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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層統計工作情況調研報告

基層統計工作情況調研報告

統計工作是各級黨委、政府實行科學決策和現代化管理的一項重要基礎工作,是反映經濟社會發展情況的有效工具,是檢驗國家宏觀調控措施落實情況和地方經濟社會發展政策科學性、有效性的重要手段。為深入推進統計體制改革,防範和懲治統計造假、弄虛作假,中央、省州先後印發了關於深化統計管理體制改革提高統計數據真實性的意見和貫徹意見。為把上級改革的各項要求落到實處,切實發揮統計工作的職能和作用,着力解決當前統計工作面臨的矛盾和問題,不斷適應全縣經濟社會發展的客觀需要和內在要求。近年來雅江縣統計局組織人員,通過走訪調查,召開座談會等形式對當前統計工作的現狀、存在的問題、加強和完善基層統計工作,改革鄉鎮統計工作制度和調查方法,理順統計資料報送渠道,確保統計源頭數據的真實性和準確性等方面的問題開展了調查研究。本文所指的基層統計包括縣統計局自身及縣級各部門、各鄉鎮統計。

基層統計工作情況調研報告

一、基層統計工作的基本現狀

(一)統計機構及人員設置情況。2020年,全縣*個鄉鎮均設立統計站,但基本都是“一套人馬,多塊牌子”,且多數鄉鎮統計機構實際上是一個“三無”的空殼機構:沒有專職統計人員,人員均為兼職統計員,沒有專門的工作經費,沒有獨立的辦公場所和條件,通過4至5年時間*個鄉鎮均已通過省州驗收並達到鄉鎮統計規範化建設標準,但與沒有開展規範化建設前基本上無任何區別。全縣*個鄉鎮共有統計站站長*人,統計站長由鄉鎮副職擔任;兼職統計人員*人,兼職統計人員分別掛靠鄉鎮相關機構。縣級各相關部門也設立了相應的統計機構,明確了分管領導和具體統計人員,但人員變動頻繁,專業知識不足。縣統計局共有人員編制*名,現有人員*人,其中1 人駐村擔任駐村隊員,專職駕駛員抽調到其他部門,全局人員平均年齡37歲,全局無1人為統計相關專業畢業人員,均為“半路出家”。年齡結構、專業知識結構亟待得到加強和改善。

(二)鄉鎮統計工作管理模式。現行管理架構是縣統計局與鄉鎮統計工作沒有直接的領導與被領導關係,只有業務上的指導與被指導關係,工作聯繫主要體現在業務培訓、工作指導和報表任務的佈置收集。由於鄉鎮統計人員的人事管理和工作經費都在鄉鎮,縣級統計局對鄉鎮統計工作沒有業務經費和人員上的掌控權,導致縣級統計局在鄉鎮統計工作和人員管理上沒有更多的發言權或建議權。

(三)鄉鎮統計人員隊伍現狀。由於鄉鎮統計工作基礎薄弱,地位比較低,沒有必要的工作經費和技術手段作為支撐,沒有強有力的手段穩定鄉鎮統計人員隊伍,導致鄉鎮統計人員隊伍存在以下問題:一是統計人員兼職過多,多數人員身兼數職,有本職工作、中心工作、包村任務等等,統計工作被視作副業,真正從事統計工作的時間並不多;二是人員變動頻繁,雖然《深化統計管理體制改革提高統計數據真實性的意見》和《**省統計管理條例》規定鄉鎮統計人員的變動,應向上一級業務主管部門備案,但在實際工作中基本沒有執行,鄉鎮往往根據自身工作需要對統計人員進行配備和調動,有的鄉鎮對統計人員一年一換,有的幾個月一換;三是統計工作專業性強,統計人員文化程度參差不齊,縣級統計局的統計業務培訓又跟不上,有的鄉鎮統計員甚至連統計指標都看不懂;四是由於缺乏必要的激勵措施,統計人員對統計工作缺乏事業心和責任感,不想幹、不願幹、不認真幹,這是最普遍、最現實的問題。

(四)鄉鎮統計數據的採集方式。目前,全縣鄉鎮一級統計數據的採集仍然採取全面統計的方法,主要有兩種方式:一是由村統計員採集填報,鄉鎮統計人員彙總上報;二是鄉鎮統計人員直接採集並彙總上報。村統計員採集填報存在的問題有:一是村統計員多由文書或會計兼任,由於農村勞動力中年輕和有文化的大多外出務工,村統計員普遍存在年老體衰和文化偏低的現象;二是村統計員責任心不強,上報的報表普遍存在質量問題。鄉鎮統計人員直接採集並彙總上報,也存在不少問題。一是各部門及鄉鎮領導對統計工作重視程度不夠,只重視數據結果,不重視數據產生的過程,導致一些統計人員看領導臉色行事,編造統計數據,或參考上級部門的計劃數和調控數上報;二是調查對象的配合程度差,加上統計人員自身的原因,數據採集非常困難,質量不高,統計源頭數據的真實性難以保證。

二、基層統計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

通過調研,發現基層統計工作存在以下一些問題:

(一)統計人員流動性大,更換頻繁,鄉鎮人員編制緊張。**個鄉鎮兼職統計人員大多掛靠在鄉鎮相關機構,這些分屬於不同部門的兼職統計人員既不便於縣統計局統一進行管理和業務培訓,更不便於統計人員獨立行使統計調查職能,容易受其他因素的影響。

鄉鎮人員流動輪換頻繁,各鄉鎮政府根據自身工作的需要,隨時更換、調動統計人員,造成統計隊伍不穩定。有些鄉鎮一年要更換統計人員兩三次。鄉鎮統計人員的頻繁變動嚴重影響了鄉鎮統計工作的嚴肅性和連續性,造成新老統計人員交接不清,統計資料丟失,統計數據前後銜接不上等嚴重後果。同樣的情況在縣級機關各相關部門也存在。

(二)統計人員兼職多,新手多,業務素質普遍不高。全縣各部門、各鄉鎮統計人員均為兼職人員,這些兼職統計人員,幾乎沒有專業知識,有的是剛參加工作的學生,沒有實際工作經驗,既沒有評估本轄區經濟數據的能力,更無法對鄉、村企業上報的生產及居民生活等經濟情況的真實性進行準確判斷。他們有自己的本職工作,同時承擔包村、扶貧、維穩等中心工作,只是在不得已的情況下,兼顧日益繁重的統計數據採集任務,時間緊、任務重,沒有充裕的時間實地調查收集或核實數據,遲報、拒報、偽造、篡改統計數據資料等弄虛作假現象時有發生,工作時間沒有保障,工作精力投入不夠,工作人員責任心不強,數據質量就很難保證。這些現象,嚴重影響了統計數據的及時性、準確性和科學性。

(三)部分鄉鎮反映,一些統計人員沒有相應的職級待遇,開展統計工作有畏難情緒。統計部門是宏觀經濟管理部門,其特殊性決定了統計只生產數字,在一般人眼裏,無需求助統計部門,對統計部門安排的工作也無心去做,更懶得去做。統計人員佈置的報表,有的應付了事,有的甚至不搭理。尤其在鄉鎮,催報報表困難更大。抽樣調查,企業不願協調配合,入户登記,居民冷嘲熱諷的情況時有發生。

(四)統計人員事務工作多,培訓機會少。目前各種統計調查任務越來越多,統計指標越來越細,每個月、每季度常規的統計報表有**套,各種名目繁多的抽樣調查,以及各種大型的專項普查(逢6年份的農業普查、逢0年份的人口普查、逢3和逢8年份的經濟普查),因此,統計局一個人要負責多個專業的數據收集、審核、彙總上報,一年到頭忙得團團轉,接受專門培訓、進修統計業務、調整知識結構的機會很少。而對鄉鎮統計人員的培訓,特別是統計業務知識培訓,往往只能採用“以會代訓”的方式培訓鄉鎮統計人員。

(五)宣傳力度小,調查對象配合差。調研所到的鄉鎮均反映,統計工作宣傳力度很不夠,特別是針對基層的宣傳太少,社會上對統計的認識還很片面,調查對象的理解和配合較差,工作難度很大,這也是縣統計局應加強和改進的工作。

三、加強統計基層基礎建設的建議

通過實地調研,深感我縣統計基層基礎工作非常薄弱,與日益繁重的統計工作任務越來越不適應,這是影響統計數據質量的主要因素之一。為了加強統計基層基礎工作,保證源頭數據質量,提出如下建議:

(一)堅持黨對統計工作的領導。加強統計系統自身建設,全面落實從嚴治黨各項要求,加強黨對統計工作的領導,建立各級黨委政府定期聽取統計工作彙報制度,研究並解決統計工作中的重大問題、重要事項。強化統計部門領導班子配備和內設機構設置,增強統計組織效能,加強幹部隊伍建設,提升統計部門數據蒐集、挖掘、整合、分析水平和統計執法能力。加強統計系統黨的建設工作,從制度上增強我縣各級統計幹部管理的系統性、協同性。提升縣統計局統籌、指導和協調全縣統計工作的能力,加大對鄉鎮統計站指導管理的力度。

(二)切實解決鄉鎮有專人幹事的問題。目前,全縣*個鄉鎮都是由1名統計站站長和1名兼職統計員承擔鄉鎮的全部統計工作任務,而兼職統計員的編制相當部分是歸屬於其他不同的垂直管理部門,統計人員不但要承擔鄉鎮統一安排的各項階段性中心工作任務,由於自身職稱、職務晉升、考核等方面的現實問題,這部分人自然要盡力做好所屬部門安排的工作,其用在統計工作中的時間和精力難有保證。因為這樣的現實,統計人員不安心統計工作的現象越來越突出。人員更換頻繁,上報報表有時連人都無法聯繫上,更不要談數據質量,人一換,原始資料的交接也出現問題。我們認為,這種兼職統計人員承擔日益繁重統計工作任務、難以保證工作質量的現狀,已到了非改不可的地步,鄉鎮統計作為統計系統數據最初入口的重要組成部分,其工作好壞、數據質量的高低,直接影響着整個系統的數據質量,導致統計數據失真,帶來的後果必然會誤導各級決策機構的正確決策,因此,加強鄉鎮統計工作,切實解決有專人幹事的問題,已到了刻不容緩的地步。建議在縣內編制可調劑的情況下,適當增加統計局人員編制。

在解決鄉鎮統計人員的這一問題中,可以選擇以下兩種方式之一。

1、各鄉鎮調配一個編制明確為鄉鎮統計專用,實行以縣直管鄉鎮統計員的方式。縣直管鄉鎮統計員有利的因素有:一是鄉鎮統計員能充分行使《統計法》賦予的獨立統計調查權,由於人財物不受制於鄉鎮,其工作只對縣統計局負責,可以有效減少人為干擾統計數據的因素;二是有利於統計人員業務能力的提高,從而有效提高鄉鎮統計工作的質量,保證工作的連續性;三是縣級統計局根據階段性工作的需要,能夠集中鄉鎮統計人員開展一些綜合分析和大型普查的攻堅工作,以有效彌補縣局人員不足的問題。

2、在鄉鎮設獨立的統計人員編制,實行鄉鎮與縣統計局雙重管理的模式,以鄉鎮管理為主,但人員調動必須徵得縣統計局同意。按照中央、省、州各級深化統計管理體制改革中關於“健全機構、強化職能”的要求,儘快由一名鄉鎮黨政副職兼任統計工作站站長,明確一名專職統計員。這樣的方式,能相應提高鄉鎮統計人員穩定性,保證鄉鎮統計工作的連續性。但這一方式也有其明顯不足,主要是受干擾的因素未能從管理體制層面有效消除。

以上兩種方式各有利弊,但從提高統計數據質量的迫切需要出發,第一種方式較為徹底,可能的情況下,應首選第一種方式。第二種方式也能解決有相對固定人員幹事的問題,比目前的情況也有很大改進,這是退而求其次之選。

(三)加強統計法制宣傳,加大統計執法檢查力度,切實維護正常的統計工作秩序。大力推進統計法制宣傳教育工作,加強縣級統計執法檢查力度,從嚴查處統計違法行為,對虛報、瞞報、屢次遲報、拒報及偽造、篡改統計資料等統計違法行為,進行嚴肅查處,以確保統計數據的真實可信,切實維護基層統計工作的正常秩序,讓廣大調查對象能如實、按時上報統計報表和配合統計調查工作,把基層統計人員從大量耗時、費力、無休無止的催收報表工作中解脱出來。依靠執法手段,規範統計行為,維護統計秩序,改善統計工作環境。

(四) 夯實統計“雙基”,確保統計工作紮實開展。統計“雙基”工作是指基層和基礎兩項工作,為此,必須整合政府統計、鄉鎮統計、部門統計等方面力量,建立健全“三位一體”的大統計體系,提高統計工作效率。縣級各部門要建立健全部門統計工作體系,加強部門統計的基礎建設,確保政府統計和部門統計工作任務協調完成。各部門(行業)向縣統計局報送統計資料,必須由專人負責,杜絕“一門多數”或“數出多門”現象。鄉鎮統計站要依法履行統計工作職責,做到應統盡統。各基層統計報表單位必須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建立健全規範統一的統計制度,認真組織實施統計調查。

(五)加強部門統計建設,不斷提升部門統計規範化水平。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加強部門統計工作,將統計工作納入部門發展規劃,列入部門工作的重要內容,做到與業務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檢查、同考核,根據統計任務需要,設立工作機構,明確分管領導,配備統計人員。規範部門統計調查活動,健全部門統計調查行為準則,建立涵蓋部門統計調查各環節、各崗位的質量標準、技術規範和原始數據核實核查制度,構建覆蓋全面、基礎紮實、程序規範、責任明確的部門統計數據質量控制體系。加快構建制度完善、方法科學、行為嚴謹、過程可控、信息化程度較高的部門統計調查體系。

(六) 運用現代信息技術,推動統計生產方式變革。按照國家、省和州統一部署,推進統計調查方法創新和統計雲建設,善於運用互聯網、大數據和空間地理信息技術等,實現統計工作全流程的電子化、網絡化。應用大數據提升政府統計工作能力,加快構建現代化新型統計調查體系。推動政府部門之間信息共享,推進宏觀微觀數據相互印證,更好地支撐宏觀決策。學習借鑑內地有關縣市的先進經驗,在嚴格執行《統計法》有關規定的基礎上,科學建立“數智雅江—App”。通過新媒體和現代信息技術建立各級部門之間的常態化數據共享和應用機制,更好服務統計監測和科學決策。

(七)加大培訓力度,提高基層統計人員素質。為適應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統計指標體系、標準隨着社會經濟發展不斷變化,要搞好基層統計工作,提高源頭統計數據質量,必須加大基層統計人員培訓力度,提高基層統計人員素質。一是縣統計局應積極向上爭取,增加安排一定的經費用於基層統計人員,特別是鄉鎮統計人員的培訓;二是縣統計局利用現有的培訓手段,與縣委黨校等部門合作,針對基層統計人員,特別是鄉鎮統計人員的需要,增加我縣縣鄉統計人員培訓班次,持續開設系統的培訓課程;三是積極爭取,建立州、縣統計人員工作交流機制,尤其是加強鄉鎮統計人員之間的交流,組織他們相互觀摩學習,達到相互學習、共同提高的目的。

總之,統計基層基礎工作是統計事業的根基,是源頭數據質量的關鍵,維繫着統計事業發展的命脈。在現行政府統計體制下,部門統計和鄉鎮統計工作因其承擔相當部分原始統計數據的採集職能,決定了它是統計數據的重要源頭,是防止統計數字虛報、瞞報和漏報,保證綜合統計數據質量的第一道關口,其重要性不言而喻。因此,在社會結構深刻變革,經濟結構日益多元化,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更加關注民生與社會和諧,統計對象日趨複雜的當今時代,統計系統基層基礎工作薄弱的問題,已成為決定統計系統自身能否科學發展,統計能否為全縣經濟社會科學發展提供準確決策依據的重大問題,我們期待以經過深化統計管理體制改革,能從體制和機制上切實有效地解決長期以來統計工作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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