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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案彙總(彙總8篇)

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案彙總(彙總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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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案彙總(彙總8篇)

篇1:突發事件處置應急預案

一、編制預案的指導思想、原則及依據

1.1前言

為適應新時期應對公共突發事件的需要,切實做好本局公共安全工作,防範公共事件發生,有效降低和控制公共安全事件的危害,根據鄰府辦發【20xx】63號文件精神及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我局實際制定本預案。

1.2編制預案指導思想、原則及依據

1.2.1指導思想

堅持全面規劃,統籌兼顧,標本兼治,綜合治理的原則,促進公共安全工作由處理向主動預防轉變,推動公共安全工作規範化

1.2.2編制原則

堅持“預防為主、防抗結合”的原則;堅持“因地制宜、突出重點、兼顧一般”的原則;堅持“統一領導、分級負責、自救與社會救助相結合”原則;堅持“明確職責,落實責任,依靠科學、反應及時、措施果斷”的原則;堅持“先人員、後物質”的原則;堅持“先重要物品、後次要物品”的原則;全局所有工作人員都有責任和義務參加或配合應急救援工作,服從統一指揮。

1.2.3編制依據

本預案的編制依據是根據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縣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的通知精神以及有關法律法規。

1.2.4主要事件類型

全局主要事件類型分事故災害、社會安全事件、自然災害。尤以自然災害頻繁,輕、中度旱洪災害基本上年年發生,嚴重特大旱澇災害幾乎是十年一遇或兩遇。

二、預案內容

2.1組織領導

為加強公共突發事件應急救援工作的統一領導,統一指揮,組織協調,局成立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加強對應急救援工作的組織領導。下設應急救援辦公室工作小組,保障組和專家組等。

2.2工作職責

負責應急救援工作的統一領導、統一指揮、組織協調、現場指揮、臨機處理及後勤保障,靈通信息和善後處理;向上級報告突發事件及救援工作情況,與有關部門協調;組織單位職工的日常安全教育及應急預案的演練。

2.3總體要求

在縣委、縣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全縣農機職工要牢固樹立抗災減災、預防和應對突發事件、確保全體職工和羣眾安全的思想,進一步增強抗災減災意識,立足於抗大災、防大事故,戰勝災情保平安,切實做好應急救援物質,資金的儲備和保障工作,積極組織,協調農機抗災減災工作服務,充分發揮農機抗災能力,把災害降到最低限度,最終杜絕災害。

2.4預案適應範圍

農機公共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適用於對農機系統造成損失的事故災害,社會安全事件,自然災害發生後,農機部門進行抗災減災工作。

三、災情預警和災情報告

3.1適時保持與縣公共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救災辦、氣象、水利、國土等部門的密切聯繫,瞭解災情信息,接到災害預警後及時通知各工作小組,並及時向上級領導小組彙報災情。

3.2建議與對策

各工作小組應根據災害預警和抗災減災物質配備情況向本級政府及上級農機部門提出抗災減災的建議及對策,必要時編制專項應急預案。

3.3災情報告

災害發生後,農機部門必須及時向當地政府和上級農機部門報告初步災情情況,並進一步實地調查核實。災情內容包括:災害種類、發生時間、地點、範圍、損失及發展趨勢,採取的措施,需要解決的問題等,各級農機部門接到災情報告後,應立即報告主管領導,根據災害等級確定預案啟動時機。特殊情況下上級農機部門可直接指令下級農機部門啟動預案。

四、災害等級劃分和預案啟動的條件及方式

4.1災害等級劃分

災害等級按縣應急預案規定執行。

4.2預案啟動條件及方式

發生重特大災害時,縣農機抗災減災預案啟動,受災片區推廣站站長在當地黨政領導下,啟動農機抗災救災預案。其他災害由受災片區推廣站站長根據具體情況啟動預案。

4.3應急預案等級劃分

根據全縣洪澇、乾旱災害的嚴重程度和範圍,按照〈〈縣公共突發事件應急救援預案〉〉的規定,劃分為三級應級響應預案:

4.3.1I級響應預案

縣局公共事件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主持會商,縣局各部門負責人和各片區推廣站站長參加,作出公共事件應急工作部署,宣佈本縣進入緊急救援,迅速將本系統情況上報縣委縣府、市農機局。同時增加值班人員,24小時值班;根據預案轉移危險地區羣眾,組織強化鄉村機耕道和機電提灌站查險和防守,及時控制險情,或組織強化提水送水、抗災救災工作。受災地區各級農機部門負責人,應按照職責赴分管的區域組織指揮和駐點具體幫助重災區做好應急救援工作。各抗災服務隊應發揚不怕苦、敢於碰硬的精神,認真履職、辛勤工作。

4.3.2II級響應預案

縣局公共事件應急救援領導小組主持會商,縣局各部門負責人和相關片區推廣站站長參加,作出公共事件應急工作部署,根據情況下達本縣進入緊急防汛(抗旱)期,迅速將本系統情況上報縣委政府、市農機局。同時,增加值班人員,24小時值班,並做好抗災救災的應對措施和物資準備。

4.3.3III級響應預案

縣級公共事件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主持會商,縣局各相關部門負責人和片區推廣站站長參加,作出相應工作部署,加強工作指導,將本系統情況及時上報縣委縣府和市農機局。同時,增加值班人員,加強值班;根據預案組織救援搶險或派出工作組、專家組到一線具體幫助應急救援工作。

4.4公共突發事件的應急行動

突發事件發生後,突發事件地區農機部門要核查統計突發事件造成的損失,突發事件應急力量和資源需求及缺口等情況,並按規定逐級上報。縣農機局根據突發事件情況及時向縣政府、市農機局報告,爭取農機公共突發事件應急資金支持。

4.4.1火災應急措施

1、發生火災時,應積極自救,撲滅火災,同時立即撥打“119”報警。報警時要説明單位、地點、物質燃燒種類、是否有人員被圍困、火勢情況,請求滅火,報告人姓名,並記錄報警時間。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領導要現場指揮,組織滅火併組織人員、重要物資疏散。

2、報警後,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要安排人員到指定地點迎接消防車,引導消防車輛人員到達指定位置。

3、消防人員到達現場後,現場指揮員要向消防負責同志報告情況,移交指揮權,協同公安消防做好滅火工作。

4、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要按照現場指揮的要求邊救火邊負責內外警械,維護公共秩序,嚴禁無關人員進入,保證人員通暢。

4.4.2農業機械事故應急措施

農業機械發生事故,無論何方責任,車輛駕駛(操作)人員應第一時間搶救人員,保護好現場,通知主管部門和投保保險公司,並及時上報。

4.4.3盜竊案件應急措施

1、遇到或發現有盜竊案件時,值班人員要立即向帶班領導報告。

2、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要組織人員保護好案發現場,任何人不得擅自觸摸和移動任何東西,包括罪犯經過的通道、爬越的窗户、打開的箱櫃、抽屜等留下的一切手痕、腳印、煙頭等,待公安部門人員勘察現場或勘察完畢後,方可恢復原狀。

3、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組織人員記錄好被盜物品的名稱、價值等情況。

4、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對犯罪分子遺留下來的各種物品,作案工具等妥善保存,交公安部門處理。

4.4.4恐怖襲擊事件應急措施

1、如發生恐怖襲擊事件或發現可疑爆炸物等危險物品時,發現人應立即嚮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報告,並撥打報警電話。

2、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組織相關人員保護現場,禁止任何人接觸可疑物。

3、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對附近區域人員疏散,設置臨時警戒線,禁止人員入內。

4、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組織人員對附近區域全面搜索,消除隱患。

5、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協助警方排除爆炸等危險隱患和調查。

6、如危險已經發生,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好搶救和轉移傷員,同時組織人員安全撤離,保護好現場。

4.4.5羣體上訪影響辦公秩序事件應急措施

1、有5人以上上訪者來羣訪時,值班室要通知辦公室,辦公室負責或協調有關部室接待來訪人員。

2、辦公室接待人員通知相關部室做好應急準備。

3、經解釋、勸阻無效,發生上訪人員羣體性衝擊辦公樓情況,辦公室立即嚮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報告,並組織人員阻止。

4、在人員阻止無效的情況下,辦公室迅速向上級部門彙報並經同意後報警,由警方負責解決。

4.4.6破壞性地震應急措施

1、發生破壞性地震,要迅速躲在桌、牆角等堅固處,禁止跳樓逃生。

2、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立即向上級報告,指揮並疏散人員快速在室內安全地帶避震或沿安全地帶轉移。

3、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組織人員自救同時撥打“120”和“110”求救。

4、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組織人員維護現場,防止失盜。

4.4.7洪澇旱災及泥石流應急措施

1、發生洪澇旱災、泥石流災害,要迅速撤離到安全地帶。

2、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立即向上級報告,指揮並疏散人員迅速轉移到安全地帶。

3、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組織人員自救,同時撥打“120”和“110”求救。

4、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組織人員監測現場,防止災害事故擴大和人員物質二次損害。

5、嚴格按防汛抗旱應急預案啟動預案。

4.4.8搶運抗災減災物資。組織農機運輸機械搶運抗災減災物資和搶險物資等。

4.4.9做好災後重建工作。根據災後重建工作需要,積極組織農機人員,設施設備投入災後重建工作。

4.4.10做好宣傳工作

按照當地公共突發事件報道口徑,充分發揮新聞媒體作用,認真宣傳農機公共突發事件應急工作成效和典型事蹟,促進農機公共突發事件應急工作。

五、農機公共事件應急工作機構

農機公共事件應急機構由指揮決策機構、綜和協調機構和具體工作機構組成。指揮決策機構是各級農機部門成立的農機公共事件應急指揮部,綜合協調機構是各指揮部辦公室,具體工作機構是各級農機公共事件應急工作服務隊。縣農機局組建由局長任指揮長,副局長任副指揮長,相關股、室、站、校負責人為成員的農機抗災減災指揮部。指揮部負責對農機與其他公共事件應急主管部門工作進行協調、部署、組織,指導農機公共事件應急工作。

指揮部辦公室由管理站工作人員擔任,其職責是:

1、向各公共應急服務隊傳達指揮部工作指令並監督落實;

2、收集各公共事件應急服務隊工作進展情況;

3、負責公共事件應急工作信息發佈;

4、及時向當地政府和上級指揮部門彙報災情和公共事件應急工作情況;

5、協調公共事件應急過程中出現的困難;

6、指揮部交辦的其它事項。農機公共事件應急服務隊由農機技術人員,基層推廣站人員及農機專業合作社成員組成。負責執行指揮部下達的指令,進行公共事件應急和事後工作

六、公共事件應急準備

6.1公共突發事件應急人員組成

農機公共突發事件應急人員由農機部門工作人員、農機專業合作社、農機手和突發事件地區的幹部羣眾組成。

6.2公共突發事件應急物質儲備

物質儲備工作主要包括:

1、提前組織應急救援設施設備的檢修、維護,保證設備隨時處於正常運行狀態;

2、提前採購、儲備應急救援工作所需設施設備及零配件;

3、做好農機公共突發事件應急燃油儲備和用水用電協調工作。

七、公共事件應急具體安排

7.1成立公共事件應急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工作職責:按照縣應急救援指揮部要求,全面組織領導防汛抗災工作。

7.2應急救援工作隊

隊長:

副隊長:

隊員:農機系統在職全體職工

工作職責:在局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負責做好人員和國有財產等抗洪一線的搶險救援工作。

7.3後勤保障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工作職責:負責做好全局抗災減災後勤物質保障及供給工作,負責搶險隊員的醫療及搶險工作。

7.4國排站防汛抗旱工作

7.5各片區公共應事件急救援工作。

工作職責:負責做好公共事件應急救援的組織實施,現場處理險情,同時向分管領導和主要領導、當地政府彙報災情,統計上報災情情況。

八、公共事件應急救援紀律

8.1公共事件應急救援是各單位和個人應盡的法律義務,要無條件地服從上級公共事件應急救援命令,決不允許推諉扯皮,討價還價,拖延塞責。對消極怠工、玩忽職守而造成損失或責任事故的,要依法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8.2局應急救援隊隊員及各單位搶險小分隊人員要服從命令,聽從指揮,做到召之即來,來之能戰,戰之則勝。

8.3各股室負責人要切實加強領導,高度重視公共事件工作,充分認識面臨的嚴峻形勢,嚴格落實局機關防洪指揮領導小組下達的各項指令。

8.4各防汛小組要嚴格執行領導帶班制,24小時待命,確保通訊通暢,無特殊情況不得請假。

8.5各部門負責人必須要對各自職責有清醒的認識,堅守崗位,履行好職責。對領導不力、工作疏忽而造成嚴重後果的,要按照有關規定追究責任,嚴肅處理。

篇2: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案

為了認真紮實做好20XX年會考招生考試工作,提高我校考試工作應急處理能力,確保我校會考組織工作萬無一失,保障社會的安全與穩定,我校決定建立“20XX年會考工作應急處置預案”,方案如下:

一、成立會考工作應急處置領導小組

領導小組對本考場的各項備考工作與考試工作進行全方位、全過程檢查、督促與指導,對本考場考試工作負責。

二、突發事件處理細則

報告程序

突發事件

考場主考

光明新區教育體育科

深圳市招考辦

1、試卷運送

學校必須準備三輛車,兩輛為運送試卷專用車(其中一輛為警車),一部作為機動車輛,運送試卷的車輛及保密員必須按規定時間,辦理好試卷領取手續,直達指定的保密室,中途不得搭載無關人員。

運送試卷車輛如遇交通事故或車輛堵塞,應立即報告主考,並向上級招生考試部門彙報,並立即調動備用機動車輛到出事點接應試卷。試卷運送途中發生失竊、泄密,保密人員立即報告主考,並向上級考試部門報告,如隱瞞不報的追究保密人員責任。每天考試結束後,保密人員負責把當天試卷安全送回新區保密室,並辦理好試卷移交手續。

2、周密部署好考試安全保密工作

試卷的保存及取送工作要嚴格按照規定程序及要求進行。

(1)保密室必須做到“二鎖(櫃鎖、門鎖)、三鐵(鐵門、鐵櫃、鐵窗)、四防(防盜、防火、防水、防潮)”。

(2)試卷進入保密室後應做好移交手續及登記。試卷在保密室期間,無關人員一律不得入內,同時保證至少有兩名保密員現場監視。

(3)考試期間,保密室鑰匙必須分開由兩名保密員掌管,不得單人掌管或移交給他人,如有違反追究保密員責任。

(4)保密員做好試卷、答題卡的交接工作,試卷交接必須做好登記、檢查、辦理移交手續。交接時,檢查試卷密封是否正常。如有異常,須迅速查明原因,並上報主考和市招辦。

(5)開考前30分鐘(語文、英語開考前40分鐘),兩名保密員押送試卷到考務辦公室,做好試題的的分發工作,同時按規定辦理手續,並做好登記。

(6)每天考試結束後,把所有試卷、答題卡全部安全送回新區

保密室,並辦理移交手續。

(7)如發生泄密行為或試卷遺失現象,應立即報告主考,並保護現場,防止擴散,同時第一時間向上級考試部門報告。

3、保持交通暢通,防止由於交通原因引發考生大面積遲到

(1)考前40分鐘聯繫考生學校領隊

(2)如考生大面積遲到:

①報告主考

②通知所在學校

③迅速聯繫交通部門

4、做好氣候突變的應急措施。

如遇大風雨,保衞人員應指揮送考生的車輛進入校內;考生在離教學樓較近的地點下車,儘量避免被雨淋;總務處要準備10把雨傘,10條毛巾、5套衣服,提供給有需要的考生;由於惡劣天氣,造成一樓候考學生過多,則可讓考生提前上樓候考,但不得進入試室。

5、保證供電正常

考試期間電工在辦公室待命。如遇停電:

①立即聯繫供電部門啟動發電車發電

②如遇聽力考試,則立即啟用備用直流電源為廣播系統繼續供電

③報告市招辦,請求延時。

6、食堂保證食品安全

①發現部分師生有類似食物中毒症狀時,應迅速送學校校醫室進行初診,對於病情嚴重的患者撥打“120”電話或送醫院進行處理。

②迅速向新區教育體育科及衞生防疫部門報告。

③做好所有食物食品取樣工作,以備衞生部門檢驗。

④迅速排查食用致毒食物的師生名單,並檢查他們的身體狀況。

⑤及時通知家長並做好家長和家屬的工作。

⑥積極配合上級有關部門做好診治、調查事故、處理等工作。

7、安全保衞人員加強考場巡查,防止學生之間出現糾紛

安全保衞人員在候考期間、考試結束之後應加強考場巡查,避免學生之間出現吵架、鬥毆等影響考生情緒或造成身體傷害的糾紛。發現吵架、打架現象,考場工作人員應及時制止,並通知負責考場安全保衞的幹警和學生所屬學校的帶隊老師,並查明原因,妥善處理,避免糾紛進一步惡化。

8、考務突發事件處理

考場中的考務突發事件,嚴格按照《20XX年深圳市會考考務偶發事件處理預案》(附後頁)中的處理辦法進行。

篇3: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案

為保障20xx年興大中學業考試信息技術考查順利進行,做好考試期間可能出現的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特制定信息技術考試應急預案。

1、考場停電

考試期間考場內如出現停電事故,考場網絡管理員和監考員應在第一時間向考點主考報告,立即安排電工查明原因,如短時間能解決則重新啟動考試用機進行續考(不影響考生答題);否則,及時與當地電力部門聯繫解決,同時電話報縣考區辦公室,並做好詳細記錄。考區辦公室經研究同意後,安排其他時間重考。

2、系統故障

考試期間考場內計算機如出現系統故障,網絡管理員先參照信息技術考試考務冊相應處理辦法進行處理(可啟用備用機),如短時間內解決不了的,立即向考點主考報告,同時電話縣考區辦公室,請求技術支援。

3、出現大面積作弊行為

除了宣佈相關成績作廢外,還要求相關考區及時處理相關責任人,並及時採取補救措施,安排其它時間進行重考。

4、安全事故

若發生突發安全事件,在場教師要立即進行應急處理,在第一時間向考點主考和學校校長報告,逐級上報教育領導機構,若有需要,立即撥打110、119、120等特服電話。

(1)火災安全

網絡管理員應迅速切斷電源,監考教師應立即指揮學生按順序疏散,及時將學生帶至遠離火源的安全地段,並立即撥打119、120請求援助;迅速將事故信息報告考點主考,並電話縣考區辦公室。

(2)校園、考場安全

如發現有安全隱患,立即彙報、整改,責任落實到人,確保校園安全。考試信號發出後,做好考場封閉工作,發現不良分子襲擊、行兇等暴力侵害時,應及時報警110、120請求援助。並將事故信息報告考點主考。

(3)飲食安全

做好師生的飲食衞生工作,若出現食物中毒事件,立即報警110、120請求援助,並向考點主考彙報。

篇4: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案

為進一步加強學校食品配送管理,確保飲食的安全衞生和營養,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食品藥品監管總局辦公廳關於加強秋冬季學校食品安全和傳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浙江省教育廳關於進一步加強中國小食堂管理工作的意見》(浙教計〔20xx〕2號)的要求,現就進一步加強學校食品配送管理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增強責任意識,加強學校食品配送企業准入管理

國家新修訂實施的《食品安全法》,對學校食品安全管理和責任追究進行了明確規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切實履行監管職責,加強協作,從嚴管理。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切實負起食品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責任。要嚴格把好學校食堂准入關,九年制義務教育中國小校和幼兒園的食堂經營服務原則上不得對外承包,要自主經營。採取託管服務的學校食堂,須嚴格企業准入資格要求,通過公開招標等方式,競爭擇優。中標單位負責食堂的日常管理,使用學校的場所和固定設備為學校師生提供餐飲服務。部分不具備舉辦食堂條件的學校,由當地教育行政部門統一組織招投標,確定有食品生產經營許可的餐飲配送企業服務。凡實行託管服務和餐飲配送等外包服務的學校,必須嚴格准入標準,簽訂規範合同,明確雙方權益和責任,合理確定服務期限,對衞生、質量、價格、利益空間等載明實質性條款。各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指導學校制定准入要求,並加強管理。

二、加強監督巡查,落實食品生產經營企業主體責任

各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把集體用餐配送單位食品安全工作作為重點監管目標,加大指導和檢查力度,增加監督檢查頻次,督促企業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對集體用餐配送單位加工製作、分餐配送全過程、全鏈條進行監管,確保各環節食品安全風險可控;對不符合餐飲許可條件的,要依法撤銷《餐飲服務許可證》;對設施、條件等達不到要求的,要督促整改到位,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要依法進行查處,並通報教育行政部門。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要加大對配送食品的監督,一般應一個月一次進行評估和記錄,及時瞭解食品口感、學生反映等,並將有關信息彙總反饋。

三、規範日常管理,落實學校管理主體責任

學校食品安全管理實行學校法人負責制,校長是第一責任人,對學校食堂管理工作負總責。學校要建立學校食堂管理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學校食堂工作的衞生安全與質量管理。對食品配送企業提供的產品,學校應當按照合同要求認真進行查驗,發現存在問題的,要及時研究應對措施,防止不合格食品進入學校。要完善校內民主監督機制,成立校膳管會,由學生代表、學生家長代表、工會幹部、教師代表等人員組成,行使對食堂及送餐的檢查、監督、評議等職能。要加強學校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對機制建設,建立並完善學校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案,細化人員救治、危害控制、事故調查、善後處理、輿情應對等具體方案,並組織演練,確保安全。

四、加強監管信息通報和報告

各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應建立和完善食物中毒事故信息通報、報告制度,及時將學校食品配送單位經營許可情況、日常監督檢查結果、違法行為查處情況等向教育行政部門通報,重要情況應會同教育行政部門向當地政府或上級監管部門報告。要暢通社會投訴渠道,形成學生、家長及社會各界關心與支持學校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圍。要重視和認真及時處理學生、家長及社會反映的學校食堂食品安全問題。

五、認真開展檢查,及時做好整改

近期各地要組織開展一次學校食品安全檢查,重點檢查學校託管食堂、食品配送企業招標及合同簽訂備案情況、食品配送企業食品安全情況、學校平時監管情況等。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要及時進行梳理總結,並做好整改。同時要重視學校食堂建設,把學校食堂建設納入中國小校舍安全工程等建設工程,嚴格按照食品安全管理有關要求,設置食品原料處理、食品加工、貯存等場所,配備相應的冷藏、清洗消毒、防蠅防鼠、洗手等設備或設施,改善食堂衞生條件。對配送食品所需的器具、存放設施、保管場所一併納入條件改善計劃,最大限度地消除食品安全隱患,確保學校食品安全。

篇5: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案

為全面貫徹落實省環保局應急工作措施要求,確保在本轄區內發生環境污染事故和突發事件時能夠快速響應,有序行動,高效處置,降低危害,實現保護公眾、保護環境的目的,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和省、市環保局有關指示要求,制定黃山區環境污染事故和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案。

一、基本任務

(一)負責對本轄區內突發環境污染事件,污染源或危險廢物的鑑別鑑定,進一步核實污染物的性質。

(二)判定環境污染危害範圍,提出區域隔離、人員撤離及其他防護建議。

(三)參與對污染區域、水域、建築物表面等消除去污及對染有生物粘劑、化學毒劑的物品和其它危險廢物的善後處理與處置。

(四)完成市環保局應急預案賦予的其他任務。

二、應急啟動

(一)接到環境污染事故和突發事件通知時,立即通知應急人員,指定集結地點,明確集結時限(20分鐘以內),明確相關要求,展開應急準備工作。

(二)視具體情況報告有關領導,通知相關部門。

三、應急準備

(一)應急任務

受領應急任務內容:

1、事件的基本情況;

2、本單位的基本任務;

3、可能得到的支援及協同規定;

4、向上級部門報告情況和通知相關部門。

(二)應急措施

在分析判斷情況的基礎上,應結合預案、應急任務和實際情況,定下執行應急任務的行動計劃。應急器材、設備、任務、處置方法及應急人員防護等措施。

四、應急處理與處置

(一)協同監測應急小組採取應急監測,接收應急監測有關數據;

(二)對污染源進行定性的鑑別鑑定,準確判定污染源的種類、性質、規模;

(三)向上級部門報告鑑別鑑定結果,並提出處置建議。

(四)根據污染源的種類和性質以及應急監測數據,對污染或危害範圍作出概略判定,及時提出人員撤離及防護建議。

(五)根據污染源種類、性質、污染範圍,組織實施消除相應污染。

(六)認定污染類別,選擇處理方法,對污染危害進行最終徹底處置。

(七)及時上報各類污染信息,發生較、特大突發事故是地,及時請求社會救助。

五、應急終止及應急保障

(一)組織人員返回,維護、保養應急設備。

(二)指導有關部門及事故單位查出原因,防止類似問題的重複發生。

(三)進行應急工作總結,編制應急總結報告,上報應急工作情況;

(四)做好器材、車輛、通信設備、醫療及生活的應急保障。

六、應急組織機構

(一)設定應急投訴報告電話:xxxxxx

(二)應急領導小組

成立黃山區突發環境污染事故應急領導小組,統一指導環境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

應急領導小組組長由環保局組長擔任,小組辦公室由環保局副局長及各科主要負責人組成,小組成員為環保局及科、站這到所有成員。

篇6: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案

為加強行政機關應急處置工作,提高應對突發事件的處置能力,形成防範嚴密到位、處置快捷高效的應急管理工作機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和市政府《關於加強基層應急管理工作意見的'通知》精神,結合北京市商業法規監督檢查辦公室(以下簡稱執法辦)工作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工作目標

執法辦在辦公區域內,發生火災事故、羣體上訪、鬥毆、盜竊以及重大自然災害等,造成(或可能造成)工作人員傷害、財產損失的突發事件時,及時啟動應急預案,採取措施,控制和最大限度減少突發事件造成的危害,保障工作人員生命及財產安全、維護工作秩序和社會穩定。

二、工作原則

以預防為主,常備不懈為方針,貫徹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反映及時、措施果斷,職責明確、加強合作為處置突發事件的總體原則。

三、應急處置機構

執法辦成立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小組(以下簡稱工作小組)。工作小組在上級應急處置工作組領導下開展工作。

(一)組織機構

工作小組組長由執法辦主任擔任,副組長由副主任擔任,成員為各科負責人。

工作小組下設辦公室,綜合科科長兼任辦公室主任。

(二)職責劃分

1、組長職責:

(1)領導工作小組工作,負責應急處置工作體系建設,預案啟動、終止和現場指揮。

(2)負責與上級應急處置工作組,局機關有關處室的協調,組織力量處置在辦公區域內發生的突發事件。

(3)定期召開會議研究分析有關突發事件的信息,檢查、督導預案的執行。

2、副組長職責:

(1)協助組長進行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2)領導分管工作內涉及突發事件有關的信息報送、原因分析、事件隱患排查等工作,有針對性地提出工作建議。

(3)檢查分管工作內應急預案的執行情況。

(4)完成上級領導和組長交辦的其他事項。

3、成員職責:

(1)落實上級領導和工作小組作出的方案、決定。

(2)根據職責分工,帶領本科人員完成預定任務,並配合其他科完成相關工作。

(3)教育培養本科人員樹立預防為主、常備不懈的安全防範意識,及時消除各種安全隱患。

(4)組織落實工作小組交辦的其他事項。

4、辦公室職責:

(1)落實上級領導和工作小組作出的方案、決定。

(2)及時修訂執法辦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案、並報工作小組研究決定。

(3)收集、綜合分析有關突發事件的信息,有針對性地提出工作建議。

(4)負責執法辦人員應急安全教育和演練工作。

(5)向上級工作組彙報預案的執行情況,報送相關信息。

(6)完成上級領導和工作小組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機構設置

1、救援工作組由執法辦一科、二科人員組成,分管領導為組長;負責組織搶險救援、控制事態發展。

2、疏散救護組由執法辦三科人員組成,分管領導為組長;負責組織疏散人員、救護傷員。

3、信息工作組由執法辦法制科人員組成,分管領導為組長;負責信息收集、報送、通知和聯絡。

4、後勤保障組由執法辦綜合科、財務科人員組成,綜合科科長為組長;負責應急物資準備、檢查樓內供電設施安全、提供車輛保障等工作。

5、安全保衞組由新轉業到執法辦工作崗位上的同志組成,辦公室主任兼組長,負責維護現場秩序和控制事態發展。

6、事故調查組由執法辦書記負責,有關人員參加,處置結束後做好事件的調查、分析、處理等工作。

四、報告程序

(一)當可能發生或者已經發生突發事件時,現場工作人員要在第一時間向工作小組辦公室報告。辦公室接報告後,要在第一時間向工作小組組長報告。

(二)突發事件發生時,工作小組要在第一時間向上級應急處置工作組報告。報告內容包括:事件發生的經過、原因初步分析、現場已採取的措施、現場指揮人以及聯繫方式、電話等。

(三)事件發生後24小時內,要將事件發生的詳細情況書面上報上級應急處置工作組。

五、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程序

(一)火災事故

1、工作人員無論何時發現火情後,除立即報告工作小組外,要立即使用現場的消防器材滅火。

2、確認發生火災後,立即向“119”報警,並通知辦公樓內物業管理人員。

3、工作小組組長下達啟動預案指令,組織工作人員按照職責分工立即趕往火災現場進行滅火。

4、處置措施:

(1)救援工作組人員負責切斷電源,使用滅火器、消防栓等滅火工具,及時撲滅初期火災,如火勢已大,在保證人員安全情況下,盡力控制火勢的蔓延。

(2)疏散救護組、後勤保障組人員在控制火勢的前提下,盡力搶救重要物品,如:現金、帳簿、人事及業務檔案。在火勢無法控制情況下,組織人員迅速撤離。

(3)信息工作組人員負責通知、聯絡,指派專人引導消防車和消防隊員快速進入火災現場,並隨時向上級應急處置工作組報告火災情況。

(4)辦公樓內所有執法辦工作人員聽到或得知火警後,要服從命令,聽從指揮。如火災現場有被困人員,要利用濕毛巾、衣物等紡織物品捂住口鼻,尋找就近安全出口,迅速離開火災現場,撤離到安全地帶。

(5)火災撲救後,組織相關人員保護好火災現場,協助有關部門調查起火原因,查明火災事故責任。

(二)羣體上訪事件

1、當發生集體上訪時,負責接待人員應保持冷靜,問清上訪事由後,及時上報主管領導,同時迅速通知安全保衞組人員到現場維持秩序,做好疏通控制工作。

2、對集體上訪人員應保持客觀、冷靜、剋制的態度,一般情況下應避免發生衝突或爭吵。

3、如上訪人員較多,不聽勸阻衝入辦公樓或有傷人等暴力行為,執法辦其他人員要協助安全保衞組堅決阻止其過激行為,並立即向“110”報警。

4、當上訪人員衝擊辦公樓或有傷人等暴力行為時,執法辦工作人員都有義務在現場維持秩序,積極協助安保人員的工作。信息工作組人員要進行跟蹤拍攝、錄像等工作,做到有針對性、有重點取證。

(三)鬥毆等暴力事件

1、處理鬥毆等暴力事件應保持客觀、冷靜、剋制的態度,一般情況下應儘量避免與其發生衝突或爭吵。

2、發現或接報有鬥毆等暴力事件,應立即報告工作小組,簡要説明現場的情況(地點、人數、鬥毆程度、有無使用器械等)。如能處理的,即時處理;否則監視現場,等待工作小組指令。

3、工作小組接報後要立即派工作人員到場制止,將肇事者帶離現場接受調查;如場面無法控制,應立即報警。

4、鬥毆事件中如執法辦的財產或工作人員受到傷害,應拍照、保護現場,留下目擊者、扣下肇事者,作詳細調查以明確責任和落實賠償,並及時將受傷人員送往醫院救治。

5、如涉及刑事責任,由當地派出所立案處理。

(四)盜竊等破壞事件

1、發現或接報辦公室內有人盜竊,應組織抓獲現場嫌疑人。如力量不夠,則使用對講機、電話或其它方式儘快報告工作小組,簡要説明現場情況,監視現場等待上級指令。

2、應急處理小組接報後,應迅速組織人員到場制止,並將嫌疑人帶往問話室調查處理。

3、事件中如有財產或人員受到損害,應拍照或錄像,保護現場,留下目擊者,做詳細調查,以明確責任、落實賠償。

4、涉及刑事責任,由當地派出所立案處理。

(五)重大自然災害

1、發生重大自然災害時,工作小組組長下達指令,立即啟動應急預案,組織工作人員按照職責分工全面實施救災工作。

2、救援工作組組織人員進行自救、互救,控制事態發展,疏散救護組負責組織疏散人員、救護傷員。信息工作組馬上收集信息、向上級報告受災情況、根據現場情況撥打報警、急救電話。後勤保障組、安全保衞組做好現場警戒,對重要設施進行排險、搶險,防止天然氣泄漏以及電路故障等。

3、工作小組領導成員要全力維護辦公樓安全和工作人員思想穩定,隨時掌握受災情況。

4、及時向上級應急處置工作組報告受災情況及處置措施。

六、應急保障準備

1、工作小組要切實加強對預案實施工作的組織領導,做到有備無患,一旦發生緊急情況要切實加強現場指揮,杜絕混亂狀況發生。

2、要組織教育全體工作人員提高警惕,熟悉各科所處的位置、消防器材、電力設施、疏散出口等情況,做到心中有數。

3、認真組織宣傳學習,掌握本預案,每季度組織一次應急處置培訓和演練,充分做好應急準備工作。

篇7:突發事件處置應急預案

為快速妥當處置輿情,有序引導輿論,有效預防、減少和重大輿情造成的負面影響,切實提升應對媒體的能力,營造我局良好輿論環境,依據有關規定,制定本預案。

一、工作原則

(一)統一領導,統籌組織。將輿情應對處置工作納入應急管理工作統籌安排,成立專門領導小組加強組織協調。

(二)分級負責,依法處置。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依法組織實施輿情應對處置工作和應急處置工作。

(三)監測預警,及早防範。建立輿情監測、報告、通報制度,及時發現和掌握苗頭性和預警性信息,加強分析研判,有針對性地採取防範和控制措施,及時預防和消除不良影響。

(四)服務發展,防止危機。立足於服務發展、保障民生、維護穩定,採取法律、管理、技術、輿情疏導等綜合措施加強輿情應對處置工作,有效防止輿情危機發生。

二、組織體系及工作職責

(一)領導機構及職責

成立市信訪局輿情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由局主要負責同志任組長,班子成員任副組長,科室負責人為成員的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輿情應急處置預案、工作方案並組織實施,有效監督。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日常工作。辦公室設在信息調研科。

(二)職能職責

1.領導小組職責:

(1)根據輿情突發事件的發生情況啟動應急預案,決定各相關單位、人員介入突發事件的處置;

(2)審定輿情控制與信息發佈方案,積極與相關部門溝通,商定信息發佈的口徑、原則和內容,確定審定信息發佈稿、負責信息發佈和接受媒體採訪的領導及相關部門負責人;

(3)對輿情突發事件與信息發佈應急處置過程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及時進行會商,提出解決方案及處置措施,確定相關部門、人員進行處置;

(4) 落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2.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責

(1)接收省信訪局輿情日報中涉及我市的輿情和市宣傳部推送的涉及的信訪輿情,及時推送給相關縣區和市直部門,並上報領導小組組長;

(2)協調各科室、各單位對相關信息進行收集、整理、分析,重要信息及時上報;

(3)主動配合宣傳部門的工作,及時提供事件有關信息。

三、處置程序及辦法

(一)研判預警

對可能引發重大輿情的突發事件、熱點敏感問題,要及時蒐集掌握有關真實信息,做好應對處置準備,增強工作前瞻性和時效性。

(二)快速反應

發現重大輿情後,應立即向局輿情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最遲不得超過1小時,同時向有關部門通報。應急處置過程中,要及時續報事件處置進展和可能衍生的新情況。緊急情況下,可電話口頭報告突發事件信息,並在30分鐘內報送書面信息。在重大輿情應急處置過程中,要及時續報有關情況。

(三)分類處置

對網絡媒體出現的突發輿情,在嚴格執行保密法律法規、新聞宣傳紀律等規定的基礎上,分類處置:

1.屬詢問、置疑、訴求類的,安排相關單位、科室依法依規進行辦理、提出答覆意見,經各單位負責人審定後統一回復;能當即回覆的要當即回覆,需要一段時間辦理後才能回覆的,要在發現當日內回覆處理意見並在辦結之日內回覆處理結果。

2.屬於對某一突發事件或社會熱點、敏感問題惡意傳播或炒作類的,要依法告知事實真相或事件處置情況;對於造成重大負面影響或嚴重損失,告知事實真相、事件處置情況後仍繼續惡意傳播或炒作的,商請執紀執法部門依紀依法查處。

3.屬捏造、歪曲或誇大事實,惡意攻擊、誹謗,煽動網民鬧事或涉嫌網上違法犯罪活動類的,要依法澄清事實真相,並商請監察執法部門依紀依法查處。

4.屬對推動改革、發展、穩定工作有重要積極意義類的,要積極採納建議並按要求予以回覆。

(四)動態跟蹤

對突發重大輿情及處置後的事態實行動態跟蹤,適時採取應對處置措施,堅決防止輿情危機發生。

(五)總結評估

在輿情被消除或趨於平穩後,要根據輿情的發生、傳播和處置情況及時進行總結、梳理、反思,將應對處置工作書面報告三日內報送局辦公室,並健全完善工作機制,不斷提高應對各類媒體的能力。

四、責任追究

輿情應急處置工作實行領導“一崗雙責”負責制和責任追究制。建立健全獎勵及責任追究機制,對遲報、漏報、謊報和瞞報突發事件重要情況或者對工作不力、玩忽職守造成重大影響和嚴重後果的人員及單位科室,對有關責任人實行問責制。對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科室和個人,應給予表彰和獎勵。

篇8:突發事件處置應急預案

為加強和改進突發公共事件輿情處置應急工作,建立健全輿論引導處置工作機制,及時準確發佈信息,最大限度地避免、減少和消除突發公共事件對會造成的負面影響,營造良好的輿論環境,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國家突發公共事件新聞發佈應急預案》、《關於建立健全信息發佈和政策解讀機制加強輿論引導工作的實施意見》等有關文件制定本預案。

二、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處置與會相關的重大自然災害、人身傷害事故、安全事件及其它各種類型突發公共事件的新聞報道或論壇、博客、微博、微信及跟帖等網上緊急輿情信息。

三、組織機構

為切實加強對突發公共事件輿情處置的組織領導,由長沙市貿促會意識形態領導小組負責領導貿促會突發公共事件輿情處置事務。

四、工作原則

1.明確職責,快速反應。突發公共事件輿情處置應急工作由意識形態領導小組統一領導。公共事件發生後,意識形態領導小組要及時瞭解輿情、明確情況,並及時發佈準確信息,把握新聞輿論的主導權。

2.統一口徑,注重效果。輿情處置要準確把握國家有關規定,按照會黨組確定的統一口徑,確保導向正確、及時準確、公開透明、程序規範。相關信息發佈要快報事實、慎報原因、再報跟進,即把已經做過的、正在做的、將要做的措施和辦法向公眾表達清楚,彰顯誠意,力爭把問題化解在萌芽狀態,推動突發事件輿論的良性發展。

3.統籌協調,密切配合。公共事件發生時,同時啟動現場處置和新聞宣傳工作。新聞宣傳工作和現場處置工作保持緊密聯繫。在發佈信息時,注重報道貿促會積極採取的行動,及時通報事件處置的進展。

五、預警信息分級

根據突發事件的性質、危害程度、涉及範圍和可控性等因素,將突發事件分為重大、較大和一般三個級別。

1.重大突發事件(I級)

指對公共安全和社會秩序造成重大危害和影響的,對貿促會工作和穩定造成較大影響的,受境內外媒體和網站關注的負面輿情,需要省、市相關主管部門協調、領導小組統一指揮全會相關部門和力量進行緊急處置的突發事件。

具體執行標準是:

(1)境內外主要傳統新聞媒體和新聞網站報道,並進行論壇討論;

(2)境內知名商業網站報道,並有網民在網上留言;

(3)境內主要知名論壇進行討論並形成熱點;

(4)微博、微信、移動客户端出現大量傳播和評論。

2.較大突發事件(II級)

指對公共安全和社會秩序造成一定危害和影響的,對學貿促會工作和穩定造成影響的,或可能在小範圍內引起公眾不滿情緒的,受境內少數媒體和各大網站關注的負面輿情,需要領導小組協調相關部門進行緊急處置的突發事件。

具體執行標準是:

(1)境內少數新聞網站報道;

(2)境內少數商業網站報道;

(3)境內主要知名論壇有相對討論但未形成熱點;

(4)微博、微信、移動客户端有少量傳播和評論。

3.一般突發事件(III級)

指小範圍內對公共安全和社會秩序造成一般危害和影響的,受極少數媒體和網站關注,尚未形成有規模的網上討論,但繼續發展很有可能對貿促會工作帶來不良影響的突發負面輿情,需要領導小組協調相關部門進行處置的突發事件。

具體執行標準是:

(1)境內極少數新聞媒體和商業網站報道;

(2)境內少數論壇有相關討論但未形成熱點;

(3)主要在本地論壇引發關注的負面輿情。

六、分級響應和應急處置

在發生引起媒體關注的突發事件時,要迅速啟動本預案,將相關的輿情監測和輿情處置工作納入分析研究、決策發佈範疇,堅持以正面導向為主,主動溝通、冷靜應對,把握主動權,增強事件處置的公開性和透明性。

1.分級響應

I級應急響應

發生重大突發事件,由意識形態領導小組統一指揮,及時聽取省、市相關主管部門的意見建議,相關部門按照職責,密切配合,協調處置。及時控制負面輿情傳播,對事件影響進行評估並迅速做出處理,並向省、市相關主管部門報告事件情況和處理結果。

II級應急響應

發生較大突發事件,由意識形態領導小組統一指揮,涉事部門按照職責,密切配合,協調處置。及時控制負面輿情傳播,對事件影響進行評估並迅速做出處理,並向省、市相關主管部門報告事件情況和處理結果。

III級應急響應

發生一般突發事件,按照意識形態領導小組做出的指示,涉事部門按照職責,密切配合,協調處置。及時控制負面輿情傳播,對事件影響進行評估並迅速做出處理,並向意識形態領導小組報告事件情況和處理結果。

2.應急處置

(1)預案啟動

發生突發事件後,涉事部門要在第一時間向貿促會意識形態領導小組報告(重大突發事件應在事件發生後2小時內報告;較大突發事件應在事件發生後3小時內報告;一般突發事件應在事件發生後4小時內報告)。報告內容:輿情的基本內容、首發時間、首發媒體、網站鏈接、傳播情況、輿情的真實情況、背景材料、其他輔助材料等;如涉重大突發事件輿情需連續報送輿情,內容還要包括研判發展趨勢、提出應對措施以及意見、建議等。

貿促會意識形態領導小組迅速啟動應對預案,根據輿情具體情況,研究制定應急處置方案。對重大輿情,領導小組要及時組織召開輿情研判會,聽取涉事部門的情況彙報,結合貿促會實際情況,具體指導輿情處置,並同步將輿情情況上報至省、市相關主管部門。

(2)事件處理

意識形態領導小組根據涉事部門報送的書面材料和具體情況彙報,全面準確掌握事件真實情況。領導小組要快速決定處理意見,果斷採取措施,全力控制事態發展,儘可能減少危害和影響,避免負面輿情進一步傳播。

(3)發佈權威信息

經過現場處置後,要綜合評估研判輿情發展趨勢情況,相關部門通過貿促會官方微博、微信等新媒體平台及時發佈權威信息等方式作正面回覆,通稿內容要客觀反映事件基本情況、採取措施等,文字要嚴謹、無歧義。

(4)輿情跟蹤

應急處置過程中,如在本地網站、論壇發現不實信息、有害貼文等,須立即協調省、市相關主管部門通過管理途徑迅速協調刪除、斷開鏈接、撤除專題,同時保存相關證據,確定責任人員。

輿情監控人員須將突發事件設置為關鍵詞納入監控系統,實施重點監控,密切關注網上有關的新聞、帖文、博客、微博等的動態,發現對回覆提出疑問或者質疑的跟貼後,要及時加以引導。如對疑問或者質疑不能正確引導或者不知如何引導時,要及時向領導小組彙報,根據相關指導意見,再跟進回覆。在輿情跟蹤過程中,一旦發現輿情惡化、影響面擴大等不良發展趨勢時,要立即上報領導小組,以便領導小組能隨時掌握動態信息,及時調整工作方案,有效處置網上輿情。從而實現對網上輿情的正確引導,直至輿情緩退、平息。

(5)組織輿情引導

統一調度貿促會網絡宣傳員,分工負責重點網站、論壇,組織專門隊伍,運用網絡語言,按照統一口徑發帖、跟帖,讓正面聲音主導網上輿論。需作闢謠的,立即用事實澄清,壓縮謠言傳播空間。輿論引導過程中,防止關聯炒作和延伸報道,形成新的輿論熱點。

(6)加強新聞宣傳與管理

貿促會相關部門要在事件發生後服從意識形態領導小組的統一安排。未經貿促會同意,任何單位、人員不得擅自接受新聞媒體對於突發公共事件相關內容的採訪;對於已授權媒體記者的採訪、拍攝應給予積極配合。

遇到重大和較大突發公共事件,貿促會相關部門要及時向省、市相關主管部門報告事件具體情況。(上報材料應包括媒體報道材料、貿促會對相關問題的情況説明、貿促會對外答覆口徑、擬採取的應對措施、爭取上級領導機關支持的具體事項、聯繫人等內容)。

(7)應急結束

突發公共事件集中處置一段時間後,待事件平息,輿情平穩,經綜合研判,積極協調將有關信息淡化處理,儘快冷卻話題,直至負面輿情消失,宣佈結束應急狀態,轉入常態管理。

意識形態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做好公共事件相關文字、圖片、音像等資料的收集、整理工作。事件處置後,及時總結經驗,對工作表現優異的單位或個人給予表彰。對有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突發公共事件重要情況及玩忽職守、失職、瀆職行為,或擅自發布、編造虛假信息,造成重大影響和嚴重後果的,將按照貿促會有關規定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視情節輕重給予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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