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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發事件報道背後的媒體責任

突發事件報道背後的媒體責任

摘要:當我們跨入21世紀時,就註定我們處於一個科技迅速發展、經濟突飛猛進、信息無處不發揮重要作用、傳播媒介多種多樣的知識經濟時代。在這個時代政府、公眾對突發事件日趨重視、關注和敏感。那麼,我們的新聞傳媒應當怎樣正確樹立自身應有的傳媒形象,如何把握自身的媒介話語權;怎樣面對危機事件,怎樣正確處理危機事件下的危機傳播;怎樣在危機傳播當中達到有效的傳播效果;新聞媒介應當怎麼樣來報道突發事件,特別是重大災難中的災情、災民、災區;這都是我們媒介應當面對的現實問題。

突發事件報道背後的媒體責任

    2008年對我們來説是一個不平凡的年度,在這一年裏不論是在國際還是在國內都發生了許多重要的足以載入歷史的事件。這一年對中國來説真的是刻骨銘心的一年,在這一年裏我們成功的舉辦了一次史無前例的奧運會,這一年是我們改革開放的第30個年頭等等,這些事件讓我們時刻的感受到作為一箇中國人的自豪和喜悦。同時“**大地震”也讓整個中國感受到了痛徹心扉的悲傷,**打砸搶燒事件讓中國感受到了手足相殘的痛苦和憤怒。雖然事件總是會過去如同花兒總是會凋謝一樣。但是當這些事件發生的時候把它們記錄下來並保存到每個人心裏的是我們的媒體,是媒體讓人們感受到新聞的力量是如此的強大。同時也讓我們對新聞媒介及其在這些突發事件中的重要作用有了更深刻的瞭解和認識。

新聞媒介是以其信息生產為載體而存在的。換句話説,信息存在是新聞媒介生存的客觀環境。毫無疑問,新聞媒介的首要任務則是:報道新聞、傳遞信息[1]。信息的“現在時”流動是新聞媒介的一大賣點,也是構建樹立良好形象的一個大好時機。特別是在突發事件中,“形象”效應則體現得更加明顯。究竟何為“形象”?筆者認為,“形象”即是受眾對新聞媒介的印象和評價,也指最原始、最真誠的自我(新聞媒介和新聞媒介從業人員)展示在公眾面前的一種感知力。雖然形象歸屬於外在來表現,但形象的構建必須藉助內在來實現。在這其中就包括新聞媒介和新聞從業人員所應履行的社會責任,以及媒介傳播信息的速度,信源的真實性等。那怎樣的事件才能稱之為突發事件呢?

突發事件(emergency)可被廣義地理解為突然發生的事情:第一層的含義是事件發生、發展的速度很快,出乎意料;第二層的含義是事件難以應對,必須採取非常規方法來處理 [2]。從以上的定義可以看出突發事件具有突發性,嚴重性。從新聞媒介的層面上講,突發性就在新聞的真實性和時效性上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真實是新聞的生命,也是新聞從業者進行新聞報道的前提條件和道德要求。新聞從業者通過對信息的真實報道,產生新聞,從而通過新聞引導和反映輿論。通過輿論,擴大自身的社會影響,提高自身公信力和權威性。而這樣的一個“連環扣”在突發事件中則顯得更加明顯。

毫無疑問5.12“**大地震”應當歸屬於突發事件的範疇。它具備突發事件的雙重含義。地震發生後,通訊中斷,流言遍佈,公眾極度恐慌,事件朝着非常態的方向發展。而面對5月12日發生的**大地震,我國各媒體迅速出擊及時、客觀地報道了地震的各方面的信息,譜寫了感人肺腑的“災難新聞進行曲”,及時、透明、全面、豐富地呈現了地震所造成的巨大災難,呈現了黨和國家領導人立即奔赴災區組織指揮抗震救災的過程,呈現了災區人**全國軍民在抗震救災過程中的空前團結與骨肉同胞之情……從而贏得了中外輿論的一致好評[3]。由此可以看出,我國新聞媒體對於這次突發事件的報道是相當出色的,經受住了應對突發事件的考驗。在下文當中,我將以“**大地震”為例闡述我國主流媒體在突發事件報道當中主動承擔起媒介應有的責任,同時也指出我國媒體在社會責任表現方面的一些不足之處。

筆者認為,媒體在突發事件的報道當中所應當承擔的責任有兩個方面。首先是滿足受眾的知情權,因為在突發事件來臨的時候人們有可能正處於一個“信息孤島”當中,在無法知曉有效信息的時候內心難免會產生恐慌和焦急情緒。這樣所產生的負面影響,有可能比突發事件本身帶來的影響更為嚴重,因此及時、準確、真實把消息傳遞給人們是傳媒們應盡之責。其次,在突發事件本身的報道當中,特別是如“**大地震”之類的災害性事件的報道當中,主流媒體們應當承擔起社會責任,也即是在報道當中應該要以人為本、具有人文關懷考慮到受眾的心理承受能力。

一、        突發事件是檢驗媒體能否擔當“社會公器”的試金石

(一)媒體觀念的轉變:政治宣傳——社會公器

我國的新聞事業是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事業的一個組成部分,江澤民在《關於黨的新聞工作的幾個問題》中指出:“我們國家的報紙、廣播、電視等是黨、政府和人民的喉舌。這既説明了新聞工作的性質,又説明了它在黨和國家工作中的極其重要的地位和作用。”[4]這個定性要求媒體必須處理好新聞同人民羣眾的關係,通過新聞報道來體現出為人民服務,為社會主義服務的方向。《中國新聞工作者職業道德準則》也規定:“新聞工作者要堅持對黨、對國家負責和對廣大羣眾負責的一致性,努力使黨和政府的方針、政策及時、準確、廣泛地同羣眾見面,為人民羣眾提供參與政治、經濟、文化等社會生活以及瞭解世界所需要的新聞和信息,準確反映他們的願望、呼聲和正當要求。”為此,主流媒體必須在突發事件中切實“貼近實際、貼近羣眾、貼近生活”,努力爭取在第一時間滿足人民羣眾的知情需要。同時,只有通過試金石的驗證才能夠獲得有價值的真金。

從這方面看我們很容易的將**地震和**地震形成對比,充分表現出及時地報道突發事件是多麼重要。**地震是一場空前未有的大災難,整個城市毀滅了,死了24萬人。但是有關震災的詳情、損失、慘狀等信息,由於當時的歷史原因,媒體尚未及時、準確、客觀、全面地報道,直到若干年後才逐一知曉。當時的報紙關於災情只有一句話:“震中地區遭到不同程度的損失”。《人民日報》在半個月內刊登來自震區的照片無一張是反映災情的,全都是“歡呼關懷”、“軍民搶救”,“深入批鄧”、“恢復家園”等等,甚至連作為正面背景的“斷壁殘垣”也找不到,文字報道更是如此。至於電視報道,據當年的新聞親歷者夏老回憶説,“即使後來中央代表團赴災區慰問和解放軍搶險救災的新聞,也只讓報紙發消息,而電視新聞片都已經編好了也不讓播發。可以説這樣的報道方式對當時的救災工作絕對沒有帶來什麼好處,受眾的知情權受到較大的損害,不能夠有力的支援救災工作的進行,而使救災工作效率不高。

相反,在**地震當中大批記者同時或陸續趕赴災區, 親臨抗震救災最前沿,以客觀、直觀、高效、透明的報道,在第一時間將中央領導抗震救災的決策、災區悲慘的災情、災區軍民搶時間、救生命的壯舉如實告知全國人**世界人民, 獲得全國人**全世界的高度讚譽。媒體實時地傳達着黨和政府抗震救災的決策, 傳送着黨和政府對災區羣眾的關懷和慰問,撫慰着全國人民創傷的心,撫平着災區羣眾悲痛的心情。媒體適時地更新地震傷亡、失蹤人數, 滾動播出最新消息, 對地震引發的災難性後果,公開透明,決不隱瞞。民眾的知情權得到了真正的尊重。面對事實,連對華素不友好的《華盛頓時報》也不由感歎“中國迅速應對震災贏得世界讚譽”,“中國政府以有效和堅決的方式做出了令人難以置信的迅速反應。”

兩次大地震帶給我們的無疑是悲痛萬分的心情,但通過這兩次地震的鮮明對比,我們感到慶幸的是我們媒體的成長。在突發事件這塊試金石上一次又一次地磨鍊,使我們的媒體正變為一把鋒芒畢露的利劍,一旦出鞘便會豔驚四座。

(二)報道方式的轉變:滯後——迅即和深入

什麼是受眾的知情權,所謂知情權,是指社會公眾(即公**法人等)知悉、獲取社會資訊、公共信息的權利和自由。有的學者將其內容分為兩個部分,第一是對於國家而言的政治上的民主權利,這是指公民有依法知道國家活動,瞭解國家事務和社會事務以及依法可以瞭解的其他事項的權利。第二是一種社會權利,即公民有權知道整個社會所發生的、他感興趣的問題與情況,有權瞭解社會活動。

在**地震後有這樣一些數字,它説明了我們的主流媒體在努力的承擔起他們所應該承擔的責任以此來維護受眾的知情權。那就是在**地震發生後的第一時間把消息發送到每一位關心災情的人,是他們在短短的時間裏把每個中國人的心連到了一起。

**大地震發生後僅僅17分鐘,14:45,**社向全世界發出第一條英文快訊,兩分鐘後發出簡明消息: “據中國國家地震台網測定, **時間2008年5月12日14時28分,在**省**縣北緯38度、東經103.4度發生7.6級地震。”

15: 00,中央電視台一條關於**地震的口播新聞傳遍全國各地。

15: 04,中央人民廣播電台也發出第一條地震快訊。

15: 05,中央電視台第一次電話連線**台記者苟海東,報道**遭遇地震的情況。

15: 20,中央電視台新聞頻道推出直播特別節目《關於**地震》。

16: 40,中央人民廣播電台、中央電視台記者隨温家寶總理登上專機,奔赴災區。在温家寶總理到達**10餘分鐘後,19: 00,《新聞聯播》播出了温家寶總理在專機上的重要講話,將中國領導人的迅速反應和抗震救災的決心展現給了全世界。接着,中央電視台又推出《抗震救災、眾志成城》專題新聞欄目。

19: 00,中央人民廣播電台“中國之聲”推出全天24 小時直播節目“**緊急救援”。

22: 00,中央電視台抗震救災特別報道開始在綜合頻道與新聞頻道並機直播。[5]

至5月13日0時,大地震發生後僅僅9個小時32分鐘,廣播、電視媒體發揮特有的優勢,在最短的時間內,滾動播出最新消息,將全國和全世界的目光集中在****。

5月13日,《人民日報》、《經濟日報》、《解放軍報》等各家中央媒體和各家省級地方媒體均在當天頭版轉發**社**13日電: 《**省**縣發生7.8 級地震》。《人民日報》在頭版頭題刊發《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務委員會召開會議,全面部署當前抗震救災工作,中共中央總書記胡錦濤主持會議》,在頭版要位刊發《子夜十分在震區**臨時搭起的帳篷內,温家寶主持召開國務院抗震救災指揮部會議》,五版整版刊登抗震救災新聞, 並配發第一篇評論員文章《災難中凝聚沉着的力量》。

這場突如其來的自然災害給我們帶來了極大的傷害,這傷害不光是物質上的巨大損失,更多的卻是我們失去親人的內心當中那種撕心裂肺的傷痛。但是,我們的主流媒體在面對這讓人始料未及的大災害時,並不是驚慌失措,而是快速及時的投入到第一線中去為我們發回許多寶貴的信息。當然,上面這些只是我們的媒體在這場抗震救災戰爭當中的一個開始,因為他們知道要打贏這場戰爭還需要更多的努力和堅持。所以隨着時間的推移, 隨着抗震救災工作的不斷推進,新聞媒體也展開了全程跟蹤,深入報道。

5月12日晚,胡錦濤總書記主持政治局常委會,全面部署抗震救災工作。新聞媒體迅速傳達黨中央的果斷決策,緊急部署。

**社****5月12日電: 温家寶今天晚上11時40分在地震災區**臨時搭起的帳篷內召開國務院抗震救災指揮部會議……温家寶提出四項要求:現在第一位的工作是抓緊救人,多爭取一分一秒的時間就可能多搶救出一個被困者……

新聞工作者手持自己的武器———鏡頭、話筒和筆,“警報拉響時,所有的人都往外跑,但有兩種人往裏走,一是軍人,一是記者”。正是他們這種行為,為我們傳來了一幕幕讓人可歌可泣的感人畫面,並讓這些畫面永遠保存在我們的心裏面。

鏡頭、文字記錄下了房倒屋塌、殘垣廢墟、災民受困———地震造成災難的殘酷與慘烈為共和國成立以來之最。

鏡頭、文字記錄下了山體塌方、橋樑斷裂、路基損毀———救援部隊和人員受阻,大型救援設備進不去,救援難度前所未有。

鏡頭、文字記錄下了救援部隊和人員急行軍的雙腳,記錄下了繞過塌方巨石滾滾前行的車輪,記錄下了衝破雨幕霧靄向前飛行的旋翼。

鏡頭、文字記錄下了能用的一切工具,能想的一切辦法,目的只有一個,盡最快的速度救人。

鏡頭、文字記錄下了72小時、100小時、164小時、179小時……一個個生命奇蹟的出現。

鏡頭、文字記錄下了全國各族同胞、港澳同胞、**同胞,一方有難、八方支援、血脈相連、慷慨解囊、踴躍獻血、捐款捐物。

鏡頭、文字記錄下了超越了國界的愛,超越了種族的愛。世界各國紛紛伸出援助之手, 捐款物,送藥品。

“15日,《人民日報》在5至8版推出抗震救災特刊,這是《人民日報》60年曆史上第一次為重大突發事件推出特刊,也是全國報紙中最早推出抗震救災特刊的報紙。中央人民廣播電台利用其獨特的媒體優勢,將獲取信息的觸角深入到了救災的最前方,……廣播成了他們獲取救災工作全貌的唯一手段。

截止5月27日23時,央視《抗震救災、眾志成城》直播已連續播出近300小時,首播新聞1727條,專題133個,創央視新聞直播記錄。國內各大網站24小時不停息地刊發**地震方方面面的新聞、信息和評論。5月12日至26日,人民網和中國抗震救災網共推出關於**地震的文字新聞報道近5萬篇,其中中文特刊4萬篇,外文報道7000多篇,圖片新聞報道近2萬篇……”[6]

5月24日,新聞媒體和記者按照國務院抗震救災總指揮部的部署,轉入下一階段工作, 突出宣傳衞生防疫、安排好羣眾生活、嚴防次生災害發生、制定重建規劃、發揮黨員帶頭作用等五項重點工作,推動抗震救災的各項措施落到實處。

在這場災難當中,我們能夠以最大的努力抗險救災,能夠迅速及時的作出反應,能夠把每一箇中國人的心連在一起,能夠以最大限度的撫慰一顆顆受傷的心,能夠積極的投入到災後重建工作當中,可以説我們的主流媒體是居功至偉。同時這塊試金石也檢驗出我國媒體成色十足。當然,世界上沒有至善至美的事物,雖然媒體發揮了不可替代的超常作用,但是在報道當中仍然表現出媒體在社會責任方面還存在一些不足。這也是我們的媒體需要改進的地方。當然,沒有不足就不會有進步,不會有發展,只要我們認真總結,我們就會向着更好的方向發展和進步。

二、媒體的不足是促使其走向成熟的動力

報道突發事件的目的是為了社會的穩定,而不是要增加社會的恐慌;是為了人民羣眾的安全,而不是要加劇危機;是為了解決問題,而不是要製造麻煩;是要減少損失,而不是加大損失。同時,對突發事件的報道既要對局部負責,也要對整體負責;應該保護少數人權益,更應該保護多數人的權益。主流媒體在突發事件的報道中不應該、也不允許放棄道義上的責任,這也是我國新聞工作的職業道德的基本要求。

(一)兒童幼小的心靈需要呵護

突發事件中的弱者,尤其是兒童,他們在事件中遭遇的苦難更甚,特別是其在心靈上遭受的創傷。在報道中向受眾展示他們的悲苦和境遇,更能喚起社會的關愛和同情,更能對社會產生警示作用。但這並不意味着,媒體要變成煽動者,無視新聞報道的客觀性原則,甚至自己站出來表明立場。[7] 然而,此次的**地震,媒體為了達到讓受眾潸然淚下的“感人”效果,不斷在追蹤報道中一次又一次使這些孩子回想地震往事。在對一名**中學的受災女孩進行採訪時,記者問到“對於5月12號下午悲傷的一幕你一定記得非常清楚,給我們説一説當時的情況?”、“我聽説你的爸爸走了兩天兩夜的山路到學校找你,你媽媽至今還沒有下落。這時候你一定非常牽掛你的媽媽,她現在怎麼樣你也不知道。説説你爸爸當時來找你的情況?”、“聽説你爸爸隱瞞了有關你媽媽的消息。你説你的感覺一向都挺靈,這個時候你想告訴聽眾一個什麼樣的信息呢?”無法想象,一個剛從災難中倖存下來還驚魂未定的小女孩如何去面對自己從地震中逃生的回憶?怎樣回答媽媽至今都沒有下落的問題?而諸如此類的問題也是一遍遍出現在各類對災區兒童的採訪報道中,媒體所追求的更是災區兒童聲淚俱下的畫面效果。除此之外,記者的拍攝鏡頭也不斷對準傷殘兒童裹着厚厚紗布的殘肢,那些空蕩蕩的袖管、帶有血跡的傷痕更是成為媒體捕捉的重點。
  可以説,媒體這種塑造“悲情典型”的做法,很大程度上是將那些受災兒童的累累傷痕作為煽情的工具,以便提高節目的收視率和報道的影響力。這就反映出一個新聞倫理的問題,媒體的過度競爭和記者個人自我約束的鬆弛懈怠,促成了災難中傷得最重的人成了媒體追逐的對象。而那些傷痕累累的孩子們更易引起人們的憐憫,也因此成了媒體新聞競爭的犧牲品。[8]

筆者認為,兒童的心靈如同一塊透明純潔的水晶般,此時災區兒童這顆水晶般的心靈被地震震出了一道裂紋。誠然水晶是極其脆弱易碎的,我們應該要小心異常的去努力修補這道裂痕,保護這顆水晶不被破壞,而不是再用力的去捅那麼一下讓水晶的裂紋變大甚至是破碎。

(二)以人為本的記錄新聞事實

以人為本———中國共產黨執政理念的精髓;

以人為本———國家意志和人民意志的高度統一;

以人為本———中國新聞工作者的職業操守和不懈追求。

新聞記者們用他們手中的鏡頭,記錄下了災難中一組組感人肺腑、催人淚下、百折不撓的畫面。是這些典型畫面讓我們在災難當中沒有絕望,而是更加的堅定了戰勝災難的信心,以及重建家園的希望。但是,某些鏡頭雖然説能夠對人們產生一定的感動,卻暴露出我們的記者在突發事件報道當中缺乏人文關懷的一些不足。因為僅僅是樹立幾個典型,給人幾個感動的畫面是遠遠沒有達到媒體需要承擔起社會責任這一高度的。

我認為在危機事件中最真實的新聞就是記錄,用攝像機(相機)靜靜地記錄,而不是等待一個個救援成功後的即時採訪和抓拍。採訪和抓拍本是新聞業務中的重點,但是面對突發事件和危機傳播,就要換一種思維來思考。即時是否可以轉化為適時呢?即時採訪和抓拍是否可以轉化為適時採訪和抓拍呢?當俄羅斯救援隊救出第一名倖存者時,我們的攝像機(相機)能否可以遠距離的對着災**救援人員呢?能否少一點所謂的藝術效果,少一些特寫鏡頭呢?當救災人員正在現場緊張施救時,記者是否可以暫停與倖存者和救援人員的人際採訪,不那樣追求所謂的真實效果呢?記者向受害者(家屬)提問時,能否多一些安慰和關懷,少一些尖鋭和直白?能否不要去觸及受害者(家屬)那根脆弱的情感線,讓受害者家屬少一點心理上的痛苦呢?

對社會負責任的媒體就一定要考慮自己所刊發的新聞會產生怎樣的社會效果,防止因報道視角選擇不當而導致誘發新的“突發事件”,避免給當事人帶來不必要的麻煩產生負面影響。也就是説,當我們在報道突發事件時只需要記錄下我們需要的新聞事實——具有人文關懷的事實,但是這個事實不應該被媒體所利用。媒體為了抓人眼球,不加充分求證對事件進行過度宣傳渲染,以此拔高樹典型。在這次**地震的報道當中對於“背妻男”的報道,可以説我們的一些媒體無疑是自己給了自己兩個嘴巴子。

2008年5月14日,吳加芳用舊摩托車載妻子屍體回家,被美籍華裔記者沈祺徠拍攝下來,取名為《摩托車上綁在一起的夫妻》。經英國媒體首先刊發後,這張照片廣為流傳。之後國內各個媒體爭相報道,並給吳加芳冠以“情意男”的稱號,網絡上也甚流傳“嫁人就嫁吳加芳”這樣的話。但是當《真相30分》的深入採訪之後,記者竟不斷聽到了這樣的聲音:“他背老婆是被孃家人逼的!”、“他跟前妻感情根本不好,一直鬧離婚!”、“她老婆為鬧離婚還吞過安眠藥!”、“他不贍養父親,父親生病看都沒去看一眼,村委會上門調解還跟弟弟打了一架!”……一前一後的報道把當事人從一個普通人推上“情意男”的**,然後又將其從這**上摔下變為“絕義人”,使當事人陷入爭議的漩渦,使其的正常生活受到一定影響。同時也讓我們對媒體報道的真實性產生了一定的懷疑。這樣的事例真的不得不思考一下我們的媒體,我們的記者在報道當中確實還存在一些問題,承擔社會責任的肩膀還不夠堅實。

當然我們的媒體就像我們國家一樣正處於一個發展的上升階段,有問題是正常的,因為有問題才説明我們還能夠繼續的進步和發展。可以説,我們的記者在理論聯繫實踐的過程中能夠改進,那就是亡羊補牢為時不晚。

(三)改進方法

筆者認為,雖然説要求我們的媒體要能夠承擔社會責任,報道要具有人文關懷已經是老生常談了。但是,我們的媒體就好像成長中的孩子一樣,有許多事情雖然家長時常在説但是還是會犯錯誤,所以我們還是應該以常談來促使其進步。

首先筆者認為我們的新聞媒體是黨和國家的喉舌,是在具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下工作,那麼就應該堅持黨性原則,一切以黨和國家,人們的利益為重。我們的媒體工作人員都應該深入的學習“以人為本的科學發展觀”,只有這樣在報道時才能夠真正成為社會的喉舌,才能夠從以人為本的基礎出發。同時還應該加強對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等重要理論的學習,因為只有強大科學的理論才能夠更好的指導實踐活動的進行,讓新聞工作者樹立起正確的人生觀、價值觀、世界觀。

其次,國家應當完善新聞報道的法律法規,建立一個完善的法律機制,把新聞工作的道德價值取向上升為國家意志。這樣既保障新聞工作者的權利,又規定着新聞工作者應當履行的義務。

第三,我們的媒體本身應當在其內部制定嚴格的規章制度。同時還應該建立完善的社會機制,社會機制主要是通過一些行業協會和大學的學術協會等來牽制媒介。主要是以對媒介進行批評的形式,使其做到嚴守新聞職業道德。這樣我們就能夠從內部和外部,對那些違背職業道德的記者進行雙重監督,更好的維護我們新聞界的純潔度。

最後,要鍛造媒介批評,強化新聞職業道德自律。傳媒批評,是通過各種渠道和方式分析媒介現象,通過評價報道的事、匡衡新聞觀念從而促進新聞自律的一種手段。媒介批評重視和加強培養新聞從業者依據內在信念和價值觀開展工作,同時,新聞專業理念的核心——新聞自由、新聞道德規範、社會責任論等也可在媒介批評聲中形成並得以深化。媒介批評的形式可以有新聞評議會,評議刊物和評議制度,媒體監察員等。

結語

回頭看來,5.12“**地震”已經過去了數月,抗險救災的工作已經告一段落。新聞媒體對於此次突發事件的報道總體上講是相當成功的,但是我們後期安置、心理撫慰等一系列的事情仍未停止。人們不會忘記, 是新聞媒體用鏡頭、用畫面、用聲音、用文字記錄下了這段特殊的歷史。國難國殤, 新聞媒體經受住了災難和歷史的考驗, 經受住了黨和人民的考驗, 經受了一次精神的洗禮, 承擔起了應盡的社會責任, 向黨和人民遞交了一份合格的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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