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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縣生豬定點屠宰現況調研報告

某縣生豬定點屠宰現況調研報告

縣生豬定點屠宰現況調研報告

某縣生豬定點屠宰現況調研報告

摘要:為了貫徹落實《動物防疫法》、《生豬屠宰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確保人民羣眾吃上“放心肉”,我縣堅持“統一規劃、合理佈局、適當集中、有利流通”的原則,並按照農業農村部第119號公告精神和關於落實屠宰環節“兩項制度”的要求,提高市場準入門檻,縮減生豬定點屠宰場數量,規範生產經營行為。目前全縣設立了順鑫鵬程、鑫海、天味、南樂、文川五個生豬定點屠宰場,堅決實行定點屠宰,集中檢疫,對有效防控動物疫病的傳播和發生起到了基礎性保障作用,確保了我縣畜收業健康持續發展。隨着廣大消費者膳食結構的改善和安全意識的增強,特別對肉食品安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為此,作為從事屠宰行業監管工作者,多次深入生豬定點屠宰企業開展檢查調查,在認真分析城固縣生豬定點屠宰企業經營管理和動物衞生檢督等部門實施監管的情況現狀及存在問題的基礎上,對今後做好我縣生豬定點屠宰監管工作提出幾點對策及建議。

    一、xx縣生豬定點屠宰行業現狀

2003年至2013年,我縣生豬定點屠宰由經貿部門主管,全縣共設置7個生豬定點屠宰場(點),後經重組合並後為6個生豬定點屠宰場(點)。2013年底隨着定點屠宰體制改革,由原商務部門移交農業部門主管,在縣農業局設立生豬定點屠宰管理辦公室,又於2015年將定點屠宰管理辦公室設立在縣畜牧獸醫工作站,2019年生豬定點屠宰場數量壓縮到5個。在這期間,我們通過摸底調研,根據中省市相關精神,主動出擊,會同市場監管局、公安、環保等部門開展聯合執法整治和屠宰資質審核,依法取締了私屠濫宰窩點,關停了不合格企業,規範了生豬定點屠宰秩序。去年全縣年生豬屠宰量5萬多頭,平均日屠宰生豬130多頭,現有駐場檢疫人員22人,官方獸醫11名,肉品檢驗人員8人,基本實現了生產機械化、規範化。目前,全縣生豬定點屠宰產業已逐步由單純數量擴張型向質量管理型提升、由粗放加工向精細化深加工方向發展轉變,正沿着優質服務、規範經營的產業化之路發展。

二、生豬定點屠宰中存在的問題

通過多年來的努力,定點屠宰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工作中存在諸多短板和漏洞,隨人們消費觀念的改變和國家、社會對肉食品安全的關注度日益增強,對做好生豬定點屠宰監管工作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所以在新形勢下,我們亟待解決諸多問題。
   一)責任落實不到位

獸醫體制改革之後,雖然明確了畜產品質量安全由縣級主管部門負監督管理責任,轄區鎮辦負日常監管責任,生產企業負主體責任,但縣級和鎮辦監管人員太少,力量薄弱,特別是鎮辦人員,除了做好本職防疫、檢疫工作之外,還要承擔其他大量的基層服務工作和臨時性工作,大大壓縮了本職工作時間和精力,導致檢疫監管工作效率不高,質量下降,短板漏洞多,同時又進一步導致督促企業全面落實主體責任流於形式。

(二)制度落實不到位

1、部分屠宰企業由於自身經營管理原因,硬件建設投資不足,改造升級步伐遲緩,落後生產方式依然存在,有的企業技術骨幹流失嚴重,新聘的人員業務生疏,導致品質檢驗或檢測工作不規範。

2、在檢查非洲豬瘟檢測工作中發現,普遍存在檢測室條件環境差、樣品採集過程不規範、檢測人員業務水平不高、駐場官方獸醫監督不力等問題。

3、存在無害化處理不規範的問題,例如未按規定採用密閉容器運輸病害產品、無病害產品運輸專用通道。

4、截止目前,所有屠宰企業都未取得環保部門頒發的環境影響評價報告,且現狀與環保要求差距較大。

5、大部分企業未嚴格按照生豬屠宰加工工藝組織生產。

6、安全生產工作重視程度不夠,是共性問題。對安全隱患排查不嚴、不全面,沒有經常對從業人員進行生產安全教育,有的企業無記錄、無制度。

(三)檢疫檢驗手段相對落後

屠宰檢疫和肉品檢驗普遍存在無專用規範實驗室,設施設備簡陋落後,大部分檢疫檢驗人員僅憑“一把刀、一把剪子、一個手電筒、一台顯微鏡、“兩隻眼睛”實施同步檢疫檢驗,致使肉品無準確的安全指標參考,質量難以把控。

另外,由於豬肉市場受外來產品不斷衝擊和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屠宰量大幅度下滑,利潤縮水,有的處於虧損狀態,企業表現精神委靡,缺乏激情,對未來發展信心不足。

三、幾點建議

按照“質量管理制度化、廠區環境整潔化,設施設備自動化、生產經營規範化、檢測檢驗科學化、排放處理無害化”為目標的要求,以推進集中屠宰、品牌經營、冷鏈流通、冷鮮上市為方向,全面加強屠宰企業監管,落實企業主體責任,切實提升生豬屠宰標準化水平,提高肉品質量安全保障能力。
    (一)嚴格屠宰行業准入

繼續加大生豬屠宰行業資質清理,堅決關停環保不達標、不符合動物防疫條件或因檢測不到位、造假等原因導致非洲豬瘟疫情擴散的屠宰企業。鼓勵和引導屠宰企業通過兼併重組、收購整合等方式,到生豬主產區發展屠宰加工業,逐步形成養殖屠宰匹配、產銷順暢銜接的屠宰加工格局,推動生豬就地屠宰、冷鏈流通、冷鮮上市,實現“運豬”向“運肉”轉變,逐步減少生豬跨區域長距離流動。
    (二)提升標準化生產水平

對照《全國生豬屠宰標準化建設規範》,持續開展生豬屠宰標準化創建,加快小型生豬屠宰場點撤停並轉,全面提高屠宰企業機械化、自動化和標準化水平。支持和鼓勵屠宰企業加快實施肉品品牌創新戰略,採取建設養殖基地、訂單生產和“廠場掛鈎,定向供應”等方式,推進養殖、屠宰、加工、配送、銷售一體化經營。

(三)規範企業自檢行為

一要規範屠宰環節非洲豬瘟自檢行為,嚴格執行生豬屠宰環節非洲豬瘟自檢和駐場官方獸醫派班制度,督促屠宰企業對照《漢中市生豬屠宰企業非洲豬瘟病毒核酸檢測實驗室建設及生物安全技術要求》,建立完善非洲豬瘟檢測實驗室,配齊相應設施設備,按要求開展非洲豬瘟檢測工作。二要規範肉品品質檢驗行為,督促屠宰企業根據肉品品質檢驗的結果,規範出具《肉品品質檢驗合格證明》,做到檢驗項目填寫齊全,字跡清晰、結果準確。三要規範屠宰檢疫出證行為,駐場官方獸醫要切實履行崗位職責,監督屠宰企業按照“批批檢、全覆蓋”的原則全面開展非洲豬瘟自檢。

(四)強化屠宰行業監管

監督指導屠宰企業依法履行動物防疫和生豬產品質量安全主體責任,嚴格落實入場生豬檢疫合格證明和臨牀健康狀況查驗、耳標佩戴、非洲豬瘟自檢、定期清洗消毒、病害豬及其產品無害化等制度,嚴禁病死豬、未經檢疫或檢疫不合格的生豬進入屠宰場。嚴格執行肉品品質檢驗和屠宰檢疫規程,落實生豬入場查驗和產品流向登記制度,堅決禁止病害豬及其產品、未經檢驗檢疫和檢驗檢疫不合格的生豬產品流入市場或加工場所。
   (五)整治行業違法亂象

要常態化開展生豬屠宰監管“掃雷行動”,持續強化屠宰環節違法行為排查和整治。要積極與公安、市場監管等部門開展聯合執法,出重拳嚴厲打擊非法收購、販賣、屠宰病死豬、私屠濫宰、加工製售病死豬肉等違規違法犯罪行為。要通過監督檢查、明察暗訪、接訪舉報等方式,對“炒豬”行為進行拉網式排查,對在屠宰環節發現“炒豬”行為的線索要堅決嚴肅查處,發現涉嫌犯罪的,按規定及時移送公安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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