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部宣傳報道管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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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部宣傳報道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宣傳展示項目部良好形象,提高企業知名度和社會美譽度,增強凝聚力,推動項目部宣傳報道工作規範高效地開展,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的“宣傳報道工作”是指項目部職工在內外的報紙、雜誌、電視、電台、網絡等媒介上發表的反映本企業情況的文字、音像、圖片等新聞作品。
第二章 組織領導
第三條 項目部成立宣傳報道工作領導小組,由項目部主管領導任組長,分管宣傳的黨委副書記任副組長,成員由其他項目部領導及綜合辦公室負責人組成。常設機構在綜合辦公室。項目部所屬各工區、部門成立由2-3人組成的新聞報道小組,組長由專職副書記擔任。
第四條 項目部各工區、部門要建立健全宣傳報道網絡和工作機制,培養通訊員、新聞宣傳骨幹,壯大宣傳報道隊伍。
第三章 新聞報道的實施程序
第五條 宣傳報道是企業形象宣傳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企業無形資產壯大的有效手段,宣傳和維護企業形象是各級人員的共同責任和義務。
第六條 宣傳報道工作納入各工區、部門年度工作目標考核範圍,每年年初由綜合辦公室擬定宣傳報道工作計劃並下發到各工區、部門。作為《黨建思想政治工作目標責任狀》獎罰兑現的依據之一。
第七條 各工區、部門逢有重大活動或地方政府、業主、集團公司、公司以上領導視察、檢查指導工作,務必提前上報項目部綜合辦公室並安排專人負責新聞攝影、採寫工作,保證新聞的及時性、準確性。
第八條 各工區、部門對外發送的新聞稿件,發送前應由項目黨委書記(專職副書記)審核,並報項目部審核通過後由綜合辦公室統一投稿。
第九條 各工區、部門應加強宣傳報道檔案整理工作,建立健全資料收集台帳,對於已發表的文字、廣播電視節目等應及時下載備份,以供隨時查閲。
第十條 各工區、部門 要認真貫徹落實好新聞突發事件應急處理的相關規定和新聞發言人制度。正確面對新聞輿論監督,加強與地方媒體的溝通、聯繫,建立良好互動關係,實現雙贏。
第十一條 新聞媒體人員來本單位採訪、調研,應要求其出示相關身份證明並予以核實,登記備案。重要的採訪、調研活動,由單位主管或分管宣傳工作的領導親自接待。
第十二條 各工區、部門接受新聞媒體採訪(調研),應提前向項目部黨委請示,得到批准後方可接待,不得泄露生產經營和商業機密。
第四章 激勵機制
第十六條 宣傳報道獎勵措施
1、獎勵範圍:公司職工在指定的主流媒體、各類報紙、雜誌、廣播電台、電視台、網站上刊發的反映項目部良好風貌的文字、照片、影像等作品。獎勵依據《宣傳報道稿件計分標準》統計結果計算實施。
2、宣傳報道網站稿件計分標準(單位:分)
媒體級別 | 800字以下 | 800字以上 | 單幅照片 | 備註 |
一類媒體 | 8 | 12 | 8 | |
二類媒體 (股份公司) | 4 | 6 | 4 | |
三類媒體 (集團公司) | 2 | 3 | 2 | |
公司網站 | 1 | 2 | 1 |
3、獎勵對象:文章署名作者,聯合署名超過3人的以署名靠前的第一、第二作者為獎勵對象。
4、獎勵換算:紙媒、廣播、電台計分換算為同級標準兩倍(頭版頭條按照三倍計算),同一稿件計分上限為100分,一分兑現稿費金額40元,綜合辦公室人員按照每分30元兑現。
5、級別界定:一類媒體有人民日報、人民日報海外版、新華社、中央人民廣播電台、中國國際廣播電台、中央電視台、光明日報、經濟日報、中國日報、科技日報、工人日報、中國青年報、法制日報、新華每日電訊、中國新聞社、人民網、新華網、中國廣播網(央廣網)、央視網、中工網、光明網、中青網、新浪網、搜狐網、網易網、騰訊網、鳳凰網、澎湃新聞、環球網、今日頭條、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網、中紀委監察部網站、國資委網站、國家鐵路局網站、中國鐵路總項目部網站、黨建網、共產黨員網等。二類媒體指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國家部委、計劃單列市、中國鐵建股份項目部等媒體。三類媒體指地市級媒體、集團項目部網站。
6、項目部各工區、部門每月寫兩篇報道(文體不限)每半年將對各工區、部門新聞報道情況進行通報,年底評選出先進單位和先進個人予以表彰獎勵。
8、本辦法適用於全項目部,各工區、部門不再單獨制定激勵機制。
第五章 附則
第十七條 本辦法自2019年起執行,解釋權歸項目部綜合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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