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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化社會監督、改進機關作風工作調研報告

強化社會監督、改進機關作風工作調研報告

弘揚黨的優良作風、保持黨同人民羣眾血肉聯繫,是加強黨執政能力建設和先進性建設的重要舉措。長期以來,部分辦事機構“門難進、臉難看、事難辦”的機關作風一直受人民羣眾批評,嚴重影響黨政機關形象,破壞黨羣關係。“小鬧小解決、不鬧不解決”的監督、維權方式則集中體現了社會監督的無力,暴露了監督機制的不足。為進一步加強機關工作規範化、制度化強、科學化水平,建設一支“廉政、勤政、務實、高效”的幹部隊伍,我區堅持以“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為工作中心,以樹立正確的權力觀、地位觀、利益觀為核心,以強化社會監督從而轉變機關工作作風、提高行政效能、服務人民羣眾為重點,下大力氣解決機關作風建設中存在的突出問題,有效增加機關作風的透明度,全面提高機關幹部作風工作實效。現就友好區強化社會監督、改進機關作風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對策及建議報告如下:

強化社會監督、改進機關作風工作調研報告

一、主要問題

    機關作風是反映政府效能建設的一面鏡子,機關作風問題也是影響政府效能和黨政形象的關鍵問題。目前,就友好區機關作風建設情況來看,總體是好的,但因缺少社會有效監督,部分少數機關幹部的作風與當前的形勢和效能要求還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服務理念服務意識轉變不夠到位。友好區少數單位部門幹部把公共權力部門化,部門權力利益化,存在看身份辦事,看好處辦事,看關係辦事的現象。個別機關幹部和執法人員對待羣眾態度生硬,口氣大,架子大,以管理者自居,盛氣凌人,言談舉止不夠規範,存在“官氣”、“傲氣”、“霸氣”的現象。不能把為羣眾服務當作份內的事,不能想人之所想,急人之所急而進行積極協調,主動服務。更有少數幹部宗旨觀念淡薄,自我要求不嚴,做了一點工作就講待遇、要好處,遇到矛盾繞道走,見到困難就躲避。

(二)少數機關幹部工作作風不夠紮實。在機關幹部羣眾中,友好區少數人工作作風漂浮,工作不紮實,思想上因循守舊、安於現狀、得過且過,缺乏創新意識、危機意識、責任意識,進取心不強,怕擔風險、怕擔責任,困難面前裹足不前,對區域經濟發展、單位發展、個人發展缺乏信心,工作因循守舊,按部就班。

(三)制度存在漏洞導致落實不夠得力。友好區一些單位部門缺乏作風建設的公開透明監督制度,或是已有的制度也不夠完善,缺乏量化、細化、剛性化的具體規定。有的制定了相關制度,然而制度上了牆、發了文,就大功告成而束之高閣,不能很好的落實而成為擺設。形成了制度越制定越多,而約束力越來越弱的現象。這種制度本身的缺失和制度執行的不力,導致一些機關作風建設不能有實質性的進展。

二、原因分析

我區機關作風建設存在問題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主觀原因,也有客觀原因。主觀原因方面,主要是在個人思想認識上、宗旨觀念的重視上不夠,落實加強機關作風建設的力度還不夠,機關作風建設的制度、機制也不夠完善,實際工作操作上還缺乏必要的監督監管措施;客觀原因主要是社會大環境的影響而形成的。近年來,隨着林區林業改革的不斷深入和各種經濟加速的轉型,社會上一些消極的思想、腐朽的觀念和墮落的現象對部分機關幹部的思想影響也日漸凸顯,在客觀原因影響下機關作風問題反覆性特徵更加突出。

(一)當前體制機制存在客觀的不足。機關工作人員大都是行政事業編制,都認為自己吃的是“皇糧”,端的是“鐵飯碗”,無形中就讓部分機關幹部覺得已經買了“終身不失業的保險”。工作中存在極大的惰性,年齡大的,工作幹得再好,也沒有提拔的希望;年紀輕的提拔沒有位子,導致產生工作做多做少一個樣,做好做壞一個樣的思想。甚至是做的越多還會惹來越多的麻煩、引來越多的是非、招來的矛盾越尖鋭,工作上的事情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能推就推、能躲就躲、能溜就溜。

(二)機關工作人員自身素質有偏差。當前伊春林區正處在快速轉型期,社會上一些消極的思想、腐朽的觀念和墮落的現象對部分機關幹部的思想影響也日漸凸顯,加之一些機關幹部平時不注重理論學習,對一些重大問題缺乏政治鑑別力,對黨和國家一些路線、方針、政策理解不深,執行不嚴。導致一些機關幹部將組織和人民賦予的權利看作自己謀求利益的資本、幹工作、辦事情不講原則講私情,不講黨性講關係,不講奉獻講報酬。

(三)實際工作中獎懲監管機制缺乏。有些機關對幹部的考核、使用存在諸多弊端,有時僅片面看數字、看名聲而不顧實績,導致一些幹部在數字上做文章,在創名聲上下功夫,更有甚者靠接關係“走後門”。當這些人得以重用、提拔時,不僅不能激勵先進,反而助長了形式主義等不良風氣的泛濫。有些機關獎懲制度不嚴明、不科學、不合理,對違反制度的幹部姑息遷就,對責任人不能進行有效的問責,使得制度的執行力度大打折扣,客觀助長了幹部隊伍中的不良風氣。還有外部監督特別是社會和輿論監督,知情極少,渠道不暢,也是心有餘力不足。

三、對策及建議

作風建設永遠在路上。加強對作風建設的監督,解決作風建設中存在的問題是一項長期任務,不能一勞永逸、一蹴而就,必須常抓常新,一以貫之。建立有效社會監督網絡,是體現社會成員對於政治體系的一種利益表達以及對公共利益的一種維護方式,是權力制約機制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反腐倡廉、防止權力濫用、改進作風建設的可靠保證。為切實加強機關幹部作風監督主體的監督意識不強、保障機制不健全、監督體制不順、政府行為透明度不夠等問題。我認為要從以下三方面下功夫。

(一)加強宣傳教育,提高社會監督意識。要緊緊圍繞提高人民羣眾的法律意識和行使監督的參與意識,大力開展普法宣傳活動。一方面,以全體政協委員為重點,全面加強對工、青、婦等社會團體的宣傳教育。加強對《關於政治協商、民主監督、參政議政的規定》等重要文獻的宣傳,引導廣大政協委員及社會團體從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的高度,認識加強民主監督的重要性;從反腐倡廉的實際需要,認識加強民主監督的緊迫性,幫助他們牢固樹立有所作為、盡職盡責的思想,積極履行監督職能。另一方面,加強對廣大人民羣眾的宣傳教育。加大對《憲法》及《行政許可法》、《行政複議法》、《公務員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等規範政府及其公務人員行為、加強社會監督的法律法規的宣傳力度,使人民羣眾懂得自己才是國家的主人,幫助他們克服傳統的特權觀念、等級觀念等非平等思想,逐步樹立起平等意識、主人翁意識,從而調動人民羣眾行使社會監督的積極性,提高依法參與管理社會事務、依法表達利益訴求、依法進行社會監督的能力。

(二)加強建章立制,完善社會監督機制。發揮社會監督的作用,加強建章立制,實現社會監督的制度化和規範化建設是保障。從目前情況看,加強社會監督的制度化、規範化建設,要加強社會監督的立法。同時,要加快政協民主監督的法律化進程,以法的形勢增強政協民主監督的剛性。還要整合監督力量,以電子政務網為依託,在社會監督各監督主體之間、社會監督與國家監督之間建立起有效的信息溝通、協作機制,把羣眾監督、輿論監督、政協民主監督有機結合起來,整合社會監督力量。建立社會監督與紀檢、監察、審計等國家監督機關的聯席會議制度。定期召開聯席會議,通報羣眾舉報、投訴、政協委員暗訪情況及提出的意見和建議,並對這些投訴、意見和建議進行立項,交由相關部門督辦,從而使社會監督與審計、監察等國家監督機關相銜接,建立起強有力的監督網絡;另外要建立社會監督員制度。聘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離退休老幹部以及社會不同界別的代表擔任社會監督員。賦予社會監督員對各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行政行為進行監督、瞭解和調查有關情況的權利。定期召開社會監督員會議,徵求意見,對其反映的問題進行彙總,交由被監督部門的主管機關進行調查核實、督促整改,並及時反饋辦理結果。對監督過程中發現的問題,社會監督員也可以直接向被監督部門的主管機關反映,提出意見和建議。

(三)深化政務公開,提高機關工作透明度。政務公開是保障人民羣眾知情權的基本要求,也是社會監督的基礎。社會監督必須在充分了解和通曉機關運作過程中每個環節信息的前提下才能真正得以充分實現。不知情,就必然無的放矢,參政議政就參不到關鍵處,監督也就無從談起。所以,必須要進一步加大政務公開,積極實行“陽光行政”,提高機關工作的透明度,健全政務公開制度。嚴格按照黨務公開、政務公開等規定,建立符合本地、本部門實際的信息公開制度,本着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則,及時、準確的發佈信息。加快電子政務建設,推進公共服務信息化,為羣眾參與政治、經濟、社會活動創造便利條件,依法保障公民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拓寬政務公開渠道。在繼續辦好政務公開欄等傳統公開手段的同時,更加註重對現代信息技術的利用。增加政務公開內容。對政務信息,除涉及國家祕密、商業祕密、個人隱私等內容的,全部予以公佈,尤其要加強對決策過程、重大事項運作過程以及關係羣眾切身利益的重要事件的公示和信息發佈,並通過新聞媒體進行跟蹤報道,最大限度的保障公民的知情權、監督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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