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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安全管理制度(實用26篇)

企業安全管理制度(實用2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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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安全管理制度(實用26篇)

篇一:企業安全管理制度

◆總則

一、工廠為維護公共安全及避免人員、物品之損害特訂立本制度。

二、本制度所稱安全管理,包括火災、竊盜、風災、地震、水災及身體傷害的預防及搶救的一切措施。

三、工廠安全管理,除依照法令法規之外,還需參照本制度落實執行。

四、安全管理由各級管理人員及公司主要安全責任人監督監督實施,應組織統一安全衞生及消防管理小組。工廠人員均有防止災變及搶救損害的職責。

五、領班以上的幹部均應熟悉有關安全管理的制度,並監督訓練屬下人員嚴格遵守和執行。

六、工廠現場工作人員應視其智力體力調配適當的'工作,俾危險發生時,能從容應付。

七、工作代理人員必須熟悉被代理人有關安全管理方面的職責。

八、危險發生時,除採取必要行動外並應立即向上級人員報告,積極採取有效防止及搶救措施。

◆火災防護

九、倉庫及工廠內應嚴禁吸煙及攜帶引火物品,必要的情況下可在規定的時間及地點吸煙。

十、工場門户應向外開啟,工作時間不得上鎖。

十一、易燃及爆炸危險物品應放於安全地點(隔離管制),除生產必要的數量外,不得攜帶入工作場所。

十二、倉庫應指派專人看守,並標明“嚴禁煙火”字樣,如系儲藏揮發性易燃物,並應注意温度及通風情況,做到每個工作時都有人巡查。倉庫及生產現場的電器、電箱、油類、紙箱(片)、泡沫等一切易燃物品必須分開放置1米的距離,防止連續燃燒。

十三滅火設備應按照規定設置,放在明顯容易取用之地點,並定期檢查,應保持隨時可用狀態,同時要熟練掌握使用方法。(消防器材前方務必留有寬敞的通道,嚴禁放物)。

十四、電線不得接用過大保險絲,電力使用後應確認關閉電源。

十五、使用氧氣乙炔焊接時,應確認附近無易燃物品,使用易燃物品的人員需經嚴格訓練,並應有監工隨時檢查監督。

十六、電器設備經常檢查,颱風、地震後應立刻檢查有無損害。

十七、爐灶、煙囱、煤氣等易引起燃燒的設備要經常確認,下班時並再次檢查為安全狀態才能離開。

十八、電器設備或易燃物發生故障時,和增接電器設備時都應請示上級人員後通知專人辦理。

十九、工廠所有安全通道要隨保持暢通,安全管理人員要不定期檢查和督導改善。

二十、首先發現起火的人要立即呼救,並停止工作,迅速將着火物附近的可燃物移開,在保證人身安全的情況下盡力消除火源。如關閉電源或消除其他火源。在場員工均應立即協同滅火。

二十一、火災時部門主管要一面參加搶救,一面沉着指揮救火,並迅速通知工廠消防隊員,必要通知附近單位戒備。

二十二、火警發生時,權衡以公司力量不能控制時,要立即關閉防火門窗,人員從消防安全通道撤離,以免火勢蔓延。及時撥打119火警電話,尋救專業隊伍的幫助。

二十三、如火勢一時不能撲滅,參與人員應一面救火,一面搶救人員及物品。

二十四、救火時應特別注意下列事項:

1、油類或電線失火,應用砂或地毯等物撲滅,切勿用水灌救。

2、衣服着火,立即在地上打滾,這樣容易撲滅。

3、先救人再搶物,搶救物品時要先搶賬冊、憑證及重要文件或貴重物品為原則。

4、在火煙中搶救要用濕手巾掩住口鼻,放低身體逃離。

5、如火焰封住出路口,應利用繩索或電線等物從窗口逃生。

◆竊盜防範

二十五、現金、貴重物品及機要文件,下班後應放置於安全之櫥櫃中,指定專員負責保管。

二十六、守衞人員應隨時注意進出人員,並注意詢查和觀看其行為舉止。

二十七、夜間值勤的保安人員應於規定時間段在工廠內巡邏,發現可疑人員要及時尋求幫助協同採取措施。

二十八、部門主管對經管財物人員應隨時注意其生活是否嚴謹,以防監守自盜。

二十九、攜出物品時要先取得相應的手續或者放行條。保衞科憑證驗貨放行。

三十、辦公室應於夜間加班人員離去後關閉門窗,並確認上鎖。

三十一、竊案發生後要保護好發現場,報有關單位協助偵察。

◆風災、水災、地震之防護

三十二、氣象機關發佈颱風警報後,保衞及有關單位人員應隨時注意收聽報告颱風動向,並及時轉告總經理或廠長。

三十三、風災、水災、地震接近本地區前,採取下列預防措施:

1、關閉門户,如有特別防範設備,亦應及時檢查是否運行正常。

2、熄滅爐火,關閉不必要的電源或煤氣。

3、重要文件及物品放置於安全地點。

4、放在室外不堪雨淋的物品,要搬進室內或加以適當的遮蓋。

5、準備手電筒、蠟燭、油燈等照明物品及雨衣、雨鞋等雨具。

6、門窗如有損壞要緊急修繕或採取必要的措施。

7、指定必要人員集中待命,準備搶救災害。

8、準備必需的藥品及乾糧應對傷害的救治。

9、人員應撤離到安全的地方,隨時注意情況的發展,必要時再次撤退。

三十四、工廠房舍有被洪水衝及之處,要採取緊急預防措施。

三十五、為防止震災,易燃物不應放在高處,以免落地造成災害。

三十六、災害發生前和發生中全體人員要聽從安全管理小組的指揮,並協助採取應急對策。

◆身體傷害的預防

三十七、有危險性之工作應由熟練人員擔任,派人在場監督。

三十八、發生傷害時要及時將受傷者送勞動保險指定醫院或就近治療。

三十九、工作地點的頂上可能落下傷人物體時,工作人員應戴安全盔帽。

四十、使用帶腐蝕性的化學原料時,必須使用安全工具,避免與身體直接接觸。

四十一、在灰塵飛揚中工作者,應帶上口罩及眼鏡。

四十二、使用電氣器材時,應注意絕緣是否完好及是否有導電物體接近電源。

四十三、操作起重機時,要注意吊起物體底下及附近是否有人,並警示立即離開。

四十四、使用塔架或扶梯應嚴密檢查是否堅固,協助人要隨時觀察隨聯絡。

四十五、玻璃、鐵釘或鐵絲等不得任意拋棄,以免傷人。

四十六、不得穿着鬆馳衣褲和披長髮操作機器或走近操作中的設備。

四十七、工具應放置於工具箱中,工具箱應儘量放在地面。

四十八、尖鋭工具要有防護圈蓋,且不得放置於衣袋中。

四十九、鍛鑄或焊接時應注意遠離他人,並佩戴眼鏡。

五十、汽車、機車、堆高機、起重機操作者必須領有駕駛執照或為工廠指定人員,無照人員不得操作,未經允許不得練習駕車。

五十一、駕駛汽車或其它機動車輛要嚴格遵守交通規則。

五十二、特種作業的監督人員應明瞭該項作業的特殊危險性,隨時告知其屬下操作者。

五十三、遇停電時要立刻關閉總電源開關,送電時再開啟之前,要先通知各用電部門。

五十四、凡電器機器的修理,更換保險絲檢查或其他有觸電之危險時必先關閉開關而後行。

五十五、高壓電線作業非專業人員和未確認斷電前嚴禁作業。

◆機械工具的處理

五十六、使用機械工具前必須先點檢有無異狀,無異狀時才可使用,

五十七、初次用的機械或新裝置使用的機械類,必須得所屬主管的准許,並聽取説明後始可操作。

五十八、動力傳動裝置,開始發動時應先用口號(呼聲)或適當的方法聯絡同事周知,再確認周圍的安全狀態後起動操作。

五十九、機械的清掃注油應轉動停止後進行,但在特別許可時另行處理。

六十、如無必要應避免機械的空運轉。

六十一、計量器類要經常做正確的保養,尤其是密閉加壓機械更要嚴加留意。

六十二、對於壓力計、温度計、萬用測試表及其他計量器類要特別小心操作,並在其規定的示度範圍內使用。

六十三、玻璃器具、材料等的裝卸、切斷或其他使用均需留心,慎防破損,除非經特別允許外,一定要戴手套工作。

◆緊急警報發佈,人員組織行動規定製度如下

六十七、緊急情況下工廠內全體人員要聽從安全管理人員的指揮,做到有序掩蔽和撤離,可能情況下攜帶重要文件、賬冊、財務報表、貴重物品等進入指定地點或安全的地方,確保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

本制度經上級批准自公佈之日起實施,必要時相關部門做出修定。

篇二:企業安全管理制度

1、總則

1.1、為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落實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杜絕各種人身傷亡事故及造成重大損失和社會影響的事故發生,在安全生產中做到獎罰分明,依據國務院《企業職工獎懲條例》,特制定本規定。

1.2、安全生產獎懲貫徹“以責論處”的原則。對認真履行安全生產職責並在安全生產中取得成績的部門和有關人員予以表彰和獎勵,對發生事故的企業和有關責任人員給以批評和處罰,對失職、瀆職或嚴重違反規程制度雖沒造成嚴重後果的,也要給以批評和處罰。

1.3、安全生產實行嚴格的獎懲制度。對在安全生產中做出顯著成績和特殊貢獻的集體和個人,應給予重獎;對在工作中因嚴重失職,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造成事故的,應給予重罰;情節嚴重觸犯刑律的,由司法部門追究刑事責任。

1.4在、獎勵上,要堅持精神鼓勵與物質獎勵相結合;在處罰上,要堅持以教育為主,懲教結合的原則。

2、獎勵

3.1 全年無人身死亡事故,表彰獎勵公司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直接責任人和在安全生產、安全監督管理中做出突出貢獻的有關部門和人員,可給予1000元以上的獎勵。

3.2 發生重大險情, 及時採取果斷措施, 防止事故發生或事件擴大, 使工廠轉危為安或發生事故後, 為挽救員工生命和企業財產做出顯著貢獻的人員視情況可給予1000元至2000元的獎勵。

3.3 在推行安全、消防管理、預防人身傷害事故和職業病, 改善勞動條件和企業安全方面有革新或改進技術工藝, 提出合理化建議並取得顯著成效的;大膽糾正違章, 制止冒險作業,在年度安全與消防工作中做出優異成績的個人, 經工廠領導批准給予榮譽獎和500元至1000元的獎勵。

3.4? 凡用於安全、消防的各項獎勵金額, 應專款專用, 根據員工對安全生產工作的責任或貢獻大小, 分別給予獎勵, 不得平均發放。

3.5? 凡被公司授予安全生產或消防安全先進個人的, 給予500元至1000元的獎勵。

3、處罰

3.1發生特大事故或後果極為嚴重的,經有關部門認定的重大事故,根據事故調查組的調查報告結論,按事故責任劃分,對有關責任人員做以下處罰:

(1) 對主要責任者給予開除處分。

(2) 對次要責任者給予開除處分或留用察看處分。

(3) 對責任者所在車間級領導給予行政降級至開除留用察看處分。

(4) 對事故責任廠級行政正職、有關分管副職給予行政記大過至撤職處分。

(5) 根據應負責任情況,對有關責任人進行通報批評直至撤職(引咎辭職)。

3.2發生責任性工傷事故、設備事故和火災事故,根據事故調查組的調查報告結論,按事故責任劃分,對有關責任人員做以下處罰:

(1) 對主要責任者給予開除,留用察看半年至一年的處分。

(2) 對次要責任者給予行政記過至開除、留用察看半年處分。

(3) 對責任者所在車間級領導給予記過至撤職處分。

(4) 對事故責任行政正職、有關分管副職給予行政警告至降級處分。

(5)發生造成重大損失或嚴重社會影響的重大事故,以及由於管理不善、措施不力,一年內重複發生責任性重大事故,給予通報批評或行政警告及以上處分。

3.3 有下列情節之一, 每發生一次, 對責任部門、車間、班組的正職或主管領導, 扣罰500元至1000元, 責任個人按情節輕重和造成損失大小, 扣罰500元至1000元。

(1) 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本部門安全責任制規定的職責。

(2) 違章指揮或違章操作的。

(3) 上班前飲酒或上班期間飲酒。

(4) 在廠內吸煙的(允許吸煙的會客室、吸煙室除外)。

(5) 對國家安全監察部門、消防部門、工廠各級部門發出的“安全生產隱患整改通知”、未按時按要求整改的。

(6) 不履行本部門或個人安全責任造成工廠經濟損失或不良影響、擾亂正常安全管理秩序的。

3.4上述獎懲在實施過程中如發現虛假或隱瞞事故情節的,一經查實,除撤消獎勵,加重處分處理。

3.5? 事故責任者觸犯國家法律的,由司法部門追究相關性的法律責任。

附件:

違章操作、違章作業和不按規定着裝及使用防護用品的表現

1. 現場違章操作

現場違反設備安全操作規程的典型表現:

(1) 任意拆除設備(施)的安全裝置、儀器、儀表、警示裝置的。

(2) 設備(施)超速、超温、超載荷運行。

(3) 供料或送料速度過快。

(4) 設備運轉時,跨越、觸摸或擦拭運動部位。

(5) 調整、檢修、清掃設備時未切斷電源,裝卸模具、夾具、刀具、工件,測量工件時未停車。

(6)? 用手替代工具操作(手拉、吹排鐵屑)。

(7)? 衝壓、木料加工、壓鑄作業時,手進入危險區域。

(8)? 工作結束時未斷開設備電源開關和設備供電電源開關,未關閉各種氣源、水源(特殊要求者除外)。

(9)? 攀登吊運中的物件,以及在吊物,吊臂下行走或逗留。

(10) 啟用查封或報廢設備。

(11) 高空作業時,任意擲扔物件。

(12) 檢修電氣設備(施)時未停電、驗電、接地及未掛警示標誌牌操作。

(13) 安全電壓燈具與使用電壓及要求不符。

(14) 其他不遵守本工種安全技術操作規程者。

2. 現場違章作業

現場違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典型表現:

(1) 未經三級安全教育上崗作業。

(2) 特種設備未經法定單位定期檢驗。

(3) 非特種作業人員從事特種作業。

(4) 新安裝設備(施),未經安全驗收就進行生產作業。

(5) 未按規定放置、堆垛材料、製品及工具。

(6) 工作前未檢查設備(施)或設備(施)帶故障,安全裝置不齊全便進行操作。

(7) 在消防器材、動力配電箱、板、櫃周圍堆放物體且違反堆放間距規定。

(8) 危險作業未經審批或雖經審批,但安全措施未落實。

(9) 在禁火區域內吸煙或違章明火作業。

(10) 在有毒、粉塵等作業場所進餐、飲水、吸煙;未按規定使用通風除塵設備。

(11) 用汽油、柴油等危險物品擦地板、設備、衣物或向下水道泄倒廢油。

(12) 危險作業時,監護措施未落實及未設置警戒區域或未掛警示牌。

(13) 職業禁忌症者未及時調換工種。

(14) 發現隱患,未排除、報告、冒險作業。

3. 不按規定着裝和使用防護用品

現場未按規定穿戴防護用品、未按規定使用工具的典型表現:

(1) 生產現場穿背心、短褲、或敞開衣襟、打赤膊、打赤腳等,以及其它不安全裝束。

(2) 戴手套或未扣袖口操作旋轉機牀。

(3) 工作時有顆粒物飛濺時,未戴護目鏡或面罩。

(4) 在易燃易爆、明火、高温等作業場所穿化纖服裝操作。

(5) 高處作業或在有墜落物體下方交叉作業時未戴硬質安全帽。

(6) 高處作業時未按規定使用安全帶或採取可靠安全措施。

(7) 有毒有害作業未按規定配戴防護面具或耳塞。

(8) 帶電拉高壓跌落保險開關或隔離刀閘時未使用合格絕緣工具。

(9) 使用I類手持電動工具未配備漏電保護器;在潮濕密閉容器內檢修時,未使用Ⅲ類手持電動工具。

(10) 特種作業人員未按規定穿戴相應的勞保用品。

本規定解釋權歸公司安全部。其他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篇三:企業安全管理制度

1.安全管理責任制

2.事故隱患整改制度

3.安全生產設施設備管理制度

4.從業人員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5.動火作業管理制度

6.安全投入保障制度

7.安全檢查制度

8.職業衞生管理制度

9.重大危險源檢測、評估、監控措施

10.不合格產品的處置和跟蹤制度

11.技術管理制度、產品管理文件

12.煙火藥安全性檢測

13.原料購買、入庫驗收制度

14.餘藥和廢藥處理制度

15.設施和環境因素影響安全生產的規定

16.安全目標管理與獎懲制度

17.危險工房、車間的安全管理制度

18.原材料檢測檢驗制度

19.廠內運輸管理制度

安全管理責任制

一、廠長安全職責

1.廠長是企業的安全負責人,對本企業安全工作負全面責任,必須認真貫徹執行各項生產法規、制度和標準。

2.重視職工的勞動條件和企業的安全、工業衞生狀況,重視女工的勞動保護工作。

3.批准、發佈本企業的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術規程、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和長遠規劃。

4.經常深入現場瞭解掌握安全生產情況,組織開展安全技術研究工作,推廣先進的安全技術和管理方法,審定重大災害事故的預防和處理方案。

5.建立健全安全組織和機構,根據實際情況,按企業職工總數的1%的比例,配備、充實安全專業人員,提高專業人員的素質,穩定安全專業隊伍。

6.定期召開安全生產會議,及時研究和解決有關安全生產的重大問題,審核引進技術(設備)和開發新產品中的重要安全技術問題。

7.組織全廠性安全教育與考核工作。

8.堅持“五同時”原則,即:在計劃、佈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的時候,同時計劃、佈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

9.廠長不在時,由代理者負責。

10.副廠長在廠長指定的工作範圍內對安全生產負責。

二、生產副廠長安全職責

1.協助廠長領導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對分管的安全工作負直接領導責任,具體領導和支持安技部門開展工作。

2.組織職工學習安全生產法規、標準及有關文件,主持制定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定期檢查執行情況。

3.協助廠長做好安全生產例會的準備工作,對例會決定的事項,負責組織貫徹落實。主持召開生產調度會,並同時部署安全生產的有關事項。

4.主持編制、審查年度安全技術措施計劃,並組織實施。

5.組織車間和有關部門定期開展各種形式的安全檢查。發現重大隱患,立即組織有關人員研究解決,或向廠長及上級有關部門提出報告。在上報的同時,組織制訂可靠的臨時安全措施。

6.發生重傷及死亡事故,應迅速察看現場,及時準確地向上級報告。同時主持事故調查,確定事故責任,提出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意見。

7.具體領導有關部門做好女工及未成年工特殊保護工作、休息休假及工時管理工作和勞動防護用品的管理工作。

三、經營副廠長安全職責

1.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對計劃經營系統的安全工作負責。

2.組織制訂、修改和審批計劃經營系統的規章制度,要體現“安全第一”的思想,並監督檢查制度執行情況。

3.貫徹“五同時”原則,保證勞動保護、安全技術措施和隱患整改項目經費到位,並監督專款專用。

4.負責本系統人員的安全意識和技能教育,提高職工的整體安全素質。

5.定期召開計劃經營系統的安全工作會議,分析經營動態,及時解決存在的問題。

6.把安全管理納入經營管理中,承包各項經營工作必須有明確的安全指標。

四、財務副廠長安全職責

1.保證安全技術措施經費的落實並監督其合理使用。

2.審查勞動防護用品、保健食品和防暑降温飲料的經費支出及合理使用情況。

3.按照“三同時”原則審批新、改、擴建項目,落實勞動保護設施,不留隱患。

4.審查各項安全罰款的出處,認真執行國家和地方法規。

5.負責分管部門、科室的安全生產工作。

6.參與分管範圍以外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議。

五、總工程師安全職責

1.負責組織制定本單位安全技術規章制度並認真貫徹執行。

2.定期主持召開有關部門會議,研究解決安全技術問題。

3.在採用新技術、新工藝時,同時研究和採取防護措施;設計、製造新的生產設備,要有符合國家標準要求的安全衞生防護措施;新、改、擴建工程項目,認真執行“三同時”規定。

4.重視新產品、新材料、新設備的使用、儲存和運輸,督促有關部門加強安全管理。

5.主持或參與安全生產大檢查,對重大隱患要審查制定整改計劃,組織有關部門實施。

6.參加重大事故調查,並做出技術方面的鑑定。

篇四:企業安全管理制度

1、非煤礦山企業必須認真學習、宣傳、貫徹、執行和落實金屬與非金屬礦山安全規程,開展各種形式的安全活動。

2、企業各班(組)長每班要組織召開班前會,簡單講解本班、各崗位的安全規程、作業規程、操作規程和當班的安全生產、隱患整改措施及有關安全注意事項。

3、企業各生產區(隊)車間負責人每週一定要組織本轄區內全體職工學習“三大規程”和企業內部“三項制度”和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行業技術標準及上級有關部門下發的安全生產文件,總結前段規章制度和安全生產隱患排查及反“三違”情況等安全生產工作情況,佈置下階段安全生產工作任務。

4、每週一作為企業“安全生產活動日”,必須要長期堅持,雷打不動,安全生產活動日要有文字記錄,長期保存。

篇五:企業安全管理制度

1、礦一切工作崗位,必須嚴格認真執行交接班制度,並填寫好交接班記錄,雙方在記錄本上簽字。

2、班(組)長要提前二十分鐘到崗接班,各工種崗位提前十五分鐘到崗接班。

3、任何班(組)長和各工種崗位,嚴禁在半路途中或採用其它任何方式交接班。

4、交接班內容:包括各種機電設備運行狀況、工作區域內安全狀態和所使用工具以及特殊工種崗位的特殊交接班要求:選廠設備運轉狀況、選礦主要技術指標等。

篇六:企業安全管理制度

1、安全辦公會是全礦安全管理的一個重要內容,每月至少召開一次。

2、安全辦公會必須由礦長主持,安全副礦長、技術負責人、安委會成員、各科室負責人、班(組)長、及有關人員參加。

3、安全辦公會必須要有專用記錄本,並要專人做好記錄。

4、安全辦公會所決定的問題,必須設專人負責定期解決和處理。

5、安全辦公會的內容:

(1)學習貫徹上級有關安全生產方針、政策、規定和指示。

(2)聽取有關部門關於執行三大規程,落實安全技術措施和安全管理;工作的彙報,研究分析存在的問題,提出解決的措施辦法,並落實到有關部門和人頭。

(3)對本單位發生的重大事故和未遂事故進行分析、討論,處理事故責任者和嚴重違章人員。

(4)檢查辦公會原確定的事項落實情況。

篇七:企業安全管理制度

1.廠長是企業的安全負責人,對本企業安全工作負全面責任,必須認真貫徹執行各項生產法規、制度和標準。

2.重視職工的勞動條件和企業的安全、工業衞生狀況,重視女工的勞動保護工作。

3.批准、發佈本企業的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術規程、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和長遠規劃。

4.經常深入現場瞭解掌握安全生產情況,組織開展安全技術研究工作,推廣先進的安全技術和管理方法,審定重大災害事故的預防和處理方案。

5.建立健全安全組織和機構,根據實際情況,按企業職工總數的1%的比例,配備、充實安全專業人員,提高專業人員的素質,穩定安全專業隊伍。

6.定期召開安全生產會議,及時研究和解決有關安全生產的重大問題,審核引進技術(設備)和開發新產品中的重要安全技術問題。

7.組織全廠性安全教育與考核工作。

8.堅持“五同時”原則,即:在計劃、佈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的時候,同時計劃、佈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

9.廠長不在時,由代理者負責。

10.副廠長在廠長指定的工作範圍內對安全生產負責。

篇八:企業安全管理制度

1.協助廠長領導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對分管的安全工作負直接領導責任,具體領導和支持安技部門開展工作。

2.組織職工學習安全生產法規、標準及有關文件,主持制定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定期檢查執行情況。

3.協助廠長做好安全生產例會的準備工作,對例會決定的事項,負責組織貫徹落實。主持召開生產調度會,並同時部署安全生產的有關事項。

4.主持編制、審查年度安全技術措施計劃,並組織實施。

5.組織車間和有關部門定期開展各種形式的`安全檢查。發現重大隱患,立即組織有關人員研究解決,或向廠長及上級有關部門提出報告。在上報的同時,組織制訂可靠的臨時安全措施。

6.發生重傷及死亡事故,應迅速察看現場,及時準確地向上級報告。同時主持事故調查,確定事故責任,提出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意見。

7.具體領導有關部門做好女工及未成年工特殊保護工作、休息休假及工時管理工作和勞動防護用品的管理工作。

篇九:企業安全管理制度

1.安全管理責任制

2.事故隱患整改制度

3.安全生產設施設備管理制度

4.從業人員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5.動火作業管理制度

6.安全投入保障制度

7.安全檢查制度

8.職業衞生管理制度

9.重大危險源檢測、評估、監控措施

10.不合格產品的處置和跟蹤制度

11.技術管理制度、產品管理文件

12.煙火藥安全性檢測

13.原料購買、入庫驗收制度

14.餘藥和廢藥處理制度

15.設施和環境因素影響安全生產的規定

16.安全目標管理與獎懲制度

17.危險工房、車間的安全管理制度

18.原材料檢測檢驗制度

19.廠內運輸管理制度

篇十:企業安全管理制度

1.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對計劃經營系統的安全工作負責。

2.組織制訂、修改和審批計劃經營系統的規章制度,要體現“安全第一”的思想,並監督檢查制度執行情況。

3.貫徹“五同時”原則,保證勞動保護、安全技術措施和隱患整改項目經費到位,並監督專款專用。

4.負責本系統人員的安全意識和技能教育,提高職工的整體安全素質。

5.定期召開計劃經營系統的安全工作會議,分析經營動態,及時解決存在的問題。

6.把安全管理納入經營管理中,承包各項經營工作必須有明確的安全指標。

篇十一:企業安全管理制度

1.負責組織制定本單位安全技術規章制度並認真貫徹執行。

2.定期主持召開有關部門會議,研究解決安全技術問題。

3.在採用新技術、新工藝時,同時研究和採取防護措施;設計、製造新的生產設備,要有符合國家標準要求的安全衞生防護措施;新、改、擴建工程項目,認真執行“三同時”規定。

4.重視新產品、新材料、新設備的使用、儲存和運輸,督促有關部門加強安全管理。

5.主持或參與安全生產大檢查,對重大隱患要審查制定整改計劃,組織有關部門實施。

6.參加重大事故調查,並做出技術方面的鑑定。

篇十二:企業安全管理制度

1.保證安全技術措施經費的落實並監督其合理使用。

2.審查勞動防護用品、保健食品和防暑降温飲料的經費支出及合理使用情況。

3.按照“三同時”原則審批新、改、擴建項目,落實勞動保護設施,不留隱患。

4.審查各項安全罰款的出處,認真執行國家和地方法規。

5.負責分管部門、科室的安全生產工作。

6.參與分管範圍以外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議。

篇十三:企業安全管理制度

一下是從飲食場所、個人衞生及食品的採購、製作到售賣等各個環節描述食品的衞生管理制度及影響食品安全的相關因素。

一、飲食衞生制度

1、配備專職或兼職食品衞生管理人員,對食品衞生進行監督、檢查和考核,以確保食品的質量。

2、嚴格貫徹如發現食物中毒或可疑食品中毒事故時,必須立即向公司和醫療部報告,並保持現場和可疑食品,配合事故的調查和處理。

3、執行《食品衞生法》,搞好飲食衞生,防止食物中毒。

4、採購的食品來源清楚,質量新鮮,注意食品有效期,不買可疑食品。

5、生產及銷售的食品,必須符合衞生要求,不採購、不驗收、不使用、不出售腐爛變質的原料和成品,嚴把食品質量關。

6、生熟食品要分開存放,堅持廚具、餐具清洗消毒制度,防止食品污染。

7、各種原料加工做到一摘、二洗、三清、四切配。

8、對餐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必須洗淨、保潔,食品包裝材料必須符合衞生要求,出售食品必須使用售貨工具。

二、環境衞生制度

1、環境衞生劃片分工,責任到人,每天按保潔區進行衞生清掃,保持內外環境整潔。

2、設備佈局合理,存放整齊有條理。容器、用具、工具、枱面、機械設備保持清潔。

3、室內無積塵,無蛛網,地面無積水、不滑、無油膩,保持乾燥清潔,牆壁、房頂無油污、無黴斑、無滴水。

4、垃圾和廢棄物存放在專用容器中,垃圾袋裝化,每天清除。

三、個人衞生制度

1、從業人員必須每年體檢,取得健康證後方可上崗。

2、工作時,必須穿戴整潔的全套制服(合身、清潔、無油污)並着深色平跟防滑鞋;按標準佩戴工牌;長衣袖、褲管不能捲起。

3、在工作時間,不可戴任何首飾及手錶。手指甲應修剪整齊,指甲長度以不超過手指頭為標準,並不可塗指甲油。

4、女性可化淡粧,男性不可蓄鬚、染髮或怪異髮型。女性頭髮應當梳理整齊,不得遮面、披頭散髮;長髮劉海不過眉,觸及衣領的頭髮,必須綁緊並整齊扎於帽子內,不得使用誇張耀眼的髮夾,男性短髮前不及眉,旁不及耳,後不及衣領。

5、在開始工作前,休息後回到工作區域或任何手可能變髒的時候,必須洗手消毒。操作直接入口食品時應戴口罩、手套。

6、在生產、經營場所內不吸煙,不喝酒,不吃食物,不隨地吐痰,不亂丟廢棄物,不把個人用品帶入,不得對着食品咳嗽、打噴嚏。

7、應做到勤洗手,勤剪指甲,勤理髮洗澡,勤換洗工作服、帽。

8、凡患痢疾、傷害、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包括病源攜帶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及其它有礙食品衞生的疾病,不得參加接觸食品工作,病癒後必須持區(縣)以上醫療機構證明方能恢復工作。

四、廚房操作間衞生制度

1、盛放生、熟、葷、素食品的用具要嚴格區分開,並做到不落地,洗淨消毒,保持乾燥,擺放整齊。加工生、熟食品的菜墩、刀具要有明顯標誌。

2、操作枱、貨物架、調料台、蒸箱要清潔無灰塵、無油圬,洗菜池、車、筐無泥沙、無髒垢及異味。

3、各種炊事機械、電器設備用具必須擺放整齊,做到清潔衞生,有專人負責。

4、廚房地面、牆壁、頂棚、爐灶、地溝、案板等經常擦掃、洗刷,保持通風、排煙、排水良好,物品堆放整齊。

5、堅持每次操作完畢後徹底清掃一次,每週大掃除一次,以保持操作間光亮、整齊、乾燥、衞生。

6、積極採取措施,消滅蒼蠅、老鼠、蟑螂等害蟲及其孳生條件。

7、廚房操作間內不準喝酒、吸煙、洗衣服、停放自行車等車輛。

五、食品粗加工衞生制度

1、清洗加工食品先檢查質量,腐敗變質、有毒有害食品不加工。

2、肉類、水產品等易腐食品不落地存放。

3、肉類、水產品、蔬菜分池清洗,洗淨後放在食品貨架上。

4、蔬菜按一揀二洗三切的順序操作,清洗後的蔬菜無殘留污物、雜草。

5、盛放葷食品與盛放蔬菜的容器分開使用,用後及時清洗乾淨。

6、加工結束將地面、水池、加工台、工具、容器清掃洗刷乾淨。

7、應有收集垃圾及廢棄物的帶蓋的垃圾箱(筒),實行垃圾袋裝化

六、配菜衞生制度

1、檢查食品質量,不新鮮食品、腐敗變質和有毒有害食品不切配。

2、食品不着地存放,以銷定量及時加工切配,暫時不用或用不完的新鮮食品及時放入冰箱保存。嚴禁把食品大量加工成半成品放人冰箱內備用。

3、切配水產品的刀、砧板、抹布和切配其他食品的需分開使用。

4、食品容器清潔衞生,配菜盆與出菜盆分開,並能明顯區分。

5、工具用具清潔,做到刀不鏽,砧板不黴,加工枱面、抹布乾淨。

6、配菜結束後,刀、砧板、抹布、工具、用具、容器清洗乾淨,配菜枱面、菜架、食品櫥整理乾淨,地面拖清,保持室內清潔衞生。

七、烹飪區衞生制度

1、保持加工場地清潔,無污物,保持乾爽。

2、天花板、牆面定期清掃,保持無黴斑、油垢和剝脱現象。

3、烹飪用的調味品應加蓋。

4、生、熟食品的菜台分開,保持枱面整潔、乾淨。

5、製作好的食品應有防塵、防蠅設施。

八、貨倉管理制度

1、貨物擺放及進出倉需做到先進先出,易壞先用。

2、貨倉內的食品需具有貨架、墊倉板,應分類、分架、隔離、離地存放,並有明顯標示。

3、需做定期檢查,及時處理超過保質期的食品,對過期、破損等食品應及時撤離並做記錄及回饋。

4、貨倉內食品不能用有色袋子包裝。

5、食品與非食品不混放,與藥物、有強烈氣味的物品不同庫儲存。貨倉不可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個人生活用品。

6、肉類、水產、蛋品等易腐食品應當冷藏儲存。冰箱、凍庫內保持清潔,經常檢查、定期化霜,保持霜薄氣足。

7、冰箱、凍庫內生食品、半成品、成品嚴禁混放,並應設有明顯標誌。

8、散裝食品、食品原料必須放在加蓋的容器內。

9、貨倉管理人員每天需對貨倉、貯存間等進行整理清潔以確保貨倉整潔、無黴斑、鼠跡等。

九、食品冷藏衞生制度

1、冰箱、冰櫃、冷庫保持清潔無異味,物品整齊有序、按類存放,及時處理腐爛、變質、超期儲存的食品。

2、冷庫或冰箱內的所有食品均需有外包裝或加蓋,禁止未加蓋而上下重疊。

3、冷庫或冰箱內的所有食品均不能用有色袋子包裝。

4、進出食品應做到先進先出先用,已腐敗或不新鮮的食品不得放人冷庫或冰箱內保存;已解凍的食品不宜再冷凍。

5、生熟食品不得混放,生熟分開,有明確標誌;食品不得與非食品一起冷凍或冷藏,不得存放私人食品。

6、冷庫或冰箱因停電或故障導致儲存的食品解凍,在重新冷凍前要進行清理。

7、冷庫或冰箱應經常檢查製冷性能,由專人負責定期除霜和除去冰塊,清洗和消毒,使其保持清潔,無異味、臭味。

十、食品留樣管理制度

1、留樣使用的容器必須經嚴格消毒,保持清潔,禁止使用不潔容器存放樣品。

2、每餐、每樣食品必須按要求留足100g,分別盛放在已消毒的留樣容器中,在留樣過程中應避免被污染。

3、留樣食品冷卻後,必須加蓋,並在外面標明留樣日期、品名、餐次、留樣人,放入冰箱內保存。

4、留樣冰箱必須專用,留樣冰箱內嚴禁存放與留樣食品無關的其它食品。

5、每餐必須作好留樣記錄:留樣時期、食品名稱,便於檢查。

6、留樣食品必須保留48小時後方可倒掉。

十一、餐廳衞生制度

1、餐廳應保持整潔,飯前整理,飯後清潔。

2、做到四壁無塵,地面清潔,桌面潔淨,環境舒適。

3、殘餚、骨渣及時清除,不亂丟地上。

4、餐廳內不準堆雜物,有設置盛裝廢物的容器。

5、銷售直接入口的食品,要使用專用工具分檢及傳遞食品。

6、用餐自取的餐具要置於清潔容器內。

7、貨款分開,設專人收款。

8、發現或顧客告知所提供的食品有感官性狀異常,可疑變質時,供餐人員應立即撤換該食品並停止供應同類食品,確保供餐的安全衞生。

十二、餐具衞生制度

1、餐具要做到“五過關”一刮、二洗、三衝、四消毒(温度100攝氏度持續15—20分鐘或100~200ppm的消毒液內浸泡10min)五保潔。

2、化學消毒後必須用清水將餐飲具上的殘留消毒液清洗乾淨並將清洗好的餐飲具倒放在專用貨架上讓其晾乾。

3、消毒後的餐具必須貯存在餐具專用保潔櫃內或專用貨架上,必要時蓋上乾淨的紗布,避免遭受二次污染,存放時間超過24h的餐飲具使用前須重新進行清洗消毒。

4、洗滌、消毒餐具用的洗滌劑,必須符合食品洗滌劑的衞生標準和要求。

5、設置消毒櫃、保潔櫃,並定期清洗,保持清潔衞生。

6、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具應分開存放,並在餐具貯存櫃上有明顯標誌。

十三、安全生產

1、作業中應嚴格按要求使用和放置刀具,不準隨意拿刀具嚇虎他人或用刀具對指他人。

2、各種設備均由專人負責管理及操作,每週檢查廚房的各種設施設備,及時消除不安全隱患。

3、油炸食品時,油鍋擱置要平穩,油不能過滿,並控制好油温。

4、爐灶加熱食物階段,必須有人看管,人走必須關火或關電。

5、爐灶在點火時和使用中,都必須遠離可燃物或用阻燃物將其隔開。

6、電源線要保證絕緣,無裸露現象,發現有漏電現象或隱患,須及時通知維修人員進行修理。

7、每週至少一次對排煙罩上的油垢進行清理,確保排煙通暢。

8、現場必須配備在有效期內的乾粉滅火器。

9、煤氣、液化氣貯存區域嚴禁使用明火。

10、廚房發生火災時,應立即關閉氣閥和電源,並組織人員進行滅火;油鍋起火,切忌使用水進行滅火,應使用滅火毯或乾粉滅火器進行滅火,並及時搶救受損物資。

11、及時關燈、關汽、關水、關煤氣,降低能耗。

12、安全使用燃氣、電,做好安全防火工作。

13、無長明燈、長流水。

應建立值班或交接班制度,重點檢查班後的水、電、氣及門窗的關閉情況以及菜品的回收、車間衞生等情況,並對當班檢查到的情況進行記錄。

篇十四:企業安全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1、安全機構(人員)設置辦法

2、安全職責規定(領導職責、部門職責、崗位職責等)

3、安全目標管理制度

4、安全履職考核制度

5、安全獎懲制度

二、安全培訓教育制度

1、安全資格(培訓)制度(含企業負責人、安全主任、特種作業人員等)

2、資格證書管理制度

3、一般性教育制度(崗前安全教育、日常“三級教育”)

4、專門性教育制度(新設備、新工藝的專門培訓)

5、安全事項告知制度(危險因素、防範措施、事故應急措施、工傷保險等)

三、安全投入制度

1、勞動保護用品和防暑降温投入辦法

2、培訓教育宣傳經費安排

3、安全設備、設施、標誌等投入規定

4、工傷保險

四、危險源管理制度

(一)建設項目“三同時”制度

(二)安全評價制度

(三)危險設備設施管理制度

1、機械設備防護裝置制度

2、電氣設備防護措施制度

3、鍋爐壓力容器檢測制度

(四)危險物品管理制度

1、防護、報警裝置管理

2、安全標籤與技術説明書管理

3、使用登記制度

4、儲存保管制度

5、運輸裝卸制度

6、廢棄處理制度

(五)危險作業管理制度

危險作業的操作規程、作業審批和現場管理等。

(爆破、拆除、吊裝、危險搬運、登高架設、動火、臨時用電、電氣安裝、切割焊接、衝剪壓機械、鍋爐壓力容器等)

(六)環境安全管理制度

1、作業場所管理制度

2、倉庫管理制度

3、共同(或交叉)區域作業管理制度

4、員工集體宿舍管理制度

5、安全警示標誌管理制度

五、安全檢查制度

1、檢查方式(人員、時間、事項、範圍)

2、檢查記錄

3、整改制度

4、複查制度

六、事故處理制度

包括搶救、報告、現場保護、調查、處理責任人、損害賠償等。

七、其它安全管理制度

1、安全例會制度

2、安全技術措施管理制度

3、重大事故隱患備案制度

4、應急救援預案(備案)制度

5、發包、出租管理制度(安全資質、責任劃分和協調管理等)

6、安全台帳管理制度

7、勞動防護用品管理制度(訂購、發放和使用等)

8、特殊保護制度(女工、未成年工)

9、工時管理制度(對超時加班的報批管理)

10、定期體檢和職業病管理制度

篇十五:企業安全管理制度

一、總則

1.1本制度適用於設備檢維修作業的安全管理。規定了作業過程中安全管理的基本內容和要求。

1.2生產部是設備檢維修作業的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安全管理人員負責施工作業的安全管理工作。

二、具體內容和要求

2.1認真做好裝臵停工檢修的準備工作,成立臨時檢修領導小組,組織機構中必須設安全管理人員,負責對檢修全過程的安全工作進行安排、檢查、驗收。車間檢修現場必須有兼職安全員負責現場作業安全。

2.2停工檢修應做到五定。即定檢修方案、定檢修人員、定安全措施、定檢修質量、定檢修制度(規定)。

2.3裝臵停工後,按停工方案和工藝要求切斷進、出裝臵的物料,易燃易爆氣體的排空,要緩慢進行,放空管線末端必須採取防火措施。

2.4對盛裝可燃性物料的設備,容器及管道應按規定進行徹底的清洗及蒸氣吹掃氮氣臵換,使其內部不含有餘氣,並用儀器測試指標合格後方可作業。

2.5在吹掃過程中,裝臵附近禁止動火。

2.6嚴格禁止裝臵停車後就使用壓縮空氣直接吹掃帶油品管線和容器,以防止爆炸起火。

2.7在停工檢修中,罐、塔、管線、容器等設備如有易燃易爆物質時,其出入口或設備系統連接處所加的盲板處應掛“有物料注意防火”警告牌。

2.8檢修中的用火規定

2.8.1施工現場嚴禁吸煙。

2.8.2施工動火必須嚴格執行(工業動火管理規定)。

2.8.3禁止使用汽油或易揮發的溶劑洗刷零件及工服。

2.9裝臵檢修作業人員必須戴安全帽,高空作業必須系安全帶。

2.10嚴禁交叉作業,特殊情況必須交叉作業時,應採取保護措施,否則不許作業。

2.11高空作業使用電焊時,下方不得有易燃易爆物品,電焊機電源要獨立設臵電閘,焊機二次線路及外殼必須接地良好,焊條的夾鉗必須絕緣良好。在潮濕地點電焊作業時,必須採取絕緣措施。

2.12使用氣焊時,氣焊作業施焊點與乙炔瓶和氧氣瓶的安全距離不小於五米,氧氣瓶和乙炔瓶的安全距離不小於五米,搬運氣瓶時要輕拿輕放,氣瓶上的防護膠圈、防護罩要保證完好,搬運氧氣瓶的手套上不得沾有油污

2.13裝臵檢修期間的臨時用電,均應按有關臨時電源使用標準,認真架設,達到使用要求,手持電動工具要配備漏電保護器,並定期進行檢查保證完好。工作前要檢查電源、線路是否絕緣良好,如有漏電現象一定要請專職電工進行修理。不得私自維修。在進行電氣修理時,要設專人監護。

2.14裝臵上拆卸的設備及螺絲等部件,要妥善保管,特別是塔、架上嚴禁堆放零部件,以防落地傷人。

2.15保證裝臵檢修現場消防設備、器材齊全、完好,嚴禁將拆卸的物品堆至路邊,保持消防通道暢通。

2.16檢修過程中如有改動,要繪出圖紙,並做好記錄和備案工作。以免裝臵運行時發生事故。

2.17在清洗油罐(容器)時如要進入,必須先用儀器測試有毒氣體的含量不超過國家標準後方可進入,並加裝送、排風安全設施。

2.18在裝臵、管線清洗排污時,要規範管理,裝臵檢修中的帶油污的廢棄物要放進指定的垃圾箱,然後進行統一處理。

2.19加強廠區內行駛的機動車輛,特別是外部施工隊伍四輪車的安全管理,要加強檢查,確認車輛性能良好,嚴禁超速行駛,進入生產區必須掛滅火裝臵。

2.20任何施工人員不準隨意挪用消防設施及器材,

2.21對外來施工維修隊伍必須嚴格執行安全規定。

2.22檢修期間要嚴格遵守上述安全管理規定,如發現違章操作,除處罰當事人還要處罰車間領導。對外部違章施工人員也要進行經濟處罰。

三、附則

3.1本制度如與國家法律、法規以及公司相關規定不一致時,按上級規定執行。

3.2本制度由生產部負責解釋。

3.3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施行。

篇十六:企業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貫徹落實“預防為主,防消結合”和“誰主管,誰負責”的消防工作方針和原則,加強消防安全工作,杜絕火災的發生,保護公共財產和師生員工的生命安全,根據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和上級精神,結合本校實際,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第二章組織領導

第二條加強對消防工作的領導,學校安全領導小組負責全校的消防安全工作,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各班主任對本班的消防負責。

第三條消防工作必須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實行“羣防羣治”。各功能室、辦公室和教室要全面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第三章安全教育

第四條加強全校師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提高師生的消防安全意識,做到人人都有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的義務。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報警電話119和急救電話120。

第五條利用各種形式開展消防安全教育宣傳及培訓,要求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識和安全逃生基本技能。

第六條學校安全領導小組至少每年集中組織全體師生進行一次消防安全知識講座和消防逃生演練。

第四章日常工作

第七條保障校內各種滅火設施的正常使用。做到定期檢查、維護、保證設備完好率達到100%,並做好檢查記錄。

第八條教學樓、辦公樓、學生宿舍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誌明顯、應急照明完好。

第九條學生聚集場所不得用耐火等級低的材料裝修。

第十條易燃、易爆的危險實驗用品、做到專門存放、由化學實驗員兩人同時加鎖開、關負責保管,在室內必須有滅火器等。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學藥品做實驗時,教師必須在做實驗前向學生講清楚注意事項,並指導學生正確使用,防止火災事故發生。

第十一條圖書室、機房等場所嚴禁吸煙及私自使用明火,下班後工作人員要及時關好門窗,確保安全。

第十二條加強用電安全檢查,必須經常對校內的用電線路、器材等進行檢查,如發現安全隱患,要及時進行整改、維護、確保安全。

第十三條辦公室內嚴禁使用明火,禁止燒電爐、熱得快、電熱毯等電器,點燃蠟燭、蚊香,嚴禁私拉亂接電線。不準私自接用任何家用電器。

第十四條對因無視防火安全規定而造成不良後果者,要從重處罰,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第十五條學校教職工宿舍不準帶入、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一旦發現上述物品,將予以代管、沒收或上繳公安部門。

第五章責任追究

第十六條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設施,要人人愛護。任何人不得隨意移動和損壞,違者要嚴肅處理。

篇十七:企業安全管理制度

一、總則

為了保護企業的信息安全,特訂立本制度,望全體員工遵照執行。

二、計算機管理要求

1、管理員負責公司內所有計算機的管理,各部門應將計算機負責人名單報給管理員,管理員(填寫《計算機地址分配表》)進行備案管理。如有變更,應在變更計算機負責人一週內向管理員申請備案。

2、公司內所有的計算機應由各部門指定專人使用,每台計算機的使用人員均定為計算機的負責人,如果其他人要求上機(不包括管理員),應取得計算機負責人的同意,嚴禁讓外來人員使用工作計算機,出現問題所帶來的一切責任應由計算機負責人承擔。

3、計算機設備未經管理員批准同意,任何人不得隨意拆卸更換;如果計算機出現故障,計算機負責人應及時向管理員報告,管理員查明故障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如屬個人原因,對計算機負責人做出處罰。

4、日常保養內容

A、計算機表面保持清潔。

B、應經常對計算機硬盤進行整理,保持硬盤整潔性、完整性。

C、下班不用時,應關閉主機電源。

5、計算機地址和密碼由管理員指定發給各部門,不能擅自更換。計算機系統專用資料(軟件盤、系統盤、驅動盤)應由專人進行保管,不得隨意帶出公司或個人存放。

6、禁止將公司配發的計算機非工作原因私自帶走或轉借給他人,造成丟失或損壞的要做相應賠償,禁止計算機使用人員對硬盤格式化操作。

7、計算機的內部調用

A、管理員根據需要負責計算機在公司內的調用,並按要求組織計算機的遷移或調換。

B、計算機在公司內調用,管理員應做好調用記錄,《調用記錄單》經副總經理簽字認可後交管理員存檔。

8、計算機報廢

A、計算機報廢,由使用部門提出,管理員根據計算機的使用、升級情況,組織鑑定,同意報廢處理的,報部門經理批准後按《固定資產管理規定》到財務部辦理報廢手續。

B、報廢的計算機殘件由管理員回收,組織人員一次性處理。

C、計算機報廢的條、件:

(1)主要部件嚴重損壞,無升級和維修價值。

(2)修理或改裝費用超過或接近同等效能價值的設備。

三、環境管理

1、計算機的使用環境應做到防塵、防潮、防干擾及安全接地。

2、應儘量保持計算機周圍環境的整潔,不要將影響使用或清潔的用品放在計算機周圍。

3、服務器機房內應做到乾淨、整潔、物品擺放整齊;非主管維護人員不得擅自進入。

四、軟件管理和防護

1、職責:

A、管理員負責軟件的開發購買保管、安裝、維護、刪除及管理。

B、計算機負責人負責軟件的使用及日常維護。

2、使用管理:

A、計算機系統軟件:要求管理員統一配裝正版d專業版,辦公常用辦公軟件安裝正版ffce專業版套裝、正版E管理系統,製圖軟件安裝正版CAD專業版,殺毒軟件安裝安全殺毒套裝,郵件軟件安裝閃電郵,及自主開發等各種正版及綠色軟件。

B、禁止私自或安裝軟件、遊戲、電影等,如工作需要安裝或刪除軟件時,向管理員提出申請,經檢查符合要求的軟件由管理部員或在管理員的監督下進行安裝或刪除。

C、計算機負責人應管理好計算機的操作系統或軟件的用户名、工號、密碼。若調整工作崗位,應及時通知管理部員更改相關權限。不得盜用他人用户名和密碼登錄計算機,或更改、破壞他人的文件資料,做好局域網上共享文件夾的密碼保護工作。

D、計算機負責人應及時做好業務相關軟件的應用程序數據備份(刻錄光盤),防止因機器故障或被誤刪除而引起文件丟失。

E、計算機軟件在使用過程中如發現異常或出現錯誤代碼時,計算機負責人應及時上報管理員進行處理。

3、升級、防護:

A、如操作系統、軟件需要更新及版本升級,則由管理員負責升級安裝、購買等。

B、盤、軟盤在使用前,必須先採用殺毒軟件進行掃描殺毒,無病毒後再使用。

C、由管理員協助計算機負責人對計算機進行病毒、木馬程序檢測和清理工作,要求定期更新殺毒軟件。

五、硬件維護

1、要求:

A、管理部員負責計算機或相關電腦設備的維護。

B、對硬件進行維護的人員在拆卸計算機時,必須採取必要的防靜電措施。

C、對硬件進行維護的人員在作業完成後或準備離去時,必須將所拆卸的設備復原。

D、對於關鍵的計算機設備應配備必要的斷電、繼電保護電源。

E、管理部員應按設備説明書進行日常維護,每月一次。

2、維護:

A、計算機的使用、清潔和保養工作,由計算機負責人負責。

B、管理員必須經常檢查計算機及外設的狀況,及時發現和解決問題。

六、網絡管理

1、禁止瀏覽或登入反動、色情、邪教等不明非法網站、瀏覽非法信息以及利用電子信箱收發有關上述內容的郵件;不得通過互聯網或光盤安裝傳播病毒以及黑客程序。

2、禁止私自將公司的受控文件及數據上傳網絡與拷貝傳播。

七、維修流程

當計算機出現故障時,應立即停止操作,上報公司管理員,填寫《公司電腦維修記錄表》;由管理員負責維修。

八、獎懲辦法

由於計算機設備是我們工作中的重要工具。因此,管理員將計算機的管理納入對各計算機負責人的績效考核範圍,並將嚴格實行。從本制度公佈之日起:

1、凡是發現以下行為,管理員有權根據實際情況處罰並追究當事人及其直接領導的責任,嚴重的則交由上級部門領導對其處理。

A、私自安裝和使用未經許可的軟件(含遊戲、電影),每個軟件罰xx元。

B、計算機具有密碼功能卻未使用,每次罰xx元。

C、下班後,計算機未退出系統或關閉顯示器的,每次罰xx元。

D、擅自使用他人計算機或外設造成不良影響的,每次罰xx元。

E、瀏覽登入反動、色情、邪教等不明非法網站,傳播非法郵件的,每次罰xx元。

F、如有私自或沒有經過管理部審核更換計算機地址的,每次罰xx元。

G、如有拷貝受控文件及數據,故意刪除共享資料軟件及計算機數據的,按損失酌情進行處罰。

2、凡發現由於:違章作業,保管不當,擅自安裝、使用硬件和電氣裝置,而造成硬件的損壞或丟失的,其損失由責任人賠償硬件價值的全部費用。

九、附則

1、本制度為公司計算機管理制度,要求每一位計算機負責人和員工都必須遵守該制度。

2、本制度由行政部負責編制與修改。

3、本制度由公司總經理批准後執行。

企業規章制度也可以成為企業用工管理的證據,是公司內部的法律,但是並非制定的任何規章制度都具有法律效力,只有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才具有法律效力。

勞動爭議糾紛案件中,工資支付憑證、社保記錄、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考勤記錄、開除、除名、辭退、解除勞動合同、減少勞動報酬以及計算勞動者工作年限等都由企業舉證,所以企業制定和完善相關規章制度的時候,應該注意收集和保留履行民主程序和公示程序的證據,以免在仲裁和訴訟時候出現舉證不能的後果。

篇十八:企業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和範圍

規範危險化學品的管理,保障企業生產安全。

本制度適用於廠範圍內危險化學品的生產、使用、運輸、採購、銷售、儲存等環節。

2編制依據

依據《安全生產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安全標準化規範》制定本制度。

3職責

3.1安全科負責編制《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定期組織開展演練,併到政府相關部門備案。

3.2安全科負責開展企業危險化學品登記普查工作,依據普查情景編制《安全技術説明書》和安全標籤,負責到有關部門和機構進行登記、備案。

3.3安全科負責配合企業內開展的各種形式的安全教育,對廠內員工進行危害告之教育。

3.4各部門依據《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制度》進行安全檢查,並相應建立的管理、檢查台帳,對相關方進行危害告之,對使用本企業危險化學品的相關方供給《安全技術説明書》。

4控制程序

4.1生產和使用

4.1.1車間應根據生產需要,規定危險物品的存放時間、地點和最高允許存放量。原料和成品的成份應經化驗確認。生產備料性質相牴觸的物料不得放在同一區域,必須分隔清楚。

4.1.2生產和使用劇毒物品場所及其操作人員,嚴格執行企業制定的

《劇毒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制度》,必須加強安全技術措施和個人防護措施。

4.2安全技術措施

4.2.1改革工藝技術,並採用安全的生產條件,防止和減少毒物溢散。

4.2.2以密閉、隔離、通風操作代替敞開式操作。

4.2.3加強設備管理,杜絕跑、冒、滴、漏。

4.3個人防護措施

4.3.1配備專用的勞動防護用品和器具,專人保管,定期檢修,堅持完好。

4.3.2嚴禁直接接觸物品,不準在生產、使用場所飲食。

4.3.3正確穿戴勞動防護用品,工作結束後必須更換工作服、清洗後方可離開作業場所。

4.3.4有毒物品場所,應備有必須數量的應急解毒藥品。

4.4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如:液氯、液氧、乙炔、液化石油氣、氧氣、二氧化碳、氮氣等)使用時,氣瓶內應留有餘壓,且不低於0.05兆帕(Mpa),以防止其它物質竄入。

4.5盛裝腐蝕性物品的容器應認真選擇,具有氧化性酸類物品不能與易燃液體、易燃固體、自燃物品和遇濕燃燒物品混裝,酸類物品嚴禁與氰化物相遇。

4.6易燃物品的加熱禁止使用明火,在高温反應或蒸餾等操作過程中,如必須採用煙道氣、有機熱載體、電熱等加熱時,應採取嚴密隔絕措施。

4.7生產、使用危險物品,應根據生產過程中的火災危險和毒害程度,採取必要的排氣、通風、泄壓、防爆、阻止回火、導除靜電、緊急放料和自動報警等措施。

4.8輸送有毒有害物料,應採取防止泄漏的措施。

4.9輸送固體氧化劑、易燃固體等,應防止磨擦、撞擊。

4.10容易發生跑氣、跑料的大型易燃、易爆、劇毒物品的裝置,應設有能迅速停止進料,防止跑氣、跑料的安全設施,並應具有捕集中和、

解毒和打撈流失危險物品的方法,避免事態擴大。

4.11凡用於生產的有毒有害氣體的蒸汽(水)管道,必須與生活用汽(水)管道分開,用途不一樣的工作氣體(液體)管道不應聯通。

4.12生產、使用過程中所產生的廢水、廢氣、廢渣和粉塵的排放,必須貼合國家有關排放標準,凡能相互引起化學反應發生新危害的廢物不要混在一齊排放。

4.13裝卸運輸

4.13.1危險物品的裝卸運輸人員,應按裝運危險物品的性質,佩戴相應的防護用品,裝卸時必須輕裝輕卸,嚴禁摔拖、重壓和磨擦,不得損毀包裝容器,並注意標誌,堆放穩妥。

4.13.2危險物品裝卸前,應對車搬運工具進行必要的通風和清洗,不得留有殘渣,對裝有劇毒物品的車,卸後必須洗刷乾淨。

4.13.3運輸易燃、易爆物品的機動車,其排氣管應裝阻火器,並懸掛“危險物品”標誌。

4.13.4運輸散裝固體危險物品,應根據性質,採取防火、防爆、防水、防粉塵飛揚和遮陽等措施。

4.14報廢處理

4.14.1劇毒物品用後的包裝箱、紙袋、瓶、桶等必須嚴加管理,物資部門要統一回收,登記造冊,專人負責管理,進行下列處理:

1)鐵製包裝容器不經徹底洗刷乾淨,不得改作它用;

2)包裝容器必須由有資質的專業回收廠回收處理。

4.14.2化學危險物品和放射性物質等廢棄物的報廢處理,必須預先提出申請,制訂周密的安全保障措施,並經當地有關部門批准後方可處理。

4.14.3凡拆除的容器、設備和管道內帶有危險物品,必須先清洗乾淨,驗收合格後方可報廢。

4.14.4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化學危險物品廢渣等,必須加強管理,不得隨同一般垃圾運出。

篇十九:企業安全管理制度

為了消除安全隱患,確保安全禮貌生產,保證職工人身安全,促進車間生產經營的有序發展,結合本車間實際情景,特制訂本車間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1、職工須按規定穿戴好勞動保護用品,認真執行安全生產有關規定,必須時刻謹記“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觀念。

2、嚴格執行殘疾職工的安全監護工作,對殘疾職工要組織職工結對子,每一名殘疾職工在工作和生活中由班組的其他職工或領導指定人員負責監護,確保殘疾職工的安全生產和人身安全。

3、職工應熟悉消防器材的放置位置,並掌握其使用方法,消防器材要確保安全有效,應定期檢驗,放置位置應明顯,周圍無阻礙物堆放,有效期限標誌明顯。

4、職工在車間內應走安全**,經過料垛時,應堅持安全距離,嚴禁攀爬料垛。

5、工作中,要嚴格按照執行操作規程和工藝標準,因違規操作造成設備事故並造成必須損失的,視情節給予必須處罰。

6、職工在操作設備時應精力集中,不得説笑閒談或在疲倦狀態下繼續工作。

7、各班組職工應定期對組內設備進行保養維護,減少事故隱患,發現設備異常應立即上報維護。

8、保養維修設備時,必須在明顯處掛出警示牌,維修需動用電源時,嚴禁其他組員觸動設備開關。

9、職工必須熟練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規程,熟悉設備的性能特點,未經允許非本崗位職工嚴禁擅自操作其他工序的設備,確保安全生產。

10、職工應熟悉車間總電源位置,如遇緊急情景應立即停機停電,妥善處理並及時上報。

11、車間工作現場地面應時刻堅持清潔,成品、備件、原料、廢料等堆放應按照規定放置。

12、車間內不得私接亂拉電源、電線,如確實需要,需報車間批准,由設備維修人員負責,用後及時拆除。

13、下班前,班組長應負責關掉設備及照明電源,關掉門窗。

篇二十:企業安全管理制度

1、厂部成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廠長任組長,對全公司安全生產負責。

2、安全生產教育要定期對全公司職工進行安全生產基本知識、基本教育,人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3、酒為易燃品,公司內和倉庫要嚴禁煙火,酒庫附近嚴禁堆放易燃品。

4、安全用電,電器設備要加防護罩,線路和開關要經常檢查,杜絕各類事故發生。

5、安全生產目標,全部無火災,無重大事故,無傷亡事故

篇二十一:企業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和適用範圍

1、1目的

為了能儘早地發現不安全隱患,及時採取有效的安全防範措施,保證安全生產,特制訂本制度。

1、2適用範圍

本程序適用於公司所有部門的安全管理。

2、職責

行政本部安保部(以下簡稱安保部)負責公司範圍內的安全檢查。

各部門負責本部門範圍內的安全檢查。

3、管理資料

3、1公司安全委員會組織各部門對公司進行每季一次的安全檢查和抽查。

3、1、1安保部負責每月不少於一次的安全全面檢查。

3、1、2節前安全檢查:每年的元旦、春節、五一勞動節、國慶節的節日之前進行安全大檢查。

3、2定期安全檢查的主要資料

3、2、1勞動保護、安全制度、操作規程落實情景。

3、2、2安全技術、隱患整改落實情景。

3、2、3《化學品管理程序》、《廢棄物管理程序》等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景。

3、2、4各種電氣、機械設備的安全狀況。

3、2、5《應急準備與響應重點範圍》的安全狀況。

3、2、6特殊工種作業情景。

3、3季節性安全檢查:高温、寒冬、颱風季節、梅雨季節的防範檢查。

3、4經常性檢查

3、4、1安保部必須做好每一天的安全巡邏,並做好記錄。

3、4、2部門、車間做好職能範圍內的安全自查工作。

篇二十二:企業安全管理制度

1

企業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主要內容

企業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可分為安全生產管理、安全技術、工業衞生三個方面。

1、安全生產管理方面的規章制度

包括安全總則、安全生產會議制度、安全生產投入及安全生產費用提取和使用制度、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安全生產責任追究制度、各崗位標準化操作制度、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重大危險源監控和管理制度、勞動防護用品配備和管理制度、安全設施設備管理和檢修維護制度、特種作業人員管理制度、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制度、應急救援工作制度、事故調查處理制度,以及建設項目和技術改造項目的“三同時”(即主體工程與安全設施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審查驗收管理制度等。

2、安全技術方面的規章制度

包括電氣安全技術、壓力容器安全技術、鍋爐安全技術、危險物品安全管理、建築安全培訓施工安全技術、消防管理、危險場所的安全技術管理、容器內作業、高空作業、企業內機動車輛安全管理、特種作業人員安全管理(培訓、考核、發證、持證作業等)、各工種的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等。

3、工業衞生方面的規章制度

包括塵毒監測、防塵防毒措施、防塵防毒設備的維護管理、職業病和職業中毒的統計報告、防暑降温管理、保健食品制度等。

2

企業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制度的基本要求

在安全文化體系建設中,制度文化和執行文化同等重要,安全管理制度化建設是員工行為控制的有效途徑,是“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轉變的橋樑,而強化執行力建設是安全管理制度落實到位的保障,同時能夠彌補安全管理制度的不足。因此,安全管理制度化建設和執行是建立現代企業的客觀要求,是嚴格貫徹執行上級安全管理的需要。

(1)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必須遵循系統化的原則

在制定安全管理制度時,首先應該設計制度系統圖,圍繞制度方案進行編寫,定期清理並進行效果評價,然後歸併更新後編纂發佈,屬於體系文件就納入其中,屬於無效的立即廢止,能夠合併的立即更新,讓基層單位始終執行的是最新的有效制度。

(2)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必須體現以人為本的理念,安全管理制度的執行必須強化剛性

在制度的制定過程中,應遵循“安全第一、以人為本”的原則,真正體現尊重愛護員工。在各安全管理制度配套考核政策制定上,也應充分考慮各種客觀事實,把握尺度,不能動輒就罰,以罰代管,讓員工產生牴觸情緒。只有這樣,才能使員工在意識上能夠自覺接受制度,在行為上能夠主動服從管理。在安全管理制度的執行上,安全管理制度一旦制定,則必須加強有效監督和責任追究,加大規章制度的執行力度,堅持嚴格要求,嚴格考核,對違犯規章制度行為嚴肅處理,否則,執行力度越來越小,執行效果越來越差。

(3)增強安全管理制度的針對性,提高標準化水平,確保安全管理制度準確執行

任何一項制度的出台應明確擬訂目的、執行流程、分工界面與安全職責,方能為實現各司其職、各負其責提供書面依據。制度的擬訂應嚴格依照安全管理的規程、規定,並結合本單位的實際情況,制定標準,才能做到切實可行。為此,在擬訂製度時,必須充分考慮到制度的必要性、可行性、實效性,反覆徵求各方面意見,認真推敲制度中的條款和細節,避免制度中不合理因素造成的負面影響。同時管理制度的出台儘量保證一定時間的連續性,避免出台後短時間內反覆修訂。簡而言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必須遵循安全管理的四個凡事,即凡事有章可循、凡事有據可查、凡事有人監督、凡事有人負責。衡量一個企業執行力強弱的一個顯著特徵是行為是否體系化,制度是否流程化和標準化。制度方案本身要求內容具體,責任明確,能夠對照執行和檢查,嚴格管理措施,有針對性、可操作。只有這樣,才能有效杜絕工作的隨意性,提高管理制度的執行水平。

(4)安全管理制度必須加強宣貫

制度作為規範員工行為的標準,只有使其掌握制度的要領,懂得安全管理制度對保證員工生命安全的重要性,才能從被動執行轉化為自覺遵守。安全管理制度的宣貫必須遵行分級管理的原則,管理人員不能簡單的當“二傳手”,要根據管理層與執行層之間的工作界面和安全職責,加強針對性指導,向員工講明道理,既要知其然,也要知其所以然。同時可充分利用三大媒體,通過開闢學習專欄、事故快報、安全簡報、寫心得體會、事故預想、反事故演習等來加強職工的安全意識和責任意識,提高職工對安全管理制度的認知程度,達到宣貫的目的。

(5)安全管理制度必須常抓不懈

首先安全管理制度一旦制定,就必須始終如一地堅持,要保持制度的嚴肅性,不能出現虎頭蛇尾的現象。其次管理者指令安排必須嚴謹,不能經常性的朝令夕改,讓員工無所適從,最後導致好的制度、規定和正確的指令安排得不到有效的執行。

(6)安全管理制度必須建立效用評價體系

建立效用評價體系,追蹤制度的執行效果,也就是要實現PDCA循環閉環管理,達到持續改進的目的。目前我們存在的主要問題是,還沒有普遍建立縱向的、橫向的督查督辦制度,對安全管理制度的貫徹落實缺乏跟蹤,對執行的效果評價需要加強。

(7)必須實行動態化管理

為確保安全管理制度的實效性和可操作性,必須實施動態化管理。要實時分析生產作業流程和管理上的薄弱環節,隨時捕捉制度執行過程中的信息,結合安全新形勢和上級部門的新要求,客觀分析存在的問題並及時修訂或擬定製度。我們目前存在的主要問題是對安全管理制度清理不夠及時,制度的指導性、有效性受到一定影響,必須根據需要及時更新等。

(8)建立安全制度文化體系,推動全員自覺執行

安全文化是企業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體現了人的生命和健康不受威脅的安全價值觀,核心是以人為本,主體是企業員工,關鍵是安全職責的落實,重點是各類安全文化活動的開展,目的是提高全員的安全意識、安全技能,讓人人都能“懂安全、要安全、會安全、能安全、確保安全”。因此,要實現全員自覺執行安全管理制度,首先要建設意識上的安全人,通過把“安全為天”當作首要的價值取向,向職工進行傳播和貫徹。其次建立激勵機制,嚴格考核,把安全管理上的好做法和經驗上升到文化理論高度,增強職工全員培訓、質量標準化、安全生產等活動效果,做到全員激勵與重點激勵相結合。最後針對安全事故採用“反彈琵琶”或者反向思維的形式,教育職工擺正安全與生產、安全與效益的關係,增強員工凝聚力,使安全生產深入人心。

篇二十三:企業安全管理制度

1、總則

為了保證公司消防安全管理的有效性,加強和規範各部門的消防安全工作,預防火災和減少火災危害,依據國家消防法和省消防條例的有關規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並彙編本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內部各部門的消防安全管理。

2、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為了維護社會秩序的穩定,做好防火、防災工作,增強對突發事件的應付能力,減少事故發生後對國家、企業和人員傷亡造成的損失。根據公共場所管理要求和本大樓的特點,制定本應急預防方案,一旦發生突發事件,能夠迅速及時地進行有條不紊的搶救、疏散和保衞工作,把因突發事件所造成的經濟損失和人員傷亡減到最低限度。

一、發生火災時的預案:

火災一旦發生,在專職消防隊員未趕到前,全體員工必須保持清醒頭腦,聽從指揮,按此預案,各就各位,根據職責和要求,分頭迅速開展火災搶救、報警、緊急廣播、開啟應急通道、疏散人流、切斷電源等工作。

1、火災的撲救工作:

聞警後,義務消防隊員和公司員工應利用就近、便攜的消防器材和消防栓對初起火災進行撲救,撲救工作由防火負責人即總經理領導和現場組織指揮。總經理不在時,由下列人員依次類推進行指揮:分管經理、各部室部長、主任。現場工作必須服從火災現場總指揮的集中統一布暑。

2、火災的報警工作:

火災發生後在現場的第一目擊者和火災發生部門的負責人應用現有的通訊器材迅速報警,如現場目擊者為多人時,應分頭報警,報告防火領導小組和有關人員。報警電話“119”,報警時要講清路名、門牌號碼、交叉路口、單位名稱及發生火災部位、燃燒對象、電話號碼,並在報警結束後,指定一人到路口接應消防車,並簡要向消防人員講述現場火災情況,協助消防人員開展工作。

3、人員疏散工作:

火災一旦發生,就近事發地的人員及保安隊員,應迅速按下緊急報警按鈕,在統一指揮下組織人員把守主要通道並打開所有出入口。此時原則上人員只出不進,其他人員馬上到公司各樓層協助組織人員緊急疏散。

發生火災後,二樓以上樓層的人員可以從兩邊樓梯進行疏散。安全通道由各樓就近人員打開,疏散工作由各樓負責人負責實施,保安隊和各部門協助配合。

二、發生突然停電時的預備方案:

當發生突然停電事故時,應馬上聯繫制技部有關人員,瞭解停電原因,如是短時間停電,則安定人心,堅守崗位,防止意外情況發生。如是長時間停電,則請示經理室,決定下一步應採取的措施。

發生突然停電時,財務人員不易隨意離開,現金保管員應堅守櫃枱,保護好公司財產,等待值班長的命令,方可採取下一步措施。

製造技術部設備動力室人員應立即到低壓配電間瞭解停電發生的原因,如是本身設備事故,能立即解決的,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及時解決;如不是短時間解決的,應立即報告部門負責人,在查明原因後,再報告分管領導,提出解決問題的措施及所需時間,以便經理室在瞭解全面情況的基礎上,作出正確的決定;如是供電局方面的原因,應立即和供電局聯繫,聯繫電話是:51XXXXX(濟寧高新區供電所)。同時,維修電工應立即檢查備用電源是否正常工作,萬一事態有其他變化時,可有一定的照明燈光和緊急電源。經理室在瞭解全面情況後,佈置緊急處理辦法。

總機室值班人員,應堅守崗位,保證通訊聯絡正常或通過廣播發布經理室的有關決定。

保安人員應馬上到大門出口,原則上各種人員只能出不能進,疏散圍觀人羣,防止有人趁機破壞搗亂,在接到經理室有關指示後,再採取下一步行動。

三、發生意外事件時的預備方案:

當大樓裏發生各種危害性較大的意外事件時,應立即報告值班經理,協助值班經理了解事態經過及現場情況,或保護好現場,由值班經理妥善處理事故,如遇重大刑事案件不能獨立處理時,立即向經理室彙報,或向110報警台報警,取得公安系統的及時幫助。

經理室在瞭解全面情況後,佈置緊急處理辦法。

保安人員應把守門口,阻止各種人員的進出,疏散圍觀人羣,防止事態進一步的擴大或搶救受傷人員。

財務人員不得隨意離開櫃枱,應堅守崗位,保護公司財產,等待值班長的有關命令後,採取進一步的措施。總機室值班人員,應堅守崗位,保證通訊聯絡正常或通過廣播發布經理室的有關決定。

篇二十四:企業安全管理制度

為了加強企業的安全生產管理,保證企業安全,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公司的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企業須建立和健全安全生產檢查制度。組織生產崗位檢查、日常安全檢查、專業性安全生產檢查。具體要求是:

(一)生產崗位安全檢查。主要由職工每天操作前,對自己的崗位或者將要進行的工作進行自檢,確認安全可靠後才進行操作。內容包括:

1.設備的安全狀態是否完好,安全防護裝置是否有效;

2.規定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實;

3.所用的設備、工具是否符合安全規定;

4.作業場地以及物品的堆放是否符合安全規範;

5.個人防護用品、用具是否準備齊全,是否可靠;

6.操作要領、操作規程是否明確。

(二)日常安全生產檢查。主要由各部門負責人負責,其必須深入生產現場巡視和檢查安全生產情況,主要內容是:

1.是否有職工反映安全生產存在的問題;

2.職工是否遵守勞動紀律,是否遵守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3.生產場所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4.安全通道及安全疏散門是否暢通。

(三)專業性安全生產檢查。主要由企業每年組織對電梯、電氣設備、機械設備、危險物品、消防設施、防塵防毒、防暑降温、廚房、集體宿舍等,分別進行檢查。

車間安全生產檢查每月二次,班組安全生產檢查每週一次。

二、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制度

為加強安全生產事故隱患的排查和管理,確保企業安全生產,保護職工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與健康。

(1)對查出的不安全隱患,要確保隱患整改落實,並將整改落實情況報上級部門驗收備案。

(2)對暫時不能整改的隱患,要採取強制性防護措施,並分別納入技術措施安排和檢查計劃內,落實限期整改。

(4)對個別重大隱患,因多方原因暫時不能整改的,要及時上報,爭取上級部門的幫助儘快解決。

(5)凡不按要求及規定標準落實隱患整改任務的人員,因此而釀成不良後果的,將依照有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理,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三、安全事故隱患整改制度

1、企業管理人員及其它操作人員發現隱患,要認真對待,及時整改。任何部門、任何人不能以任何藉口推諉。

2、一般隱患必須在當日整改,重大隱患視情況在最短時間內整改到位。

3、隱患整改所需資金必須全額保證。所需原料設備採購部門必須全力配合採購。

4、整改後必須經企業負責人和生產部負責人驗收合格,方能投入使用。

四、生產場所及設備安全措施

1、企業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勞動安全和勞動衞生規定、標準,為職工提供符合要求的勞動條件和生產場所。

2、生產場所應整齊、清潔、光線充足、通風良好,通道應有足夠的照明。

3、在生產場所內應設置安全警示標誌,緊急通道和出入口應設指示牌。

4、生產、使用、儲存、運輸化學危險品應根據化學危險品的種類,設置相應的通風、防火、防爆、防毒、監測、報警、防潮、避雷、防靜電、隔離操作等安全設施。

5、生產作業場所、倉庫嚴禁住人。

6、企業的生產設備及其安全設施,必須符合如下要求:

(1)生產設備必須進行正常維護保養,定期檢修,保持安全防護性能良好;

(2)發生強烈噪音或震動的生產過程及設備,應採取隔噪、隔震、屏蔽等有效防護措施。

(3)各類電氣設備和線路安裝必須符合國家標準和規範;電氣設備要絕緣良好,其金屬外殼必須具有保護性接地或接零措施。

五、安全生產值班制度

1、逢節、假日、夜間必須安排人員值班,並將主要領導的電話放於明顯位置,遇緊急情況隨時聯繫。

2、值班人員不得擅自離開廠區,發現視情節輕重予以懲罰,直到開除。

3、值班人員要做好防火防盜工作,定時要廠區各處巡查。

4、遇陌生人進廠,值班人員問明來意,才決定是否放行。

六、動火作業管理制度

1、本制度中的動火作業是指能引起火源的危險作業;

2、按規定進行“動火作業申請

3、動火作業現場要有相應的`消防滅火措施,例如準備水、滅火筒等,以便發生火警時,能迅速滅火;

4、動火作業人員在作業前要了解該部位的消防設施及走火通道;

5、安全組有權制止有危險的動火作業;

6、動火作業完畢之後,要清理好作業現場,並監視現場至少30分鐘,防止留有火種,引起後患;

對不申請危險作業許可證而進行動火作業的人員(或部門),除通報批評外,並自行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事故責任。

七、班組安全活動制度

1、班組長要模範遵守安全生產規章制度,領導本班組安全作業,認真執行安全交底,有權拒絕違章指揮。

2、班前要對所使用的機械機具、設備、防護用具及作業環境進行安全檢查,發現問題立即採取改進措施。

3、安全記錄,應統一集中在現場辦公室,以備檢查。

4、發生工傷事故要立即向項目部或上一級部門報告。

5、遵守勞動紀律,服從領導和安全檢查人員的指揮工作時,思想集中堅守崗位,未經許可不得從事非本工種作業,不得擅自離崗。

6、嚴禁酒後上班,不得在禁止煙火的地方吸煙

7、嚴格執行操作規程,不得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對違章作業的指令有權拒絕並有責任制止他人違章作業。

8、嚴禁赤腳或穿高跟鞋、拖鞋進入施工現常

9、在施工現場,行走要注意安全,不得攀登腳手架、井子架、龍門架和隨吊盤上下。

10、正確使用防護裝置和防護設施,對各種防護裝置,防護設施和警告、安全標誌等不得任意拆除或隨意挪動。

八、安全生產會議記錄制度

1公司每次召開的會議對於生產安全方面的內容必須有會議記錄,並由企管部和班組長負責記錄歸納,傳達落實。

2、對安全生產內容中作出重大決定等重要內容不準漏記或錯記。

3、認真執行會議中的安全生產內容,各部門任何人不能打折扣。

4、年終召開安全生產總結會議,總結全年安全生產工作,總結經驗找出教訓,制定次年安全生產工作計劃並彙總公司安全生產會議記錄,裝訂成冊入檔。

九、防雷安全管理制度

為了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方針,加強雷電災害防禦工作,防止或減少因雷擊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十、傷亡事故管理規定

1、勞動過程中發生的職工傷亡事故,事故單位必須嚴格按規定做好報告、登記、調查、分析、處理和統計等管理工作。

2、發生職工傷亡事故後,事故單位負責人應立即組織搶救傷員,採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擴大和保護事故現場,做好善後工作,並報告有關部門。

十一、事故調查處理制度

1、發生事故,任何人不準隱瞞不報,或不如實上報。

2、事故調查所需數據、資料,公司各部門必須全力配合,協助調查。

十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防火檢查制度

1、檢查組要對公司進行防火檢查。

2、檢查中發現火災隱患,檢查人員應填寫記錄,並按照規定,要求有關人員在記錄上簽名。

3、對檢查中發現的火災隱患未按規定時間及時整改的,根據公司規定給予處罰。

(二)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1、公司消防設施器材,定期檢查檢測消防設施器材,定點存放、定人保養、定期檢查。並將檢查情況記錄存檔。

2、要求員工愛護消防設施器材,對刻意破壞損壞消防設施、器材的行為,將要求賠償,並提出懲處。

3、公司按照《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要求,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標誌和應急照明等消防那軋器材、設施、並保持消防設施處於正常狀態。

(三)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1、公司應嚴格實行用火用電的消防安全管理規定。

2、用電安全管理:1嚴禁隨意拉設電線,嚴禁超負荷用電。2、電氣線路、設備安裝應由保全機修部門的持證電工負責。3、各車間下班後,該關閉的電源應予以關閉。

3、禁止私用電熱棒、電爐等大功率電器。

(四)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管理制度

1、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有專用的庫房,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設施,倉庫人員必須由消防安全培訓合格的人員擔任。

2、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分類、分項儲存。化學性質相牴觸或滅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應分隔存放。

3、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入庫前應經檢驗部門檢驗,出入庫應進行登記。

4、庫存物品應分類、分垛儲存,每垛佔地面積不宜大於一百平方米,垛與垛之間不小於一米,垛與牆間距不小於零點五米,垛與樑、柱的間距不小於零點三米,主要通道的寬度不小於二米。

5、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存取應按安全操作規程執行,倉庫工作人員應堅守崗位,非工作人員隨意入內。六、易燃易爆場所應根據消防規範要求採取防火防爆措施並做好防火防爆設施的維護保養工作。

(五)高低壓配電室防火制度

1、高低壓配電室應保持清潔乾燥,要有良好的通風,禁止吸煙及明火作業。

2、高低壓配電室電氣設備的各種接地安全保護裝置必須經常保持完整、準確、靈敏、有效。

3、變壓器、電纜等帶油設備不得滿油,經常檢查各部件的功能和運轉情況,發現問題要立即採取有效措施,並及時修復。

4、每年在雨季之前要對避雷器進行檢查、檢測。對各種電氣設備的接地零線,每年要檢測一次。

5、要經常檢查,發現火災隱患應及時報告和整改。

6、要採取措施防止老鼠、蛇類、鳥類侵入,避免產生短路。

(六)倉庫防火制度

1、倉庫內嚴禁吸煙及使用明火,並設明顯標誌牌。

2、倉庫內部,禁止亂拉亂設臨時電源線。

3、應根據貨物的不同性質分類存放。

4、嚴禁使用電熱器。

5、各種滅火器材,消防設施不得擅自動用。

6、倉庫保管員下班前要進行一次防火檢查,在確認無問題後關閉電源,鎖門離開。

7、知道所在部門滅火器材的位置並會使用各種滅火器,能熟練地掌握其性能、作用和使用方法。

8、未經許可,無關人員不準進入倉庫。

(七)車間消防安全生產“十不準”

1、不準在車間內吸煙,擅自進行明火作業。

2、不準佔用疏散通道。

3、不準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4、不準在生產工作期間將安全出口大門上鎖或關閉。

5、不準隨便動用消防器材。 六、非機修人員不準擅自拆裝機器設備。

6、不準無證上崗操作危險機台。

7、故障設備未修好前,不準使用。

8、上班時間不準怠工、滋事、打架或擅離職守。

9、不準赤膀赤腳進車間,不準帶小孩進車間。

十三、企業安全用電管理制度

一、為確保職工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與健康,結合我公司的生產實際情況,制定本公司用電管理制度。

第一條:用電工作必須貫徹“安全第一”和安全生產預防為主的方針,安全生產,人人有責。各級行政第一責任人是安全生產第一責任者,各級領導必須以身作則,各級安全管理部門及人員要認真負責,嚴格按規程進行監督檢查。

第二條:電工作人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1、電氣工作人員必須具備必要的電氣知識,按其職務和工作性質,熟悉安全操作規程和運行維修操作規程,並經考試合格取得操作證後方可參加電工工作。

2、凡帶電作業人員應經專門培訓,並經考試合格,領導批准方可參加帶電作業。

3、實習人員和臨時參加電工工作的人員須經領導批准方可參加帶電作業。

4、供電工作人員應加強自我保護意識,自覺遵守供電,安全、維修規程,發現違反安全用電並足以危及人身安全、設備安全及重大隱患時應立即制止。

5、電氣工作人員應掌握觸電解救法

二、低壓帶電作業

1、低壓帶電工作應設專人監護,使用絕緣柄的工具工作時應站在乾燥的絕緣物上或穿低壓絕緣鞋進行,並戴絕緣手套和安全帽,必須穿長袖衣工作服,嚴禁作用銼刀、金屬尺和帶有金屬物的毛刷、毛撣等工具,低壓接户應隨身攜帶低壓驗電筆。

2、在變台或有閉式刀閘上拆搭接户線應指定熟練工人操作,保持對帶電體的安全距離。

三、現場配電安裝及檢查

1、施工現場和生活設施以及加工廠地的供、用電工程,凡設立期限超過半年以上的,均應按正式工程安裝。

2、柱上變台宜裝設圍欄,室外地上變台必須裝設圍欄,圍欄要嚴密,並應在明顯單位懸掛“高壓危險”警告牌,圍欄內應設有操作枱。

3、變台圍欄內應保持整潔,不得種植任何植物,變台外廊4米之內不得碼放材料、堆積雜物等。

十四、設備檢修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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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十五:企業的安全管理制度

一、安全教育制度

1.1安全教育目的

安全教育是提高員工安全生產素質的一項重要手段,通過安全教育可以提高員工安全意識,增強安全知識水平和安全技能,掌握安全管理常識和崗位的安全操作規程,形成良好的安全生產氛圍。安全教育包括安全培訓和宣傳教育。

1.2 培訓主體

安全培訓包括管理人員的安全培訓和職工的安全教育,本公司技術質量安全部負責組織對職工及其公司中層、基層幹部的`安全培訓及安全教育。

1.3 管理人員的安全培訓

1.3.1 本公司技術質量安全部組織對各生產、運營部門領導進行安全培訓,主要內容為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安全基本技術知識及安全生產責任制等, 教育時間每年不少於8學時。

1.3.2 本公司技術質量安全部組織對專、兼職安全管理員(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進行安全培訓及安全教育,主要內容為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安全技術、勞動衞生知識、工傷保險、職工傷亡事故和職業病統計報告及調查處理程序、有關事故案例及事故應急處理措施方案等,教育時間每年不少於8學時。

1.4 員工的安全教育

1.4.1 公司組織的“三級教育”

1.4.2 本公司由安全管理部牽頭,各部門負責組織新進職工、轉崗職工的安全教育,即對新入職的員工、來公司參加實習培訓人員、新調入的人員等進行安全教育,其主要內容有:

1)公司生產形勢和安全生產情況,安全生產的有關法律法規及安全生產的重要意義;

2)公司安全生產特點,危害因素及特殊危險區域分佈情況;

3)安全生產的有關法律法規及安全生產的重要意義;

4)公司制訂的安全禁令及安全規章制度等;

5)公司安全生產史,及有關安全生產的事故案例;

6)燃氣安全知識;

7)安全衞生技術基本常識和傷亡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及預防方法。

1.4.3 教育的重點是公司的各種安全規章制度、公司的特點、安全運營的基本要求、防火、防爆、防塵、防毒知識及急救常識、安全生產正反兩方面的經驗教訓等。教育時間每人不少於8學時。受教人員經考試合格後方能由經營管理部分配到各部門。

1.4.4 各管理部門負責人和專業人員組織的部門教育

1)瞭解本部門概況,職能範圍、業務流程及其對公司生產經營的管理作用;

2)涉及生產工藝流程及工藝操作的部門,應組織學習與之相關的安全要求與操作規程;

3)學習本部門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介紹部門安全生產方面的經驗教訓;

4)教育重點是本部門的工作特點(工藝流程、機械設備狀況等)、預防事故的措施及有關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本部門常用勞動保護用品、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教育時間每人每年不少於16學時,經考試合格後部門方能任用。不及格者應補考,補考不及格者,部門有權退回經營管理部重新安排,因故未受教育者必須補課。

5)如未進行安全教育並考試合格安排上崗造成事故的,將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6)安全宣傳可採取多種形式進行,包括宣傳資料、用户諮詢、標語、電影、幻燈片、報告、講座、黑板報、簡報、展覽、參觀、現場會等;

二、安全檢查制度

2.1 制定安全生產檢查制度目的

是實現安全生產的一項重要措施,通過檢查及時發現並清除生產運營中存在的隱患,實現安全生產,提高安全管理工作水平。

2.2安全檢查的基本內容

查安全思想認識、查安全管理工作開展情況、查制度執行情況、查施工現場及燃氣設備運行狀況、查安全運行設施、查員工安全保護意識、查各種事故隱患、查勞動安全作業環境、查事故處理情況。

2.3安全檢查形式

2.3.1 全面安全大檢查

由公司安委會組織,由公司經理、主管安全、生產、技術的領導及有關管理部門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組成公司檢查小組;

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及節假日、氣候變化、季節等特點每年組織進行12次以上(一般每個月組織一次);

檢查重點內容為場站、特種車輛、輸配系統(燃氣設施)和重要燃氣用户(商業用户和工業用户),檢查基礎檔案台帳和事故隱患;

檢查組發現隱患,應及時對此隱患部門下發整改通知書,召開專題安全會議,制定整改方案並組織落實。

2.3.2月度安全例行檢查

由安全部、辦公室、工程部、運營部等部門聯合組成安全例行檢查組,對重點要害部位、燃氣設施及場站進行檢查;

每月組織一次,可與全面安全大檢查並檢;

檢查重點是檢查員工的安全意識、制度執行情況、施工現場及燃氣設備運行狀況、安全設施運行情況、員工安全保護意識、各種事故隱患、勞動安全作業環境,以現場查看為主,檢查組對發現的問題要求各班組、站點限期整改。

2.3.3周安全檢查

由工程現場管理員、運營班組長、場站站長(班組長)及專兼職安全管理員等組成,各自對責任區進行周安全檢查;

每週組織一次,可與月度安全例行檢查並檢;

檢查現場,發現隱患及時整改,提出安全管理合理化建議。

2.3.4安全突擊檢查

技術質量安全部按照公司佈置或自行組織進行專項抽查;

時間不定,可與月、周安全檢查並檢;

抽查重點是查制度執行情況、查施工現場及燃氣設備運行狀況及現場查看、查閲基礎資料和台帳、瞭解公司佈置任務完成的情況,形成專項檢查報告。

2.3.5日常安全檢查

技術質量安全部對公司所有燃氣設備的安裝、調試、驗收、試運轉、竣工驗收、保養檢修、大修及停產、必須進行安全檢查和監護;

各職能管理部門根據部門實際,對特種作業、特種設備、特殊場所要建立自查制度,對LNG儲罐、LNG鋼瓶、鍋爐、壓力容器、運輸車輛等燃氣設備要進行定期與不定期專業檢查;

各級員工在各自業務範圍內,應經常進行崗位安全檢查,抵制違章指揮,杜絕違章操作,發現不安全因素應及時上報有關部門解決。各級領導對上報的隱患必須認真予以處理。

2.3.6入户安全檢查

公司組織技術、運營和客服人員,對各類燃氣用户進行入户檢查;

每年組織對用户進行1-2次的入户檢查,可與平時入户檢修(必須履行檢修手續)並檢;

重點是對燃氣用户表具、灶具、熱水器、採暖爐及立管、膠管等燃氣設施進行檢查,統計和處理佔壓、封堵、偷氣等違章用氣行為,發放正確使用燃氣的宣傳資料。

三、 安全交底制度

3.1 布管安全:

3.1.1現場施工人員必須身穿工作服,佩戴安全帽。

3.1.2起重機械在起重期間,非施工人員嚴禁靠近。

3.1.3起重機械在作業過程中,距離施工場地25米外,必須有明顯的警示標誌。

3.1.4施工人員在掛鈎時,必須佩戴手套,嚴禁把手放在掛鈎處,避免造成劃傷、夾手事故的發生。

3.1.5布管車在運輸過程中,除司機外,其他施工人員嚴禁乘坐布管車輛。

3.1.6在布管過程中,施工人員必須將管材捆紮牢固,避免滾管,滑管事故發生。

3.1.7起重機械必須由專業人員操作,非專業人員嚴禁上車操作。

3.1.8起重機械在操作期間,必須由專業人員指揮。

3.1.9起重機械在操作過程中,起重臂下嚴禁站人。

3.2 焊口組隊安全

3.2.1在進行焊口組隊期間,施工人員必須將倒鏈架固定結實,避免事故的發生。

3.2.2磨口人員在進行磨口期間,必須佩戴眼睛,避免鐵屑,鐵鏽進入眼睛。

3.2.3施工人員在對口期間,嚴禁將手放在管口處,避免夾手事故的發生。

3.4 焊接施工安全:

3.4.1焊工在焊接期間,非焊接操作人員嚴禁靠近,避免刺傷眼睛。

3.4.2非電焊操作人員嚴禁進行焊接操作。

3.4.3焊接作業前,施焊人員必須身穿焊接工作服,絕緣鞋和戴電焊手套,防護面罩等。

3.4.4如遇下例情況時必須切斷電源:改變電焊機街頭時;更換保險時;轉移工作地點,搬動電焊機時;焊機發生故障,需要進行維修時。

3.5 挖機操作安全:

3.5.1挖機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專業培訓並取得相關證書,非專業人員嚴禁操作。

3.5.2操作挖機時必須集中精神。

3.5.3挖機操作人員必須定期對挖機進行檢修和保養。

3.6施工用車安全:

3.6.1施工車輛在進入施工現場時,必須停靠有序。

3.6.2施工車輛在進入施工現場時,必須減速慢行。

3.6.3施工車輛必須由專業人員操作。

3.6.4施工車輛必須定期進行檢查維修。

3.6.5嚴禁車輛超載、超速等現象。

3.6.6嚴禁施工車輛司機酒後駕駛,疲勞駕駛。

3.7夜間施工安全.

3.7.1夜間施工時,必須安裝警示燈。

3.7.2夜間施工時,施工車輛必須配備照明設施。

3.7.3夜間作業人員必須配備有效的照明設備。

3.7.4應急車輛必須保持性能良好,並隨時處於待命狀態。

3.7.5林區夜間施工時,嚴禁吸煙。

3.7.6夜間施工時,必須有3人以上,禁止單獨施工。

3.7.7夜間施工用電設施必須由專業人員操作看守,確保用電設備和人生安全。

四、 施工用電及防火安全制度

4.1 用電制度

4.1.1在使用發電機械前,必須對發電機械進行檢查。

4.1.2施工接電,必須由專業電工操作。

4.1.3線路破損、老化必須及時處理,避免事故的發生。

4.1.4線路要避開各種可燃物體,避免引起火災的發生。

4.1.5電線接頭時,必須用絕緣膠布纏繞,避免觸電事故的發生。

4.1.6角磨機等用電時,必須有專用的連接插頭,不得直接將電線塞進插座。

4.1.7電工要對施工現場的用電設備經常檢修,出現問題及時解決。

4.2 防火制度

4.2.1各場所必須配備一定數量的滅火器,滅火器應由專人負責管理並定期檢查,確保滅火器性能良好可用。

4.2.2住人間內不得存放易燃物品。

4.2.3施工現場及辦公場所的電線佈置應由具有電工專業知識的人員負責佈設,其他人員不得隨意拉接電線。

4.2.4指定專人負責用火、用電的安全監督

五、特種作業管理制度

5.1燃氣立管敷設在外牆時,經常要進行攀登作業、懸空作業、臨邊作業、洞口作業及上下交叉作業。一些洞口、臨邊及外牆,雖然都設置了防護欄杆、安全網及腳手架,但是高空墜落事故時有發生。因此,對高空作業必須進行技術教育和現場技術交底,所有安全標誌、工具和設備等,在施工前逐一檢查,做好對高空作業人員的考核、持證和體檢。

5.2在整個施工過程中為保證不出紕漏,不發生安全事故,還要做到以下幾點:

5.2.1發現安全措施有隱患時,做到及時解決,必要時停止作業;

5.2.2遇到各種惡劣天氣時,必須對各類安全措施進行檢查、校正、修理;

5.2.3現場的水、雪、冰霜等必須清除搭設防護棚和安全設施;

5.2.4設立警戒區並有專人防護。

5.3在高層建築外牆立管的安裝作業中,在惡劣天氣情況下,極易遭受墜落物的打擊,造成人身傷害。為有效防止物體打擊,進入施工現場必須佩戴安全帽,不得隨意堆放物品,

5.4高處堆積物必須採取有效的固定措施,建築垃圾必須按指定地點、指定方式投放,禁止在腳手架及高空中拋接物體,材料、機具的傳送須配有安全繩,在危險的區域必須有可靠的圍護設施和有明顯的禁入標誌,並加強監督和檢查。

5.5施工機械使用的安全管理

5.5.1編制安全技術措施。對於重型機械的拆裝、重大構件的吊裝、運輸、機械保養、修理作業,要提出保障人身和機械安全的措施。

5.5.2認真進行機械安全檢查。包括機械本身的故障和安全裝置的檢查消除隱患確保安全裝置靈敏可靠。還要進行機械施工條件、現場環境的檢查。

5.5.3杜絕機械責任事故。應杜絕由於操作不當、違章作業、維護保養不當、修理質量不合格、帶病運轉、管理不嚴、保管不善、指揮失誤等造成機械損壞、人員傷亡的機械責任事故。

5.5.4機械設備發生故障後,應由專人排除,嚴禁操作人員擅自拆除,避免因此而造成事故。

5.5.5機械在運動中嚴禁對其進行維修、保養和調整作業。

5.5.6操作人員在機械上進行高空作業時,必須戴安全帶,嚴禁從高處往下投擲物件。

5.6挖掘作業的安全管理

5.6.1埋地燃氣管道施工時,要進行大量的挖掘作業。在施工過程中,由於受土壤結構、硬度、地下水位、天氣等影響,開挖管溝及溝內作業時易發生塌方事故。因此,要特別注意以下事項:

在施工前瞭解清楚氣象、水文地質資料、地下管道資料編制好挖掘作業方案;

施工作業時,如發現有不能辨認的物品或未預料到的各種管道或電纜時,應立即停止作業,進行上報;

開挖管溝時,要按規定的坡度放坡,由於條件限制無法放坡的,必要時設立支撐、支架;

及時排除管溝積水。

篇二十六:企業的安全管理制度

一、三級教育培訓

第一條凡是進入本公司的職工,都必須遵守本培訓制度。

第二條為保證生產順利進行,避免事故的發生,必須經常及時地對幹部職工進行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安全生產技術知識、規章制度和操作技術的教育培訓。

第三條新職工經公司安檢會教育培訓考試合格後由生產單位指定專人對其進行二級教育培訓,項目部或機台班組再對其進行三級教育培訓,並將教育培訓情況建檔。

第四條新入公司職工(含新調入人員、合同工、實習人員、臨時工)入公司後必須經過三級(公司安檢會、部門單位、項目部或機台班組)安全教育培訓後才能上崗。

第五條調轉(包括調轉、工種改變)的職工必須重新進行二、三級教育培訓,各生產單位內部職工調轉必須重新進行三級教育培訓。

二、現場教育培訓

第六條因工作需要,對從事臨時性工作的職工,由項目負責人負責教育培訓,並詳細介紹操作方法、安全注意事項和應遵守的規則。

第七條對從事危險性的工作人員,必須由項目負責人帶到現場進行有關教育培訓,詳細介紹工作的危險特點,注意事項和防範措施。

第八條對發生事故後的事故現場分析會由公司安檢會和生產單位有關人員組織,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進行,即原因不清不放過;羣眾(職工)沒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防範措施不放過;有關責任者未受到處罰不放過。

三、日常教育培訓

第九條各級領導平時要自覺學習,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加強對職工的經常性教育培訓,履行安全職責。

第十條各生產班組要根據工作性質,任務緩急,生產特點、氣候變化情況,由班長或班組安全員進行班前安全講話,班後講評,對避免事故的經驗和先進的安全操作方法及時總結推廣。

四、特殊教育培訓

第十一條新工藝、新設備、新技術投產前,生產單位應與有關部門根據新的安全規程和操作規程,對有關人員進行專門教育培訓,經考試合格後方能上崗操作。

第十二條對從事特殊工種的職工,必須經國家規定的有關部門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安全技術培訓並經考核合格,並取得該工種的作業證和執照後才準上崗。

第十三條各生產經營單位要堅持每月一次的安全活動,做到有計劃、有目的、有要求,加強對職工進行有關安全技術和勞動衞生知識的教育培訓,交流推廣先進的安全操作經驗,解決安全缺陷提出合理建議。

第十四條因工負傷職工在傷愈復工前,要進行一次安全考核教育,新提或調任的生產管理幹部應接受必須的安全知識和有關責任制教育。

第十五條安全工作例會應從時間上、制度上給予保證,各級領導要納入議事日程,正確處理安全生產關係。

第十六條安全工作例會是本公司做好安全生產管理工作,促進安全生產,掌握安全生產動態,對每個時期的安全生產工作進行目標管理,達到預測、預報、預防事故的'手段之一。

第十七條全公司安全工作會議由公司安全設備部組織,分管公司領導主持,每年度召開一次全公司年度安全生產工作會議;每季度召開一次安全委員會會議。各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工作會議由各單位負責人組織並主持,每月召開一次單位安全生產例會;各項目、機台或班組安全工作會議由各項目負責人、機長或班組長主持,每週召開一次項目、機台或班組安全生產例會。

第十八條安全工作例會要有記錄,納入各單位年度安全生產目標管理,並作為考核依據之一。

第十九條安全工作例會應有計劃、有目的、有要求,及時貫徹國家和主管部門關於安全生產的最新精神,通報當前安全生產有關情況,分析安全生產中存在的問題並提出整改措施和要求,落實各級安全檢查提出的意見和建議。

第二十條各級安全生產工作例會可與相應的生產經營例會一併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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