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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談股權激勵【多篇】

淺談股權激勵【多篇】

淺談股權激勵【多篇】

股權激勵方案 篇一

一、實施辦法

對教師工作的考核主要分為三個方面:

1、教學業績,考核佔50%。

主要對教師所帶班級的考試成績,參照教學績效獎勵方案分為三個等次,分別為10分、7分,4分,帶多班取平均值。每一次考試算一次此項得分,最後取平均分。

2、教研成績,考核佔30%。

主要考查教師撰寫教學論文及教學反思的獲獎及發表情況、參加教學比武獲獎情況、所帶學生參加各種活動的獲獎情況及參加學校集體備課情況等。

⑴鼓勵教師加強學習,在公開刊物上發表教育論文、教學反思等。在刊物上發表加5分,在省級刊物發表加3分,在市級刊物發表加1分,在學校網站發表加1分。

⑵鼓勵教師參與教學比武活動。獲省級一等獎加10分,省級二等獎加8分,市級一等獎加5分,市級二等獎或校級一等獎加3分,校級二等獎加1分。

⑶鼓勵教師積極參與教研活動。各組進行集體備課,有電子教案、聽評課記載交教務處,中心發言人加1分;舉行集體備課展示,人均加1分,中心發言人加2分。

⑷鼓勵教師積極參加教學交流活動。在校際交流活動或教科院視導時主動講課,獲得好評,有電子教案、聽評課記載交教務處,加2分。

⑸鼓勵教師積極參與學校校本教材開發編寫。凡獲得立項,認真編寫,按時完成任務,主持人加4分,參與編寫加2分。

⑹鼓勵教師積極組織學生活動。輔導學生參加學科競賽,獲市級一等獎以上加1分;非文字學科教師輔導學生參加市級競賽,獲一等獎(體育競賽進入前三名)加3分,二等獎(體育競賽進入前六名)加2分,三等獎(體育競賽進入前八名)加1分;指導學生進行新課改網上操作,按時完成任務,加3分。

⑺鼓勵教師舉行專題講座。舉行一次教學講座,加2分,並給予一定物質獎勵。

⑻鼓勵教師積極設計題目。教師精選或精心設計的題目若被採納,加1分。

⑼鼓勵教師積極參加教學培訓。在學校組織的各項培訓活動中,考核通過加3分。

3、學生評教,考核佔20%。

教務處每學期組織兩次學生評教,評選班級學生歡迎的老師2-3名,得票居前三檔次的教師依次加6分、4分、2分(帶多班取平均分)。

非文字學科教師參照此方案單獨考核,考查教研成績與學生評教兩項,各佔50%。

二、其他事項

1、嚴守紀律。上課遲到或提前下課,一次扣1分、罰款20元;誤課扣1分、罰款50元;不經教務處批准組織學生課外活動,扣1分,罰款20元。

2、嚴格管理。教師因管理不力,課堂混亂,發現一次扣1分;對違紀學生教育要有耐心,若過度體罰學生造成惡劣影響,一次扣2分。

3、關心學生。走近學生,真正關心學生的學習與生活,學期中途每流失一人,班主任扣1分。

4、積極教研。遲到、早退、缺席,一次扣1分,罰款20元。累計三次,評優一票否決。

5、自覺坐班。教務處不定期抽查,一次缺勤扣0、3分,並將結果應用於學期末教師評價。

三、考核結果的應用

教師量化考核的最終分數作為學年獎金髮放的重要依據,也是年度考核等次、評先表模和教師任用的主要依據。

股權激勵方案 篇二

為實現對企業高管人員和業務骨幹的激勵與約束,獎勵和留住企業需要的核心、優秀人才,充分調動員工的積極性和創造性,持續推動企業員工為公司創造更大價值,依法保障公司股東和員工共享公司成長收益,經xxx有限公司(下稱公司)股東會討論通過,現發佈本辦法供遵照執行。

一、股權激勵原則

1、對入股前的公司經營不享受權益,不承擔風險;入股後與公司股東的股份融合一起,共享收益,共擔風險。

2、激勵股權不得以任何形式轉讓給公司股東和公司員工以外的人,員工解除勞動合同以後其所持股權可內部轉讓。

3、股權激勵員工(以下簡稱激勵對象)不參與公司股東會,不參與公司經營管理,不享有公司章程規定的股東權力。

4、在工商登記中,並不進行註冊資本和股東的變更登記,股權激勵不影響股東結構改變,不影響公司註冊資本改變。

二、股權激勵方案

1、經員工認可,公司從現有的收入和業務中調劑部分現金以及挑選部分業務,合計xxxx萬元。該部分業務和現金與激勵對象的出資融合一起,從xx年xxx月xxx日起共同經營,共享收益,共擔風險。

公司此前的融資款形成的業務一併劃轉過來,與激勵對象的出資融合一起共同經營。

2、前款融合一起的資金,由財務單獨建賬,單獨核算,與未劃轉過來的業務和資金不發生法律關係。未劃轉過來的業務和資金由公司原有股東承擔收益和風險。

3、公司分配給激勵對象的股權暫定為xx萬股。經公司股東會討論通過,可以根據公司發展情況增加激勵股權。

4、激勵對象在認購激勵股權的同時,應按照公司規定向公司融資。融資款原則上不低於激勵股權,融資款按照xx%計付月利息。

三、股權激勵對象

首先由公司員工自行申請認購股份,經公司股東會研究後確定可以認購併明確認購數額的員工為激勵對象。股東不屬於激勵對象。

經董事會同意的員工,自行申報認購股份數額。

四、股權激勵條件

1、激勵對象按照xxx元一股,自行出資購買公司股份;

2、激勵對象認購的股權以一萬股為起點,最高認購數額不超過xxx萬股;

3、激勵對象與公司解除勞動關係,即喪失激勵條件,不享有股權激勵權利,不承擔激勵股權產生的風險。

五、股權激勵標準

1、每位員工可認購股權不超過五十萬股(xxx萬股),員工的認購股權數額由股東會決定;

2、經公司股東會討論通過,可以根據公司經營情況增加員工激勵股權的認購數額。

六、激勵股權的風險承擔和收益分配

1、入股後,激勵對象的股份與公司股東的股份融合一起,共享收益,共擔風險。

2、激勵對象對入股前的公司經營、公司資產、公司負債不享受權益,不承擔風險。

七、激勵股權的收益分配

公司所有出資(含股東的出資和激勵對象的出資)所產生的收益,每年度結算一次。每年的利潤在扣除公司經營管理成本、5%的法定公積金、xxx%的呆壞賬準備金之後按照出資比例(包含股東的出資以及激勵對象的出資)進行分配。

八、激勵股權轉讓、退出

1、激勵對象出現辭職、辭退或因其他原因導致勞動合同終止時,其所持激勵股權只能轉讓給公司內部員工或股東,在同等條件下,員工比股東享有優先受讓權。轉讓方與受讓方自行結算股權受讓費用。員工受讓他人的股權後,其所持激勵股權總額不能超過100萬股。

2、激勵對象勞動合同終止後將其股權轉讓給公司股東,受讓激勵股權的股東的表決權仍按照公司章程辦理。

3、公司股東和員工均不願意受讓勞動合同終止後的激勵股權,激勵對象有權請求公司按照實際經營情況進行結算,公司應在勞動合同解除後一個月內與激勵對象完成結算。結算按照本辦法確定的原則進行。結算後公司分兩次平均退還出資,第一次為結算後的第xxx天,第二次為結算後的第xxx天。期間不計息。

九、股權激勵的規範化

在條件成熟的時候,公司股東會可考慮激勵股權實行股權代理或委託制,由激勵對象委託他人代為持股,進入工商登記,真實行使股東權益。具體期限和實施細則由股東會決定。

十、實施日期和試行期限

本辦法自xx年xxx月xxx日起試行;

本辦法試行期限暫定一年。期滿後由股東會討論決定是否延續。

十一、解釋權

本辦法的修改權、解釋權歸公司股東會。

股權激勵方案 篇三

1.目的:

鼓勵有益於公司發展的行為,充分發揮員工的積極性、創造性,不斷提高公司管理水平,確保公司目標的順利完成。

2.獎勵條件:

公司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由部門領導或公司領導酌情簽報,予以獎勵。

2.1對重大、關健任務的完成作出貢獻的;

2.2對完善公司管理提出可行性方案的;

2.3配套設計過程中,對公司有特殊貢獻的;

2.4從事有益於公司的發明和改進,對提高工作效率、提高產品可靠性、提高產品性能水平等做出貢獻的;

2.5提出合理化建議,對增加銷售、改進服務質量、節能降耗、節省費用有明顯成效的;

2.6提出合理化建議,有益於維護、提升企業形象的;

2.7對於舞弊或有危害公司利益的行為,能事先發現或防止,而使公司減少或免受損失的;

2.8遇到非常變故,如災害事故等,能隨機應變,措施得當,從而減少公司財產損失、人員傷亡的;

2.9具有優秀品德,可作為公司楷模,有益於公司樹立良好風氣的;

2.10工作積極,業績突出的;

2.11不屬於本職工作(或分管領域),主動協助他人工作,使他人計劃、目標得以提前完成的;

2.12對營私舞弊或違紀行為檢舉並確有證據的;

2.13其它獎勵的情況。

3.獎勵辦法

3.1獎勵金額。獎勵金額範圍如1,獎勵的具體金額由部門領導或公司主管領導提出,單項獎勵5000元(含5000元)以內由公司總經理最終確定,單項獎勵超過5000元時由股司主管銷售副總經理最終確定。

3.2合理化建議的申報、獎勵程序

3.2.1季度獎勵:

正常的獎勵申報、審批每季度進行一次,於次季首月10日前按規定程序上報到公司辦。申報程序如下:

3.2.1.1所在部門或公司辦填報《銷售公司員工獎勵申報表》(見附表);

3.2.1.2部門領導或主管領導簽署意見;

3.2.1.3申報表交到公司辦;

3.2.1.4公司主管副總經理簽署意見;

3.2.1.5公司總經理簽署意見,並確定獎勵金額。單項獎勵超過5000元時須報股司主管銷售副總經理審批;

3.2.1.6公司辦複印申報表存檔;

3.2.1.7通知申報人憑申報表到公司財務辦領取獎金;

3.2.1.8財務辦憑申報表發放獎金,並保存申報表。

3.2.2即時獎勵:

3.2.2.1公司總經理有權直接對公司員工進行單項5000元以內的即時獎勵;

3.2.2.2公司副總經理有權直接向公司總經理提出單項1000元以內(含1000元)的即時獎勵申請,由總經理直接審批;

3.2.2.3部門領導有權直接向總經理提出單項500元以內(含500元)的即時獎勵申請,經主管副總經理審核,由總經理審批;

3.2.2.4即時獎勵申請經公司總經理審批後,直接到財務辦領取獎金;

3.2.2.5權限規定:對副總經理的獎勵只能由公司總經理提出,對部門領導的獎勵只能由公司副總經理以上領導提出。

4.監督

所有的獎勵均在公司辦務公開欄上張貼公開,並在整個銷售公司發文通報。對違反公司獎勵規定的行為,員工有權向銷售公司有關領導和部門或股司有關部門舉報。

5、其它

股權激勵方案 篇四

1、酒店實行崗位工資制,即根據不同崗位、不同職務、不同工種的差別和技能的高低及對酒店的貢獻確定工資級別。

2、酒店對員工工資實行動態管理,以崗位要求制訂工資標準,以工作績效體現工資差別,即根據員工個人表現和貢獻可升可降。

3、各級員工享受相應級別的工資,對成績突出、有特殊貢獻者經部門推薦,人力資源部考核,總經理批准後,可破格享受所擔任職務的最上線工資。

4、工資構成:月工資總額=崗位工資+考核工資+相關補貼+績效工資

1)崗位工資:是根據酒店各崗位的工作標準、崗位職責所設置,是員工的一項基本收入保障。崗位工資=工資總額×60%

2)考核工資:根據酒店整體效益、部門績效所設置,與員工的月度績效、日常獎懲掛鈎,發放額隨各部門每月的績效考核情況、人員崗位編制情況上下浮動。考核工資=工資總額×40%

3)相關補貼:

a)夜班津貼:根據部門排班情況,凡正常排班情況下在24:00以後下班的夜班人員(含實習生),享受每天2元的夜班津貼。

b)店齡補貼:自入職起每滿一年,每月補貼20元,並依次類推。

c)英語補貼:凡經省市級旅遊局考核認證,通過英語等級考核合格且取得相應級別證書者,按相應的英語等級,當年每月享受英語補貼——A級:10元,B級:8元,C級:5元。如再參加第二次考核不及格者則取消。

d)技術補貼:酒店將對持有有關技術證(經勞動部門鑑定認可的)且得到酒店認可其技術(經酒店考核)的技術工種(如工程人員、廚師等)增加相應的技術補貼。由部門每年對試用期已轉正的技術人員進行技術等級考核,並按照考核情況按比例評定出各技術人員的技術等級報人力資源部。酒店根據其技術等級當年每月發放技術補貼——A級:80元,B級:50元,C級:30元。(技術等級每年考核一次,按每年技術等級考核情況發放技術補貼)

e)醫療補貼:酒店每月為員工發放30元的醫療補貼。

f)交通補貼:酒店為非住店乘坐公交車上下班的員工提供交通補貼,單站往返的補貼50元,中轉一站以上的補貼80元。

4)績效工資:根據各部門經營指標的完成情況,將部門超額或未完成部分按比例分配到部門,由部門根據員工日常工作表現進行二次分配。

5、月實際工資計算方法:月工資總額÷30天×實際出勤天數(含有薪假)

6、試用期工資:

1)員工入店須經三個月試用,工資標準在500元/月以上的試用期工資為工資標準的80%,工資標準在500元/月以下的按照300元/月試用。

2)新招聘管理人員試用期工資享受所在職務最低工資標準的80%,試用期三個月。

3)內部晉升人員試用期工資增加增資額的50%,原則上逐級晉升,試用期一個月。

7、工資調整:

1)員工因試用期滿、職務升降需調整工資時,經部門同意,人力資源部考核,總經理批准後方可執行。

2)員工試用期滿轉正,原則上從員工E級起逐級調資,調資間隔不少於三個月。計算公式:月工資總額=調整前月工資總額÷26天×實際出勤天數+調整後月工資總額÷26天×實際出勤天數

3)各級員工均享受相應級別的工資待遇,對成績突出、有特殊貢獻者由部門以業績報告形式進行推薦,人力資源部考核,總經理批准後,可破格提升一級工資並進行公開表彰;對出現重大失誤,連續兩次列為部門考核最差者,經部門申請,人力資源部考核,總經理批准後,給予降薪一級直至開除處分。對員工工資的上調和下浮,原則上一年不超過三次,一次不超過兩級。

8、缺勤扣款:

1)事假不發薪。

2)病假期工資,五天內每天發日工資標準的40%,超過五天每天扣日工資額的100%。

3)婚假:男女雙方達到結婚年齡並按規定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依法領取結婚證明,除按規定的3天婚假外,晚婚者(男25週歲、女23週歲)增加婚假7天(含週六週日),期間當日工資每天按12元發放,超過10天者按事假處理,未辦理續假手續者,按曠工處理。

4)工傷期間工資:凡符合工傷條件的,假期均以市級以上醫院開具的休假證明為準,按照崗位工資的100%標準發放當日工資。

5)產假工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6)年假、公休假均不影響工資。

7)慰唁假工資:如員工之直系親屬(指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配偶之父母、祖父母和外祖父母)不幸逝世,可申請三天有薪慰唁假,假期內(三天)按工資標準的100%支付工資,超假部分按事假處理。

8)遲到/早退:扣款辦法按《處罰細則》有關規定執行。

9)凡屬曠工性質,以曠工時間的總工資三倍予以扣款。

6、加班工資:根據行業性質,酒店實行綜合工時制,員工可在季度內跨月調休/補休,但不允許跨季度調休/補休,各部門必須根據經營管理情況做好每月排班並認真審核,季度內可調休/補休的,一律調休/補休。如確因工作需要不能調休的,由部門總監/經理批准,人力資源部審核、總經理批准後方可按規定發放加班工資。(原則上日常加班以補休形式進行安排,如確因工作需要,當日部門需安排加班的,應事先填寫《加班申請單》,經部門總監、總經理批准後方可安排加班)

1)月工資合計在1500元以上的人員無加班工資(節假日除外),由部門根據情況安排補休。

2)其他員工在法定節假日加班,工作一天補休一天,或按有關規定計發加班費。非法定節假日加班原則上安排補休。

7、工資結算:酒店每月15日將上月工資總額存入個人銀行帳户,遇節假日提前發放。

8、離店工資結算:

1)正式員工:月工資總額÷26天×離店前出勤天數

2)新員工入職未滿一週離職者不享受工資待遇。

9、備註:

股權激勵方案 篇五

股權激勵的模式多達十餘種,哪種股權激勵模式最適合自己公司,是股權激勵的核心問題,它直接決定了股權激勵的效果。應當根據公司的實際情況與公司未來的戰略安排等來確定公司激勵模式的選擇。下面是小編帶來的20xx企業股權激勵計劃方案,雖然效果大,但是要謹慎使用哦。

股權激勵方案應當根據公司要求和盡職調查所得的詳盡情況,按照公司股東的長遠利益最大化的原則進行設計。股權激勵方案設計的思路等的不同,會導致方案內容的不同以及激勵效果的不同。但是,無論是哪一種設計方案,都會涉及八大模塊的內容:

一、激勵模式的選擇(定模式)

股權激勵的模式多達十餘種,哪種股權激勵模式最適合自己公司,是股權激勵的核心問題,它直接決定了股權激勵的效果。應當根據公司的實際情況與公司未來的戰略安排等來確定公司激勵模式的選擇。

二、激勵對象的確定(定對象)

股權激勵的目的是對激勵對象予以激勵,達到長期業績目標與短期業績目標的平衡,與工資薪金的短期激勵效果相比,股權激勵更側重於企業長期戰略目標的實現。因此,在激勵對象的選擇上,應選擇對企業長期戰略目標最有價值的關鍵員工。

激勵對象的選擇應堅持公司、公正、公開的原則,不能因為個人好惡而漏選或者多選擇激勵對象,這將導致公司的內部員工情緒對立,不利於公司的經營。

三、股票股份的來源或者購股資金的來源(定來源)

股權激勵計劃是一種需要激勵成本的計劃,激勵成本體現在兩個方面:一個是需要授予激勵對象股份或者股票,另一個是公司或者激勵對象需要為授予的股份或者股票支付購股資金。

股權激勵計劃的股份或者股票的來源包括向激勵對象定向增發股票、增資擴股、購買公司股票、原有公司的公司轉讓股份等等。

激勵對象的購股資金來源包括自籌資金、銀行借款、公司借款、年薪轉化或者股東借款等等。在股權激勵方案設計的需要激勵對象實際出資購股的情況下,激勵對象的購股資金來源成為一大問題,也是在進行股權激勵方案設計時需要慎重考慮的問題,要避免激勵對象的支付不能問題。

四、股權激勵涉及的股份總量以及單個激勵對象可獲上限(定激勵額度)

一般來説,上市公司全部股權激勵計劃所涉及的標的股票總數累計不得超過總股本的10%。而對於國有控股上市公司,還特別規定了首次實施股權激勵計劃授予的股權數量原則上應控制在總股本的1%以內。對於上市公司而言,非經股東大會特別決議批准,對任何一名激勵對象授予的股權數量累計不得超過總股本的1%。總股本指最近一次實施股權激勵計劃時公司已發行的總股本。

對於非上市公司而言,股權激勵涉及的股份總量沒有限制性的規定,從理論而言,原有股東可以為了實行股權激勵計劃而出讓任意數量的股權激勵份額,但是,對於股權激勵模式而言,股東最高可以轉讓股權應該以不失去自己對公司的控制權為限,如果失去了控制權,則類似於管理層收購模式了。對於非上市公司的激勵對象而言,一般其累計獲得的股份總量最高不應超過公司總股本的10%

五、行權條件及績效考核指標設計(定約束條件)

在股權激勵方案中,行權條件的設計非常重要,其直接關係到股權激勵的效果,也是公司避免股權激勵可能存在的種種弊端的手段。關於等待期的約定、每次變現比例的約定、行權期間的約定、行權價格的確定、績效考核指標的確定等都非常重要。其中,對激勵對象的考核一定要與業績掛鈎,一個是企業的整體業績指標,一個是激勵對象個人崗位的業績考核指標,兩都要有機地統一起來。

公司股權激勵方案設計績效考核指標的設置須考慮公司的業績情況,原則上實行股權激勵後的業績指標(如:每股收益、加權爭資產收益率和淨利潤增長率等)不應低於歷史水平。

公司股權激勵方案的績效考核指標設置應包含財務指標和非財務指標。績效考核指標如涉及會計利潤,應採用按新會計準則計算,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的淨利益。同時,期權成本應在經常性損益中列支。

六、股權激勵標的價格的確定(定價格)

在需要激勵對象出資購買股份或者股票時,股權激勵計劃方案應該對激勵標的價格予以巧妙設計。一般而言,一方面激勵對象的購股成本應當低於社會公眾或者非股東第三人的購股成本,以體現股權激勵計劃的激勵性質;另一方面,對於上市公司的股權激勵計劃而言,激勵對象的購股成本也不能太低,以免侵害社會公眾股東的利益。

七、股權激勵計劃方案中時限的確定(定時間)

股權激勵計劃作為激勵對象的激勵手段,其與公司給予激勵對象的月份工資或者年薪相比,最大的特點就是其長期性,因此,股權激勵計劃方案中對時間的設置也是至關重要的。股權激勵計劃的時間設置一方面要達到長期激勵的目的,激勵對象能夠行權的等待期一般不低於1年;另一方面,股權激勵計劃的時間設置也不能太長,以至於激勵對象感到激勵的妖不可及,這樣就會喪失股權激勵的激勵效果。一般而言,股權激勵計劃的有效期不應超過7年。

八、設計股權激勵計劃的調整與修改、變更及終止機制(定機制)

股權激勵計劃方案並非從設計到實施一成不變,在實踐中,因為實行股權激勵的公司需要採取進一步融資或者配股分紅等行為,這樣股權激勵計劃中約定授予激勵對象的股權激勵標的的數量應相應地進行修改,以保持實質上的公平。另外在實施股權激勵計劃的過程中,如果激勵對象發生辭職,被公司開除或者調離崗位等等特殊情況情形,則其股權激勵的資格以及獲受的數量均應相應改變。對於這些情形,股權激勵計劃應當予以事先規定,以避免因上述特殊情形而產生股權激勵糾紛。

綜上,一份完整的股權激勵計劃方案,一般應包括上述八大模塊的內容,其中每一個模塊均需要巧妙地設計。

股權激勵方案 篇六

一、目的

為規範採購日常行為,激勵和提高採購人員的工作積極性和責任心,保證按時、按量和按質地採購所需物品,特制定如下獎罰制度。

二、適應範圍

本制度適用採購部全體人員。

三、獎罰細則

㈠日常事務

1、及時完成上司安排的各項任務且當月無差錯體現的,獎勵100元/月人。

2、不聽從上司安排的按首次罰50元/次,逐次翻倍處罰至200元/次,月累計超過3次或季度累計超過6次的作“開除處理”。

3、不能及時完成上司任務和處理事情不及時且沒有向上司彙報的酌情處罰10-50元/次。

4、不規範的訂單包括訂單參數不全不對、價格錯誤、交期錯誤、付款方式錯誤、税率錯誤、數量錯誤和特殊物品的包裝要求等,根據損失的大小酌情處罰10-500元/次。

㈡質量管理

1、因質量問題出現退換貨、維修或返工的根據產生費用的大小酌情處罰10-200元/次。

2、在同等或更低價格中找到更好質量的供應商,根據產品使用量與金額酌情獎勵20-500元(按每個新供應商連續合作6單考核)。

4、當供應商供貨質量異常,不能及時督促及調整而導致對工程質量或工期造成影響的視影響程度的大小和事後跟催的情況綜合考慮,酌情處罰10-100元/次。

5、採購能找到價格更優惠的替代產品,按產品用量與總採購金額情況酌情獎勵20-500/次。

㈢交期管理

1、若因採購交期延誤影響現場施工的按施工情況及延誤時長罰款10-200元/次,因未及時下單而造成的延期按兩倍處罰。

2、同等質量或更低價格中找到產能更大,交期更準時的供應商每按情況獎20-500元(按每個新供應商連續合作6單考核)。

3、交期異常時不能及時通知相關人員導致生產計劃打亂的按情況罰10-200元

㈣價格管理

1、在原供應商的基礎上主動將價格談到比歷史採購價更低,根據情況及採購量獎20-500元/次,若連續談價下調,可多次獎勵。

2、市場價格確定漲價時,採購人員可保持原價或將價格談到漲價範圍之下的根據情況獎20-500元/次。

3、上級指定人員對訂單進行談價的,按採購金額及差價情況獎20-500元/次。

4、在下單審批過程中或在以後查核中明顯高於市場價20%的,罰訂單高出金額部分的3%;高於市場價30%的罰訂單高出金額部分的5%;累計6次以上或此項累計罰款金額在1萬以上的對工作安排作調整。

5、主動談價很少而且基本沒有談價成功的案例,半年內對人員工作安排作調整。

㈤付款方式

1、款到發貨的談到貨到付款每次獎勵20-200元,貨到付款談到月結或更長按此供應商每年採購金額的0.1---1‰獎勵。

2、一年內新找的供應商有50%以上能月結的獎勵300元。

3、外包商付款方式有明顯改進,如前期付款額度減小,付款週期增長的獎20-200元。

㈥送貨方式

1、訂單中的送貨方式一定要求註明送貨方式:送貨上門還是送至相應貨運單位自提或是不承擔運費。若訂單中與實際發生的不符,運費由當事人承擔多出運費的10%,最高罰款不超過200元(若事後可以説服供應商承擔並已同意扣款的不罰)。

2、訂單中供應商不承擔運費,後來當事人説服了供應商並承擔了運費的可以獎運費的10%,最高獎不超過200元。

3、貨運公司通知當事人而未及時安排提貨造成倉儲費的由當事人承擔此費用的20%,最高罰款不超過200元。

㈦發票管理

1、當月已到貨發票到票金額在95%或以上的獎100元。

2、當月已到貨發票到票金額在90%或以上的獎50元。

3、當月已付款發票到票金額在70%以下的罰30元。

4、當月已付款發票到票金額在50%以下的罰50元。

四、考核兑現

1、由採購部經理每月負責各獎罰細則數據的統計和提出初步的獎罰數額;由技術副總和總助負責對獎罰的複核確認。

2、每月根據獎罰細則進行一次統計考核,經複核確認,並報總經理審批後交財務執行。

五、注意事項

1、由於指定新的品牌或廠家的並未經過採購部考核的,而採購當時提出有更好供應商與品牌的(質更好,價更優),如果出現質量問題與交期問題及配合問題時採購人員盡最大能力處理不好的不將列入考核範圍。(一定是盡最大能力,未盡力的除外)。

2、因其他部門或個人的原因導致下單落後而延誤交期不統計在內。

3、若因為供應商的問題造成我們的損失,採購人員可以以合理的方式索賠到合理罰款、補償或賠償的不處罰採購人員。

4、供應商考核也依據此統計資料,考核明顯落後的根據需要調整。

5、對於統計中不明確的問題點由採購當事人、採購經理、技術副總、總經理助理共同討論。

六、年終獎

根據每年每人的獎罰總金額訂4個級別,以上獎得越多的年終獎越高,罰得越多的相應越低。

七、協調配合

1、實際進場時間比計劃進場時間延遲導致不能按時發貨的,然後後面臨時急需到場通知後供應商不能最快發貨(可能長時間存放,供應商挪用掉,再重新做趕不上交期),所以我們計劃進場的時間要準確一些;供應商需要挪用的必須先與公司採購部協商且取得一致意見。

2、技術或工藝要儘量在出清單前將參數型號確認好,不明瞭的應及時溝通和確定。

3、財務付款要制訂制度。

4、現場人員收到貨後無特殊情況當天需驗貨清點,發現問題要第一時間反饋,後續對產品要維護到位。

5、材料增補和更換要控制好,預算要保證準確性。

6、外包資料要齊全。

7、出單與出資料要多預留一些時間給採購,不能到了採購部就變成緊急採購。

8、供應商現場解決問題時現場人員要盡力配合,以快速解決問題優先。

股權激勵管理辦法 篇七

為規範公司考勤制度,加強員工考勤管理,特制定本規定。

第一條 出勤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車間員工週一至週六:

白班: 07:30 ---- 12:00 13:00 ---- 16:00

晚班: 19:00 ---- 23:00 24:00 ---- 03:30 (跨日)

車間員工每兩週倒班一次;

(二)辦公室員工週一至週五:

08:30 ---- 12:00 13:00 ---- 17:00

辦公室員工週六實行長短周制,長週休息,短周出勤時間為:

08:30 ---- 12:00;

(三)每週休息一天;

(四)法定有薪假期:

元旦一天;春節三天;勞動節三天;國慶節三天及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節假日。

第二條 全體員工一律實行上下班打卡制度(每日四次)。嚴禁請他人代打卡或代他人打卡,違者將受到紀律處分。

第三條 未刷考勤卡處理辦法:

(一)因公務未刷卡者,應填寫出差單,人事部根據經所屬部門負責人確認的出差單作公差處理;

(二)因ic卡或考勤機出現故障而未刷卡者,應立即向部門負責人説明情況,由人事部確認後作籤卡處理;

(三)因曠工而未打卡者,按曠工處理;

(四)員工每月允許有兩次忘帶卡或漏刷卡作籤卡處理的機會。之後忘帶卡的,扣除當月勤工獎。之後漏刷卡的,參照第5款處理;

(五)當月兩次籤卡機會用完後出現的漏刷卡,作如下處理:

1. 第三次漏刷卡:從勤工獎中扣除因漏打卡而產生的缺勤工時工資的相應金額;

2. 第四次漏刷卡:扣除全月勤工獎;

3. 有四次以上漏刷卡行為者,從第五次起,按所缺工時的三倍計罰。

(六)漏刷卡缺勤工時的計算:每漏刷卡一次,考勤系統自動扣除該時段二分之一工時;

(七)忘帶卡者必須於當日上下班時向所屬部門主管報到,各部門主管應於當日向人事部説明情況;

(八)員工漏刷卡需填寫《員工漏刷情況説明表》,確認工時後,由人事部作相應處理。

第四條 員工應妥善保管ic卡,如有遺失或人為損壞,補辦新卡費用由員工本人承擔。

第五條 病假

員工病休,必須提供醫院出具的相關證明。醫療期內,按規定享受病假工資。醫療期外,病假無薪。

第六條 事假

員工因私事不能出勤,必須提前填寫請假單,經所屬部門主管/經理、廠長、總經理簽名批准後方為有效。如因特殊情況不能提前請假者,本人應於當日十時前向部門負責人説明情況,獲准後方可休假,並於返工當日補辦請假手續。

事假無薪。

第七條 婚假

(一)在職期間領取結婚證的員工可享受3天婚假。晚婚者(男年滿25週歲,女年滿23週歲初婚)增加10天;

(二)需往異地辦理結婚手續者,可酌情給予路程假,以夫婦雙方身份證所示較遠的一方為標準,廣東省內1天,廣東省外2天;

(三)婚假需提前一個月申請,假期在領取結婚證後的六個月內有效;

(四)假滿返工三個工作日內,需將結婚證交人事部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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