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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部控制預算業務管理制度【多篇】

內部控制預算業務管理制度【多篇】

內部控制預算業務管理制度【多篇】

預算業務管理制度 篇一

為了建立科學規範的中小校園預算編制制度,確保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的順利實施,根據省、市的要求,結合《會計法》、《預算法》和《義務教育法》的相關規定,特制定我市中小校園預算編制制度。

1、中小校園預算是指中小校園根據教育事業發展計劃和任務編制的年度財務收支計劃,它是中小校園財務工作開展的基本依據。包括收入預算和支出預算。

2、中小校園的預算編制務必遵循真實性、完整性、重點性、科學性、透明性和績效性的原則。

3、中小校園編制的預算,務必及時立卷規檔,妥善保管,不得丟失和毀損。

4、中小校園應當按照財政和教育主管部門規定的時間編制預算。結合我市實際,2007年度各中小校園開始試行編制預算,2008年度起正式編制預算。

5、中小校園應當參考上一年度預算執行狀況和本年度收支預測進行預算編制。

6、中小校園的預算務必按照量入為出、收支平衡的原則編制,不能列赤字,不能預留硬缺口。

7、中小校園預算收入的編制,應當與本單位教育事業

發展計劃和目標任務的規模及要求相適應,按照規定務必列入預算的收入,不得隱瞞、少列,也不得將上年的非正常收入作為編制預算收入的依據。

8、中小校園預算支出的編制,應當貫徹厲行節約、勤儉建校的方針,應當統籌兼顧,確保重點,照顧一般,在保證基本支出的前提下,妥善安排好項目支出。

9、中小校園務必強化預算編制的管理,要把預算編制工作作為財務管理工作的重要資料抓好落實,精心組織、周密部署,確保教育系統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的順利進行。

組織架構 篇二

成立由局長為組長、局分管領導為副組長、各科室負責人及財務人員為成員的預算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負責預算業務全面工作。

局辦公室負責預算業務編制、實施管理工作。

預算執行管理 篇三

硬化預算約束,支出必須以經批准的預算為依據。減少和規範預算調整事項,不同預算科目、預算級次或者項目間的預算資金確需調劑使用的,按照有關程序和規定辦理。具體流程如下:

(一)額度匹配流程

1、各科室根據批覆預算,編制本科室季度資金使用計劃,經分管領導審核後,於12月、3月、6月、9月20日前報辦公室。

3、辦公室彙總形成季度資金使用計劃。

4、每年12月、3月、6月、9月底,召開領導小組會議通過下一季度資金使用計劃。

5、辦公室進行國庫申報。

6、財政部門審批後國庫指標發佈。

7、辦公室額度分配及發佈。

8、各科室執行預算。

(二)預算調整流程

1、各科室提出預算調整申請。

2、分管領導審核。

3、辦公室審核。

4、領導小組審批(不需要財政審批)或財政審批

5、辦公室調整預算。

6、執行預算

預算管理管理制度 篇四

為加強學校財務管理,本着量入為出,事前控制的原則,有計劃的調配使用教育資金,合理配置辦學資源,安排好費用支出,保障和促進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1、學校預算實行“統一領導,分級管理,權責結合”的管理體制。學校預算編制要遵循“量入為出,收支平衡”的總原則,根據學校發展規劃和預算年度收入情況,統籌合理安排支出項目,不搞赤字預算。

2、財務預算是根據學校教育事業發展計劃和工作任務編制的財務收支計劃、固定資產設備購置計劃、資金使用計劃、根據學校的發展需要和財力結合單位工作任務安排所需資金,是學校籌集、分配、運用、控制資金的依據。

3、做好預算編制前期準備工作。要分析上年度預算執行情況,通過實際情況與預算的對比,摸索收支規律,為本年度的預算編制打下基礎;要了解和掌握預算年度事業發展計劃及其資金供需情況,以便安排支出預算時做到保證重點,兼顧一般。

4、學校基礎信息是做好財務預算的根本保障,各部門有義務向財務部門提供其職責範圍內的數據資料,並對所提供的基礎信息負責,對於重大數據差錯,要追究其責任。

5、預算的編制要堅持統籌兼顧、保證重點、勤儉節約的原則,各部門應根據本部門的年度工作計劃,參照上年度本部門各項實際開支,考慮可能出現的變化因素,先自行作出本部門費用預算。財務部門彙總後編制學校年度預算草案。

6、支出預算分為基本支出預算和項目支出預算兩部分,支出預算首先要保證基本支出。

7、項目支出的預算要與學校發展規劃相結合,其安排要做到“量力而行”,對於不能短期完成的項目要制定項目規劃,分步實施。在對申報項目進行充分的可行性論證和嚴格審核的基礎上,按照輕重緩急進行排序,並及時上報局財務科。項目支出實行項目管理,要有執行項目完成情況報告、招投標制度、重大項目審核制度和績效考評制度。

8、學校財務部門根據學校下年度的事業發展規劃和單位收支計劃,彙總編制預算方案,並於規定時間以前將預算方案報學校校務會議討論,經校務會審定、校長批准後執行。

9、學校財務預算一經批准實施,必須確保預算的嚴肅性和權威性。各部門應嚴格按預算進度執行,嚴格控制超過預算及無預算開支情況,非經規定程序,不得隨意更改和突破。

10、凡是未報預算或未經批准執行的預算項目,所需支出必須寫出書面申請報告,經學校主管領導批准後,報校務會審定或者校長批准後方可執行。

內部控制預算業務管理制度 篇五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學校內部會計監督,規範財務和會計行為,健全財務管理制度,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促進學校各項事業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高等學校財務制度》、《內部會計控制規範》(試行)等相關規定,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學校財務內部控制制度的基本目標

(一)規範學校會計行為,保證會計資料真實、完整。

(二)堵塞漏洞、消除隱患,防止並及時發現、糾正錯誤及舞弊行為,保護學校資產的安全、完整。

(三)確保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學校內部規章制度的貫徹執行。

(四)保證學校能及時發現風險並控制風險。

第三條學校財務內部控制制度的基本原則

(一)合法性原則: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基本規範,以及學校的實際情況。

(二)平等性原則:約束全校內部涉及會計工作的所有人員,任何個人都不得擁有超越制度的權力。

(三)系統性原則:涵蓋全校內部涉及會計工作的各項經濟業務及相關崗位,針對業務處理過程中的關鍵控制點,落實到決策、執行、監督、反饋等各個環節。

(四)牽制性原則:保證學校內部涉及會計工作的機構、崗位的合理設置及其職責權限的合理劃分,堅持不相容職務相互分離,不同機構和崗位之間權責分明、互相制約、互相監督。

(五)合理性原則:遵循成本效益原則,以合理的控制成本達到最佳的控制效果。

(六)謹慎性原則:強化校內約束機制,以有效防範各種風險為核心。

第四條財務內部控制制度的內容財務內部控制制度包括內部機構崗位設置控制、貨幣資金內部控制、會計核算程序內部控制、預算管理控制、會計電算化控制及風險控制。

第二章內部機構崗位設置控制

第五條各會計崗位設置、職責和權限劃分遵循第三條各原則,做到所有會計事項必須由兩人以上經辦,審批與經辦分管,錢與賬、錢與物、賬與物分管。

第三章貨幣資金內部控制

第六條根據“不相容職務相互分離”的原則,貨幣資金的收付、結算、審核、記賬等工作,不得由一人兼管,審核和出納崗位必須由不同人員擔任,出納不得兼任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費用、債權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

第七條出納人員辦理現金收付業務必須以核算人員編制並簽章的會計憑證為依據。

第八條積極推進無現金報賬。職工報銷,原則上實行銀行卡結算。由出納人員憑核算人員出具的憑證將資金支付到銀行卡。校內發放到職工個人或學生個人的費用直接發放到個人的銀行卡。

第九條現金管理

(一)嚴格遵守國家現金管理條例和國庫集中支付相關規定。庫存現金必須控制在銀行核定限額之內,不得坐支現金,庫存現金做到日清月結,賬款相符。

(二)收入現金要認真驗證貨幣真偽,誤收假幣由當事人負責賠償。發現長短款,必須及時查找原因,造成損失由當事人負責。

(三)定期檢查現金管理執行情況。

第十條銀行存款管理

(一)全校核算單位統一在學校財務處開立賬户,辦理結算業務,不得私自在商業銀行及其他金融機構開立銀行賬户。

(二)嚴格遵守國家銀行的結算制度和結算紀律,接受開户銀行的監督。不準出租、出借和套用銀行賬號,不得開具空頭支票和遠期支票,不得“公款私存”。

(三)每月必須與銀行對賬,由銀行出納負責,每月必須編制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保證銀行存款日記賬與銀行對賬單核對相符。稽核人員每月對銀行對賬單進行稽核,未達賬項金額要及時核實並處理。核算科長應隨時檢查和掌握銀行對賬工作和未達賬項清理情況,如有重大問題及時向處長報告。

第十一條銀行票據、印鑑管理

(一)銀行票據的管理和簽發,由出納人員擔任,其他人員不能兼任票據的簽發工作。

(二)銀行票據必須與會計核算科填寫的付款通知書註明的收款單位等信息一致,禁止簽發沒有真實業務或無日期、無用途、無限額的支票。辦事人員領用支票,要在存根上簽名,對領出的銀行票據要妥善保管,如有丟失,責任自負。

(三)專人負責保管空白銀行票據,設立銀行票據登記薄,及時登記票據的購入、使用和註銷情況。

(四)預留銀行的財務印鑑由核算科長和指定人員分別保管。

(五)財務專用章指定專人保管,負責保管印章的人員不得兼管發票、收據等票據。

第十二條網上銀行支付管理

(一)網上銀行支付業務必須兩人完成,一個崗位負責錄入,另一個崗位負責複核、發送。錄入人員和複核、發送人員分別保管網上銀行密鑰和密碼,不得由一人保管。

(二)銀行出納人員辦理網銀錄入業務必須以會計核算科填寫的付款通知書為依據,嚴格按照付款通知書上註明的收款單位、銀行賬號、開户銀行、金額、用途等信息錄入。

(三)複核、發送人員核對錄入到網上銀行的信息與會計核算科填寫的付款通知書註明的信息是否一致,核對一致後方可發送。

第四章會計核算程序內部控制

第十三條批准程序控制

(一)批准的層次,根據經濟活動的重要性和金額大小確定不同的授權批准層次,保證各管理層有權有責,互相監督與控制。審批人本着誰主管、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對自己的業務處理行為負責。

(二)每筆經濟業務,在手續上必須做到:

1、上級審批、下級經辦,使上下級之間互相監督與控制。

2、一個崗位經辦,另一個崗位複核,崗位之間受到監督與控制。

(三)預算資金實行責任人限額審批,實行經費開支經濟責任制。教學部門實行部門黨政負責人會簽制度,其餘部門經費在堅持“一支筆”審批的原則下,年度預算分配部門經費的審批權限為單筆業務開支5000元(不含5000元)以下的,由部門負責人會籤審批。

(四)為控制資金流量,單筆業務支付超過5萬元(含5萬元)須經財務處長審批同意後方可支付。

(五)暫付款的管理。暫付款只能用於教學、科研、行政、後勤等各項公用性開支,因私借款一律不予借支。暫付款只能用於已列入預算項目的借支,未列入支出預算項目的暫付款原則上不予借支。暫付款嚴格按照“一事一借,一事一清,前借不清,後款不借”的要求辦理。暫付款報銷時限為3個月,對無正當理由不及時辦理報賬手續,長期佔用學校資金的,財務處將從其工資中扣還借款。

第十四條會計核算控制

(一)會計核算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財經法規和學校財務規章制度,認真審核每一筆經濟業務的原始憑證,嚴格把關。對不符合規定的原始憑證不予受理。原始憑證經審核無誤後錄入、打印記賬憑證。

(二)稽核人員對記賬憑證及其所附原始憑證的各項內容、金額進行復核。

(三)會計人員在處理有關業務時,必須簽名、蓋章,以備追溯責任。

(四)明確原始憑證和記賬憑證的裝訂、保管手續。

(五)會計賬簿登記必須以經過審核的會計憑證為依據,做到全面、連續地記錄和反映學校的經濟活動。建立總分類賬和明細分類賬,總分類賬和日記賬核對制度,現金、銀行存款賬户做到日清月結,每天與資金結算對賬,保持一致,月底編制銀行對賬單。

(六)會計核算科科長對會計憑證、會計賬簿及會計報表進行全面檢查,及時發現賬務處理中的問題並予以解決,確保提供準確無誤的會計信息。

第十五條會計報表控制

會計報表的種類、格式和內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會計準則及高校會計制度的規定編制,會計報表的以財務制度編制為依據,做到數字準確,內容完整,報送及時。單位負責人應對會計報表所提供會計信息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

第五章預算管理控制

第十六條建立健全學校預算編制、審批、執行、調整、分析、考核等管理制度。學校的一切收入、支出必須全部納入預算管理。

第十七條建立嚴格的預算編制制度。根據學校總體發展規劃和年度事業發展計劃,科學合理地編制年度預算。學校年度預算編制由財務處負責,各預算責任部門編制本部門年度預算上報財務處彙總編制。

第十八條學校年度預算,由學校黨委會批准。

第十九條學校必須按照上級部門批覆的年度預算組織收入和安排支出,嚴格控制無預算支出,未列入年度預算的項目原則上不予實施。

第二十條學校年度校內預算經批准後嚴格執行,一般情況下不予調整。特殊情況下,按預算批准程序辦理。

第二十一條財務處定期對預算執行情況進行分析、考核,將實際執行數據與預算對比,分析產生差異的原因,及時採取改進措施,確保年度預算的完成。

第六章會計電算化控制

第二十二條會計電算化系統管理、維護、操作人員應相互分離,互不兼任,操作人員只能按照所授予的權限對系統進行相應操作,密碼嚴格保密並經常更換,嚴禁超越權限或使用他人密碼進入系統操作。

第二十三條財務數據必須定期進行備份並妥善保存;對用於數據備份的磁盤、光盤等存貯介質應注意防潮、防塵和防磁。

第二十四條會計軟件的修改必須經過周密計劃和嚴格記錄,修改過程的每一個環節必須設置必要的控制,修改的原因和性質應有書面形式的報告,經批准後方能實施修改,所有與軟件修改有關的記錄必須打印存檔,系統操作人員不得參與軟件的修改。

第七章風險控制

第二十五條學校對籌資方向、籌資渠道、籌資規模、償還來源、資金用途及效益、存在的風險等諸方面籌資風險實施全面控制。

第二十六條學校的所有資產不得以任何形式對外擔保、抵押、質押。

第八章附則

第二十七條本制度從發佈之日起執行,由財務處負責解釋。此前文件精神與本制度不一致之處,遵照本制度執行。

預算業務管理制度 篇六

為了強化全校預算管理,有效地發揮校園的預算分配和監督職能,科學配置辦學資源,保障和促進校園教學、後勤等各項事業的發展,根據《中國小財務制度》、《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結合校園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校園預算管理實行“一所校園一本預算”的管理辦法。預算編制以校園為基本預算單位,所轄教學點納入本校預算統一編制。

二、校園預算是指校園根據教育教學計劃和任務編制的年度財務收支計劃(公曆年),由收入預算和支出預算構成,反映校園教育教學工作規模和方向,是校園財務工作的基本依據。

三、校園預算編制小組是校園預算管理的議事機構,由教務、總務、財務和教師代表組成,在校長的領導下參與校園預算編制活動。

四、校領導班子是校園預算管理的決策機構。主要職責是貫徹執行國家有關預算的法律、法規,審定校園預算和決算報告。

五、校園財務室是預算管理的職能部門,在充分調研和徵求校園各部門的意見後,負責擬訂校園預算草案,按有關制度對校園各項經費支出進行全過程監督與預算控制,定期向上級主管部門和校園領導報告預算執行狀況。

六、校園預算以國家有關方針、政策和規章制度為依據,圍繞校園年度的教育教學計劃和發展規劃,本着量入為出、統籌兼顧、保證重點、收支平衡的原則編制。

七、校園各部門是預算管理執行機構,按職能提出預算需求,並根據批准的預算指標,具體負責預算的管理與執行。

八、做好預算編制前期準備工作。開展資源調查、摸清家底,同時分析上年度預算執行狀況,透過實際狀況與預算的比較,摸索收支規律,為本年度的預算編制打下基礎;分析預算形勢,充分了解和掌握預算年度事業發展計劃及其資金供需狀況,以便安排支出預算時做到保證重點,兼顧一般。

九、預算編制的方法。校園預算分為收入預算和支出預算。收入預算包括財政撥款收入。預算收入編制以上年度預算執行狀況為基礎,根據預算年度維持校園正常運轉和發展的基本需求,思考預算年度的收入增減因素,實事求是地測算預算年度收入數額。預算編制要遵循穩健性原則。支出預算分為基本支出預算和項目支出預算。基本支出根據國家規定的支出標準和實際人數核定,其中公用經費以維持校園日常教學工作的正常運轉為基礎,合理安排。項目支出預算以改善辦學條件和促進教育事業發展為目標,根據剩餘財力,按“輕重緩急”原則安排。根據政府採購法的要求,凡納入政府採購目錄的支出項目,都要編制政府採購預算。

十、校園預算一經批覆下達,校園各部門務必嚴格按照批准的支出預算項目和科目執行,不得隨意變更或調整。

十一、校園預算草案經校領導班子審定後,按上級主管部門規定的程序上報審批。

十二、校園決算是反映校園必須時期預算執行結果、財務狀況和事業發展成果的總結性書面文件。預算年度終了,財務部門應清理核實全年預算收入、支出數字和往來款項,做好決算數字的對賬工作,按上級主管部門的統一要求,編制校園年度決算。決算數字要真實可靠、資料全面準確,並編制年度財務決算報告,對全年預算執行狀況進行全面總結與分析。

十三、預算執行過程中,出現國家政策發生變化或自然災害等不可預見因素,直接影響到校園預算執行,確實需要調整的,須經校領導班子審定後,由校園按規定程序向主管部門提出預算調整申請,經上級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批准後才能執行。

十四、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內部控制預算業務管理制度 篇七

為了規範學校會計行為,保證學校國有資產安全,全面提高學校財務運行質量,根據《會計法》第三十七條規定:“會計機構內部應建立稽核制度”要求,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目標和原則

安徽農業大學財務管理內部控制制度的目標是:

第一,嚴格執行國家財經紀律和本單位內部制度,保證學校資產安全完整;

第二,及時提供正確的會計信息;

第三,保證各項經濟活動符合效益原則並在法定範圍內進行。

安徽農業大學財務管理內部控制的原則是:

在既定目標前提下,遵循合法性、科學性、規範性、適用性原則。即:制定的財務管理內部控制制度符合法律、法規和國家統一的財務會計制度的規定,體現財務管理的要求,合乎財務規範,針對學校的特點,便於操作和執行,有利於控制和檢查。

二、基本內容

1、會計事項相關人員的職責權限應當明確

(1)記帳人員與經濟業務事項和會計事項的審批人員、經辦人員、財務保管人員的職責權限應當明確。避免相互扯皮、推委、越權行事。

(2)記帳人員與經濟業務和會計事項的審批人員、經辦人員、財務保管人員要實行職務分離,並相互制約。

2、重大經濟業務事項的決策和執行程序應當明確

(1)重大對外投資、資產處置、資金調度和其他重要經濟業務事項的決策和執行程序應當做到制度化、規範化。

(2)決策和執行程序中應當體現決策人員和執行人員之間能夠相互監督、相互制約,防止權限失控、決策失誤和徇私舞弊。

3、進行財產清查

財產清查制度是通過定期或不定期、全面或部分地對各項財產物資進行實地盤點和對庫存現金、銀行存款、債權債務進行清查核對的一種制度。通過財產清查,確定各項財產的實存數,以查明是否相符,並查明帳實不符的原因和責任。對帳實不符的問題根據有關規定進行會計處理,做到帳實相符,保證會計資料真實、完整。

三、內部控制的具體辦法

對財務負責人的稽核

1、是否支持、保證會計機構、會計人員依法履行職責。

2、對單位重要經濟業務是否編制詳細的預算或計劃,是否及時或定期反饋學校預算執行情況。

3、會計崗位的設置和分工是否合理、是否定期輪崗,對二級財務機構是否定期進行監督和檢查,會計人員實行會計委派制。

4、是否保障本單位會計人員的業務培訓和繼續教育。

5、反映的問題是否及時作出處理。

對二級財務的稽核

1、會計核算是否按高校會計制度的要求進行。

2、會計指標是否口徑一致、相互可比。

3、會計核算是否及時,會計記錄和會計報表是否清晰明瞭。

4、單位會計核算是否符合會計處理基礎,收入與相關的費用支出是否相互配比。

5、發生的經濟業務內容是否真實、合法。

6、以下內容對二級財務同樣有效。

對現金出納業務的稽核

1、是否做到日清月結,帳實相符。

2、現金日記數字準確,逐筆記帳。

3、是否有現金坐支、白條抵庫現象,現金存量是否在規定範圍內。

4、是否兼管稽核、會計檔案和收入、費用、債權帳目的登記工作。

對銀行出納業務的稽核

1、根據經濟業務內容正確填開現金支票、轉帳支票等銀行票據,不得根據他人要求將應轉帳支付和電匯支付改現金支付或銀行匯票支付。

2、銀行存款日記帳日清月結,月末編制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並與總帳核對相符。

3、各帳户餘額真實、準確,與銀行對帳單核對相符。

4、及時辦理銀行票據的結算與交換,發現問題及時查找。

5、妥善保管銀行票據及相關印章,做到票據和印章分開放置。

對審核、制單業務的稽核

1、審核原始憑證是否真實、合法、有效。

2、報銷手續是否完備、所附原始憑證的內容是否與經費項目相符。

3、對審核中發現的問題是否及時彙報。

4、記帳憑證是否摘要清楚、數字準確、科目正確,與所附的原始憑證內容相符。

對複核業務的稽核

1、記帳憑證編號是否連續、對記帳憑證的改正是否符合規定。

2、是否及時複核和傳遞記帳憑證。

3、記帳憑證未傳遞前是否妥善保管。

4、發現問題是否及時彙報。

對記帳業務的稽核

1、帳户設置是否合理、有序。

2、是否根據記帳憑證及時、準確地登錄入帳,登錄是否有疏漏。

3、帳簿記錄發生錯誤時,是否按規定的方法進行更正。

4、月末是否及時結帳、對帳,做到帳證相符、帳帳相符、帳實相符。

5、是否根據要求完整、準確及時地編報有關報表。是否將有關領導和相關單位所要數字及時反饋。

6、是否及時幫助對帳目有疑問的單位和員工核查清楚、不推諉。

對工資管理業務的稽核

1、是否按月準確、及時地發放工資、代扣相關款項。

2、是否按月做好工資數字備份,並將工資冊及相關資料裝訂存檔。

3、是否及時做好工資統計表並交制單人員填制記帳憑證。

4、是否按照規定代扣個人所得税並及時匯繳税務機關。

學生收費及助學金管理業務的稽核

1、是否按年級、專業分別核實、準確收費。

2、對學生繳費系統是否定期維護。

3、對收取的學費是否及時繳存專户並定期核對,如有差錯是否及時處理。

4、是否定期清理學生欠費。

5、是否及時發放助學金,並根據相關部門書面通知及時對助學金作出調整。

對專控業務的稽核

1、是否定期報送專控及社會集團購買力報表。

2、是否建立專控及社會集團購買力統計台帳。

對公積金管理業務的稽核

1、是否按照有關規定和在編人數準確計算及時調整職工公積金並按月交納。

2、是否按規定支取和返還職工公積金。

3、是否定期核對公積金存款,做到帳帳相符。

對醫療保險業務的稽核

1、是否按規定準確計算並扣繳職工醫療保險金。

2、是否隨人員變動和工資增加及時調整醫療保險金。

對票證管理的稽核

1、是否按規定及時購入財政發票並進行編號登記。

2、是否建立和完善發票領用審批、登記手續。

3、發票存根交還時,是否及時查驗,發現問題是否及時處理。

4、是否定期核對庫存發票,催交長期領用未交發票。

5、是否按時整理髮票存根並送財政廳核銷。

6、是否按期辦理收費年檢及妥善保管收費證可證和發票準購證。

對財務文檔、財務檔案管理的稽核

1、是否對會計資料及時裝訂、歸類整理並編號立卷。

2、是否建立查檔借閲登記、審批制度並嚴格執行。

3、是否按照規定定期移交學校檔案室。

4、收發文是否登記編號並送閲及催辦,是否及時歸類整理並移交學校檔案室。

對外匯管理業務的稽核

1、是否按規定辦理外匯審批手續。

2、是否及時合法地辦理結匯用匯手續和外幣轉換業務。

3、對發生的經濟業務是否及時登記入帳。

4、月末是否結帳、對帳,做到帳帳相符。

財務預算管理規章制度 篇八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預算管理是公司整個經營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經營者對公司經營活動進行組織、管理、控制的手段之一,也是公司對各部門監管的有效措施。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及下屬部門的一切經濟活動包括經營、投資、財務等各項活動,以及企業的人、財、物各個方面,供、產、銷各個環節全部納入全面預算管理,做到全員參與,全面覆蓋,並進行事前預算、事中控制和事後分析相結合的全程監控。

第三條 本制度中所稱全面預算是指在科學預測和決策的基礎上制定的,以貨幣及其他數量形式反映的公司在未來一定期間內全部經營活動各項目標的行動計劃和相應措施的數量説明。全面預算包括經營預算(也稱業務預算)、投資預算、籌資預算、財務預算等。

第四條 全面預算管理貫穿於公司及下屬部門經營管理活動的各個環節,預算管理包括預算編制、審批、執行、分析、調整、考核及監督等環節,是提升公司整體績效和管理水平的重要途徑,其主要任務是:

1、推進戰略目標管理,讓戰略落地,實現長期規劃和短期計劃相結合。

2、加強公司內部信息溝通,使各部門和公司的目標與活動一致。

3、明確公司內部各個層次的管理責任和權限,提高管理效率。

4、通過對公司的經營活動進行控制、監督和分析以及對預算執行情況進行考核和評價,實現管理過程和管理目標相結合。

第二章全面預算管理體系

第五條 公司實行統一規劃、逐級管理的全面預算管理體制,確定以下管理原則:

1、統一規劃原則。全面預算目標由公司統一規劃,並與公司經營目標相一致,各級預算必須服從於公司的戰略目標和經營目標。

2、分級管理原則。全面預算目標按逐級分解的原則實行分級管理,經下達的全面預算指標由公司各級部門負責落實,各部門對各自歸口的業務做預算,並對預算執行負責,公司統一對各單位全面預算執行情況分析考核。

3、全員參與原則。本着誰花錢,誰編預算,誰控制,誰負責的原則,全體員工共同參與預算的編制過程,而不是由財務部門一個部門、一個人來編制公司預算。

4、實事求是原則。根據市場狀況及本單位的實際需要,合理確定本單位的預算額度。

5、上下結合原則。自上而下分解目標,自下而上編制預算。

6、輕易不調整原則。預算一旦確定,沒有審批,不予調整以保證預算的嚴肅性與合法性。

第六條 預算的編制管理

公司的預算編制在總經理領導下,由各編制小組自上而下,自下而上,反覆測算、修改、平衡、調整後產生。

預算的種類,內容及編制分工:

按照預算的不同內容,預算分為經營預算,非經營性費用預算,投資預算和財務預算四大類,公司批准後執行。

1、經營預算。是指公司日常發生的各項基本經營活動的預算。其中最主要的是銷售預算,其他的各項成本,費用則根據銷售預算的業務量分別編制。經營預算主要內容及編制分工如下:

(1)、營業收入預算。由事業發展部會同營運部門編制,主要為營業收入,包括項目規模,項目管理中營業收入的毛利率等。

(2)、經營成本預算。由財務部會同營運部門編制,主要是各營業部門耗用的原材料,物耗成本,包括食品成本,商品成本。

(3)、營業費用預算。由營運部門編制,主要是營業部門在經營中發生的各項費用。

(4)、人工成本及員工福利預算。由人力資源部編制,主要是勞動傭工和人員工資以及福利費用。

(5)、項目費用預算。由營銷部會同營運部門編制,主要是項目開發費用,廣告宣傳費用,促銷費用等。

(7)、管理費用預算。由各管理部門編制。主要是管理部門為組織和管理經營活動而發生的各項費用。

(8)、能源消耗預算。由營運部等部門編制,主要是水,電,煤,煤氣,燃油,汽油等費用。

(9)、採購預算。由採購部編制,主要是物資庫存量和耗用量的採購計劃。

(10)、維修費預算。由工程部編制,主要是日常維修費用和項目修理費用。

2、非經營性費用預算。是指由公司承擔的非經營性支出預算,由財務部編制。它主要包括固定資產折舊,裝修費攤銷,貸款利息支出等各項支出預算。

3、投資預算。是公司的固定資產的購置,擴建,改造,更新及其他投資等。在可行性研究的基礎上編制的預算。投資預算由工程部編制。它主要包括固定資產購置,基建投資和更新改造預算。投資預算,編制的內容包括購置或投資的時間,內容,資金的來源,可獲得的收益,投資的回收期等。

4、財務預算。是指公司在計劃期內反映的有關預計現金收支,經營成果和財務狀況的預算,由計劃財務部編制。它主要包括預計損益表和預計資產負債表,亦稱總預算。

5、各部門編制完成預算表後,每月1號上交財務審核,交王總審批,

第十一條 預算編制依據

1、預算編制以營業收入預測為起點。

2、經營預算根據本行業的特點,結合本企業自身的業務情況確定預算的起點。相關責任部門在編制經營預算時應考慮以下因素:考慮在常規經濟條件下的業務規模、競爭情況、季節性因素、穩定合同及潛在合同的進展情況等因素。

3、投資預算應在公司經營目標和預算目標基礎上進行編制。投資預算是在項目資本預算基礎上,單獨反映資本項目對年度經營的影響而形成的預算。相關責任部門根據項目資本預算編制年度資本預算。

4、籌資預算應在經營預算和投資預算的基礎上進行編制。根據各責任部門編制的經營預算和投資預算,在此基礎上,由資金管理部門編制資金預算。

5、財務預算應在經營預算、投資預算和籌資預算基礎上進行編制。根據各責任部門編制的經營預算、投資預算和籌資預算,在此基礎上,由財務部門編制財務預算。

第十三 條 全面預算的執行

1、公司各責任部門是本單位全面預算的執行機構。

2、責任部門的第一負責人,即各部門的經理是責任部門預算執行的直接負責人。

3、分管領導對其負責的責任部門的預算執行負有主要責任。

4、成本、費用如遇預算控制不善確需突破時,必須由責任部門提出書面申請,説明原因。總經理審批。

全面預算的反饋與分析

第十五條 全面預算執行信息反饋

1、預算執行過程中,各責任部門要及時檢查、追蹤預算的執行情況,以全面預算業績報告和差異分析報告等書面報告的形式,全面系統地報告每個責任部門及整個公司預算執行的進度和結果。

2、預算信息反饋的方式

(1)定期書面報告包括預算業績報告和差異分析報告。業績報告同預算編制表格一一對應,即對於各責任部門編制的每項預算,全面預算管理工作小組都向其提供相應實際經營情況與預算對比情況的書面報告。差異分析報告是對業績報告的補充,只對發生重大差異的項目進行分析和報告。由全面預算管理工作小組要求產生重大差異的責任部門完成差異原因分析報告。

(2)為保證預算目標的順利實現,全面預算管理委員會在月度召開預算例會,對照業績報告和差異分析報告及時總結預算執行情況,提出改進措施,並對今後預算工作做好部署。

第十六 條 全面預算的分析

1、全面預算差異分析的週期

下屬公司每月制定差異分析報告,並召開月度預算例會,審議和討論各責任部門預算的執行情況;同時,下屬部門應將月度差異分析報告提交全面預算管理辦公室備案。

2、負責差異分析的責任部門

(1)公司全面預算管理委員會討論通過公司各部門提交的重大差異分析報告;對預算執行差異原因及責任部門進行審議,並提出處理意見。

(2)責任部門每月記錄本部門全面預算執行情況,找出問題,分析本部門差異產生原因,提出改進建議;落實由本部門負責的改進措施;

3、全面預算差異分析程序

(1)每月 10日前,由公司各部門向責任部門提交業績報告。

(2)各責任部門根據業績報告中標註的重大差異進行解釋和分析,形成部門差異分析報告,並於每月 12 日前提交全面預算管理領導小組審批。

(3)每月 15 日前, 公司全面預算管理辦公室召開月度預算例會,對前一月公司各部門的全面預算目標完成情況進行分析、評價,為全面預算管理委員會對全面預算的執行進行動態控制提供依據。

第七章全面預算的調整

七 條 全面預算調整的原則

1、全面預算一經批准,在公司內部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得隨意更改與調整。

2、當內外部環境向着劣勢方向變化、影響預算的執行時,應首先挖掘與預算目標

相關的其它因素的潛力,或採取其它措施來彌補。只有在無法彌補的情況下,才能提出預算調整申請。

3、當內外部環境向着有利方向變化,而且具備中長期的穩定趨勢,有明確證據表明經營預算目標可加以提高,公司內部應積極主動提出調整申請。

內部控制預算業務管理制度 篇九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深入開展黨的羣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集中解決“四風”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樹立為民務實清廉形象,進一步強化機關和單位內部管理,嚴明工作紀律,轉變工作作風,提高工作效率,結合本局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內部管理制度適用於農業局全體幹部職工。

第二章學習制度

第三條全體幹部職工要養成良好的學習風氣,要堅持集中學習和個人自學相結合的原則,確保學習時間、任務的完成。

第四條根據上級部門要求開展的各項集中學習活動,由各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或具體負責科(室)負責牽頭組織實施,並做好會議準備、考勤記錄、會議記錄、後勤保障等工作。

第五條集中學習無故缺會或遲到超過半小時的視同缺會,確因特殊情況,須向主持會議的領導請假。同時全體幹部職工要嚴格按各次學習活動要求,按時、按質上報相關材料。

第六條除局機關統一組織的集中學習外,局屬各部門要結合自身工作特點,每月自行組織開展學習活動不低於1次;各支部的學習嚴格按黨內相關規定組織開展。

第七條各部門、科(室)需使用局機關大、小會議室的,須提前與辦公室聯繫安排,會前會後的衞生、服務及物品管理由牽頭召開會議的部門或科(室)牽頭負責。

第八條鼓勵和支持幹部職工積極開展業務學習,對於參加上級統一組織的業務學習班、培訓班,按規定給予報銷相關費用。

第三章工作考勤制度

第九條實行上下班作息制度。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為上班時間。上班不得遲到和早退,必須堅守崗位,凡擅離崗位不知去向者,按曠工處理;遲到或早退的按照上級有關規定處理。

第十條執行國家雙休日製度、年休假制度。每星期六和星期日為休息時間。雙休日期間如因工作需要(含出差、開會、下鄉、辦理突發性工作、中心工作等)照常上班,視情況安排輪休。

第十一條嚴禁上班時間從事打撲克、下棋、玩電腦遊戲、炒股、看電影、QQ聊天、瀏覽購物網站、織毛線等與工作無關的活動,違反規定的按上級相關規定處理。

第十二條外出下鄉、出差和到縣城內其他單位辦公事,均實行報告登記制度。局屬部門職工因工外出向部門負責人報告,在部門辦公室登記;機關職工因工外出向科(室)負責人報告登記;局屬部門負責人和機關科(室)負責人外出向分管領導報告,並分別在部門辦公室和局辦公室登記。但不得以下鄉、出差、到其他單位辦事等為名外出辦私事,未請假又未因公外出的,無論任何情況都按曠工論處,造成工作失誤的視其情節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

第十三條各部門、科(室)必須按時、按質完成上級部門或單位及領導安排佈置的各項工作,並按要求上報相關材料,若因工作不到位,造成工作延誤的,視情況給予部門責任人和具體責任人相應的紀律處分。

第四章值班制度

第十四條特殊時期和節假日期間,實行24小時領導帶班和職工輪流值班制度。值班人員必須保持24小時通訊暢通,24小時堅守崗位,守好值班電話,做好值班記錄,嚴格履行各項值班工作職責,不得擅離職守,按時交接班。法定節假日:清明節、端午節、五一勞動節、中秋節、國慶節、元旦、春節等統一放假期間的值班按《勞動法》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值班人員負責處理信訪、突發事件及上情下達,下情上報等工作。如遇特殊情況,要及時上報所涉及的分管領導和主要領導,並根據領導意見,迅速處理,對於不夠清楚,沒有搞準的問題不得擅自答覆。

第十六條值班人員要做好值班日誌,凡在值班期間接到的外來文件、信函、反映的情況、公務電話及具體處理情況等,都要詳細記錄,以備查考。當班未了事宜,必須向下一班值班人員作出交接,使接班人員瞭解情況並繼續處理。

第十七條值班人員如擅離職守或未及時處理好值班期間相關工作的,視情況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

第五章請銷假制度

第十八條嚴禁口頭請假(特殊情況除外),因事(病)請假者,必須寫出書面假條,先批准後離崗。局長、書記請假一天之內相互審批,一天以上按幹管權限報上級領導審批;副局長請假一天由局長審批,超過一天報上級分管領導審批;部門負責人請假一天由分管領導審批,一天以上由局長審批;職工請假一天由部門負責人審批,請假2—3天由部門負責人審批後,再由分管領導審批,三天以上的經部門負責人和分管領導審批後,交局長審批。局屬部門工作人員請假條經審批後,將假條交部門辦公室(局領導及機關工作人員的請假條經審批後,將假條交局辦公室)後,方能離開崗位,否則視為曠工。假滿後速到辦公室銷假,未及時銷假的按曠工處理。

第十九條凡請假者,請事假超過30天、病假(憑醫院診斷意見)超過50天的,年終履職考核原則上不得評為優秀等次。假期工資待遇按20xx年8月27日,xx縣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吃空餉”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下發的《關於執行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假期工資待遇計發辦法的通知》執行。具體為:

一、病假期間的工資

(一)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病假6個月及其以下的,其工資全額計發。

(二)機關單位工作人員連續(或當年累計)病假(含患癌症、麻風病、精神病長期病休的工作人員)6個月以上的,從第7個月起,工作年限在10年及其以下的,基本工資(職務工資、級別工資)按70%計發;工作年限11至20年的,基本工資按80%計發;工作年限21年及其以上的,基本工資按90%計發;從7個月起停發工作性津貼和特殊崗位津貼,其他津貼補貼照發。

(三)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連續(或當年累計)病假(含患癌症、麻風病、精神病長期病休的工作人員)6個月以上的,從第7個月起,工作年限在10年及其以下的,基本工資(崗位工資、薪級工資)和基礎性績效工資按應執行標準的70%計發;工作年限11年至20年的,基本工資和基礎性績效工資按應執行標準的80%計發;工作年限21年及其以上的,基本工資和基礎性績效工資按應執行標準的90%計發;其他津貼補貼照發。

二、事假期間的工資

1、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在一年當中,事假累計在15個工作日的,按在職工資全額計發;超過15個工作日的,按超過的工作日扣發基本工資(工作日工資=基本工資÷21),其他津貼補貼和績效工資照發。

2、機關人員連續事假在1個月以上的,從次月起扣發工作性津貼;超過3個月的,從第4個月起停發全部津貼、補貼。

3、事業人員連續事假在1月以上的,從次月起其基礎性績效工資按應執行標準的50%計發;超過3個月的,從第4個月起停發基礎性績效工資和全部津貼、補貼。

三、工作人員因個人原因經批准離崗學習的,機關人員在6個月以內津貼補貼按在崗時標準執行,超過6個月的自第7個月起,停發工作性津貼和特殊崗位津貼。事業人員在6個月以內基礎性績效工資按其應執行標準計發;學習時間超過6個月的,從第7個月起,其基礎性績效工資按應執行標準的50%計發;學習時間超過12個月的,停發基礎性績效工資。

四、工作人員公休假、探親假、產假、婚喪假期間,基本工資和各種津貼、補貼照發。

五、工作人員曠工期間按工作日扣發基本工資和各種津貼、補貼(工作日工資=月工資總額÷21)。

六、一年內病假或事假超過六個月以上的,當年不得計算工作年限。

七、因病長期請病假的人員。單位應要求其進行勞動能力鑑定,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要及時辦理因病退休、退職手續。其中男年滿五十週歲,女年滿四十五週歲,參加工作年限滿十年的,經過市級及以上勞動鑑定委員會鑑定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辦理退休手續;而經過市級及以上勞動鑑定委員會鑑定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又不具備退休條件的,可以辦理退職手續。

八、婚、喪假:正常婚、喪假按國家規定各給3天假期。晚婚者(男25歲,女23歲)另獎假15天(包括假期內公休日),特殊情況需要延假的,按事假辦理。職工直系親屬(包括父母、岳父母、公婆)故去可休假7天,家屬探親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產假:按國家文件規定執行3個月,晚育和剖腹產者另獎(增)假30天;非計劃內生育不給假,並按曠工處理。

第六章車輛管理制度

第二十條機關車輛由辦公室負責統一管理。

1、機關車輛實行專人專車,由專職駕駛員駕駛,駕駛員不得將車交給其他人員駕駛,凡違反規定的,一切責任及費用等由駕駛員個人承擔,同時單位按規定進行處理。

2、縣內加油由辦公室安排人員和駕駛員一起共同完成,並由雙方簽字認可。外出途中加油的,由駕駛員根據實際用油量加油,並由外出用車人在加油發票上簽字證明後方可報銷。

3、車輛因工出縣城的,實行登記制度,由駕駛員向辦公室報告登記外出目的地和用車人。

4、外單位用車,須經局長批准,駕駛員接辦公室通知後才能出車,不得自作主張,如駕駛員擅自出車,按曠工處理,並承擔一切費用和責任。

5、車輛實行定點修理制度。車輛正常保養和維修需事先報告維修部位、故障、費用等情況,經請示局長同意後方可在指定的修理地點進行保養維修。車輛在外出途中需要修理的,由外出用車領導酌情處理。縣內修理發票附材料清單,經辦公室審核後方可報銷。外出途中修理的發票,由用車人核實簽字後方可報銷。

6、車輛清洗實行定點制度。由辦公室統一為車輛購買不限洗車次數的包年洗車卡,駕駛員要保證車況良好和車身清潔。

7、車輛在非工作時間一律統一停放在單位院內,不得開車上下班、做私事或者將車輛停放在別處;非工作時間確因工作需要使用車輛時,要先告知辦公室使用的緣由,由辦公室據實登記。駕駛員如出現公車私用的,由駕駛員個人承擔一切費用和責任。

8、車輛原則上只保證領導辦公用車,科(室)原則上不安排用車。確因特殊工作需要用車的,經局長同意後,由辦公室安排。

9、駕駛員要安全文明行車,並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嚴禁疲勞駕駛和酒後開車。因違反交通規則受到的處罰由駕駛員承擔。

第二十一條局屬各部門車輛的具體管理使用,由部門根據實際情況,另行制定相關制度(需報分管領導批准),並嚴格管理。但必須嚴格執行嚴禁公車私用、嚴禁領導駕駛公車(確無專職駕駛人的,報局長批准,並在局紀委和辦公室備案後方可駕駛)、非工作時間統一集中停放等上級部門對車輛的管理規定。

第七章後勤接待制度

第二十二條接待是指除正常的會議、培訓、活動以外的日常接待。接待從本局實際出發,本着熱情、周到、禮貌、節儉的原則,不講排場、不講闊氣,不鋪張浪費,菜品突出xx地方特色,不上高檔酒,禁止上煙,不吃海鮮等高檔菜餚。

第二十三條接待對象:凡來我局檢查指導工作的省、市、縣領導,上級農業主管部門領導及隨行人員,縣級部門的相關領導及隨行人員,友好交往的兄弟縣、市、區農業局領導,外地區農業部門領導,業務往來部門領導和鄉鎮工作聯繫領導及隨行人員等。

第二十四條實行分級接待,對口接待的原則。凡符合上述接待對象的,由對應部門或科(室)請示領導同意後,進行接待。接待要本着節約的原則進行,應儘量減少陪同人員,確需局領導陪同活動的,一般由分管領導陪同接待,特殊情況由局長參加陪同接待。

第八章財務管理制度

第二十五條實行公務支出使用公務卡結算制度。

第二十六條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全局除農經站單獨設立會計賬户外,其餘各站、校、中心的賬務均由局財務室統管,實行公務卡結算制度。財務管理人員必須遵守會計法律、法規和財務制度,認真履行職責,管好財務,節約開支,合理利用資金,現金及週轉金嚴格按照銀行規定執行。

第二十七條實行局長一支筆審批制度。資金的使用和報銷,嚴格堅持局長一支筆審批,所有開支必須事先申請,經批准後按計劃開支。同時,實行大額或大宗開支由局長辦公會集體研究,局長代表領導集體簽署意見。

第二十八條幹部職工外出學習、開會、參觀、考察必須以通知文件為依據,由分管領導提出意見,局長審批同意後方可參加,否則不予報銷一切費用,並按曠工論處。

第二十九條出差下鄉食宿報銷。如單位有車隨行、且食宿有人接待的,不再報銷差旅費;如單位有車隨行,食宿無人接待,但食宿發票回單位報銷的,不再報銷差旅費;無車隨行,但食宿有人接待或回單位報銷的,可依規定回單位填寫報銷單報銷車費][;無車隨行,食宿沒有接待,且沒有回單位報銷食宿費的,方可依規定回單位填寫報銷單報銷車費和食宿補助。所有符合報銷的費用,須有經辦人員、部門領導簽字、並由分管領導核准簽字後再報局長履行法定手續後方可報銷。

第三十條有收費收款項目的單位,必須堅持按有關文件要求掛牌、亮證收費,並指定兩個人分別管理票據和現金,嚴格堅持收入金額上繳和按比例返還工作經費的制度。

第三十一條大件辦公用品或一次購買一種辦公用品價值超過3000元以上的,必須由使用單位向局領導班子提出,經批准後按程序報縣政府採購中心聯繫購買。

第三十二條局機關辦公所需信箋、筆墨等一般辦公用品和紙杯、水票、茶葉等消耗品,由辦公室作計劃,經局長或分管副局長同意後,由財務科統一購置,辦公室統一發放。同時各部門、科室要按照節能降耗的要求,節約使用紙張、水、電等辦公消耗,節約一滴水、一度電、一張紙。

第九章門衞值班及環境衞生管理制度

第三十三條門衞值班實行二十四小時值班制度,每天6:30開大門,24:00關大門,如有特殊情況須提前與門衞聯繫。

第三十三條門衞值班人員不得擅自離開值班室,下班及雙休日期間,要經常性對辦公樓及大院進行巡邏,管護好花草樹木,對損害院內公共設施及花草樹木的行為給予及時制止,引導好外來辦事人員將車輛停放在指定位置,並管護好停放在指定位置的各種車輛,如出現安全事故,按照保安合同執行。

第三十四條實行衞生區包潔責任制。一是各辦公室室內衞生由各辦公室人員負責打掃,並保持整潔;二是機關辦公樓各層公共衞生,各層由各層人員負責,場院由保安負責打掃;三是局屬各部門公共區衞生,嚴格按20xx年4月16日“關於調整衞生區劃分的通知”執行。

第三十五條老大院門衞值班嚴格按與保安公司簽訂的《保安服務合同書》執行。車輛管理辦法按20xx年6月3日起實施的《xx縣農業局大院車輛停放管理(暫行)規定》執行。

第十章保密工作制度

第三十六條全體領導幹部必須嚴格保守黨和國家的祕密,嚴格執行各項保密規定。切實做到:不該説的祕密不説,不該問的祕密不問,不該看祕密不看,不該記錄的祕密不記錄。不在私人交往中涉及祕密,不攜帶密件、密品參觀遊覽和探親訪友,不在公共場所辦理、談論屬於祕密的事項;不在沒有保密保障的地方和設備中存儲、處理祕密信息及載體,不通過普通電話、明碼電報、普通郵局、計算機公用網、普通傳真遞送和傳輸黨和國家祕密信息及載體。

第三十七條凡需計算機處理涉密信息的,必須使用涉密計算機處理。涉密計算機實行專人專用,嚴格物理條件隔離,嚴禁其他人員使用涉密計算機。

第三十八條嚴格執行“涉密不上網,上網不涉密”規定,堅持“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非涉密計算機不得保存、傳輸、打印涉密信息和內部工作信息。嚴禁在非涉密軟盤、光盤、U盤上保存涉密信息。

第三十九條發佈信息堅持“誰發佈、誰審核、誰負責”的原則。所有上網發佈的資料必須經領導審核同意後,交專職人員上網發佈,文責由撰稿人自負。不得在聊天室、論壇、網絡新聞上發佈、談論和傳播國家祕密、工作祕密以及敏感信息。

第四十條涉密文件實行專人負責履行文件登記、管理和清退工作,機關由檔案室負責,局屬各部門有涉密文件的必須由專人進行嚴格保管。檔案管理人員對祕密檔案材料應嚴加管理,嚴格傳遞、借閲手續,如需借閲者,須經主要領導批准,並在檔案閲覽室內查閲,不準帶出檔案室,不準摘抄;檔案人員未經批准,不得擅自擴大利用範圍,以確保檔案的安全。

第四十一條涉密文件傳閲一律採取直傳方式,經管文件的人員應逐件登記送閲文人,閲後退回,要清點份數,閲文人之間不得橫向傳閲。

第十一章安全制度

第四十二條貫徹落實“誰主管,誰負責”和“預防為主”的原則,各分管領導對分管單位的安全負責,局屬各單位的主要領導對本單位安全負責,做到“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門,辦好自己的事”。

第四十三條各單位要定期或不定期開展安全知識教育,做好防火、防盜等安全措施檢查,並及時排除安全隱患。全體人員要牢固樹立安全防範意識,增強安全保衞觀念,保持警惕,確保人身及辦公安全,發現可疑情況和事故隱患,要及時報告處置。

第四十四條各辦公室工作人員下班時須關好門窗,切斷電源,妥善保管好重要文件資料。嚴禁將自己使用的單位鑰匙,亂配給別人,調離人員應及時將鑰匙交回單位。辦公區內嚴禁存放易燃、易爆和劇毒物品,嚴禁私自接拉電源,亂接電線、禁用電爐。不得將現金和貴重物品滯放在辦公室內,發生意外,後果自負。

第四十五條財務室須嚴格執行財務制度,保險櫃及辦公桌內嚴禁存放現金過夜。檔案室其他人員未經允許不得入內。

第四十六條實行節假日值班制度。各單位要做好節假日值班工作,值班人員必須在崗在職,提高警惕,做好巡查工作,填好值班記錄,嚴格交接班手續;遇事慎重處理,重要事宜及時向領導和有關部門報告。

第十二章獎懲制度及附則

第四十七條凡工作取得良好效果,受上級檢查得到肯定或有關單位表彰的,視情經研究後給予必要的獎勵。

第四十八條凡違反相關工作紀律、財經紀律等的幹部職工,按幹管權限和相關規定由局紀委從嚴從重處理。

第四十九條本制度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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