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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案縣審工作調研報告多篇

鄉案縣審工作調研報告多篇

鄉案縣審工作調研報告多篇

【第1篇】實行助審制度推進鄉案縣審工作調研報告

近幾年,_____區積極實施助審制度開展“鄉案縣審”工作,取得良好效果,省市紀委有關領導給予充分肯定,認為這是目前開展“鄉案縣審”工作的一個好做法。

一、主要做法

實施助審制度是_____區為開展“鄉案縣審”工作創造性實施的一種基層自辦案件審理方式,主要做法是:

(一)出台一個辦法。xx年,全市紀檢監察案件審理工作會議對實施“鄉案縣審”工作進行了部署,_____區承擔了全市“鄉案縣審”試點工作任務。受任以來,_____區紀委從主要領導到分管領導,對於試點工作給予高度重視,多次召開會議進行研究,提出具體意見,制定實施具體的工作辦法。自xx年4月開始,_____區所有鄉鎮基層調查結束的紀檢監察案件要全部交由區紀委直接審理。但鄉鎮基層自辦案件全部移交區紀委審理即實行“鄉案縣審”後,區紀委案件審理工作量成倍增加,工作壓力明顯加大,審理人員更顯不足。與之相反的是,由於將審理業務直接交到了區紀委,鄉鎮基層紀委工作量大大減少,並且長期下去會導致鄉鎮基層紀檢幹部在審理業務的掌握上出現薄弱環節,不利於他們綜合素質的提高。基於以上問題,區紀委多次召開常委會議,專門研究鄉鎮基層案件怎麼審的問題,並最終確定實施助審辦法,研究制定了《“鄉案縣審”案件審理助審辦法(試行)》,從xx年4月份開始嘗試實施了基層自辦案件助審制度。

【第2篇】最新實行助審制度推進鄉案縣審工作調研報告

近幾年,_____區積極實施助審制度開展“鄉案縣審”工作,取得良好效果,省市紀委有關領導給予充分肯定,認為這是目前開展“鄉案縣審”工作的一個好做法。

一、主要做法

實施助審制度是_____區為開展“鄉案縣審”工作創造性實施的一種基層自辦案件審理方式,主要做法是:

(一)出台一個辦法。xx年,全市紀檢監察案件審理工作會議對實施“鄉案縣審”工作進行了部署,_____區承擔了全市“鄉案縣審”試點工作任務。受任以來,_____區紀委從主要領導到分管領導,對於試點工作給予高度重視,多次召開會議進行研究,提出具體意見,制定實施具體的工作辦法。自xx年4月開始,_____區所有鄉鎮基層調查結束的紀檢監察案件要全部交由區紀委直接審理。但鄉鎮基層自辦案件全部移交區紀委審理即實行“鄉案縣審”後,區紀委案件審理工作量成倍增加,工作壓力明顯加大,審理人員更顯不足。與之相反的是,由於將審理業務直接交到了區紀委,鄉鎮基層紀委工作量大大減少,並且長期下去會導致鄉鎮基層紀檢幹部在審理業務的掌握上出現薄弱環節,不利於他們綜合素質的提高。基於以上問題,區紀委多次召開常委會議,專門研究鄉鎮基層案件怎麼審的問題,並最終確定實施助審辦法,研究制定了(“鄉案縣審”案件審理助審辦法(試行)),從xx年4月份開始嘗試實施了基層自辦案件助審制度。

(二)建立一支隊伍。明確了怎麼審的問題後,還要解決誰來審的問題。為建立助審工作的長效機制,確定相對固定的助審人員隊伍,確保工作規範化運行,我們通過對全區各鎮、街道紀(工)委委員情況進行全面分析,將各單位紀檢專職委員中具有兩年以上工作經驗的同志,納入助審人員隊伍,建立基層自辦案件助審人員庫,並統一編號,登記造冊。審理鄉鎮基層紀委移交的案件時,由區紀委審理室主審,然後由區紀委分管領導從助審人員庫中選定1-2名同志為助審人員,主審人員和助審人員組成審理小組,在規定時間內對案件進行集中審理。

(三)明確三個要求。在組織助審人員進行案件審理的過程中,_____區紀委提出了三個要求。一是堅持交叉審理原則,即參與本次案件審理的助審人員不準審理本鎮、街道的自辦案件,只能由其他鎮街道的助審人員參與助審,這在確定助審人員的過程中,由區紀委分管領導或審理室予以把關。二是申訴複查和複雜疑難案件原則上不讓助審人員參與審理。主要是考慮案件的複雜性、保密性以及助審人員辦案經驗等實際情況,但是在具備嚴格保密措施的條件下,也安排助審人員參與一些必要的工作,以便進一步鍛鍊他們的工作能力,提高工作水平。三是嚴格規範工作程序。對鄉鎮基層移交區紀委審理的案件,完全按照區紀委審理自辦案件的程序和規定組織審理,這對提高基層案件審理質量起到了重要作用。

二、取得的成效

實行“鄉案縣審”以來,_____區共對98起鄉鎮基層案件實行了區紀委直接審理,其中實施助審90起,從實施情況來看,成效是明顯的。

一是整合了紀檢監察案件審理力量,推進了“鄉案縣審”工作的有序開展。實施助審制度,將鄉鎮基層辦案經驗比較豐富的同志,納入案件審理助審人員庫,整合了全區紀檢監察審理力量,形成了“區紀委審理人員主審、鄉鎮基層審理人員助審”的“鄉案縣審”案件審理模式,為“鄉案縣審”工作創造了“成本低”、實用性強的實施條件和辦法,促進了“鄉案縣審”工作的規範有序開展。

二是提高了鄉鎮基層紀檢幹部的業務素質和辦案質量。以前,在區紀委對鄉鎮基層自辦案件協審過程中,鄉鎮基層紀委對區紀委協審存在一定的依賴性,對審理業務重視程度也不夠高。有的單位一年還辦不了一兩起案件,加上專業培訓較少,鄉鎮基層紀檢幹部審理業務一直處於低水平狀態,案件審理質量也很難保障。現在,他們從區紀委審理這一工作層面上,對整個案件審理直接全過程接觸,在具體實踐中掌握了審理的技巧和程序、規定以及注意事項,真正弄懂了辦理一起案件需要哪些手續、哪些程序、哪些證據、根據哪些規定,對他們提高辦案水平和質量起到了直接的促進作用,收到了“以幹代訓”的效果。

三是徹底解決了基層辦案中一直存在的查審不分、審復不分的問題。以前,鄉鎮基層紀委在辦理違紀案件時,由於受專職紀檢幹部數量的限制,不同程度的存在着查審不分、審復不分的現象。實施“鄉案縣審”助審制度,助審人員對鄉鎮基層案件實行交叉審理,不僅查與審實現了分開,而且對鄉鎮基層申訴案件也要求一律交由區紀委申訴複查工作小組審理,從而徹底杜絕了查

審不分、審復不分現象的發生,保證了鄉鎮基層案件辦理質量。

三、幾點體會

第一,做好案件審理工作必須注重制度創新。沒有創新,工作就沒有生機,就不能適應不斷變化的新形勢,就不會有大的突破。只有始終堅持與時俱進,開拓創新,才能不斷為人們所認為的“枯燥無味”的案件審理工作注入生機和活力。_____區紀委在案件審理工作中客觀面對困難和問題,積極想辦法,謀思路,將“鄉案縣審”帶來的工作量增大、基層幹部業務脱節的問題,以創新求突破,創造性實施了助審制度,將看起來沉重的“鄉案縣審”工作開展的紅紅火火,富有成效,做法值得借鑑。

第二、做好紀檢監察工作必須善於整合力量匯聚合力。當前由於機構編制人數的限制,短期內要徹底解決現有人員不足的問題還不夠現實。在這種客觀情況下,就要善於動腦筋,想辦法,整合利用現有資源特別是人力資源,形成齊心協力、集中力量辦大事的合力,這樣,不僅能夠調動方方面面的積極性,而且能推動工作向更高、更好的方向發展。

第三,做好案件審理工作必須讓審理幹部得到更多的“實幹”培訓。市場經濟的不斷髮展和違紀人員違紀手段的不斷變化,對紀檢監察案件審理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因此,案件審理工作人員必須在加強業務理論知識培訓學習的同時、努力改變培訓方式,增加培訓效果,特別是在參與實際工作中接受培訓,提高能力。_____區讓鄉鎮基層幹部參與助審,使鄉鎮基層幹部在區紀委組織的具體案件審理中提高了技能,增長了知識,收到了“以幹代訓”的效果,就是一個很好的嘗試。

【第3篇】實行助審制度推進鄉案縣審工作的調研報告

近幾年,**區積極實施助審制度開展“鄉案縣審”工作,取得良好效果,省市紀委有關領導給予充分肯定,認為這是目前開展“鄉案縣審”工作的一個好做法。

一、主要做法

實施助審制度是**區為開展“鄉案縣審”工作創造性實施的一種基層自辦案件審理方式,主要做法是:

(一)出台一個辦法。XX年,全市紀檢監察案件審理工作會議對實施“鄉案縣審”工作進行了部署,**區承擔了全市“鄉案縣審”試點工作任務。受任以來,**區紀委從主要領導到分管領導,對於試點工作給予高度重視,多次召開會議進行研究,提出具體意見,制定實施具體的工作辦法。自XX年4月開始,**區所有鄉鎮基層調查結束的紀檢監察案件要全部交由區紀委直接審理。但鄉鎮基層自辦案件全部移交區紀委審理即實行“鄉案縣審”後,區紀委案件審理工作量成倍增加,工作壓力明顯加大,審理人員更顯不足。與之相反的是,由於將審理業務直接交到了區紀委,鄉鎮基層紀委工作量大大減少,並且長期下去會導致鄉鎮基層紀檢幹部在審理業務的掌握上出現薄弱環節,不利於他們綜合素質的提高。基於以上問題,區紀委多次召開常委會議,專門研究鄉鎮基層案件怎麼審的問題,並最終確定實施助審辦法,研究制定了《“鄉案縣審”案件審理助審辦法(試行)》,從XX年4月份開始嘗試實施了基層自辦案件助審制度。

(二)建立一支隊伍。明確了怎麼審的問題後,還要解決誰來審的問題。為建立助審工作的長效機制,確定相對固定的助審人員隊伍,確保工作規範化運行,我們通過對全區各鎮、街道紀(工)委委員情況進行全面分析,將各單位紀檢專職委員中具有兩年以上工作經驗的同志,納入助審人員隊伍,建立基層自辦案件助審人員庫,並統一編號,登記造冊。審理鄉鎮基層紀委移交的案件時,由區紀委審理室主審,然後由區紀委分管領導從助審人員庫中選定1-2名同志為助審人員,主審人員和助審人員組成審理小組,在規定時間內對案件進行集中審理。

(三)明確三個要求。在組織助審人員進行案件審理的過程中,**區紀委提出了三個要求。一是堅持交叉審理原則,即參與本次案件審理的助審人員不準審理本鎮、街道的自辦案件,只能由其他鎮街道的助審人員參與助審,這在確定助審人員的過程中,由區紀委分管領導或審理室予以把關。二是申訴複查和複雜疑難案件原則上不讓助審人員參與審理。主要是考慮案件的複雜性、保密性以及助審人員辦案經驗等實際情況,但是在具備嚴格保密措施的條件下,也安排助審人員參與一些必要的工作,以便進一步鍛鍊他們的工作能力,提高工作水平。三是嚴格規範工作程序。對鄉鎮基層移交區紀委審理的案件,完全按照區紀委審理自辦案件的程序和規定組織審理,這對提高基層案件審理質量起到了重要作用。

二、取得的成效

實行“鄉案縣審”以來,**區共對98起鄉鎮基層案件實行了區紀委直接審理,其中實施助審90起,從實施情況來看,成效是明顯的。

一是整合了紀檢監察案件審理力量,推進了“鄉案縣審”工作的有序開展。實施助審制度,將鄉鎮基層辦案經驗比較豐富的同志,納入案件審理助審人員庫,整合了全區紀檢監察審理力量,形成了“區紀委審理人員主審、鄉鎮基層審理人員助審”的“鄉案縣審”案件審理模式,為“鄉案縣審”工作創造了“成本低”、實用性強的實施條件和辦法,促進了“鄉案縣審”工作的規範有序開展。

二是提高了鄉鎮基層紀檢幹部的業務素質和辦案質量。以前,在區紀委對鄉鎮基層自辦案件協審過程中,鄉鎮基層紀委對區紀委協審存在一定的依賴性,對審理業務重視程度也不夠高。有的單位一年還辦不了一兩起案件,加上專業培訓較少,鄉鎮基層紀檢幹部審理業務一直處於低水平狀態,案件審理質量也很難保障。現在,他們從區紀委審理這一工作層面上,對整個案件審理直接全過程接觸,在具體實踐中掌握了審理的技巧和程序、規定以及注意事項,真正弄懂了辦理一起案件需要哪些手續、哪些程序、哪些證據、根據哪些規定,對他們提高辦案水平和質量起到了直接的促進作用,收到了“以幹代訓”的效果。

三是徹底解決了基層辦案中一直存在的查審不分、審復不分的問題。以前,鄉鎮基層紀委在辦理違紀案件時,由於受專職紀檢幹部數量的限制,不同程度的存在着查審不分、審復不分的現象。實施“鄉案縣審”助審制度,助審人員對鄉鎮基層案件實行交叉審理,不僅查與審實現了分開,而且對鄉鎮基層申訴案件也要求一律交由區紀委申訴複查工作小組審理,從而徹底杜絕了查審不分、審復不分現象的發生,保證了鄉鎮基層案件辦理質量。

三、幾點體會

第一,做好案件審理工作必須注重制度創新。沒有創新,工作就沒有生機,就不能適應不斷變化的新形勢,就不會有大的突破。只有始終堅持與時俱進,開拓創新,才能不斷為人們所認為的“枯燥無味”的案件審理工作注入生機和活力。**區紀委在案件審理工作中客觀面對困難和問題,積極想辦法,謀思路,將“鄉案縣審”帶來的工作量增大、基層幹部業務脱節的問題,以創新求突破,創造性實施了助審制度,將看起來沉重的“鄉案縣審”工作開展的紅紅火火,富有成效,做法值得借鑑。

第二、做好紀檢監察工作必須善於整合力量匯聚合力。當前由於機構編制人數的限制,短期內要徹底解決現有人員不足的問題還不夠現實。在這種客觀情況下,就要善於動腦筋,想辦法,整合利用現有資源特別是人力資源,形成齊心協力、集中力量辦大事的合力,這樣,不僅能夠調動方方面面的積極性,而且能推動工作向更高、更好的方向發展。

第三,做好案件審理工作必須讓審理幹部得到更多的“實幹”培訓。市場經濟的不斷髮展和違紀人員違紀手段的不斷變化,對紀檢監察案件審理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因此,案件審理工作人員必須在加強業務理論知識培訓學習的同時、努力改變培訓方式,增加培訓效果,特別是在參與實際工作中接受培訓,提高能力。**區讓鄉鎮基層幹部參與助審,使鄉鎮基層幹部在區紀委組織的具體案件審理中提高了技能,增長了知識,收到了“以幹代訓”的效果,就是一個很好的嘗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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