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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海外勞務管理辦法

項目海外勞務管理辦法

項目海外勞務管理辦法

項目海外勞務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人力資源管理,規範人力資源管理行為,明確人力資源管理工作的各項職責,在XXXX國家勞動法的框架和XXXX企業內部規章制度範圍內制訂本管理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規範了人力資源管理的基本原則、政策及管理操作流程,主要內容涉及:

1、中方人員招聘、解僱、裁員;

2、阿方人員招聘、解僱、裁員;

3、中方人員勞動指標分配管理;

4、中方人員簽證辦理;

5、各類證件辦理、延期、註銷;

6、各類證件的存檔及管理;

7、請休假管理;

8、社保休假險的申報管理;

9、勞保用品的發放;

10、職工醫療管理;

11、各類人力資源登記本的登記管理;

12、因惡劣天氣影響造成誤工相關資料的申報;

13、勞資糾紛管理及其他相關工作

第三條  人力資源管理遵循“以人為本、適才適用、遵章守紀、依法管理”的原則,按照“人力資源部管理職責”由項目部人力資源部和各工區共同組成人力資源管理體系。本辦法適用於本項目所屬各單位。

第二章  中方人員招聘、解僱、裁員

第四條  中方人員的招聘

局指人力資源部對各工區上報的人員招聘計劃進行審核,根據工程進度的需要制定招聘計劃,然後發回國內支持部,國內支持部協同各子公司本部人力資源部門,實施人員的招聘、考核、錄用、合同簽訂等工作

第五條  中方人員的解聘

中方人員有以下幾種情況,人力資源部有權將其進行解聘,並做好遣返回國安排。

1、違反合同約定;

2、有違法違紀行為;

3、試用期間不勝任本職工作,經過短期培訓後還不勝任;

4、生病三個月內無法繼續從事本職工作。

第六條  裁員

當項目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或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變化或者工程提前結束,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一致的,根據合同規定進行裁員,並應提前10日書面通知勞務人員。

第三章  阿方人員招聘、解僱、裁員

第七條  阿方人員招聘

1、向勞動就業局遞交用工計劃;

2、接受阿工勞務人員諮詢、報名(登記阿工勞務人員基本信息、技能和求職意向等);

3、負責簽訂用工合同;

4、建立阿籍員工人員信息台賬;

5、項目部負責新進場的人員對項目規章制度的學習;對有技能培訓需求的勞務人員會同工程安質部和各工隊組織分批培訓,人力資源部負責組織阿工人員進行考核,未經考核合格的阿工人員調換崗位。

6、學習和收集阿工使用的相關法律文件資料,並對項目全體人員進行講解學習;

7、參與阿工使用過程中勞務糾紛的處理,並建立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預案。

第八條  阿方人員的解僱

1、阿籍員工有以下幾種情況,人力資源部有權將其進行解聘,並履行相關手續。

(1)違反合同約定;

(2)有違法違紀行為;

(3)試用期間不勝任本職工作,經過短期培訓後還不勝任;

(4)生病三個月內無法繼續從事本職工作;

(5)有聚眾尋滋鬧事行為,經勸説仍不悔改的。

2、在解僱阿工前必須通過郵寄的方式給予阿工書面警告,兩次書面警告之後予以解僱。

第九條  裁員

當項目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或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變化或者工程提前結束,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一致的,根據合同規定進行裁員,並應提前10日書面通知勞務人員。但在此之前應採取以下措施:1、縮減工作時間;2、取消加班;3、停止短期聘用。

上述所涉及的裁員,首先從那些工作量減少或完全不存在工作量的崗位開始。

第四章  合同管理

第十條  合同的制定

人力資源部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阿爾及利亞現行勞動法,根據項目特定情況制定中方人員勞動務合同、阿籍員工勞務合同、其他國籍員工勞動合同。勞動合同要報北非指評審,評審通過後發各工區及國內支持部備案,並與員工簽署合同。

第十一條 中方人員合同簽訂

中方人員經考核合格後由國內支持部協同公司人力資源部簽訂合同。

第十二條 阿方人員合同簽訂

人力資源部負責與考核合格的阿工簽訂用工合同,最短期限為三個月。在簽訂合同之前先要求阿工遞交辦理社保的相關資料。以便在簽訂合同十天之內為阿工完成社保辦理。

第十三條 合同存檔管理

1、中方人員合同由各子公司本部人力資源部統一建檔保管,合同副本由各工區人力資源部及用人單位存檔保管;

2、阿方人員合同由各工區及用人單位統一建檔保管。已解除的勞務合同在工程沒有結束之前不能銷燬。

第五章  勞動指標分配管理

第十四條 勞動指標的管理

各項目的勞動指標由北非指統一調配管理,使用勞動指標要向北非指報批,北非指審批通過後項目根據各工區的人員情況進行勞動指標的分配及管理。

第十五條 浪費勞動指標的處罰

浪費勞動指標的處罰請參照北非指2014年5月9日下發的《關於加強勞動指標使用管理的通知》。

第六章  簽證辦理、延期

第十六條  工籤辦理流程及延期

工籤辦理流程:1、向阿國勞動局申請勞務指標 2、收集管理或勞務人員相關證件、資料 3、向勞動局申請辦理返籤(臨時勞動許可) 4、國內支持部協助辦理工籤,收集簽證資料。

工籤延期:按照阿國新規定,工籤人員入阿後一個月內未能辦理居住證的,提前向政府部門申請簽證延期。

第十七條  商籤辦理流程及延期

商籤辦理流程:

1、收集管理或勞務人員相關證件、資料;

2、向工程項目業主申請辦理邀請函 ;

3、邀請函發回國內,國內支持部協助辦理送籤,跟蹤簽證情況。

商籤延期:按照阿國規定,商籤人員入阿後,在商簽到期後需要繼續逗留的,根據政府要求,提前一週或半個月申請簽證延期。

第十八條  探親籤辦理流程及延期

探親籤辦理流程:

1、收集本人及探親人員證件資料;

2、向政府申請辦理探親簽證邀請函;

3、國內支持部協助辦理商籤。

探親籤延期:按照阿國規定,商籤人員入阿後,在探親簽到期後需要繼續逗留的,根據政府要求,提前一週或半個月申請簽證延期。

第七章  各類證件辦理、延期、註銷

第十九條  護照辦理

護照由當事人持身份證、户口本到户口所在地公安局(派出所)辦理。

在阿人員護照到期,可在護照到期前送中國駐阿使館辦理新護照。

第二十條  各類公證、雙認證資料的辦理

    各類公證可由本人或代理人辦理,也可將基礎資料送國內支持部統一辦理。雙認證根據上級要求辦理。

第二十一條  勞動證的辦理流程及延期、註銷

工籤人員到阿後應根據勞動局要求及時辦理勞動證;勞動證到期的應提前45天提交延期資料進行勞動證延期;離職回國的應將勞動證注消,回收勞動指標繼續使用。

勞動證的辦理流程:護照、認證、照片收集——資料整理——體檢證明、税票——送勞動局——取回勞動證

勞動證延期流程同勞動證辦理流程。

第二十二條  居住證的辦理流程及延期、註銷

取得勞動證後應及時辦理居住證, 居住證到期時提前或按期延期。

居住證的辦理流程:護照、勞動證、出生公證、照片收集——資料整理——體檢證明、完税證明——送警察局——辦理居住證

    離職回國人員可將居住證送回警局注消以更換離境證明回國。持居住證回國後不再返阿人員的居住證應收回,送警局辦理注消。

第二十三條 醫保卡的辦理流程

辦理社保人員可辦理醫保卡享受醫保優惠政策。在取得社保號後遞交護照複印件、照片、社保號到制卡部門即可辦理社保卡。

第八章 各類證件的存檔及管理

第二十四條  護照的存檔管理

各工區將中方人員護照收集上交項目部人力資源部統一保管,項目部人力資源部做好護照保管工作,妥善保存、登記。人員出差、辦事、回國須使用護照時由各工區填領取單,工區經理或者主管簽字後報項目部領導審批,經申請審批後登記借出;使用完畢後及時收回存檔。

第二十五條  勞動證的存檔管理

勞動證由各工區人力資源部統一管理,妥善保存、做好登記,項目部人力資源部將定期進行檢查。

第二十六條  居住證的存檔管理

居住證由各工區人力資源部統一管理,妥善保存、做好登記。人員出差、辦事、回國須使用居住證時經申請審批後登記借出;使用完畢後及時收回存檔。項目部人力資源部將不定期進行檢查。

第二十七條 人員相關資質證明的存檔管理

各工區人力資源部統一管理個人相關資質證明,妥善保存、做好登記。人員辦事須使用相關資質證明經申請審批後登記借出;使用完畢後及時收回存檔。

第九章 請休假管理

第二十八條 公假管理

公假人員報公假申請,經項目領導審批後安排公假,做好登記,作為工資核算及差旅費報銷依據,公假完畢後及時銷假。

第二十九條 休假管理

休假人員填寫休假申請,經項目領導審批後安排休假,休假申請存檔,登記,作為工資核算及差旅費報銷及以後休假安排依據,休假完畢後及時銷假。

第三十條 事假管理

人員事假申請經項目領導審批後登記,作好考勤, 事假完畢後及時銷假。

第三十一條   家屬探親管理

人員家屬探親的填寫探親申請,經項目領導審批後辦理探親簽證。

第三十二條 其它事項請參照《請休假管理辦法》

第十章  人員工資、社保、休假險的申報管理

第三十三條 中方人員工資申報及管理

按照阿勞動法,中方人員在阿取得勞動資格,必須申報阿國社保工資,各工區人力資源部按照中方人員每月的考勤時間,做好工資表,工資標準按特萊姆森連接線項目部在勞動監察局備案的工資標準計算。工資表做好以後由各工區報財務部門進行審核,然後上報局指財務部,局指人力資源部協助財務部對工資進行再次審核,然後報外會做工資單,中方人員在阿爾及利亞申報的工資不予發放。

第三十四條 阿籍員工的工資申報及管理

阿籍員工一旦錄用,按規定次月2號之前要向外會報第一月的社保工資。各工區人力資源部按照中方人員每月的考勤時間,做好工資表,工資標準按特來姆森連接線項目部在勞動監察局備案的工資標準計算。工資表做好以後由各工區報財務部門進行審核,然後上報局指財務部,局指人力資源部協助財務部對工資進行再次審核,然後報外會做工資單,每月15日之前發放阿籍員工工資,以現金髮放或者銀行代付的形式。。

第三十五條  中、阿方人員社保休假險申報

按阿勞動法規定,無論是阿籍員工還是外籍員工,取得勞動許可後,必須向社保局及休假險局申報社保和休假險,每月22日前以支票的形式將社保和休假險交所在地社保局和休假險局,所有人員社保及休假險由局指代扣代繳。

第三十六條  休假補貼的領取

按阿爾及利亞勞動法規定,凡繳納休假險的人員都可以享受由阿休假險局發放的休假補貼,此項補貼包括年假補貼和因惡劣天氣影響的誤工補貼。人力資源部協同財務部做好休假補貼的領取工作。外聘會計每年按時申報休假補貼,中方人員的休假補貼將由休假險局統一打入局指銀行賬户;阿籍員工的休假補貼則由人力資源部門收集個人賬户信息和身份證明資料,報休假險局,休假險局將把該補貼分別打入個人賬户。

第十一章  勞保用品的發放

第三十七條  勞保用品的種類

1、呼吸護具;

2、眼防護具;

3、防護鞋

4、防護手套;

5、防護服;

6、防墜落具等。

第三十八條 勞保用品的發放管理

1、各工區對勞務人員及工作環境進行統計,按工作種類發放勞保用品,做好發放登記工作 ;

2、    局指人力資源部對各工區勞保用品的發放進行監督檢查。

第十二章 職工醫療及健康體檢管理

第三十九條 職工醫療協議的簽訂

人力資源部聯繫當地醫療機構,對比、協商並簽訂醫療協議。

第四十條 職工體檢

組織職工定期或不定期到簽訂協議的醫療機構進行體檢。

第四十一條 職工工傷醫療費用的報銷

及時辦理醫療卡,職工醫療、購藥時醫療機構或藥店按社保規定進行優惠。對於中方員工受傷較嚴重的,及時收集醫院出具的相關證據,送國內報人身保險公司索賠。

第十三章  各類人力資源登記本的登記管理

第四十二條 登記本的備案、登記、備檢

按規定購買人力資源登記本,共計8本,各單位必須做好人力資源登記本的登記工作,應對勞動監察部門的檢查。

第十四章  惡劣天氣影造成響誤工的相關資料申報

第四十三條 相關資料的收集

發生惡劣天氣影響導致誤工時,按休假險局的相關規定,及時填寫停工報告、復工報告,並送到或發傳真到休假險局。

第四十四條 資料的報送及誤工工資補償的跟蹤

每月結束後對該月惡劣天氣情況導致的誤工情況彙總,計算誤工損失報送休假險局。

第十五章  勞資糾紛案件的管理

第四十五條 法律專職人員的選用和配置

根據項目情況挑選配備法律專職或兼職人員,報北非指、公司法律事務部。法律專職或兼職人員需對中國法律和阿國法律有一定的認知,

第四十六條 勞資糾紛的提前預防

1、加強法律學習及普及,提高法律意識。

2、完善健全合同條款、合同簽訂、合同執行過程。

3、完善勞資制度,考核、分配做到公平合理。

4、發現勞資糾紛發生可能性時及時核查、協調、消除分歧。

第四十七條 勞資糾紛的應訴流程

1、當案件發生後先請仲裁進行調解,調解失敗後再上報法院。

2、仲裁調解失敗後,找律師準備應訴,並提供相關證據及資料。

3、對於仲裁失敗的案件,上報法院進行開庭審理,依法裁決。

第四十八條 案件資料的收集整理

法律專職或兼職人員及時收集存檔案件資料,妥善保存,並整理形成電子檔案信息庫。

第四十九條 案件環節的跟蹤

法律專職或兼職人員及時與北非指、公司相關部門、律師及時溝通、跟蹤,平時定期或不定期與以上部門相關人員聯繫。

第十六章  人力資源各項報表的填報

第五十條 人力資源報表的填報流程

1、發生人員調整時完善人員調整手續,及時登記。

2、定期整理人力資源報表,及時報送相關部門。

第十七章 其它臨時發生的人力資源相關工作的管理

其它臨時發生的人力資源相關工作遵照相關法律執行。

標籤: 勞務 項目 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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