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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精品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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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篇一

試卷的安全是普通大學聯考工作的生命線和第一要務。為了保證20xx年大學聯考工作順利進行,確保試卷(含試卷、答卷、答題卡,下同)安全、xx,根據教育部《國家教育考試考務安全xx工作規定》的要求,特制訂沙洋縣普通高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試卷工作方案及應急處置預案。

一、組織領導

1、成立縣20xx年大學聯考試卷安全xx工作領導小組。在縣考區委員會的領導下開展工作,加強對大學聯考試卷xx工作的領導。

組長:

副組長:

2、試卷xx工作聯合檢查組:

3、試卷xx工作責任人:

4、試卷xx室負責人:

5、試卷值班與巡邏人員:

二、防範措施與處置辦法

1、規範xx室硬件建設,健全制度。提前兩週檢查xx室鐵門、鐵窗、鐵櫃是否完好;檢查紅外線報警器、錄像監控設備、值班電話能否正常使用;滅火器是否有效;查看xx室合格證是否在有效期內;查看《xx室負責人職責》、《值班巡邏人員職責》、《xx負責及值班巡邏人員規定》、《試卷保管xx規定》四項制度是否健全;《試卷xx室值班巡邏記錄》和《試卷答卷接收和發放記錄》是否準備到位。以上幾個方面由招辦李秀傑負責,張昌海督辦,如存在問題,在5月20日前整改到位。

2、嚴格標準選聘、培訓試卷接送、保管人員。考區、考點挑選當年無直系親屬參加大學聯考,遵紀守法,責任心強,忠於職守,身體健康的幹部、教師和公安幹警承擔試卷接送、保管工作。由招辦主任趙國聖、縣xx局副局長江敏負責組織xx工作培訓。

3、試卷運送:由招辦副主任同志帶隊,李秀傑、田密及公安人員一名,負責赴省領取試卷。選用車況完好,配套完善的麪包車,不準搭乘無關人員及其他物品,不得在中途停留就餐,堅持卷不離車,車不離人。途中如遇交通堵塞等異常情況,及時與考區值班室取得聯繫,通報相關情況;如遇嚴重事故,迅速撥打110報警,請當地警方予以保護。及時向考區負責人報告,由考區向上級報告作出應急處理。試卷安全到達xx室後,由李秀傑負責第一時間向省考試院值班室報告。

4、試卷xx:試卷進入xx室及時入櫃、密封。由陳紅掌管xx櫃鑰匙,李秀傑掌管xx櫃密碼及防盜門鑰匙。啟動xx室監控設備,實施二十四小時全程錄像備查。加強教育局門衞責任,啟動院內紅外線監控設備。由張昌海、田密及兩名公安人員24小時晝夜值班與巡邏。xx人員必須嚴格遵守《xx工作規定》,認真履行其職責,作好值班與巡邏記錄,不得以任何理由離開崗位。工作責任人:張昌海。

5、試卷分發與回收:考試期間,試卷集中存放考區xx室,開考前1小時由考點到考區xx室領取試卷,採取考一場,領一場,送一場的辦法。各考點要按照要求,專人專車,警車護送,按規定路線、時間接送試卷。嚴格辦理試卷交接手續。試卷在接送途中不得停靠和搭乘無關人員,如遇交通阻塞和其它事件,迅速繞道而行;如遇緊急情況,立即報警110,請求增援,並速報考點及考區委員會。試卷及備用卷都必須存放考點xx櫃中,要有兩人值守。考試結束,回收的試卷、答卷、草稿紙,必須及時送回考區xx室。試卷分發、回收由李秀傑負責清點和記錄。

6、考試過程試卷安全:監考員領取試卷要認真核對科目和數量,簽字確認;往返試場堅持兩人同行;監考過程中嚴禁抄題、釋題;嚴禁考生不按規定提前出場,嚴禁遲到考生進入考點或考場;發現考生帶走試卷、答題卡、草稿紙,及時通過樓層協管員報告主考,迅速與考生所在學校校長和帶隊教師聯繫,在封閉時間內儘快追回,嚴肅處理。備用卷必須存放考點xx櫃中,如需啟用,必須由考點主考請示省巡視員,報請考試院批准,方可啟用,空白試卷由副主考登記,開考15分鐘後加蓋空白印章,裝入原試卷袋,此項責任由考點主考承擔。

7、嚴格報告與檢查制度:試卷xx室責任人李秀傑要嚴格按要求定時間向省、市考試機構報告。一是試卷安全到達考區,報告安全到達。二是堅持一日一報,每天下午6:00—7:00報告值班情況。三是堅持考一場報一場。有情況隨時報,重大事件第一時間報告的制度。每科考試結束和每日考試結束,上報考試基本情況、舞弊情況、安全情況。試卷xx聯合檢查組每半天對試卷xx情況進行一次全面檢查。

三、應急處置報告流程

大學聯考期間若發生試卷泄密、被盜、損毀等重大事件,試卷xx責任人趙國聖要在第一時間,一是向110報警,配合公安、xx部門,保護現場,防止擴散。二是按如下途徑進行報告。

幼兒園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篇二

為保障我園廣大教職工和幼兒健康,防止安全事故發生,有效降低安全事故危害,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從我園實際出發,制定突發事件緊急預案。

一、成立應對領導小組

組長:園長

副組長:副組長

會員:×××

負責人:負責範圍內負責人

二、應急預案

(1)特大事故緊急預案

1.切斷各層的電源。

2.發生火災,迅速脱離危險品、易燃和易爆品,先用滅火器滅火;火勢蔓延,報警119消防指揮中心。發生或其他災害時打110,組織有效救援。

3.迅速向突發事件領導小組報告。

4.開通全部安全通道,組織幼兒迅速撤回安全區。

5.配合消防、醫院等部門,做好自救工作。

6.保護現場,做好相關人證、物證記錄。

(2)暴力或搶劫案緊急預案

1.來人不履行登記手續,強行闖入,門衞應力阻止,不得釋放。

2.人闖入園內,應及時通知相關部門領導,及時清除入侵者。

3.園內發現不法分子襲擊、加害、盜竊、毆打、搶劫、侵佔人質、放火、破壞財物,應立即採取以下處理方法。

(1)快速通報110.

(2)快速報告幼兒園突發事件領導小組。

(3)阻止不法分子制服,保護現場師生安全。

(4)立即將受傷的師生送往醫院救治。

(5)做好師生思想工作。

4.記錄不法分子的容貌特徵和其他犯罪情節,收集不法分子施暴的兇器,保護現場。

5.組織園內力量,與上級有關部門合作,做好善後工作。

三、突發公共衞生事件緊急預案

當社會疫情發生時,幼兒園應加大防控力度,當幼兒中發生類似該病的疾病時,班長應立即報告,及時聯繫家長,在家長陪同下到醫院診治,確認為傳染病或疑似傳染病時,幼兒園應採取以下措施。

1.建立重大、緊急疫情信息報告制度,對已發生或可能發生的傳染性、疫情性疾病或發現不明原因的。羣體性疾病,及時向衞生防疫部門和市教育局報告,聽取衞生防疫部門的處理意見。

2.對幼兒所在班級和教師事務所進行佈局,嚴格消毒全園公共場所,尤其是佈局區域。

3.預防傳染病的幼兒帶病上園。幼兒康復後到園時,必須有醫院診斷證明、康復證明,不存在感染危害後方可入園。

4.幼兒園應根據上級有關部門的要求採取必要的預防和保護措施。對傳染性、疫情性疾病實現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切斷傳播途徑,防止交叉感染和擴散。

四、幼兒園其他突發事件緊急預案

1.在發生其他突發事件時,班級領導、教師應先指揮。

2.讓幼兒在教室裏等候,堅決阻止幼兒在教室裏吵鬧,或者離開教室互相推搡。

3.立即安排通道指揮和其他照明工具。

4.及時聯繫相關方面,説明具體情況。

5.如果園內電路出現問題,應及時維修,如不能維修,應組織幼兒有序離開教室。

6.突發事件發生後,第一名警察和第一名發現者應重視教師的幼兒利益、幼兒園利益,無條件承擔組織、指揮、救治、危險控制、報警等任務,如警方接受後延期、推進委員會應視為忽職守。

7.對於突發事件,任何人都不能暫時撤退,也不能採取與自己無關的迴避態度。

8.突發事件發生後,相關部門和相關負責人應在事件初或應急處理中隨時向園長彙報突發事件,不得隱瞞。

9.突發事件解決後,有關部門和有關負責人應向園長書面報告突發事件的處理情況。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篇三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健全完善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體系,規範和加強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的應急管理工作,有效應對道路運輸突發事件,保障人民羣眾生命財產安全,恢復道路運輸正常運行,制定本預案。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應急管理規定》《關於道路運輸應急保障車隊建設的指導意見》《交通運輸部突發事件應急工作暫行規範》《交通運輸突發事件信息處理程序》等相關規定。

1.3事件分級

本預案所稱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是指由於自然災害、道路運輸生產事故等原因引發,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要客運樞紐1運行中斷、嚴重人員傷亡、大量人員需要疏散、生態環境破壞和嚴重社會危害,以及由於社會經濟異常波動造成重要物資、旅客運輸緊張,需要交通運輸部門提供應急運輸保障的緊急事件。

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按照性質類型、嚴重程度、可控性和影響範圍等因素,分為四級:Ⅰ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Ⅲ級(較大)和Ⅳ級(一般)。

1.3.1Ⅰ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Ⅰ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

(1)重要客運樞紐運行中斷

造成或可能造成運行中斷48小時以上,致使大量旅客滯留,恢復運行需要多部門協調,人員疏散需要跨省組織。

(2)特別重大道路運輸安全事故

客運車輛、危險貨物運輸車輛以及包含客貨運車輛在內的道路運輸安全事故,造成30人以上2死亡或失蹤,或100人以上重傷的事故。

(3)重要物資道路運輸應急保障

重要物資缺乏、價格大幅波動等原因可能嚴重影響全國或者大片區經濟整體運行和人民正常生活,超出事發區域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運力組織能力,需要跨省、跨部門協調。

(4)需要由交通運輸部提供道路運輸應急保障的邊境口岸撤僑等其他突發事件。

以上四種情形,事發區域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難以獨立處置,需要協調相關省份、相關部門調動運力疏解,提出跨省域道路運輸應急保障請求。

1.3.2Ⅱ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Ⅱ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

(1)重要客運樞紐運行中斷

造成或可能造成運行中斷24小時以上,致使大量旅客滯留,恢復運行需要多部門協調,人員疏散需要跨市組織。

(2)重大道路運輸安全事故

客運車輛、危險貨物運輸車輛以及包含客貨運車輛在內的道路運輸安全事故,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失蹤,或50人及以上、100人以下重傷的事故。

(3)重要物資道路運輸應急保障

重要物資缺乏、價格大幅波動等原因可能嚴重影響省域內經濟整體運行和人民正常生活,超出事發區域市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運力組織能力,需要跨市、跨部門協調。

(4)需要由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提供道路運輸應急保障的其他突發事件。

1.3.3Ⅲ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Ⅲ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

(1)重要客運樞紐運行中斷,造成或可能造成大量旅客滯留,事發區域縣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提出跨縣域道路運輸應急保障請求的。

(2)客運車輛、危險貨物運輸車輛以及包含客貨運車輛在內的道路運輸安全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失蹤,或10人及以上、50人以下重傷的事故。

(3)發生因重要物資缺乏、價格大幅波動等原因可能嚴重影響市域內經濟整體運行和人民正常生活,需要緊急安排跨縣域道路運輸保障的。

(4)需要由市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提供道路運輸應急保障的其他突發事件。

1.3.4Ⅳ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Ⅳ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

(1)一般客運樞紐運行中斷,造成或可能造成旅客滯留。

(2)客運車輛、危險貨物運輸車輛以及包含客貨運車輛在內的道路運輸安全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失蹤,或10人以下重傷的事故。

(3)需要由縣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提供道路運輸應急保障的其他突發事件。

1.4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Ⅰ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的應對處置工作。

本預案指導地方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的編制和地方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對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的應對工作。

已有國家專項應急預案明確的危險品道路運輸事故應對處置工作,適用其規定。

1.5工作原則

(1)以人民為中心,安全第一

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對的預警、預測,以及道路運輸事故的善後處置和調查處理應堅持以人民為中心,把保護人民羣眾生命、財產安全放在首位,不斷完善應急預案,做好突發事件應對準備,把事故損失降到最低限度。

(2)依法應對,預防為主

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對應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要求,不斷提高應急科技水平,增強預警預防、應急處置與保障能力,堅持預防與應急相結合,常態與非常態相結合,提高防範意識,做好預案演練、宣傳和培訓工作,以及有效應對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的各項保障工作。

(3)統一領導,分級負責

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以屬地管理為主,在各級人民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按照事件等級和法定職責,分工合作,共同做好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由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牽頭,結合各地道路運輸管理體制,充分發揮道路運輸管理機構的作用,建立健全責任明確、分級響應、條塊結合、保障有力的應急管理體系。

(4)規範有序,協調聯動

建立統一指揮、分工明確、反應靈敏、協調有序、運轉高效的應急工作響應程序,加強與其他相關部門的協作,形成資源共享、互聯互動的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機制,實現應急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規範化、科學化、高效化。

1.6應急預案體系

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體系包括國家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地方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及道路運輸企業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1)國家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交通運輸部負責制定、發佈國家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2)地方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省級、市級、縣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按照交通運輸部制定的國家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在本級人民政府的領導和上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的指導下,負責編制、發佈地方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報本級人民政府和上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備案。

(3)道路運輸企業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道路運輸企業根據國家及地方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的要求,結合自身實際,負責編制並實施企業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報所屬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備案。

2.組織體系

道路運輸應急組織體系由國家、省、市和縣四級組成。

2.1國家應急組織機構

交通運輸部協調、指導全國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2.1.1應急領導小組

交通運輸部在啟動Ⅰ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響應時,同步成立交通運輸部應對XX事件應急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領導小組是Ⅰ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的應急指揮機構,由部長或經部長授權的分管部領導擔任組長,部安全總監及部辦公廳、部政策研究室、部運輸服務司、部安全與質量監督管理司(以下簡稱安質司)、部應急辦等部門主要負責人擔任副組長(部長擔任組長時,分管部領導擔任副組長),相關單位負責人為成員。

領導小組主要職責如下:

(1)組織協調Ⅰ級(特別重大)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明確應急工作組的構成,指導應急處置工作。

(2)根據國務院要求,或根據應急處置需要,成立現場工作組,並派往突發事件現場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3)根據需要,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制定應對突發事件的聯合行動方案。

(4)當突發事件由國務院統一指揮時,按照國務院的指令,執行相應的應急行動。

(5)其他相關重大事項。

2.1.2應急工作組

應急工作組由交通運輸部相關司局和單位組成,在領導小組統一協調下開展工作,並在應急響應終止時宣佈取消。應急工作組成員由各應急工作組組長根據應急工作需要提出,報領導小組批准。

(1)綜合協調組。由部應急辦或部辦公廳負責人任組長,視情由相關司局和單位人員組成。負責與各應急協作部門的溝通聯繫;保持與各應急工作組的信息溝通及工作協調;蒐集、分析和彙總應急工作情況,跟蹤應急處置工作進展情況;定時向中辦信息綜合室、國務院總值班室和相關部門報送信息;協助領導小組落實黨中央和國務院領導同志以及部領導的有關要求;承辦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2)應急指揮組。由部運輸服務司負責人任組長,視情由相關司局和單位人員組成。負責參加國務院組織的有關事故調查;組織協調跨省應急隊伍調度;協調人員、重要物資的應急運輸保障工作;協調與其他運輸方式的聯運工作;擬定應急運輸征用補償資金補助方案;承辦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3)通信保障組。由部通信信息中心負責人任組長,視情由相關司局和單位人員組成。負責應急響應過程中的網絡、視頻、通信等保障工作;承辦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4)新聞宣傳組。由部政策研究室負責人任組長,視情由相關司局和單位人員組成。負責對外發布應急信息;負責突發事件的新聞宣傳工作;承辦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5)現場工作組。由部運輸服務司、部應急辦等有關司局人員及相關專家組成,必要時由部領導帶隊。按照統一部署,在突發事件現場協助開展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並及時向領導小組報告現場有關情況。

(6)專家組。由道路運輸行業及相關行業技術、科研、管理、法律等方面專家組成。負責對應急準備以及應急行動方案提供專業諮詢和建議,根據需要參加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2.1.3日常機構

部運輸服務司,作為國家道路運輸應急日常機構,在交通運輸部領導下開展工作,承擔有關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日常應急管理工作。主要包括:

(1)做好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日常應急管理有關工作。

(2)接收、蒐集、整理、分析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相關信息及預警信息,向部應急辦報送道路運輸應急信息。

(3)組織開展Ⅰ級應急響應相關處置工作。

(4)負責組織制修訂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5)指導地方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體系建設。

(6)承辦領導小組交辦的工作。

2.2地方應急組織機構

省級、市級、縣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的組織、協調、指導。

省級、市級、縣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可參照國家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組織機構組建模式,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成立應急組織機構,明確相應人員安排和職責分工。

3.預防與預警

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結合《交通運輸綜合應急預案》和本預案的要求做好突發事件的預防預警工作,重點做好對氣象、國土等部門的預警信息以及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相關信息的蒐集、接收、整理和風險分析工作,完善預測預警聯動機制,指導地方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做好相應的應急準備。

預警信息來源包括:

(1)氣象、地震、國土資源、水利、公安、安監、商務、外交等有關部門的監測和災害預報預警信息,以及國家重點或者緊急物資道路運輸保障需求信息。

(2)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及相關管理機構有關道路運輸延誤、中斷等監測信息。

(3)其他需要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提供道路運輸應急保障的緊急事件信息。

4.應急響應

4.1分級響應

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響應分為國家、省、市、縣四級部門響應。每級部門應急響應一般可分為Ⅰ級、Ⅱ級、Ⅲ級和Ⅳ級四個等級。

4.1.1Ⅰ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響應

發生Ⅰ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時,由交通運輸部啟動並實施國家級部門應急響應,事發區域省、市、縣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分別啟動並實施本級部門Ⅰ級應急響應。

4.1.2Ⅱ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響應

發生Ⅱ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時,由事發區域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啟動並實施省級部門應急響應。事發區域市級、縣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分別啟動並實施本級部門應急響應,且響應級別不應低於上級部門應急響應級別。

4.1.3Ⅲ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響應

發生Ⅲ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時,由事發區域市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啟動並實施市級部門應急響應。事發區域縣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啟動並實施縣級部門應急響應,且響應級別不應低於市級部門應急響應級別。

4.1.4Ⅳ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響應

發生Ⅳ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時,由事發區域縣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啟動並實施縣級部門應急響應。

4.2響應程序

4.2.1國家級部門應急響應啟動程序

(1)發生Ⅰ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或者接到國務院責成處理的道路運輸突發事件,部運輸服務司及時核實有關情況,並進行分析研究,第一時間向分管部領導報告有關情況,提出啟動Ⅰ級應急響應及成立相關應急工作組的建議。

(2)經分管部領導同意後,報請部長核准。由部長或經部長授權的分管部領導宣佈啟動交通運輸部應對XX事件Ⅰ級響應。

(3)同步成立領導小組,領導小組組長明確應急工作組構成;各應急工作組按照職責開展應急工作,並將啟動Ⅰ級應急響應有關信息按規定報中辦信息綜合室、國務院總值班室和相關部門,抄送應急協作部門,通知相關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

Ⅰ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響應的具體流程如下圖所示。

4.2.2省市縣級部門應急響應啟動程序

省級、市級、縣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可以參照本預案,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制定本級部門應急響應級別及程序。

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在啟動實施本級應急響應的同時,應將應急響應情況報送上一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在處理超出本級範圍的突發事件,需要上一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協調處置時,應及時提出請求,並按照前款規定及時啟動上一級別應急響應。

4.3信息報告與處理

交通運輸部按有關規定向中辦信息綜合室、國務院總值班室及時報送突發事件信息。

交通運輸部和應急協作部門建立部際信息快速通報與聯動響應機制,明確各相關部門的應急日常管理機構名稱和聯絡方式,確定不同類別預警與應急信息的通報部門,建立信息快速溝通渠道,規定各類信息的通報與反饋時限,形成較為完善的突發事件信息快速溝通機制。

交通運輸部和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建立完善部省道路運輸應急信息報送與聯動機制,部運輸服務司彙總上報的道路運輸突發事件信息,及時向可能受影響的省(區、市)通報。

Ⅰ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響應啟動後,事發區域省級道路運輸主管部門應當將應急處置工作進展情況及時報部運輸服務司,並按照“零報告”制度,形成定時情況簡報,直到應急響應終止;部運輸服務司應及時將進展信息彙總形成每日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情況簡報,上報領導小組,並抄送部應急辦。信息報告內容包括:事件的類型、發生時間、地點、發生原因、影響範圍和程度、發生勢態、受損情況、已採取的應急處置措施和成效、聯繫人及聯繫方式等。

4.4分類處置

啟動Ⅰ級應急響應後,根據事件的不同類別,有效組織採取不同處置措施:

(1)應對重要客運樞紐運行中斷、重要物資道路運輸應急保障的突發事件,應按照《關於道路運輸應急保障車隊建設的指導意見》(交運發〔2011〕682號)的規定,指揮調動國家應急保障車隊,協調事發區域附近省份應急隊伍,協調與其他運輸方式的聯運工作,事發區域地方應急組織機構及相關省份應急隊伍應積極配合,完成人員的疏散及重要物資的運輸保障。

(2)應對特別重大道路運輸安全事故,在做好上述運力組織保障的基礎上,還應按照《交通運輸部突發事件應急工作暫行規範》(交應急發〔2014〕238號)的規定,派現場工作組趕赴事故第一現場,指導地方交通運輸主管部門配合其他相關部門開展事故救援工作,同時組織選派相關人員和專家參與事故調查及處理工作。

4.5響應終止

4.5.1國家級部門應急響應終止程序

(1)經領導小組會商評估,認為突發事件的威脅和危害得到控制或者消除,或國務院有關單位發出宣佈突發事件應急響應終止或降級的指令時,由部運輸服務司商部應急辦提出終止Ⅰ級應急響應或降低響應等級建議,報領導小組組長核准。

(2)經報請領導小組組長核准後,終止交通運輸部應對XX事件Ⅰ級響應,或降級為Ⅱ級響應,同時取消Ⅰ級響應期間成立的領導小組及下設各應急工作組。

4.5.2省市縣級部門應急響應終止程序

省級、市級、縣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制定本級部門應急響應終止程序。

4.6後期處置

4.6.1善後處置

事發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配合屬地人民政府,對因參與應急處理工作致病、致殘、死亡的人員,給予相應的補助和撫卹;對因突發事件造成生活困難需要社會救助的人員,按國家有關規定負責救助。

事發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配合民政部門及時組織救災物資、生活必需品和社會捐贈物品的運送,保障羣眾基本生活。

4.6.2總結評估

交通運輸部應急響應終止後,部運輸服務司及時組織參與開展總結評估工作,客觀評估應急處置工作成效,深入總結存在問題和下一步改進措施,並報分管部領導。

省市縣級部門應急響應終止後,事發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當按照有關要求,及時開展事後總結評估工作,客觀評估應急處置工作成效,深入總結存在問題和下一步改進措施,並按規定向本級人民政府和上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上報總結評估材料。

5.應急保障

5.1隊伍保障

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按照“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平急結合、軍民融合”的原則,通過平急轉換機制,將道路運輸日常生產經營與應急運輸相結合,建立道路運輸應急保障車隊及應急隊伍。按照軍民融合式發展思路,將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體系建設同交通戰備工作有機結合。

5.2通信保障

在充分整合現有交通通信信息資源的基礎上,加快建立和完善“統一管理、多網聯動、快速響應、處理有效”的道路運輸應急通信系統,確保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對工作的通信暢通。

5.3資金保障

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積極協調同級財政部門,落實道路運輸應急保障所需的各項經費;同時,積極爭取各級政府設立應急保障專項基金,並確保專款專用。

鼓勵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捐贈和援助。

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當建立有效的監管和評估體系,對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保障資金的使用及效果進行監管和評估。

5.4應急演練

部運輸服務司會同部應急辦建立應急演練制度,組織定期或不定期的桌面應急演練,組織應急相關人員、應急聯動機構廣泛參與。

地方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結合所轄區域實際,有計劃、有重點地組織應急演練。預案至少每3年組織一次應急演練。應急演練結束後,演練組織單位應當及時組織演練評估。鼓勵委託第三方進行演練評估。

5.5應急培訓

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當將應急教育培訓納入日常管理工作,並定期開展應急培訓。

6.附則

6.1預案管理與更新

當出現下列情形之一時,交通運輸部將組織修改完善本預案,更新後報國務院:

(1)預案依據的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章、標準、上位預案中的有關規定發生變化的;

(2)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機構及其職責發生重大變化或調整的;

(3)預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發生變化的;

(4)在突發事件實際應對和應急演練中發現問題需要進行重大調整的;

(5)預案制定單位認為應當修訂的其他情況。

6.2預案制定與解釋

本預案由交通運輸部負責制定、組織實施和解釋。

6.3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篇四

校園突發治安事件應急預案,是應對校外人員對學校正常教學秩序滋擾突發事件,控制事件發展,降低事故損失的有效措施。

一、完善防範機制,落實防範責任

學校建立以xx副校長為組長的處置突發治安事件工作小組,構建校園防範網絡,明確職責,落實到人。

二、事件預防

1、建立嚴格的門衞制度,確保24小時有人值班。

2、學校聘請的保安應接受專門培訓,提高業務能力,增加責任意識。

3、來人來訪必須查驗登記,執行好登記制度。

4、學校報警、監控設備應時刻處於正常運行狀態。

5、學生進校後一般不得中途離校,確有需要,應出具出門證明。

6、學生不得攜帶管制刀具等違禁物品進校。

7、如發現不良分子襲擾,應立即制止、制服,並撥打“ 110”報警。

8、如遇恐怖事件,要盡力穩住局勢,迅速疏散師生,並立即向公安機關和教育部門報案。

9、加強平時的安全教育,定期組織應急疏散、救護演練。

三、事件應急處置程序

外來暴力侵害事故

若外來人員強行闖入校園,學校門衞或保安人員不得放行,向其發出警告,並應盡力將其驅逐。對不聽勸拒者或遇突發不良分子襲擊、行兇等暴力侵害時,迅速與校領導取得聯繫並拉響警報鈴,同時立即啟動如下應急程序:

1、學校領導立即報警110請求援助。

2、校長指揮護校隊立即趕到出事地點,應首先採取有效措施全力制止、制服,使之停止侵害行為,及時控制事態、保護現場為公安部門勘察取證提供方便。同時,安全專幹xx組織教師安撫保護好學生,作好疏散撤離準備,並視實際情況將學生緊急疏散撤離至安全區域。同時,學校應及時向教育局報告情況。

3、總務處負責聯繫xx職工醫院,請求“120”支援。一名學校領導帶領總務後勤人員負責勸散圍觀羣眾,分散堵塞進入校門通道的車輛。一名值日教師佩帶標誌,負責到路口引路接“110”、“120”車輛。

4、校醫老師對受傷師生及時緊急止血、初步救治、護理。

5、一名學校領導帶領政教處或教導處積極配合公安部門做好調查取證工作。採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後處置工作。

xx學校

20xx年5月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篇五

一、適用範圍

1、食品生產領域突發質量安全事件是指本縣單個或多個食品生產企業生產加工的`食品因較大質量問題,突發急性中毒,危及人民羣眾身體健康和人身安全的事件(以下簡稱“突發事件”)。

2、本預案適用於縣質量技術監督局處理本縣行政區域內食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包括突發事件的報告、調查、分析、處理、以及事件的備案。

二、工作原則

遵循預防為主、常備不懈的工作方針,按照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反應及時、措施果斷、依靠科學、依法處置的原則。

三、工作流程

突發事件(預警)——報告縣領導、市局或有關部門——事件現場應急處置——現場情況記錄彙報——參與事件調查——提出處理意見——報告存檔備案——結案。

四、事件分類

根據突發事件對人民羣眾的危害程度和危害範圍,將突發事件分為一般事件、較大事件、重大事件,有下述情形之一發生即啟動本預案。

1、一般事件:食品生產企業生產加工的食品食用後,一次造成1—5人食物急性中毒,或1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羣體身體不適,但未出現人員死亡的突發事件。

2、較大事件:食品生產企業生產加工的食品食用後,一次造成5—10人急性中毒,或1—2人死亡的突發事件。

3、重大事件:食品生產企業生產加工的食品,食用後一次造成10人以上急性中毒,或出現3人以上死亡的突發事件。

五、處置機構

1、機構設置。質量技術監督局成立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指揮部(簡稱指揮部),統一領導和指揮本行政區域內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指揮部實行首長負責制,由大田縣質量技術監督局局長任指揮長,分管副局長任副指揮長。指揮部下設事故調查組、有害食品追繳組、後勤保障組等三個應急處理小組,分別由綜合管理股、監督稽查股、辦公室等有關人員組成。綜合管理股主要負責事故調查工作,監督稽查股主要負責有毒食品追繳工作,辦公室主要負責車輛調度、信息材料和後勤保障工作。

2、指揮部的主要職責:組織指揮檢驗機構、搶救隊伍、事故發生單位等各方面力量對事故現場應急搶險救援,控制事故蔓延和擴大;核實現場人員傷亡和損失情況;落實領導部署的有關搶險救援措施;採取積極措施平息事態,防止事態擴大。

3、指揮長的主要職責:負責召集各參與搶險救援部門和單位的現場負責人研究現場救援方案,制定具體救援措施,明確各部門和單位的職責分工;負責指揮現場應急救援工作。

4、副指揮長的職責:負責組織實施具體搶險救援措施工作。

六、突發事件的報告

1、報告制度。事故發生後,接警人應立即報告指揮長,指揮長在1小時內報縣政府分管領導和市局領導,並且根據情況通報公安、經貿、工商、衞生等有關部門。

2、報告的內容有:

(1)事件發生單位名稱、地點、聯繫人、聯繫電話;

(2)事件發生時間(年、月、日、時、分);

(3)發生事件的食品名稱;

(4)事件類別;

(5)人員中毒、昏迷及死亡情況。

七、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

1、事故發生後,指揮部應在30分鐘內完成召集事故現場處置有關人員並且趕赴現場。

2、採取應急措施,協助進行人員施救、現場保護等工作,第一時間進行抽樣檢驗或送檢,及時保全有關證據,防止事故發生單位破壞毀滅。

3、責令造成食品質量安全事故的企業立即停產整頓,對事故發生現場的有關設施,要立即採取封閉措施,防止危害的繼續產生和對環境、水源等的污染。

4、做好對有同樣質量問題食品的追繳工作。責令生產者配合追回對已售出有質量問題的食品,並通知有關的經銷商停止銷售有毒食品,同時通報工商、衞生等部門採取相應措施。

5、縣局實行24小時專人值班,保持通訊暢通、交通工具隨時調用。

八、事故調查

1、事故調查組據事故發生的區域、範圍,部署對有關產品生產、加工單位進行拉網式檢查、調查工作。

2、事故調查人員要深入事故發生現場,採取查閲有關材料、調查詢問等方式進行認真、詳細的調查。查明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人員的傷害情況;查清事故發生的基本過程;查明事故涉及的食品範圍;查明食品生產、銷售和庫存情況。

3、調查組要對庫存的涉嫌食品、原料及生產設備依法進行封存或扣押,對企業及其產品展開全面檢查和調查,並且詳細記錄;對已售出的存在嚴重質量問題的食品,要責令企業限期追回,以防事故擴大。

4、按照技術要求和標準,對企業的工藝流程進行檢查,對原材料、產品等進行抽樣檢驗或送檢,檢測機構及時出具檢測報告(有時間限制的除外),取得檢驗結論後及時報調查組;調查組根據蒐集到的證據,整理案卷,將調查結論及時報指揮部。

5、在現場調查和取證的基礎上,事故調查小組及時進行事故原因分析,並且形成事故調查報告

九、信息的發佈和上報

1、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統一負責突發事件的對外信息報導工作,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公佈尚未公開的突發事件的有關信息。

2、突發事件依法處理完畢後,領導小組辦公室應將突發事件的總結書面報逞有關部門。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方案 篇六

為切實做好安全生產,保證公司各項工作的順利進行,有效地預防和控制突發事件的發生和危害,提高公司對突發事件的應變能力,做到“突而不急、而不亂”將事故損失降到最低限(特別是人員傷亡),制定本應急預案。

突發事件是指不可預見,突然有可能發生的火災、洪澇災、工程事故、電擊、中毒等事故。

一、組織指揮

1、公司應急救援指揮小組

組長:馮志剛

常務副組長:朱福龍

副組長:劉瑞華、梁平

成員:孫紅霞、

2、辦公地點:辦公室

3、電話:

4、應急車輛:XXXXXX

二、突發事件應急救援程序

1、組織全體職工學習掌握應急救援知識、規程,對應急救援器材提前準備,做到質量合格、完好存放、地點合適,使用方法正確。

2、突發事件應急救援演練每年春季應進行一次。

3、發現突發事件,發現人要在第一時間向上報告,並保護現場,積極搶救傷員。

4、各級救援指揮小組接到突發事件報告後,要立即根據事件性質、規模、啟動應急救援方案,在調動救援隊伍實施救援的同時向有關特警電話報警(火警119、急救120、交通事故122、其他110)請求支援。

5、救援實施時,要做到指揮有序、措施得當、急而不亂。

6、突發事件救援完畢後,相關人員要協助有關部門做好突發事件的調查、處理工作。

突發事故應急預案 篇七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提高我市供熱行業應對供熱突發重大事故的能力,在事故發生時能迅速、有效地開展現場救援工作,最大限度減少事故造成的損失,維護社會穩定,確保冬季供熱安全制訂本預案。

1.2工作原則

堅持政府統一領導,分級管理,部門分工負責,協調一致的原則。各相關部門按照職責相互配合,實行資源整合、信息共享形成應急合力,共同做好供熱事故搶險救援工作。

1.3編制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黑龍江省城市供熱條例》、《佳木斯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制定本預案。

1.4適用範圍

本預案是指在我市區範圍內發生的,重大停熱時間在30小時以上,供熱面積50萬平方米或者因熱源事故導致實際供熱能力小於正常能力的50%以上,供暖期棄管小鍋爐無人監燒,造成經濟損失和社會影響,且依靠事故單位自身救助力量,無法解決的重特大供熱事故。

佳木斯發電廠、龍實熱電有限公司、佳紡、電機、聯合收、鐵路、肉聯公司及小區供熱單位的供熱企業鍋爐、管網、換熱設施、設備事故。

2.組織體系和主要職責

2.1組織體系

2.1.1市重大供熱事故應急搶險指揮部

總指揮:市政府分管副市長

副總指揮:市長助理或分管副祕書長

市建設局局長

市供熱辦主任

成員單位:建設局、供熱辦、城管局、財政局、公安局、達爾凱(佳木斯)城市供熱有限公司、電業局、燃氣公司、供排水公司、發電廠、龍實熱電有限公司、中國電信佳木斯分公司、中國網通佳木斯通信分公司、中國聯通佳木斯分公司、中國鐵通佳木斯分公司、中國移動佳木斯分公司公司。

2.1.2市重大供熱事故應急搶險指揮部辦公室設在供熱辦

主任:周連超

副主任:付春巖、孫道偉、朱慶斌、杜鵬?成員:楊麗穎、李曉緋、高偉、姜長永、周長生、王亞丁、周連月

2.1.3辦公室下設機構

(1)綜合組

組長:楊麗穎

成員:市供熱辦綜合科、管理科全體人員。

(2)搶險組

組長:周長生

成員:達爾凱(佳木斯)城市供熱有限公司經營部全體人員。

(3)技術組

組長:王亞丁

成員:達爾凱(佳木斯)城市供熱有限公司技術部全體人員。

(4)專家組

組長:李曉緋

成員:市供熱辦規劃科全體人員。

(5)材料供應組

組長:周連月

成員:達爾凱(佳木斯)城市供熱有限公司物資部全體人員。

(6)後勤保障組

組長:姜長永

成員:市供熱辦稽查大隊全體人員。

(7)信訪接待組

組長:高偉

成員:市供熱辦法規科全體人員。

2.2各機構主要職責

2.2.1重大供熱事故應急搶險指揮部的職責

(1)負責重大供熱事故預案的審定工作;

(2)負責事故處理過程中重大問題的決策,包括人員、資源的調動和配置、搶險費用的使用批准等;

(3)負責指派有關人員到現場指揮、協調;

(4)負責事故有關信息對外的發佈;

(5)負責本預案的啟動和終止。

2.2.2重大供熱事故應急搶險指揮部辦公室的職責

(1)負責重大供熱事故發生時的搶險救援、後勤保障、搶險技術方案的制定、搶險物資的調動及搶險協調等工作;

(2)負責與公安、消防、交通、醫療急救、市政、電業、水務等部門的溝通協調工作;

(3)負責事故處理中發生的人員開支、材料、設備等費用的審核工作;

(4)負責事故預案演練的組織和實施工作。

應急搶險指揮部辦公室下設機構

綜合組:負責重大供熱事故預案的編制工作;負責搶險指令的下達和具體搶險協調組織工作;對搶險隊伍內部指揮、協調和外援隊伍的協調工作;負責有關信息的發佈和各種資料的收集工作;負責人員開支、材料、設備等費用的統計、整理、初審,並做好記錄歸檔工作;負責事故有關情況的彙總工作。

搶險組:負責事故現場的具體搶險及安全操作。參加搶險的人員必須聽從統一指揮,行動快捷。在接到搶險命令後,30分鐘內必須到達指定現場。

技術組:負責搶險技術方案的制定、論證及事故原因調查認定工作。

專家組:負責對出現的重大供熱事故提供決策方案。

材料供應組:負責搶險設備和材料的購置、保管、運輸工作。

後勤保障組:負責搶險人員的生活和車輛保障,及搶險所需特種設備的協調。

信訪接待組:負責接待用户的上訪工作。

3.應急響應

3.1信息報送

重大供熱事故發生後,發生事故的供熱企業應首先啟動本單位的供熱事故預案開展自救,並由發生事故的企業在事故發生的第一時間(1小時內)將重大事故的基本情況上報重大供熱事故應急搶險指揮部辦公室(應急搶險24小時值班電話:8606190;應急搶險辦公室電話:8223993),提出救援申請。重大供熱事故應急搶險指揮部辦公室在接到事故報告後,應立即嚮應急搶險指揮部主要領導彙報,並在1小時內將事故情況上報市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

3.2指揮程序

3.2.1應急搶險指揮部接到事故報告後,由總指揮批准同意啟動本預案,並向指揮部辦公室佈置任務。

3.2.2應急搶險指揮部辦公室接到預案啟動指令後,立即向綜合組下達搶險命令由綜合組通知各組進入應急搶險狀態,並按預案預先設置的搶險程序,根據現場應急搶險工作的需要和預先分工,指揮有關人員趕赴現場,開展應急搶險工作。

3.3搶險程序

3.3.1市供熱事故搶險隊進入事故現場後,發生事故單位必須全力配合開展事故搶險救援工作。要隨時保持與重大供熱事故應急搶險指揮部的信息溝通,同時應急搶險指揮部辦公室隨時將事故的最新情況嚮應急搶險指揮部報告。

3.3.2搶險任務明確後,各小組按分工開展工作,搶險隊員必須無條件服從指揮部的`指揮、調動,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義務參加搶險救援。在搶險過程中,各單位要在人力、物力上給予支持,對搶險救援所需的物資、機械設備、人員等,搶險指揮部有權直接調遣,任何單位和個人必須無條件服從,產生的費用做好記錄,事故處理結束後統一結算。

3.3.3對供熱期間突發棄管鍋爐,應啟動供熱事故應急保障資金,由應急搶險指揮部辦公室核准後報總指揮批准,由市財政在供熱事故應急保障資金中支付。

3.4新聞報道

應急搶險指揮部辦公室下設的綜合組負責事故信息的對外發布。凡供熱企業發生的重大供熱事故的有關信息必須經市應急委員會批准方可由該組對外發布。其他單位和部門無權向外部發布事故信息。

3.5應急結束

根據事故的控制和發展情況,重大供熱事故應急搶險指揮部提出終止本預案的建議,經市應急委員會批准後,宣佈應急結束。

4附則

4.1預案管理

本預案由佳木斯市供熱辦制定、組織並實施,上報市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備案。各縣(市)區政府和有關單位按照預案的內容履行各自職責,具體制定本級應急預案。

4.2預案修訂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制定、修改和完善,機構調整或應急資源變化,以及各類演練中發現的新問題、新情況,各級、各部門的應急預案要適時進行修訂,各縣(市)區和各部門的應急預案在修訂後報本級應急管理辦公室備案。佳木斯市供熱事故應急預案原則上每2年修訂一次。

4.3責任追究

執行應急任務的單位必須無條件執行上級下達的指令,對拒不執行命令、玩忽職守或推諉扯皮的單位主要領導、直接責任人,要依法嚴肅處理。

4.4預案的演練

本預案的演練經重大供熱事故應急搶險指揮部批准,由應急搶險指揮部辦公室負責組織實施。

4.5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正式實施。

附件?

技術方案

一、各供熱企業對突發重大事故的預防措施

1、要建立各項規章制度,完善安全生產管理措施,逐級落實安全生產責任,狠抓安全管理工作。加強職工的崗位技能培訓,建立考核制度。運行期間要嚴格執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健全生產檔案制度、加強檔案管理,並以生產運行狀況經常進行彙總對比分析,對系統安全運行進行評估,並定期向主管部門彙報,接受主管部門的監督和考核。

2、每年都要制定詳細的夏季檢修計劃、檢修規程,作好鍋爐、換熱器、機泵、電氣儀表、管線、閥門、補償器的檢修維護工作,並嚴格作好檢修的驗收工作,確保檢修合格率達100%。

3、有熱源的供熱企業要自行購置儲備電力、輸煤、除渣等系統中的關鍵設備,應至少購置一台備用發電機,避免因個別關鍵設備故障導致供熱系統癱瘓。要自行配備備用水箱,保證停水時供熱系統的補水需求。

4、每年採暖期前進行試水、試壓工作,主要運轉設備冷態試運轉3天,檢查設備運轉情況,消除事故隱患。

5、冬季供熱運行期間要加強對整個供熱系統的監控,通過壓力錶、流量計等儀表、設備對系統的壓力、補水量、失水量進行監測,通過系統參數的變化及時發現事故的苗頭。

6、冬季供熱運行期間各企業要加強巡檢工作,通過巡檢發現有無出現故障的跡象和發生事故的苗頭,使運行中存在的不安全隱患及早暴露出來,及早制定維護方案,使問題得到及時處理,防止事故的發生和擴大。巡檢時要做好檢查記錄,巡檢記錄是分析熱網運行狀況的第一手資料,通過巡檢記錄,可以清楚地看到每天補償器的動作、閥門是否滲漏、固定支墩兒是否發生錯位、閥室內是否存水等詳細情況,為掌握供熱設施的工作狀態、制定具體的防範措施提供科學的理論依據。

7、為了保證一級管網發生事故時能迅速關斷事故管段同時進行泄水作業,各供熱企業要自行投資將主管網中關鍵部位的關斷閥更換成高質量的進口閥門。

8、為保證供熱的安全運行,各企業要有計劃的自行將一級管網的波紋管補償器更換為套筒補償器,防止因補償器泄露導致供熱事故的發生。

二、突發性重大事故的搶險措施

(一)熱源(鍋爐房、熱電廠)事故?如果鍋爐房(熱源)因事故導致實際供熱能力小於正常供熱能力的50%以上,經應急搶險指揮部批准同意後啟動以下處理方案,具體方案是:

1、熱電廠(龍實、佳發電、佳能)內發生事故,本企業啟動應急預案,通知市應急搶險指揮部辦公室、相關供熱單位,告知熱用户。

2、供熱管網、換熱站出現事故,達爾凱(佳木斯)城市供熱有限公司啟動應急預案,自身搶救,通知熱源和應急搶險指揮部辦公室,告知熱用户。

3、分散小鍋爐(物業公司)出現事故,本單位啟動應急預案,自身搶救,通知應急搶險指揮部辦公室,告知熱用户。

(二)一級管網事故

1、補償器破裂或滲漏?目前供熱管網中使用的補償器有波紋管補償器和套筒補償器兩種。

波紋管補償器是吸收管道熱脹、位移和高頻機械振動的有效撓性元件。它是以高應力、低循環工作條件為主,且受疲勞壽命控制,故對製造、安裝和使用要求較高。而且波紋管壁厚較薄,一旦因介質腐蝕或其它機械作用而受損傷,就會大大降低使用壽命,甚至危及運行安全,常常成為管網中一個敏感的薄弱環節。

處理方法:(1)因為結構上的特點,波紋管補償器一旦滲漏,便很難修復,所以,對於波紋管補償器滲漏,可採用外加套筒補償器的方法進行處理,以滿足該管段的補償量要求,保證熱網的安全運行。(2)如外加套筒補償器的方法無法解決滲漏問題時,應立即進行更換。

2、閥門泄漏?運行中的閥門泄漏大部分產生在填料和墊片處,而填料的泄漏比墊片處的泄漏要多一些。填料產生泄漏後,可視具體情況採用擰緊壓蓋、加填或更換密封填料等方法進行處理。墊片處的泄漏可採用注膠方法進行處理。

3、管線泄漏

(1)對管線的泄漏,可視具體情況採取補焊、打卡子、焊短接等辦法進行處理。在進行焊接操作時,要嚴格遵守焊接操作規程,防止金屬過熱和變形,產生新的裂紋,對捻縫過的部位出現的泄漏,不宜再次捻縫,以免泄漏擴大;(2)如泄漏點採用(1)中的處理辦法無法解決時,應立即進行更換。

在以上三種事故的處理過程中,如果涉及到泄水降壓操作,可根據集中供熱管網上各分段控制閥門的位置,合理地進行關閉閥門的選擇操作,儘可能地縮小因事故搶險而造成停止供熱的範圍。事故處理過程中,應關閉各換熱站的一級網進出站閥門,保持站內循環泵正常循環,保證二級網低温運行,防止大面積凍裂事故的發生。

(三)建立檢修和事故的情況通報制度

1、熱源單位。各熱源單位在冬季運行期間因設備檢修或事故停熱時,要在檢修前24小時或事故發生第一時間(1小時內)將基本情況(包括停熱原因、目前情況、計劃恢復時間等)分別通報給市城市供熱領導小組辦公室和市達爾凱(佳木斯)城市供熱有限公司。

2、供電部門。供電部門在冬季供熱運行期間因供電設備檢修需停電或設備故障導致停電時,要在設備檢修前24小時或故障發生第一時間(1小時內),將停電原因及來電時間分別通報市城市供熱領導小組辦公室和所轄供熱企業調度室。

(四)安全操作注意事項

1、現場搶險是一項複雜性大、危險性大、技術性強的工作,要有膽大心細、慎重果斷的作風,要有嚴謹的科學態度。

2、搶險過程中,要嚴格遵守防火、防毒、防爆等有關安全操作規程。

3、搶險工作應由有一定實踐經驗的修理工擔任,現場人員不宜過多,並有1-2個專門監護人員。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篇八

校園突發治安事件應急預案,是應對校外人員對學校正常教學秩序滋擾突發事件,控制事件發展,降低事故損失的有效措施。

一、完善防範機制,落實防範責任

學校建立以___副校長為組長的處置突發治安事件工作小組,構建校園防範網絡,明確職責,落實到人。

二、事件預防

1、建立嚴格的門衞制度,確保24小時有人值班。

2、學校聘請的保安應接受專門培訓,提高業務能力,增加責任意識。

3、來人來訪必須查驗登記,執行好登記制度。

4、學校報警、監控設備應時刻處於正常運行狀態。

5、學生進校後一般不得中途離校,確有需要,應出具出門證明。

6、學生不得攜帶管制刀具等違禁物品進校。

7、如發現不良分子襲擾,應立即制止、制服,並撥打“110”報警。

8、如遇恐怖事件,要盡力穩住局勢,迅速疏散師生,並立即向公安機關和教育部門報案。

9、加強平時的安全教育,定期組織應急疏散、救護演練。

三、事件應急處置程序

若外來人員強行闖入校園,學校門衞或保安人員不得放行,向其發出警告,並應盡力將其驅逐。對不聽勸拒者或遇突發不良分子襲擊、行兇等暴力侵害時,迅速與校領導取得聯繫並拉響警報鈴,同時立即啟動如下應急程序:

1、學校領導立即報警110請求援助。

2、校長指揮護校隊立即趕到出事地點,應首先採取有效措施全力制止、制服,使之停止侵害行為,及時控制事態、保護現場為公安部門勘察取證提供方便。同時,安全專幹___組織教師安撫保護好學生,作好疏散撤離準備,並視實際情況將學生緊急疏散撤離至安全區域。同時,學校應及時向教育局報告情況。

3、總務處負責聯繫___職工醫院,請求“120”支援。一名學校領導帶領總務後勤人員負責勸散圍觀羣眾,分散堵塞進入校門通道的車輛。一名值日教師佩帶標誌,負責到路口引路接“110”、“120”車輛。

4、校醫老師對受傷師生及時緊急止血、初步救治、護理。

5、一名學校領導帶領政教處或教導處積極配合公安部門做好調查取證工作。採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後處置工作。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篇九

1、網站、網頁出現非法言論事件緊急處置措施

(1)網站、網頁由主辦部門的負責隨時密切監視信息內容。

(2)發現在網上出現非法信息時,負責人應在接到通知後立即趕到現場,立即向本單位領導通報情況,並在第一時間停止網站服務;

(3)作好必要記錄,清理非法信息,妥善保存有關記錄及日誌或審計記錄,強化安全防範措施,並將網站重新投入使用。

(4)追查非法信息來源,將有關情況向本單位領導彙報。如認為事態嚴重,則立即向上級部門彙報。

2、黑客攻擊事件緊急處置措施

(1)當發現網頁內容被篡改,或通過入侵檢測系統發現有黑客正在進行攻擊時,應立即向相關網站負責人通報情況。

(2)網站相關負責人應在接到通知後立即趕到現場,並首先將被攻擊的服務器等設備從網絡中隔離出來,保護現場,並將有關情況向本單位領導彙報。

(3)對現場進行分析,並寫出分析報告存檔。

(4)恢復與重建被攻擊或破壞系統

(5)如認為事態嚴重,則立即向上級部門彙報。

3、病毒事件緊急處置措施

(1)當發現有計算機被感染上病毒後,應立即向安全負責人報告,將該機從網絡上隔離開來。

(2)安全相關負責人員在接到通報後立即趕到現場。

(3)啟用反病毒軟件對該機進行殺毒處理,同時通過病毒檢測軟件對其他機器進行病毒掃描和清除工作。

(4)如果現行反病毒軟件無法清除該病毒,應立即向本單位領導報告,並迅速聯繫有關產品供應商研究解決。

(5)認為情況嚴重的,則立即向上級部門彙報。

4、軟件系統遭破壞性攻擊的緊急處置措施

重要的軟件系統平時必須做好備份工作,並將它們保存到安全的地方;一旦軟件遭到破壞性攻擊,應立即該系統暫停運行;網站負責人要認真檢查信息系統的日誌等資料,確定攻擊來源,並將有關情況向本單位領導彙報,再恢復軟件系統和數據。

5、數據庫安全緊急處置措施

主要數據庫系統應做多個數據庫備份;一旦數據庫崩潰,網絡管理員應對主機系統進行維修並作數據恢復。

6、廣域網外部線路中斷緊急處置措施

廣域網線路中斷後,則立即向上級部門彙報。

7、設備安全緊急處置措施

如果服務器等關鍵設備損壞後,負責人員要立即查明原因。如果能夠自行恢復,應立即用備件替換受損部件。如屬不能自行恢復的,立即與設備提供商聯繫,請求派維護人員前來維修。如果設備一時不能修復,應向本單位領導彙報。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篇十

為了加強對爆炸物品突發事故的有效管理,做好應急處置和搶險搶救的組織工作,最大限度地除低事故危害程度,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保護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國務院《用民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條例》,制定本應急救援預案:

1突發事故危險源分類

1.1車輛:主要指由於駕駛員因違反安全操作規程,發生交通事故,或車輛不符合安全技術發生自燃事故等。

1.2庫房:主要指由於操作人員失職,庫房報警設施失效,造成物品被盜,或外來火種點燃庫房周邊雜草引起火災。

2事故現場處理

突發事故發生後,事故當事人應立即停止作業,保護現場。立即報警和搶救傷員,並立即和公司負責人聯繫報案。嚴禁離開現場或破壞現場。

3組織領導

3.1企業成立突發事故應急指揮領導小組。

3.2組長:由總經理擔任,成員:由安全配送科、辦公室、配送庫組成。公司安全配送科負責突發事故應急處置中的日常工作。其職責:及時聽取事故情況報告,立即召集領導小組成員研究制定對策,並負責事故處置指揮工作。

3.3突發事故應急指揮領導小組下設1:辦公室:承擔突發事故報告,請示啟動應急救援預案,並通知突發事故應急指揮領導小組各成員要立即趕赴事故現場,對外聯絡相關單位。2:物資撤離組:負責民爆物品的撤離。3:後勤保障組:負責落實運輸和物資保障工作。4:警戒疏散組:負責對事故現場及周邊地區和道路進行警戒、控制,組織人員有序疏散。

4事故報告制度

4.1事故當事人應立即報警,並和公司負責人聯繫報案。事故報告的主要內容:1、事故發生單位、時間、地點及事故現場情況;2、事故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數);3、事故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4、事故發生後採取的措施以及事故控制情況;5、事故報告單位、報告人、報告時間及聯繫方式。事故發生單位應按事故發生類別按道路運輸行業事故快報規定,將事故簡要情況書面上報上級各安全主管職能部門。

5 現場處置程序

5.1在接到突發事故報告後,安全配送科按照相關規定立即請總經理啟動本應急救援預案,迅速通知突發事故應急指揮領導小組其它成員接通知後,各成員要立即趕赴事故現場,同時:

5.2立即組織人員、應急車輛和相應的救助設備在第一時間快速趕赴現場,並保護好現場,協調配合有關部門做好事故現場的處置和善後及後勤保障工作。

5.3突發事件故經過調查核實後,除國家公安、勞動、消防、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等部門按法律法規已結案處理外,企業應對發生事故責任人和直接責任人視事故損失、責任,按有關部門規定作出相應處理。

5.4突發事故發生後隱瞞不報、謊報、故意延遲不報、故意破壞故事現場的,對有關部門單位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6 突發事故應急指揮領導小組組成:(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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