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文範網 >

公文範文 >基層反映 >

基層反映:關於區人大常委會授權街道人大工委開展監督的思考

基層反映:關於區人大常委會授權街道人大工委開展監督的思考

今天,本站的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一篇關於《基層反映:關於區人大常委會授權街道人大工委開展監督的思考》範文,供大家在撰寫基層反映、社情民意或問題轉報時參考使用!正文如下:

基層反映:關於區人大常委會授權街道人大工委開展監督的思考

街道人大工委自從成立以來,在基層民主法治建設、政權建設方面越來越發揮着重要作用。作為區人大常委會派駐街道的工作機構,工作機構的定位決定了街道人大工委不同於鄉鎮人大,在開展監督工作中不具有完全獨立的地位和性質,需要常委會的授權。本文圍繞授權街道人大工委開展監督工作,結合玄武區的實踐,談一些體會和看法。

一、街道人大工委開展監督具有必要性政府工作報告

從街道人大工委機構的設立目的來看,街道人大工委是區人大常委會派駐街道的工作機構,從某種意義上講,和街道辦事處是區政府的派出機構具有相同之處。街道人大工委和街道辦事處的關係,體現的是區人大常委會和區政府的關係,也體現了區人大常委會對區政府進行監督的延續。街道辦事處受區政府的委託行使行政職權,街道人大工委同樣應該獲得區人大常委會的授權,開展對辦事處工作的監督。

從街道人大工委職能的法理思考來看,地方組織法五十三條明確規定,常委會根據工作需要,設立辦事機構和其他工作機構。當然也有認為,地方組織法並沒有明確規定縣級人大常委會在街道設立工作機構,這給街道人大工委的機構的履行職權帶來了一定的模糊和不確定性。在關於街道人大工委的法律法規出台之前,政策的規定可以是法律的補充和完善。從國家和地方的政策來看,至少對街道人大工委的設立和行權時充分肯定的。中央2015年18號文件,明確提出不設區的市、市轄區人大常委會可以在街道設立工作機構或者明確相關機構,…根據授權開展監督、選舉等工作,並向市、區人大常委會報告工作。隨後,省市委出台的相關文件,更是明確提出加強街道人大工委機構建設,授權街道人大工委開展監督。

從街道人大工委工作的實際情況來看,街道人大工委在街道層面上發揮着越來越重要的作用,街道人大工委的重要職責不僅僅是服務代表履職,從事制定代表活動計劃、組織代表開展視察調研活動、開展代表接待選民、督辦代表建議等活動,街道人大工委還應該協助區人大常委會開展監督。街道作為區級層面經濟社會建設的主戰場,轄區範圍內容也承擔着越來越多的目標任務和項目建設,既有經濟發展方面,也有民生建設方面,有的目標任務還是區人代會通過的計劃內容,街道人大工委完全可以在區人大常委會的領導下,組織代表對此開展監督,促進街道辦事處更好地完成任務。

二、街道人大工委履行監督職能的特點

街道人大工委畢竟是一個工作機構,也不是鄉鎮一級的人大,在開展監督工作過程中,有很多值得注意的地方。

街道人大工委開展監督具有授權性。街道人大工委開展監督必須得到區人大常委會的授權,牢記權力的來源,必須在授權範圍內開展工作,履行職能;不能越權,更不能直接處理問題。在監督過程中,必須依法依規操作,依程序開展,必要時要向區人大常委會彙報,由區人大常委會作出相關的決議決定。

街道人大工委開展監督具有集體性。集體性主要表現在個人無權,集體有權。街道人大工委目前主要有主任、副主任和委員組成,委員大多由本街道代表組的代表組成。任何成員個人,包括主任都不能包辦代替組織行使權力。街道人大工委辦公室作為辦事機構,負責處理事務性具體工作。街道人大工委開展監督、研究事項,應當以工委會議的形式進行,類似於區人大常委會審議議題、作出決議決定,都是以會議的形式進行。會議的形式有效保證了監督的集體行使。

街道人大工委開展監督具有複合性。街道人大工委開展監督並不意味着只是街道人大工委這個工作機構在開展監督。街道人大工委在開展監督時,往往是組織部分代表一起開展工作,在涉及重要事項時,甚至是組織街道代表組的全體代表參加活動。而代表個人持證視察,代表組集體視察,根據代表法規定,本身就可以開展監督。事實上街道人大工委開展監督就帶有了工委、代表和代表組複合的特點和疊加的效應。

街道人大工委開展監督具有地域性。街道人大工委作為工作機構自身開展監督,原則上應該在街道轄區範圍內開展,主要針對辦事處的工作進行監督。但正因為街道人大工委開展監督具有複合性,所以當街道人大工委組織部分代表、甚至代表組開展監督時,完全可以對“一府兩院”及其部門開展監督工作,這時就有可能跨越街道轄區範圍。有時街道代表組開展聯組活動,也涉及跨街道區域的問題,但這和街道人大工委具有的地域性並不矛盾。

街道人大工委開展監督具有互補性。互補性是對區人大常委會及其內設工作機構而言。因為街道人大工委本身具有協助區人大常委會履職的職責,區人大常委會在開展年度常委會會議、主任會議議題的時候,雖然主要由區人大常委會內設工委牽頭組織,但內設工委開展調研視察、徵集意見建議,都需要基層的配合。這就需要街道人大工委把基層的建議、羣眾的意見反映上來,配合內設工委共同完成好議題。

三、街道人大工委開展監督的實踐探索

街道人大工委開展監督工作,本身就是在區人大常委會的領導下,有着一個逐步探索、不斷創新、日趨完善的過程。需要各街道人大工委發揮履職積極性,勇於探索創新,在協助區人大常委會、服務代表依法履職的同時,將街道人大工委的監督工作不斷推向深入。從我區街道人大工委的實踐來看,街道人大工委開展監督主要從以下方面進行了探索。

對街道辦事處工作開展監督。街道人大工委身處街道,首當其中應該對街道辦事處工作開展監督。當然要正確處理好與街道黨工委、街道辦事處的關係,在街道黨工委的領導下,對辦事處的工作依法開展監督。監督工作內容應當選擇街道的重點工作、重要任務和重大事項。每季度、每半年可以結合代表活動,聽取一次街道辦事處的工作彙報。對街道範圍內承擔的區人代會通過的計劃目標、項目建設,更應進行跟蹤監督。對街道辦事處的財政預算進行監督,開展街道辦事處財政預算、決算的初審和預算執行的監督等方面的具體工作。可以在年中和年末組織街道轄區內的人大代表聽取和審議街道財政的預算執行、調整和決算,以及預算外資金管理使用等情況。督促街道辦事處及時將街道預算執行情況、決算以及審計結果向街道轄區內的區人大代表通報。

對“一府兩院”及其部門工作開展監督。街道人大工委除了對街道辦事處工作進行監督外,完全可以對“一府兩院”及其部門工作開展監督,當然應該在區人大常委會的授權之下。結合區人大常委會開展的工作評議、履職評議、行風評議等,街道人大工委組織街道轄區代表開展相應的視察檢查等監督活動。為了對“一府兩院”及其部門工作開展更深層次、更進一步的監督,可以在區人大常委會統一部署下,各街道人大工委組織代表對應“一府兩院”及其部門,開展定點定向視察檢查,持續進行監督,把監督做深做實。這種監督非常有利於把情況摸透,把問題吃準,把意見建議提到位,把監督工作做到家,極大地提高了監督工作的針對性和實效性。

協助區人大常委會開展監督。協助區人大常委會履職是街道人大工委的基本職責。區人大常委會開展的監督,大都是在年初確定了監督計劃安排,以區人大常委會、主任會會議議題的形式表現出來,內容既有工作監督,也有法律監督。雖然這些議題的主要承擔者是區人大常委會內設工委,但街道人大工委同樣有協助議題審議、監督開展的必要。完全可以根據實際,選取有關議題,相應地開展視察、執法檢查、調研等活動,徵集代表、羣眾對相關工作的意見建議,並形成報告提交區人大常委會會議審議,把基層代表的聲音、社區羣眾的願望原汁原味地反映上來,為區人大常委會的決策提供有價值的參考。

對羣眾關心的熱點問題進行監督。積極迴應羣眾關切的熱點問題是人大履職為民的體現。街道人大工委處在基層,對羣眾聯繫最直接,對羣眾感受最深切。必須對轄區內羣眾關心的熱點問題,特別是民生問題,要及時迴應,開展監督。在開展民生監督中,首先要重點關注區人代會通過的為民辦實事項目,這些都是經過全體代表審議通過的,必須真正在街道範圍內得到落實和解決。其次要關注代表在接待選民中反映的具體問題。街道人大工委搭建街道人大代表之家、社區人大代表工作室,組織開展聯繫選民活動,把羣眾反映的問題,通過代表提出來。街道人大工委應該積極協助代表加強對問題的處理和督辦,並把“一府兩院”及其部門的處理意見和辦理結果向代表反饋、向羣眾公開。

對代表建議辦理和代表履職情況開展監督。街道人大工委對代表建議有督辦責任。督辦的範圍暨包括街道辦事處承辦的代表建議,也包括街道轄區所有區代表提出的代表建議。不僅要督辦人代會期間提出的代表建議,也要督辦閉會期間提出的代表建議。對屬於街道辦事處職權範圍內的事項,應積極督促辦事處加以解決。對屬於區級職權範圍的,要主動向區人大常委會報告,提請區人大常委會開展相應監督。對區級職權範圍以外的,可以通過掛鈎聯繫的市級人大代表向上反映,也可以通過省、市在街道建立的立法聯繫點向上反映,暢通民意表達渠道,促進基層反映的問題,能夠在更高層次得到反映和解決。街道人大工委為轄區代表提供保障和服務,很清楚代表參加人代會、列席人大常委會會議、參加視察調研活動等情況,還掌握代表接待選民、向選民述職的情況,從某種意義上也富有督促代表履職的便利。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wenfanwang.com/gongwenfanwen/jiceng/dkeqw.html
專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