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中教師出勤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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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中教師出勤管理制度
一、時間要求
1、有早自習的科任教師必須7點40分進入校園,7點50分準時上早自習,不準守課和課堂中批改作業,其他無早讀課的科任教師按作息時間表上班。
2、班主任必須6點45分到班上清點學生出操情況。
二、督查要求
學校行政值班領導必須6點45分到校清點23個班的班主任及科任老師到崗情況,並和年級組長交換科任教師到崗情況,核對當天的記載情況,填寫當日值班記錄。
三、請假記錄
1、請假一天以上(含公假)必須到年級組長處説明請假情況作好調課,一起找好頂課教師,然後寫出請假條,年級組長在假條上籤出:“課已安排”,再由請假人把假條送給聶校審批(一天以內的請假由教導主任審批),然後由教導處督查頂課教師到崗情況,作好記載。
2、法定假期按法律法規辦,但無出勤獎。
四、考勤與獎懲
每月出滿勤獎60元,全期出滿勤獎50元。
1、事假一天扣10元;
2、病假一天扣5元;
3、曠工一節扣10元,曠工3天以上報局辦公室。扣懲不封頂,不夠扣從年終福利扣出。
4、請假的天數納入職稱考核,每缺一天扣0.2分;納入年度考核,每缺一天扣2分。
5、班主任不按時到崗,每次扣2分,2次不到崗行政領導找談話。
二0二二年三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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