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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典百貨公司財務管理制度

經典百貨公司財務管理制度

經典百貨公司財務管理制度

百貨公司財務管理制度範文1

全體財務人員應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財政法規及會計制度,敬業愛崗,不做有損於公司的事。嚴格按照公司財務制度做好自己的本職工作。對待工作認真踏實,樹立為客户服務意識。貫徹公司質量方針和質量目標。

一、財務部職責範圍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財務管理的法律法規,確保財務工作的合法性。

2、建立健全公司各種財務管理制度,嚴格按照財務工作程序執行。

3、採取切實有效的措施保證公司資金和財產的安全,維護公司的合法權益。

4、編制和執行財務預算、財務收支計劃,督促有關部門加強資金迴流,確保資金的有效供應。

5、進行成本、費用預測、核算、考核和控制,督促有關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提高經濟效益。

6、建立健全各種財務帳目,編制財務報表,並利用財務資料進行各種經濟活動分析,為公司領導決策提供有效依據。

7、負責公司材料庫、辦公用品庫的管理。

8、參與公司工程承包合同和採購合同的評審工作。

9、及時核算和上繳各種税金。

10、參與項目部與施工隊結算,參與採供部與材料供應商結算。

11、會計檔案資料的收集、整理,確保檔案資料的完整、安全、有效。

12、加強本部門管理,進行內部培訓,提高本部門工作人員素質。

13、完成公司工作程序規定的其他工作,完成領導佈置的其他任務。

二、借款和各種費用開支標準及審批制度

借款審批及標準:

1、出差借款: 出差人員應先到財務部領取一式兩聯的“借款單”,詳細填寫借款日期、資金性質、部門、出差地、出差事由、出差天數及金額,經本部門主管簽字後報總經理籤批;借款單交會計留存,待借款人歸還借款後清款聯還本人作為清帳依據。前次借支出差返回時間超過5天無故未報銷者,不得再借款。

2、日常費用借款:各部門因辦理業務需要借款,到財務部領取借款單,填寫好資金性質(支票或現金)、部門、借款事由,所借金額,審批程序同第1條。

3、購置固定資產借款:施工用具、加工設備單價在1000元以上,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者,辦公設施單價2000元以上者,屬固定資產。需填寫固定資產申購單、固定資產請款單報總裁審批後,方可由相應部門辦理。購置固定資產必須開具正式發票 。

4、備用金借款:對於特定部門或崗位實行備用金借款,具體由各部門根據實際情況核定,報總裁批准後執行。所有備用金借款於每年年度終了報帳時歸還結清。

5、其他臨時借款:如業務費、招待費、週轉金等,審批程序同第1條。

6、借款出差人員回公司後五天內應按規定到財務部報帳,報帳後所欠金額三天內補齊,對於不辦理報銷手續且三天內不能補齊所欠款項的,財務部有權從當月工資中扣回。

7、所有借款均遵循前帳不清後帳不借的原則。

8、嚴格禁止個人借款,特殊情況需由公司部門經理以上級別人員做擔保並由總裁批准後方可借支。

三、日常費用報銷:

1、公司員工在日常費用支出時,需堅持勤儉節約的原則。

2、日常支出時應儘量取得原始發票,對於不能取得原始發票的情況,需由對方出具收款證明。

3、報銷時須由經手人在發票上面簽字並簡述事由,並經相應領導簽字後到財務部報銷;

4、所有日常購用物品均須到庫房辦理入庫手續,報銷時發票後面附有經庫房管理員簽字的入庫單,並經各相應領導簽字後到財務部報銷;

5、補充説明

如報銷審批人出差在外,則應由審批人簽署指定代理人,交財務部備案,指定代理人可在此期間行使相

應的審批權力;或者由財務人員與審批人進行電話聯繫,先行借款或報銷,待審批人回公司後再進行補籤。

財務部總監崗位職責

1、編制和執行預算、財務收支計劃,擬訂資金籌措和使用方案,開闢財源,有效使用資金。

2、進行成本費用預測、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關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提高經濟效益。

3、建立健全經濟核算制度,利用財務會計資料進行經濟活動分析。

4、承辦公司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財務部經理崗位職責

1、負責協助財務總監組織本公司的財務管理和經濟核算工作。

2、制定和管理税收政策及程序。

3、建立健全公司內部核算的組織、指導和數據管理體系,以及核算和財務管理的規章制度。

4、組織公司有關部門開展經濟活動分析,組織編制公司財務計劃、成本計劃、努力降低成本、增收節支、提高效益。

5、參與項目部與施工隊、採供部與材料供應商的結算。

6、認真貫徹國家的財經方針政策,執行會計制度和財務管理方法,監督執行會議決議。

7、負責全公司財務人員的業務指導和學習的工作,合理協調各崗位工作,並考核財會人員工作業績,不斷提高財務人員的業務素質。

8、完成領導佈置的其他工作。

9、負責會計監交工作。

財務部成本會計崗位職責

1、清楚工程整體概況,包括規模、合同額、所需主要材料、開竣工時間及項目?a href="" target='_blank'>咳嗽憊鈎傻取?/p>

2、理解並清晰工程承包合同、明確回款條款、總包方代扣費用項目及税金繳納方式、保函期限等,並結合合同督促項目部回款。

3、按照各工程預算進行工程成本的控制。

4、每月末及時督促各項目部報帳,核對上月計劃執行情況。

5、及時、準確核算各種原始票據,並制單入帳。

6、準確把握各項材料採購、分包勞務合同,按合同執行付款。

7、工程付款依據合同、財務帳、工程預算進行審核。

8、工程完工後,準確核算出工程成本,編報工程成本表。

9、完成領導佈置的其他工作。

財務部綜合會計崗位職責

1、負責登記各項經管的明細帳、分類帳、總帳;

2、全面瞭解、掌握國家有關財務工作制度、政策、公司的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的各項規定,並正確執行;

3、負責總帳、明細帳、分類帳的核對工作,銀行存款的調節工作,彙總會計憑證,登記總帳;

4、對其他應收、應收帳款及時催收清理;按公司規定安排固定資產及庫存材料等資產的盤點;

5、每月編制會計報表,確保報表數字真實,計算正確,鈎稽關係清楚;

6、負責裝訂、管理會計檔案;

7、承辦公司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財務部出納員崗位職責

1、辦理現金收支和銀行結算業務,嚴格按照我國有關現金管理和銀行結算制度的規定,管好貨幣資金,不坐支現金,不以白條抵庫;

2、順序、及時地登記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帳,保證數字清楚、內容準確,做到日清月結,要及時核對庫存現金,每週一填寫貨幣資金週報表;

3、保管好庫存現金,有價證券,確保其安全無缺,如有短缺要賠償損失;

4、保管好印章,嚴格按規定用途使用印章,簽發支票用的印章不得全交出納員一人保管;

5、嚴格管理空白收據和空白髮票,認真辦理領用手續,按規定簽發支票,對簽發空頭支票負責;

6、完成財務總監或財務經理交付的其它工作。

財 務 基 礎 工 作 規 範

財務基礎工作規範是財務工作最基礎的部分,它對財務部門日常具體工作進行指導和解釋。

一、票據

1、票據的種類:

(1) 外部取得的原始發票;

(2) 公司自制的差旅費報銷單;

(3) 公司自制的支出證明單。

2、票據的報銷要求:

(1) 外部取得的原始發票:要求填寫齊全、字跡清晰,包括客户名稱(填寫陝西藝林實業有限責任公

司)、服務項目、金額(大小寫應一致)、收款單位蓋章、日期。

(2) 公司自制的差旅費報銷單:此報銷單專為出差報銷使用,後附出差火車、船、飛機等票據、住宿

發票、寫明出差天數、出差補貼、核出總報銷金額。票面不允許有任何塗改。

(3) 公司自制的支出證明單:此支出證明單有兩種用途,一種為對於確實無法取得原始票據的情況,

填寫此單據,經相關領導簽字後,可以報銷;另一種為對於一次報銷,票據非常多的情況,使用支出證

明單進行票據彙總。此票面不允許有任何塗改。

二、憑證

1、憑證的編號:憑證統一使用記帳憑證,按時間發生先後順序統一編號,編號要求使用號碼打印機。

2、憑證的編制人員:憑證執行誰負責誰編制,編制後應及時簽章,各項目工地由專職會計進行具體分

工。

3、憑證的填寫要求:要求用楷書書寫,字跡要清晰,摘要欄要求詳細、逐行填寫,不得省略,各級科

目統一使用,整個票面不允許有任何塗改。

4、憑證的審核:對於會計人員編制的憑證,實行交叉審核;最終由財務負責人進行最後審核。

憑證的審核必須及時,以防因記帳不及時造成核算控制的滯後,原則上所有憑證必須在編制後的第二天

審核完畢,第三天登帳完畢。

5、憑證的保管:憑證統一由一名財務人員進行裝訂、保管,此人對憑證的總體情況負責。

三、帳簿

1、由於會計核算均使用電算化,大部分帳簿由電腦自動生成,定期打印,仍保留如下手工帳簿:總帳

、現金日記帳、銀行存款日記帳、應付帳款明細帳、工程施工明細帳、工程材料明細帳。

2、以上各帳簿由相應負責人進行記錄。

3、以上各帳簿的記錄應使用楷書,書寫清楚,按月合計,按季度進行累計。如果有填寫錯誤應使用劃

線更正法或紅字衝消法,並由經辦人蓋章。

四、報表

1、報表分為對外報表和對內報表。

2、對外報表為向各主管機關報送的報表,主要有資產負債表、損益表、其他報表。

3、對內報表為公司內部要求填制彙總的各種報表,內部報表有:按部門分類的管理費用表,按區域、

人員分類的經營費用表,按工程、供應商進行分類的進貨付款表,按工程分類的項目管理費用表,按供

應商、工程進行分類的應付帳款表,按工程、分包隊伍進行分類的預付帳款表,以上報表為按月填報;

工程成本分析表,在工程完工時,結合預算、結算、實際使用情況進行統計的報表。

4、以上報表由指定會計負責進行編制。並建立相應的編制審核程序。

五、主要科目解釋

1、預付帳款:此科目用來核算所有分包隊伍的付款情況,因此凡是分包隊伍的付款均使用此科目進行

核算。

2、應付帳款:此科目用來核算所有供應商的進貨和付款情況,因此凡是供應商的進貨和付款均使用此

科目。

3、工程施工:工程施工科目用來核算所有工程的直接成本,按照二級科目工程項目名稱,三級科目工

程成本明細項進行核算。

4、管理費用:管理費用用來核算公司各部門,常發生的各項費用,按照二級科目部門,三級科目具體

明細項目進行核算。

5、經營費用:經營費用科目用來核算業務部門的所有費用,按照二級科目人員,三級科目具體明細項

目進行核算。

六、應付帳款的確認原則:

應付帳款的確認直接關係到工程的直接成本以及公司的欠款,因此應付帳款的確認應遵循謹慎性原則

1、用經過工程現場相關人員簽字的原始入庫單原件和供應商的發貨清單確認應付帳款和工程施工,以

降低因傳真不清楚而造成的錯誤。

2、使用經過採供部、財務部要求的會簽單確認應付帳款和工程成本。

3、對於應付帳款已經確認需要調整的情況:如果是現場入庫錯誤應由現場出具調整説明,並結合材料

部門的定料單,財務部門才能予以調帳;如果是因為材料人員對材料價格等計算錯誤的情況,應由材料

人員出具調整説明,並需附原書寫錯誤的入庫單複印件,財務部門才能予以調帳。所有調帳必須經材料

部門和財務部門最高主管領導簽字。

處罰辦法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對財務人員予以警告並扣發本人月薪1-3倍:

(一)超出規定範圍、限額使用現金的或超出核定的庫存現金金額留存現金的;

(二)用不符合財務會計制度規定的憑證頂替銀行存款或庫存現金的;

(三)未經批准,擅自挪用或借用他人資金(包括現金)或支付款項的;

(四)利用帳户替其他單位和個人套取現金的;

(五)未經批准坐支或未按批准的坐支範圍和限額坐支現金的;

(六)保留帳外款項或將公司款項以財務人員個人儲蓄方式存入銀行的;

(七)違反本規定條款認定應予處罰的。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財務人員應予解聘。

(一)違反財務制度,造成財務工作嚴重混亂的;

(二)拒絕提供或提供虛假的會計憑證、帳表、文件資料的;

(三)偽造、變造、謊報、毀滅、隱匿會計憑證、會計帳簿的;

(四)利用職務便利,非法佔有或虛報冒領、騙取公司財物的;

(五)弄虛作假、營私舞弊,非法謀私,泄露祕密及貪污挪用公司款項的;

(六)在工作範圍內發生嚴重失誤或者由於玩忽職守致使公司利益遭受損失的;

(七)有其他瀆職行為和嚴重錯誤,應當予以辭退的

附 則

本規定由總經理辦公會負責解釋。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生效。

百貨公司財務管理制度範文2

第一章總 則

本財務管理制度適用於集團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責任公司,可根據企業實際參考制定。

第一條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以下簡稱本制度),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企業會計準則》、《企業會計制度》、《會計基礎工作規範》,並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制訂。

第二條 本制度是規範總公司及其所屬子公司的會計核算程序和財務管理工作的管理辦法。

第三條 各子公司按照本制度規定,並結合自身的生產經營特點和管理要求,制定具體的適合本企業的財務管理制度和實施細則,報總公司批准後執行。

第二章財務管理組織機構

第四條 總公司實行統一領導、分級管理的內部財務管理體制。

總公司是獨立的企業法人,自主經營、自我發展、自負盈虧、自我約束,依法享有法人財產權和民事權力,承擔民事責任。其投資形成的子公司實行獨立核算,但在經營目標、財務核算、資金上實行統一管理。

第五條 總公司法定代表人及總經理、財務負責人、財務管理部門經理在財務會計管理上的主要責任:

1、對本單位的會計工作和會計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

2、具體確定公司內部財務機構的設置,建立健全內部控制制度;

3、組織擬定內部財務管理辦法,按規定程序報批後執行;

4、接受財務、税務、審計機構的監督。

第六條 財務負責人在財務會計管理上的職責:

1、公司的財務負責人由董事會選派,對董事會負責。

2、主持本公司全面的財務工作,領導財務人員完成各項會計業務工作,提請聘任或解聘財務管理部門經理,控股子公司財務負責人及一般財務人員;

3、負責組織編制會計報表,組織領導清產核資工作;

4、貫徹國家有關財經政策和規定,堅持原則,增收節支,提高經濟效益;

5、監督、檢查資金使用、費用開支及財產管理情況;

6、協調各單位、各部門與財務管理部門的關係;

7、審查各子公司的內部財務管理制度;

8、審核公司的重要財務報告,確認其準確性後上報;

9、參與制訂公司的財務管理規定,監督檢查公司各級財務運作和資金收支情況。

第七條 公司財務管理部各部門經理的主要職責:

1、具體負責公司的財務管理和經濟核算,包括生產經營過程中的一切財務核算、會計核算;

2、如實反映本單位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

3、監督財務收支,依法計繳國家税收並向有關方面報送財務決算;

4、參與公司經營決策,統一調度資金,統籌處理財務工作中出現的問題,組織、指導下屬單位的財務管理和經濟核算;

5、協助財務負責人及總經理做好財務工作,對財務負責人直接負責;

6、負責公司資金調動的審核簽字;

7、按公司經營計劃,提出年度財務計劃,作為公司資金運用的依據;

8、提出財務會計等制度。

第八條 公司控股子公司財務負責人的主要職責:

1、具體負責子公司的財務管理,包括生產經營過程中的一切財務核算、會計核算;

2、如實反映所負責子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

3、監督財務收支,依法計繳國家税收並向有關方面報送財務決算;

4、參與子公司經營決策,向總公司按月申報資金計劃,根據股份公司核准的資金計劃安排資金支出,統籌處理子公司財務工作中出現的問題,組織、指導基層單位的財務管理和經濟核算;

5、協助財務負責人、子公司總經理做好財務工作,對財務負責人直接負責;

6、負責子公司資金調動的審核簽字;

7、按子公司經營計劃,提出年度財務計劃,作為子公司資金運用的依據;

8、修訂子公司財務會計等制度,報股份公司備案;

9、根據子公司年度預算,對各項費用支出加以控制;

10、按總公司要求組織完成子公司年度財務審計、税務審計。

第九條 公司各級財會機構和財務人員按規定對本單位實行財務會計監督,主要內容:

1、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不予受理並向單位負責人報告;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補充;

2、發現賬簿記錄與實物、款項不符的時候,應當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理,無權自行處理的,應當立即向本單位領導人報告,請求查明原因,做出處理;

3、除法定的會計帳冊外,不得另立會計帳冊。公司的資金不得以個人名義開立帳户存儲;

公司財務管理部門應分3個環節對本公司的支款與用款,包括費用支出及投資或貿易的用款進行全過程監管:

(1)事前環節:主要檢查動用款項的依據如業務合同、用款計劃和批准手續是否完善無誤;檢查用款額、付款方式與期限是否與合同、計劃相符。

(2)事中環節:主要檢查款項是否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地點匯出並進入對方合法帳户;檢查用途是否被改變等。

(3)事後環節:主要檢查資金效益是否與合同目標相符;檢查資金回收或回籠狀況等。

第十條 各級財務管理部門都必須建立稽查制度。

出納員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費用、債權債務帳目的登記工作。

第十一條 財會人員力求穩定,不隨便調動。公司財務負責人須經公司董事會聘任或解聘。

總公司所屬控股子公司財務負責人由總公司聘任、委派或解聘,控股公司財務負責人獨立於各經營單位,人事關係屬於總公司財務管理部門,其成本年底考核時直接計入子公司成本,其工作對公司財務管理部門直接負責。

財會人員調動工作或因故離職,必須與接替人員辦理交接手續;未辦理交接手續的,不得離職,亦不得中斷會計工作。

被撤銷、合併單位的財會人員,必須會同有關人員編制財產、資金、債權、債務移交清單,辦理交接手續。

移交交接包括移交人經管的會計憑證、報表、帳目、款項、、實物及未了事項等。移交交接必須監交。所屬控股子公司一般財務人員的交接,由所在單位領導會同公司財務管理部門經理監交;子公司財務負責人的交接,由總公司財務管理部門經理會同所在單位領導監交;總公司財務管理部門經理交接由財務負責人監交;財務負責人的工作交接由總經理監交。

第十二條 財會人員的後續教育制度:

總公司財務管理部門每年將組織財會人員參加不少於10個工作日的業務培訓,及時更新知識,提高財務人員素質。

第三章會計核算的原則

第十三條 公司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企業會計準則》和《企業會計制度》,及其它法律法規關於會計核算的一般原則、會計憑證和帳簿、內部審計和財產清查等事項的規定。下列事項應辦理會計手續,進行會計核算:

1、有價證券的收付;

2、財物的收發、增減和使用;

3、債權、債務的發生和結算;

4、資本、基金的增減和經費的收支;

5、收入、成本、費用的計算;

6、財務成果的計算和處理等。

第十四條 記賬方法,一律採取借貸記帳法,記帳原則採用權責發生制。

第十五條 公司採取的會計處理方法,前後各項必須一致,非經股份公司董事會批准,任何人不得隨意改變。

第四章公司資本金籌集與管理

第十六條 公司的資本金由法人股、自然人股構成。(股份有限公司經國家有關部門批准成為上市公司後,還將向社會公開發行社會公眾股。)

第十七條 公司籌集的資本金,除採用貨幣資金出資外,可以吸收投資者以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等可以用貨幣估價並可以依法轉讓的非貨幣財產作價出資;但是,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作為出資的財產除外。

第十八條 股份有限公司籌集的資本金,必須聘用註冊會計師驗資並出具“驗資報告”,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據以向投資者簽發出資證明書

第十九條 公司的資本金在生產經營過程中,除股東依法轉讓外,不得以任何形式抽走(法律另有規定時從其規定)。

第二十條 公司的全部資本分為等額股份,股東以其所持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第二十一條 根據股份有限公司發展,經董事會提議並經股東大會決議,可進行增資擴股,並按下列方式進行:

1、向社會公開發行新股;

2、向原股東配售新股;

3、派發紅利股份;

4、公積金轉為股本。

第二十二條 本公司增加或減少註冊資本由公司董事會提出方案,經股東會議決議,報經國家有關部門審批。

第五章貨幣資金及結算資金的管理

第二十三條 庫存現金的管理

1、現金出納必須做到日清月結,隨時清點庫存現金。不得挪用現金和以白條抵庫,財務管理部門領導及有關人員必須定期或不定期對庫存現金進行抽查,以保證帳實相符。

2、出納人員到銀行提取現金20000元以上的,公司必須專車專人護送。

3、凡能用轉帳支票支付的款項不得支付現金。

4、現金支付範圍:發放職工工資、各種津貼及獎金;出差人員

差旅費;向個人收購農副產品和其他物資的價款;結算起點以下的零星開支等。

5、差旅費的借款,必須由出差人員填寫借款申請單,寫明出差時間、地點、申請金額,按借款審批程序審批。出差人員回企業後必須在七個工作日報銷清賬,超過七個工作日,財務人員不予進行處理。借支金額由財務人員從工資中扣回。

其他借款,由借款人填寫申請單,按本制度規定的審批權限逐級審批。

6、一切現金往來,必須收付有憑證,嚴禁口説為憑。嚴禁代外單位或私人轉帳套現和大額度(1萬元以上)支付往來或貿易現金。

第二十四條 銀行存款的管理

1、銀行帳户必須按國家規定開設和使用,銀行帳户只供本單位經營業務收支結算使用,嚴禁出借帳户供外單位或個人使用,嚴禁為外單位或個人代收代支、轉帳套現。

2、銀行帳户的帳號必須保密,非因業務需要不準外泄。股份公司各事業部原則上不許開設銀行帳號,確因工作需要開設帳户的,需報公司財務管理部門批准。

3、銀行帳户印鑑的使用實行兩章分管並用制,不準壹人統一保管。印鑑保管人臨時出差時由其委託他人代管。

4、銀行支票的使用規定:

(1)建立嚴格的支票領用、註銷手續,設立“支票使用登記簿”對支票逐本、逐號進行登記。

(2)支票領用後,因填寫錯誤或因故未用造成支票作廢的,應及時將該支票交回,與原票頭粘貼在一起並加蓋“作廢”章,在“支票領用登記簿”的該號碼支票後註明“作廢”字樣予以註銷。

(3)支票的使用必須做到隨簽發、隨蓋章,不得事先蓋章備用。

(4)領取的支票必須妥善保管,不得隨意亂放,因發生支票丟失而使公司財產遭受損失的,將直接追究責任人的責任。

(5)支票經管人員一旦發現支票丟失或被盜,要立即向公司領導報告,同時積極查找,並迅速辦理掛失手續或向公安部門報案。

(6)嚴禁將支票出租、出借或轉讓其他單位或個人使用,嚴禁將支票作抵押。

(7)加強支票、印鑑管理,實行內部牽制和審核。不準一人保管簽發支票的印章。支票和印鑑要妥善保管,嚴防遺失或被盜而造成重大經濟損失。

(8)業務人員到財會機構領用銀行支票,必須憑付款審批單,經主管領導及經辦人簽字,寫明用途、金額、日期。

(9)會計人員出單後,出納才能簽發銀行支票,同時要求業務人員在銀行支票存根及使用簿上簽字,登記銀行支票號碼、金額、收款人。

(10)簽發銀行支票必須按照要求填上日期、大小寫金額、收款人、用途等,不得簽發空白支票、空頭支票、遠期支票。不得簽發印鑑不全、印鑑不符的支票;不準簽發與付款憑證實際內容、實際金額不符的支票,一旦發現上述情況,誰審批簽發誰負全責。如特殊情況需簽發空白支票,必須在小寫金額欄恰當幣位寫上“¥”,但不得簽發空白現金支票。

(11)借出支票後,必須在十日內報銷清帳,不得轉借他人使用。因特殊原因不能在規定期限內報帳的,應到財務管理部門説明原因,限定報帳時間,否則前帳不清,後帳不借。

(12) 支票報銷是必須附發票、入庫單等合法有效的原始單據,並按照公司“結算管理規定”辦理。

5、應收票據的管理

(1)出納人員在收到各事業部結算人員帶回的承兑匯票要建立應收票據備查簿,在備查簿中錄入票據相關信息。

(2)出納人員應將收到的票據複印交至會計做賬務處理。

(3)出納人員應定期核對應收票據做到到期承兑避免出現延期承兑現象。

6、應付票據的管理

(1)銀行承兑經銀行辦理成功,商家領票時需辦理付款審批,經會計編制付款憑證後帶收據及本公司在出納處簽字領票。

(2)商業承兑經商家辦理付款審批後會計編制付款憑證,出納人員按會計的付款憑證向各商家開出電子商業承兑,防止出現錯開、多開等現象出現。

(3)票據一經辦理出納人員要將所開出的銀行承兑及電子商業承兑錄入K3票據備查簿,出納人員要定期核對備查簿票據防止漏登記和錯誤登記。

7、財會人員辦理電匯、轉帳支付、銀行承兑匯票支付等付出款項,一律憑付款審批單辦理。付款審批單應附入付款憑證記帳備查。

同一項目(或業務)應按合同總額報批,不準為逃避審批而分列報批、支付。對違反上述規定的付款,財務人員有權拒絕付款。

8、根據已獲批准簽訂的合同,嚴格按合同規定的期限付出,不得早付,也不準改變支付方式和用途,非經收款單位書面正式委託,不準改變收款單位。

9、嚴格資金使用審批手續。會計人員對一切審批手續不完全的資金使用事項,都有權且必須拒絕辦理。

第二十五條 網銀支付的管理

公司網銀支付由制單和審核兩部分組成,出納和財務管理部門經理分別保管網銀製單盾與網銀審核盾,任意一個盾單獨使用均不能完成業務。

支付程序:

1、按照固定付款時間,資金會計根據辦理完成的付款審批單據錄入財務賬套系統,打印憑證後於交資金室出納進行付款(特殊事項或緊急付款除外)。

2、出納根據資金會計的付款憑證進行付款,核對單位名稱、銀行信息及金額後進入網銀界面插入制單盾辦理付款業務;

3、出納錄入完數據後提交指令,並將原始憑證一起交網銀審核盾持有人進行復核;

4、網銀審核盾持有人拿到原始憑證後,檢查憑證及票據並登錄網銀界面核對付款憑證與網銀錄入信息,如核對一致正確,插入審核盾,提交銀行指令,款項付出,此筆業務結束。

5、若審核盾持有人因公外出,書面交接相關責任人,代理授權審核。

銀行對賬:

1、每月上旬資金會計完成上月銀行餘額調節表,裝訂成冊交財務負責人查看審核。

2、資金會計將財務經理審核完的銀行餘額調節表交出納,出納登錄網銀對賬中心,查看網銀是否生成對賬單,如生成對賬單與銀行餘額調節表進行核對,點擊對賬單是否相符,完成對賬。

第二十六條 現金支付的管理

現金支付嚴格按照“備用金管理規定”。超出備用金管理規定的,按支付金額的2倍對當事人及相關人員給與處罰。

第二十七條 應收款項的管理

1、應收賬款、預付賬款明細帳必須根據經核對的合同及匯款(付款憑證)為依據予以記帳,應按照不同的客户或供應單位名稱設置明細。

2、應收款明細帳調減必須要有分管領導書面批准。並且符合《會計法》處理相關規定。

3、建立應收款內部管理報告制度。

(1)分管應收賬款的財務人員在次月10日前對上月賬中的應收賬款進行清理,並根據合同及公司應收賬款規定進行應收賬款賬齡分析,對拖欠款項(技術服務、勞務合同超過1個月,工程合同超過2個月)理出清單不得拖延,交主管領導,由主管領導組織相關責任人員進行催收。

(2)分管其他應收款的財務人員在每月10日前對上月末按公司規定歸還借款的單位和個人帳中的應收賬款進行清理,對不按規定及時還款的個人扣發當月工資,並通知有關部門領導及時催收;

(3)負責收款的部門在接到超期應收款通知單後,在接單後24小時內返回收款時限及措施,對所有超期應收款,限期開展收款工作。

4、對於預付賬款應嚴格管理。

(1)預付貨款應按照規定程序和權限辦理;

(2)預付貨款的對象是實施信用分級管理;

(3)預付貨款必須依合同付款,並在合同約定的時間清算完畢。

第六章存貨的管理

第二十八條 存貨的管理範圍包括:原材料、產成品、在產品、庫存商品、低值易耗品、包裝物等。

第二十九條 存貨計價:

1、存貨的採購成本,包括購買價款、相關税費、運輸費、裝卸費、保險費以及其他可歸屬於存貨採購成本的費用。

2、投資者投入存貨的成本,應當按照投資合同或協議約定的價值確定,但合同或協議約定價值不公允的除外。

3、非貨幣性資產交換、債務重組和企業合併取得的存貨的成本,應當分別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7 號——非貨幣性資產交換》、《企業會計準則第12 號——債務重組》和《企業會計準則第20號——企業合併》確定。

第三十條 公司所購存貨必須在購入當月入庫,已取得發票的,按照發票價格入庫,對未取得發票的存貨按暫估價入庫,在第二個月進行紅字沖銷,待發票到時,再按發票價格入庫。

第三十一條 發出存貨的成本

原材料、庫存商品的出庫按先進先出法計價,產成品的出庫按加權平均法計價。低值易耗品領用採用一次攤銷法計入成本費用。

第三十二條 存貨盤點

公司財務管理部門設置存貨金額式明細賬進行核算,數量及金額核算在各事業部、子公司。各事業部、子公司庫房設置存貨數量、金額明細賬,各單位按月組織本單位對存貨進行盤點,公司物資管理部門負責監督檢查,各單位年度決算前進行一次全面清點。盤盈、盤虧、毀損和報廢的存貨應分別情況按規定權限及時處理。

第三十三條 存貨基礎管理

公司物資管理部門應不斷完善並健全存貨流轉的憑證與手續制度,加強存貨的基礎管理工作。

第三十四條 存貨非常管理

1、做好存貨的市場行情預測工作,以便確定存貨的購銷計劃;

2、超過半年儲存期的存貨,倉庫管理人員應向直接上級領導報告,並做好壓庫清倉工作。

3、貶值的存貨應及時清理並恰當處理;

4、滯銷積壓的存貨應努力處理;

5、變質的存貨,可以削價處理。

第七章固定資產的管理

第三十五條 固定資產,是指同時具有下列特徵的有形資產:

(一)為生產商品、提供勞務、出租或經營管理而持有的;

(二)單位價值超過5000元、使用壽命超過一個會計年度。使用壽命,是指企業使用固定資產的預計期間,或者該固定資產所能生產產品或提供勞務的數量。

第三十六條 公司固定資產分為房屋及建築物、機器設備、運輸設備、其他設備四大類。

第三十七條 財務管理部門按固定資產的類型建立固定資產明細賬,按使用單位建立固定資產卡片,財務管理部門固定資產明細賬、實物管理部門的固定資產台賬與固定資產卡片賬就賬賬相符。公司對固定資產的購入、出售、清理、報廢及內部轉移等都要辦理相關手續並進行賬務處理。

第三十八條 固定資產的初始計量

固定資產應當按照成本進行初始計量。

1、外購固定資產的成本,包括購買價款、相關税費、使固定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前所發生的可歸屬於該項資產的運輸費、裝卸費、安裝費和專業人員服務費等。

2、自行建造固定資產的成本,由建造該項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前所發生的必要支出構成。

3、投資者投入固定資產的成本,應當按照投資合同或協議約定的價值確定,但合同或協議約定價值不公允的除外。

4、非貨幣性資產交換、債務重組、企業合併和融資租賃取得的固定資產的成本,應當分別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7號——非貨幣性資產交換》、《企業會計準則第12號——債務重組》、《企業會計準則第20號——企業合併》和《企業會計準則第21號——租賃》確定。

第三十九條 固定資產的後續計量

1、固定資產按年限平均法計提折舊,各類固定資產折舊年限及折舊率如下:

固定資產類別 折舊年限

(1)房屋、建築物 為20 年 ;

(2)飛機、火車、輪船、機械和其他生產設備等,為 10 年;

(3)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器具、工具、傢俱等,為5年;

(4)飛機、火車、輪船以外的運輸工具,為4年;

(5)電子設備,為3年。

2、固定資產按月計提折舊,並根據用途計入相關項目的成本或者當期損益。

百貨公司財務管理制度範文3

成本及費用管理

一、各公司應建立成本費用的授權批准制度,強化成本預算約束,建立合適的成本控制系統。

二、各公司應根據歷史成本費用數據、同行業數據等,運用合理方法,對公司成本費用水平進行預測,並根據預測結果形成成本費用預算。

三、各公司應根據成本費用預算、定額和支出標準,將成本費用的指標分解到相關的責任主體,保證成本費用預算指標的有效實施。

四、各公司應規範成本費用開支項目、標準和支付程序,對未列入預算或超預算的成本費用項目,須按照規定程序辦理審批手續。

五、各公司須根據公司的具體情況,制定公司的重點控制費用開支標準和控制程序。

六、各公司須遵守遼港集團及各行業成本開支範圍和費用開支標準,區分不同性質的支出,正確進行成本、費用的核算。

七、各公司發生銷售折扣、折讓以及支付必要的佣金、回扣、手續費、勞務費、提成、返利、進場費、業務獎勵等支出的,必須簽訂相關合同,履行必要的內部審批手續。

八、各公司應依法為職工支付基本醫療、基本養老、失業、工傷等基本保險,所需費用直接作為成本(費用)列支。除以上保險外的為員工購買的各類商業保險及企業年金,須報遼港集團審批。

九、各公司為職工繳納住房公積金以及職工住房貨幣化分配的財務處理,按照有關規定執行。工會經費按照有關規定比例提取並撥繳工會。

十、各公司捐贈性支出須報遼港集團批准。

十一、各公司應建立成本費用分析、報告、考核制度。

十二、各公司不得承擔屬於個人的下列支出:

(1)娛樂、健身、旅遊、招待、購物、饋贈等支出。

(2)購買商業保險、證券、股權、收藏品等支出。

(3)個人行為導致的罰款、賠償等支出。

(4)購買住房、支付物業管理費等支出。

(5)應由個人承擔的其他支出。

百貨公司財務管理制度範文4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財務管理,規範財務工作,促進公司經營業務的發展,提高公司經濟效益,根據國家有關財務管理法規制度和公司章程有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範本

第二條 公司會計核算遵循權責發生制原則。

第三條 財務管理的基本任務和方法: (一)籌集資金和有效使用資金,監督資金正常運行,維護資金安全,努力提高公司經濟效益。 (二)做好財務管理基礎工作,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認真做好財務收支的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 (三)加強財務核算的管理,以提高會計資訊的及時性和準確性。 (四)監督公司財產的購建、保管和使用,配合綜合管理部定期進行財產清查。 (五)按期編制各類會計報表和財務説明書,做好分析、考核工作。

第四條 財務管理是公司經營管理的一個重要方面,公司財務管理中心對財務管理工作負有組織、實施、檢查的責任,財會人員要認真執行《會計法》,堅決按財務制度辦事,並嚴守公司祕密。

第二章 財務管理的基礎工作

第五條 加強原始憑證管理,做到制度化、規範化。原始憑證是公司發生的每項經營活動不可缺少的書面證明,是會計記錄的主要依據。

第六條 公司應根據審核無誤的原始憑證編制記帳憑證。記帳憑證的內容必須具備:填制憑證的日期、憑證編號、經濟業務摘要、會計科目、金額、所附原始憑證張數、填制憑證人員,複核人員、會計主管人員簽名或蓋章。收款和付款記帳憑證還應當由出納人員簽名或蓋章。

第七條 健全會計核算,按照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規定和會計業務的需要設置會計帳簿。會計核算應以實際發生的經濟業務為依據,按照規定的會計處理方法進行,保證會計指標的口徑一致,相互可比和會計處理方法前後相一致。

第八條 做好會計審核工作,經辦財會人員應認真審核每項業務的合法性、真實性、手續完整性和資料的準確性。編制會計憑證、報表時應經專人複核,重大事項應由財務負責人複核。 初級經濟師考試:工商管理專業知識與實務工商企業的概念...工商企業制度的...

第九條 會計人員根據不同的帳務內容採用定期對會計帳簿記錄的有關數位與庫存實物、貨幣資金、有價證券、往來單位或個人等進行相互核對,保證帳證相符、帳實相符、帳表相符。

第十條 建立會計檔案,包括對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都應建立檔案,妥善保管。按《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的規定進行保管和銷燬。

第十一條 會計人員因工作變動或離職,必須將本人所經管的會計工作全部移交給接替人員。會計人員辦理交接手續,必須有監交人負責監交,交接人員及監交人員應分別在交接清單上簽字後,移交人員方可調離或離職。

第三章 資本金和負債管理

第十二條 資本金是公司經營的核心資本,必須加強資本金管理。公司籌集的資本金必須聘請中國註冊會計師驗資,根據驗資報告向投資者開具出資證明,並據此入帳。

第十三條 經公司董事會提議,股東會批准,可以按章程規定增加資本。財務部門應及時調整實收資本。

第十四條 公司股東之間可相互轉讓其全部或部分出資,股東應按公司章程規定,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和購買其他股東轉讓的出資。財務部門應據實調整。

第十五條 公司以負債形式籌集資金,須努力降低籌資成本,同時應按月計提利息支出,並計入成本。

第十六條 加強應付帳款和其他應付款的管理,及時核對餘額,保證負債的真實性和準確性。凡一年以上應付而未付的款項應查找原因,對確實無法付出的應付款項報公司總經理批准後處理。

第十七條 公司對外擔保業務,按公司規定的審批程式報批後,由財務管理中心登記後才能正式對外簽發,財務管理中心據此納入公司或有負債管理,在擔保期滿後及時督促有關業務部門撤銷擔保。

第四章 流動資產管理

第十八條 現金的管理:嚴格執行人民銀行頒佈的《現金管理暫行條例》,根據本公司實際需要,合理核實現金的庫存限額,超出限額部分要及時送存銀行。

第十九條 嚴禁白條抵庫和任意挪用現金,出納人員必須每日結出現金日記帳的帳面餘額,並與庫存現金相核對,發現不符要及時查明原因。財務管理中心經理對庫存現金進行定期或不定期檢查,以保證現金的安全和完整。公司的一切現金收付都必須有合法的原始憑證。

第二十條 銀行存款的管理:加強對銀行帳户及其他帳户的保密工作,非因業務需要不準外泄,銀行帳户印籤實行分管、並用制,不得一人統一保管使用。嚴禁在任何空白合同上加蓋銀行帳户印籤。

第二十一條 出納人員要隨時掌握銀行存款餘額,不準簽發空頭支票,不準將銀行帳户出借給任何單位和個人辦理結算或套取現金。在每月末要做好與銀行的對帳工作,並編制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對未達帳項進行分析,查找原因,並報財務部門負責人。

第二十二條 應收帳款的管理:對應收帳款,每季末做一次帳齡和清收情況的分析,並報有關領導和分管業務部門,督促業務部門積極催收,避免形成壞帳。

第二十三條 其他應收款的管理:應按户分頁記帳,要嚴格個人借款審批程式,借款的審批程式是:借款人→部門負責人→財務負責人→總經理。借用現金,必須用於現金結算範圍內的各種費用專案的支付。

第二十四條 短期投資的管理:短期投資是指一年內能夠並準備變現的投資,短期投資必須在公司授權範圍內進行,按現行財務制度規定記帳、核算收入成本和損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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