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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看今日説法觀後感2021

觀看今日説法觀後感2021

觀看今日説法觀後感2021

《今日説法》通過對發生在人們身邊的案件進行事實的報道、法律的分析及專家的點評,明辨是非,提高人們的社會道德意識和法律意識,達到普法宣傳教育的效果。這裏給大家分享一些關於觀看今日説法觀後感範文,供大家參考。

觀看今日説法觀後感範文1

最新,我看了《今日説法》的“誰把父親逼上法庭”。在片中,我明白了許多關於法律的知識。

從這個中國人很重視親情有一句老話叫“家醜不可外揚”,所以如果因為家庭的糾紛把官司打到了法庭上,那一定是這個糾紛已經激化到無法調解的程度了。20--年11月24日北京市房山區人民開庭審理了一個家庭糾紛案,朱家的四個女兒和兩個兒子在開庭之前就已經吵得面紅耳赤、不可開交。這是朱家的4個女兒大女兒,今年61歲,這是二女兒、三女兒、四女兒,她們都已經是年過半百了,這是51歲的大兒子,年紀最小的兒子也已經47歲了,他們爭論的是誰最孝順誰對父母贍養義務盡得多,可是把他們推到法庭的正是他們已經83歲的老父親,那麼老人把6個親生子女告上法庭訴求會是什麼呢?老人的起訴要求,他的大女兒也就是説遠嫁到山東的那個女兒,承擔每月400元的贍養費,要求其他的兒女承擔的是200元的贍養費,在北京的這5個子女,要求每週探望一次。

故事中,我看到了當今社會中道德的缺失。父母無怨無悔地把兒女養大,可是兒女卻沒有給予父母因有的回報。中國自古就有孝的傳統,“孝”發源於中國,從中國傳入世界各地,受到世界人的熱烈歡迎。在中國也受到人們的歡迎,可是中國人卻沒有把孝的傳統落到實處,這就意味着當該中國中人們道德的倒退,對本國文化的輕視。在中國社會中,還有某些人認為孝只意味着要給父母金錢,而不需要給父母精神上的慰藉,而年老的父母不僅需要金錢作為物質生活的保障,更需要子女的探望給他們的精神慰藉,所以這位老人才會提出讓五個兒女每週探望一次的要求。孝不會表現在驚天動地的大事上,只能表現在生活中點點滴滴的小事上。

如今,法治社會已經進入我們生活的每一個角落。可是我國的現代法治社會於西方比較起來發展晚,在今天的法治社會中,法庭上經常出現“公説公有理,婆説婆有理”的現象,社會中“黑作坊”層出不窮,無數受害者無處索賠,這再次證明了中國法律仍未健全,為了國家、個人的利益,我希望人們共同努力,敢於與違法犯罪者作鬥爭,敢於向政府提意見,共同建立一個完善的法制社會。

觀看今日説法觀後感範文2

這個世界上,有的東西實在是太沒道德了,才殘酷,太殘忍了。和往常一樣,今天中午我照例坐在電視機前收看我做喜歡的今日説法欄目。今天的節目實在是讓我頗有感受,也是滿心的怒火怨恨!我恨不得一口吃了節目中所謂的“網戒營”,我恨不得一叮唾沫淹死那個“網戒營”的營造人。

事情的經過是這樣的:一對從遠在桂林的做生意的夫婦,沒時間管自己的孩子,孩子就這樣迷上了網癮。網癮給自己孩子帶來的影響實在是太大了,讓孩子整日沉迷於網絡,學習成績更是如高山跌入低谷,一落深淵。於是,束手無策的父母看見電視裏的廣告,説能戒除網癮,就像見到金子似的,趕忙把自己即將上高中的孩子送到“網戒營”,學費更是貴得嚇人,一個月7000。只要能幫助孩子,父母什麼都願意。可他們萬萬沒有想到,在送進孩子的第二天裏,孩子竟死亡了。這讓那對夫婦怎麼也沒想到。因為自己的兒子下學期就要上高中了,身體也強壯,怎麼可能一下就死了呢?“網戒營”開始還為自己開脱責任,最後,經過調查與取證,真相終於浮出水面,在鐵證如山山下,“網戒營”不得不承認教官毆打孩子導致死亡,至於是間接致死還是直接致死,還有待進一步調查,目前這家“網戒營”已被查封。

這件事一爆發後,引起了連鎖反應,真是不查不知道,一查嚇一跳。有許多家類似的“網戒營”不僅沒有營業執照,而且設施簡陋,根本達不到衞生標準;還有的“網戒營”雖有執照和登記本,可執照上並沒有允許可以經營網癮戒除。但那負責人還振振有辭地説:法律上沒有出台明確的規定。而且大部分“網戒營”都是以“軍事訓練”來戒除孩子的網癮,按規定“軍事訓練”,必須要有有關部門進行監督,而他們卻沒有,我實在不知道他們是如何對送進來的孩子做安全保障的。比起德國的一家“網戒營”來説,我想我們國家所謂的“網戒營”實在是無地自容,我真不知道那些經營“網戒營”的老闆,他們的臉皮是不是用鋼鐵鋪起來的,無日不再賺黑心錢。德國的“網戒營”是用藝術、體育、讓孩子置身大自然的方法來幫助孩子解除網癮的,是對孩子們的心靈有益無害的,而我們的呢?再和他們的對照起來,我們實在不知道該説些什麼。

我希望,通過此事,能讓大家的心中都埋下道德的種子,也希望國家也能舉辦一所“網戒營”,來真正幫助那些需要我們幫助的人。

觀看今日説法觀後感範文3

一直以來,只要有時間,我每天都會按時收看中央台綜合頻道12:38分播出的《今日説法》。當然今天也不例外。

我12:30分就坐在了電視劇前,等待着《今日説法》的開始。當我看完今天的節目時,我已經呆住了,我坐在那兒,思考着……

今天的《今日説法》講述了發生在19歲的男青年郎琪身上的一件事情:19歲的青年郎琪因為欠債,三更半夜竟然手持菜刀看向自己的親生父母!母親身受重傷,父親則當場死亡。郎琪還逼着母親説出家裏的存款在哪裏,母親躺在血泊中,哭着告訴郎琪:“錢在你爸那邊的牀頭櫃裏,密碼是------。”郎琪拿到存摺後,還把身上和地上的血衝乾淨後才逃走。

父母給予我們生命,含辛茹苦把我們撫養長大,我真的不敢相信,郎琪怎麼能狠心去殺害生他養他的親生父母!

現如今,我們的物質生活已經發生了大大的改善,我們都是生活在蜜罐裏的嬌子嬌女,可以説是我們要星星,父母不敢給我們月亮,但是我們更因該明白這一切是如何而來。在父母給我們美好生活的背後,他們默默的承受了多少生活的艱辛坎坷是不為我們所知的。所以,我們要傾聽父母的教誨,不要去做一些讓他們傷心的事情。

聽父母的話,不僅僅是因為他們給了我們一切,更是因為他們生活中提煉的經驗,使我們不可缺少的財富。

“可憐天下父母心”,希望我們每一個人能去用心感受這句話的含義!

觀看今日説法觀後感範文4

今天,像往常一樣,我和爸爸媽媽坐在電視機旁,準時收看《今日説法》節目。今天報道的節目,是一位老人的感人故事,他令我非常震撼。一位撿破爛的老人無意間撿破爛時撿到了一張報紙。他不經意的去看了看,看到了上面報道的一位快要失學的兒童,於是他立即果斷的拿出五十元錢捐助了那位兒童。也許在你們眼裏,50元還算不了你們家金錢數目裏的一點小指甲蓋。但是對於撿破爛的劉舒蘭爺爺來講,50元已經很不容易了。記者去採訪時,劉爺爺在整理他賣破爛的一個月積攢的錢,才76元。沒有紙幣,全是硬幣。有人會問:劉爺爺一個月的生活費夠麼?答案當然是不夠。所以每年還有政府部門的1800元的補貼。聽上去挺多。不過,這些錢在劉爺爺手裏沒過多久就沒了。是不是劉爺爺亂花亂買了呢?no!no!!no!!!除了劉爺爺的生活費(劉爺爺一天三頓都吃麪條,從來不吃肉,麪條裏的菜葉還是撿來的)以外,其它的全被捐了出去!100的,200的,500的,1000的都有!村裏人很是不明白劉爺爺的這種做法。記者在採訪劉爺爺時,劉爺爺給出的答覆是:我知道當窮人的滋味,我也知道失學的滋味。我就是不想讓他們失學。這句話深深的感動了我。此時,我已熱淚盈眶。

劉爺爺的家非常簡陋。家裏只有三個電器。就是兩個燈泡,還有個電風扇,是記者送的,那也許是劉爺爺家最貴的物品了。劉爺爺因為捐助了很多快要失學的兒童,所以,劉爺爺家有許許多多的感謝信,這些也就是劉爺爺最珍貴的東西了,他閒着的時候就一遍又一遍地撫摸和讀這些信。2018年,劉爺爺家着過一次火,當人們把他救出來時,他不顧生命的危險再次衝進大火裏,他出來時,人們看見他抱着一摞感謝信。而為此付出的代價是一隻耳朵,劉爺爺的右耳朵燒傷了。我的淚腺突然變得異常發達,豆粒般大小的眼淚爭先恐後嘰裏咕嚕的往下滾。不光是我,我們一家三口都哭得稀里嘩啦的。

劉爺爺——一個平凡的人做出了不平凡的事。一個還需要別人捐助的人竟捐助了那麼多失學兒童!當採訪將要接近尾聲時,記者統計了一下,這位老人一共捐了兩萬元左右。儘管劉爺爺很窮,但我覺得他也很“富有”——他的道德就是一筆巨大的財富!

觀看今日説法觀後感範文5

早上,看了cctv的《今日説法》。大概的內容:一個應該判處死刑的犯人,家裏積極籌款賠了受害人3萬元。罪犯改判了死緩。我關心的是請的嘉賓的説法。

老百姓認為是3萬=減刑,拿錢可以買命。報紙、媒體熱議。覺得法律怎可交易,批判的很。相反的,負責案件的法官、《今日説法》的嘉賓認為:可以,無可厚非。

心中頗為感慨,一吐為快。

夠判死刑的罪,不會是小事吧!如果不是故意的,也是逞強好勝、不知小心,釀成大禍。若犯人是故意而為。説明犯人的心業已大大的壞了。《今日説法》的嘉賓説法:犯人的權益也是要考慮的。確定有罪的人是要剝奪權利的。受害人的權利你又是怎麼考慮的呢?

3萬=減刑,法官和嘉賓予以否認。還是報紙故意熱炒讓他們很不自在。筆者覺得就是:3萬=減刑。交了3萬,改判死緩了啊,事情就是這樣做的啊,怎可抵賴。説這是拿錢買命,你們有什麼好抵賴的啊。犯人的母親説:不該判,我是不會賠的。這不是明擺着的錢與法的交易嗎?犯人的家人都這樣想了,百姓怎麼不能這麼想,又怎麼錯了呢?

法官和嘉賓認為:犯人和受害人可以協商解決。很多的時候,犯人是強勢的,比受害人強勢的多。協商的結果會讓受害人受到的傷害更多、更大。對立的兩方面協商,一定是有利強勢的。

《今日説法》的嘉賓還説:協商賠償不可漫天要價。筆者不知道什麼是漫天要價。人家被你砍了一隻手是賠5萬、還是10萬,還是20萬?你的心大大的壞了且不談,你就要賠上一隻手一輩子能掙來的錢,還要陪上精神損失費等等。受害者不是碰瓷的。要不砍你的一隻手試試?法律自有公正的處理辦法,何以讓人協商解決?

親愛的法官啊,如果你的孩子被人砍了一隻手,要你協商解決,只能跟四處借錢給你5萬,

你就不要追究刑事責任了吧?筆者覺得是不可能的,絕對不可能的。

換位思考解決問題很重要。社會的很多不公正管理者是有責任的,那些舉刀向着孩子的人啊,你們錯了,看看那些政府機關幼兒園的孩子吧,他們是多麼的可愛!!

民事可以協商。刑事怎可協商?刑事犯罪一定是要追究刑事責任的。否則,公平何在、正義何在。

殺人償命欠債還錢,天經地義。懲罰為戒除啊,是不要考慮施暴者的感受了的。主動傷害他人的,要讓其付出慘痛的代價。讓其得到受害者十倍的痛苦。要麼何來懲戒啊。作奸犯科者輕鬆過關,無關痛癢,還會來犯的,習以為常未可知哦。凡是故意而為着,期待:以彼之道還施彼身,期待,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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