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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立醫院章程(草案)

公立醫院章程(草案)

***省****醫院章程(草案)(討論稿)

公立醫院章程(草案)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推進公立醫院改革,建立公立醫院現代管理制度,促進公立醫院規範化、專業化、精細化管理,提高醫療服務和工作效率,確保醫院公益性目標的實現,根據《醫療機構管理條例》、《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單位名稱為***省****醫院,英文譯名:*******,位於***省成都市******。

第三條  本單位舉辦單位是***省******。

第四條  本單位性質為非營利性的公立醫院,經費來源是財政撥款(自收自支)、醫療收入和其他收入,開辦資金為 萬元。

 

第二章 指導思想

第五條  本單位的宗旨和業務範圍是:為人民身體健康提供醫療與護理保健服務。開展內科、外科、婦產科、五官科診療與護理,開展臨牀檢驗、放射、B彩超、心電圖、內窺鏡、肺功測室等檢查及腹透保健,臨牀教學、學生實習。

第六條 醫院功能定位是:特色突出,全面發展,醫教融合,區域知名的二級甲等綜合醫院。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七條  本單位決策機構是醫院黨委會議。

第八條  醫院黨委會議的主要職權:

(一)研究提出醫院發展規劃、財務預算及決算、投資計劃、技術改造等方案。

(二)研究討論醫院“三重一大”事項。

(三)研究制定本單位內部管理制度。

(四)研究提出本單位年度重點工作計劃

(五)研究決定員工薪酬和績效考核方案。

(六)研究決定醫院其他需要決策的事務。

第九條  本單位院長的產生方式為***省******任命。

第十條  ***省******作為舉辦單位享有以下職權:

(一)批准和修正醫院章程。

(二)批准醫院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清算等方案。    

(三)批准醫院中長期戰略發展規劃。

(四)批准醫院年度財務預算和財務決算。

(五)批准規定額度以上投資事項。

(六)決定醫院領導班子成員的薪酬和績效考核方案。   

(七)向醫院下達年度經營業績考核目標和指標,並進行考核、評價和獎懲。

(八)對醫院重大決策的實施進行跟蹤監督。瞭解醫院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九)監督醫院重要制度執行情況。

(十)查閲醫院職工代表大會會議記錄和醫院財務會計報告。

(十一)聘請獨立的審計機構對醫院進行定期和不定期審計。

(十二)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職權。

第十一條  醫院職工代表大會享有以下職權:

(一)聽取和討論關於醫院經營發展重大決策方案的報告,提出意見和建議。

(二)對涉及職工切身利益的重要改革方案和重要規章制度,提出意見和建議。

(三)民主評議醫院領導班子成員,提出民主評議建議。

(四)審議法律、法規和本章程規定的其他需審議的事項。

第十三條 院長經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機關核准登記,方取得本單位法定代表人資格。

第十四條   院長主要行使下列職權:

1、在******的領導下和職工代表大會的監督下,依法履行工作職責;

2、落實院長負責制,根據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上級要求,全面領導醫院的醫療、教學、科研、預防、人事、行政、後勤等各項工作;

3、負責制定醫院發展規劃、改革方案和工作計劃,按期佈置、檢查、總結工作,並向上級機關彙報;

4、負責組織領導醫院內部機構設置、人事和分配製度改革工作;

5、負責組織、檢查醫療護理工作,採取有效措施,不斷提高醫療質量和醫療水平;

6、負責組織、檢查業務技術學習和人才培養;

7、負責領導、檢查醫院科研計劃的擬定和開展,採取積極措施支持新技術新項目的引進和應用;

8、加強醫德醫風教育,改進醫療作風和工作作風,改善服務態度,開展優質服務,促進醫院精神文明建設;

9、督促檢查崗位責任制落實,教育職工嚴格執行規章制度和技術操作規程,嚴防差錯事故的發生;

10、根據國家人事、勞動政策和公立醫院改革政策,負責醫院副院長推薦、中層幹部任免、崗位設置、聘用管理、人員績效考核、晉升、培訓工作;

11、負責資產管理和財務後勤工作的領導,審查物資購置供應計劃,檢查督促財務收入開支,組織年度預算編制並執行,審查決算報告,改善職工生活和福利待遇;

12、及時研究處理職工及人民羣眾對醫院工作的意見。

13、代表醫院出席相關會議和活動。

14、代表醫院簽署有關重要文件、合同、協議等。特殊情況下,副院長受院長委託,代行上述職權。

第十五條  醫院領導班子成員由***省******任命。

 

第四章 黨的組織及黨建工作

第十六條 黨建工作總體要求: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堅持黨要管黨、從嚴治黨,發揮黨組織的領導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堅持黨組織對醫院選人用人的領導和把關作用不能變,着力培養一支高素質企業領導人員隊伍;堅持建強基層黨組織不放鬆,為醫院做強做優做大提供堅強組織保證,確保黨的領導、黨的建設在改革發展中得到充分體現和切實加強。

第十七條  醫院設立黨的委員會(以下簡稱黨委)、紀律檢查委員會(以下簡稱紀委)。黨委設黨委委員5名,其中,書記1名、副書記1名。黨委書記切實履行黨建工作第一責任職責,黨委副書記兼任醫院院長,協助黨委書記抓好黨建工作,履行監督執紀問責第一責任人職責。

第十八條  醫院黨委發揮領導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保證監督黨和國家方針政策在醫院的貫徹執行,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參與醫院重大問題決策,對關係醫院改革發展穩定的重大問題提出意見和建議;落實黨管幹部和黨管人才原則,在選人用人工作中發揮領導和把關作用;加強對領導人員的監督,認真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領導醫院思想政治工作和工會、共青團等羣眾組織,支持職工代表大會開展工作,堅持用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引領醫院文化建設;加強基層黨組織建設和黨員隊伍建設,充分發揮基層黨組織戰鬥堡壘作用和黨員先鋒模範作用。

第十九條  明確醫院黨委和其他部門的關係,把加強黨的領導和完善醫院治理統一起來,明晰權責邊界,做到無縫銜接,形成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協調運轉、有效制衡的醫院治理機制。在決定醫院重大經營管理項目、“三重一大”等重要事項前,必須報經醫院黨委研究討論,根據黨委的意見建議作出決定,並按照權責權限逐級分層實施。

第二十條  醫院黨委下設黨委綜合辦公室,作為落實黨建工作責任的工作機構,負責黨的組織建設、黨員隊伍建設等相關黨的建設工作。

第二十一條  醫院為黨的活動開展提供必要條件,保障黨組織活動場所和活動經費,黨組織工作經費按照不低於企業全年職工工資總額的2%納入企業預算。

第二十二條 單位員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的規定,建立工會組織,開展工會活動,維護職工合法權益。

醫院研究決定改制以及經營方面的重大問題、制定重要規章制度時,應當聽取工會的意見,並通過醫院職工代表大會聽取職工的意見和建議。

第二十三條 醫院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和其他羣團章程的規定,建立共青團、婦女組織等社會團體組織,並依照各自章程在黨委領導下獨立開展活動。

 

 

第五章 醫療管理

第二十四條  加強思想教育,特別是醫德教育,確立全心全意為人民身心健康服務的思想,養成良好的職業素養,持續改進服務態度和工作作風。

第二十五條  各科室在醫院黨務會議、醫務科和科主任領導下,負責本科室的醫療、教學及行政管理工作。

第二十六條  醫院制訂以責任制為中心的醫療管理制度和各級人員職責,各科室遵照執行。

第二十七條  醫院遵循國家衞計委頒佈的十八項醫療核心制度。

第二十八條  醫院對醫務人員進行定期和不定期培訓,各科室應及時總結醫療經驗和教訓,加強易於發生醫療不安全環節、時節的管理。

第二十九條  醫療安全管理是醫院行政職能部門的職責, 後勤保障部門亦責無旁貸。

第六章 護理管理

第三十條  加強護士道德教育,樹立護士良好形象。

第三十一條  遵循醫院二十項護理工作制度。

第三十二條  重視護理隊伍建設,注重提高護理質量。

第三十三條  護理部負責護理臨牀、教學、科研管理工作。

第七章 行政管理

第三十四條  醫院設黨辦、院辦、勞人科、信息科、總務科、財務科、醫務科、醫學裝備科、護理部、門診部、公紀檢辦、工會等行政職能部門。

第三十五條  各科室按醫院確定的工作職責行使職權   

第三十六條  醫院黨務會議原則上每週召開一次, 會議精神由分管領導、各科室負責人及時傳達至全體職工。

第三十七條  在醫院黨委和行政的領導下,醫院黨總支在本院工作中發揮政治核心和監督作用;醫院依靠黨總支,充分發揮工會、共青團、職代會等組織的作用。

第三十八條  醫院如實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工作、反映 情況,接受上級主管部門的檢查、監督和指導。

第八章 衞生及安全

第三十九條  醫院貫徹執行《醫院感染管理辦法》、《中 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實施細則》及《消毒管理辦法》有關規定。

第四十條  建立健全醫院感染監控組織,配備專(兼) 職人員並認真履行職責。

第四十一條  制定感染監控方案、對策、措施效果評價 和登記報告制度,定期或不定期進行考核與評價。

第四十二條  經常性地對醫院職工進行預防醫院感染的宣傳教育。

第四十三條  加強對特殊區域(如手術室、消毒供應室、 治療室、換藥室)清潔、消毒、無菌的管理,定期檢查。

第四十四條  建立合理使用抗菌藥物的管理辦法,保證用藥安全。

第四十五條  建立健全治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應急預案並實際演練,保障醫患的人身安全和醫院的財產安全。

第九章  人事管理及收入分配

    第四十六條  醫院實行直接招聘、公開招聘和引進等方式加強人才隊伍建設,醫院與職工雙方簽訂聘用合同,按照合同規定,享受權利和承擔義務。

    第四十七  對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聘用合同和醫院規章制度的職工,醫院有權解除聘用合同或予以辭退、開除,處理結果報有關部門備案。

    第四十八  醫院在已核的編制範圍內,按照國家規定的通用崗位類別和等級,在標準範圍內自主設置、調整內設機構和崗位,決定醫院各部門的人員編制,報******備案。

    第四十九條  在編制範圍內需新進人員,按程序報批後,實行公開招聘,由******或由醫院按有關規定組織實施。高技能衞生專業技術人才經******同意,由醫院和相關部門考核後,可直接聘用。

第五十條  醫院按照公開、公正、規範操作的原則;按照以服務質量、數量和患者滿意度為核心,多勞多得,優績優酬,體現醫務人員技術服務價值的原則;按照分配向臨牀一線、關鍵崗位、業務骨幹和作出突出貢獻的人員傾斜,適當拉開收入差距的原則,自行制定醫院內部績效工資分配方案,在規定提取的績效工資總量內,按實際考核結果自行分配。

第十章   財務管理

    第五十一條  醫院執行國家規定的《醫院財務制度》,依法進行會計核算、建立健全內部會計監督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接受財政、審計部門監督。

    第五十二條  醫院財務人員執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會計制度配備管理。

 

第十一章 資產管理

五十三條  醫院經費來源

(一)財政撥款

(二)醫療、耗材收入

(三)科教項目收入和其他收入。

五十四條  執行國家規定的企業會計制度,依法進行 會計核算,建立健全內部會計監督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

五十五條  醫院配備具有專業資格的會計人員。會計不得兼出納。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時, 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五十六條  醫院的資產管理執行國家有關規定,任何 單位、個人不得侵佔、私分和挪用,並接受財政(税務)、審計部門的監督。

第五十七條  本單位接受的捐贈、資助,必須按照捐贈 人、資助人的約定使用,並接受有關部門的監督。使用捐贈、資助的情況,應向登記管理機關報告並以適當方式向捐贈者、 資助者公佈。

五十八條  本單位的人事、工資、保險、福利待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五十九條  醫院編制外聘(任)用員工及員工的工資、保險、 福利待遇等,按照國家對企業單位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十條  醫院院長變更時,須對前任院長進行任期內的經濟責任審計。

第六十一條  醫院承諾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和《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的規定,真實、完整、及時地披露相關資產信息。

 

第十二章 終止和剩餘資產處理

第六十二條  本單位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應當終止:

(一)舉辦單位決定撤銷;

(二)因合併、分立解散;

(三)法律、法規規定的應當註銷登記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四條  本單位撤銷應報***省******審批同意。

第四十五條  本單位申請註銷登記前,須由***省******領導成立清算組織,清理債權債務,處理善後事宜,完成清算工作。清算期間,不得開展清算工作以外的活動。

第六十三條  本單位終止後的剩餘財產,在***省******的監督下,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處理。

第五十一條  清算工作結束,形成清算報告,經***省******審批同意,向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機關申請註銷登記。 

第十三章 章程修改

第六十四條  本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修改章程:

(一)章程規定的事項與法律、法規的規定不符的;

(二)章程規定的事項發生變更,與實際情況不符的;

(三)舉辦單位決定修改章程等其他情形。

第六十五條  醫院黨政聯席會議決議通過的章程修改案,報登記管理機關核准備案。涉及事業單位法人登記事項的,須向登記管理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第十四章 附 則

第六十六條  本章程經***省******審查批准。

第六十七條  本章程由院辦和黨辦制定、修改、發佈、解釋,由院辦監督實施。

第六十八條  本章程自發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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