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總經理崗位職責(新版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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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總經理崗位職責 篇一
1、制定和實施公司戰略,預算計劃,確定商城業務的經營方針和商業模式;
2、發掘市場機會,主持擬訂商城的業務目標和業務計劃,實現公司業務和投資回報的`快速增長;
3、監督、控制整個實施過程,對經營結果負責,組織實施財務預算方案及利潤分配、使用方案等
4、建立公司組織體系和業務體系,負責高層管理團隊的建設,選拔中高層管理人員,制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方案和基本管理制度;
5、全面主持公司的管理工作,制定年度業績目標及經營發展戰略方案,整體營銷策劃方案,實現企業經營管理目標;
6、不斷優化公司的人力資源配置,持續提升公司整體的組織能力。
總經理崗位職責説明書 篇二
崗位職責:
1、分析基金行業狀況及趨勢,對公司基金業務發展方向提出建議,研究適合公司產業發展的基金業務模式;
2、研究基金行業專題案例,為投資項目決策提供分析意見和建議;
3、優質項目尋找與篩選,項目接洽、談判及分析;
4、負責投資項目可行性及風險,撰寫各類分析報告及實施方案(財務、投資預算報告、總體收益報告、項目融資、運作方案、資金募集計劃、基金投資計劃等)並組織實施;
5、負責管理項目基金運營,定期向客户彙報基金運作狀況;
6、與項目合作商、中介機構、信託公司等建立良好的合作關係;
任職要求:
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金融投資,經濟,法律等相關專業;
2、有以上基金、投資、信託等相關行業工作經驗;
3、有較好的社會和項目資源;
4、擁有較強項目投融資分析及方案設計能力;
5、能吃苦耐勞,適應頻繁出差工作;
6、有團隊精神與領導力,有提升和發展潛力。
總經理職責的簡單概括 篇三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明確總經理的職責,權限,規範總經理的行為,保證總經理行使職權、履行職責、承擔義務和責任,依據公司章程,特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總經理對董事會負責,執行董事會決議,負責公司的日常生產經營。
第二章總經理的職權
第三條 總經理行使下列職權:
(一)組織實施董事會決議,並向董事會報告工作:
(二)主持公司的生產經營管理工作;
(三)制訂公司經營計劃方案、投資方案和發展規劃方案;
(四)制訂公司年終財務預、決算方案和利潤分配方案及彌補虧損方案;
(五)擬訂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置方案;
(六)擬訂公司基本管理制度和制定公司具體規章;
(七)提請聘任副總經理、“三總師”、財務負責人和聘任、調配包括公司管理部門負責人在內的管理人員及工作人員;
(八)提出對公司副總經理和“三總師”的獎懲意見,決定對公司副總經理和“三總師”以外人員的獎懲、升降級、加減薪、聘任、招用、解聘、辭退;
(九)代表公司對外處理業務;
(十)列席董事會會議;
(十一)必要時可要求董事會對決議複議一次;
(十二)董事會授予的其它職權。
第三章總經理的義務與責任
第四條 總經理的義務與責任
(一)遵守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
(二)執行董事會決議;
(三)忠實履行職責,搞好公司的生產經營管理;
(四)向董事會報告工作,其主要內容是;
1、貫徹執行國家法律、法規情況;
2、實施生產經營計劃和投資計劃的情況;
3、有關內部管理機構設置和基本管理制度方案;
4、有關財務預、決算和利潤分配及彌補虧損方案;
5、有關生產經營方面的重大問題;
6、提請聘任或解聘高級管理人員的名單和本人情況;
7、其它必須向董事會報告的重大問題。
(五)誠信、勤勉,不得從事與本公司競爭或損害本公司利益的任何活動。不得利用其職位和商業機會為自己謀取利益;
(六)接受監事會的監督和質詢;
(七)總經理在研究決定有關職工切身利益問題時,應事先聽取公司工會或職代會的意見,並邀請工會和職工代表列席會議。
第五條 總經理在行使職權時,不得變更股東大會、股東代表大會和董事會的決議或超越範圍。
第六條 總經理違反公司章程或董事會決議或超越職權範圍,致使公司遭受損害的,根據情節輕重,經董事會決議,分別給予行政處罰或經濟賠償,觸犯法律的由司法機關追究法律責任。
第七條 公司設立總經理辦公會議。總經理辦公會議是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機構,其主要職責是:討論研究和組織實施董事會決議、公司生產經營中的重大問題。
第八條 總經理辦公會議根據工作需要,由總經理負責定期或不定期召開。總經理辦公會議實行總經理負責制。
第九條 總經理辦公會議由總經理召集和主持。總經理因故不能履行該項職權時,可以委託一名副總經理召集和主持。
第十條 總經理辦公會議參加人員主要是總經理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必要時可吸收公司有關部門負責人蔘加。
第十一條 總經理辦公會議議題經充分討論決議後,形成會議紀要。召集和主持人簽署後下發執行。
第四章總經理的聘任與解聘
第十二條 公司總經理由董事會聘任,副總經理和“三總師”由總經理提名,董事會聘任,任期均為三年,可以連聘連任。任期屆滿前,非正當理由董事會不得隨意解聘,聘任期屆滿其身份即行解除。
第十三條 董事會聘任總經理,以過半數通過有效。
第十四條 總經理實行任期目標責任制,其經營責任目標由董事會確定。
第十五條 總經理解聘事由如下:
1、董事會決議解聘;
2、總經理自動辭職。
總經理辭職須經董事會批准,在不利於公司時辭職,應承擔相應的損害賠償責任。
公司總經理崗位職責 篇四
一、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規及上級有關方針、政策和規定,遵守公司章程和各項規章制度,維護公司利益,在董事會的領導下,主持公司全面工作。
二、勇於開拓創新,把公司打造成人才結構合理、思想素質良好、技術裝備先進、具有現代科學管理水平、有一定技術優勢和特色的建築工程公司。
三、制訂並實施公司的整體發展戰略,完成董事會下達的年度經營目標,領導公司各部門建立良好健全的溝通渠道,負責建設高效團結的團隊,管理直接所屬部門的工作。
四、負責實施董事會決定的`經營和經濟、財務決策,組織建立和健全生產經營管理,落實各級責任制和業績考核制度,實行統一領導,分線負責,並根據考核結果批准實施獎懲,確保工期、質量、安全、效益。
五、認真貫徹“兩個文明建設一起抓的方針,加強職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建立和完善質量、環境和職業健康安全保證體系,改善職工的物質文化生活和工作條件”。
六、組織實施財務預算方案及利潤分配使用方案。
七、負責與董事會保持良好溝通,定期向董事會彙報經營戰略和計劃執行情況、資金運用情況和盈虧情況、機構和人員調配情況及其他重大事情。
八、領導建立公司與客户、供應商、合作伙伴、上級主管部門、政府機構、金融機構、媒體等部門之間順暢的溝通渠道。
九、領導開展公司的社會公共關係活動,樹立良好的企業形象。
十、主持、推動關鍵管理流程和規章制度,及時進行組織和流程的優化調整。
十一、主持召開總經理辦公會,對重大事項進行決策。 十
二、代表公司參加重大業務、外事或其他重要活動。 十
三、負責處理公司重大突發事件,並及時向董事會彙報。 十
四、領導建立健全公司人力資源管理制度,組織制訂人力資源政策,審批重大人事決策。
十五、完成董事會授予的其他工作。
龍彙集團建築公司總經理崗位職責
一、主持建築公司全面工作;直接對集團公司董事長負責;嚴格執行國家職能部門制定的、對建築行業有關建築施工工程作業方面的各項法規、決議和決定。
二、負責組織制定和審批公司各項管理制度、管理辦法和各項作業流程,健全和完善公司各部門崗位職責。
三、負責組織制定建築公司的發展規劃、編報公司年度工作計劃和工作總結,指揮、督促並檢查公司下屬各部門完成各項工作。
四、負責確定建築公司部門的設置、定編、定員、定崗;對本公司的人員招聘和人事安排有決定權,對各部門主管級管理人員有任免權。
五、負責組織、領導本公司所有員工的業務、技能培訓工作,提高員工的專業素質和工作績效。貫徹實施質量管理體系文件內容,按要求做好相關工作的落實與檢查工作。
六、負責審核公司資金使用、費用開支、財務預算方案。負責對公司各種工程、生產、生活物資採購計劃審核。
七、抓好質量安全工作,實行“經理負責制”,不斷提高公司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擴大公司的知名度。
八、定期組織召開公司部門負責人工作例會,總結、研究公司現階段工程、生產、經營及管理情況,對重大問題或
重要事項提出行之有效的方案或意見,董事會研究決策。
九、協調公司與集團公司各部門、公司與外部所涉有關部門的關係,加強聯繫和交流。
二0 一一年六月二十二日
總經理崗位職責 篇五
1.執行董事會決議,主持全面工作,保證經營目標的實現,及時、足額地完成董事會下達的利潤指標。
2.組織實施經董事會批准的公司年度工作計劃和財務預算報告及利潤分配、使用方案。
3.組織實施經董事會批准的新上項目。
4.組織指揮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在董事會委託權限內,以法人代表的身份代表公司簽署有關協議、合同、合約和處理有關事宜。
5.決定組織體制和人事編制,決定總經理助理,制定出詳細的總經理助理崗位職責並嚴格執行;
各職能部門和下屬各關聯公司經理以及其他高級職員的任免、報酬、獎懲,決定派駐下設辦事處和人員。建立健全公司統一、高效的組織體系和工作體系。
6.根據生產經營需要,有權聘請專職或兼職法律、經營管理、技術等顧問,並決定報酬。
7.決定對成績顯著的員工予以獎勵、調資和晉級,對違紀員工的處分,直至辭退。
8.審查批准年度計劃內的經營、投資、改造、基建項目和流動資金貸款、使用、擔保的可行性報告。
9.健全財務管理,嚴格財經紀律,搞好增收節支和開源節流工作,保證現有資產的保值和增值。
10.抓好公司的生產、服務工作,配合各分公司搞好生產經營。
11.搞好員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加強員工隊伍的建設,建立一支作風優良、紀律嚴明、訓練有素,適應“四個一流”需要的員工隊伍。
12.堅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則,發揮“領導一班人”的作用,充分發揮員工的積極性和創造性。
13.加強企業文化建設,搞好社會公共關係,樹立公司良好的社會形象。
14.加強廉正建設,搞好精神文明建設,支持各種社團工作。
15.積極完成董事會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公司總經理崗位職責 篇六
1.全面完成集團下達的生產計劃和各項經濟技術指標。對公司質量、環境、安全目標、指標的完成負第一責任。
2.定期組織工程質量、重要環境因素和重大危險源的監測活動,對查出的隱患,採取糾正與預防,防止質量、安全重大事故的出現。
3.全面負責公司生產管理工作,組織檢查、落實本單位各類人員崗位經濟責任制和各項規章制度。加強施工計劃、生產、技術、質量、安全、文明施工、材料、勞動力、機械各項規章制度等基礎管理工作。
4.根據工程實際情況,配合公司組建項目經理部,合理調配人員、材料、施工機械設備,確保工程順利施工。
5.根據集團下達的生產任務、年度計劃,及時傳達到各項目部,並能根據工程具體情況,對項目部施工計劃及時調整,確保計劃落到實處,督促檢查統計員對統計報表彙總編制,及時上報。
6.做好公司的施工成本管理工作,主持分公司經濟活動分析會議,對存在的'問題及時分析研究,提出改進措施,努力降低施工成本。
7.加強對項目部材料計劃、採購、供應、物資消耗、倉庫管理、週轉材料、施工工具及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和監督。
8.配合董事長,掌握市場信息,不失時機地增加經營項目,擴大業務範圍,增強企業的應變和競爭能力。
9.督促抓好職工培訓工作,不斷提高職工隊伍的業務和技術素質。
10.負責貫徹執行《企業職工獎懲條例》和公司有關規章制度,嚴肅勞動紀律,搞好內部治安,確保正常生產秩序、工作秩序。
11.關心職工生活,積極改善職工的勞動條件,創造良好工作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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