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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高中今日説法觀後感

有關高中今日説法觀後感

有關高中今日説法觀後感

《今日説法》通過對當今社會所關注的法律焦點問題深入詳實的採訪和細緻透徹的分析,讓中國百姓更瞭解法律,更客觀的感知法律。這裏給大家分享一些關於高中今日説法觀後感,供大家參考。

高中今日説法觀後感1

最近看了《今日説法》中的“奶奶為耳聾孫女踏上維權之路”,二十分鐘的節目很快就看完了,看後感慨頗多,有可惜,有欽佩,有憤怒。為一個祖國的花朵以後漫長的時間要在無聲世界裏度過而可惜,為奶奶對孫女的愛心和執着的行為而欽佩,為醫務人員的一個不應有的過錯而憤怒。

這個不應發生的意外其直接原因是因為醫務人員的過錯而造成的,拋開疫苗接種制度和機制的問題不談,作為一名基層醫院的管理者,就醫院的管理和技術工作,我還是得出了幾點啟示和教育。

首先是一個制度的完善和落實的問題。醫療服務工作是一項嚴謹的工作,就應有嚴格的制度並認真貫徹落實。像疫苗注射問題,相關管理人員就應制定相應的工作流程,注射前詳細介紹,注射後及時觀察是否有問題等等。這些制度就應深入到每一位工作人員的身心,體此刻每一個工作細節中。要透過各種措施來加強工作人員對工作制度的理解和掌握程度,並認真督導檢查,保證落實到位。

再次是一個職責心和工作負責的問題。

片中的工作人員在對疫苗的應用時間、應用人羣等關鍵問題不清楚的狀況下就盲目進行了注射免疫,其工作職責感可見幾乎沒有。我們所從事的醫療工作是一項事關人的健康和生死的重要工作,我們就應牢固樹立“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服務宗旨,不斷對職工加強宗旨教育、職業道德教育和服務意識教育,提高廣大職工的素質,培養他們的工作職責感。

這樣,在開展每項工作時就不會那麼盲目、那麼草率,許多杯具可能就能夠避免了,本案例就是明證。

最後是一個提高工作潛力的問題。該案例中的工作人員對注射疫苗的相關知識一問三不知,可見其專業知識是多麼的匱乏。我們從事的醫療工作是一項知識密集型工作,知識量大、更新快,沒有深厚的知識功底,高質量的完成工作是不可能的。

因此,我們在日常就就應加強專業知識的學習,能夠集中學習培訓,能夠利用空閒時間自學,總之要結合工作實際,根據工作需要不斷學習各種知識,利用學習到的知識不斷指導日常實踐,學以致用,不斷提高自己的技術水平和綜合素質,為開展工作打下堅實基礎。最後,引用主持人王小丫的一句話:我想如果我們每一個人在自己的崗位上能夠再認真一點,再有職責一點,知識再豐富一點,也許這樣的杯具就不會發生了。

高中今日説法觀後感2

《今日説法》這個節目我從7歲開始就看,如今已有兩年。我看過很多期,但最讓我感動的還是20--年的一個故事。

主持人説,今天的《今日説法》要跟大家講的是一個老師找學生要債要了十年的故事—《討債不為錢》。我很奇怪,老師怎麼會向他的學生要債呢,還要了十年?這到底是為什麼呢?帶着滿心的疑問我開始繼續往下看。

福建的一個教師,十年前為了資助一個偏遠地區的學生,在三年的時間裏從平日並不多的工資中擠出兩萬多元用於幫助那個學生的學習和生活。他們兩人平時還以書信交流,老師還常常給予那個學生精神上的鼓勵。可就在這個學生畢業後,老師卻怎麼也聯繫不上那個學生。過了一段時間後,老師收到了學生的一封信,信中那個學生不僅不對老師心存感激,還滿懷委屈,抱怨不該上這三年學,浪費了自己的青春時光。之後,老師通過法律向學生要錢,花了整整十年的時間才找到那個學生。學生在法庭上説:“我很感激他,但我也恨他,因為他沒為我找到一個好工作,所以我才和他斷了聯繫,我知道他這麼多年一直在找我。”

我看到這裏,真是氣憤!好一個忘恩負義的人,白白在這世上活了這麼多年,也白讀了那麼多的書!他再有知識,再有學問,但他卻缺少一個人最起碼該有的誠信和感恩!就像老師在接受記者採訪時所説的那樣:“我用十年的時間,花費了幾萬塊錢路費,向他要債卻不是為了錢,就是想讓他懂得誠信,再給他上人生的一課。”

多麼無私的老師啊!他以寬大的胸懷包容了這個學生,真讓人感動,自私的學生和無私的老師相比,是多少渺小啊!我想,如果那個學生還有一點點感恩的心的話,他就應該懂得老師的良苦用心,以後好好做人,記住老師的教導。

但願社會上不會再有這樣的人,讓社會變得更加美好!

高中今日説法觀後感3

暑假裏,我養成了一個習慣——那就是每天中午收看中央電視台的《今日説法》。今天,像往常一樣,我在12點38分按時打開了電視。

主持人説,今天的《今日説法》要跟大家講的是一個老師找學生要債要了十年的故事——《討債不為錢》。我很奇怪,老師怎麼會向他的學生要債呢,還要了十年?這到底是為什麼呢?帶着滿心的疑問我開始看節目。

福建的一個教師,十年前為了資助一個偏遠地區的學生,在三年的時間裏從平日並不多的工資中擠出兩萬多元用於幫助那個學生的學習和生活。他們兩人平時還以書信交流,老師還常常給予那個學生精神上的鼓勵。可就在這個學生畢業後,老師卻怎麼也聯繫不上那個學生了。過了一段時間後,老師收到了學生的一封信,信中那個學生不但不對老師心存感激,還滿懷委屈,抱怨不該上這三年學,浪費了自己的青春時光。之後,老師通過法律向學生要錢,花了整整十年的時間才找到那個學生。學生在法庭上説:“我很感激他,但我也恨他,因為他沒為我找到一個好工作,所以我才和他斷了聯繫,我知道他這麼多年一直在找我。”

我看到這裏,真是氣憤!好一個忘恩負義的人,白白在這世上活了這麼多年,也白讀了那麼多的書!他再有知識,再有學問,但他卻最缺少一個人最起碼該有的誠信和感恩!就像老師在接受記者採訪時所説的那樣:“我用十年的時間,花費了幾萬塊錢路費,向他要債卻不是為了錢,就是想讓他懂得誠信,再他給上人生的一課。”多麼無私的老師啊!他以寬大的胸懷包容了這個學生,真讓人感動,自私的學生和無私的老師相比,是多少渺小啊!我想,如果那個學生還有一點點感恩的心的話,他就應該懂得老師的良苦用心,在以後好好做人,記住老師的教導。但願社會上不再有這樣的人,變得更加美好!

高中今日説法觀後感4

這個世界上,有的東西實在是太沒道德了,才殘酷,太殘忍了。和往常一樣,今天中午我照例坐在電視機前收看我做喜歡的今日説法欄目。今天的節目實在是讓我頗有感受,也是滿心的怒火怨恨!我恨不得一口吃了節目中所謂的“網戒營”,我恨不得一叮唾沫淹死那個“網戒營”的營造人。

事情的經過是這樣的:一對從遠在桂林的做生意的夫婦,沒時間管自己的孩子,孩子就這樣迷上了網癮。網癮給自己孩子帶來的影響實在是太大了,讓孩子整日沉迷於網絡,學習成績更是如高山跌入低谷,一落深淵。於是,束手無策的父母看見電視裏的廣告,説能戒除網癮,就像見到金子似的,趕忙把自己即將上高中的孩子送到“網戒營”,學費更是貴得嚇人,一個月7000。只要能幫助孩子,父母什麼都願意。可他們萬萬沒有想到,在送進孩子的第二天裏,孩子竟死亡了。這讓那對夫婦怎麼也沒想到。因為自己的兒子下學期就要上高中了,身體也強壯,怎麼可能一下就死了呢?“網戒營”開始還為自己開脱責任,最後,經過調查與取證,真相終於浮出水面,在鐵證如山山下,“網戒營”不得不承認教官毆打孩子導致死亡,至於是間接致死還是直接致死,還有待進一步調查,目前這家“網戒營”已被查封。

這件事一爆發後,引起了連鎖反應,真是不查不知道,一查嚇一跳。有許多家類似的“網戒營”不僅沒有營業執照,而且設施簡陋,根本達不到衞生標準;還有的“網戒營”雖有執照和登記本,可執照上並沒有允許可以經營網癮戒除。但那負責人還振振有辭地説:法律上沒有出台明確的規定。而且大部分“網戒營”都是以“軍事訓練”來戒除孩子的網癮,按規定“軍事訓練”,必須要有有關部門進行監督,而他們卻沒有,我實在不知道他們是如何對送進來的孩子做安全保障的。比起德國的一家“網戒營”來説,我想我們國家所謂的“網戒營”實在是無地自容,我真不知道那些經營“網戒營”的老闆,他們的臉皮是不是用鋼鐵鋪起來的,無日不再賺黑心錢。德國的“網戒營”是用藝術、體育、讓孩子置身大自然的方法來幫助孩子解除網癮的,是對孩子們的心靈有益無害的,而我們的呢?再和他們的對照起來,我們實在不知道該説些什麼。我希望,通過此事,能讓大家的心中都埋下道德的種子,也希望國家也能舉辦一所“網戒營”,來真正幫助那些需要我們幫助的人。

高中今日説法觀後感5

早上,看了CCTV的《今日説法》。大概的內容:一個應該判處死刑的犯人,家裏積極籌款賠了受害人3萬元。罪犯改判了死緩。我關心的是請的嘉賓的説法。

老百姓認為是 3萬=減刑 ,拿錢可以買命。報紙、媒體熱議。覺得法律怎可交易,批判的很。相反的,負責案件的法官、《今日説法》的嘉賓認為:可以,無可厚非。

心中頗為感慨,一吐為快。

夠判死刑的罪,不會是小事吧!如果不是故意的,也是逞強好勝、不知小心,釀成大禍。若犯人是故意而為。説明犯人的心業已大大的壞了。《今日説法》的嘉賓説法:犯人的權益也是要考慮的。確定有罪的人是要剝奪權利的。受害人的權利你又是怎麼考慮的呢?

3萬=減刑,法官和嘉賓予以否認。還是報紙故意熱炒讓他們很不自在。筆者覺得就是:3萬=減刑。交了3萬,改判死緩了啊,事情就是這樣做的啊,怎可抵賴。説這是拿錢買命,你們有什麼好抵賴的啊。犯人的母親説:不該判,我是不會賠的。這不是明擺着的錢與法的交易嗎?犯人的家人都這樣想了,百姓怎麼不能這麼想,又怎麼錯了呢?

法官和嘉賓認為:犯人和受害人可以協商解決。很多的時候,犯人是強勢的,比受害人強勢的多。協商的結果會讓受害人受到的傷害更多、更大。對立的兩方面協商,一定是有利強勢的。

《今日説法》的嘉賓還説:協商賠償不可漫天要價。筆者不知道什麼是漫天要價。人家被你砍了一隻手是賠5萬、還是10萬,還是20萬?你的心大大的壞了且不談,你就要賠上一隻手一輩子能掙來的錢,還要陪上精神損失費等等。受害者不是碰瓷的。要不砍你的一隻手試試?法律自有公正的處理辦法,何以讓人協商解決?

親愛的法官啊,如果你的孩子被人砍了一隻手,要你協商解決,只能跟四處借錢給你5萬,你就不要追究刑事責任了吧?筆者覺得是不可能的,絕對不可能的。

換位思考解決問題很重要。社會的很多不公正管理者是有責任的,那些舉刀向着孩子的人啊,你們錯了,看看那些政府機關幼兒園的孩子吧,他們是多麼的可愛!!

民事可以協商。刑事怎可協商?刑事犯罪一定是要追究刑事責任的。否則,公平何在、正義何在。

殺人償命欠債還錢,天經地義。懲罰為戒除啊,是不要考慮施暴者的感受了的。主動傷害他人的,要讓其付出慘痛的代價。讓其得到受害者十倍的痛苦。要麼何來懲戒啊。作奸犯科者輕鬆過關,無關痛癢,還會來犯的,習以為常未可知哦。凡是故意而為着,期待:以彼之道還施彼身,期待,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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