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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社會調查報告【多篇】

農村社會調查報告【多篇】

農村社會調查報告【多篇】

農村社會調查報告 篇一

根據學校的要求,20xx年八月我到了基層人民法院——省市人民法院,在民二庭進行了為期一個月的實踐。首先我要向所有為我的這次社會實踐提供幫助和指導的市人民法院民二庭的工作人員以及親自指導我的薛庭長,丁法官和虞法官表示感謝,感謝他們為我的順利實踐提供的幫助。

通過這次實踐,我在專業領域獲得了較為豐富的實踐經驗,鞏固並檢驗了自己兩年來學習的知識水平。實踐期間,我瞭解了大量的民事案件尤其是經濟合同糾紛案件從立案到結案的全過程,在一些案件的審理過程中,我對案件提出了自己的一些想法。在此期間,我進一步學習了相關的法律知識,對立案等程序有了更深的理解,同時注意在此過程中將自己所學的理論和實踐有機結合起來,實踐結束時,我的工作得到了實踐單位的充分的肯定和較高的評價。

下面是我實踐報告的主體部分,主要分為兩部分,第一部分,主要談下我對相關專業問題的看法,分為三個方面,第二部分是我的實踐感悟部分。

12日早上我五點半就起牀了,因為六點半要在公衞樓前集合,這可是我大學生活中起來最早的一次了,真是一個挑戰!但我知道挑戰也是和我們一樣才剛剛開始。起來洗漱整理之後吃完前晚準備的早餐,準時到了集合地點。儘管起來都那麼早,但每一個隊員都是激情洋溢,絲毫沒有一點睏意。老師安排我們把宣傳條幅、旗、宣傳單、宣傳手冊、調查問卷等所需物品搬運到車上。我們可又多了一個隊員——司機。一切準備完好之後,司機師傅開着車就向涉縣出發。在車上,老師給每一個人發了一份調查問卷以熟悉其內容,同時老師把我們14名學生又分成了兩小組,這樣一來每2名老師帶領7名學生分頭行動,更是提高了工作效率。我們早上7點出發到達時已經是下午1點多鐘了。由於之前沒有開車去過涉縣,也只是問了別人大概多長時間能到而已,對道路不熟悉加上路上遇到了一次堵車,使我們比計劃晚了3個多小時左右到達。真是計劃趕不上變化啊!早上起的早、吃的又少,現在每個人臉上略微顯出疲憊的表情,但依然眼神裏充滿着激情。到了之後,我們大家在一家飯店吃了午餐。為了減少太大的消費,我們也是簡單吃了一頓。但我們已很滿足了,畢竟這不是來的目的。來了,我們就要吃最大的苦,做最大的事。老師也是希望着早些開展工作,畢竟路上耽誤了一些時間。譚老師更是簡單吃了些後悄悄地出去找一下我們晚上的住宿地方。飯後我們到了住處,老師安排了一下房間後,我們便立即動身前往我們要宣傳調查的第一站——城關鎮招崗村。

我們首先到了村委會,取得了村委會領導的同意,在他們的協助下,我們在庭院裏佈置了一排桌子和凳子。在桌上放了兩台血壓計,在牆上貼了宣傳單,掛起了條幅,豎起了旗子。趙老師在村委會的廣播裏通知老鄉們前來村委會。一切準備完了之後,我們拿着宣傳單、宣傳手冊和調查問卷等待着村民的到來。廣播通知後,很快就有村民前來了,同學們很快微笑着迎接上去,向村民發放知識書籍,給村民講解科學知識,並做了問卷調查。由於大多數村民不識字,我們都是一個題一個題地問出來的。做一份調查可能容易,但是要做許多份時就需要極大的耐心了。再加上普遍村民講的是地方話,有些同學在交流上有些阻礙,但我們都克服了種種困難。同學們有的在發放傳單,有的在回答村民問題,有的在做調查,有的在為村民測量血壓。老師們更是和大家融在一起,已經分不清誰是學生誰是老師了。漸漸地村民多了起來,大家更是忙的接不過來。看看這一熱鬧的場景:有調查、有發傳單、有訪談、有測量血壓、有照相······大家真是忙的不亦樂乎!就這樣我們順利地完成了第一站的任務。

本來計劃第一天要去兩個地方的,但時間已晚了,只能第二天再行動了,我們還是滿意地回到了住處。老師給我們學生每人發了10元錢自行解決了晚餐。晚餐後回到住處,大家都高興地聊了一些今天的感觸,現已經是疲憊不堪了,於是早早就休息了以便擁有很好的精力去迎接第二天的活動。我們6點起牀吃完早餐後就前往了第二站。不知什麼原因,也許是沒有得到領導的支持,在這我們就呆了十幾分鍾發放了一些傳單。老師決定下面兵分兩路:一路前往原曲村,一路前往固新鎮固新村。司機師傅開車在路途中把第一組留在了原曲村,我們第二組繼續前往固新村。由於昨天已經開展了一次,所以我們都有了經驗,也很順利地完成了任務。兩組到了一起後已是11點多了,我們坐車往學校趕去。休息了一晚上,第三天同樣早起坐車前往石家莊市深澤縣。這次也是分成了兩路,第一組去了大賈村,我們第二組去了西南留村。到了之後取得當地領導的同意,羣眾的理解支持後,我們便進行了活動。大家都有了前兩天的經驗,都已經對所做的宣傳調查工作相當熟練了,於是很順利地就完成了任務。

完成實踐活動之後,大家聚在一起吃午飯,交流了一下自己此次實踐活動所收穫之處,並説説自己認為自己這次實踐活動有哪些不足的地方。我們都暢談了自己的心得體會。回到學校後在公衞樓前我們再一次合影留念,雖然已是很疲憊,但每個人的臉上卻都掛着自信而滿意的笑容。

其次:它使我們深刻體會到,作為一名交通協管員工作的不易。理解了作為一名“交通協管員”所承受的工作壓力及責任的重大。

而後:這一實踐活動帶給我們的不僅是親力而為的喜悦之情,還真切感受到交通工作者工作的偉大,他們使交通更加暢通,社會秩序更加穩定,人們的生活環境更舒適、方便,社會更加和諧、美好!

最後:學習他們堅持不懈、辛勤工作的精神。作為大學生的我們要積極參與一些社會實踐活動,尤其是有意義的活動。通過自身的實踐活動,充分去了解社會。並且,以一種作為當代大學生青年所具備的熱情,去關心社會和關愛社會崗位中孜孜不倦的工作者。不管他們扮演的是何種角色,我們都要以一種理解與關注的態度去看待他們,支持他們。思想彙報專題這是我們每個大學生的責任!

農村社會調查報告 篇二

隨着經濟的發展,目前,我國城鎮化率逐年大幅度提高,進城務工農民逐年增加。這導致了農村中土地利用產生了一系列的問題。農業是國民經濟的基礎,在國民經濟中佔有重要地位。土地是農業的基礎,是農民生活的重要保障。所以土地利用的問題,直接關係到其他產業的發展和國民經濟的提高。

一、調查名稱:城市化下的xx省農村土地利用現狀

二、調查目的:

l通過本次社會實踐活動,調查農村土地利用現狀,促進農村土地科學、合理利用,探索農村土地利用新模式。

l通過深入、全面地調查,掌握農村土地利用第一手資料,並進行分析總結,向有關部門提出一些可行的建議。

l通過暑期社會實踐調查,充分發揮專業特長,將理論知識應用於實踐,提高社會實踐能力,增強社會責任感。

三、調查對象:農民、部分政府人員、學生。

四、調查方式:問卷調查、訪談、實地考察、資料。

五、調查時間:20xx.8.15----20xx.8.20

六、調查內容:部分鄉村土地利用現狀,農民的主要收入來源,以及農民對城市化的看法,並對現象所反映的問題提出可行性措施,增加農民收入,提高農村的知識水平。我們做了兩個調查問卷,各向對象提出了10個問題。(見附1、2)

七、調查結果:

通過為期一個星期的社會實踐調查,在發放了一百多份調查問卷後,我們得出瞭如下結果:目前,xx省部分地區的土地利用現狀分為兩種情況:

1、平原地區農村土地利用現狀

2、山區地區農村土地利用現狀。

(一)平原地區農村土地利用現狀及原因分析

平原地區農村土地利用率較高,但土地利用方式比較單一,土地撂荒現象存在但比較少,而土地利用不合理現象較為嚴重,如:挖農田裏的土賣給磚窯廠,農房規劃不合理,以及亂佔耕地現象。從調查報告中分析得到,存在這種現象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幾點:

1、平原地區土地開闊,便於集約化耕種,機械化水平較高。

2、國家目前實行的種糧補貼政策,提高了農民的種田積極性。

3、平原地區人口密集,勞動力豐富,但季節性外出務工較多。

4、城市化不斷推進使大量農田被侵佔

5、部分地區的村民委員會並沒有實施可行性的便民、利民以及提高農民收入的措施。

同時在調查的過程中瞭解到,農民的收入不僅僅侷限於對土地的利用,還來自於經商、外出務工、養殖等其他方式。

(二)山區地區農村土地利用現狀及原因分析

山區地區農村土地利用率較低,但土地利用方式比較多元化,撂荒現象比較嚴重,土地利用不盡合理,如毀林造地,農村宅基地利用粗放,浪費、閒置現象嚴重,農村辦的工廠用地較為浪費等。從調查報告中分析得出,存在這種現象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幾點:

1、山區地區地形起伏大,不利於集約化耕種。

2、山區耕地面積少,建築用地規劃不合理。

3、山區坡度大,水土流失現象嚴重,土地較貧瘠,產量不高。

4、廢棄的房屋得不到及時的拆除,一定程度上導致農村土地的閒置。

八、調查體會:

通過此次調查我切實瞭解到了農村土地利用的現狀,感受到了農村發展的滯後,體會到了農民生活的艱辛。作為一個從農村出來的孩子,我覺得自己身負着推動農村發展,促進農民增收的使命。此次的經歷加上我個人的薄見,我認為農村的發展,土地是根本和關鍵,是農民增收的一大優勢。但基於目前我們的不合理利用方式,土地並沒有使大部分農民走向富裕,因此我認為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考慮:

1、改變當前單一的種植模式,發展多種經營。

2、國家加大對農村的政策、財政支持。

3、改變當前粗放的經營模式,實行規模化、集約化經營。

4、加強對農民的培訓,提高他們的科學文化素質。如:“科技下鄉”等。

5、加強對農村建設用地的合理規劃。

農村社會調查報告 篇三

一、概述:

由於農村經發展慢,農民生活依舊沒有很富裕,特別是我們村沒有民辦企業,農民只有靠種糧食、外出打工等來維持整個家庭的生活。因此,我們村只能靠一些副業來爭得更多的外快,有養豬的,有養雞的,但是我們村以養蠶佔據最多。養蠶業由興到衰在我們村慢慢的演繹着。

基於我村養蠶業的興衰原因進行了調查,並基於原因闡述自己的一些觀點,並提出自己的一些建議。

二、調查方式:

通過訪問本村養蠶的業主,以及上網搜查一些原因,加上自己分析原因。

三、養蠶業興衰原因:

一、興的原因:

(1)沒有更多其他經濟來源

農村畢竟是經濟發展薄弱,沒有更好的其他經濟來源,農民大部分是沒有接受過更好的教育,沒有文化知識。所以大部分農民只能發展一些自己能力所及的經濟,近幾年來養蠶、養豬、養雞等一些個體經濟興旺起來。農村不能和城市相比較,農村畢竟比城市是落後的,特別是教育,這樣使農民們吃了沒有文化的虧。

在農村尋找一些賺錢的事情是很難的,這必須考慮到很多東西,如農民的文化知識、農村的經濟發展結構等。因此,在我們村許多農民選擇了養蠶,這是我們村許多家庭的主要經濟來源,畢竟他是易操作的主要經濟來源。現在應更注意農村的發展,改善農村經濟發展結構,注意三農問題,提高農村的教育水平。

(2)養蠶業賺錢快

之所以許多農民選擇養蠶業還有一個很總要的特點,那是養蠶業賺錢快,基本上養一次蠶只需要十幾天就可以上蔟,而且鎮裏回收並直接付錢。因此我們村許多農民選擇了養蠶業,畢竟這些錢來源可靠,可以解燃眉之急,農民所選擇了養蠶業。

許多外出打工的人可以超出十幾天在家裏幫忙養蠶,這樣可以減輕家裏的負擔。養蠶業一年可以養四次,這樣本村農民家裏一年可以有四次收入。時間短,見錢快,所以許多本村農民選擇了養蠶業。

(3)有鎮裏的技術支持

對於養蠶業,我們xx鎮是很支持的,因為他是我們村主要的經濟來源之一。現在我們鎮裏建立了蠶繭站,還給每個村配發技術員,這顯示了本鎮對養蠶業的特別重視。由於鎮裏的重視使我們村的養蠶業近幾年來發展迅速,幾乎我們村家家都養蠶。

當養蠶在我們村發展的時候,技術員也會幫助村民們來解決一些難題,在鎮裏的領導下養蠶業在我們村興旺起來。當蠶繭形成時,技術員幫着村民們到鎮裏統一銷售,這樣農民們不用擔心蠶繭的質量問題。由此看來有鎮裏的技術支持,很多村民也會走上養蠶的道路,畢竟養蠶不用擔心技術問題。

(4)養蠶業多帶來的熱潮

許多本村農民當外出沒工作可干時,他們看到養蠶可以帶來家裏的補貼,於是各家紛紛栽種桑樹準備養蠶。從嫁接小桑樹到桑樹長大,村民們悉心照顧着,這是他們的心血。當養蠶業給村民們帶來很多收入時,其他人們也看到了明顯的收入,於是都紛紛種桑養蠶,這樣桑樹在我們村迅速生長代替了糧食莊家的生長。正是由於養蠶業帶來的熱潮使更多村民們升起了養蠶的信念。一批又一批的桑樹在田地裏生長着,從遠處望向我們村莊到處都是綠油油的一片,在我們村到處都可以聞到桑樹的氣息。這樣一來使村裏、鎮裏更加關注我們村的養蠶業,這就是所謂的養蠶熱帶來的熱潮。

農村社會調查報告 篇四

農村社會保障是關係農民切身利益的社會熱點問題。早在黨的十七大報告中提出了努力使全體人民“老有所養”,“加快建立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保障人民基本生活”的目標任務。近年來,我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農村社會保障問題,按照城鄉統籌發展的要求,進一步完善農村社會保障制度,加大公共財政投入,讓所有農民都能夠享受到公共財政的陽光,確保改革發展成果能夠惠及農民,充分發揮了社會保障體系的“安全網”、“平衡器”和“穩定器”作用,解決了農民羣眾的生產生活後顧之憂。去年下半年,在常州市政府網上開展了關於農村社會保障的問卷調查,現將調查結果及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問卷調查情況

此項調查問卷填表是男性居多,且年齡層多在35-60歲之間,以專業技術人員/工程師/教師/醫生/律師/會計這一人羣為主,從調查結果中可以看到,17.16%從宣傳資料中知道新農村合作醫療制度、16.57%從報紙上知道、18.64%聽其他人講、15.09%廣播電視上知道、16.27%是通過其它途徑、但還有16.27%是不知道有新農村合作醫療。41.3%,享受了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而58.7%目前還沒有。當調查到您對當地社會保障制度中哪些內容最為關心,13.6%選擇了養老保險、14.11%選擇了醫療保險、10.33%選擇殘疾人幫扶、10.84%選擇了五保供養、11.02%選擇了最低生活保障、10.33%選擇了軍人優撫、9.98%選擇了救空救濟、10.67%選擇了農村危房改造幫扶、9.12%選擇了移民新村幫扶。

通過此次調查問卷,我們也知道了當地的醫療情況需要改進的地方,18.05%選擇了增加藥品種類,15.09%選擇了改善擴建衞生房屋、15.98%選擇了改善服務態度、20.12%選擇了提高醫生技術水平、15.38%選擇了更新醫療設備,還有15.38%選擇了其它。認為自己現在的生活是否得到切實的保障,28.72%的人感覺很踏實,是得到了切實的保障;36.7%的人認為一般,基本可以達到要求,34.57%的人覺得不好,自己需要多攢錢來養老。對於了不瞭解當地社會保障制度,34.57%的人表示基本瞭解,35.11%的人表示部分了解,30.32%表示完全不瞭解。問卷問到如果生病了願意去哪裏就醫,20.14%的人表示去藥店自己買藥、17.71%的人表示去衞生所、17.71%的人去私人人診所、20.14%的人去鄉鎮醫院,24.31%的人去縣市級醫院。對現在各項報銷率何救助金額滿意不滿意,22.59%的人表示很好,24.69%的人表示一般、27.62%的表示有點低,25.1%的人表示太低了。問及家庭月收入在下列哪個範圍,23.11%選擇了1萬元及以下,22.27%的人選擇了1萬元-2萬元,24.79%的人選擇了2萬元-5萬元,29.83%選擇了5萬元以上。

對於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資金籌集的來源18.75%的人認為是中央政府撥款,20.49%的人認為是地方政府扶助,21.53%的人認為是農民自己繳納,17.71%的人認為是集體及其他組織出資,21.53%的`人表示不清楚。認為當地養老保險存在的問題,18.75%認為覆蓋面不廣,24.65%認為養老金較低,19.44%認為體制有待完善,17.71%認為資金籌措困難,19.44%認為個人養老保險繳納負擔重。認為當地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存在實際領取低保人數與應該支付人數有偏差的人達到23.95%,認為資金難以落實的人達到21.85%,認為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配套措施不健全的人達到27.73%,認為對象限定不合理達到26.47%。41.3%參與了農村醫療合作制度,但仍有58.7%的人未參與。對於自己享受的具體保障金額31.38%的人表示很清楚,35.64%的人表示大概知道,32.98的人表示完全不知道。

二、存在的問題

(一)認識不到位。部分領導幹部對農村社會保障體系建設的重要性認識不足,還未能把加強農村社會保障體系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資金投入不足,推動力度不大。部分基層幹部缺乏積極性,有畏難情緒,有的認為要辦的大事急事很多,沒有時間、精力解決社會保障問題;有的認為社會保障工作投入太大,等有了經濟實力再去解決;還有一種是將適當的收費和減輕農民負擔簡單地對立起來,認為去向農民收取費用不合時宜。從保障對象農民來看,也存在種種模糊的認識。有的擔心國x政策多變,對參保後是否能拿到養老金心存疑慮;有的甚至認為繳納保費是政府的亂收費行為,存在牴觸情緒。反映在農村合作醫療上,農民對合作醫療制度信心不足,認為合作醫療統籌力度太小,解決不了看病的大問題,參與的積極性不高;有的只注重温飽,健康投入意識差;還有相當比例的農民存在投機心理,認為自己身體好,參加合作醫療的錢互助給他人,自己吃虧了,不願參加等,這些問題都直接影響了合作醫療的參加率。

(二)進展不平衡。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方面:一是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可持續發展困難較大。按照現行參保辦法,農民20歲開始參保,若60歲時要領取養老金,必須每年繳納1800元左右,連續繳納40年。雖然2016年農民人均純收入達到12363元,具備了建立農村養老保險的條件,但很多農民收入在平均數以下,如果扣除生活消費支出後,其可支配收入有限。尤其40歲以上的羣體參保困難更大,他們的子女教育開支較大,而他們參保繳費時間短,繳費標準高,成為參保的弱勢羣體。市、鄉兩級財政每年給每個參保農民的補貼較少,大部分鄉村集體經濟組織實力較弱,補助能力有限。調查發現,許多農民認為,由於政府補貼和集體補助較少,目前的繳費機制基本等同於“自己吃自己”,還不如自己存銀行,參保積極性不高。此外,農村養老保險沒有社會統籌基金,缺乏社會保險資金的共濟。二是鄉鎮企業養老保險擴面難度大。鄉鎮企業中勞動密集型企業和農副產品加工型企業多,中小型企業多,原始積累少,經濟實力差。目前企業普遍不景氣,職工收入比較低,要普遍建立鄉鎮企業養老保險制度困難較大。鄉鎮企業有着靈活機制,企業職工有活就上班,沒活就回家種地。哪家企業效益好,工資高,職工就往哪流動,增加了保險的管理成本,也給鄉鎮企業職工參保帶來了較大困難。

農村合作醫療方面:由於籌資額度仍較低,加之我市經濟增幅不快,農民收入增幅趨緩,而藥品價格及醫療費用不斷增高,農民抵禦大病風險的能力相對較低。由於大病醫療救助制度還沒很好地建立起來,救助基金沒有穩定的來源渠道,基金數量少,弱勢羣體的醫療保障問題未能徹底得到解決。調查中一些羣眾深有感觸地説:“不怕貧窮,只怕生病,窮可以致富,病特別是大病,足以傾家蕩產。”鄉鎮合作醫療機構管理體制不理順,工作人員從衞生院臨時抽調,無編制和預算經費,難以保證長期運轉。

農村社會救助和社會福利工作方面:一是低保户“進來容易出去難”問題。一些有勞動能力的低保户產生了“等、靠、要”的依賴思想,進來了就不想出去,容易產生“養懶漢”現象。加上審批過程中對低保户家庭經常性收入核准難,隱性收入、金融性收入核查難,導致部分低保户家庭實際收入雖然高於低保標準,但仍然被列入低保對象。二是低保工作機構不健全。鄉鎮無低保工作機構,由民政辦兼職,村(居)委會則由村(居)會計兼職,農村低保面廣、量大、要求高,又無專職人員,造成了低保工作被動,規範化程度不高。三是醫療救助費用報銷機制不合理。不管是合作醫療還是醫療救助費用報銷,目前實行的都是先墊再報的制度,即先由個人把醫療費用支付給醫療機構,再由個人向有關部門和組織進行申報,核實後補給個人。但部分困難家庭對墊資部分顯得力不從心,影響醫治效果,迫切要求個人在支付醫療費用時把報銷部分直接扣除。農村社會福利工作有待加強。特別是農村老年人的福利目前僅僅停留在對“五保”老人的生活保障上,需進一步探索建立普惠式的老年人社會福利機制。

(三)資金壓力過大。加強農村社會保障體系建設需要強有力的資金支撐,資金主要來源於三大塊,分別是農民個人、財政補助和村級集體資金的支持。從農民這個羣體看,除困難户外,大多數農民有一定的經濟實力投入到自己的社會保障。資金壓力主要是財政壓力和村級集體資金的壓力,如果財政和集體資金投入不足,不能發揮導向作用,則勢必影響農民投入的積極性,影響整個農村社會保障體系建設進程。

(四)管理體制不理順。目前,農村社會保障體系建設的現狀是城鄉分割、條塊分割、多頭管理、各自為政。條塊之間既無統一的管理機構,也無統一的管理辦法。從管理機構上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農民工和被徵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主要歸勞動保障部門管理,醫療保障主要歸衞生部門管理,最低生活保障和優撫安置、救災救濟、老年人社會福利歸民政部門管理。一些部門、鄉村也制定了社會保障辦法和規定,如人武部、計生委、組織部、教育局、殘聯和慈善總會等,對義務兵、獨生子女户、村組幹部、殘疾人、特困户的社會保障都有相應的指導意見,各自為政,條線分割;部分商業保險公司也對部分農民搞了保險,形成了“多龍治水”的管理格局。由於這些部門所處地位和利益關係不同,在社會保障的管理和決策上經常發生矛盾。政府和農民雖然不斷增加合作醫療投入,醫療費用卻越漲越高,農民普遍感到“有病看不起、有病看不好”,加強對醫療機構的監管顯得越來越緊迫。同時,保險資金的監管力度也需要進一步加大,國內、省內涉及保險資金方面的違紀違法案件屢見不鮮,必須引起高度重視,汲取教訓,強化監管。

三、對策建議

(一)加強組織領導,形成工作合力。農村社會保障體系建設是一項涉及面廣、政策性強、難度大的系統工程。只有動員社會各方力量積極參與,才能保證其健康順利發展。一是要健全完善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進一步加強領導,明確責任,建立健全“統分結合、各負其責”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各級黨委、政府要把農村社會保障體系建設擺上重要議事日程,成立由黨政主要負責人掛帥,由勞動保障、衞生、民政、財政、農業、國土資源等部門為成員的農村社會保障體系建設領導小組,負責規劃實施和資金徵收、管理、經營、使用情況的監督檢查,推進各部門、各條線優勢資源整合。進一步明確相關部門工作職責,明確各項目標任務,並把任務逐年逐項分解落實到相關職責部門,定期檢查考核,形成強大的工作合力。二是要加強宣傳引導和政策教育。採取多種靈活有效的方式,加大對農村社會保障體系建設重要性、緊迫性的宣傳力度,加強農民保障意識教育,增強農民的自我保障意識,提高農民參與的自覺性,營造全社會都來關心支持的良好氛圍。三是要實行試點先行和典型引路。針對保障體系建設的薄弱環節,積極穩妥地開展試點,不斷探索和積累經驗。近期可先行開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和農村社會福利特別是老年人社會福利工作試點。同時,要認真總結推廣各地在農村社會保障工作實踐中的新經驗、新途徑、新方法,樹好典型,建好樣板。

(二)積極探索創新,建立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要積極創新,因地制宜、循序漸進地開展改革、探索和實踐,建立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一是加大資金投入,採取政府補貼、集體補助和個人繳費相結合的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籌集方式,政府出資的比例可以低起點,隨着經濟發展水平的提高逐步調整,增強農村養老保險制度的吸引力,鼓勵農民參保。二是認真解決被徵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問題。城市規劃區內的被徵地農民可納入城鎮就業和社會保障體系,保障其基本生活。城市規劃區外被徵地農民,凡已建立被徵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開展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試點和實行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要按有關規定將其納入相應的保障範圍。鄉鎮(街道)將被徵收土地後留有的土地用於興辦集體經濟的,可將其經營收入的一定比例用於被徵地農民生活補助。已就業的被徵地農民,應依法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尚未就業的,可引導其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有條件的地方,可引導被徵地農民以靈活就業人員的身份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三是妥善解決好歷史遺留問題。對文件下發前被徵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問題,應本着因地制宜,因人制宜,實事求是,量力而行的原則,按照新人新辦法,老人老辦法,妥善解決其就業和保障問題。個人有能力全額承擔繳費的被徵地農民,可參加被徵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具有部分繳費能力的被徵地農民,可引導其參加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生活困難且無工作能力的被徵地農民,應納入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已由農民轉為城鎮居民的,可根據不同情況,分別納入城鎮養老、醫療、低保等社會保障。四是調整現行城鄉養老保險政策。採取有力措施,要求農村各類企業必須為其從業人員,尤其是已簽訂勞動合同、穩定就業的農民工,繳納用工期間的養老保險金。為減輕企業負擔和增強經濟活力,可採取調節繳費基數的過渡辦法,低水平納入,逐步規範,增強企業的參保繳費意識,強化企業的繳費責任。五是建立農村無保障老年人基本生活保障制度。規定60週歲以上的無子女村民,其承包田收歸集體,每月給予一定的老年基本生活保障金,資金由市、鄉財政籌集,解決這個羣體的養老問題。

(三)深化合作醫療,切實保障農民羣眾健康。一是加大財政投入力度。建議出台可操作性的農村衞生事業補助政策,明確市縣(市)及鄉鎮對衞生事業的具體財政補助標準或最低標準,保證衞生事業經費增長幅度不低於同期經常性財政支出的增長幅度。將鄉鎮衞生人員工資列入財政預算,實行全額撥款,解除後顧之憂,使他們安心在基層工作。加強鄉鎮衞生院、村衞生所基礎設施建設、着力解決醫療設備簡陋等問題。二是加快推行普及型合作醫療。在堅持做好大病統籌的基礎上,認真總結普及型合作醫療工作的經驗,加快推行普及型合作醫療,不斷擴大受益面。充分考慮資金可承受能力,合理增加門診報銷比例,適當提高封頂線,增強普及型合作醫療的吸引力。三是認真解決費用報銷和資金籌集等環節中的問題。抓緊實行實時報銷辦法,使參保羣眾在與醫療機構結算時,只支付個人負擔費用,其餘可報銷費用直接扣除,簡化報銷程序,方便參保羣眾。針對籌資成本較高的問題,因地制宜改進繳費辦法,可在堅持居民自願的基礎上,積極探索與農民簽訂數年期的合同或協議,實行與電費或其他公用事業經費類似的扣繳、繳費卡代繳等方式,方便居民繳費。要加強對定點醫療機構的管理,深化醫務人員醫德醫風教育,加強對醫療費用的監督,嚴格控制醫療費用的不合理增長,為合作醫療工作健康發展提供保障。也可在合作醫療工作中引入社會化管理機制,由商業保險公司負責業務管理和保險金髮放,讓政府騰出更多精力解決更宏觀層面的問題,也確保了醫保基金的科學管理,杜絕了醫保問題上的腐敗行為,這一做法可以借鑑。

(四)堅持分類實施,提高農村社會救助和福利水平。一是堅持分層分類、標準有別的原則。根據困難羣眾致貧、致困的不同程度和情況,實施分層分類救助。救助範圍要逐漸從絕對貧困向相對貧困拓展,在政策設計上體現“斜坡效應”,改變過去救助政策只聚焦低保羣體的“高台效應”。對家庭收入在低保標準以下的困難家庭,要確保其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及相應的各項幫扶優惠政策;對家庭收入在低保標準120%以內的困難家庭,應在就醫、就業、就學、住房、法律等方面給予援助;對家庭收入在低保標準150%以內的困難家庭,應在醫療、法律方面給予救助和援助。對因家庭人員長期患病造成醫藥費支出已超出其家庭經濟收入並造成生活特別困難的羣眾,政府也將其列入救助範圍,重點給予醫療救助。二是不斷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動態管理機制。建立健全應保盡保、應退盡退機制。凡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條件的,都要及時給予救助,確保應保盡保。對低保家庭收入發生變化的,要按程序及時增發或減發保障金。對家庭人均收入高於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救助對象,要按規定辦理退保手續,確保應退盡退。完善低保家庭收入核查機制。對新申報低保户家庭必須實行公示,對無法確定其真實情況的,一種方法是推行村幹部、鄰居和村民代表議事會議討論決定;另一種方法是通過法律程序對其存款等進行查證核實。要堅持救助和扶本相統一,在對救助對象實施救助的同時,挖掘他們的潛力,建立就業幫扶機制,鼓勵低保對象就業。也可對有勞動力的家庭實行限期救助,即根據勞動力的年齡、身體狀況,確定最長救助期限,超過期限的,實施減免,以切實解決好“養懶漢”現象。三是完善農村“五保”對象集中供養和農村老年人福利制度。積極推進農村敬老院設施建設,改善文化、娛樂、健身等基礎設施,有條件的敬老院可適當安排生產生活用地,讓尚有一定勞動能力和勞動願望的人員從事力所能及的生產勞動,給予必要的報酬,改善其生活。注重敬老院資源的合理利用,在滿足集中供養要求的前提下,開展低收費寄養活動,逐步實現以院養院,使其成為農村養老的重要場所和福利服務中心。探索建立普惠式高齡老人生活補助制度,對高齡農民,分段給予一定的生活補助,使老年人真正分享到社會經濟發展帶來的成果。四是加大對我市農村低保對象的資金補助力度。市財政對我市的補助比例,低於經濟發展水平相當的其他縣市,需要省、市財政提高補助標準,緩解我市低保資金缺口大的現狀。

(五)加強監督管理,提高保障機構的組織效率和制度效率。一是搞好科學規劃。通過規劃的制定、實施來提高農村社會保障體系建設的層次。一方面,要明確整個體系建設的指導思想、工作原則、主要目標和任務要求,重點對近五年的工作任務作出規劃,提出目標。另一方面,要根據體系建設的主要內容,分別制定出台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農村合作醫療、農村社會救助體系、農村社會福利體系建設等實施辦法,努力形成配套聯動的政策體系。二是健全制度。通過科學管理增強體系建設的實效。建立健全適合實際工作需要的業務、財務、基金和檔案管理等各項規章制度,實行崗位目標責任制,強化約束和激勵機制。完善工作規程,大力推行和普及規範化操作。三是強化監督。嚴格監督和檢查,實行業務公開和信息定期發佈制度,增加工作的透明度。突出抓好重點領域的督查,定期或不定期檢查,保證工作進度和資金安全,杜絕違紀違法現象發生。嚴肅查處違紀違法現象,切實保障羣眾利益。四是重視設施建設。加快信息基礎設施建設,提高計算機應用水平和網絡的覆蓋面,建設和完善信息化管理和服務體系,不斷提高管理和服務的現代化水平。

農村社會調查報告 篇五

一、民主選舉是村民自治的基礎問題,關鍵要克服瓶頸制約,找準平衡基點,整體推進。

村委會民主選舉是一個複雜的系統工程,諸如選舉的理念、選舉的功能、選舉的技術、選舉的程序等構成了一系列民主選舉中的理論和實踐網絡。據三官村村委會領導介紹,三官村村委會由全體村民選舉產生,經“海選”產生候選人,然後進一步選舉出村委會領導班子成員。但是,調查問卷顯示,村民雖然都對民主選舉這一舉措表示贊成和肯定,但村民的法律意識普遍較差,民主選舉的主動性和優越性並沒有完全體現出來。在調查過程中,該村表現出來的問題主要反映在以下幾個方面:

1、民主選舉中的瓶頸制約

(1)法律規定的前瞻性與文化傳統的滯後性矛盾。一般説來,法律規定總是建立在社會實踐基礎之上的,與客觀現實需求相適應。我國的村級民主選舉,本身是一種法治民主的助推劑,它既是對廣大農民的培訓,也是對整個社會的培訓。正是這種自下而上的、帶有一定超前性的民主選舉制度,推動着我國社會的民主進程。然而,這種推動作用是個漸進過程。一方面,在我國,農村政治、經濟和社會結構發生重大變革的情況下,客觀形勢亟需法治民主的深化;另一方面農民的民主參與意識的滯後性有着較深的傳統文化根基。反映在村委直選中,不少選民對村委班子成員的選擇並非出於他們的主動,而往往是被“塑造”出來的。對候選人要素重要性的認識遠遠低於對利益分配的關注或者政治象徵背景的聯繫和與自己的親疏遠近。《村委會選舉辦法》規定的三種投票形式,流動票箱投票僅作為一種輔助形式,應限制在一定範圍內。但在具體實施中,大多數村沒條件進行大會集中投票,而不少村民又不想去固定的投票場、投票站投票,有的地方甚至還出現“賣票”現象。因而,村級民主選舉的規定與選民本身的需求明顯地相背離,選舉中投票率的高低並不能完全反映選民民主意識的強弱。

(2)法律規定的有限性與實際操作的複雜性矛盾。我國農村的民主法治化進程與改革開放同時起步,各種社會關係處於不斷變化之中,具有不確定性,這一環境下形成的民主選舉制度還是初步的,它需要一個逐步完善的過程。因此,《村委會組織法》對民主選舉的條文規定不可能顧及全面。雖然地方法規的《選舉辦法》能給一定配套,但也有不少侷限性。在法律法規與實施細則,原則規定與具體措施之間的空隙較大,有的規定過於原則,不便操作;有的雖有行為模式,但沒有法律後果;有的內涵模糊,不好統一理解等。這裏僅列舉幾點,以見一斑:一是村委會成員候選人標準難把握。《村委會組織法》十二條規定“年滿十八週歲的村民,不分民族、種族、性別、職業、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財產狀況、居住期限,都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但是,依照法律被剝奪政治權利的人除外”。《村委會選舉辦法》第十三條對候選人的推選條件作了細化。如果選舉委員會資格審定時,認為雖有被選舉權但不符合推選條件的人被海推為候選人後,他可否被確定為正式候選人就比較難把握,尤其是在選舉委員會與選民有較大意見分歧的情況下更是如此。二是選舉中的“拉票”現象難處理。拉票行為,既有正常、合理的行為,也有不合理,甚至帶有“賄選”等痕跡的行為,同時又會有兩者兼之的。如何界定它們之間的區別加以妥善處理,法律依據不足就帶來了選舉中的雜音。三是選舉結果的有效性難認定。在一些細小環節上難免出現偏差或不妥,有的可以即時得到糾正,有的卻事後難以操作,一旦選舉結果產生後,如何認定其有效性就缺乏明確的法律依據。

2、民主選舉中的平衡基點:

村民直選法律運行的整體功能的有效發揮,關鍵在於其在適應社會發展的變化中求得自身內部結構的相互協調。因而,在實際中應重點把握以下幾個方面的關係:

(1)需求與可能。任何社會關係都需要相應的社會規範加以調整,以維護正常秩序。村委直選的有序性也必須根據農村的客觀需要,在“收支”平衡的運行中加以實現。一方面,村委直選具有通過一定法律規範實現廣泛的利益需要。另一方面,鄉村客觀現實應具有支付法律運行成本的能力。因此,在規範民主選舉過程中,應當充分考慮農村社會需求的各個要素對法律規定的制約作用及相互關係。有時候,就當地當時的經濟、政治、文化條件而言,具有規範某個法律行為的需要,但不一定具備其相應的成本支付能力。

(2)效益與成本。在社會支付能力相對不變的情況下,法律的運行成本越低,那幺它的效率越高。村級民主選舉的法律效益,應以最低的運行成本來獲取最佳的選舉目的。使一大批素質較好、羣眾信賴的農民走上村委會工作崗位,是民主選舉最直接的目的,從而來輻射農村經濟的發展、社會的穩定,以實現長遠的整體效益。在村級民主選舉的法律運行中,如何求得成本與效益的相對平衡,有不少方面值得進一步探討。

(3)周密與簡便。於法周密和於法簡便相結合的原則,是農村民主選舉中法律運行的內在要求。村級民主選舉的整個過程必須一環扣一環,法定的程序不能變,規定的步驟不能少,不能怕麻煩,圖省事,更不能走過場。但是受農村客觀環境和村民文化心理素質的影響,從選舉實踐看,能達到同一選舉目標,村民更樂於接受簡單易行的選舉方法。在有些地方推行的無候選人直選,之所以受到農村羣眾的歡迎,並且取得成功,組織嚴密、形式簡便是一個重要的原因。

3、整體推進——民主選舉中的對策措施:

(1)在引導與磨合中,強化村民的參與意識和參與水平。增強村民的參與意識和參與水平,是農村民主自治的軟環境。沒有廣大農民羣眾的這種理念與思想,再好的民主選舉的法律規定也會走樣變形。不斷豐富的村級民主選舉實踐,是營造民主法治環境的大課堂。對於廣大村民來説,只有他們認識到自己由權力的對象不同村裏不同的條件所決定。

對於實行民主管理,首先要堅持和完善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制度。通常人口少且居住集中的村採用村民會議,而人口多且居住分散的村採用村民代表會議。明確規定村民代表會議的人員組成及其條件、職責、權利制定議事內容和議事規則,確定活動方式,活動程序和活動時間,並按規定嚴格執行。其次,要按照國家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結合本地實際,明確規定民主議事的內容,凡屬村務管理的重大事項以及農民關注的

熱點、難點問題的處理,都應先召集黨員大會討論,再分別提交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討論,徵求黨內外羣眾意見,按大多數人的意見實行民主決策,堅決糾正不顧羣眾意願而由幾個幹部自行其是的做法。要實行民主管理,還要切實加強羣眾對村幹部的民主監督。

調查中發現,三官村在自治方面做得比較好。一走進他們村委會的辦公室,就能看到整整齊齊掛在牆上的各種規章制度,就如治保調節委員會成員,治調幹部規定,治保調節信息員職責、幫教小組及其職責、護村隊及其職責、禁毒禁堵宣傳小組及其職責等等。從這上面來看,確實三官村的自治制度是比較完善的,而且操作起來還是比較規範。村裏的負責人對我們介紹了他們平常的工作方式,方法。三官村是一個很大的村,總共有600多户,共2800多人,整個村的座落是比較狹長的。正是由於這個原因,要召開村民大會是很不容易實現的,因此村裏決定什麼大事情就通過召開村民代表大會來參考。三官村總共分成16個小分隊,每一個小分隊的隊長要管理人員幾十致上百人不等。隊長是從他們隊下由村民推選上來的,這點做得很民主。村裏決定或是傳達事情就是通過村長,書記等向隊長們來共同探討,具體的再由隊長去負責實施他們隊裏的細節工作。在三官村村委會的外面有一個醒目的村務公開欄,上面詳細具體的把村裏的各項計劃以及許多村裏的開支,收入公佈在上面。

為使我們的調查更加完整,我們用問卷的方式從村民口中瞭解一些情況。通過這個問卷,增加了村領導所採取的一系列做法的真實可信程度,同時也從村民的看法中發現一些存在的問題。調查的一些數據如下:(1)有42.1%的村民説沒有開過全體村民大會,有36.8%村民不清楚這點,其它的説開過一兩次。(2)有58.8%的村民認為開會的內容是傳達中央文件,討論村內大事,有35.3%的村民認為開會無實質的內容,走形式。(3)有76.2%的村民不知道中央要求實行村務公開,民主管理的政策,只有23.8%的村民知道這一點。(4)85.7%的村民認為沒有亂收費的現象,只有14.3%的認為有亂收費。(5)農民遇到不合理的負擔項目,有50%的人士向上級領導,部門反應,有38.9%隨大流,有11.1%選擇了拒收,幾乎沒有人知道會向法院起訴。(6)村民比較願意統一搞,佔了44.4%,另外還有33.3%願意幹部羣眾幹部帶頭,農民志願,有22.%的是鄉村起頭,農民志願。實際上的時候有一些看法與這個基本相近。

從以上的這些數據可以表明,農民對村裏的村務公開等等有很多不明白的地方,甚至還有些人不知道。以後應該是農民們對這些事情多瞭解了,也是有很大的好處的。總體上村民對本屆的村委會還是挺滿意的,唯一不足指出,要多對本村,以及中央及地方的文件精神進行宣傳,使村民更加的瞭解其內容,從而可以更好的進行村民自治,取得更好的效果。

二、民主決策在村民自治體系中起着關鍵作用

黨的十六大報告指出:“堅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增強黨的活力和團結統一”。實行民主決策,是民主集中制在黨委決策上的本質體現;加強民主決策,是堅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這個重大課題中應有之義,只有提高黨委民主集中制的質量,才能更好地貫徹落實十六大精神,促進各項工作的落實和經濟建設快速發展。

我國有八億農民,實現村民自治是農民當家作主的一種體現,而民主決策在村民自治體系中起着關鍵作用。首先,決策關係重大,決策失誤帶來的損失最大。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影響決策的因素更為複雜,民主決策可以將決策失誤的風險降到最低點。民主決策對農業更具特殊意義,農產品的生產週期長,往往是一着不慎,幾年難翻。其二,決策是羣眾關注的熱點。需要民主決策的事,一般是比較重大的問題,不可能把一些瑣事拿來“民主”一番。既然是比較重大的問題,沒有羣眾民主參與,村民自治就失去重心。其三,民主決策影響其它三個民主。決策是否民主,是對民主選舉質量高低的檢驗,所選的村委會成員素質高,決策一般會民主,反之,民主決策就會走形;民主決策是民主管理的先決條件,民主決策才能使決策科學,而科學的決策是有效管理的前提;民主決策是民主監督的重點,如前所述,民主決策對重要事項的決策,當然就是民主監督的重點了。

在這次社會實踐活動中,我們對安吉縣三官村隨機抽選的60位村民做了問卷調查。對“民主決策”所問的5個問題中:

(1)知道本村開展過村莊規劃的佔53%,其餘對此不瞭解;而對村鎮規劃75%的村民表示滿意,19%村民不滿意,其餘的則表示無所謂。

(2) 對於村裏的重大決策應該如何做出?有39%和35%的村民認為應該有村裏的領導決定或由全體村民討論後由領導人決定:另有17%和9%的村民認為應由村民代表或全體村民決定。

(3) 在74%的村民眼中在鄉村工作的幹部是最有影響力的,其餘則認為有能力在外面的人。

(4) 48%的村民覺得自己在村裏的地位一般;38%的村民認為沒有地位;另有14%的認為有一定的地位。

(5) 50%的村民偶爾被邀請參加村裏的重大問題決策;14%被經常邀請;有36%的村民從未被邀請。

應當指出,農村的村務決策均已在一定程度的民主基礎上運作,但離有關法律制度規定的民主決策的要求和原則還有一定的距離。這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

1、村民羣眾對重大村務決策的直接參與遠未達到法律和制度規定的要求

首先,按有關法律和制度規定,村民羣眾擁有自主決定本村重大事務的權利。以上數據表明,並非所有重大村務都由村民羣眾直接參與決策。在村級事務決策的實際運作過程中,重大村務事實可被區分為二類,並分別採取不同的決策方式。一類為重要村決策,主要由村社區領導集團集體決策。另一類是特大村務決策,分別以不同的方式、一定程度地吸納了村民羣眾直接參與議決過程。但是,這種參與的機會不多,而且對決策的實際影響程度非常有限。其次,根據國家制度規定,村民會議和村民代表會議是村民直接參與本村重大村務民主決策的主要形式。但在村務決策實際運作過程中,無論是村民會議,還是村民代表會議,均沒有實質性的決策權力。村民會議特別是議決重大村級事務的決策性全體村民會議,因各種不同的原因基本不召開,當遇到與全體村民利益密切相關的特別重大、複雜的村級事務,往往通過召集村兩委會和村民小組長、自然村長聯席會議,或村兩委會和黨員聯席會議,有時也召集村幹部和村民小組長、全體黨員聯席會議進行決策。

2 、村領導集團決策村務對民主決策制度原則有一定的偏離

從村領導集團決策的形成和傾向看,未能充分反映村民羣眾的意願。按照有關制度規定,村領導集團應在廣泛吸納村民羣眾意見的基礎上進行決策。從村領導集團決策的實際狀況看,首先應當肯定,其中有相當一部分的決策確實是以村民羣眾的意願為基礎的。然而,從決策形成和決策傾向的角度進行分析,村領導集團的決策是各種機構、組織、羣體或個人交互作用和影響的結果,其所作的每一項決策總是代表着一定的利益傾向。不可否認,現實中相當部分的重要決策並不一定反映和代表多數村民羣眾的意願和利益。

村級民主決策是村民自治的首要環節,但是,正是我們在前面所分析的,村級事務決策的實際運作總是在具體的村治環境中進行的。受環境因素影響,村級事務決策的實際運作難免發生對民主決策制度安排的偏離。在現階段,中國農村的村級民主決策,多數表現出“集中指導下的民主”的特點。村級事務的決策權實際上主要掌握在少數人,特別是村第一把手(一般為書記)手裏,與民主決策的制度要求尚有一定的距離。這種決策機制或許有利於提高決策效率,但有可能因決策權過於集中而容易出現決策的重大失誤、決策脱離羣眾。筆者認為,現階段中國農村的村民自治基本還處在“幹部治理”或“精英治理”階段,離“羣眾自治”還有一定距離。村民自治有一個從幹部治理——精英治理——羣眾自治逐步演進的過程,要實現真正意義上的農村基層羣眾自治目標,需要一個相當長的時期,需要創造一定的基礎和條件。如果在條件不成熟的背景下主觀、盲目、強制性地推行“羣眾自治”和民主決策,極有可能造成危害農村政治穩定與社會發展的各種負面影響。 四、民主監督的重點是人民羣眾對各級領導幹部的監督

黨的十六大提出,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社會主義政治文明,是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重要目標。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最根本的是要把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有機統一起來。人民當家作主是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本質要求。黨要領導人民,當好家、作好主,必須進一步發揚民主。加強民主監督,必將促進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發展,更好地實現人民當家作主的權利和根本利益。

民主監督的重點是人民羣眾對各級領導幹部的監督。其主要內容是監督各級領導幹部是否堅持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是否正確地貫徹執行黨的路線和方針政策;是否正確地行使人民賦予的權力;是否發揚民主、依法辦事;是否嚴以律己、廉潔奉公;是否同人民羣眾保持血肉聯繫等。自身的高度自覺,人民的民主監督,是各級領導幹部做好工作的重要保證。

人民民主監督是民主監督的重要方面,包括法律監督、行政監督、輿論監督和羣眾監督等,以此加強對各級領導幹部權力的制約和監督。為進一步對農村民主監督問題進行調查,充分了解農村村民自治現狀,我杭州電子工業學院電子信息分院暑期社會實踐小分隊舉行“三下鄉”活動,到安吉市三官村展開以村民自治為主題的社會調查。

據文卷調查結果顯示,81%的村民對現任村委會表示滿意,對村委會幹部表示相當的信任和支持。與此同時,數據表明,在三官村有61.9%的村民對當前的村務不太清楚,47.6%的村民不清楚村裏是否有村務公開欄或村務公開室。而據村委會幹部介紹,村裏有相應的民主監督政策及舉措,實踐分隊的同學們也在村委會辦公室的樓下看到了內容詳盡的村務公開欄,這一現象從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農村民主監督存在的問題。民主監督是村民自治制度的重要內容,調查結果顯示,目前村民民主意識、監督意識有待進一步的提高。

目前農村現狀顯示,村民委員會所具有的集中管理權,與分散的監督權呈現出非對稱性,而這種非對稱性往往又導致管理者權力意識的膨脹,引發與民主制度背道而馳的一系列問題。雖然,農村基層黨組織肩負着監督的職能,但是這種監督在黨支部與村委會關係在理論和實踐上有待於進一步理順的現實情況下,其監督作用的發揮是受到一定影響的。針對這一現狀,農村民主監督的發展應抓好村務公開的普遍實行、村民民主理財小組的積極作為、村民罷免權的切實行使及對村委會成員實行工作過失追究制度等。從三官村村民自治現狀來看,民主監督已經從抽象的“紙上權利”變成了實際行動,對於制約村幹部的用權行為起到了一定作用,在此基礎上,提高村民民主意識、監督意識,使民主監督進一步深入人心,使加強農村村民自治的重中之重!

在此次暑期社會實踐過程中,除針對性課題的調查外,我分院實踐小分隊還結合自身專業特長,在三官村開展了實踐“三個代表”、宣傳防治非典、電腦演示教學等系列文化科技衞生“三下鄉”活動,向三官村村委會贈送“三個代表”學習書籍、防治非典宣傳畫等,並與村支書記就三官村經濟建設、村務工作等問題進行了深入而細緻的交流,讓大學生的我們在做好課題的同時,更深入的接觸社會、瞭解社會,學會把目光投向人羣、投向社會、投向現實,尋求新的獲得真知的途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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