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文範網 >

心得體會 >觀後感 >

今日説法觀後感200字(精選多篇)

今日説法觀後感200字(精選多篇)

目錄

今日説法觀後感200字(精選多篇)
第一篇:今日説法觀後感100字第二篇:今日説法觀後感第三篇:今日説法觀後感10篇第四篇:今日説法觀後感第五篇:今日説法觀後感更多相關範文

正文

第一篇:今日説法觀後感100字

《今日説法》講了一個與物業管理有關的案例。一户業主在自家陽台上蓋了一個廚房,物業公司派人將正在裝修的廚房砸掉,業主以物業公司沒有與業主交涉,便將其廚房砸毀,造成損失為由將物業公司告上法庭。最終法庭認為物業公司只是具有民事權力,而沒有強行拆毀他人建築(甚至是違章建築)的權力,只有司法機關才有權力依法將其拆毀,而物業公司的做法已經超出了自身的權力範圍。因此法庭判決物業公司敗訴,賠償損失。我覺得任何物業公司在對待業主時應當擺正自己,把業主當作上帝,而把自己當作業主值得信賴的管家。業主有什麼不對,應當與業主進行溝通交流,對其進行勸説,不能作出衝動的決定。最近有關部門正在審定物業管理的法規,希望儘快頒發讓廣大物業管理的同行有法可依。

第二篇:今日説法觀後感

今日説法

by小江

7月11日

孝,為天之經,地之義,人之行,德之本。女兒竟坑害無知母親,其卑劣行徑讓人唾棄。一錯再錯不知悔改還把自己女兒也扯進這社會鄙夷的行列裏,既不是一個合格的女兒也不是一個合格的母親,甚至不能成為是一個合格的人。貪婪的特質與不孝的行為讓人寒心。我們要以孝為做人的根本,拒絕這種法律與道德不容的行為。

7月12日

偷竊本是違法犯罪行為,應受到法律的制裁。但左志剛的咄咄逼人一不小心就造成了小偷的死亡。一時氣憤不冷靜,造成了不可回頭的慘案。生命寶貴,每個人都沒有扼殺他人生命的權利。人格可貴,每個人都必須堂堂正正做人,不做法律所禁止的事情。

7月13日

父女患小病附診所花費120萬。可見基本的健康醫療常識有多麼重要。無論是診所無牌偽冒醫生黑色行醫,是正規醫院對病人隱私的暴露,還是患者的無知,都值得我們加以警戒。閲讀有關的書籍、視頻、報刊就可以避免這次的損失。大家掙錢都不容易,還是靠正當的方式好。

(1)

7月14日

工薪階層攢了一輩子,甚至是一家兩代人的心血買的房子,竟然攤上

這麼一個安全問題,着實讓人憤怒。開發商、規劃局、自來水公司三

方互相踢皮球推卸責任,其實三方才擁有不可推卸的責任。開發商袖

手旁觀,規劃局隔岸觀火,不採取正確的行動,自來水公司仗着自己

是民生工程為所欲為。三方都抹殺了人民的表達權、參與權、知情權。

他們應向人民道歉。

7月16日

這位母親傷害的,竟然是自己的親生孩子。她不但沒有履行對孩子的

監護職責和撫養義務,還虐待孩子。嚴重傷害致使人重傷,已經構成

嚴重犯罪。儘管孩子的到來的確是突然,對於一個打工的剛成年的女

生是一個打擊,但是遺棄並傷害一個剛出生的嬰兒,這種獸性的行為

時不允許的。現在我們應該儘快明確嬰兒的監護人,並且對心靈收到

傷害的母親進行心理的治療,儘可能找到孩子的父親。無論是哪個年

齡段的人,都應該要有一定的意識,法律意識,性意識,社會意識;

每一個社會公民,都應該要有愛,有責任,有崇高的品格。

7月18日

物業公司為什麼會肆無忌憚地罰款,無法無天的欺壓業主?原因很簡

(2)

單,沒有法律意識。不懂得作為一個物業公司的義務,任何公司,

何個人都沒有罰款的權力,當物業公司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應通過法律途徑追究他們的責任,而非通過罰款等違法途徑。我們要從小

學習法律,知道法律所制止的行為,懂得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我們

也要學會做人,這樣,就不會發生把人往死裏打的非人行為,就會擁

有為人民服務的熱心。

7月19日

完美的結局,可憐而又幸運的孩子贏回了自己的權利。可憐的是從小

就失去了父親,幸運的是現代親子鑑定何親權鑑定的發達,還有一個

深愛她的母親,一個懂得運用法律的母親。

法律——公平、公正、公開。正確認識法律,正確運用法律,它會維

護我們的合法權益。

7月20日

打着拯救迷途的網癮少年的旗(版權歸本站)臶,戴着偽善兇狠的面具招搖撞騙,舉

着虛假的證書迷惑大眾。他們對可憐的少年的生活學習臵之不理,逼

迫、體罰他們,其貪婪和醜惡的內心讓人深惡痛絕。其中幾個負責人

還從容不迫地面對鏡頭扯謊。他們對迷途少年和父母的傷害是怎麼也

補不過來的。他們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3)

7月21日

不知道差點被拐賣和撕票的小杰心靈有沒有收到傷害。那些殘忍傷害小杰的人有沒有得到小杰的原諒。那些想收養小孩的家庭大可在孤兒院找,説者無意聽者有心,怎麼説這也是悲劇的源頭之一。那些缺錢的人大可再努力一點,怎麼説這偷來搶來騙來的錢花着也不安心。那些粗心大意的父母更應該小心一點,説不定哪天自己的寶貝就這樣被搶去了,也不知道能不能再這麼幸運。

不過,遇到困難找警察,用法律保護自己,也未嘗是一個好方法。

7月22日

祖先們留下來的歷史和記憶這樣被猖狂的盜墓者抹去。考古工作者歷經10年開採的墳墓被歷朝歷代的盜墓者輕描淡寫中破壞。那些販賣文物的錢又怎麼比得上祖先們留下來的寶貴財富呢。

讓我們都一起來保護這些珍貴的記憶吧~

第三篇:今日説法觀後感10篇

今日説法觀後感10篇

位老人到超市買東西,隨手把一個電池放進了衣兜裏,出來沒有交錢,於是被超市的防損員帶到一間小屋裏,防損員逼迫老人填一個單子,老人一再説“我給忘了,我把錢交上不就完了嗎”,防損員還説了什麼“幾十歲的人了,不要臉”,最後老人突然倒地,防損員卻誤以為老人在裝病,結果延誤了救治時間,最終導致老人死亡。那個老人把電池放進衣兜不能説明就是偷竊,好多人都把小東西放進衣兜,購物車的縫隙太大,很多小物件會漏下去。老人也許就是想到這點才把電池放進衣兜的,畢竟年齡大了,所以就忘記交錢了。這種事不能怪防損員,他們是有擒賊指標的,有的超市規定每個人一個月要抓10個賊,完不成任務就扣獎金。有的防損員抓到一個小偷後會興奮的唸叨“終於抓到一個” 我覺得老人真的很可憐,退一步説,就算老人真的是一時起了邪念,那麼超市真的就有必要這樣對付偷竊者嗎?

在近日收看的幾期央視《今日説法》中,涉及到我們人民-警-察的某些人事表現,給人一種非常壓抑、憂鬱的感受。僅舉幾例:

在8月27日《追兇19年》中,19年前農民婦女何愛紅的丈夫在光天化日之下被刺身亡,報案卻遭遇冷漠,此時有人投案自首,民-警卻不認真究查他為何自首?與真兇有何關係?結果很草率地把人放了,結果錯失了辦案良機。公安靠不住,何愛紅歷盡艱辛自己追兇19年!終於在異地找到真兇時,她拾急慌忙地趕回去再報案,不料想公安人員竟説:幾年來領導不斷地變換,偵查員也不斷地更新,這個案子不可能重新再查了。

在9月8日《追捕進行時》中,鄭州市民胡廣興由於身份證號碼與一名網上通緝犯的相同,結果幾個月內分別被本市三家基層警方分別反覆地抓了放放了抓。三家接受同一個市局領導,三次抓人也都在相同的地方,竟然彼此之間就不溝通和交流!算官僚瀆職?還是算荒唐可笑?有資料顯示,由於種種原因在全國估計有近百萬人身份證重號,那麼要以這三家警方的態度辦案,就不知該有多少人要遭遇如此厄運呵!

在9月10日《尋女》中,陝西被騙女子小霞失蹤後,其父母找警方尋求幫助,卻被派出所拒絕。自己四處探尋無着時有人捎信説在山西某地,趕到去屢次撲空(人被轉移),在山西報案還是遭遇派出所拒絕。歷盡艱辛,小霞的父親差點哭出聲來,一個素未謀面的人能反覆盡心地幫助他,而兩地的警方卻幾乎無所作為。

在9月11日《爛尾樓爛在誰手》中,建築商齊女士投入了百萬元建造的一棟樓房,因建設方的破產而停建,她奔波了7年沒要回一分錢,建築工人的工資也一分沒有兑現。在無法討回債務後她上訴到區法院,雖然勝訴了,下達的判決書卻只不過是一紙空文,其後可笑又滑稽的是:同屬一市的縣法院因建設方曾欠有其轄區某單位20萬的債務,就大膽地將此樓180萬給拍賣了,錢到那兒去了至今都還在閃爍其詞,其間還出現了一個毫不相干的女人辦了假房產證(已潛逃)拐走了100萬,箇中緣由可想而知,而傷害最深、苦難最重的倒是齊女士和工人們。

雖説“十個指頭不一般長”,我們不能要求法官都像宋魚水,公安都像任長霞,但是人民-警-察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是明明白白地寫入《人民-警-察法》第3條中的。尤其是在第21條裏更加明確的申明瞭職責規定:“人民-警-察遇到公民人身、財產安全受到侵犯或者處於其他危難情形,應當立即救助;對公民提出解決糾紛的要求,應當給予幫助;對公民的報警案件,應當及時查處。人民-警-察應當積極參加搶險救災和社會公益工作。”這應該説是每一個端這個飯碗的人的基本準則和行為規範。然而在現實中,類似上面幾則例子中的情形卻屢屢出現,的確令我們憂心忡忡,在法定職責面前的瀆職不作為,甚至於違法亂紀,是基本的失職失責。難怪現在許多人眼見危難而畏葸不前,明知真-相卻緘口不語,聽見盜賊偷竊鄰居自己卻趕快閉門熄燈(防盜門業現時成了一大行業)……,很值得我們認真總結的是:當人們對正義與安全保衞的渴望與呼喚變成失望時,那曾經疾惡如仇、奮不顧身與邪-惡鬥爭的激-情也就消融了,留下的就只能是憤怒和辛酸,抑或是對執法疲軟造成嚴重社會後果的擔憂!

更有甚者,某些地方的某些執法部門,縱容與不作為就為黑惡勢力和沉渣氾濫提供了生存的土壤與活動經營的温牀,這些情形難道媒體報導與我們耳聞目睹的還少嗎?如今,一些類似電影裏的情景就發生在我們身邊,有“南霸天”式的欺行霸市和胡作非為、有當街持刀(槍)搶劫殺人、有“小姐村”的公開營業,這些與社會主義社會極不和-諧的現象,許多人已經見怪不怪了,個別警-察還倫為土匪(如不久前才見報的四川南部縣某某,還是由受害者而非警局監督、監察出來的)。因此最高人民檢查院最近明確指出:查辦瀆職罪案重中之重是嚴懲“黑保護殺!

第四篇:今日説法觀後感

今日説法觀後感

1、在7月25 日收看的《今日説法》中,一位老人到超市買東西,隨手把一個電池放進了衣兜裏,出來沒有交錢,於是被超市的防損員帶到一間小屋裏,逼迫填一個單子,老人一再説“我給忘了,我把錢交上不就完了嗎”,防損員不行,最後老人突然倒地,防損員卻誤以為老人在裝病,結果延誤了救治時間,最終導致老人死亡。

從這件事中,我感受到:人們到超市不要存有貪小便宜的想法;超市管理要具有人性化,不能侵犯人身權利。

2、

在8月27日《追兇19年》中,19年前農民婦女何愛紅的丈夫在光天化日之下被刺身亡,報案卻遭遇冷漠,此時有人投案自首,民-警卻不認真究查,很草率地把人放了,結果錯失了辦案良機。公安靠不住,何愛紅歷盡艱辛自己追兇19年!終於在異地找到真兇時,她慌忙地趕回去再報案,不料想公安人員竟説:幾年來領導不斷地變換,偵查員也不斷地更新,這個案子不可能重新再查了。當人們對正義與安全保衞的渴望與呼喚變成失望時,那曾經疾惡如仇、奮不顧身與邪-惡鬥爭的激-情也就消融了,留下的就只能是憤怒和辛酸,抑或是對執法疲軟造成嚴重社會後果的擔憂!

3、在8月8日《追捕進行時》中,鄭州市民胡廣興由於身份證號碼與一名網上通緝犯的相同,結果幾個月內分別被本市三家基層警方分別反覆地抓了放放了抓。

三家接受同一個市局領導,三次抓人也都在相同的地方,竟然彼此之間就不溝通和交流!算官僚瀆職?還是算荒唐可笑?有資料顯示,由於種種原因在全國估計有近百萬人身份證重號,那麼要以這三家警方的態度辦案,就不知該有多少人要遭遇如此厄運呵! 4、 7月19日,中央電視台《今日説法》播出了安徽六安陳台國小學生手拉手搶救同學的新聞,令人不勝悲傷。五個逝去的幼小生命,五個破碎的家庭,看着那悲慘的場景,禁不住淚水奪眶而出。

《今日説法》節目總結了學校、家庭甚至河道主管部門的各自行為及應負擔的責任。其實還有更深層次的責任——中國素質教育的缺位。

我們的教育只是圍繞考試,只注重分數,而沒有根據孩子成長過程中可能遇到的問題提前進行引導、教育和培訓,沒有進行相應的知識學習和技能訓練,從而無法應對各類風險。聽説在澳大利亞讀書,每週的課程裏有三分之一是學習社會生活中需要的技能,全部都是實踐課,有一系列的操作內容。比如,人人都要會做飯,要學會游泳,必須掌握火災逃生的方法,還要積累野外生存的經驗以及學習如何擺脱壞人的技巧。

5、這期節目講的是農村留守兒童犯罪的案件。主人公是兩個中學生鄭清和薜謹,父母都在外打工,平時生活都有爺爺奶奶照顧。鄭清家境寬裕點,父母經常會給他寄點零用錢,而同學薜謹家裏比較拮据,可又迷上了電腦遊戲,所以經常會向同學鄭清借錢,這次他問同學鄭清又借了900元錢,因為平時借的錢,薜謹都是偷偷的把家裏的口糧拿去賣了還錢,可是這次由於借的錢多‘賣口糧會被家裏人發現,所以薜謹動了把同學殺死就不用還錢的歪念,就這樣兩個年輕的生命都毀了,一個死了一個被判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在這個案件中我的心 被揪緊了,留守兒童的教育問題很讓我們擔心,由於父母長期在外打工,平時的教育和日常生活照顧都落在了爺爺奶奶身上,他們年紀大了也不懂得怎麼和孩子溝通,所以孩子很容易造成情感缺失,所以我呼籲在外打工的父母請你們平時多打打電話回家,只要有空就回家多看看孩子,讓孩子有正確的觀念。

6、陳兵在火車站發現一個小偷偷自己的包,便去追趕。追了大概有200米路程。結果猝死。小偷與他並沒有任何身體上的接觸。運動醫學專家分析説他可能是因為心臟問題而突然死亡的。

專家分析説小偷的盜竊行為與陳兵的死亡有因果關係。但是隻構成盜竊罪。量刑時可以酌情作為一個加重情節。小偷對陳兵的死有過錯,但是陳兵的家人並沒有向小偷提起民事賠償要求。最後,小偷由於盜竊未遂被判4年,罰金3000。

法律會給出一個公正的判決!

7、老吳得了一種怪病,在南京一家醫院確診為隱球菌肺炎。醫生説這種病可能是由於鴿子糞引起的。老吳的樓上老丁養了很多鴿子,老丁把這些鴿子當寶貝一樣。老吳與老丁交涉多次讓他把鴿棚拆了,老丁不同意。無奈老吳將老丁告上法院。老丁拿出一份鑑定材料説他的鴿子糞裏不含隱球菌。

法院認為,本案一方為個人興趣愛好,一方為人的身體健康,兩權相爭,應更重視人的身體健康。因此法院判決老丁限期內拆掉鴿棚。

專家分析,這是一起侵權案件。雖然老丁養鴿子並不違法,但是他侵犯了老吳的健康權。關於老丁拿出的那份材料,專家認為一無法確認其開信機關是否具備鑑定資格,二即使具備鑑定資格關於材料的效力也要視案情而定。

第五篇:今日説法觀後感

今日説法觀後感

今天,像往常一樣,我和爸爸媽媽坐在電視機旁,準時收看《今日説法》節目。今天報道的節目,是一位老人的感人故事,他令我非常震撼。一位撿破爛的老人無意間撿破爛時撿到了一張報紙。他不經意的去看了看,看到了上面報道的一位快要失學的兒童,於是他立即果斷的拿出五十元錢捐助了那位兒童。也許在你們眼裏,50元還算不了你們家金錢數目裏的一點小指甲蓋。但是對於撿破爛的劉舒蘭爺爺來講,50元已經很不容易了。記者去採訪時,劉爺爺在整理他賣破爛的一個月積攢的錢,才76元。沒有紙幣,全是硬幣。有人會問:劉爺爺一個月的生活費夠麼?答案當然是不夠。所以每年還有政府部門的1800元的補貼。聽上去挺多。不過,這些錢在劉爺爺手裏沒過多久就沒了。是不是劉爺爺亂花亂買了呢?no!no!!no!!!除了劉爺爺的生活費(劉爺爺一天三頓都吃麪條,從來不吃肉,麪條裏的菜葉還是撿來的)以外,其它的全被捐了出去!100的,200的,500的,1000的都有!村裏人很是不明白劉爺爺的這種做法。記者在採訪劉爺爺時,劉爺爺給出的答覆是:我知道當窮人的滋味,我也知道失學的滋味。我就是不想讓他們失學。這句話深深的感動了我。此時,我已熱淚盈眶。

劉爺爺的家非常簡陋。家裏只有三個電器。就是兩個燈泡,還有個電風扇,是記者送的,那也許是劉爺爺家最貴的物品了。劉爺爺因為捐助了很多快要失學的兒童,所以,劉爺爺家有許許多多的感謝信,這些也就是劉爺爺最珍貴的東西了,他閒着的時候就一遍又一遍地撫摸和讀這些信。2014年,劉爺爺家着過一次火,當人們把他救出來時,他不顧生命的危險再次衝進大火裏,他出來時,人們看見他抱着一摞感謝信。而為此付出的代價是一隻耳朵,劉爺爺的右耳朵燒傷了。我的淚腺突然變得異常發達,豆粒般大小的眼淚爭先恐後嘰裏咕嚕的往下滾。不光是我,我們一家三口都哭得稀里嘩啦的。

劉爺爺——一個平凡的人做出了不平凡的事。一個還需要別人捐助的人竟捐助了那麼多失學兒童!當採訪將要接近尾聲時,記者統計了一下,這位老人一共捐了兩萬元左右。儘管劉爺爺很窮,但我覺得他也很“富有”——他的道德就是一筆巨大的財富!

向您推薦更多文章:

今日説法觀後感

今日説法觀後感

《今日説法》觀後感

八年級政治 《今日説法》觀後感

今日説法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wenfanwang.com/xindetihui/guanhougan/5wjv5.html
專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