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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流流域治理保護,河湖長制工作落實情況彙報

河流流域治理保護,河湖長制工作落實情況彙報

近年來,碌曲縣委、縣政府高度重視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堅持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發展理念,統籌協調好開發與利用,治理與保護的關係,結合全面推行河湖長制工作,全域無垃圾整治工作,三年人居環境整治工作,真正使我縣的母親河洮河流域水清、岸綠。現將我縣洮河流域治理保護,河湖長制工作落實情況彙報如下:

河流流域治理保護,河湖長制工作落實情況彙報

一、河湖概況

洮河發源於青海省海南州蒙古族自治縣境內的西傾山東麓勒爾當,在我縣境西部的西傾山東麓流入碌曲縣,是黃河上游最大的支流,也是流經我縣的最大河流,冬季冰期四個月左右。洮河在縣境內流程146公里,流域面積4103平方公里,入境水量4.2億立方米,出境水量13.9億立方米,多年平均流量55立方米/秒,落差420米,較大支流有周曲河、科才河、日哇多河、括合曲河、翁泥曲河等流域面積20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6條。我縣洮河流域推行河長制的河流共45條,覆蓋洮河流域所有河流、湖泊和洪水溝道,構成我縣縣、鄉、村三級實施河長制工作的河流管理體系。

二、工作開展情況

(一)強化組織領導,健全工作體系

一是工作方案全覆蓋。印發了《碌曲縣全面推行河長制工作方案》,通過層層推進,全縣7個鄉(鎮),18個成員單位部門全部出台了工作方案。二是河長體系全覆蓋。全縣共設立縣級總河長2名,縣級河長8名,鄉鎮級總河長14名,分別由鄉鎮黨委政府主要負責人擔任;鄉鎮級河長45名,分別由鄉鎮黨委、政府分管領導擔任。全縣21個行政村共設立村級河長35名,縣公安局在洮河流域設立河道警長5名,全縣各級河長警長共109人,聘請省州級河流河道義務監督員3名。三是河長辦機構建設全覆蓋。縣級河長制辦公室設在縣水務局,設置了專門機構,抽調了工作人員,購置了辦公用品,落實工作經費20萬元。四是督查考核全覆蓋。縣委督查室、縣政府督查室會同縣河長辦專門對全縣7個鄉鎮的河湖長制工作開展了4次全面督查,縣級總河長、縣級各河長也深入各鄉鎮對工作開展情況進行了多次督查調研。

(二)建立相關機制,落實工作職責

一是落實工作制度。縣政府、縣河長辦制定下發了6項縣級必建制度,《碌曲縣縣級河長成員單位工作規則(試行)》、《碌曲縣縣級河長管理的涉河湖事項辦理制度(試行)》、《碌曲縣縣級河道義務監督員實施辦法(試行)》等3項制度正在研究制定中,各鄉鎮因地制宜、結合工作實際制定了相關工作制度。二是落實規範設立公示牌。全縣設立完成洮河流域河長公示牌45塊,全部採用藏漢雙語版面,明確了河長職責、河湖概況、管護目標、監督電話等內容,建立健全了公示牌台賬記錄,力爭做到河長制工作深入人心,人人皆知。三是完成“一河一策”實施方案的編制。對洮河流域面積200平方千米以上的6條縣級河流,委託省水利水電勘測設計研究院編制完成了“一河一策”實施方案,目前方案已經全部完成。四是強化河長制工作宣傳。制定了《河長制宣傳工作方案》,建立了縣、鄉信息報送體系,撰寫上報信息30篇;採取以會代訓、下鄉指導、工作羣業務交流等多種形式,對各級河長和河長制工作人員進行業務培訓3次,80餘人次,全縣7鄉鎮均在各自轄區內進村入户廣泛開展了宣傳工作,製作宣傳橫幅26條,製作碌曲縣河長制工作手冊50本,發放宣傳單2000餘份。

(三)明確工作任務,提升河流管護水平

1.嚴格水資源管理,加強河道巡查。落實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嚴守三條紅線,加強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的貫徹宣傳,編制了《碌曲縣水資源配置意見》、《取水許可和水資源費徵收管理辦法》等一系列水資源開發利用保護規劃,並按照州政府下達我縣的2019年用水總量控制目標,制定全縣及各鄉鎮水源用水總量控制指標分解細化方案,建立覆蓋各鄉鎮行政區域的地表水、地下水及非常規取用水控制指標體系,實施區域取用水總量控制,按照全州的用水總量分配方案,全縣用水總量控制在380萬立方米以內,低於州上下達的用水總量控制指標400萬立方米。2018年,全縣供水管網漏損率為10%。為進一步保護水資源,縣級總河長帶頭履職,總河長掛帥出征,多次實地調研河流水資源保護和河長制落實工作,縣、鄉、村三級河長履職盡責紮實開展了巡河護水保護行動,通過巡河建立巡河日誌,對發現的問題均作了詳細記錄,實行“一事一辦”,及時進行交辦和督辦,做到交辦、督辦有整改結果或對整改未完成任務有追蹤。利用向社會公佈舉報電話、建立微信公眾平台等方式,主動接受社會和公眾監督,共受理舉報事件4件,辦結率達100%。2019年,縣級總河長開展巡河9次、縣級河長共巡河51次,鄉鎮(村)級總河長、河長共巡河596餘次,下發縣級河長督辦單6份,巡河和監督檢查中共發現問題17條,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2.防治水污染、強化污染防治。年初,由縣河長辦牽頭開展了全縣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印發了《碌曲縣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實施方案》,對違法違規設置的排污口進行了集中整治,對縣城污水處理廠入河排污口完善了設置審批手續。充分利用全國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作,完成了洮河、白龍江流域生活源排污口的排查摸底工作。河長會議成員單位縣環保局制定了《碌曲縣2018年度水污染防治工作計劃》,全面推進我縣水污染防治工作。縣住建局實施了縣域污水處理管網改造項目,主要包括城區污水管網雨污分流、污水處理廠的提標改造,2018年已完成管網敷設11.7公里,截止9月全縣污水收集率達73.2%,處理率達76.6%;縣水務水電局實施縣城引水工程,設計供水人口3.0萬人,設計供水規模1.6萬m3/d,該工程目前正在招投標階段,爭取於今年底完成建設。縣農牧林業局對適養區和限養區已建成的50座規模較大畜禽養殖場(户),督促其限期配套建設畜禽糞便雨污分流設施、糞便污水的貯存設施及資源化綜合利用和無害化處理設施,並確保正常運行,到2020年,規模化畜禽養殖場污染防治配套設施比例達到100%,畜禽糞便綜合利用率達到98%以上。縣環保局定期對水功能區水質狀況進行監測;納入考核的3個水功能區中:“洮河甘南、定西、臨夏開發利用區”現狀水質為III類,目標水質為III類;其餘2處水功能區現狀水質均為II類,目標水質為II類,縣級以上水源地和水功能區水質達標率為100%。

3.嚴管水域岸線、鞏固整治成果。根據《甘肅省水利廳關於開展河湖“清四亂”專項行動的通知》及《甘南州水務水電局關於開展河湖“清四亂”專項行動的通知》,經請示縣級總河長、縣級河長批示,縣河長辦組織召開部門聯席會議,研究制定了《碌曲縣河湖“清四亂”專項行動工作方案》,明確了目標任務及時間節點,為水域岸線管理,河湖岸線使用權屬,保護利用規劃編制奠定了基礎。我縣“清四亂”專項整治行動進行取得明顯成效,5月下旬,針對水利部河長制暗訪組對我縣暗訪發現的4個主要問題,全縣各鄉鎮、各成員單位、各級河長立即行動進一步開展巡河整治工作,經縣級總河長批示精神,現場辦公要求,縣河長辦、縣自然資源、水務、環保、公安等執法部門,洮河流域屬地河道警長,瑪艾鎮鄉村兩級河長,在縣檢察院的全程參與下,赴現場開展了聯合執法整治工作,目前全部按照水利部要求整改完成。

4.治理水環境、強化質量目標管理。全面落實“水十條”重點工作任務,持續推進全縣水環境質量改善,向各鄉鎮、相關部門單位下達年度目標任務,進一步明確了各級責任和工作目標。紮實做好鄉鎮級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及建設工作,截止目前已完成編制全縣千人以上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區劃分方案14個,2018年積極申報省級專項水源地保護項目2個,根據政府安排已委託甘肅水文地質工程地質勘察院編制完成了《甘肅省碌曲縣糧站溝城區集中式水源地、紅科溝城區備用水源地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劃分技術報告》工作,已通過評審待批覆;加大水源保護整改工作。按整改要求我局在城區一級水源地保護區設置隔離防護圍欄3060米。督促縣交通局按要求編制完善了道路穿越水源地應急預案和防護工程設計方案,就城區水源二級保護區G213線至縣城路段加裝道路波形防撞欄610米,栽設標誌牌2塊、警示牌2塊,應急池5個,攔水帶1600米,導流槽、防撞牆正在施工當中;協調州公路局在G213線穿越城區水源地二級保護區路段加裝波形防撞欄4.4公里。對城區水源地保護區內經營的24家修車店和餐飲店依法進行了清理整治。加大對黑臭水體的排查力度,經排查我縣無黑臭水體。

5.修復水生態、提高生物多樣性。為恢復河湖水系自然聯通,改善水生物的自然環境,確保河湖生態基流和用水。縣水務水電局編制完成了洮河流域綜合治理項目及白龍江小流域綜合治理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已報州水保局。根據省州關於加強水電站生態流量監督管理工作的要求,縣水務水電局督促全縣3座水電站完成了閘門底部焊接鋼結構無障礙排放設施,阻止閘門徹底下落,安裝生態下泄流量計量監測設施,現已初完成數據聯網上報省級監測平台,確保生態流量不間斷排放。4月份,縣農業農村局在洮河干流投放了12萬尾極邊扁咽齒魚苗,督促阿拉山電站、西倉水電站按照魚類水產種質資源保護要求,組織放流了6000尾厚脣魚苗,促進了漁業資源生態修復,在全縣各鄉鎮、村宣講《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禁漁通告》等,普及提高羣眾的漁業保護意識,鼓勵羣眾積極參與舉報非法捕魚行為。

6.嚴格河道採砂管理、規範河湖採砂秩序。嚴格按照河湖管理層級,進一步明確河湖採砂管理權限,科學制定了《碌曲縣河道採砂規劃2017-2019年》,已經縣政府同意並實施,確定了禁採區、可採區和禁採期、可採期,全縣共規劃4處河道採砂點,目前,我縣無提出申請開採的企業或個人,全縣無河道採砂點。今後縣河長辦將加大監管力度,督促各相關行業部門嚴格按照規劃批覆、合理有序開採。

7.部門聯合執法、加強行政執法監管。河長制工作開展以來,縣河長製成員單位積極履職盡責,協調推進,聯合執法15餘次,各項執法整治工作取得成效。5月下旬,針對水利部組織河長制暗訪組對我縣暗訪發現的主要問題,經縣級總河長州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縣委書記樑明光,縣級總河長、洮河碌曲縣段總河長縣委副書記、縣長楊永華批示精神,由縣政府副縣長楊永成帶領縣河長辦、縣國土、水電、環保、公安、運政等執法部門,洮河流域屬地河道警長,瑪艾鎮鄉村兩級河長,在縣檢察院的全程參與下,赴現場開展了聯合執法整治工作,向水電、國土、環保、公安、瑪艾鎮、企業責任人下發了碌曲縣全面推進河長制工作限時交辦單,責令各部門密切配合,聯合執法開展工作,狠抓整改落實,嚴厲整治違法行為,督促業主限期整改清理,在整治清理過程中,縣河長辦成員單位、屬地河道警長、鄉鎮河長各盡其責,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協調各方力量持續執法整治,共赴現場指導清理整治工作18次,下發河長制督辦單3份,各部門下發整改責令通知書2份,並全天候派駐工作人員現場監督整治,全面完成了清理整治工作。縣水務局共受理舉報3餘起,出動人員30餘人次,及時制止非法採砂行為2起,侵佔河道行為1起。

三、河湖管理保護取得的成效

我縣流域治理保護工作結合河湖長制工作,全域旅遊無垃圾示範區整治行動,及農村人居環境整治三年行動和全縣河湖“清四亂”行動。一是按照河流管護目標要求,投入人力、物力對重點河流河道進行了清淤疏浚,對河道垃圾、河面漂浮物進行了清理,把河流水環境治理納入了村規民約,組織羣眾積極廣泛參與整治,全縣河道環境衞生整治成果明顯,做到了河道視線範圍內無垃圾、無漂浮物,水域岸線整潔乾淨。截至目前,河道垃圾清淤整治工作累計動用挖掘機30輛次,翻斗車、蘭駝150輛次,清理河道內堆放砂料、渣土15萬立方米,平整砂坑恢復河道原貌20畝,清理建築垃圾生活垃圾8立方米,拆除違法建設的阻水建築物30米,拆除非法建設的涉河建築物200平方米,為確保河道暢通,安全渡過防汛期及時清淤疏浚河道6公里,新建防洪河堤17公里,修復河堤30米。二是修建洮河干流碌曲縣城郊段至雙岔段防洪治理生態堤防工程,治理河道長60公里,新建河道治理生態堤防工程總長20公里,各項治理措施有效改善了河道垃圾沉積,泥沙堵塞現狀。三是實施了碌曲縣2019年洮河流域水源涵養保護與建設項目。通過修建綠濱墊護岸8.05公里,種植油松1842畝,種植雲杉461畝,種植草場3868畝,封育圍欄30930米。使我縣洮河流域綜合整治、水源地環境保護和斷面及水源地水質監測不斷提升,區域生態環境與保護水源水質不斷改善,有效防止洪水災害和水土流失。四是對全縣四座草灘地旱地採砂廠全部按照開採範圍,規定離河道50米外進行開採作業,嚴禁侵佔河道超範圍開採,對在水源保護區內的違法建築、影響水環境安全的生產建設行為活動依法進行了清理整治。五是對沿河居民進行逐户宣傳教育,拆除沿岸廁所15座,有力維護了河道管理秩序。

四、存在的問題

1.羣眾保護水環境意識不強。河流水域環境現在面臨的主要問題是,部分羣眾對河流環境保護的主觀意識不強,既沒有改變長期形成的亂扔垃圾,亂倒污水等習慣,也不能積極主動參與到河道環境整治工作中,導致“河長”工作壓力大,河道環境整治難度大,易反覆,不能從根本上解決問題。

2.人力財力投入不足。一是落實“河長制”的任務大量集中在縣、鄉兩級,而“河長辦”力量逐級遞減,鄉鎮力量更少,專業技術力量薄弱,人員保障與任務需求不匹配的矛盾突出。二是推進“河長制”需要長期資金投入,目前基本依賴財政投入,縣財政資金安排少,鄉鎮投入更少,缺資金缺人員。

3.治水護水認識不高。一是對全面推行河長制工作的思想認識還不到位,各鄉鎮進展不均衡,全面推行河長制工作牽涉面廣,部門聯動尚處於磨合階段,工作合力有待增強。二是各部門、各鄉鎮信息上報不及時、不全面,有的信息材料不能按時反饋。三是村級河長無工資報酬,巡河治河積極性不高。

4.水域岸線劃界確權工作難度大。我縣轄區內的大小河流較多,流經的行政區域較廣,受人力、物力、財力、地域、民俗等因素影響,使河流水域岸線確權劃界工作難度增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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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1.建立協調機制。建立縣級協調機制,在縣級總河長的領導下,建立洮河、白龍江流域內各鄉鎮、各部門聯防協調機制,綜合整治河流污染和環境治理工作。

2.落實管理機制。全面落實縣級河長的領導責任,鄉鎮村級河長的主體責任,成員單位的具體責任,相關部門的管理責任,村組幹部的巡河責任,做到責任到鄉鎮村組、到人。

3.落實經費保障。協調落實各流域綜合治理項目經費,積極向上級部門爭取資金,同時加大公共財政投入力度,積極落實河湖管理保護工作經費,建立長效、穩定的投入機制,確保各項工作落實到位。

4.繼續加大巡河力度,着力解決河湖突出問題。繼續加大巡河力度,按照河湖“清四亂”專項行動整治方案,聯合各執法部門、河道警長,對問題突出的河湖要全覆蓋、無死角開展巡河,對巡河發現的問題,現場提出解決方案,並督促下一級河長和相關部門進行整改。

5.加強督促檢查,做好信息報送。繼續加大對鄉鎮推行河長制湖長制工作的督導檢查力度,按照時限要求,壓茬推進,確保各項工作有序開展。同時,堅持落實好信息報送制度,及時收集整理信息,總結經驗亮點,適時報送有關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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