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幹部人事制度改革調研報告(精選多篇)

幹部人事制度改革調研報告(精選多篇)

第一篇:深化幹部人事制度改革調研報告

幹部人事制度改革調研報告(精選多篇)

xx市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結合實際,把幹部人事制度改革作為加強黨的建設、做好組織工作的重要內容來抓,不斷擴大民主,創新機制,深化改革,積極推進幹部人事制度改革和幹部工作的科學化、民主化和制度化進程。

一、當前幹部人事制度改革形勢的分析判斷

近年來,xx市堅持黨管幹部原則,進一步加大《深化幹部人事制度改革綱要》的貫徹力度,通過不斷探索、實踐,牢固樹立了德才兼備、以德為先、注重實績的用人導向,形成了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幹部選拔任用科學機制,幹部羣眾“四權”得到進一步落實,選用幹部的民主化和透明度進一步增強,幹部監督管理及考核評價體系進一步完善,幹部教育培養機制進一步健全,幹部隊伍結構得到進一步優化,幹部人事制度改革正朝着有益的方向發展。當前,新形勢新任務下,各個方面社會矛盾越來越顯現,對各級領導班子、領導幹部的執政能力、領導能力提出了考驗。幹部羣眾對幹部選拔任用的要求越來越高,落實羣眾對幹部工作的“四權”,迫切需要擴大選人用人公信度,提高幹部選拔程序的透明度。在深化幹部人事制度改革進程中仍有許多困擾我們的重點難點問題需要解決:一是如何規範幹部提名方式、選準用好乾部的問題;二是如何考實考準幹部、實現對幹部有效監督管理的問題;三是如何實現黨管幹部原則與羣眾公認原則的有機統一,實現擴大幹部工作中的民主與建立科學機制有機統一的問題;四是如何提高選人用人公信度的問題;五是如何防止用人上的不正之風的問題;六是如何加強對幹部隊伍的教育培訓,提高幹部隊伍整體素質的問題。

二、xx市幹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創新與探索

(一)堅持“一個統領”,深入推進幹部人事制度改革進程。即堅持以《深化幹部人事制度改革綱要》為統領,着眼於建立健全乾部人事制度體系,深化改革,對新一輪幹部人事制度改革提出總體要求和重點工作,進一步明確目標和任務。一直以來,市委組織部組織開展了幹部隊伍建設大調研活動,在深入調研、廣泛徵求意見的基礎上,研究草擬了《全市幹部人事制度改革實施意見》,計劃適時召開全市深化幹部人事制度改革會議,推出一批相關配套措施,對幹部初始提名、幹部考核考察、任免程序、推進幹部培養交流、破格提拔、實行公開選拔、擴大幹部任用公信力、強化幹部監督等方面進行規範,健全乾部培養、使用、交流機制。

(二)努力達到“兩個滿意”,不斷擴大幹部工作中的民主。一是樹立正確的選人用人導向。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牢固樹立重視品行、重視基層、重視能力、重視實績的用人導向,堅持“五湖四海”、“四面八方”,做到唯才是舉,公正用人。同時,放眼各條戰線、各個領域,放眼基層和生產一線,放眼條件艱苦、工作困難、矛盾複雜的地方,放眼關鍵崗位、重要崗位、長期默默奉獻的崗位,把各方面真正優秀的人才及時發現出來、合理使用起來。選人用人做到“四看”,即:看幹部的思想政治素質、看幹部的作風、看幹部的實績、看幹部的羣眾公認度。二是擴大幹部任用提名環節民主。制定了《進一步完善市管黨政正職領導幹部選配製度》,縣(區)、市直部門黨政正職出現缺額時,在組織考察、會議決定前,市委組織部全面分析推薦職位所在單位存在主要問題、崗位的需求情況、後備幹部情況和班子現狀,充分進行多層面的溝通和交換意見後,在全委會委員、候補委員中進行第一輪民主推薦,在“第一輪推薦”的基礎上按不少於1:2比例進行醖釀,確定考察人選方向,再到醖釀擬任人選所在單位進行“第二輪推薦”,根據推薦情況,確定考察人選。確定考察人選一般應多於擬任人選。三是擴大幹部推薦環節民主。做到“三個擴大”、“四個結合”,即擴大民主推薦範圍、擴大個別談話推薦範圍和在考察廉潔自律方面擴大聽取意見的範圍,把平時考察與使用考察相結合、聽取意見與實地察看相結合、考察幹部的一貫表現與關鍵時刻的表現相結合、注重八小時以內與八小時以外考察相結合。四是擴大幹部討論決定環節民主。堅持集體討論決定幹部任免,實行“兩記實、兩審核、一徵求、一票決”把關制度,即:“兩記實”是對擬任人選提名、民主推薦、組織考察到討論決定全程記實記錄,討論幹部時用省委組織部配發的專用記錄本專人記錄,要求記錄全面詳細,真實準確,能夠反映討論幹部任用的全過程,以備查考;“兩審核”是重點審核擬任人選所在單位和幹部監督“12380”舉報專線有無舉報,有無影響任用或需要緩議情況,堅決從源頭防止幹部“帶病提拔”、“帶病上崗”現象發生;“一徵求”是討論幹部前必須徵求紀檢部門意見,在廉潔自律方面嚴把關;“一票決”是市委常委會在充分討論醖釀的基礎上,堅持任免人選票決制度,做到集體把關。嚴格執行領導幹部任前公示制,對擬提拔人選在xx市電視台、《xx日報》和組織工作《黨建欄目》網上進行公示,切實落實人民羣眾對幹部工作的“四權”。

(三)按照“三個一”的要求,建立健全選人用人機制。按照省委提出的“三個一”的要求,進一步完善幹部選拔、任用、考核、管理、監督和激勵機制。一是建立健全選人用人機制。制定出台了《幹部任免職工作聯繫制度》、《進一步完善市管黨政正職領導幹部選配製度》、《關於進一步規範幹部選拔任用過程中幾個重要環節工作的意見》、《幹部例行考察辦法(試行)》、《幹部工作聯席會議制度》等制度辦法,為選準用好乾部提供了可靠保證。二是建立健全乾部退出流動機制。實行黨政領導幹部職務任期制度,保持領導幹部任期內的穩定。加大調整不勝任現職和不稱職領導幹部工作力度,制定出台了《xx市關於調整不勝任現職、不稱職領導幹部暫行辦法》,使幹部能上能下制度化。三是建立健全乾部教育培訓機制。制定《幹部教育培訓“十一·五”規劃》,着力抓好領導幹部和班子“一把手”、優秀年輕幹部、新型工業化人才、少數民族幹部和邊境一線幹部的教育培訓,推進“十大培訓工程”的組織實施,將領導幹部的教育培訓情況作為幹部選拔任用的重要依據之一。四是建立健全乾部實績考核機制。出台了《xx市縣(區)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綜合考核評價實施意見》和《xx市市直黨政工作部門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綜合考核評價實施意見》,注重考核幹部在應對嚴峻形勢、完成重大任務、應對重大事件、解決複雜矛盾中的表現,堅持在關鍵時刻、危難關頭和涉及個人利益的重大問題上考察幹部,堅持在工作一線、民生問題處理中識別幹部,堅持在重大事件、突發事件處理、維護穩定中檢驗幹部。

(四)執行四項制度,強化幹部監督管理。一是執行“一報告兩評議”制度。以規範黨政“一把手”用人行為的監督檢查為重點,嚴格按照一年一自查,兩年一檢查的要求,對各級黨委(黨組)執行《條例》情況進行檢查。在試點的基礎上,全面推行“一報告兩評議”制度,地方黨委常委會向全委會報告工作時,要專題報告本年度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情況並接受全委會委員對幹部選拔任用工作進行民主評議、對新提拔的黨政主要領導幹部進行民主測評。二是執行從嚴管理領導幹部的各項制度。堅持領導幹部個人重大事項報告、財產申報、經濟責任審計、述職述廉、民主生活會、任前廉潔承諾制度,嚴格執行誡勉談話和函詢制度,進一步完善幹部監督工作協調機構,聘請了一批幹部特邀監督員,拓寬幹部監督渠道,制定了《信訪工作首問、首辦責任制暫行辦法》、《信訪工作規程》、《督查工作制度》、《領導幹部問責辦法(試行)》等制度。三是執行整治用人不正之風的有關規定。健全選人用人問責制,嚴格執行嚴重違規用人問題立項調查制度,堅決查處跑官要官、買官賣官行為,堅決查處各種非組織活動,堅決查處封官許願、跑風漏氣行為,堅決查處突擊提拔幹部行為,堅決防止和糾正不按《幹部任用條例》和有關規定選人用人的問題。堅決整治亂告狀、亂造謠、亂誣陷、干擾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的歪風邪氣,營造心齊勁足、風清氣正的幹事環境。四是執行幹部選拔任用工作責任制。制定了《實行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責任制和追究制暫行辦法》,對幹部推薦、考察、任用等環節的責任主體、責任內容、責任認定和追究方式作出了具體的規定。試行幹部考察全程記實制和考察幹部失察失誤責任追究制,按照“誰考察,誰負責,誰失察,誰負責”的要求落實責任。

三、深化幹部人事制度改革需要突破的重點難點問題

(一)從擴大民主入手,推進幹部工作的民主化進程。把擴大民主貫穿於幹部工作的全過程,嚴格按照規定的原則、條件、程序、紀律選拔任用幹部。一是擴大推薦提名環節中的民主,把初始提名權交給幹部羣眾;二是擴大徵求意見環節中的民主,充分發揮地方黨委全體委員把關作用;三是擴大組織考察環節中的民主,堅持同等對待、同一標準,比較分析,優中選優,真正把最優秀的幹部選拔到領導崗位;四是擴大決策任用環節中的民主,堅持和完善黨委常委會討論任免幹部票決制和全委會對重要幹部投票表決制,做到多數人不同意的不提名,多數人不贊成的不通過,切實減少和避免用人失誤。

(二)從堅持標準入手,樹立正確的用人導向。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按照“三個一”要求選人用人,樹立“注重品行、科學發展、崇尚實幹、重視基層、鼓勵創新、羣眾公認”的用人導向,對一些特別重要的崗位,要選拔那些政治素質強、基層經驗豐富、埋頭苦幹、政治可靠的人,做到不讓老實人吃虧,不讓投機鑽營者得利。

(三)從推進改革入手,努力創新干部工作機制。以擴大民主為改革方向,建立以民主為基本趨向的機制,進一步提高幹部工作的公開程度和透明度;以完善考核為關鍵環節,建立以競爭為基本特徵的機制,使更多的優秀人才進入黨組織的選拔視野;以推進交流為重要措施,進一步增強幹部隊伍活力;以加強監督為根本保證,進一步完善制約制度和措施。

(四)從提高能力入手,強化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採取多種形式,強化幹部的培養教育,着力提高幹部的能力素質。一要加大培訓力度。採取多種方式加大幹部教育培訓力度,促使幹部開闊視野,更新知識,積累新經驗,增強新本領。二要注重在實踐中鍛鍊培養年輕幹部。在不同的工作崗位上全面培養鍛鍊幹部。研究制定黨政機關公開選調公務員辦法,注重從基層和生產一線選拔優秀年輕幹部充實到各級黨政機關,真正形成“到基層去、從基層來”的科學培養鏈。三要加強後備幹部隊伍建設。加快後備幹部庫建設進度,對年齡、民族結構進行優化,確保年輕幹部培養選拔有充足的來源。

(五)從規範程序入手,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風。要不折不扣地貫徹落實《條例》和省委“三個一”要求。一要強化幹部工作政策法規執行情況的經常性檢查。二要加大監督力度,規範“一把手”用人行為,積極推行“一報告兩評議”制度,加強巡視和經濟責任審計工作,逐步推行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用人情況離任檢查制度。三要完善監督機制,實行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有關事項報告制度、擬提拔領導幹部個人有關情況報告制度。四要堅決查處用人上的違規違紀行為,嚴格執行嚴重違規用人問題立項調查制度,堅決防止和糾正不按《幹部任用條例》和有關規定選人用人的問題。五要強化幹部選拔任用全程監督記實制度,明確監督的主體和責任,建立記實檔案,使推薦、考察、醖釀、決定等各個環節都有據可查,保證選人用人的各個環節置於黨委和幹部羣眾的監督之下。六要建立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風工作協調會議制度,定期不定期就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風、進一步提高選人用人公信度等問題進行分析研究,突出解決好乾部工作民主中出現的拉票賄選等問題。

(六)從強化責任入手,嚴格落實幹部選拔任用工作責任制。要建立相關制度和科學有效的機制,保障《條例》及相關規定的落實。一要建立健全落實《(本站推薦:)條例》及相關規定的責任制度,實行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責任追究制度。二要建立健全落實《條例》的監督檢查制度,對幹部選拔任用工作和貫徹執行《條例》及相關規定的情況要進行嚴格的監督檢查。三要落實好組織人事部門與紀檢監察機關等有關單位聯席會議制度,充分發揮監督員的作用,動員社會力量,加大對幹部工作的監督力度。

(七)從加大宣傳入手,增加幹部工作的透明度。整合報刊、電視、廣播、互聯網等媒體資源,面向社會、面向基層、面向羣眾,廣泛深入宣傳黨的幹部政策、幹部工作法規、幹部工作程序、幹部工作紀律,通過紮實有效的宣傳工作,增加幹部工作的透明度,擴大選人用人的公信度,讓幹部工作自覺接受羣眾的檢驗和監督,努力營造幹部工作風清氣正的良好氛圍。

第二篇:幹部人事制度改革調研報告

幹部人事制度改革調研報告

一、我市幹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主要工作成效

近年來,我市幹部人事制度在市委領導下,積極改革,穩步推進,取得了顯著成效,主要體現在以下六方面:一是重德才、重實幹、重基層的導向更加鮮明。市委始終把以德選人放在第一位,堅持在選人用人中看政績、看奉獻、看羣眾認可,一大批在服務“科學發展、和諧發展”中實績突出的幹部得到提拔使用。市委始終注重從基層和生產一線選拔優秀幹部。區縣四家班子成員三分之二以上是從基層一線選拔上來的。2014年以來,面向縣(區)、鄉鎮選調市級機關幹部近200人,選拔副縣級以上領導幹部近100人,50多名優秀村、社區幹部被定向招錄為公務員或副科級領導幹部,尤其是2014年,專門面向具有鄉鎮街道工作經歷的幹部,公開選拔了10名副縣級領導幹部,樹立了重視基層的用人導向。二是幹部選拔任用的民主化進程快速推進。按照主體清晰、程序科學、責任明確的要求,制定出台了進一步規範選拔任用市管領導幹部初始提名工作的意見,積極採取全委會推薦、基層組織推薦、個人推薦、公開選拔、非定向推薦等方式提名幹部,幹部提名方式進一步豐富,選人視野進一步拓寬。民主推薦、民主測評、考察預告、任前公示成為幹部選拔任用必經程序,民意調查得到廣泛運用。全委會、常委會任免幹部票決製得到普遍推行,2014年以來,市委常委會票決幹部任免1000多人次、縣(區)委常委會票決幹部任免1萬多人次,市、縣區委全委會票決幹部近1000人次。通過各類媒體定期不定期宣傳幹部工作政策法規、原則條件、方法程序,公告領導幹部任免情況,幹部工作信息公開力度進一步加大。三是幹部人事制度體系不斷完善。根據中央“一綱要、三條例、十一個配套法規文件”要求,結合實際,制定和完善了一批相配套的制度。特別是在《幹部任用條例》出台以後,重點圍繞幹部選任提名、考察、醖釀、討論決定、任職等環節,不斷建立和完善程序性規定。2014年,制定了《幹部選任規程》,明確了21個工作程序、20項相應工作制度,規範民主推薦、討論決定、任職等環節。2014年,在總結實踐經驗的基礎上,又集中出台了10項制度措施,為提高選人用人公信度提供了強有力的制度保障。四是競爭性選拔幹部方式不斷豐富。積極探索實踐公開選拔領導幹部工作,2014年至2014年,全市公開選拔縣、科級領導幹部300多名;市級機關中層幹部全面推行競爭上崗,2014多名幹部通過競爭上崗走上領導崗位,一大批優秀年輕幹部脱穎而出。積極採用公開競聘方式,選拔事業單位領導幹部,今年,採用這一方式,在蜀光中學、市職業技術學校、釜溪職中選拔了4名副校長,得到幹部羣眾的認可。村(社區)黨組織領導班子成員全面實行公推直選,開展了鄉鎮黨委書記公推直選試點,試行了鄉鎮黨委書記代理制。經過積極實踐探索,公開選拔、競爭上崗、公開競聘、公推直選等競爭性選拔幹部方式,已形成了一套科學的操作辦法。五是幹部交流工作紮實推進。着眼於優化班子結構、培養鍛鍊幹部,加大了區縣之間、市級部門之間、區縣與市級部門之間的交流任職力度。2014年至2014年,領導幹部交流面達70%。六是整治選人用人上不正之風成效明顯。近年來,進一步建立和完善了選人用人監督機制。市委制定了組織部門幹部監督工作規程,明確了29個監督管理重點。建立了上級組織部門派員列席下級黨委(黨組)討論決定幹部任免會議制度,普遍推行領導幹部個人重大事項報告、經濟責任審計等制度,2014年至2014

年,審計縣、科級領導幹部達300多名。在全省率先開通了手機短信和12380網上舉報平台,幹部監督舉報渠道進一步暢通。市委和6個區縣委均開展了幹部選拔任用“一報告兩評議”工作。市委全委會對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總體評價滿意度達80.20分。2014年全國組織工作滿意度調查中,我市四項指標均在80分以上,居一檔次水平。

回顧近10年幹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歷程,主要特點是:一是堅定不移的貫徹中央和省委要求,推進幹部人事制度改革。市委常委會多次專題研究幹部人事制度改革工作,切實把這項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為推進改革提供了堅強的組織領導保證。二是堅持結合自貢實際,推進幹部人事制度改革。自貢是座老工業城市,與其他市州相比,機構多、幹部多、財力不足。始終始終立足這一實際,把幹部人事制度改革納入全市經濟社會發展的大格局中統籌考慮,堅持每一項改革都有利於調動幹部羣眾的積極性,有利於維護改革、發展、穩定的大局。三是堅持突出重點,整體推進幹部人事制度改革。分清輕重緩急,分類指導,抓住改革中的重點、難點問題,人民羣眾關注的熱點問題,集中力量進行攻堅,推動改革全面深化。四是堅持繼承優良傳統與改革創新相結合。堅持過去行之有效的好經驗好做法,同時深入研究和解決幹部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和新問題,自覺地從那些不合時宜的觀念、做法和體制的束縛中解放出來,大膽開拓創新。以上這些經驗,應當成為今後工作的重要指導原則。

在認真總結成效和經驗的同時,我們仍然要清醒地認識到,幹部人事制度改革雖然取得了重大進展,但一些深層次的矛盾和問題還未得到根本解決,面臨的問題還有不少。比如,幹部選拔任用的民主機制不夠完善,羣眾參與渠道不多;幹部考核評價機制不夠科學,民主推薦、民主測評的科學性還不夠高;幹部競爭擇優機制不夠完善,幹部能下能出問題尚未得到有效解決;幹部激勵約束措施不夠有力,經常性瞭解幹部的機制還沒有真正形成;選人用人上不正之風仍然存在,拉票賄選時有發生;等等。這些問題儘管不是主流,但嚴重損害了選人用人的公信度,抑制了幹部隊伍的生機活力,必須引起高度重視,下大力氣加以解決。解決這些問題,關鍵在改革,希望在改革,根本出路也在改革。

二、今後一個時期全市幹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主要任務

根據中央《規劃綱要》和省委精神,今後10年,我市既要整體推進黨政幹部選拔任用、考核評價、管理監督、激勵保障等方面的改革,又要統籌推進國有企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通過堅持不懈的努力,到2014年,進一步建立健全“廣納羣賢、人盡其才、能上能下、公平公正、充滿活力”的幹部人事制度。

(一)抓住關鍵環節,建立健全充滿活力的幹部選拔任用機制,着力破解幹部擇優難題。採取措施,着力在5個關鍵環節上有所突破。一是完善幹部選拔任用提名和推薦制度。要按照主體清晰、權責對等、人事統一原則,明確不同類型、不同職位幹部提名的主體、形式、程序和責任。要健全不同類型、不同職位幹部民主推薦的辦法。改革民主推薦方式方法,試點開展先談話推薦、後會議民主推薦;推行公開推薦空缺職位擬任人選;探索建立民主推薦職位預告制度。要研究制定防止簡單以票取人的具體辦法,正確分析和運用民主推薦結果。二是推行差額選拔幹部

制度。今年,要制定規範差額選拔幹部的辦法,推行差額推薦、差額考察、差額醖釀、差額票決。三是加大競爭性選拔幹部工作力度。要大力推行公開選拔、公推競選、公推公選、公推比選、公開競聘、競爭上崗等競爭性選任方式,把最合適的人選到最合適的崗位上來。積極探索年輕幹部、少數民族幹部、女幹部、黨外幹部公推公選辦法。到2014年,每年新提拔的縣級以下委任制領導幹部中,通過競爭性方式選拔的,應不少於三分之一。四是逐步擴大基層黨組織領導班子成員公推直選範圍。2014年起,在村(社區)繼續全面推行黨組織領導班子成員公推直選,研究制定村(社區)黨組織領導班子成員公推直選試行辦法;開展機關、企事業單位基層黨組織領導班子成員公推直選試點,研究制定機關企事業單位黨組織書記公推直選試行辦法;認真抓好鄉鎮黨委領導班子成員公推直選,2014年起原則上空缺的鄉鎮黨委書記實行公推直選,並研究出台鄉鎮黨委書記公推直選試行辦法。全面推行鄉鎮黨委書記代理制。五是堅持從基層一線培養選拔幹部。到2014年,縣區黨政領導班子中,要保持半數以上有3年以上鄉鎮(街道)、企事業單位等領導工作經歷的成員;市級機關領導班子成員中,具有基層領導工作經歷的,應達到一半以上。要加大從農村(社區)優秀基層幹部、鄉鎮街道事業人員、大學生村幹部等羣體會考錄公務員力度。探索從優秀工人、農民等生產一線人員會考錄公務員的辦法。完善公務員調任實施辦法,進一步暢通從企業、事業單位選調優秀人才到黨政機關的渠道。堅持從縣、鄉黨政機關遴選優秀幹部到市級以上黨政機關。到2014年,市級機關中層領導幹部中,具有兩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的,應達到三分之二以上。完善選調生培養制度,夯實年輕幹部成長的基礎。

(二)堅持分級分類要求,建立健全促進科學發展的幹部考核評價機制,着力破解幹部識別難題。考核評價是幹部管理的基礎,考核結果是選準用好乾部的基本依據。一是建立領導幹部崗位職責規範。崗位職責是評判幹部履職情況的重要依據。要根據選任制、委任制、聘任制以及地方和部門等不同類型、職級、崗位的性質、任務和要求,逐步建立健全乾部崗位職責規範及其能力素質標準,使領導幹部的崗位職責明晰化、具體化和規範化。編制領導幹部職位説明書,明確職位定義、任職資格、職位職責、工作目標。二是研究幹部德的評價標準和考察辦法。黨的十七屆四中全會提出,“幹部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如何把幹部德考準考實,是幹部工作的一大難點。要注重從政治品德、職業道德、家庭美德、社會公德等方面對德的內容及其表現進行定量分析,細化考察內容,拓寬考察途徑,創新考察方法,不斷提高識別幹部德的準確性。三是完善考核評價辦法。要結合不同層次、不同類型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特點,建立健全各有側重、各具特色的考核評價體系。2014年起,試行市、縣(區)“兩會”期間民主測評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制度,注意運用巡視、審計、統計及部門行業專項考評等結果。加強幹部考核信息化建設,建立健全乾部考核信息庫,堅持把考核結果作為幹部選拔任用、管理監督的重要依據。

(三)圍繞羣眾滿意目標,建立健全科學管用的幹部管理監督機制,着力破解幹部監督管理難題。加強幹部管理監督是深化幹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內容。一是創新干部教育培訓制度。要改進幹部教育培訓管理體制。深入推進學習型黨組織和學習型領導班子創建活動,認真實施領導幹部述學、評學、考學制度,健全黨委(黨組)中心組學習制度。規範組織調訓、幹部在職自學制度,把理論素養和學習能力作為幹部選拔任用的重要依據。二是建立健全

幹部“能上能下”機制。幹部能上不能下,是多年來困擾幹部工作的一大難題。要研究制定調整不適宜擔任現職幹部辦法,要合理界定幹部不適宜擔任現職的情形,規範調整的原則、程序。要拓寬幹部調整後的安排渠道,完善相關保障性配套措施,使幹部“下”得安心。完善黨政領導幹部辭職制度。落實黨政領導幹部職務任期制。2014年起,全面落實領導幹部在同一職位上連續任職兩個任期必須交流、擔任同一層次領導職務累計達15年不再提名的制度。嚴格控制選任制領導幹部尤其是縣、鄉黨政主要領導法定任期內的職務變動,保持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任期內穩定。三是強化重點管理和分類管理。要探索符合黨政機關、國有企業、事業單位各自特點的分類管理制度。對關鍵崗位幹部尤其是各級黨政正職領導幹部、企事業單位主要負責人實行重點管理。完善進一步加強鄉鎮黨委書記隊伍建設的辦法。探索黨政機關部分職位實行聘任制。加強幹部職數、職級管理 ,嚴格按職數配備幹部。四是健全乾部交流機制。要着眼於增強幹部隊伍的活力,推動幹部交流有序健康地進行。要完善黨政機關幹部跨區域、跨行業、跨部門交流辦法,加大重要部門、關鍵崗位、不同地區幹部交流力度。2014年起,開展市級機關中層領導幹部跨部門交流試點。推動機關內部幹部定期輪崗,2014年前制定規範黨政機關中層幹部輪崗交流的辦法。研究突破體制性障礙的有效措施,疏通黨政機關與國有企事業單位之間幹部交流渠道。五是加強幹部選拔任用工作過程監督。堅持上級組織部門派員列席下級黨委(黨組)討論決定幹部任免的會議制度。堅持和完善幹部選拔任用工作全程紀實制度。嚴格執行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有關事項報告制度。堅持和完善幹部任用前徵求紀檢監察機關意見、幹部監督工作聯席會議等制度。在有用人權的單位全面推行“一報告兩評議”制度。堅持對縣(區)委書記、縣(區)委組織部長和部分市級部門“一把手”,開展選人用人專題談話。探索建立擬提拔幹部廉政報告制度,將個人家庭收入、家庭成員從業、家屬違紀違規等列為申報內容,並實行廉政報告書面承諾。六是深入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風。要健全選人用人問題及時發現機制,暢通電話舉報、信訪舉報和網絡舉報渠道,加大對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的檢查和巡視力度。完善用人不正之風查處機制,研究制定用人失察失誤責任追究辦法,嚴厲追究用人失察失誤相關責任人的責任。抓住幹部羣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開展跑官要官、買官賣官、拉票賄選行為專項整治。七是實行幹部工作信息公開制度。公開是最好的監督。要明確信息公開內容,建立健全信息公開渠道,增強幹部工作的公開性和透明度。建立健全乾部信息向社會公開制度,建立幹部工作社會評價機制,堅持和完善組織工作滿意度民意調查制度。到2014年,基本實現幹部工作信息公開制度化、規範化。

(四)落實以人為本精神,建立健全導向鮮明的幹部激勵保障機制,着力破解幹部作用發揮難題。給合我市實際,要堅持從嚴管理與關心愛護相結合,重視對幹部政治上關心、工作上支持、生活上幫助、心理上關懷,不斷增強幹部隊伍的生機活力。一是樹立正確用人標準和用人導向。堅持不看關係、不看來歷,看人品、看能力、看實績的用人導向,選拔任用幹部。二是完善非領導職務晉升辦法。探索制定達到一定任職年限領導幹部提高職級待遇的措施辦法。研究制定退出領導職務幹部的管理辦法,加強退出領導職務幹部的管理。三是強化幹部權益保障。貫徹落實規範縣鄉黨政領導班子成員任職年齡指導性意見,合理使用各年齡段幹部。落實公務員福利、養老、醫療等社會保障制度,對長期在基層工作的幹部、長期擔任縣鄉黨政領導職務的幹部實行工資福利傾斜政策。關心幹部身心健康,嚴格落實幹部休假、健康檢查等制度。堅持和完善離退休制度,完善離退休幹部服務管理機制。

(五)堅持統籌兼顧,積極推進國有企業、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着力破解三支隊伍協調發展難題。適應國有企業、事業單位改革發展的要求,統籌推進國有企業、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促進黨政幹部、企業經營管理人才、事業單位管理幹部三支隊伍協調發展。一是深化國有企業人事制度改革。探索建立符合現代企業制度要求的企業領導人員管理辦法。堅持組織選拔與市場化選聘相結合,完善企業領導人員選拔方式。研究制定以任期目標為依據,全面反映企業經濟責任、政治責任、社會責任以及企業領導人員履職表現、廉潔從業情況的綜合考核評價辦法。深化企業內部人力資源管理改革,加大管理層人員公開招聘、競爭上崗力度。二是深化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研究制定事業單位領導人員選拔任用規定,完善委任、聘任等任用方式;探索試行民主選舉事業單位領導幹部方式。研究制定符合不同行業特點的,事業單位領導班子和領導人員綜合考核評價辦法。探索不同行業、不同類型事業單位實行聘用合同制度的具體辦法。拓寬鄉鎮(街道)事業單位人員來源渠道,注重從農村、社區優秀基層幹部、大學生村幹部中選聘。完善事業單位收入分配製度和社會保障制度,穩步推進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工作。

三、切實加強領導,落實工作責任,確保改革任務落到實處繼續推進幹部人事制度改革,關鍵在於加強領導,落實責任。

(一)要落實好乾部人事制度改革的責任。今後一個時期幹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指導思想、目標任務、工作重點和基本要求都已經明確,關鍵在於抓好落實。各級黨委(黨組)要抓緊研究制定具體措施,明確改革的重點內容、難點問題和影響改革的體制機制障礙,統籌規劃、分步實施,有計劃、有步驟地推進。組織人事部門要切實擔負起直接組織和推進改革的責任,抓好各項改革任務的落實,當好黨委(黨組)的參謀助手。市委將建立幹部人事制度改革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形成推進改革的合力。

(二)要積極穩妥、有序可控地推進幹部人事制度改革。幹部人事制度改革直接涉及權力和利益關係的調整,各級黨委(黨組)及其組織人事部門既要堅定不移推進改革,又要冷靜清醒地把握改革。要加大改革的宣傳力度,讓廣大黨員幹部羣眾瞭解改革、支持改革、監督改革,同時要注意宣傳的方式方法,加強輿情引導,努力營造良好輿論氛圍,確保改革進程穩妥、操作有序、取得實效。

(三)要用嚴格的紀律,保證各項改革任務的落實。一是要嚴格政治紀律。真正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規劃綱要》和市委實施意見提出的各項任務和要求上來,不折不扣地貫徹落實好,防止走形變樣,確保中央政令暢通。二是要嚴格組織紀律。重大改革措施出台前,要廣泛徵求幹部羣眾的意見,及時向上級黨委報告請示。三是要嚴格工作紀律。堅持按法律法規和程序辦事。尤其是領導幹部和組織人事部門的同志,要嚴格執行幹部人事工作的各項規定,在改革中發揮好表率作用。

(四)要切實抓好今年的各項改革任務。今年是落實《規劃綱要》的起步之年,年初確定了十項措施任務,我們一定要狠抓落實,務求實效。一是認真落實去年出台的規範幹部提名權的辦法,並深入研究探索,在解決深層次問

題上下功夫、求突破。二是面向社會統籌公選一批縣、科級領導幹部。三是研究制定競爭性選拔市管事業單位領導幹部辦法,推行公開競聘等方式選拔事業單位領導幹部。四是研究制定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信息公開辦法,規範信息公開的範圍、內容、方法和時間。五是研究制定公務員調任實施辦法,加大黨政機關與企事業單位幹部交流力度。六是加大對基層一線幹部培養選拔和關心力度。督促各單位嚴格執行年休假制度,研究制定對長期在基層一線工作的幹部實行職級待遇傾斜的辦法。從市級機關和縣鄉基層單位分別集中選派30名優秀年輕幹部進行1—2年的雙向互派掛職或任職,力爭三年內各達100名。組織市、縣(區)機關與企業分別選派一批幹部開展雙向掛職鍛鍊。七是研究制定體現科學發展觀的考核評價辦法。八是開展幹部選任工作專項檢查。九是開展用人上不正之風專項治理。十是開展選人用人專題談話。結合“組織部長下基層”活動,對縣(區)委書記、縣(區)委組織部長和部分市級部門“一把手”開展選人用人專題談話。

第三篇:幹部人事制度改革調研報告

推行幹部人事制度改革是貫徹“三個代表”重要思想,適應改革和發展的客觀需要,也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構建幹部競爭激勵機制,建設高素質幹部隊伍的需要。近年來,肅州區在幹部人事制度改革上採取了“大膽創新、穩步推進,先行試點,以點帶面”的措施和辦法,為想幹事、能幹事、會幹事的人搭建了施展才華的平台,取得了良好效果。

一、主要做法

㈠加強學習,提高認識,增強了做好乾部人事制度改革的自覺性

《深化幹部人事制度改革綱要》頒佈後,肅州區把《綱要》作為新時期推進幹部人事制度改革的綱領性文件,作為落實“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一項內容。一是通過層層狠抓學習培訓,使各級幹部逐步提高認識,統一思想。針對近年來幹部人事工作的現狀,在區委中心組、四大班子領導幹部、組織人事部門幹部中和鄉鎮部門領導幹部中廣泛開展了學習《綱要》的活動,把握重點,用於實踐,通過學習,使各級領導幹部充分認識到進一步深化幹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全區上下形成了思想共識,增強了貫徹執行《綱要》的自覺性和主動性。二是制定了肅州區《關於大力推進幹部制度改革的意見》。首先從羣眾反映最強烈,最關心的問題入手,在調查研究的基礎上,按照新時期幹部人事制度改革的目標要求、方針原則和重點,及時研究制定了肅州區《關於大力推進幹部制度改革的意見》,進一步明確了改革的重點任務,保證了幹部人事制度改革精神的貫徹落實。三是認真貫徹《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推進幹部工作的科學化、民主化和制度化進程,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八字”原則,逐步完善幹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內容和形式,加大了幹部人事制度改革措施的落實力度,進一步加快了幹部人事制度的改革步伐。

(二) 規範程序,加大了公開選拔幹部工作力度

一是推行了“一推雙考”選拔領導幹部制度。區委嚴格按照制定方案、發佈公告、推薦報名、資格審查、筆試命題、組織考試、面試答辯、組織考察、組織任命和依法推薦提名等程序,先後對清水中學、總寨中學、肅州中學校長、副校長、市二院院長、副院長、物業管理中心副主任等30個副科級以上崗位採取“一推雙考”的辦法進行了公開選拔,共參加296人次,參加面試答辯190人次,通過公選,有28人走上了領導崗位,佔近年來選拔幹部的8%。

二是推行了競爭上崗制度。嚴格按照中組部、人事部《關於推行中層幹部競爭上崗工作的意見》要求,在全區鄉鎮、部門普遍推行了中層幹部競爭上崗工作,通過制定實施方案、公佈競爭職位及任職資格條件,公開報名、資格審查、演講答辯、民主測評、組織考察、決定任命本文來源於文祕知音網站,更多精品文章請登陸文祕知音查看等程序選拔任用中層幹部。區委先後統一對街道辦事處主任、副主任、植物園副主任、旅遊局副局長,水利系統、公安局、檢察院、法院中層共140個科級領導崗位進行了競爭上崗,共參加競爭940人次,佔總提拔幹部數的39.8%,有45名原崗位人員落聘。

三是試行了民主選舉幹部制度。區上對凡是需要選舉產生的黨組織、人大、政府部門及工會、共青團、婦聯幹部, 以及區、鄉、村在換屆工作中,都嚴格按照選舉的有關規定和程序辦理,做到依法選舉、公正選舉,充分體現選舉人的意願。並對電影公司副經理、原區職教中心副主任等4個事業單位的領導幹部進行了由幹部職工直接參加的民主選舉,通過選舉,有4名幹部走上了領導崗位,佔1.2%。

(三)認真貫徹《條例》,完善了以制度選人的新機制

一是實行了幹部任免票決制。凡提交常委會議研究的幹部,在常委會在充分醖釀討論的基礎上,均以無記名劃票的方式進行表決,同意票超過應到會常委半數以上的方可通過,區上先後對352名幹部進行了票決。同時,在全市率先制定了《全委會任用推薦重要幹部表決辦法》,先後對21名鄉鎮黨委、區委、區政府工作機構的正職擬任、推薦人選通過區委全委會進行了表決。

二是實行了幹部推薦責任制和考察責任制。凡需調整補充的科級領導幹部和後備幹部,各級黨組織和領導幹部都可按程序和條件進行推薦,在幹部考察工作中堅持誰考察誰負責的原則,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和程序進行,考察人在考察材料上簽名。所推薦人選被組織任用後,若在工作中反映並查實任用以前存在問題的,或考察中不按原則和程序辦事,考察不準或不能如實反映情況,造成用人失誤或泄密等問題的,都追究有關人員推薦失察和考察失察的責任,視其情節分別給予了批評教育或組織處理。

三是推行了新任領導幹部試用期制和任期制。對新聘任幹部實行一年的試用期,對試用期滿,經考核能勝任工作的正式任命,不勝任工作或工作中出現問題的取消任職資格。對競爭上崗的幹部全部實行了為期三年的任期制,期滿後重新進行公開競爭。三年來我們先後對140名競爭上崗位的領導幹部實行了3年任期制,先後對25名新提拔幹部實行了一年的試用期,有1名幹部在試用期間因工作失誤,被取消了任職資格。

四是落實了領導幹部任前公示制和談話制度。凡經區委討論決定,擬提拔任用的副科級以上領導幹部,在正式發文任命前,都面向社會進行為期7--15天的公示,接受社會各界人士和羣眾的監督。三年來先後對331名擬提拔幹部進行了公示,對公示期間有反映的15名幹部進行了調查核實,有3名取消了任職資格。對在公示期間無不良反映、決定任職的幹部,由區委、區政府主管領導或紀檢、組織部門領導進行談話,對其在新崗位工作提出要求,對存在的問題或不足及早打招呼,防止幹部“帶病”上崗。

五是不斷加大幹部交流力度。我們積極推行幹部交流工作,重點放在經濟發展快與慢的鄉鎮之間、業務部門與綜合部門之間、區直部門與鄉鎮之間,逐年加大幹部交流力度,對在同一崗位工作滿5年、同一部門、鄉鎮任職滿10年的領導幹部,本籍幹部以及有近姻親關係的幹部都進行了交流。同時,根據幹部實績、領導水平、工作能力因素,抓好乾部需求性、培養性、互補性和調整性交流。近三年來,共交流乾部206名,其中城鄉之間交流68名,部門之間交流53名,鄉鎮之間交流85名,並對21名長期在鄉鎮工作,實績突出,家庭有實際困難的老同志進行了調整,安排在城市黨政部門工作。對黨外幹部、少數民族幹部和婦女幹部,採取分級培養、黨校培訓的方法,提高他們的理論水平和素質,選拔中多渠道、多層次、大範圍的進行比較和篩選,並注重培養,多壓擔子,考核中一視同仁,增強他們的工作能力和做好工作的信心。

(四)逐步完善了幹部考核評價體系,促進了幹部能上能下

一是區委制定了《關於對不勝任現職領導幹部淘汰制暫行辦法》和民主推薦、民意測驗、民主評議結果適度公開的具體辦法;推行了幹部考察預告制度和差額考察制度,三年來,共對新提拔的177名科級領導幹部全部進行了差額考察。二是進一步強化跟蹤考核和年度工作考核制度。區委每年都從人大、政協、紀檢委、人事局、組織部抽調人員組成考核組,由區級領導帶隊,對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進行年度工作考核,對考核中測評基本稱職和不稱職票數超過20%的確定為基本稱職,超過30%的確定為不稱職。同時,把跟蹤考核作為幹部考核工作的延伸和補充。三是加強日常監督管理,定期組織人大代表幹部進行評議。把評議結果與年度考核和職務任免掛鈎,去年有1名政府部門領導幹部因人大代表評議不滿意而被免職。三年來,肅州區對考核為基本稱職的11人、暫不定等次的1人和確定為一般化班子的7名成員、以及21名有明顯不足的幹部,全部進行了為期半年的談話誡勉;對不稱職的4人、差班子的2名主要領導進行了調整。對擬提拔任職的人選,分別徵求區人大、政府、政協班子成員、上級主管、協管部門和區紀委、監察局的意見;非中共黨員幹部,徵求統戰部、民主黨派、工商聯領導和無黨派代表人士的意見。同時定期召開由組織部門牽頭,紀檢、檢察機關、計劃生育、綜合治理、審計、信訪等有關單位參加的聯席會議,就幹部管理、廉潔狀況溝通信息,交流情況,聯合鑑定。四是制定了《科級領導幹部改任非領導職務實施辦法》。規定男年滿57週歲、女年滿53週歲任實職的正、副科級領導幹部改任非領導職務,共有52名在實職科級崗位上的領導幹部改任非領導職務,16名男年滿57週歲,女年滿52週歲的科級領導幹部按照政策規定辦理了離崗手續。36名男年滿55週歲、女年滿50週歲,任正科級職務滿10年的領導幹部按程序辦理了提前退休手續,享受副縣級工資、醫療待遇。嚴格按《國家公務員暫行條例》規定,所有到達退休年齡的幹部都及時通知辦理退休手續,拓寬了下的渠道。五是實行了責令辭職制度。對有過錯,已不適合擔任領導職務的,或有重大失誤造成社會影響的、領導幹部直系親屬有重大違紀違法問題,或用人嚴重失察的實行引咎辭職。因年齡、身體狀況不能正常任職的,勸其辭職。因工作能力差,羣眾信任度低,或不能履行崗位職責,不適合擔任領導職務的,責令辭職。

(五)強化管理,增強了幹部監督工作的實效性

一是堅持領導幹部外出請銷假制度和重大事項報告制度。科級領導幹部外出都要填寫《幹部外出請銷假登記表》,由主管領導同意,組織部門備案後方可外出,返回後及時銷假,年底通報。二是認真落實了經濟責任審計制度。對32名離任的主要領導幹部全部進行了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從今年起,每年確定12個鄉鎮和部門進行屆中經濟責任審計,加大對“一把手”的管理監督力度。對審計中發現的財務管理不規範、決策失誤造成損失等方面的問題及時進行了通報和處理,先後有5名領導幹部因審計發本文來源於文祕知音網站,更多精品文章請登陸文祕知音查看現違紀問題被免職。三是堅持區級領導參加基層單位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議制度。區級四大班子領導分別參加並指導所分管的系統、所包鄉鎮黨委的民主生活會,各系統領導也分別參加所屬單位的支部民主生活會,增強了領導幹部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的自覺性,提高了民主生活會質量。四是實行了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和領導幹部勤政廉潔承諾制。制定了科級領導幹部廉政保證書,向社會公開承諾,接受監督。實行“不廉潔一票否決制”,凡本系統、本單位出現違紀違法的人和事,都追究了主要領導的責任。五是逐步推行了領導幹部社區監督制度。結合社區在職黨員管理中心的建立,推行了領導幹部社區監督制度,擴大對幹部監督的範圍和時間,將監督工作延伸到社區。

(六)採取多種形式,加大幹部培訓工作力度。我區採取外培、集中培訓、強化培訓、專項培訓等多種形式,對全區的幹部進行培訓,並制定了“十五幹部培訓規劃”。一是“請進來”培訓。先後邀請15名專家、教授和學者向幹部傳播新觀念、新知識和新科技。分區域經濟和西部大開發、企業文化、資本運營和財政税收、領導藝術等多個專題,對區、鄉、村1300名幹部進行了集中強化培訓。二是“走出去”培訓。先後選派45名經濟管理幹部及鄉鎮黨委書記、鄉鎮長分別到美、德、法等國和香港、澳門等地參觀考察、參加“全省萬名基層黨員、幹部培訓班”和省委黨校主題培訓班,在温州市委黨校培訓經濟管理部門、行政執法部門、鄉鎮村幹部831名,培訓非公經濟負責人34人;先後組織157名區、鄉、村婦女幹部赴北京、蘇州、北戴河、温州等地分別參加國家及省婦聯組織的“學科學、比致富、奔小康”學習班培訓。三是自己辦班培訓。2014-2014 年,對全區領導幹部和公務員舉辦了11期微機培訓班,並進行了wto和商務實用英語全員培訓,參加幹部達3872人次。對674名黨政部門和事業單的科導幹部、64名社區書記、主任進行了十六大精神的培訓;在區、鄉黨校舉辦各類培訓班92期,共培訓幹部8305人次;組織宣講團深入城鄉做輔導培訓和專業技術培訓360場次,舉辦產業結構調整、支柱產業發展及新技術、新項目推廣等各類講座、觀摩會和培訓班1120場次,共計培訓人員4.5萬人次;同時,項目建設培訓工作已經全面展開。通過培訓,提高了幹部的政治素質,領導水平、知識水平和管理能力,使幹部進一步更新了知識,適應了工作需要,也推動了各項工作的開展。。

(七)加大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步伐,進一步激發了事業單位內部活力。一是深化事業單位體制改革,帶動人事制度改革。區上先後對區招待所、設計院、供熱公司,水電物資公司等單位實行了轉企改制度,職工整體轉換身份,實行民有民營。對公證處、律師事務所等單位逐步實行了脱鈎斷奶、對從業人員資格不達標的會計事務所、審計事務所歇業註銷。通過深化體制改革,推動了人事制度改革的進程。制定了《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意見》。在酒泉公園、環衞處、園林處、市政管理處等單位進行了幹部人事制度改革試點,然後在全區逐漸推廣。同時,積極探索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新模式,以肅州中學為試點,實行“四制一化”改革,即校長任期制、教師聘任制、崗位責任制、結構工資制和學校後勤服務社會化管理,擴大了用人權,單位自定分配辦法,按照優勞優酬、獎勤罰懶、以崗定薪、多勞多得的原則,對教職工工資中活的部分實行二次分配,形成了能者上、平者讓、庸者下的平等競爭機制。二是全員聘用。打破了幹部工人身份界限,實行層層承包,逐級負責的方式,全面推行了全員聘用合同制;完善了工作目標責任制,規範了領導與中層,中層與員工層層簽定的聘任合同書,明確了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市一中建立了校長、教導主任、年級組長、班主任、任課教師五級聘任網絡;畜牧中心破除了職稱、職務終身制,實行平職平聘、低職高聘、高職低聘的靈活用人方式;林業站明確了各中層崗位和專業技術崗位的職責,與所有在崗人員辦理了聘用手續,在對內部崗位科學分類,明確職責,完善考評制度的基礎上,推行中層幹部競爭上崗,員工實行雙向選擇上崗,區上先後在畜牧中心、林業站、市第二人民醫院等156個單位對中層崗位實行了競爭上崗,有578名幹部走上事業單位中層崗位,佔47.3%。逐步建立了靈活多樣的用人機制。三是工效掛鈎、浮動分配。教育、衞生、水利、文化等系統所屬單位每月從個人工資中提取50—300元不等的數額作為浮動工資。教育系統事業單位實行一月一考評拉開分配檔次;水利系統在做好日常考核的基礎上,結合年度考核確定分配台階,合理拉開分配檔次;市第二人民醫院和懷茂衞生院將醫護人員的崗位劃分為4—6個等級,實行以崗定薪,崗動薪變。市一中根據個人職稱、教標係數、授課量及工作完成情況,通過嚴格考核確定津貼係數,換算成個人獎金,實現了教學工作的定性、定量、定酬,體現了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獎勤罰懶的原則,使內部分配向重點關鍵崗位傾斜,初步實現了責、權、利的統一。

二、初步成效

1、選用幹部的民主化和透明度進一步增強,憑實績用幹部的用人導向逐步形成。近年來,我們把民主推薦、民主評議和集體醖釀討論作為幹部選拔任用的主要內容,把競爭上崗、一推雙考和民主選舉工作作為拓寬選人視野的主要途徑,有效地增強了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的透明度,保證了羣眾對選拔幹部工作的知情權、參與權、選擇權和監督權。通過公開選拔任用幹部工作的實施,健全完善了競爭擇優機制,把廣大幹部的精力和心思都集中到了工作上來,集中到了為羣眾辦實事上來,形成了“不憑資力憑能力,不憑關係憑實績,不憑活動憑實幹”的良好風氣和用人導向。

2、幹部的作風明顯轉變,有效的促進了區委的中心工作。我們把幹部的作風表現作為幹部考察考核的重要內容和依據,促使領導幹部的思想觀念明顯轉變,責任意識進一步增強,特別是通過公開選拔走上領導崗位的幹部,對來之不易的機會十分珍惜,自加壓力、愛崗敬業、勤奮工作。同時,促進了幹部思想觀念、工作作風的轉變,提高了整體素質和工作能力,增強了服務意識。自覺瞭解羣眾疾苦,傾聽羣眾呼聲,關心羣眾疾苦,切實為羣眾辦實事,辦好事,使羣眾切切實實感受到了幹部思想、作風方面的可喜變化。如:公檢法系統通過競爭上崗,增強了幹警的工作責任感和事業心,幹警在工作中齊心協力,爭先創優,促進了各項任務的完成。區公安局被公安部授予“全國優秀公安局”稱號,22個派出所全部建成了人民滿意的派出所。區檢察院積極轉變作風,完善了辦案人提議、科室負責人審查、集體討論、主管檢察長把關、檢委會討論決定的層層把關制度和檢察官辦案責任制,有效地提高了辦案效率和案件質量,被省檢察院授予“五好檢察院”光榮稱號。區農牧系統幹部努力實踐“三個代表”,切實加強為農服務,引導農民大力調整農業結構,增加農民收入,被命名為全國“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教育活動先進集體。幹部選拔任用制度的改革,激發了廣大幹部幹事創業的激情,增強了班子的向心力、凝聚力和戰鬥力,各級領導班子和廣大幹部的注意力都集中到了經濟發展上來,保證了區委中心工作和重大決策的落實,有力地推動了全區的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全區國民經濟發展保持了良好勢頭。2014年,全區上下齊心協力,突出工作重點,積極跑項目,爭取資金,共簽約引資項目54個, 簽約金額達到11.3億元,年內建設的引資項目47個,到位資金3億元;完成國內生產總值28.5億元,同比增長10.14%;完成財政收入1.6億元,同比增長速度13.16%;農民人均純收入達到3916元,比上年增加收入211元。

3、幹部能上不能下的問題得到了有效解決。隨着近兩年不斷擴大競爭上崗、民主選舉、一推雙考選拔任用幹部的範圍,增加公開選拔幹部的數量,提高幹部工作中的民主程度,使一批競爭力強的優秀幹部脱穎而出,使一些工作一般、政績平平、領導水平不高、羣眾公認程度差的幹部落聘下崗。對下來的幹部採取改任虛職、保留待遇或轉崗、輪崗的形式進行安置。同時,通過推行幹部試用期制、任期制、崗位目標責任制、任前公示制、談話誡勉制和不勝任現職領導幹部淘汰制度的實施,在一定程度上解決了幹部能上不能下的問題。

4、幹部隊伍的年輕化進程進一步加快,形成了梯次結構。通過幹部人事制度改革,使一大批政治素質高、有專業特長、實績突出的優秀年輕幹部脱穎而出。三年來新提拔的352名幹部中,35歲以下103名,佔提拔總數的29.3 %,大專以上的327名,佔提拔總數的92.9%。使幹部隊伍進一步年輕化和知識化,形成了以中青年和大專以上學歷為主體的領導班子梯次結構,同時,從多個領域選拔和發現幹部,打破了部門、單位和行業的限制,促進了幹部交流,也提高了幹部選拔的質量。

5、促進了幹部思想觀念的轉變,調動了職工的工作積極性。隨着改革的不斷深入,職工普遍樹立了競爭意識,傳統的“四平八穩過日子、旱澇保收拿工資”的等靠思想受到了衝擊,增強了職工的風險意識和參與意識;職工精心鑽研業務、主動參與工作已蔚然成風;觀念的轉變,促進了工作態度的轉變,提高了工作的主動性和實效性。各單位實行全員聘任制,打破幹部工人身份界限,實行競爭上崗、擇優聘任,按能力大小確定工作崗位,並且實行動態管理,嚴格考核,及時調整,保證管理機構高效運轉,使職務能上能下,人員能進能出的良性發展局面逐步推開,為更多具有真才實學的人員提供了施展才華的機會,較好地調動了專業技術人員的工作積極性,人盡其才、才盡其用的用人機制已露雛形。

6、初步打破了分配中的平均主義,激發了單位活力,提高了工作效率。幹部選拔任用和工效掛鈎制度的改革,按照工作人員能力業績大小確定工資收入上邁出了步伐,各單位普遍實行了目標責任制管理,明確了各部門、各崗位的職責和工作人員的目標責任,做到了“千斤重擔大家挑,人人身上有責任”,實現了責、權、利的高度統一,並結合各自實際出台了相應的考核評價制度,收入與工效掛鈎,合理拉開檔次,體現了能者多勞、多勞多得的分配激勵政策,幹部改變了過去“要我幹”的被動意識,變成了“我要幹”,職工的工作積極性和主動性大大提高,提高了工作效率。

三、存在的問題及原因

近幾年,我們在認真貫徹落實《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推進幹部人事制度改革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還存在着薄弱環節:

一是部分幹部思想觀念沒有得到根本轉變。有些幹部“官本位”思想還比較突出,不能正確對待“下”的問題,一旦離開領導崗位,就感到失落,意志消沉,恢心喪氣,抬不起頭來,甚至影響工作、家庭和生活。另外,不良的社會環境也是造成領導幹部“難下”的主要因素。一旦有人被降職免職、離崗或改任非領導職務,不僅背上思想包袱,而且整個家庭和親朋好友都會覺得“丟了臉面”,在社會上抬不起頭。

二是幹部選任制度建設還不夠配套完善。已建立的各項制度還比較單一,缺乏系統性。制度之間聯繫不夠緊密,有的制度儘管在不斷的完善和修改,不斷趨於科學 、合理,但仍然不能適應選任工作新形勢和任務的要求。

三是實績考核的標準還不夠清晰,缺乏針對性。有些事業單位職工認為自己是正式工,工資標準是由國家政策確定的,經費是由財政核撥的,應該各拿各的。單位領導在改革政策的落實上顯得底氣不足,求穩怕亂,認為拉大分配檔次會造成混亂,不利於團結,導致改革工作難以推進。有些單位政策措施提得很好,但沒有得到落實。有些單位雖然分配拉開了檔次,但力度較小,沒有從根本上體現出多勞多得的原則。部分單位的考核評價制度還不夠科學合理,不能為拉開分配檔次提供客觀準確的依據。

四是在解決幹部“能下”問題上,還沒有形成完善統一的認定標準,缺乏可操作性。幹部為什麼下的標準仍然是依靠羣眾測評率、是否出了問題,工作任務是否完成,或出現社會治安、廉政建設、計劃生育等一票否決的情況,缺乏統一、完整、科學的認定評分標準,衡量幹部“能下”的標準還不夠具體,操作性不強,實施“能下”的出口尚未完全疏通。對領導幹部是否勝任現職,只有原則上的規定,沒有形成操作性強的標準和考核辦法。對上述情形,沒有比較科學的考核標準來界定幹部是否勝任現職,應採取何種方法予以考核確定,還需思考探索。

五是“下”來後的幹部出路少,難以做到妥善安置。相當一部分“下”來的領導幹部,因年齡偏大,綜合素質不高,缺乏專業知識,一般都很難自謀職業。

六是保障機制和經費問題制約着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的進程。部分鄉鎮事業站所和衞生院定補資金不能按時到位,職工工資不能按時發放,對改革造成了不利影響;中國小教師工資、全額撥款單位實行工資統發,人員工資按月如數打入了個人帳户,個別單位為了進行二次分配,不得不從有限的經費中擠出一部分,無形中又增加了單位的負擔,職工也有些怨言。另有一些單位二次分配差距不合理,效果不明顯;部分事業單位失業保險、養老保險未納入社會統籌,給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增加了難度。

四、下一步打算及意見、建議

針對以上問題,今後要着重抓好七個方面的工作:

一是建立健全推薦機制,進一步擴大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的民主。改進委任制,根據《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及省市委貫徹執行《條例》實施辦法的要求,制定實施細則和配套措施,尤其要在民主推薦、民意測驗、民主決策、實績考核等環節上制定更加詳細、操作性更強的工作程序,逐步縮小委任制比例,建立定期民主推薦制度,全面地、辯證地、動態地掌握和分析幹部的現實表現,使幹部推薦形成制度,避免一次推薦定終身的弊端;擴大羣眾參與選拔任用幹部的範圍,使羣眾對選拔幹部工作的知情權、參與權、選擇權和監督權得到更好地落實。

二是建立科學的實績考核體系。針對各類幹部在不同崗位上履行職責的目標,制定詳細的考核內容和標準,為幹部的實績考核提供科學的依據。改進考察手段,避免“一績多用”的現象,根據各部門的考核要求,建立分門別類的幹部實績檔案,逐步建立一個廣泛的社會考核體系。進一步量化、細化工作指標,硬化工作措施,努力把工作任務落實到領導班子成員和全體幹部職工頭上,切實做到級級有目標、事事有人抓、人人有責任、個個有壓力。對工作事事有迴音,件件有着落,全方位激發內部活力,加快工作節奏,提高辦事效率。

三是着眼於管活幹部,推進幹部“下”的制度化。一要加強教育和宣傳,引導幹部轉變觀念,努力打破導致幹部能上不能下的種種舊觀念,使廣大幹部正確對待上與下,真正樹立起 “公開競爭、擇優選賢”和“無功便是過,平庸就是錯”的新觀念,形成“能者上、庸者下”的正確用人導向,為幹部能下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二要制定確認幹部“下”的標準。根據不同類型、不同職責、不同崗位的職務特點,進一步細化不稱職、不勝任幹部的認定標準,明確“下”的尺度,增強操作性。三要實行領導幹部辭職制度,制定具體的引咎辭職、責令辭職、因病辭職、自願辭職等辭職的標準和制度,促使因工作不得力、嚴重失職失誤等造成重大損失或惡劣影響,或對重大事故負主要領導責任的等各方面不適合擔任領導職務的人進行辭職,不斷完善退出機制,包括競爭退出,自然退出,辭職退出等。四要建立健全乾部“能下”的政策保障機制。縮小領導幹部“在位”和離開領導崗位後的待遇差距,妥善安排好他們的工作,合理使用被調下來的幹部。五要實行領導幹部免職待崗制度和離崗培訓制度,讓工作平平、近期又無合適崗位安排的幹部,實現免職待崗。讓年度考核中民怨較大、民意測評不滿意率高、不勝任崗位工作、考核結果排位末尾的幹部離崗集中培訓。

四是以創新的精神進一步加大幹部教育培訓力度。通過外培及省、市、區黨校集中封閉學習,中心組學習,參加專項培訓等各種渠道,進一步加大對各類幹部的教育培訓力度,堅持培訓與使用相結合,理論和實際相結合,按需施教,因材施教,加強培訓的針對性和實效性。抓好專業知識與能力的培訓,根據各級各類幹部的業務素質要求,開展學習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法律法規、項目建設和管理、現代科技等培訓活動,每年對區委黨校培訓鄉鎮、區直機關的科級幹部進行輪訓。配合省市實施本文來源於文祕知音網站,更多精品文章請登陸文祕知音查看好“全省萬名基層黨員、幹部培訓工程”,鼓勵黨員幹部在職自學,提倡終身學習,不斷提高他們的政治業務素質、理論水平和領導能力。逐步建立幹部培訓質量評估考核制度,培訓基地申報認證制度,不斷推進幹部教育培訓的制度化、科學化和規範化。

五是建立科級後備幹部人才庫。在後備幹部隊伍建設上,區、鄉、村和區直部門要有重點的層層建起後備幹部隊伍人才庫,做到專業齊全、年齡適合、知識多樣、分佈合理,選用和補充結合,儲備與培養結合,並多壓擔子,實行動態管理,抓好掛職和輪崗鍛鍊,並建好後備幹部隊伍檔案,在後備和任用之間架起橋樑,給後備幹部創造更多成長和成才的機會,達到隨時選用,數量充足的要求。逐步推行公開選拔後備幹部機制,通過組織、羣眾、個人推薦和“一推雙考”、“競爭上崗”落選人員經篩選進入後備幹部人才庫的方式多渠道選拔,多角度培養,提高後備幹部選拔任用的透明度。

六是在所有事業單位全面推行聘任制。對事業單位領導按管理權限採取任命、聘任或選任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力爭公開選拔比例達到事業單位領導的50%以上,擴大中層崗位公開競爭上崗範圍,達到70%以上,工作人員實行全員聘用制,使責、權、利高度統一,經費總額包乾,工資靈活分配。對部分未能整體改制的全額和差額撥款事業單位,如農、林、牧、水、計生等技術服務中心(站、所)按照一定原則確定財政補助標準。各單位將本單位工作崗位進行科學分類,並確定各崗位工作職責和薪酬標準,同時建立科學合理、易於量化的考核細則,在推行競爭上崗和全員聘任制的基礎上合理分配工資,使管人與管事相結合,通過管人促進管事,通過管事實現管人。根據區上明確的2014年教育、衞生、文化、農牧、林業等系統部分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的任務和時限,加大事業單位改革力度和步伐。

七是進一步完善事業單位社會保障體系。研究解決差、定額撥款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參加養老和失業社會保險統籌的問題;逐步探索全額撥款的事業單位退休養老社會統籌的問題,進一步疏通事業單位的人員出口渠道,安置好未聘、落聘人員,解決好人事制度改革中的各種問題,使事業單位人事制度得到穩步、徹底的改革。

第四篇:對幹部人事制度改革的調研分析

十七大報告明確提出:“要堅持正確用人導向,按照德才兼備、注重實績、羣眾公認原則選拔幹部,提高選人用人公信度。”選人用人的公信度,既是廣大羣眾對幹部選任工作結果的認可度問題,又是衡量幹部選任工作水平的一項綜合性指標。最近,我們專門就“如何提高選人用人公信度”採取問卷調查、召開座談會、個別訪談等形式進行了調研。在此基礎上,對近年

來我市提高選人用人公信度的做法進行了認真總結,對存在的不足進行了認真分析,並提出了一些對策和建議。

一、我市提高選人用人公信度的基本情況

近年來,市委在幹部工作中能認真貫徹《幹部任用條例》,從五個方面加大幹部人事制度改革力度,着力提高選人用人的公信度。今年2月省委組織部通報了首次全國組織工作滿意度民意調查結果,我市“組織工作總體評價”、“組工幹部形象評價”、“幹部選拔任用工作評價”、“防止和糾正用人上不正之風評價”四項指標分別為74.32

%、74.31 %、67.70 %和67.68 %,均高於全國、全省平均水平。

(一)不斷擴大民主,以認真落實羣眾“四權”來提高公信度

1、擴大推薦提名環節中的民主。從2014年以來,市委多次對重要職位的人選實行了民主提名推薦。今年2月,結合市政府換屆,對政府組成部門主要負責人和其它重要領導崗位等30個職位人選進行了民主提名,先是召開有210名正縣級以上領導幹部參加的會議進行無記名投票提名,其次在市級領導層面廣泛聽取意見,反覆比選,拓寬了選人用人視野,受到了幹部羣眾的普遍好評。

2、擴大組織考察環節中的民主。一是堅持考察預告制度。考察前將考察任務、內容、時間、考察組成員、聯繫方式等情況在擬考察的範圍內進行預告。二是完善民主推薦制度。堅持把民主推薦作為選拔任用幹部、確定考察人選的必經程序,堅持把民主推薦結果作為確定考察對象的重要依據。未經民主推薦或經過民主推薦但多數羣眾不贊成的,決不提拔任用。三是推進幹部考察進社區制度。將幹部的生活圈、社交圈納入幹部的考察範圍,全面瞭解的幹部的道德本質和廉潔自律情況。

3、擴大決策任用環節中的民主。對涉及幹部人事任免事項,按規定由書記與副書記、分管組織、紀檢等工作的常委共同醖釀後向常委會提名。制定了《市委常委會任用幹部票決辦法》,規定提拔擔任市委管理的縣級領導職務的,由市委常委會無記名投票表決;11個縣(市、區)黨政正職、62個市委市政府工作部門正職的擬任人選和推薦人選,由市委全委會表決。該辦法出台後,34名縣(市、區)黨政正職和市直部門主要負責人任用由市委全委會進行了票決。

(二)不斷改進選拔方式,以提高用人質量來提高公信度

1、積極推行公開選拔。不斷提高公開選拔的幹部在新提拔幹部中的比例。市委先後8次通過公開選拔的方式選拔了60名縣級幹部和3名企業經營管理者。

2、全面推行競爭上崗。市直機關內設副縣級職位,除有明確規定不宜實行競爭上崗的外,一律實行競爭上崗方式確定人選。堅持考試與考察相結合,注重工作實績和羣眾公認,不斷改進和規範競爭上崗程序,確保競爭結果公平、公正。

3、認真探索公推競崗。2014年底採取公推競崗的方式,選拔了20名副縣級幹部。公推競崗主要採取“三推三考”的方式進行,“三推”即羣眾民主推薦、單位黨組織推薦和全市領導幹部署名推薦,“三考”即調研考試、面試考評、組織考察。綜合考察對象的調研分、面試分、考核分確定錄用人選,避免了用人上的主觀隨意性,社會反響良好。

(三)積極推進幹部交流,以激發幹部隊伍活力來提高公信度

1、認真做好政策性交流。主要包括任職迴避交流、任職期滿交流和重要崗位輪崗交流。對縣(市、區)黨政正職、紀檢、組織部門和公檢法機關的主要負責人實行任職迴避。在同一職位上任職滿10年的;或在同一地區黨政領導班子中擔任同一層次領導職務滿10年的,進行交流或調整。新提拔擔任縣(市、區)黨政領導成員加大易地交流任職的力度。

2、加強培養鍛鍊性交流。一是交流乾部到經濟建設第一線進行鍛鍊。2014年公推競崗選拔的16名副調研員和2014年公開選拔的20名副調研員,均派到市發展投資公司、市建設投資公司、林漿紙一體化項目等經濟建設第一線掛職鍛鍊。今年4月,從全市黨政機關選派了200多名幹部到企業幫扶鍛鍊。二是交流乾部到基層鍛鍊。對市直機關年齡較輕、缺少基層工作經驗或者崗位經歷單一的縣級幹部有計劃地選派到縣(市、區)擔任領導職務;選派了15名幹部到城區街道掛職擔任協管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副書記,選派了600多名幹部掛職擔任村第一書記。三是交流乾部到矛盾較多的地方進行鍛鍊。先後安排市直機關58名新任的副縣級領導幹部到市信訪局擔任信訪專員,或到市行政服務中心擔任行政協理員,提高幹部處理複雜問題的能力。

3、

第五篇:3關於幹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報告

關於幹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報告

(提綱)

一、幹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基本目標

1、建立起能上能下、能進能出、有效激勵、嚴格監督、競爭擇優、 充滿活力的用人機制;

2、完善幹部人事工作統一領導、分級管理、有效調空的宏觀管理體系;

3、形成符合黨政機關、國有企業和事業單位不同特點的、科學的分類管理體制,建立各具特色的管理制度;

4、健全乾部人事管理法律體系,努力實現幹部人事工作的依法管理,有效遏制用人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現象;

5、創造尊重知識,尊重人才,有利於優秀人才脱穎而出、健康成長的社會環境,實現人才資源的整體開發與合理配置。

具體目標:從2014——2014年,以推進幹部能上能下、能進能出為重點,初步建立一套幹部人事制度。

——確定這些原則行目標已經十分不容易。

——實行的怎麼樣?

二、改革開放三十年幹部人事制度的改革歷程

1、第一階段:1978——1986,簡政放權

2、第二階段:1987——1999,全面改革

3、第三階段:2014——現在,全面深化

第一部分確定的目標原則是近三十年發展的結果

三、幹部人事制度改革深化面臨的問題

1、能上能下的渠道不通暢;

2、民主不充分;

3、幹部範圍過寬,三支隊伍邊界與互通缺少制度和法律支撐;

4、黨政幹部——國家公務員職務、職業分級分累不到位,執行也不到位……

四、幹部人事制度改革困境的原因

1、政治體制改革與經濟體制改革不協調;

2、經濟的基礎作用導致因區域經濟發展不平衡而形成幹部人事制度的區域不平衡;

3、經濟民主與政治民族必須協調,政治民主必須依

法捍衞;

4、借鑑國際通行做法與區域交流合作(學習)

五、幹部人事制度改革前景的展望

1、符合幹部成長與人才發展規律的法律法規體系建設;

2、精簡效能原則與區域經濟發展相適應的制度設計;

3、職務分類、各得其所、各安其位的職務職級設計;

4、各類人才之間合理有效、有序流動的體制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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