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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機關派出所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總結(精選多篇)

公安機關派出所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總結(精選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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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機關派出所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總結(精選多篇)
第一篇:2014年公安機關派出所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總結第二篇:2014年派出所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情況總結第三篇: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總結(公安)第四篇:2014年公安機關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意見第五篇:2014年公安機關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意見更多相關範文

正文

第一篇:2014年公安機關派出所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總結

xx年以來,在分局黨委的領導下,我所深入實踐科學發展觀,按照上級文件要求,圍繞領導班子廉政建設、黨員羣眾思想教育、紀律作風整頓以及廉政風險評估防範管理工作等方面強化黨風廉政責任制的落實,領導幹部作風得到進一步的鞏固,隊伍正風正氣得到發揚,民警執法形象得到進一步提高,信訪投訴問題明顯降低。

一、認真開展黨風廉政建設,不斷加強新形勢下領導幹部作風建設。

根據分局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要求,我所黨支部高度重視,進一步統一思想,明確了黨支部書記、指導員全面負責派出所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倡廉工作,制定了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工作計劃,強化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的落實,着重加強領導班子成員在新形勢下的作風建設。

1、以"一天一小時"學習活動為載體,提高全體民警的業務素質和執法水平,進一步打牢思想基礎。同時通過《廉政準則》的學習分析自查、評議檢查、總結歸納出各自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提高領導幹部思想政治理論水平,更好的指導公安實踐工作。通過學習活動,領導幹部達成了共識,一個單位的好壞,關鍵在於領導班子,領導幹部身先士卒、率先垂範的作用十分強大,就此我們針對領導幹部落實責任發揮作用提出了一系列的要求,一線帶隊、靠前指揮、親自指導民警開展工作等形成了一種習慣,認真開展學習實踐活動"回頭看"活動,在工作上形成問題反覆講、講反覆,直至徹底改變不適應當前發展所存在的問題。

2、通過支部黨建工作,班子成員進一步提高了對黨風廉政建設思想認識,不斷改進工作作風,體現在民警出現問題先找領導原因、處罰民警之前先處理主責領導,為黨支部抓好黨風廉政建設奠定基礎。

3、落實各項制度,創新考評機制,強化內部監督。認真落實每季度不少於1次的隊伍廉政狀況分析,每半年不少於1次民主生活會及正職領導不少於1次聽取副職領導的黨風廉政工作彙報,每月不少於1次專題學習,每季度聽取一次黨風廉政建設監督員的意見等工作制度。特殊情況,根據需要隨時安排,以隨時查問題、找原因、補漏洞。為促進全所業務的開展,黨支部研究決定每季度開展一次測評領導班子活動,旨在及時發現領導幹部自身存在的問題,做到心中有數,自警自醒及時糾正,利於開展各項工作。

4、全力打造執法為民清正廉潔的領導班子。為推進隊伍正規化建設,保證隊伍廉潔自律,確保執法公平公正,我單位重點抓了領導班子和隊伍廉潔自律的問題,每逢節日期間易發生的吃請送禮、結合違反"五條禁令"等問題,黨支部及時召開支部會和民主生活會,對隊伍思想狀況進行分析,查找民警和領導幹部成員中存在的問題,強調領導幹部要帶頭執行廉潔自律的各項規定,並認真做號警車管理工作,給民警做出榜樣,在此基礎上支部給全體黨員和民警提出了具體要求,並就此進行了專題教育和紀律作風教育,支部與民警簽訂了《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在此期間,杜絕了民警違法違紀問題的發生,班子成員拒吃請5次,民警拒吃請11餘次。

二、結合本單位實際,在抓好業務工作的同時,深入開展源頭治理工作,不斷解決自身存在突出問題和羣眾反映強烈問題的情況。

(一)服務上的問題

重點解決羣眾電話諮詢有關事項答覆不準確的問題。首先通過社區民警、張貼告示、發放便民條等形式向羣眾公佈諮詢分類的電話號碼,避免羣眾產生誤解;其次以最小作戰單元為單位,對民警分別進行教育培訓,要求民警諮詢態度要符合規定要求,答覆羣眾使用規範用語,答覆的事項要準確無誤,如確實無法答覆羣眾時要告知諮詢人請示領導或聯繫相關辦案人員後再進行答覆,堅決避免"不知道、不清楚、我不管等"語言的出現;第三實行答覆民警實名制,諮詢的羣眾要求告知其民警的姓名時,答覆民警必須真實告知自己的姓名或警號;

(二)執法上的問題

在解決執法上的問題中,我所重點落實執法規範化建設,認真學習"安全防範涉案人員非正常死亡問題"上的各類文件,對照市局的二十四條認真自查、整改。進一步明確責任到人。並通過對各類涉案人員非正常死亡的通報,以及《執法細則》的學習,做到警鐘長鳴,提高執法的規範性。

(三)信訪投訴方面問題

當前構建和諧社會已經是黨中央確定的目標,在學習實踐活動中我所重點解決因服務態度差導致的羣眾信訪、投訴問題。一是召開了全體民警大會開展教育,對因服務態度差導致的羣眾信訪、投訴進行梳理並在民警大會上進行通報;二是嚴格信訪投訴的調查處理程序,接到信訪或投訴後由主要領導進行批示,由帶班領導負責調查,調查工作形成報告,報告經主要領導批閲後上報分局,嚴肅處理主責民警,對因服務態度差造成的信訪投訴,要對民警進行單獨教育,並扣減績效獎金;三是比對分局信訪、投訴常量的辦法,及時向各單元帶班領導、警長、民警進行通報,及時進行工作提示。

三、強化教育、措施先行,提高民警思想素質水平。

按照分局的工作要求,結合民警思想實際,組織開展廉政教育活動和紀律作風專題學習活動,注重提高民警的文明形象和執法服務水平。一是定期開展警示教育日活動。規定每月開展一次主題明確的警示教育日,先後開展學習公安部"五條禁令",採用近年來反面典型案例,教育全體民警提高遵紀守法的自覺性;集中學習《公安機關人民警察紀律條令》、《廉政準則》《人民警察職業道德規範》等堅決杜絕職務犯罪的發生;二是組織觀看警示教育片活動。通過對《反差》、《蓋起章先進事蹟專題片》等教育片的學習,使民警在思想上形成了正反兩方面的明顯不同,潛移默化地在意識形態上發生着變化,使民警加深真、善、美的感念和標準,近年來,我單位未發生民警違法違紀的問題。

第二篇:2014年派出所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情況總結

2014年派出所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情況總結

年以來,在分局黨委的領導下,我所深入實踐科學發展觀,按照上級文件要求,圍繞領導班子廉政建設、黨員羣眾思想教育、紀律作風整頓以及廉政風險評估防範管理工作等方面強化黨風廉政責任制的落實,領導幹部作風得到進一步的鞏固,隊伍正風正氣得到發揚,民警執法形象得到進一步提高,信訪投訴問題明顯降低。

一、認真開展黨風廉政建設,不斷加強新形勢下領導幹部作風建設。

根據分局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要求,我所黨支部高度重視,進一步統一思想,明確了黨支部書記、指導員全面負責派出所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倡廉工作,制定了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工作計劃,強化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的落實,着重加強領導班子成員在新形勢下的作風建設。

1、以 "一天一小時"學習活動為載體,提高全體民警的業務素質和執法水平,進一步打牢思想基礎。同時通過《廉政準則》的學習分析自查、評議檢查、總結歸納出各自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提高領導幹部思想政治理論水平,更好的指導公安實踐工作。通過學習活動,領導幹部達成了共識,一個單位的好壞,關鍵在於領導班子,領導(歡迎訪問零二七範文網http:///fanwen,範文大全)幹部身先士卒、率先垂範的作用十分強大,就此我們針對領導幹部落實責任發揮作用提出了一系列的要求,一線帶隊、靠前指揮、親自指導民警開展工作等形成了一種習慣,認真開展學習實踐活動"回頭看"活動,在工作上形成問題反覆講、講反覆,直至徹底改變不適應當前發展所存在的問題。

2、通過支部黨建工作,班子成員進一步提高了對黨風廉政建設思想認識,不斷改進工作作風,體現在民警出現問題先找領導原因、處罰民警之前先處理主責領導,為黨支部抓好黨風廉政建設奠定基礎。

3、落實各項制度,創新考評機制,強化內部監督。認真落實每季度不少於1次的隊伍廉政狀況分析,每半年不少於1次民主生活會及正職領導不少於1次聽取副職領導的黨風廉政工作彙報,每月不少於1次專題學習,每季度聽取一次黨風廉政建設監督員的意見等工作制度。特殊情況,根據需要隨時安排,以隨時查問題、找原因、補漏洞。為促進全所業務的開展,黨支部研究決定每季度開展一次測評領導班子活動,旨在及時發現領導幹部自身存在的問題,做到心中有數,自警自醒及時糾正,利於開展各項工作。

4、全力打造執法為民清正廉潔的領導班子。為推進隊伍正規化建設,保證隊伍廉潔自律,確保執法公平公正,我單位重點抓了領導班子和隊伍廉潔自律的問題,每逢節日期間易發生的吃請送禮、結合違反 "五條禁令"等問題,黨支部及時召開支部會和民主生活會,對隊伍思想狀況進行分析,查找民警和領導幹部成員中存在的問題,強調領導幹部要帶頭執行廉潔自律的各項規定,並認真做號警車管理工作,給民警做出榜樣,在此基礎上支部給全體黨員和民警提出了具體要求,並就此進行了專題教育和紀律作風教育,支部與民警簽訂了《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在此期間,杜絕了民警違法違紀問題的發生,班子成員拒吃請5次,民警拒吃請11餘次。

二、結合本單位實際,在抓好業務工作的同時,深入開展源頭治理工作,不斷解決自身存在突出問題和羣眾反映強烈問題的情況。

(一)服務上的問題

重點解決羣眾電話諮詢有關事項答覆不準確的問題。首先通過社區民警、張貼告示、發放便民條等形式向羣眾公佈諮詢分類的電話號碼,避免羣眾產生誤解;其次以最小作戰單元為單位,對民警分別進行教育培訓,要求民警諮詢態度要符合規定要求,答覆羣眾使用規範用語,答覆的事項要準確無誤,如確實無法答覆羣眾時要告知諮詢人請示領導或聯繫相關辦案人員後再進行答覆,堅決避免"不知道、不清楚、我不管等"語言的出現;第三實行答覆民警實名制,諮詢的羣眾要求告知其民警的姓名時,答覆民警必須真實告知自己的姓名或警號;

(二)執法上的問題

在解決執法上的問題中,我所重點落實執法規範化建設,認真學習"安全防範涉案人員非正常死亡問題"上的各類文件,對照市局的二十四條認真自查、整改。進一步明確責任到人。並通過對各類涉案人員非正常死亡的通報,以及《執法細則》的學習,做到警鐘長鳴,提高執法的規範性。

(三)信訪投訴方面問題

當前構建和諧社會已經是黨中央確定的目標,在學習實踐活動中我所重點解決因服務態度差導致的羣眾信訪、投訴問題。一是召開了全體民警大會開展教育,對因服務態度差導致的羣眾信訪、投訴進行梳理並在民警大會上進行通報;二是嚴格信訪投訴的調查處理程序,接到信訪或投訴後由主要領導進行批示,由帶班領導負責調查,調查工作形成報告,報告經主要領導批閲後上報分局,嚴肅處理主責民警,對因服務態度差造成的信訪投訴,要對民警進行單獨教育,並扣減績效獎金;三是比對分局信訪、投訴常量的辦法,及時向各單元帶班領導、警長、民警進行通報,及時進行工作提示。

三、強化教育、措施先行,提高民警思想素質水平。

按照分局的工作要求,結合民警思想實際,組織開展廉政教育活動和紀律作風專題學習活動,注重提高民警的文明形象和執法服務水平。一是定期開展警示教育日活動。規定每月開展一次主題明確的警示教育日,先範文網[]後開展學習公安部"五條禁令",採用近年來反面典型案例,教育全體民警提高遵紀守法的自覺性;集中學習《公安機關人民警察紀律條令》、《廉政準則》《人民警察職業道德規範》等堅決杜絕職務犯罪的發生;二是組織觀看警示教育片活

動。通過對《反差》、《蓋起章先進事蹟專題片》等教育片的學習,使民警在思想上形成了正反兩方面的明顯不同,潛移默化地在意識形態上發生着變化,使民警加深真、善、美的感念和標準,近年來,我單位未發生民警違法違紀的問題。

第三篇: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總結(公安)

一年來,我支隊認真按照《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狀》要求,加強領導,健全制度,嚴格管理,切實把黨風廉政建設各項工作落到實處,有力地加強班子建設和隊伍管理,推動了各項工作的開展。

、加強領導

支隊成立了黨風廉政建設領導小組,切實加強黨風廉政建設領導。制訂了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計劃,支隊與各部門層層簽訂黨風廉政建設責任狀,層層抓落實,做到有領導,有計劃,有措施,有落實,有檢查,有考核,形成了黨風廉政建設支隊一把手親自抓,班子成員分片抓,各部門領導具體抓的工作格局,為貫徹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提供了強有力的組織保障,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紮實深入開展。

二、加強反腐倡廉學習教育,提高民警拒腐防變能力

認真組織民警學習《黨的知識讀本》、《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以及《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監督並重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實施綱要》等,堅持每季度開展民警思想動態分析,加強與民警談心,解決黨風廉政建設問題。通過一系列的學習教育活動,提高了民警的政治理論水平,堅定政治立場,時刻保持共產黨員的先進性,牢記黨的宗旨,堅持執法為民,增強全隊民警的政治思想素質和拒腐防變能力,反腐倡廉,促進了黨風廉政建設。

三、加強民主管理,自覺接受羣眾監督

一年來,支隊認真學習貫徹十六屆四中全會精神,增強民主管理,依法行政意識,支隊班子團結一致,堅持民主集中制原則,深入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重大決策、重要項目班子集體討論解決,做到大事共討論,小事有商量,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增強班子的凝聚力和號召力。通過開展民主生活會,不斷完善,不斷改進,提高了辦事效率,樹立好技偵良好形象。

四、嚴格紀律制度,轉變工作作風

支隊全隊民警嚴格遵守《廉政準則》和“四大紀律八項要求”,自覺抵制各種腐朽思想和不正之風,廉潔自律,求真務實,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動上,同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覺貫徹執行黨的各項路線、方針、政策和上級的各項決定、指示,嚴格依法辦案。年內沒有出現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形式主義等不良現象。

五、從嚴治警,加強黨風廉政建設

支隊堅持從嚴治警方針,堅決貫徹執行“五條禁令”,強化內部管理,認真開展“兩個違規”專項治理工作,有效地預防“兩個違規”問題。結合工作實際,嚴格警務用車管理使用。成立警風警紀監督小組,加強警務督查工作,開展經常性的督促檢查,全面貫徹執行《兩個條例》,嚴防問題發生。年內,隊伍中沒有任何違法違紀現象。

六、抓好源頭治理,建立長效機制

圍繞如何加強工作和隊伍建設以及推動黨風廉政建設的問題,支隊認真抓好黨員民警的黨性黨風黨紀和廉政教育,利用正反典型深入進行勤政廉政教育。在財務上,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的規定。在工作中,進一步完善《黨風廉政建設責任狀》,制訂了貫徹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狀的各項制度,完善黨風廉政建設和隊伍管理的長效機制,落實責任追究制,確保黨風廉政建設各項工作落到實處,收到實效。

一年來,支隊認真履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各項規定,精心組織,嚴格貫徹落實,有力地加強了隊伍管理和黨風廉政建設,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還有做得不夠之處,如個

別民警對黨風廉政建設思想上不夠重視,在貫徹執行黨風廉政建設有關規定過程不夠自覺,缺乏主動性、積極性。這有待在今後的工作進一步加大監督力度,強化管理,全面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建造一支高素質的隊伍,爭創一流的業績。

第四篇:2014年公安機關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意見

2014年公安機關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意見

2014年公安機關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總體要求是,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深入貫徹十六屆六中全會和中紀委七次全會、全國政法工作會議、全國公安機關“三基”工程建設會議精神,堅持反腐倡廉戰略方針,按照“力量往基層使,工作往實裏幹”的總要求,以大力推進領導幹部作風建設為着力點,以落實執法為民思想為核心,以構築和諧警民關係為目標,嚴明政治紀律,嚴肅查處違法違紀案件,不斷拓寬從源頭上防治腐敗的領域,建立健全有公安特色的教育、制度、監督並重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以反腐倡廉的成效最大限度地減少不和諧因素,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諧因素,為促進公安機關在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中發揮更大作用提供強有力的紀律保證,以實際行動迎接黨的十七大勝利召開。

一、嚴明政治紀律,強化監督檢查,確保十六屆六中全會精神在公安機關的貫徹執行,確保政令、警令暢通。各級公安機關要切實按照十六屆六中全會和《中共中央關於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的要求,加大監督檢查力度,促進科學發展觀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各項決策部署在公安機關的貫徹落實,促進各項反腐倡廉任務在公安機關的貫徹落實。加強忠誠教育和政治紀律教育,落實對重點警種、敏感崗位的監督管理措施,堅決查處違反政治紀律的行為,維護隊伍純潔。認真貫徹落實部黨委下發的《關於基層所隊黨風廉政建設的意見》,促進基層公安機關作風建設,形成良好警風。紀檢監督部門要充分發揮職能作用,緊緊圍繞部黨委關於“三基”工程建設等公安中心工作和重大警務部署,抓住制約基層公安工作和公安隊伍建設的體制性、機制性、保障性問題,以及執法辦案、內務管理、紀律作風等容易發生問題的薄弱環節開展執法監察和現場督察,堅決制止和查處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陽奉陰違、搞形式主義等問題,切實提高工作實效,真正打牢執法為民的思想基礎,使基層的實力和活力顯著增強,基層的執法水平和服務羣眾的水平顯著提高,讓基層民警滿意、人民羣眾滿意、各級黨委和政府滿意。

二、全面推進領導幹部作風建設,及時發現和糾正存在的突出問題,以自身的模範行動帶出良好的警風。組織各級領導幹部認真學習胡錦濤同志關於反腐倡廉的一系列重要論述特別是關於領導幹部作風建設的重要講話,築牢廉潔從警的思想道德基礎。把改進警風建設特別是領導幹部作風建設作為促進和諧社會建設的切入點,緊密結合公安實際,認真對照“八個堅持、八個反對”和“九要九不要”要求,深入查找和切實糾正少數領導幹部思想上因循守舊、患得患失、不思進取、得過且過;理論學習上浮光掠影、淺嘗輒止、學用脱節;執法上漠視羣眾疾苦,冷硬橫推,濫用職權,失職瀆職,損害羣眾權益;工作上脱離實際、簡單操作甚至好大喜功、欺上瞞下、虛報浮誇;落實民主集中制上作風霸道、獨斷專行、任人唯親;生活上鋪張浪費、吃喝玩樂、趣味庸俗甚至“傍大款”、以權謀私等突出問題,切實做到為民、務實、清廉。大力發揚求真務實、艱苦奮鬥精神,堅決落實中紀委七次全會關於嚴格控制節慶、達標評比,加強會議、公務接待和差旅費管理規定,嚴禁公款大吃大喝等各項具體要求;堅決清理糾正領導幹部利用職權和職務影響謀取不正當利益等廉潔從政方面的突出問題。繼續深入抓好《公安部機關廉潔從政若干規定》和縣(市、旗、區)公安局(分局)以上領導幹部配偶、子女個人經商辦企業的具體規定等廉潔自律措施的落實。上級公安機關要重點抓好協管領導幹部遵守廉潔從政規定情況的監督檢查,落實領導幹部定期報告廉潔從政情況制度,加強黨內監督和紀律監督。繼續抓好中紀委、中組部關於誡勉談話和函詢規定的落實,健全完善派駐督導組和督察專員制度,堅持督察專員參加廳局黨委民主生活會制度,並對部協管領導幹部特別是廳局“一把手”廉政勤政情況進行經常性檢查,既要注意發現苗頭性、傾

向性問題和案件線索,又要注意發現勤廉兼優的典型。

三、着力解決執法中人民羣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樹立良好警風,構築和諧警民關係。繼續推進“三項排查”、“三個專項治理”,深化和鞏固對刑訊逼供、濫用槍支警械、濫用強制措施等問題的治理成果,堅決遏制執法過程中違法犯罪嫌疑人非正常死亡問題的發生。結合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繼續深入開展“規範執法行為、促進執法公正”專項整改活動,在全體民警中部署開展“反特權”思想教育整頓活動,切實解決服務意識淡薄、“冷硬橫推”、執法不嚴、執法不公、玩忽職守、執法不作為等突出問題,使廣大民警進一步打牢執法為民的思想基礎。加大監督檢查力度,督促各地公安機關推進公安信訪工作長效機制建設,嚴格落實責任倒查和追究制度,切實解決結案不息訪、非正常訪、進京訪等突出問題。對少數地方公安機關辦理“二代證”亂收費、利用執法辦案亂收濫罰等問題進行專項檢查。全面清理、規範公安機關各種評比達標表彰活動,切實減輕基層負擔。組織對部屬社團、企事業單位清理整頓,落實各項監督管理制度。強化措施,落實責任,大力推進部直屬單位和京外單位的黨風廉政建設。各地公安機關要對所屬警務保障性、掩護性企業和掛靠、派出單位進行清理整頓,及時消除問題隱患。

四、保持查辦案件的高壓態勢,純潔公安隊伍,充分發揮辦案的治本功能和綜合效應。繼續嚴格執行“五條禁令”、“四個堅決”、“九要九不要”等從嚴治警規定,嚴肅查處貪贓枉法、貪污受賄、涉黑涉惡、涉賭涉毒等違法犯罪案件,及時查處公安機關領導幹部濫用職權、違反廉潔從警規定等案件,深入查處少數地方公安機關在幹部人事、消防建審、公共娛樂場所管理等方面的違法違紀案件。拓寬發現和揭露違法違紀和腐敗問題的線索渠道,注意從違法違紀和腐敗現象易發多發的重點部位和環節入手,通過執法檢查、蹲點暗訪、專項督察、案件倒查、內部審計等多種方式,主動發現案件線索。嚴格辦案紀律和保密紀律,對瞞案不報、有案不查或者通風報信、干擾辦案的,要嚴肅處理。切實抓好“公安民警違法違紀案件線索受理查辦系統”的管理應用,努力推進公安紀檢監察工作信息化、規範化建設。嚴格執行公安民警違法違紀案件報告制度。健全完善公安紀檢監察部門與檢察機關瀆職侵權犯罪偵查部門聯席會議制度,進一步加強信息溝通、線索移送和案件協查督辦,切實提高辦案質量和效率。深入開展對妨礙執行公務和襲警問題的研究分析,健全相關工作機制,維護民警正當執法權益。切實加強和改進信訪舉報和案件審理工作。堅持寬嚴相濟、區別對待,懲前毖後、治病救人,注重辦案的政治、經濟和社會效果。按照以查促教、以查促管、以查促建的思路,落實重大違法違紀案件查處、剖析“一案雙報告”制度,從中發現體制、機制、制度及管理上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環節,特別是要加強對重點警種和突出案件類型的分析,提出預防治理的有效措施。

五、深化改革創新,拓寬源頭治腐領域,不斷健全完善執法權力運行的監督制約機制。深入推進部黨委《關於貫徹落實〈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監督並重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實施綱要〉的具體意見》的貫徹落實,對各項任務完成情況進行督促檢查。以促進公安執法權力正確行使為重點,繼續深化改革,加強對涉及人、財、物管理的監督。繼續深化公安機關行政審批制度改革,進一步規範審批事項,簡化辦事程序,創新管理制度,為羣眾和基層公安機關提供方便快捷優質服務。健全完善幹部監督聯席會議制度,紀檢監察、政工人事部門要加強聯繫溝通,認真分析研究幹部隊伍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及對策措施。繼續加大對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力度,組織開展對公安機關警務裝備保障、經費保障標準,拖欠民警工資、警銜津貼、醫療費等基本保障問題的專項督察和審計監督,維護民警的切身利益和基本權益。堅持不懈地推進各種廉政談話、誡勉談話和述職述廉制度的落實,全面推行警銜晉升培訓人員

和大專院校畢業生、軍轉幹部等新入警人員的廉潔從警教育。認真剖析民警執法辦案中違法違紀典型案件,加強警示教育。繼續開展形式多樣、內容豐富的廉政文化創建活動,不斷增強全警的廉潔意識。在縣市級公安機關全面開展“無違紀所隊”創建活動,促進民警自覺養成遵紀守法的良好風尚。深入推進警務公開,不斷完善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監督評議公安工作和隊伍建設的制度,規範和加強特邀監督員工作,增強監督實效。

六、以“三基”工程建設為契機,紮實推進紀檢監督部門自身建設,努力提高反腐倡廉工作能力。組織廣大紀檢監督幹部深入學習十六屆六中全會和《中共中央關於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精神,認真總結十六大以來公安機關反腐倡廉工作的主要經驗,深化認識,更新理念,自覺用馬克思主義中國化的最新理論成果武裝頭腦,指導公安監督工作實踐。紀委監察、督察、審計等監督部門要緊緊圍繞部黨委關於“抓基層、打基礎、苦練基本功”的總體要求,以提高紀檢監督能力為目標,以完善紀檢監督工作體制機制制度為重點,以強化基本功訓練為切入點、着力點,切實提高紀檢監督隊伍的整體素質和工作水平。在縣級公安機關內設機構調整的情況下,切實促進資源整合,形成監督合力,充分發揮紀檢監督部門職能作用。進一步完善監督網絡,健全紀檢監督業務工作制度,規範執紀辦案程序,不斷增強監督效能。部省兩級公安機關要精心部署,強化措施,全面落實紀檢監督幹部培訓規劃。加強調查研究,深入開展理論研討活動。進一步規範紀檢監督部門對下考評制度,加大紀檢監督部門與業務部門之間幹部輪崗交流力度,激發紀檢監督隊伍的生機與活力。加強紀檢監督部門紀律作風建設,對紀檢監督幹部嚴格教育,嚴格管理,嚴格監督,為深入推進反腐倡廉工作提供組織保證。各級公安機關黨委要高度重視領導幹部作風建設,以加強領導幹部作風建設的實際成效推進反腐倡廉各項工作,努力形成良好警風;嚴格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強化對反腐倡廉工作的領導,支持紀檢監督部門依紀依法履行職責,幫助解決在監督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

第五篇:2014年公安機關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意見

2014年公安機關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意見

2014年全縣公安機關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總的要求是:全面貫徹落實省紀委八屆九次會議、市紀委二屆九次會議、縣紀委十屆七次會議、省、市公安局長會議精神和全國公安機關反腐倡廉工作部署,堅持以人為本、執紀為民,堅持圍繞中心、服務大局,認真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全面推進公安特色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加強警示教育,推進執法監督,深化專項治理,嚴肅執紀查案,為各項公安保衞任務的順利完成提供紀律保證。

一、加強黨組領導,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

1.嚴格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局黨組要認真貫徹落實中央新修訂的《關於實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規定》,對職責範圍內黨風廉政建設擔負起全面領導責任,一把手要切實履行第一責任人的職責,細化責任,嚴格考核,嚴肅追責。要明確責任分工,將反腐倡廉工作任務分解落實到具體的警種部門和責任人,做到責任落實到人、落實到位。要加強對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檢查考核,作為對領導班子總體評價和領導幹部業績評定的重要依據。實行責任制執行情況報告制度,局屬各單位要向局黨組報告上一年度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工作情況。把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和領導幹部問責制結合起來,嚴肅追究領導幹部在黨風廉政建設方面的失職瀆職行為。

2.切實維護黨的政治紀律。加強對政治紀律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不斷增強廣大民警的政治鑑別力、政治敏鋭性和防策反、防滲透、防竊密的能力,對違反政治紀律的要嚴肅處理,確保公安機關和廣大民警在思想上、行動上與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加強對公安中心工作和重大警務部署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圍繞慶祝建黨90週年等重大安保活動、“三大戰役”工作部署、打黑除惡專項行動、“大走訪”開門評警活動等公安中心工作和重大警務部署,加強監督檢查,堅決糾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動遲緩、敷衍塞責等問題,確保各項工作落到實處。

4.加強領導幹部監督管理。認真落實《廉政準則》,嚴格執行《關於領導幹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的規定》和《關於對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國(境)外的國家工作人員加強管理的暫行規定》等“兩項制度”,堅決整治領導幹部違規收受禮金問題。認真落實《關於局屬各單位領導幹部向局紀檢監察述廉的暫行辦法》、《關於對局屬各單位黨員幹部進行談話和函詢的暫行辦法》、《局屬各單位領導幹部問責暫行辦法》等規定,加強對局屬各單位領導幹部的監督管理。年內將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具體辦法,全面落實領導幹部述職述廉、重大事項報告、談話、函詢、問責等制度。

二、加強警示教育,築牢思想道德防線

5.開展警示教育活動。結合“堅持執法為民、樹立良好警風”主題教育,深入開展“警示教育年”活動。局屬各單位要通過播放警示教育片、上警示教育課、參觀警示教育基地、學習案件剖析資料、組織警示教育討論等多種途徑,開展形式多樣的警示教育活動,確保教育取得實效。要結合“八閩警營清風頌”廉政文化建設、爭創“無違紀基層單位”活動等,推出一批勤政廉政先進典型,廣泛宣傳,擴大影響,培樹正氣。

6.開展廉政風險排查。局屬各單位要切實從違紀違法案件中吸取教訓,緊密結合職責權限和

業務工作實際,從個人崗位、內設機構、本局所、隊、室等層面,深入查找思想道德、崗位職責、工作流程、制度機制、外部環境等五類廉政風險,確定風險等級,制定防範措施,完善防控機制,構築制度防線。

三、加強執法監察,促進公正廉潔

7、加強執法監察。大力加強對執法權力運行的監督檢查,促進公正廉潔執法。嚴肅執法執勤工作紀律,嚴禁參與徵地拆遷等非警務活動,對隨意動用警力參與強制拆遷造成嚴重後果的,嚴肅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加大執法過錯責任追究力度,凡發生執法過錯案件造成重大影響的,一律予以責任追究。

8.深化專項治理。針對當前執法突出問題,進一步深化執法過程中涉案人員非正常死亡問題專項治理,組織開展“回頭看”,查找問題和差距,建立長效機制,鞏固擴大成果。開展公安機關涉案財物管理問題專項治理,着力解決辦案單位和個人截留、坐支、私分、挪用、貪污或者擅自處理涉案財物的問題,進一步規範涉案財物管理工作。同時,局屬各單位要結合實際,對公安民警參與經營娛樂休閒場所、推銷指定消防、安保、交通、保險產品、亂拉贊助、刑訊逼供、違規進行傷情鑑定、充當非法活動保護傘、插手經濟糾紛等問題,下大氣力進行整治。要鞏固警車和涉案車輛違規問題治理成果,堅決防止反彈。

四、加強效能監察,促進作風建設

9.加強效能建設。加大治理庸懶散力度,以治庸提能力、以治懶增效率、以治散正風氣。落實“兩個規範”,推進電子政務建設,提升工作效率。加強績效管理,完善評估體系,強化結果運用,發揮好導向作用。

10.加強糾風工作。深入開展“小金庫”、公務用車、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和慶典、研討會、論壇過多過濫問題專項治理。深入開展民主評議政風行風活動和“開門評警”活動,完善政風行風熱線建設,落實領導幹部定期接訪、下訪等規定,使羣眾的訴求能得到及時化解和處理,縣以上公安機關領導年內至少解決兩起羣眾信訪案件。

11.深化特邀監督員監督活動。依託縣局公眾服務網開設“特邀監督員直通車”專欄,定期組織特邀監督員開展視察與明查暗訪活動。自覺接受社會各界監督,努力營造有利於公安工作發展、有利於密切警民關係、有利於促進社會和諧的良好環境。

五、加強案件查辦,確保《紀律條令》落實

12.加大信訪舉報件核查督辦力度。加強對公安機關和公安民警違法違紀問題舉報線索和信訪案件的分析研判,提高初核率、查辦率和違紀人員處理率。凡上級交辦的案件線索,要限期辦結,對上級交辦的案件線索查否而被省廳查實的,要認真查究原因,視情追究責任。

13.加大查處力度。採取掛牌督辦、聯合辦案、異地辦案等方式,加大對重大違紀違法案件的攻堅力度。把2014年作為《紀律條令》的執行落實年,認真貫徹《關於適用<公安機關人民警察紀律條令>第六條有關問題的通知》(監發〔2014〕3號),加大下查工作力度,對領導批辦、新聞媒體和社會輿論關注以及在當地有重大影響的案件,縣局紀檢監察部門可直接

立案調查,局紀檢監察部門每年至少要直接查辦1起違紀違法案件。對各類違紀違法問題,必須堅持“零容忍”,以鐵的手腕,執行鐵的紀律。對不實舉報,要及時澄清,維護民警合法權益。

14.規範查案工作。加強案件審理把關,使所辦的案件經得起歷史檢驗,尚未設立案件審理機構的要成立審理小組,履行審理職能。加強《公安民警違法違紀案件線索受理查辦系統》的運用,落實案件報告制度,提高信息質量和入庫率。

六、加強監督信息化建設,提高執紀監督水平

15.全面推進執法監督平台建設、警車監督管理系統建設、警務監督中心建設,打造覆蓋全警的信息化監督網絡。縣局要結合實際制定具體應用辦法,對系統報警提示的可疑問題,要明確監督處理的具體辦法,確保監督平台“用出水平,用出效益”;要堅持邊實踐邊探索,邊應用邊完善,查找和解決監督的薄弱環節和工作漏洞,不斷完善執法監督平台建設,推進執法監督向深層次領域拓展。

七、加強幹部選拔任用監督,嚴肅組織人事紀律

16.完善幹部選拔任用監督機制。縣局要按照中紀委、中組部的要求,抓好乾部選拔任用工作責任追究制度、有關事項報告制度等四項監督制度的落實,建立完善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監督體系。嚴格執行“5個嚴禁、l7個不準和5個一律”的要求,嚴肅組織紀律。嚴格執行幹部選拔任用徵求紀檢部門意見制度,強化紀律監督。要建立完善幹部選拔任用徵求紀紀檢部門意見工作制度,對徵求意見的內容、時限、要求和反映問題的調查、調查結果的運用等方面作出明確規定。

17.健全用人失察追責機制。局紀檢監察部門要強化對幹部選拔任用全過程的監督,對反映的問題要認真核查,對於實名舉報的要有報必查,有查必果,如實報告;對羣眾反映強烈的幹部,仍堅持提拔,且在提拔後出問題的,要嚴肅追究提名者、調查者、考察者的相應責任。

八、加強審計監督,促進財經紀律落實

18.推進“審計整改年”活動。按照公安部統一組織開展“審計整改年”活動的部署要求,結合我縣實際,集中時間,集中力量,切實整改2014年以來審計發現的問題。

19.深化審計監督。深化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提高任中審計比例和審計結果的執行力。對中央、縣級補助地方公安機關專項經費開展專項審計,確保資金落實到位、用到實處;對局機關2014年度財務收支和項目建設進行審計;對“縣局保障性辦公用房”建設情況開展專項檢查,重點檢查項目審批、建設程序、資金管理使用、政府採購程序等是否依法依規。加強和改進對特別業務費和掩護性企業審計工作,防止特別業務費隨意開支現象。結合涉案財物管理問題專項治理,深入部署開展涉案財物管理專項審計活動。

20.加強審計工作規範化建設。縣局要研究制定公安機關內部審計工作實施辦法、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評價辦法、項目建設監督管理實施意見等規範性文件,加快審計信息管理與作業系統開發進程,努力實現審計工作規範化、制度化、信息化。

九、加強紀檢監察隊伍建設,提升執紀查案能力

21.結合公安機關機構改革,加強縣局紀檢監督機構建設,凡未按公安部要求編配審計機構的地方,今後要按照審計管轄權限有關規定列入省廳直接審計對象。繼續抓好部黨委8號文件的落實,進一步推進縣級公安紀檢監察部門建設。加強和改進縣局紀檢監察審計部門年度考評工作。實行紀檢組長述職報告制度,下級公安機關紀委書記每年要向上級公安機關紀委述職。尊重基層首創,加強聯繫點工作,及時發現、總結推廣基層的成功經驗和做法。加強公安紀檢監察業務培訓,提高紀檢監察幹部素質。加強紀檢監察隊伍“五化”建設,實現人員優質化、辦公自動化、辦案科技化、管理正規化、監督有效化。重點加強執紀查案能力建設,以強有力的執紀查案工作引領帶動各項工作全面開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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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一步解決羣眾反映強烈的執法突出問題

對公安隊伍違法違紀問題堅持“零容忍”

公安部黨委近日製定下發《2014年公安機關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意見》(以下簡稱 《意見》)。《意見》明確了今年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總體要求和工作重點,要求各地公安機關以涉案人員非正常死亡問題專項治理、涉案財物管理為重點,進一步解決羣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對公安隊伍違法違紀問題堅持“零容忍”,深入推進公安特色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

《意見》指出,各級公安機關要把維護黨的政治紀律放在首位,要認真貫徹國務院嚴格徵地拆遷管理工作的有關要求,嚴禁公安民警參與徵地拆遷等非警務活動,對隨意動用警力參與強制拆遷造成嚴重後果的,嚴肅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2014年,要圍繞慶祝建黨90週年、世界大學生運動會等重大安保活動以及打黑除惡等專項行動,進一步加強監督檢查。圍繞“大走訪”開門評警活動,督促各地紮實抓好走訪、評議、反饋、整改、考評等各個環節,防止搞形式、走過場。

《意見》要求各地圍繞在全國公安機關開展的“堅持執法為民、樹立良好警風”主題教育,深入開展反腐倡廉宣傳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設,將警示教育貫穿於紀律作風教育活動的始終。各地應建立警示教育基地,組建由違紀民警、民警家屬和羣眾代表組成的警示教育報告團;結合“創先爭優”活動開展示範教育,重點推出一批勤政廉政先進典型;上半年,公安部和各地公安機關都要集中推出一批便民利民惠民新措施,把民警受教育與羣眾得實惠結合起來。

《意見》明確今年要深化拓展專項治理,着力解決羣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兩個工作重點是:進一(請勿抄襲好範 文網:)步抓好涉案人員非正常死亡問題專項治理,建立長效機制;部署開展涉案財物管理問題的專項治理,着力解決辦案單位和個人涉案財物管理工作中的不規範問題。對民警

參與經營娛樂休閒場所問題、亂收濫罰等問題,各地公安機關可根據本地實際,選擇其中突出的進行治理。治安、消防、交通等部門、警種要對民警推銷或指定公共安全產品等問題進行治理。要鞏固警車和涉案車輛違規問題治理成果,堅決防止反彈。

《意見》要求各級公安機關紀檢監察部門繼續保持查辦案件的強勁勢頭,加大查辦下級公安機關民警特別是領導幹部的違法違紀案件力度,對各類違法違紀問題堅持“零容忍”。在查辦案件的同時,更加註重體制機制創新,拓寬從源頭上防治腐敗的領域。《意見》還要求進一步加強紀檢監督部門自身建設,健全省、市兩級公安紀檢監督部門內設機構,在紀檢監督部門開展“作風建設年”活動。同時,完善紀檢監察工作考評機制,實行紀委書記述職報告制度,下級公安機關紀委書記每年要向上級公安機關紀委述職。

評論員文章《以反腐倡廉的新成效取信於民》

任何一項工作要取得新成效,不是説出來的,而是紮紮實實幹出來的。公安機關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也是如此。近日,公安部下發的《2014年公安機關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意見》,正是結合公安工作實際,踐行以人為本、執法為民的理念,認真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着力解決人民羣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深入推進公安特色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以反腐倡廉的新成效取信於民的具體體現。

要充分認識公安反腐倡廉建設的極端重要性。在公安機關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中,一些單位的問題突出,之所以得不到很好解決,與個別領導幹部思想認識不到位,把反腐倡廉看輕了、位置擺低了不無關係。一方面,廣大人民羣眾和社會各界對我們這支隊伍是高度肯定的,因為在黨和人民最需要的關鍵時刻、危急關頭,我們能夠拉得出、衝得上、打得贏。另一方面,對我們這支隊伍也有不滿意的地方,主要是一些民警執法不作為、亂作為甚至執法犯法、徇私枉法。由此可見,在廣大人民羣眾對公安隊伍期待越來越高、公安機關維護社會穩定任務日益繁重的新形勢下,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公安隊伍建設,深入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顯得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為重要。

要在解決羣眾反映的突出問題上下功夫。公安工作的好與差,羣眾心裏有桿秤。要提高公安機關的執法公信力,必須緊緊抓住解決人民羣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這個重點,切實從人民羣眾最不滿意的地方改起,讓人民羣眾看到公安機關懲治腐敗的堅定決心。

各地公安機關一定要認真貫徹執行國辦《關於進一步嚴格徵地拆遷管理工作切實維護羣眾合法權益的緊急通知》的要求,嚴禁參與徵地拆遷等非警務活動,對隨意動用警力參與強制拆遷造成嚴重後果的,嚴肅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同時,要進一步抓好執法過程中涉案人員非正常死亡問題專項治理,建立長效機制,鞏固擴大成果。

要着力從源頭上遏制腐敗產生的根源。各級公安機關在嚴肅查辦案件、保持懲治腐敗強勁勢頭的同時,要更加註重源頭治理,更加註重懲防體系建設,不斷加大預防的力度,最大限度地使民警不犯錯誤、少犯錯誤。要抓住容易滋生腐敗問題的重點部位和薄弱環節,有針對性地加強制度建設並抓緊完善與之相適應的監督制約機制;要緊密結合職責權限和業務工作實際,從個人崗位、內設機構、本單位三個層面,深入查找思想道德、崗位職責、工作流程、制度機制、外部環境等五類廉政風險,針對查找出的廉政風險點,構築制度防線,形成以積極防範為核心、以嚴格管理為手段的科學防控機制。要認真執行中央紀委和公安部關於對黨員領導幹部進行談話和函詢的規定,全面開展廉政談話、提醒談話、誡勉談話,切實做到關口前移,防微杜漸。

要嚴格執行“一崗雙責”。措施制定再多,如果不落到實處,一切都是空談。各級

公安機關黨委要對職責範圍內黨風廉政建設擔負起全面領導責任,一把手要切實履行第一責任人的職責,分管領導要對職責範圍內的廉政建設負主要領導責任,與業務工作同部署、同檢查、同落實、同考核。要細化責任,嚴格考核,嚴肅追責,確保事事有人管、件件有人抓,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對因領導不力、疏於監督管理,導致本單位發生嚴重違法違紀案件的,要敢於較真、敢於碰硬,一律實行問責追責。各級公安紀檢監督部門要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大力加強自身建設,努力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樹立可親、可信、可敬的良好形象。我們要以咬住不放、鍥而不捨的精神,以最堅決的態度、最有力的措施,真抓實幹、狠抓落實,以反腐倡廉建設的實際成效取信於民,為各項公安工作任務的完成提供堅強保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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