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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車棚管理**(多篇)

停車棚管理**(多篇)

停車棚管理**(多篇)

在我們平凡的日常裏,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範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那麼什麼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這次帥氣的小編為您整理了停車棚管理**(精選4篇),希望大家可以喜歡並分享出去。

自行車棚管理制度 篇一

自行車棚管理制度

1、車棚內存放車輛必須擺放整齊,要求車頭方向一致,車尾成一線。

2、車棚要保持衞生整潔,不得堆放雜物及其它物品。

3、自行車、電動車、摩托車必須具有牌照、車鎖、腳架,車輛進棚後,車輛必須上鎖,因特殊原因無法打開車鎖需要撬鎖或叫急開鎖的,必須通知管理人員,經管理人員驗證後方可撬鎖或開鎖。

4、我局幹部職工要積極配合管理人員做好工作,嚴格遵照制度執行。

停車場管理制度 篇二

停車場管理規定

1、目的

為加強道路管理和交通秩序,對業主有固定車庫、使用停車位的車輛和外來停留的車輛進行停放管理。 2.職責

2.1項目經理部負責辦理停車位使用手續; 2.2保安主管負責車輛停放管理。 3.規定

3.1有固定車庫的車輛停放管理 3.1.1公司統一發放通行證; 3.1.2進入車場時必須把車輛停放在車位內; 3.1.3按時交納物業服務費。 3.2使用停車位車輛的停放管理

3.2.1採取使用固定車位方式,對停放車位上的車輛實行統一管理(保安人員24小時值班、巡視)。

3.2.2各車主到所在項目經理部辦理車位使用手續,領取統一的通行證,方可使用停車位; 3.2.3車輛進出停車場時,保安人員認“證”對車,通行證與車牌號不符者,保安人員有權禁止該車輛停放; 3.2.4車主(司機)保管好通行證,如通行證丟失或損壞,車主(司機)要立即報告保安主管,否則由此而產生的後果由車主(司機)自負。

3.3外來車輛的停放管理

3.3.1外來車輛進入車場前要進行登記,方可進入; 3.3.2外來車輛停放時必須接受保安人員引導,不得隨意停放; 3.4有通行證的車輛一律把通行證放在車內明顯處。 3.5禁止2.5噸以上的貨車、大型客車以及裝有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品的車輛入內(搬家車、消防車、工程車等特殊情況除外)。

3.6禁止出租車入內,遇有乘載老、弱、病、殘以及攜帶過重物品的,視情況可以放行,但10分鐘內必須離開。

3.7進入車場內的車輛不得鳴喇叭,要接受保安人員指揮,按規定車位和地點停放,對不按規定停放車輛又經勸阻不聽者,將按交通管理有關規定處理。

3.8進出車場時應保持謹慎,避免碰撞其他車輛,否則除負責賠償外,還將視情節做出禁止使用停車位的處理。

3.9停放車場內的車輛內不要遺留貴重物品、重要文件等,離車時車主(司機)要鎖好門窗,否則後果自負。 3.10車位使用者應保持車位清潔,無油漬。

3.11根據物業管理有關法規規定,保安人員通過值班和巡邏,避免停放在小區內的車輛受損壞,不承擔保管和保險責任。

車輛管理制度

一、各物業處對所管物業項目區內車輛依法循章開展管理工作。

二、需要收取車輛保管費的,負責按物價部門收費規定收取車輛保管費。

三、各物業處應熟悉掌握車場內車輛流通情況,車位情況,合理佈置安排,優先保證業主使用車位。

四、負責指揮區內車輛行駛和停放,維持車場內交通、停車秩序。

五、負責對車場內道路和停車場的停放車輛進行巡視查看,保證車輛安全。

六、2.5噸以上貨車(搬家等特殊情況除外)、大型客車以及載有易爆、劇毒、放射等危險品的車輛禁止進入小區。

七、機動車輛在區內行駛,時速不得超過15公里,禁止鳴號、試車、修車、練車。

八、不準在人行道、車行道、消防通道上停放車輛。

九、對車場內車輛管理情況定期向公司彙報。

管理人員職責

一、車輛管理負責人職責

1、依法循章對車場內交通、車輛進行管理。 2.負責按物價部門收費規定收取車輛保管費。

3、熟悉掌握車場內車輛流通情況,車位情況,合理佈署安排,優先保證業主使用車位。

4、負責監督和落實員工崗位職責,對員工進行日考核,填寫《員工日考核表》。

5、負責每日工作檢查,並填寫《車輛管理日檢表》。

6、負責對外協調與聯繫,處理車輛管理方面的問題和客户投訴。

7、負責對員工進行法制教育和職業道德教育,不斷提高服務質量。

8、負責對員工進行崗位培訓,並做好培訓記錄。 9.定時向管理處主任彙報工作。

二、車輛管理員的職責及紀律 (一)車輛管理員的職責如下

1、負責對停車場(庫)的汽車,摩托車,以及保管站內的自行車管理。

2、實行24小時輪流值班,服從統一安排調度。

3、按規定着裝,佩戴工作牌,對出入車輛按規定和程序指揮放行,並認真填寫《車輛出入登記表》。

4、遵守規章制度,按時上下班,認真做好交接班手續,不擅離職守。

5、按規定和標準收費,開具發票。

6、負責指揮區內車輛行駛和停放,維持車場內交通、停車秩序。 7.負責對道路和停車場的停放車輛進行巡視查看,保證車輛安全。

8、負責停車場(庫)的消防以及停車場(庫)、值班室,崗亭和洗車台的清潔工作。(分別按小區清潔工作手冊中《停車場清潔》、《值班室、崗亭的清潔》進行清潔)

(二)車輛管理員的紀律

1、儀容整潔,遵守《儀容儀表規定》。

2、執行公司文明禮貌用語規範,講究文明服務,禮貌待人。 3.嚴格遵守《交接班制度》。

4、值班時禁止喝酒、吸煙、吃東西:不準嘻笑、打鬧,不準在值班時會客、看書報、聽廣播,及做其他與值班職責無關的事。 5.愛護各種器具,不得丟失、損壞、轉借或隨意攜帶外出。 6.依法辦事,廉潔奉公,堅持原則,是非分明。

7、禁止在公司所管物業範圍內打麻將;不準借娛樂為名搞變相賭博。

8、團結互助,禁止鬧糾紛;不説髒話,不做不利團結的事。 9.遵守《員工宿舍管理規定》,不得帶人留宿,來客留宿必須經管理處分管主任(或房管員)批准。

三、門衞管理制度

這裏的門衞包括停車場庫的門衞和大門門衞。某些區域,既需保持相對寧靜,又需保證行人的安全和環境的整潔,為此,必須控制進入物業區域的車輛,這便是大門門衞的一部分職責。除救護車、消防車、清潔車、小區各業網點送貨車等特許車輛外,其他車進入物業區域時,都應限制性規定,經過門衞允許後方能駛入。大門門衞要堅持驗證制度,對外來車輛要嚴格檢查,驗證放行;對從物業區域內外出的車輛也要嚴格檢查,驗證放行。對可疑車輛要多觀察,對車主要細詢問,一旦發現問題,大門

門衞要拒絕車輛外出,並報告有關部門處理。

四、車輛管理員交接班制度

1、按時交接班,接班人員應提前10min到達崗位,在接班人員未到達前,當班人員不能離崗。

2、接班時,要詳細瞭解上一班車輛出入和停放情況以及本班應注意事項。

3、向下一班移交值班記錄和《車輛出入登記表》。

4、交接班時應將上一班移交的值班物品如對講機等及其他設備清點清楚,並在值班記錄上簽名。

五、停車場管理規定

管理處負責業主(住户)的車輛管理,小區車輛行駛停放,管理處主任負責協調指導停車場(庫)的管理工作,房管員監督、檢查,車管員負責車輛的存放、保管、放行等具體管理。 1.對進入停車場車輛的管理規定

①進入停車場的車輛須具備一切有效證件,包括行駛證或待辦理證明、保險單等,車輛號牌應與行駛證相符,待辦車輛應與待辦證明相符。

②進入停車場的司機,須按進出場各種程序辦理停車手續,並按指定的車位停放。

③車輛停放後,司機須配合車管員做好車輛的檢查記錄,並鎖好車門窗,帶走貴重物品,車管員沒有幫司機保管物品的義務。

④進場車輛嚴禁在場內加油、修車、試剎車,禁止任何人在場

內學習駕駛車輛。

⑤進場車輛和司機要保持場內清潔,禁止在場內亂丟垃圾與棄置廢雜物,禁止在場內吸煙。

⑥進場司機必須遵守安全防火規定,嚴禁載有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品的車輛進入停車場。

⑦禁止超過停車場限高規定的車輛、集裝箱車以及漏油、漏水等病車進入停車場。

⑧進場車輛如不服從車管員指揮,造成本身車輛受損時,後果自負。

六、摩托車、自行車保管規定

住宅區(大廈)摩托車實行統一保管。摩托車、自行車的保管分月保與臨保兩種方式,兩者的管理規定有所不同。 1.摩托車、自行車月保的管理:

a.需辦理月保的車主先到停車場收費處辦理登記,繳納月保費用(收費標準按物價部門文件規定),領取月保號牌;

b.月保車輛憑號牌停放,月保號牌禁止外借,禁止其他車輛使用,用户如更換車輛,需到車場辦理手續;

c.月保車輛需每月按時繳納月保費用(可預繳多月),過期按臨保車輛處理;

d.月保車輛進場需按指定的月保區域停放,並將號牌掛放在所保車輛上,以便車管員核對。 2.摩托車、自行車臨保的管理:

a.臨保車輛進場需按車管員指示到臨時停放點停放; b.車管員發放臨保號牌,並做好車輛登記工作,臨保號牌分為兩個相同的號碼牌,一個掛在臨保車輛上,另一個給車主隨身攜帶,作為取車憑證;

c.車輛停放後,車主需到收費處繳納臨保費用;

d.臨保車輛離場時,車主需交回號牌,車管員核對無誤後放行。 3.禁止車主在停車場內洗車、修理摩托車,防止火災事故的發生。

4、已繳納保管費並有原始收費憑證和保管卡的單車,如有遺失,由保管單位負責賠償。

5、需要保管的摩托車必須購買綜合保險,車輛遺失時,由車主及時報案,保管部門出具證明,協助車主向保險公司索賠。 6.存放在保管站的自行車,長期存放沒人使用,且未繳保管費達3個月者,由車管班清出保管站,不再負保管責任。

七、停車卡的辦理和使用規定 1.停車卡的辦理

停車場保管車輛一般分月保和臨保兩種方式,月保車輛按月收費,臨保車輛則計時收費。用户若要辦理月保,可帶齊證件或證明到車場收費處辦理,與管理處簽訂車位租用協議。車管員在收取當月應繳納的車位租金及管理費後,發停車卡及電子出入卡給用户,並收取電子出入卡押金。 2.停車卡的使用

車輛出入停車場時,要將停車卡放在車輛擋風玻璃左側,電子出入卡隨身攜帶,以便檢查和車輛出入。用户如更換車輛,需到車場辦理停車卡、電子出入卡更換手續。月保車輛要按月定期繳納。

保管費逾期不繳者,車場有權收回車位使用權。若用户遺失停車卡和電子出入卡,應及時告知車管員,並提供有效證明,到收費處辦理舊卡停止使用和新卡補辦手續。用户不再租用車位時,將停車卡、電子出入卡交回車場,由車場退回電子出入卡押金。

用户停車卡、電子出入卡禁止外借給其他車輛使用。為保證車輛的停放安全,減少被盜的機會,停車卡應隨身攜帶。 3.車輛保管收費的標準

車輛保管收費的標準,要根據各地物價部門核定的標準執行。一般來講,經濟較發達地區,收費標準較高,反之收費標準低些。以廣州市為例,目前室內停車場收費標準仍沒有具體明確的規定,一般只規定最高限額或制定指導價,具體的收費標準由物業管理公司根據政府規定的指導價,並參考周圍室內停車場的收費標準來確定,同時可以在市政府規定的收費標準限度內臨時調整保管費。

八、值班室(崗亭)管理規定

1、值班室(崗亭)應用鏡框懸掛車輛管理制度(主要為崗位制度、操作規程和停車場管理規定)、收費標準、營業執照,保管

員姓名和照片等。

2、值班室內設一套完好的單人辦公桌椅作記錄使用,不準放長椅和牀,不準閒雜人員進入,崗亭外不準擺放凳椅。

3、在值班室外適當位置(室內也可)配置一塊800mm×600mm的白寫字板出通知用,停車場、摩托車、單車棚(庫)固定值班室,根據車輛停放數量製作一個懸掛準停證、停車牌等用的標牌框。 4.值班室(崗亭)內不準存放雜物,隨時保持室內外清潔。 5.值班室(崗亭)“值班記錄”、“車輛出入登記表”及“車輛保管卡”均放在固定位置,且應擺放整齊。 6.值班室(崗亭)不準作其他使用。

九、對講機使用管理規定

1、僅值班員和車輛巡邏管理員每人配一部對講機,另配一個備用充電池和一個充電器。

2、對講機在更換充電池時,必須先關掉電源和主機上的開關,保護和延長機身使用壽命。

3、電池不準經常更換,必須按規定時間(8~10h)輪換使用。 4.不準用對講機談論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情。

5、認真做好對講機交接工作,以防出問題時互相推卸責任。 6.遵守“誰使用,誰保管;誰損壞,誰負責”的原則。

十、車輛管理員儀容儀表規定 1.着裝規定

①統一按當地機動車保管場保管員的着裝規定着裝,要求舉止

文明、大方、端莊,精神抖擻。

②制服統一,穿黑色皮鞋,佩戴員工證,服裝整齊、乾淨、筆挺。

③不得佩戴飾物,口袋內不宜裝過多物品,制服外不得顯露有個人物品。

④禁止披衣、敞懷、挽袖、卷褲腿、戴歪帽、穿拖鞋或赤腳。 2.形象規定

①經常注意檢查和保持儀表整潔。

②不準留長髮、蓄鬍子、留長指甲,蓄髮不得露於帽檐外,帽沿下發長不得超過1.5cm,鬍鬚要天天刮,不留長鬢角,鬢髮長不超過耳屏,指甲不得超過1mm,鼻毛不得長出鼻孔。

③精神振作,姿態良好,抬頭挺胸,不得彎腰駝背,不得東倒西歪,前傾後靠,不得伸懶腰,不袖手、背手、插腰或將手插入衣袋,不準邊執勤邊吸煙、吃零食,不搭肩挽臂,做到站如鬆、坐如鐘、動如風。

④不得哼歌曲、吹口哨、聽收錄機、看書報。

⑤不得隨地吐痰,亂丟雜物。

⑥不挖耳、摳鼻孔,不得敲桌椅、跺腳或玩弄其他物品。

⑦做到“微笑服務”,對待車主、業主(住户)友善、熱誠,嚴格遵守公司規定的文明禮貌服務用語。

⑧上崗前,必須對照整容鏡整容,檢查衣、帽、領帶、鞋帶及裝備是否穿戴整齊、規範。

十一、交通意外事故的處理預案

保安員在發現交通意外事故或接到交通意外事故報告求助時:

1、應立即用通訊設備報告保安主管發生交通意外事故現場的具體位置;

2、留在現場或迅速趕赴現場維護交通秩序和保護現場,搶救傷者;

3、對重大的交通意外事故須請示保安主管進行支援。

4、保安主管接到報告後立即報告保安部經理,並迅速趕赴現場參加搶救;

5、調遣指揮門崗保安員維護現場秩序、交通秩序;

6、送重傷者到醫院搶救(電話120);

7、報交警大隊事故組(電話122):

●——事故發生的時間及地點;

●——事故造成的傷亡及損失情況;

●——已送搶救情況。

8、保安部經理接報後立即趕赴現場,根據事故的需要,調派車輛進行搶救,並報交警事故組和公司總經理。十

二、規範用語

您好、請進、請講、

請稍等、請您出示證件、請您把車停好、請您登記、請問您找誰、

抱歉、對不起、謝謝、再見等。

停車場管理制度 篇三

停車場管理制度

1目的:

為了加強公司轄區內的停車管理,保障停車場的正常運行,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2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轄區內的所有車輛管理。 3.1職責:

3.1.1停車場實行晝夜24小時值班制度,由管轄區域安保部負責管理,車輛隨時可以進出;

3.1.2停車場實行有償使用,車主須憑車輛進出管轄區域的月卡或記時卡進入停車場,停車場車輛停車15分鐘以內不收費,超過15分鐘按有關規定執行。

3.2車輛進入:

3.2.1車輛進入停車場應一停二慢,必須服從安保員的指揮和安排,徵得安保員同意後方可進入。

3.2.2、進入時,安保員打卡後把停車卡發給車主。 3.2.

3、除公司相關人員外,任何人無權查閲相關記錄或資料。

3.3車輛停放:

3.3.1、車輛停放時必須服從安保員指揮,注意前後左右車輛的安全,在規定位置上停放,並與周圍車輛保持適當距離,不得對其它車位的使用造成阻礙,車主必須鎖好車門,調好防盜系統至警備狀態,車內貴重物品須隨身帶走,車主停好車輛後須立即離開停車場,不得在他人車輛旁停留。

3.3.2、車管員應指揮車輛停放,察看車輛有無上鎖、有無外部破損,如有破損,應知會車主並登記。嚴禁不服從指揮,亂停放車輛。

3.3.3、車場車位分固定車位和非固定車位,車主按類使用車位。

3.3.4、車場內不得試剎車、練習車、修理車輛,禁止裝載有劇毒、易燃易爆物品、和其它危險品的車輛停放。

3.4駛離:

3.4.1、車輛駛離停車場時應注意周圍車輛的安全,緩慢駛離,並在出口處向車管員交回停車卡,車管員核對無誤後,收回停車卡後,方可駛離。

3.4.2、車管員值班期間應認真負責,熱情服務,不得會客、喝酒、睡覺,不得讓親朋好友和其它無關人員進入停車場,嚴格核對駛離車輛的牌號,滿足車主的合理要求。

3.4.3、車管員交接班時應辦理交接手續,核實停車場車輛與登記記錄相符,並簽字交接。

3.4.4、發生車輛丟失等緊急情況,安保部主管須在第一時間內,安排相關人員寫出情況説明,同時收集其他證據,並儘快報告公司主管領導。

3.5摩托車、電動車、自行車管理

3.5.1凡在摩托車、電動車、自行車停車場存放車輛的顧客,應當自覺遵守本規定,服從安保員的管理。 3.5.2凡管轄區域顧客的摩托車、電動車、自行車到停車場停放,必須辦理手續並按規定繳納車位使用費。

3.5.3當車輛進入車場時,車主應向安保員領取存車牌;當車輛離開時,必須將存車牌交還安保員,沒有交還或存車牌不符時,該車不得離開現場,安保員有權扣留該車。

3.5.4外來摩托車、電動車、自行車進入管轄區域,必須按指定位置停放。

3.5.5對無執照的摩托車、電動車、自行車丟失,服務中心概不負責。

3.5.6安保員要認真履行職責,發現車輛停放不整齊要及時整理。

停車場管理制度 篇四

為有效管理校園車輛停放,確保校園停車秩序、校園寧靜,特制定本停車場的管理制度。

一、學校停車場由總務處負責管理。停車場的停車位只供機動車輛停車用,禁止擅自改變車位使用功能或從事除停車以外的其他行為。

二、所有機動車輛必須在傳達室登記備案,填寫車主姓名、車牌號、聯繫方式等。

三、原則上非本校人員須要把車輛停放在校門外兩側,有特殊原因者必須在傳達室登記。

四、所有駕駛人員要按劃線位置停放車輛,避免對其它車輛的進出造成阻礙。嚴禁在人行道停車。

五、車輛停好後,應鎖好門窗和調好防盜系統。凡現金、重要文件、貴重物品須自行保管,學校停車場不負保管責任。

六、所有駕駛人員要自覺保持停車場內清潔衞生。

七、所有駕駛人員必須遵守限速、嚴禁酒後駕車等規定。

八、嚴禁攜帶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物品進入停車場。

九、所有進出學校停車場的車輛要接受停車場管理人員的指揮。違反規定或不聽指揮者將拒其停放。

十、愛護場內建築物和設備設施。若有損壞場內設備或其他停放車輛者,當由肇事人負責賠償。

醫院停車場管理制度範本

第一條:為加強醫院車輛管理,實現車輛管理的規範化、制度化,緩解院內交通壓力,進一步方便病人,保障良好醫療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於本院各級各類工作人員。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車輛包括醫院職工車輛、行政車輛、醫療車輛,病人及家屬車輛,執行公務車輛以及其他社會車輛。

第四條:人事保衞科行使車輛管理職能,院辦室、後勤保障科配合進行監督管理。

第五條:各種車輛要求按規定停放。

1、職工非機動車輛一律停放車棚,急診、門診職工車輛停放在院東、南車棚,住院樓職工車輛可停放在住院樓前面或住院樓後面車位,其他部門職工車輛停放在職工車棚。

2、醫院行政用車、醫療用車,各種公務用車,職工、病人及家屬車輛,接送病人車輛等進入院內需入位停放。

3、大汽車、大客車、泥頭車等需停放於院外,不能入院停放。

4、其他社會車輛來院由醫院車輛管理人員根據具體情況決定是否安排停放。

第六條:職能部門應加強車輛管理,確保進入院內車輛有序停放,保證醫院內道路暢通。

1、醫院根據現有場地確定停車位,明確標誌,劃分車位,明確行駛方向。

2、院內車位採取先到先停的原則,不得個人租用及隨意侵佔。

3、進入院內車輛不得停放在非停車位的公共道路上。遇特殊情況,如送藥品、氧氣,運垃圾,接送病人等,由保安人員負責安排,在不影響公共交通的前提下,予以臨時停放。第七條:違規情況處理:

1、職工車輛違規停放,發現一次扣50元。

2、車輛管理人員疏於管理,導致交通阻塞,發現一次扣車管人員50元。

3、車輛管理部門未盡管職責,按醫院《目標管理責任書》扣罰。

第八條:本辦法由保衞科負責解釋。

第九條:未盡事宜,由院長辦公會議討論決定。

第十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履行。

標籤: 多篇 停車 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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