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煙花爆竹清查方案【多篇】

煙花爆竹清查方案【多篇】

煙花爆竹清查方案【多篇】

煙花爆竹清查方案 篇一

為貫徹落實省應急管理廳《關於做好20xx年下半年煙花爆竹經營安全檢查工作的通知》(皖應急函〔20xx〕489號)文件精神,規範煙花爆竹零售網點經營行為,提升經營場所安全條件,保障人民羣眾生命財產安全,現制定我市煙花爆竹經營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依據《安全生產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和《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施辦法》等法律、法規,建立和完善監管機制,進一步促進我市煙花爆竹經營市場安全、規範、有序發展。

二、總體目標

通過專項整治,建立健全安全監管體系,理順管理關係,明確並落實各監管單位責任,嚴把煙花爆竹零售網點安全條件關,杜絕無證經營、超量儲存煙花爆竹現象,嚴厲打擊非法儲存煙花爆竹行為,淨化經營市場,維護合法經營單位利益,大力提升經營網點安全條件,消除事故隱患,防範事故發生。

三、整治範圍和內容

1、批發企業:向未取得零售許可證的單位或個人銷售煙花爆竹,向零售點銷售專業燃放類產品和冒牌、超標違禁產品。

2、無照無證零售經營網點:沒有取得《營業執照》或《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證》的經營網點擅自銷售煙花爆竹。

3、持證零售經營網點:未做到專店專人經營;消防器材和安全警示標誌未到位;超量存放;銷售非法生產、經營的煙花爆竹;私設非法儲存點。

四、時間步驟與措施

1、時間:20xx年11月20日-20xx年2月28日。

2、方法步驟:

(1)宣傳發動階段(20xx年11月20日-30日)。各鎮人民政府要積極開展專項整治宣傳工作,利用廣播、有線電視、微信等新聞媒體和採用開動宣傳車、懸掛橫幅等形式大力宣傳此次專項整治活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營造專項整治活動濃厚的輿論氛圍,做到家喻户曉、人人皆知,提高人民羣眾抵制和舉報無證經營、非法儲存煙花爆竹的自覺性。

(2)集中整治階段(20xx年12月1日-20xx年2月20日)。各鎮人民政府要認真履行屬地管理責任,成立專項整治工作領導組,制定專項整治方案,組織派出所、市監所、安監站加大對非法違法經營、非法儲存煙花爆竹行為的查處力度,要充分發揮村(社區)、組幹部,村級信息報告員等作用,對重點區域、重點户、重點人,實行“網格化”管理,做好信息蒐集、上報工作。市安委會辦公室從市應急、公安、市監等部門抽調人員成立以市應急局主要負責人為組長、分管負責人為副組長的專項整治工作組,赴全市20個鎮開展專項整治工作,專項整治工作組所到鎮,鎮分管負責人負責組織派出所、市監所、安監站工作人員全程配合,嚴厲打擊煙花爆竹經營中的一切非法、違法、違規行為。

(3)總結提高階段(20xx年2月21日—28日)。各鎮人民政府、市直相關部門對專項整治工作進行全面總結,並將此次活動小結於2月28日前報市安委會辦公室。市安委辦彙總後進行全市通報。各鎮人民政府、相關部門要進一步完善相關制度和措施,運用大數據和“互聯網+”技術,建立覆蓋各類市場主體的網格化市場監管體系,提升執法效率和效果。

3、整治措施:

(1)對於批發企業向未取得零售許可證的單位或個人銷售煙花爆竹的,由市應急局依據《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施辦法》第三十二條之規定查處。

(2)對於批發企業向向零售點銷售專業燃放類產品和冒牌、超標違禁產品的,由市應急局依據《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施辦法》第三十三條之規定查處。

(3)對於沒有取得《營業執照》的經營網點擅自銷售煙花爆竹的,由市市監局依據國務院第370號令《無照經營查處取締辦法》第十四條之規定查處。

(4)對於沒有取得《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證》的經營網點擅自銷售煙花爆竹的,由市應急局依據《煙花爆竹管理條例》第三十六條第一款之規定查處。

(5)對於行為構成治安管理的,由公安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三十條之規定,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6)對於持證零售網點銷售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的,由市應急局依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第三十八條第二款之規定查處;情節嚴重的,吊銷煙花爆竹經營許可證。

(7)對於持證零售網點超量存放的,由市應急局依據《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施辦法》第三十五條之規定查處。

五、工作要求

(一)注重實效,聯合執法。派出所、市監所、安監站等部門要在鎮人民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建立健全聯合執法機制,加強協調配合,切實落實部門責任,履行職責,嚴厲打擊非法違法違規行為。市專項整治工作組實行組長負責制,組長負責安排執法車輛和召集組員,並對整治組整治效果負責,嚴禁“走過場”。市整治工作組成員要服從組長領導,做到令行禁止,不得互相推諉、扯皮,各自在履行部門職責的同時,要相互協調、相互配合、聯合執法。

(二)嚴肅工作紀律。市、鎮各抽調人員在專項整治期間要克服困難,不得無故缺席和請假,確需請假的,市級向市專項整治工作組組長請假,鎮級向鎮分管負責人請假。嚴格遵守“八項規定”,對違反工作紀律的,嚴格對照“負面清單”管理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三)跟蹤督查,問責問效。此次專項整治活動,市安委會辦公室對整治活動跟蹤督查,不定期抽查整治進展和效果,發現問題及時通報。

煙花爆竹清查方案 篇二

為認真貫徹落實副省長、公安廳長許顯輝關於嚴格煙花爆竹安全監管的批示精神,縱深推進全縣煙花爆竹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全面加強煙花爆竹及黑火藥、引火線、單基火藥的安全監管,縣局決定,即日起至20xx年2月底在全縣開展為期1年的煙花爆竹頑瘴痼疾集中整治,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標任務

堅持問題導向,堵塞管理漏洞,堅持規範管理與集中治理相結合,通過嚴格治安防範、運輸監管、查處打擊等措施,進一步加強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最大限度地消除安全隱患,堅決防止煙花爆竹原材料流入暴恐分子手中,堅決防止不法分子利用煙花爆竹原材料實施個人極端案事件,堅決防止發生涉煙花爆竹重大案件、事故,全力保障人民羣眾生命財產安全。

二、組織領導

成立縣局專項整治領導小組,黨組成員、副局長張超平任組長,治安大隊長、交警大隊長任副組長,各派出所長、交警中隊長為成員。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局整治辦)設治安大隊,治安大隊主管副大隊長李擁和任辦公室主任。局整治辦具體負責組織實施、統籌協調、督促檢查。

三、重點地區

重點鄉鎮:安定鎮、上塔市鎮。

四、工作措施

(一)全面梳理基礎信息。對“劇毒、易制爆、放射性物品”治安管理信息系統中的所有企業、人員信息進行一次全面排查,補充完善企業基礎信息,確保與營業執照信息一致;對已經關閉、退出《安全生產許可證》的煙花爆竹企業,在系統中及時註銷。

(二)強化路面查緝。加強運輸過程的動態管控和監督檢查;治安、交警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加強信息互通、工作協同,要加強高速公路入口的盤查,嚴防非法運輸車輛和問題車輛上路通行;要嚴厲查處打擊運輸中不按規定時間、規定路線運輸,“一證多運”,非法運輸煙花爆竹原材料、普通貨車運輸及夾帶煙花爆竹等非法違法行為。

(三)加強政策宣貫。加強禁放煙花爆竹的政策宣傳,積極迴應人民羣眾關切,同時,重點加強對文物保護單位、車站、醫療機構、敬老院等禁放區域巡邏執法、教育勸阻力度,確保煙花爆竹禁限放政策落實剄位。

(四)嚴打違法犯罪。認真貫徹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等十部門聯合印發《關於依法懲治涉彈藥、爆炸物、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犯罪的意見》,強化與檢法機關和有關行政執法機關的溝通聯繫、配合協作,共同防範和懲治涉及煙花爆竹領域的違法犯罪。

1、嚴查非法運輸。對於煙花爆竹道路運輸非法違法行為,按照“五個一律”(涉案人員一律打擊處理到位、涉案企業一律追查處罰到位、涉案物品一律查處收繳到位、一律向運輸證簽發公安機關核查通報、一律嚮應急管理、交通運輸、市場監管通報)的要求從嚴從重懲處。對承運單位、車輛、人員涉及非法違法運輸煙花爆竹行為的,要及時移交交通運輸部門查處,推動交通運輸部門從源頭上嚴格規範危險物品運輸從業單位和人員管理。

2、加強“打非”協作。對發現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的線索,及時通報應急管理部門依法處理;對有關部門移交的涉嫌犯罪案件,迅速組織核查,依法從嚴打擊。

3、從嚴懲治犯罪。對於違反管理規定,通過道路運輸煙花爆竹及原輔材料,危及公共安全的,以涉嫌非法運輸爆炸物罪、危險駕駛罪等進行立案查處。

(五)突出重點整治。深入排查容易滋生安全隱患的環節、領域,從嚴整治隱患漏洞,嚴防形成社會危害。

1、強化重點人員管控。排查本地涉及煙花爆竹的重點人員,對有違法犯罪苗頭的人員、對社會有不滿情緒的人員、家庭矛盾或與他人矛盾糾紛突出的人員,要落實管控措施,防止其接觸煙花爆竹產品。同時加強對曾經從事煙花爆竹行業人員的摸排,嚴防從事非法生產、經營活動。

2、強化寄遞物流管控。會同交通運輸、郵政管理部門督促寄遞物流企業嚴格落實安全管理主體責任,逐一簽訂安全承諾書,嚴格遵守禁寄物品管理規定;督促寄遞企業嚴格執行“三個10%”安全管理制度,督促物流企業嚴格落實零擔貨物受理環節抽檢抽查、託運人實名制、託運物品登記和信息留存等安全管理制度;組織開展寄遞物流企業拉網式安全檢查,對查獲涉及寄運煙花爆竹的,依法從嚴處理,循線倒查深挖違法犯罪,並通報主管部門予以處罰。

五、時間安排

本次集中整治分為三個階段實施:

(一)動員部署階段(20xx年3月30日前)。

1、組織多部門協同。爭取鄉鎮黨委政府重視,聯合應急管理等職能部門,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列出工作任務清單。

2、開展動員部署。協同應急部門,完成基本數據梳理、從業單位基本信息摸排等基礎工作:召開鄉鎮安全生產負責人會議,進行動員部署和集中培訓、學習,明確工作時限、工作要求。

(二)集中整改階段(20xx年3月31日至6月29日)。公安機關聯合應急管理等部門組織聯合檢查組,採取“包乾負責、檢查消號”的辦法,根據企業自報情況逐個企業上門,對企業的治安防範措施和煙花爆竹流向管理信息系統、“劇毒、易制爆、放射性物品”治安管理信息系統應用工作情況進行全面檢查驗收,存在問題的指導限期改正到位,達到要求和標準。

(三)查處打擊階段(20xx年6月30日至20xx年1月30日)。深入挖掘違法線索。開展經常性專項執法、暗訪檢查;治安防範工作到位情況、案件辦理及打擊處理情況並及時通報。對專項執法、暗訪檢查、抽查發現,以及發動羣眾舉報掌握、大數據分析研判提供的違規行為和違法犯罪線索,一查到底,從嚴處理。

(四)總結建制階段(20xx年2月1日至27日)。各單位對煙花爆竹全面排查、問題整改特別是頑瘴痼疾集中整治工作開展情況進行全面總結,歸納成功經驗、梳理存在的問題。召開專題會議,全面總結通報專項行動情況,並針對歲末年初的運輸等安全監管進行總結,實現監管工作的換擋升級。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精心部署。各單位要認清當前反恐維穩的嚴峻複雜形勢,充分認識開展煙花爆竹頑瘴痼疾集中整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始終保持清醒頭腦,增強防控風險意識,採取過硬工作措施,紮實推進整治工作,確保各項措施落地落實。

(二)強化協作,提升合力。各單位要在鄉鎮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下,進一步加強與應急管理、市場監管、交通運輸、郵政管理等部門的協作配合,健全完善情況通報、會商研判、線索轉遞、聯合執法等工作機制,切實形成部門、區域聯合、聯動查控、圍堵非法生產、經營、運輸煙花爆竹違法犯罪活動的工作格局;治安、交警要密切協作,各單位每月要向整治辦通報一次非法運輸路面查緝數據和案件情況,整治辦組織開展非法運輸煙花爆竹案件倒查。

各單位要加強對集中整治工作的總體掌握,每個階段工作結束後的3日內報階段性工作進展情況。

煙花爆竹清查方案 篇三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精神,按照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市決策部署,認真落實興寧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以確保歲末年初安全生產形勢平穩為目標,以防範遏制各類事故為重點,牢固樹立以人為本、安全發展的理念,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及“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要求,完善“屬地監管、聯合執法、日常巡查、打防結合、齊抓共管”的監管工作機制,實現我鎮煙花爆竹安全生產形勢的持續穩定,為我鎮經濟社會發展創造良好安全環境。

二、總體目標

通過開展煙花爆竹領域安全專項整治,建立“政府統一領導、部門依法監管、羣眾積極參與、社會公開監督”的煙花爆竹安全生產工作氛圍和長期穩定的聯合監管機制,嚴厲打擊非法生產、經營、儲存、運輸、燃放煙花爆竹行為,依法查處各類煙花爆竹違法違規行為,規範煙花爆竹經營秩序,有效遏制煙花爆竹事故的發生,保障人民羣眾生命財產安全。

三、整治時間、範圍和工作重點

(一)自本方案印發之日起,至20xx年12月底。

(二)整治範圍

全鎮範圍內煙花爆竹經營、運輸、儲存、燃放等從業單位,非法生產、經營、儲存、運輸、郵寄、燃放煙花爆竹行為。

(三)工作重點

1、嚴厲打擊非法生產煙花爆竹行為。徹底剷除非法生產煙花爆竹的小作坊、小窩點,徹底查清黑火藥、煙火藥、引火線等原材料供應源頭,堵死非法生產煙花爆竹的銷售渠道,做到鎮(街)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房,重點對鎮村廢棄、閒置房屋和廠房進行全面排查,堅決杜絕非法生產煙花爆竹行為。

2、嚴厲打擊非法運輸煙花爆竹、燃放行為。重點查處未經公安部門許可、不辦理《煙花爆竹道路運輸許可證》偷運、違反許可事項、一證多運、超量運輸、中途轉運、利用公共交通車輛販運煙花爆竹等違法行為。執行大型煙花爆竹燃放活動申報制度,嚴格審查、審批各類煙花爆竹集中燃放活動,嚴厲查處不申報、未經許可舉行焰火晚會和大型焰火燃放活動、不按規定地點和時段燃放,以及非法燃放煙花爆竹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財產安全的行為。

3、嚴厲打擊非法儲存煙花爆竹行為。通過地毯式排查、羣眾舉報方式,徹底排查私存私藏煙花爆竹窩點,對非法儲存的要依法追究責任。同時,要查清非法儲存貨物的來源和流向,做到既端掉窩點,又切斷源頭。

4、嚴厲打擊非法經營煙花爆竹行為。對圩鎮繁華地段、人員密集地方、集貿市場進行拉網式檢查,對無證經營、超範圍經營煙花爆竹的,沒收非法經營貨物,對長期無證經營的“釘子户“,從重從嚴打擊。

5、整頓規範煙花爆竹市場經營秩序。嚴格執行煙花爆竹批發企業“六嚴禁”工作要求,即:一是嚴禁經營超標、違禁、非法產品;嚴禁超許可範圍經營及向零售點銷售專業燃放類產品;嚴禁在批發倉庫存放不屬於煙花爆竹的爆炸物等危險物品;嚴禁將執法收繳的煙花爆竹產品與正常經營的產品混存;嚴禁超量儲存、超高堆放以及堵塞通道行為;嚴禁購買和銷售未張貼流向登記標籤的煙花爆竹產品。二是嚴格煙花爆竹零售點安全監管。嚴格落實煙花爆竹零售點“兩關閉”和“三嚴禁”工作要求,即:關閉“下店上宅”、“前店後宅"等與居民居住場所設置在同一建築物內的零售點;關閉與人員密集場所和重點建築物安全距離不足、集中連片經營、在超市內銷售、未按規定專店銷售的零售點;嚴禁銷售超標、違禁、專業燃放類產品或非法產品;嚴禁在許可證載明的經營場所外存放煙花爆竹;嚴禁超許可證載明限量存放煙花爆竹。

6、嚴厲打擊非法配送、郵寄煙花爆竹行為。落實煙花爆竹銷售經營配送制度安全監管。嚴格執行《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安全規定》的有關規定,煙花爆竹批發企業應當向零售經營者及零售經營場所提供煙花爆竹配送服務,嚴格規範配送合同、配送車輛運輸資質,監督煙花爆竹批發企業落實配送過程的安全和產品質量責任。打擊非法郵寄、託運煙花爆竹等違法行為。

四、組織機構及其工作職責

(一)成立煙花爆竹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全鎮煙花爆竹安全專項整治指導、協調、監督工作。鎮整治領導小組名單如下: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具體負責煙花爆竹安全專項整治工作,辦公室主任由陳遠輝同志兼任,辦公地點設在安監辦。值班電話:3701111。

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工作職責

1、零售經營環節。安監辦牽頭負責加強零售單位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嚴格落實零售單位“兩關閉”“三嚴禁”及《煙花爆竹零售店(點)安全技術規範》要求。

2、運輸環節。派出所、道安辦依職責分工負責加強道路運輸煙花爆竹的監督檢查,依法審核煙花爆竹承運單位、運輸車輛、駕駛員、押運員的資質資格,嚴格煙花爆竹道路運輸許可,嚴格查處未經許可運輸以及違反運輸許可事項、未攜帶運輸許可證等違法行為。郵政局負責對郵政和快遞企業的監管,督導郵政和快遞企業嚴格執行郵件、快件收寄驗視制度,及時將郵寄煙花爆竹和在郵件、快件中夾帶煙花爆竹的行為移送派出所依法查處。

3、燃放環節。派出所負責加強煙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依法嚴格審批大型焰火燃放活動,強化煙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措施,依法查處在禁放時間、地點燃放煙花爆竹以及個人燃放禮花彈等違法違規燃放行為。組織銷燬處置廢舊煙花爆竹和罰沒的非法煙花爆竹。

4、煙花爆竹“打非”。派出所、安監辦、水口工商所、道安辦等部門依職責分工負責深入開展煙花爆竹“打非”聯合執法專項行動,重點對行政區域交界地帶、城鄉接合部、廢舊閒置廠房、廢棄養殖場、集貿市場等場所實施全面排查,全方位打擊煙花爆竹非法違法生產經營行為,依法查處不符合強制性標準、假冒偽劣煙花爆竹產品行為。

五、實施步驟

專項整治行動採取屬地管理,政府牽頭、聯合執法,統一部署、集中行動的方法,分三個階段實施:

(一)宣傳發動階段(1月6日一1月10日)

1、結合實際,制定具體工作方案,明確目標,突出重點,細化措施,分解任務,落實責任,安排部署本地本部門的專項整治工作。

2、充分利用廣播、微信、橫標、專欄等有效形式,廣泛宣傳煙花爆竹相關法律法規、安全燃放知識和專項整治行動的意義目的。

(二)集中整治階段(1月11日一11月30日)

堅持“屬地管理”原則,對本轄區內的非法生產、經營、儲存行為進行排查,找準問題,集中開展整治行動。

(三)鞏固提升階段(12月1日一12月31日)

建立長效監管機制。通過開展專項整治行動,建立完善建立聯席會議制度,定期研究解決煙花爆竹安全專項整治工作中的實際問題,及時溝通信息,組織對煙花爆竹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的檢查督辦,確保煙花爆竹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順利進行。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提高認識。以對黨和人民高度負責的精神,充分認識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行為的頑固性、隱蔽性和極端危害性,進一步提高對煙花爆竹安全專項整治工作艱鉅性、複雜性、長期性的認識,深刻認識煙花爆竹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的重要意義,切實把煙花爆竹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擺在重要議事日程,抓緊抓好,務求實效。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定期召開聯席會議,及時溝通情況,定期分析煙花爆竹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形勢,建立行之有效的煙花爆竹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機制體制,確保煙花爆竹安全專項整治工作落到實處、取得實效。

(二)強化責任,聯合行動。按照行業管理和屬地管理的原則,負責本轄區、本行業煙花爆竹領域安全專項整治工作,行政主要負責人是煙花爆竹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第一責任人,組織煙花爆竹安全專項整治行動,明確重點整治地區和單位。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密切配合,統一行動,建立長期穩定的聯合行動機制,落實工作責任,對專項整治工作責任不落實、工作不到位出現煙花爆竹安全事故的,依法、依規追究單位負責人和相關人員的責任,確保聯合行動取得實效。

(三)突出重點、狠抓“打非”。從生產、經營、儲存、運輸等各個環節,切實加大“打非"工作力度。要根據季節性特點和規律,開網式聯合執法檢查,對非法生產、經營、儲存、運輸煙花爆竹的行為,要依法追究相關企業、單位和人員責任;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並依有關規定倒查漏管責任人。

(四)廣泛宣傳,羣防羣治。要進一步加大《安全生產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和《煙花爆竹經營許可證實施辦法》等法規的普法宣傳力度,使廣大人民羣眾充分認識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行為的危險性和危害性,使他們知法、懂法、守法,不參與非法生產經營活動。設立舉報電話,發動羣眾積極舉報非法生產、經營、運輸、儲存煙花爆竹的違法行為,對舉報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行為的人員給予獎勵,充分發揮社會監督作用,積極鼓勵舉報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等違法違規行為,使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者無立足之地,營造依法安全經營和從嚴打擊非法生產經營的良好社會氛圍。

煙花爆竹清查方案 篇四

為認真貫徹落實州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20xx年第一次全體會議暨全州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會議精神,加強煙花爆竹零售、批發、儲存等環節安全監管工作,結合《西雙版納州煙花爆竹旺季安全監管檢查執法工作方案》,從源頭上強化煙花爆竹批發、零售、儲存環節的管控,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堅持“保障安全、統一規劃、合理佈局”和“兩關閉、三嚴禁”的原則,堅持目標導向、問題導向,結合藍天保衞戰重點工作任務,按照西雙版納州大氣污染防治工作部署和屬地人民政府明確的禁限放區域,調整煙花爆竹零售經營布點規劃;緊盯煙花爆竹批發、零售、儲存環節,加強源頭管控,做好城市建成區全年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等禁限放政策的宣傳,最大限度減少對全州大氣污染綜合治理工作的影響,堅決守護好西雙版納藍天白雲。

二、整治範圍

全州所有煙花爆竹批發企業及零售店(點)。依法取締屬地人民政府明確的禁放區域內的煙花爆竹零售店。

三、整治內容

(一)合理規劃煙花爆竹零售經營網點,嚴格把控煙花爆竹銷售許可。

全面排查煙花爆竹零售店,特別是禁放區域內的煙花爆竹零售店,按照各縣(市)人民政府禁限放政策規定,堅持保障安全、統一規劃、合理佈局原則,調整煙花爆竹零售經營布點規劃,嚴格把控煙花爆竹經營企業市場準入關,堅決取締不符合布點規劃、不具備安全條件的煙花爆竹經營企業。

(二)嚴格落實煙花爆竹安全管控措施,確保安全有序。

嚴格規範煙花爆竹批發、零售、儲存行為,督促指導煙花爆竹經營企業準確把握大氣污染治理禁限放政策規定和市場需求情況,合理安排進貨。加強對批發企業倉庫的監督檢查,嚴禁煙花爆竹倉庫改變設計用途使用、超量儲存、違規存放不屬於煙花爆竹的危險品,嚴禁超高堆放或者堵塞通道。

(三)加強禁限放政策規定的宣傳,提升大氣污染治理知曉率。

及時向煙花爆竹銷售門店經營者宣傳屬地人民政府針對大氣污染防範治理明確的煙花爆竹禁限放區域和禁限放政策規定。並督促轄區內煙花爆竹銷售門店在店內粘貼屬地人民政府禁限放煙花爆竹的通告和禁燃限燃區的劃定範圍圖,在銷售過程中向購買者宣傳縣(市)城市建成區內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政策規定,營造大氣污染防範治理人人蔘與的良好氛圍,持續改善空氣質量,打贏藍天保衞戰。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落實責任。各縣(市)應急管理局要以對黨、對人民高度負責的態度,認真學習新分佈實施的《安全生產法》和《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圍繞西雙版納州大氣污染綜合治理工作部署和要求,充分認識煙花爆竹專項整治工作的重要性、長期性和艱鉅性,與有關部門聯動配合,全面落實煙花爆竹源頭管控責任,嚴格煙花爆竹經營網點的審批和整治,協調做好禁放區域內煙花爆竹的回收處理。

(二)加強宣傳,強化意識。利用此次煙花爆竹專項整治工作契機,廣泛宣傳煙花爆竹相關法律法規、煙花爆竹“禁限放”和大氣污染治理相關政策措施,做大氣污染治理的宣傳者、實踐者和監督者,進一步提高煙花爆竹領域從業人員的環保意識,推動全州大氣污染治理取得實效。

煙花爆竹清查方案 篇五

為進一步加強煙花爆竹監督管理,嚴厲打擊非法生產、銷售產品質量不合格的煙花爆竹違法犯罪活動,淨化煙花爆竹生產經營環境,嚴防事故發生,最大限度地保護人民羣眾的生命、財產安全,依據中共株洲市紀委《印發(關於對全市安全突出問題背後的責任作風腐敗問題開展專項監督的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要求,決定即日起在全區範圍內開展打擊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專項行動,為確保行動實效,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根據中共株洲市紀委《印發(關於對全市安全突出問題背後的責任作風腐敗問題開展專項監督的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要求,結合我局實際情況全面排查煙花爆竹在經營領域的安全隱患,嚴厲打擊超許可範圍等非法經營、無照非法銷售等問題,堅決予以取締無照無證的經營行為,嚴格防範產品安全質量不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產品流入市場,切實規範煙花爆竹經營秩序,有效防範事故發生。

二、整治時間

20xx年1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

三、整治重點:爆竹生產企業、煙花爆竹銷售門店

(一)檢查主體資格,嚴把登記准入關。對從事煙花爆竹生產、批發企業和零售經營者,必須在其取得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核發的許可證後,才能核發有相應經營範圍的營業執照。對已被取消許可證的企業和零售經營者,應根據有關部門的信息通報,責令其辦理變更登記或註銷登記,逾期不辦理的,要依法吊銷營業執照,取締無照無證經營行為。(責任部門:各市場監督管理所)

(二)檢查煙花爆竹經銷商違規經營禮花彈等A級禁售產品。禁售非法購入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國家明令禁止、淘汰並停止銷售的煙花爆竹產品。(責任部門:各市場監督管理所)

(三)配合開展打擊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行為,重點檢查未依法辦理營業執照的黑作坊、黑窩點以及在居民區非法存放煙花爆竹的行為。(責任部門:各市場監督管理所)

(四)嚴把質量關,安排對轄區內所有經營銷售煙花鞭炮的企業和網點開展產品監督抽樣,嚴厲查處不合格產品。(責任部門:各市場監督管理所所)

四、具體措施

(一)成立機構,精心組織。為抓好此項工作落實,成立株洲市石峯區監督管理局煙花爆竹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朱正光副局長擔任,領導小組成員由計量認證質量標準和特種設備安全監察股牽頭和市場監督管理所負責人組成。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產品計量認證質量標準和特種設備安全監察股,由李廣擔任辦公室主任。具體負責組織協調工作。各相關股室和市場監督管理所要抽調精幹力量,成立專項工作小組,制定具體方案,明確工作措施和責任,分管局長、所長親自抓,切實形成整治合力。

(二)突出重點,集中整治。各單位要結合本轄區實際,集中時間,集中力量加強對重點區域、重點部位、重點環節的清理整治,對轄區煙花爆竹經營單位進行摸底調查,掌握基本數據,建立台帳。重點監督檢查流通領域無營業執照和超範圍經營煙花爆竹行為、批發銷售假冒偽劣煙花爆竹產品行為,按照《產品質量法》、《商標法》、《無照經營查處取締辦法》、《商標法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查處。

(三)強化巡查,加大監管力度。各單位要堅決執行對煙花爆竹生產批發企業、零售網點進行重點檢查,排查整治安全隱患。

(四)加強督導,強化責任。各市場監督管理所、股室要加強對煙花爆竹專項整治工作的指導與檢查,做到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要強化屬地管理、責任到人制度。要嚴肅紀律,對工作不力,失職瀆職,造成嚴重後果的,要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五)健全制度,嚴肅紀律。各成員單位要加強節日值班制度,認真落實值班責任制,確保信息暢通,及時處置煙花爆竹在銷售領域突出的問題。嚴格報告制度,遇有重大情況和突發事件及時上報。

整治情況、圖片及查處案件數字分別於每月15日以書面形式上報局計量認證質量標準和特種設備安全監察股。

煙花爆竹清查方案 篇六

為規範我鄉煙花爆竹經營管理,嚴厲打擊非法儲存、運輸、銷售煙花爆竹違法犯罪活動,預防和減少各類安全事故的發生,結合實際,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總體目標

通過專項整治,基本消除非法運輸、經營(儲存)和燃放煙花爆竹等行為,進一步完善“政府統一領導、部門各司其職、屬地落實監管”的煙花爆竹安全監督管理長效機制,努力夯實煙花爆竹安全監管基礎,確保轄區內煙花爆竹安全形勢平穩發展。

二、組織領導

為加強對煙花爆竹專項整治工作的領導,成立小水鄉煙花爆竹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具體成員如下: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專項整治工作組成員,負責專項整治工作的指導、協調。各有關部門在各自職責範圍內要切實履行煙花爆竹安全監管職能,加強協作配合,加大聯合執法力度,保證整治工作取得實效。

三、整治內容

(一)嚴查持證經營情況。檢查經營單位煙花爆竹銷售許可證、營業執照和從業人員培訓合格證是否齊全、一致、有效;依法開展打擊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的行為,嚴肅查處私產、私銷、私藏、私運煙花爆竹,重點打擊無證經營煙花爆竹、超範圍經營禮花彈的違法行為,依法查處違規經營國家明令禁止的使用氯酸鉀煙花爆竹產品的行為。

(二)嚴查安全經營條件。檢查經營場所內是否存在高温高熱輻射源(如煤氣灶、電磁爐、電水壺、取暖器具等);是否配備消防器材;是否設立“禁煙禁火”標識;是否符合周邊安全要求;是否按規定控制零售單位配送存量。指導經營單位健全各項安全管理規章制度,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建立隱患排查制度,不斷增強事故預防能力和應急處置能力,全面提高煙花爆竹銷售單位安全管理水平。

(三)加強文明安全燃放煙花爆竹的宣傳。加強元旦、春節等重要節日期間文明燃放煙花爆竹的宣傳工作。重點突出公墓山、寺廟等重點燃放場所的宣傳教育和隱患排查治理。

(四)違反國家有關煙花爆竹法律法規的其它行為。對全鄉所有煙花爆竹儲存、運輸、銷售、燃放等各個環節進行全面整治。

四、時間安排

(一)宣傳發動階段(20xx年5月)。採取多種形式,廣泛宣傳,營造氛圍,發動羣眾積極舉報非法違法生產、經營、運輸、儲存煙花爆竹線索。

(二)集中整治階段(20xx年5月-12月)。組織開展煙花爆竹“打非治違”專項行動,安辦、派出所、企業站等部門聯合行動,嚴厲打擊非法制販、儲存煙花爆竹行為,依法銷燬企業過期、查獲或收繳的煙花爆竹製品及原材料。

(三)鞏固提升階段(20xx年12月-20xx年2月)。重點加強煙花爆竹銷售和燃放安全監管,有關單位按照職責分工,認真抓好煙花爆竹經營、運輸、燃放等重點環節的安全監督檢查工作,並做好專項整治總結工作,總結經驗,查找不足,鞏固提高專項整治成果,適時開展煙花爆竹專項整治“回頭看”。

五、工作要求

(一)突出重點,依法整治。針對本轄區煙花爆竹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環節,突出重點,依法實施整治。要把整治工作與促進依法經營、依法監管結合起來,通過深化整治,推動煙花爆竹的監管工作走上規範化、制度化的軌道。

(二)跟蹤督查,狠抓落實。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對本鄉轄區的專項整治工作進行經常性督查和指導,確保整治工作落實到位。

(三)嚴格執法,嚴肅責任。成員單位因工作不力,責職不清日常監管不到位、管理責任不落實,打擊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行為推諉、履職不到位,發生煙花爆竹爆炸事故的,要依法追究有關領導和責任人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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