一次,根據實際需要,也可隨時召開,具體時間根據上級組織安排確定。遇有特殊情況需延期召開的,必須報告上級黨組織同意。

四、民主生活會的內容

1、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的情況;

2、加強領導班子和黨組織自身建設,實行民主集中制的情況;

3、艱苦奮鬥,清正廉潔,遵紀守法的情況;

4、堅持羣眾路線,改進工作作風,深入調查研究,密切聯繫羣眾的情況;

5、上級指定的內容及其他重要問題。

五、認真準備

每次民主生活會前要認真準備,與會人員要根據會議的主題,聯繫自身的思想、工作實際,開展專題學習、談心談話、徵求意見、認真撰寫對照檢查材料,做好發言準備。民主生活會由黨政主要領導主持,因故不能參加民主生活會的人員要提前請假。

六、整改落實

對於黨員領導幹部思想作風建設方面存在的問題,一般應在一個月內製訂好整改措施,並明確具體人員負責落實。民主生活會的有關情況和整改措施,要通過適當方式,向黨內外羣眾反饋,取得羣眾的監督和幫助。

七、上報書面報告

民主生活會後,要實事求是地將民主生活會召開的情況及時向上級黨組織、紀檢部門寫出書面報告。

基層黨建工作制度 篇五

為貫徹落實中央、河北省、張家口市、宣化區關於全面推進黨務政務公開工作的有關文件精神,進一步做好黨務政務公開工作,增強機關公信力、執行力,提高黨總支、班子決策民主化科學化水平,強化黨務、政務工作的透明度,保障和落實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知情權,促進黨務、政務公開工作健康深入開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開原則

為增強黨務政務公開透明度,進一步改進工作作風,提高辦事效率,自覺接受社會監督,依據行政管理相對人辦事方便、行政要求公開透明、行政行為接受監督的基本原則,貫徹執行黨務政務公開及辦事公開。

二、公開內容

1、黨務公開內容

(1)組織設置、黨員分佈和領導班子成員分工、主要職責、聯繫方式、包聯工作和結對幫扶對象、信訪接待安排;

(2)領導班子成員履行職責和分管工作完成情況;

(3)黨建工作年度計劃、重點任務目標及年度完成情況;

(4)階段性工作重點及落實情況;

(5)重大事項決策和涉及羣眾利益的重要政策措施;

(6)民主生活會制度落實及整改情況;

(7)黨員發展管理、民主評議和黨費收繳、管理情況;

(8)學習教育常態化制度化計劃安排情況;

(9)黨組織選舉和幹部推薦、考察、任免情況;

(10)黨內各類爭先創優、競賽評比情況;

(11)困難黨員幫扶和救助情況;

(12)黨員網格化管理、評星掛牌管理及無職黨員設崗定責、在職黨員進社區情況;

(13)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落實和領導班子、黨員領導幹部執行廉潔自律情況;

(14)黨員幹部違紀查處、處分決定執行情況;

(15)對黨風廉政建設和黨員、幹部、羣眾提出的建議、意見整改情況;

(16)不涉及保密內容的“三重一大”事項;

(17)黨組織需要公開的其他內容。

2、政務公開內容

(1)權責清單、行政權力運行流程圖;

(2)服務指南、辦事依據、辦事程序、辦事條件、辦事時限、辦事紀律、辦事結果;

(3)組織及領導班子成員姓名、職務、分工情況;

(4)政府採購和重要工程項目安排及招投標情況;

(5)人事任免、職稱晉升、工作人員考核、獎懲、工資調整情況;

(6)需要公開的其他內容。

三、公開形式

採用牆上懸掛、桌上擺放、編印辦事服務程序、公開欄張貼以及單位網站、微信公眾號等公眾媒體公開等形式。

四、公開要求

(1)黨政綜合辦公室和黨支部、各部門負責執行黨務政務公開工作,凡是需要公開的黨務政務信息,經分管領導和主要領導審批後要及時公開,確保不遺漏、不延期。

(2)黨務政務公開領導小組或黨政綜合辦公室每季度一次或不定期檢查各部門公開制度的執行情況。凡應該公開而沒有公開以及公開內容不規範、不標準的,黨務政務公開領導小組或辦公室責成限期整改,逾期不改的給予通報批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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