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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談現行工業財務統計制度的幾點問題

淺談現行工業財務統計制度的幾點問題

淺談現行工業財務統計制度的幾點問題

淺談現行工業財務統計制度的幾點問題

俗話説“無工不富,無商不活。”的確,工業作為國民經濟的支柱產業,其地位當然舉足輕重。由此而生的,與工業發展密切相關的工業信息也就尤顯重要。

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工業統計作為工業信息數據傳播的法定渠道和政府實施宏觀調控的重要依據,其作用不容輕視。工業財務統計制度的設計目的是滿足市場經濟的需要,提供準確、及時的信息給政府制訂經濟政策。所以自1999年以來,工業統計實施了新的工業財務統計報表制度。即全部國有及產品銷售收入在五百萬元以上的工業企業直接向縣級統計部門報送財務表,縣級統計部門在進行電腦超級彙總後報送上一級統計部門。特別是2011年以來,這一制度不斷變革更新,使得原來逐級手工彙總上報的方式,變成了現在電腦微機操作報送的方式。使原來的“大合唱”的報表方式變成了“獨唱”的報表方式。這一新制度的實行有效防止了濫竽充數的現象,使基礎數據更加準確、可靠、更有據可查。

然而,在現實的報送過程中,這種報表方式帶來方便便捷同時,也存在着諸多的不足,暴露出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這些問題有制度本身存在的,更有以往遺留問題的曝光與顯露。具體表現在:

一、報表時間緊,工作量過於集中。這一問題可以説是制度本身決定的。按照2011年工業統計報表制度規定的上報時間,以遼陽縣為例,縣內需要超級彙總的企業有 95家,企業正常的結算時間在下個月初的8-13日之間,假設這些企業都存在正常結算後立即填表上報,那麼縣級統計部門在現有人員與技術裝備下則需要在1-2天內完成審核、錄入、彙總上報工作。因此向上級報送的最早時間也只能是14-15日。遇到星期天節假日加班加點自然再所難免。而一旦遭遇某些企業遲報的情況或其他非常情況,那麼縣級統計部門的遲報現象也會產生。

二、工作中基層企業的遲報現象時常發生。這一情況是新制度實施後又暴露出來的老問題。其發生原因有以下幾點:

1、企業會計結賬時間與統計報表時間二者在時間銜接不一致。甚至一些企業本身結賬的時間較晚,再加上一些企業精減人員,使會計工作與統計工作合二為一,企業人員在結賬後要分門別類地在同一時間裏向幾個部門報送財務表。因此,企業人員的工作量也相當大且集中,遲報現象屢有發生。

2、一些私營、個體企業由於規模較小,沒有專職從事會計和統計的人員,只是聘請了一些兼職會計或統計員。這些兼職人員平時不到企業來,只是在月末或下個月初的某幾天來企業工作。因此,外聘人員的不定時工作也常會導致表期延誤。

3、個別企業對統計工作不夠重視。在原有報表制度下,個別企業的統計工作幾乎在鄉統計部門來完成。因此,這些企業對統計既不情願,更不重視。常視統計工作為一種負擔,一種累贅,一份額外的工作。

三、基層報表的質量普遍不高。仍以縣內企業為例,在報表的95家企業中,能夠及時準確完成報表工作的企業鳳毛麟角,大多數企業都存在或多或少或輕或重的問題。這主要表現在:

1、指標填報不全。如一些企業的資產、負債都是空白項,這不符合企業正常的經營與運轉規律;還有一些企業填報了“產品銷售收入”指標,卻空置了“產品銷售產值”指標,使邏輯關係本末倒置。

2、指標指標的常規錯誤時有發生。最突出的是多數企業不能正確計算出“增加值”指標,還有的企業“資產合計”指標值小於“流動資產小計”指標數值。凡此種種,不勝枚舉。

3、工業統計指標繁雜,純在重複統計現象,無形當中加重了企業統計的負擔。也由此帶來了部分統計數失真與缺失。儘管工業財務統計制度幾經變革,但統計指標、種類並未減少,相反,報表中的有些指標增加了很多,基層的統計工作量依舊沒有減輕。如B201表《工業產銷總值及主要產品產量》和B203表《主要工業產品銷售、庫存、訂貨》有重複統計的現象存在,《主要工業產品、庫存、訂貨》表中所反映的主要產品產量在《工業產銷總值及主要產品產量》中已有統計,而企業在生產過程中的產品庫存指標已不能反映實際生產經營狀況。繁雜、重複的諸多統計報表指標造成了上報缺項、漏項、指標之間的不均衡、前後的不一致。

4、企業報表質量低下的最直接原因當然是從事統計工作的企業人員素質不高,水平低下造成的。然而其深層次原因還是企業領導不夠重視,主管部門督導不利,統計部門局約束乏力造成的。

對此,筆者僅以以下幾點建議供參考:

一、進一步改進完善工業企業財務統計報表制度。根據實際適當的調整部分指標比如實用價值低、重複統計的指標,進一步減輕基層統計負擔。力求在各個統計指標之間統計銜接進一步合理性、有效性。

二、合理規劃報表時間,適當推遲報表時間,以便於統計人員有足夠的時間與精力上報數據,使掌握的統計數據更加真實準確。

三、統計部門應配合主管部門加強對基層人員的管理,切實加大綜合培訓力度。首先要加強工作人員的崗前培訓力度,其次還要定期對基層統計人員實行綜合業務培訓。具體培訓的內容包括:統計法律法規、統計實務、計算機操作,各項表報等。從事統計工作的人員,一定要有相應的工作能力與業務水平,嚴格執行統計員持證上崗制度。

四、加強《統計法》的宣傳、執行力度。對經常遲報、錯報報表的企業,統計部門應採取得力措施,給予適當處罰。

五、對工作中確實存在困難的企業,如人員少,結賬晚,工作量過於集中,統計部門應與企業主管部門及企業協調解決。

六、對新制度本身存在的時間緊、工作量過於集中這一情況,上級有關部門應在得到反饋信息後給予適度放鬆時限或節假日表期順延等完善措施加以解決。

統計工作是黨和政府瞭解經濟運行情況的信息之源,更是進行宏觀決策的依據。設想如果統計數據從源頭上就錯了,那麼,我們的宏觀決策會是正確可行與有效的嗎?因此,凡與統計相關的各級各部門都應該提高認識,多做工作,加強溝通與合作,使統計工作真正被認識、理解與重視,讓統計工作真正發揮信息、諮詢與決策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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