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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園管理規章制度精品多篇

幼兒園管理規章制度精品多篇

幼兒園管理規章制度精品多篇

幼兒園規章制度 篇一

第一條、為了合理規劃和保護城市中學、國小、幼兒園建設用地,促進教育事業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於本市市區的中學、國小、幼兒園的校園現有建設用地和規劃預留建設用地。

第三條、中學、國小、幼兒園的規劃和建設,應當根據《福州市城市總體規劃》和教育事業發展規劃,合理佈局,配套建設,逐步實施。

第四條中學、國小、幼兒園的設置規模,應當按照規劃技術規範,根據所居住的適齡兒童、少年數量和分佈狀況合理確定。

中學、國小、幼兒園建設用地面積,按國家和省規定的生均用地定額執行。

第五條、市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會同市教育主管部門確定中學、國小、幼兒園建設用地規劃紅線,報經市政府批准後公佈實施。

第六條、新區開發和舊區改建配套建設的中學、國小、幼兒園,其選址定點和設計方案由市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會同市教育等有關部門會審確定。

第七條、建設項目按照規劃需要配套建設中學、國小、幼兒園的,市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應當在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公告、出讓合同或者劃撥決定書等文件中明確中學、國小、幼兒園的用地面積和權利歸屬。

規劃配套建設的中學、國小、幼兒園必須與建設項目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交付使用;建設項目分期進行的,應當按照規劃要求交付使用。

規劃配套建設的中學、國小、幼兒園,未經市政府批准,不得改變使用性質。

本規定修改前配套建設的幼兒園的產權歸屬,適用當時的規定。

第八條、嚴格控制拆遷或佔用中學、國小、幼兒園的校舍或場地。因城市建設需要拆遷校舍的,拆遷人應當根據城市規劃要求,優先就地、就近安置,並按原面積和用途歸還產權,互不計價;因城市建設需要佔用學校場地的,應當就近按原面積補還。

第九條、禁止將中學、國小、幼兒園的規劃預留建設用地改作他用。因特殊情況需要調整的,市城鄉規劃主管部門必須徵得市教育主管部門同意後,報市政府批准。

第十條、因市政建設等確需臨時佔用中學、國小、幼兒園建設規劃預留建設用地,必須徵得市教育主管部門同意後,報市城鄉規劃主管部門審批,並向市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辦理臨時用地手續。禁止在批准臨時用地上建設永久性建築物、構築物和其他設施。教育建設需要時,臨時建築物、構築物和其他設施應當按規定的期限自行拆除,不予安置和補償。

第十一條、不得在中學、國小、幼兒園的現有用地內興建教工住宅。

不得在中學、國小、幼兒園的現有用地內興建與教學無關的建築物、構築物和其他設施。因特殊情況確需建設的,須徵得市教育主管部門和市城鄉規劃主管部門同意後,報市政府批准。

第十二條、未經市政府批准,擅自批准調整中學、國小、幼兒園規劃預留建設用地的,批准文件無效,調整的土地由市政府責令退回。

第十三條、未取得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建設用地批准書,擅自佔用、改變中學、國小、幼兒園建設用地的,由市城鄉規劃主管部門和市國土資源主管部門依法予以處罰。

第十四條、違反本規定,未按規劃要求配套建設中學、國小、幼兒園或者擅自改變使用性質的,由市城鄉規劃主管部門責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以配套建設中學、國小、幼兒園的投資額百分之十至二十的罰款。

第十五條、市城鄉規劃主管部門、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和教育主管部門的工作人員違反本規定,玩忽職守,濫用權,造成損失的,視其情節輕重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六條本規定自公佈之日起施行。

幼兒園規章制度 篇二

為了使學校工作正常運轉,形成良好的園風。特修訂本條例。

一、工作規範

(一)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為準則,以《教師職業道德規範》為標準,熱愛幼教事業、熱愛幼兒,樹立“一切為了幼兒”的思想。勤於學習、勇於實踐、敢於創新、樂於奉獻,不斷完善自我。

(二)全體員工通過競爭上崗,服從組織安排,嚴格執行崗位責任制,遵守園紀園規。不得出現有損於幼兒園形象、教師形象的言行。

(三)為人師表,言談有度,衣着整潔、大方,帶班穿適宜的衣服、鞋子。同事之間以誠相待,不得在背後議論有損於同事人格、形象的言語。做到三輕(説話輕、走路輕、拿放東西輕),人人為創設和諧的環境而努力。

(四)以“愛心、細心、耐心、熱心”為工作標準,不得有任何有損於幼兒、家長的言行,努力提高服務質量。

(五)上班時間無特殊情況,不接待家屬,外人一律不準進入幼兒活動區域、食堂,確保幼兒在園安全。(上午7:30—下午4;10)

(六)認真執行請假制度、上下班制度,原則上在不影響大活動的情況下請假

(七)養成物歸原處的好習慣,愛護公物,節約用水、電、煤、紙。

(八)不得騎車出入園,車子放在指定的地方。保持園貌整潔,做到,美化、淨化、綠化、兒童化、安全化。

(九)發現傳染病及其它事故應及時報有關領導和家長,不得隱瞞、弄虛作假,否則從重處罰。

(十)每兩學年開展一次“優秀班主任”、實行學期考核獎勵制度和“文明員工”、“教學能手”評選制度。

(十一)全體員工應樹立全局觀念,求大同存小異,形成“團結、協作、爭先、特色”的園風。

二、保教常規

保教工作是學校的中心工作,保教質量是衡量辦園水平的標準,因此教學工作的規範化、科學化是保證保教質量不斷提高的重要條件,也是素質教育得以全面貫徹落實的重要保證。

1、制定計劃

(1)建立、健全備課制度和檢查、交流計劃的制度,教師應按《上海市學前教育綱要》、《上海市學前教育課程指南》及區、園有關的要求制定各類保教計劃。

(2)保教計劃按預設與生成的比例自行安排。

2、認真帶班

(1)教師、保育員應按《教師、保育員領導一日活動行為》組織好一日活動。

(2)嚴禁體罰和變相體罰幼兒,屢教不改者按有關的法律法規執行,直至解除合同。

(3)帶班專心致志,不做任何與帶班無關的事。

(4)教師應教給幼兒有關安全方面的知識,提高幼兒的自我保護能力,發生事故,視實際情況和情節輕重扣發一定的常規質量獎。如帶班期間擅自離開幼兒,發生事故,扣除當月結構工資及年度目標獎、考核獎。

(5)教師應自覺按照《班主任工作職責》認真做好各項工作。

三、學習辦公制度

1、根據上級要求和工作計劃,開展政治、業務學習。

2、教職工要認真參加學習活動,不遲到,不早退,無特殊情況不請假。

3、學習時積極發言,思想集中,並作有關記錄、小結。

4、辦公地點不吃零食,保持整潔、安靜,討論問題聲音適度。

5、不得串崗影響他人辦公,財務重地不得隨意進入,每月20號報銷。

四、請假制度

1、請事假須得到領導同意,提前一天辦好請假手續。如事先無法請假的則必須當天上午來電話或請他人代理。一般事假一學期不超過三天,如超過按有關政策處理。

2、病假要以病假單為準。如連續病假要辦好病假手續,並把備課本交給有關領導,便於安排工作。

3、調休要在徵得領導同意後辦好有關手續,自己安排好工作方可調休。

4、請假上班後到有關領導處做好消假手續。住院治療要出示醫院有關證明。

五、會議制度

教代會:每年召開教代會,討論、決定、審議園內重要事宜,加強民主管理和監督。

行政會:由學校各部門分管領導組成。討論幼兒園工作計劃、人員獎懲、規章制度的建立、修改、廢除等事宜。

全體教職工會:由園長主持,各部門總結前階段工作,佈置下階段工作等。

教育、教研、保研、家教、科研會:有分管領導主持會議,研究保教工作質量提高和開展教研工作等有關內容。

5、膳食管理委員會:定期討論研究幼兒伙食營養問題,伙食費使用餘虧情況及有關事宜。

6、家長委員會:由分管家教工作的領導主持會議,由各班家長代表,家教指導小組代表組成,定期討論研究幼兒園關於家教工作的計劃,總結及有關提高家長家教水平等問題。

7、其他:根據園需要召開會議。

六、衞生保健制度

1、生活作息制度:根據《規程》要求,制定科學、合理的一日作息制度。

2、飲食制度:

(1)伙食有專人負責,建立膳管會,加強民主管理,定期研究伙食問題。

(2)伙食費用要專用,要精打細算,計劃開支,合理使用,並定期公佈伙食使用情

況。

(3)根據季節市場供應情況,保健員要定期計算幼兒進食量、營養量,作好營養分析,制定適合幼兒年齡特點的食譜,保證幼兒攝入足夠的營養。

(4)準確掌握幼兒出勤人數,做到每天按人按菜供應主付食,不吃隔夜剩菜飯。

(5)按時開飯。午餐10:50;午點2:50;

(6)加強體弱兒的飲食管理,為患病幼兒做病號飯。

(7)教職工伙食和幼兒伙食嚴格分開,不允許侵佔幼兒伙食。

3、飲食衞生

(1)要嚴格執行《食品衞生法》,廚房用具,刀、砧板、盆、櫃、抹布等要做到生熟分開,洗刷乾淨,食具一餐一消毒,食物要有防蠅設備,經常清掃,保持廚房清潔。

(2)不買、不加工腐爛變質食品,買來的熟食加熱處理後再吃,預防食物中毒及腸道傳染病發生。

(3)搞好進食衞生,飯前工作人員和兒童都要用肥皂、流動水洗手,飯桌要用消毒水擦洗。

(4)炊事員上灶前要洗手,入廁所前脱工作服,便後用肥皂洗手。

(5)培養兒童不偏食,不吃零食,吃水果要洗淨或削皮。

4、體格鍛鍊制度

(1)有目的地開展適合幼兒年齡特點的'體育遊戲及活動,確保每日體育活動一小時。

(2)充分利用日光、空氣、水等自然因素,有計劃地鍛鍊幼兒體格,在正常情況下,每天户外活動時間不得少於2小時。

(3)鍛鍊要循序漸進,活動項目和活動量要適合幼兒的年齡特點,鍛鍊時對體弱幼兒予以關心、照顧。

5、健康檢查制度

(1)新生幼兒在入園前必須進行全身體格檢查,檢查合格者方可入園,要了解幼兒疾病史、傳染病史、過敏史等。新近工作人員入園前也必須進行體檢,健康合格方能任職。

(2)定期進行體檢,三歲以上幼兒每年體檢一次,每半年測身高體重一次,測量要準確並做好記錄和健康分析,建立每個孩子的健康卡檔案。教職工每年體檢一次,有傳染病者待痊癒後持婦保所證明方能恢復工作。體檢率都必須達到100。

(3)作好晨檢和全日觀察工作,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4)按規定有質量地建立好衞生保健各類資料。

6、衞生消毒和隔離制度

環境衞生

(1)建立室內外環境清掃制度,每天一小掃,每週一大掃,分清包乾、定人、定點、定期檢查,消滅蚊蠅、蟑螂等害蟲,室外無雜草等生地,做到美化、綠地、淨化、兒童化。

(2)經常保持室內空氣的流通,陽光充足,冬天也定時開窗換氣通風。

(3)廁所要清潔通風,定時打掃並消毒,做到無污跡、水跡和臭味。玩具櫃和玩具要定期清洗、消毒、保持整潔。

(4)班級中的被子、墊被等要定期先換涼曬,保持清潔,疊放整齊。

個人衞生

(1)幼兒每人二巾二杯,日常生活用品專人專用,做好消毒工作。

(2)飯前便後要洗手,活動後要洗手,早晚要刷牙洗臉,飯後要漱口。

(3)每天帶乾淨小手帕,每週剪指甲一次,每兩週剪腳指甲一次,勤洗澡、換衣。

(4)養成良好的衞生習慣,不挖鼻孔,不隨地大小便、吮手指,不用手揉眼睛,不亂丟紙屑。

(5)保護幼兒視力,注意教室採光,有良好的照明條件。

(6)工作人員要注意個人衞生,保持儀表整潔。

消毒隔離

(1)設立保健室、觀察室,用品要專用,對患兒要有專人護理,仔細觀察,按時服藥、餵飯。

(2)幼兒及工作人員患傳染病應立即隔離治療,所在班級要徹底消毒,患者待隔離期滿痊癒後經醫生證明方可回園。

(3)對患傳染病幼兒所在班級和與之接觸過的幼兒進行檢疫、隔離、觀察,檢疫期間不收新幼兒,不與其他幼兒混合,檢疫期滿無症狀者方能解除隔離。

(4)幼兒離園一個月以上返回時,應向家長詢問有無傳染病接觸史,並要經醫務人員檢查方可回班。

(5)工作人員及幼兒的家長中發現傳染病應及時報告園領導,採取必要措施。

7、預防疾病制度

(1)貫徹“預防為主”方針,做好經常性的疾病預防工作,做好預防接種工作,預防接種率達100。

(2)及時瞭解疫情,發現傳染病及時報告,做到早預防,早發現,早報告,早診斷,早治療,早隔離,採取各種防治措施,降低發病率,控制各種傳染病的續發。

(3)加強體格鍛鍊,增強幼兒體質,提高對疾病的抵抗力,在傳染病流行期間不帶幼兒到公共場所。

8、家長聯繫制度採取多種方法,向家長宣傳科學育兒班級知識,幼兒無故缺席及時同家長聯繫,與家長配合做好幼兒保健工作。

七、安全保障制度

(一)防火

1、學校消防設施到位,並教會員工使用滅火器。對火着重地更要加強防範。

2、每月請專業人員檢查電路、開關等用電設施,保持完好無損。

3、工作人員下班前必須拔掉電線插頭,關閉各種電器。(包括蚊香、電蚊香),班級有保育員負責檢查,辦公室落實專人負責。

4、工作人員嚴格按操作規範,廚房開火操作時,操作人員不得離開灶台,發現漏氣即時報修。

5、班級無明火,如要用必須有成人在場照看,加強對幼兒的用火安全教育,不玩火,不藏有危險的物品。(如打火機、火柴等)

(二)防水、防滑

6、暢通下水道、污水道,及時排除積水。

7、雨天走道有水,及時鋪上防滑地毯,幼兒活動場所有水及時用幹拖把拖乾淨。

(三)防走失

8、加強早晚護導工作,保證各時間段幼兒都在成人監護下,幼兒不得寄放門衞處。

9、加強門衞管理,門衞全天候不得離崗,定時上鎖,幼兒中途離園,班主任必須出具中途離園證明,門衞核准後方可離園。

10、閒人禁止入園(包括精神不正常,小商、小販等。)

11、家長接送幼兒高峯期,門衞必須站在門口,防止陌生人接走孩子,防止幼兒獨自離園。

12、班內教師不得將幼兒交給未見過又無證明的生人。

13、外出活動經常清點人數,防止幼兒走失。

(四)防燙傷

14、廚房工作人員開始點火操作時開小量煤氣,防止點火時衝氣衝火燙傷員工。

15、幼兒不得進廚房和開水間。

16、廚房夏天先燒湯,待涼後再發送到班上,發送到班上時應加蓋,裝幼兒食物食品的盆、桶放置高處。

17、各班保温桶內裝滿温開水,班上不得放開水瓶,教師水杯放在壁櫥裏。幼兒活動區內不得有任何高温的物品、食品。

18、保教人員為幼兒盛湯、盛麪條、盛餛飩時應等到稍涼以後再由老師端給幼兒。

(五)防跌傷、摔傷

19、檢查高低鋪的防護攔,採取加圍措施,加強午睡巡視,確保幼兒不滾下來。

20、檢查園內、班內設施,尖鋭稜角處、地面高低不平處及過滑之處均要採取措施消除隱患。改造不適合幼兒的設施,例如便池太寬的要改窄,並加扶手,門太窄的要加寬,防止撞傷。

21、添置大型玩具時要檢查論證是否適合幼兒使用,是否安全。大型玩具下面鋪設軟質地。使用過程中每週由專人定期檢查,發現螺釘鬆動,玩具脱落、破損,需立即報修。

22、園內儘量減少台階,有尖鋭稜角的台階均實施軟包裝或進行改造。

23、幼兒上大型玩具時,教師要加強巡視,保證幼兒在保教人員的視線範圍之內。

24、教師帶班時不能離開幼兒,組織幼兒户外活動時不得聚集閒聊,注意調節幼兒活動量,防止因幼兒活動量失控而跌傷。

25、組織幼兒外出前教師應事先察看,熟悉線路和地形,確保一路無事故隱患後方可帶幼兒外出。外出時注意交通安全,保證每個幼兒有座位,注意幼兒頭、手不能伸出窗外,防止車內設施傷着幼兒。帶幼兒走在馬路上時,教師走在靠馬路中間的一側,幼兒走在靠人行道的一側。在上下樓梯的時候,都應靠右走。

(六)防戳傷

26、班內不置尖鋭玩具和有毒的塑料製品玩具,棉籤之類的尖鋭物品、教師用剪刀、包括自帶玩具等需放置高處,幼兒用剪刀需是圓頭剪刀。

27、周清潔玩具時剔除破損玩具,防止破損鋒利玩具戳傷幼兒。

28、園內班內在幼兒活動之處不得隨便牽拉繩子。

(七)防食物中毒

29、不購買變質、腐爛的食品,不購買熟食葷菜,不做涼拌菜,幼兒不吃隔夜食品,豆漿要煮開。

30、嚴格保管幼兒食品,加強廚房和食品倉庫,非有關人員不得入內,廚房內不接待任何生人,下班前廚房上鎖。

(八)防藥物事故

31、藥品放置保健室,並由專人負責,內服藥、外用藥分開擺放,定期處理過期藥品,分發幼兒服用藥品時核對班級、核對姓名、核對劑量、核對用法。

32、滅蚊滅鼠時周密安排,確保幼兒不接觸滅蟲藥。不得在校園內散播滅鼠靈等,消毒液、消毒藥片等危險物品由專人保管,不得放入食用瓶中,並有明確標誌,放置高處並加鎖。

落實措施:

1、學校有安全、消防領導小組,有專人負責安全、消防工作,有安全、消防應急預案。

2、制度及有關安全、消防知識宣傳教育到人,警示牌上牆。包括新入園的家長、新進人員。

3、責任落實到部門、到人,層層負責。簽訂安全、消防責任書。

4、消防器材使用方法教會到人,自救方法教育到人。

5、保證安全、消防道道暢通,安全出口標誌明顯,每學期進行一次安全、消防自救演習。

6、制度執行情況與獎懲掛鈎,有關人員每週進行一次安檢工作,做好記錄,發現情況及時反饋、處理。檢查與反饋相結合,及時排除事故隱患。

八、檔案管理制度

1、根據檔案工作要求做好園的文書材料整理歸檔工作,工作人員要積極主動配合,收集、整理好各種資料,按類立卷歸檔。

2、嚴格做好檔案材料的保管、保密、利用工作,防止人為的散失、泄密和缺損,確保檔案材料的完整安全。

3、檔案材料外借須經園領導同意,並按時歸還,查閲檔案資料時,不準在檔案資料上劃線、圈注、塗改、摺頁和折卷。

4、管理好檔案,防止檔案材料潮濕、蟲蛀。

九、後勤管理制度

(一)後勤工作必須樹立為教育服務、為師生服務的觀念,提倡勤儉辦園的精神,按照後勤各項工作規範、制度,努力提高服務質量。

(二)嚴格遵守財經紀律,有計劃地使用經費,從嚴掌握開支,依法收取有關費用。

(三)加強財務管理,編制好各類財產物品的帳冊,落實使用部門、班級、個人的責任制,每學期期末做檢查、清理。

(四)購物必須由分管領導統一辦理。

(五)購物必須兩人以上,購來物品一律由倉庫保管員驗收入庫、簽字。

(六)購物發票必須由分管領導、購物人簽字,經園長審核簽字後,方可報銷。

(七)領物要做好出入庫手續。

(八)幼兒園購置一切財產必須登記註冊。

(九)幼兒園發放的一切固定財產和耐用物品必須落實到各部門、班級、個人專人負責保管並妥善使用,如遺失酌情賠償。

(十)對於違規操作損壞的財產必須照價賠償,並及時彙報便作修理。

(十一)認真執行“進庫、出庫、驗收、盤點”四個環節,加強食堂管理。

(十二)做到專款專用,教工與幼兒伙食嚴格分開。

(十三)每月十日前,會計必須結清上月伙食帳,並結算報表上報分管領導與園長,按規定時間退費給家長,退夥單由班主任簽字,家長簽字。

(十四)每月10號按時向家長公佈上月幼兒伙食費使用情況。

幼兒園規章制度 篇三

用人單位制定規章制度,要嚴格執行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保障勞動者的勞動權利,督促勞動者履行勞動義務。制定規章制度應當體現權利與義務一致、獎勵與懲罰結合,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現在,就和職場範文網一起來看看幼兒園有哪些規章制度吧!

1晨檢制度

為防止傳染病患兒進入幼兒園及幼兒把不安全的物品帶入園,我園應堅持每天進行晨檢工作,要求為:一摸、二看、三問、四查:

一摸:摸摸幼兒額頭看有無發熱。

二看:看幼兒精神狀態好不好,有無疲倦或不適面容,看皮膚有無皮疹、腫塊,這是發現並隔離水痘、腮腺炎患兒非常關鍵的步驟。

三問:問問幼兒在家中的健康情況,有無不適以便在園中觀察,如發現問題可細問其有無發執、咳嗽、嘔吐、腹瀉等症狀,在家的睡眠、飲食、大小便情況。

四查:對疑似患病的幼兒進行體格檢查協助診斷。檢查有無攜帶易造成外傷的物品、器械入園,最好不要讓幼兒自帶食品入園。

晨檢過程中,班主任教師應注意親自把關,對普通的感冒、消化不良、皮炎等帶藥入園的幼兒要進行登記並管理。注意發現幼兒的問題,及時請保健醫生複檢,應正確對待晨檢工作。

2全日觀察制度

教師應對入園幼兒進行全日觀察,處理在園幼兒的健康相關問題,並做好相應的記錄,具體工作如下:

1、對帶藥入園的患兒,應檢查其服藥情況、在園活動情況及病情變化情況,以便離園時知道家長,並做好觀察記錄。

2、對在園幼兒應觀察其有無健康問題。

(1)看幼兒的精神狀態、面容,必要時測量體温。

(2)觀察幼兒的情緒、食慾、大小便情況,注意有無異常情況。

(3)觀察幼兒的活動情況是否正常。

(4)注意防範意外事故的發生,在園中如果發生摔、碰、劃破皮膚等事故應及時處理,離園時必須告知家長,並做記錄。

3、離園時應與家長做好交接工作,並進行必要的衞生、安全宣傳。

對全日觀察中有發現問題的幼兒,或帶藥入園者,離園時教師應告及時告知家長幼兒在園中的表現、病情的變化情況,提出合理的衞生保健指導和建議。

3幼兒園周邊環境安全治理制度

1、幼兒園周邊環境治理涵蓋師生人身、食品衞生、文化活動等方面,系綜合性治理,應取得社會各界的廣泛支持與通力配合。幼兒園對周邊環境應密切關注與監控。

2、幼兒園在做好內保工作的同時,應重視周邊環境的安全治理工作,應主動聯繫轄區的派出所、街道、工商管理、文化監管等部門共同抓好治理工作。

3、值日人員除做好園內的巡視工作,還應注意對園外附近環境的巡查,發現可疑人員或可疑情況,要針對不同情況及時報告幼兒園行政、“110”、“120”、“122”或附近派出所,以保護幼兒、家長和教職工安全。

4、開學前後,教師要組織家長會,提請家長、幼兒注意交通等各項安全。

5、建立幼兒園突發事件職工救護隊,高度警覺周邊環境安全工作。

4幼兒園公共活動場所安全管理制度

1、幼兒園多功能室、遊戲場等均為公共活動場所,實行誰組織活動,誰負責安全工作的原則。

2、開展活動時應認真檢查電路安全和場地安全,沒有電工在場不要私拉亂接電源。幼兒園應組織電工定期檢查電源開關、插座是否完好,有損壞的應及時修復。組織安全員定期檢查場地安全和遊樂設施安全。

3、開展活動要保持所有通道暢通無阻,開關靈活,便於隨時打開。

4、開展活動要適當控制人員,不要過分擁擠,要保證在任何情況下都能出得去。

5、大型活動要指定專人負責安全工作,突發事件有專人負責指揮疏散撤離。

5幼兒園班級教育活動教學安全制度

1、班級教育活動實行誰組織誰負責的原則。

2、班級保教人員必須按照“幼兒園一日工作規範”要求來操作,長期、經常性地對幼兒進行常規安全教育,文明説話、文明做事、文明交往,每個活動前提出活動要求,活動後有小結,活動前後清點人數,以防幼兒走失。

3、教師不得指導幼兒開展有危險性的活動,幼兒要聽從教師指導,學會正確的運動技術和自我保護。

4、在户外活動中教師有組織、指導的責任,保育員有指導責任,因組織指導的過錯造成幼兒身體傷害事故保教人員要負責任。

5、凡出現受傷情況,應及時送往醫院,並及時向園長彙報。

zdz幼兒園管理規章制度——考勤制度

一、病假制度:

1、因病休息,需交的病休證明,急診者除外(發燒38℃以上、肝、腎病要有化驗單)。

2、有病先交假條,除不便行動外,不能捎假條或電話請假,病假時間從開假條之日算起(星期六、日在內)。

3、不交假條的病休,按事假處理。

4、凡在寒暑假生病的,不補假。

5、工作時間看病以小時計算病假。

6、病假超過六個月按國家規定執行勞保待遇。

二、事假制度:

如有急事經領導批准以小時計算事假。

三、產假、婚假、喪假、工傷事故假、探親假:

1、產假按國家規定:晚婚晚育享受4個月產假;難產(剖腹產)享受4個半月;早育享受3個月,超過部分按事假處理,產假期只發放本人職務工資和津貼費,生產之前休息,如持有醫院診斷證明及化驗單(蛋白尿、髙血壓、水腫等)按病假處理,否則算事假;未釆取長效節育措施(帶環、結紮)者,懷孕做人流術者,休息時間按事假處理;採取了以上措施及早做人流術者,准予休息15天。休產假期間享受國家規定的基本工資,連續病假超過一個月的長期病假只享受檔案基本工資(孕期因須保胎不能上班者,按病假處理)

2、婚假:晚婚者享受7天,早婚者享受3天,超過部分按事假處理。

3、喪假:按國家規定,直系家屬享受3天(不含路途),路途1-3天,超過部分按事假處理。直系親屬去世可領取補助金200元。

4、工作事故假:須有現場人員證實(遵守安全操作程序、要求)、醫生診斷證明,如經工傷鑑定根據情況另定。

5、探親假:一律利用寒暑假,假期已滿因故不能按時上班時,需辦請假手續,經領導批准方可續假,按雙事假處理。凡不請假或請假未準而逾期不歸者,按曠工處理。

6、寒暑假:工作不滿半年者,不享受寒暑假待遇。

四、曠工:

1、凡無故不上班或未經批准撞自離開工作崗位超過30分鐘以上者,均作為曠工處理。

2、遲到早退超半小時、空班、晚接班超半小時按曠工處理。

3、曠工1天扣發園內當月一切福利待遇。

4、曠工3天以上者給予行政警告處分,曠工期間停發工資。

五、公假

領導安排的外出參觀學習、獻血、參加子女家長會(1次/每學期,以校方通知書為準)、哺乳假(嬰兒一週歲以內,每天1小時)等為公假。

備註:

1、逐級請銷假,無假條不準假。

2、病假(工傷)上班要提前兩天報告,否則不安排崗位,按事假處理。

3、病、事假、工傷等連續超過半個月,不享受臨近寒暑假。

4、一個月缺勤累計15天以上,除按規定扣除外,不享受管理目標獎;病假半年享受最低工資標準,事假超一個月按最低工資標準處理,特殊情況視情而定。

5、工傷及有病到合同醫療單位看病(如到合同外單位看病,費用自理)。

6、行政人員值班白天未按時下班不報加班、不補休,值夜班如屬因工作需要翌日不能休者,應在不影響正常工作前提下,一週內休完。凡牽扯到全局性大的活動,需有關人員加班的經領導批准方可算加班,不許存假。

7、值班人員在因故需要調班,必須報辦公室批准,方可進行調整。

8、在政治業務學習、備課時間缺勤一次者,按曠工半天處理,兩次按一天處理,餘類推(以會議室點名為準)。

9、公益勞動請假、假期請假均按雙事假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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