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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資薪酬制度(多篇)

工資薪酬制度(多篇)

工資薪酬制度(多篇)

工資薪酬制度

設計薪酬五大基本原則

公平性原則、遵守法律原則、效率優先原則、激勵限度原則、適應需求原則。

一、公平性原則

1、對內公平

(1)員工工作努力,所作貢獻,取得業績與所獲得報酬對等;

(2)與內部相同工作或能力相當人員之間,報酬對等。

2、對外公平

員工會將自己的報酬與本地區同行業的其他人或同學、親戚相比,從而產生公平感。企業的薪酬要確保對外公平,即要有相應的競爭力。當一定時間內,員工工資待遇高於同行業其他公司時,員工會產生滿意感。在這種情況下,企業有利於吸引和留住優秀人才,獲得較強的人力資源競爭優勢。

二、遵守法律原則

三、效率優先原則

四、激勵限度原則

五、適應需求原則

工資薪酬制度(精選20篇)

在學習、工作、生活中,很多地方都會使用到制度,制度是一種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到底應如何擬定製度呢?以下是本站為大家整理的工資薪酬制度(精選20篇),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工資薪酬制度1

一.總則

為實現“吸引人才、留住人才、激勵人才”目,公司實行公平合理薪酬福利管理體系,端正員工工作態度,激發員工工作熱情,提升優秀員工保留度和提升員工對公司忠誠度,根據公司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二.薪酬結構

1.員工薪酬由固定工資和浮動工資兩部分組成。

2.固定工資包括:基本工資。固定薪酬是根據員工職務、崗位、技能、學歷等因素確定相對固定工作報酬。

3.浮動工資包括:績效工資。浮動薪酬根據員工工作績效表現確定不固定工作報酬。

4.員工薪酬扣除項目包括:個人所得税、代扣社保費、缺勤扣款、違規罰款等。

5.員工薪酬發放時,均應當認真核算;對公司計發勞動報酬有異議,須在收到勞動報酬之日起兩週內提出異議;收到報酬兩週內未提出異議,視為員工認可公司已經足額支付當月勞動報酬。

三.薪酬系列

1.公司根據不同職務性質,分別制定管理、技術、銷售三類薪酬系列。

2.管理薪酬系列適用於行政、人事、財務、生產管理等工作各級管理人員。

3.技術薪酬系列適用於從事產品研發、生產技術支持、售後服務技術支持以及系統成套項目工作等相關人員。

4.銷售薪酬系列適用於從事市場銷售工作人員。

5.員工薪酬系列適用範圍詳見下表。

(1)管理系列分為五個薪酬等級:

(2)技術系列分為五個薪酬等級:

(3)銷售系列分為三個等級:

四.薪酬計算方法

1.薪酬計算方式:

實發工資=應發工資—扣除項目

應發工資=固定工資+浮動工資=基本工資+績效工資

2.薪酬標準確定:

⑴ 固定工資根據員工職務及所屬薪酬系列,確定員工薪酬等級,再根據員工薪級,確定對應員薪酬標準。參見《員工職務等級表》、《員工基本薪酬等級表》

⑵ 績效工資根據《員工績效工資標準表》確定績效標準,每月根據其工作表現,每一層級績效工資按考核結果確定個人績效係數,計算績效工資。

績效工資=績效工資標準 x績效係數,具體內容詳見《績效考核辦法》。

五、員工福利

員工除了按照國家相關勞動法規,享受社會保險福利、法定帶薪假等基本福利外,經考核合格,還享受以下福利:

1、工齡補貼

從員工進入本企業之日起計算,連續工齡每滿一年,可得工齡補貼30元/月。工齡補貼實行累進計算,累計10年後不再增加。

⑴ 員工被解除(終止)勞動合同(勞動關係)後,重新進入公司工作,工齡補貼從最後一次進入公司工作之日算起。

⑵ 公司公派學習、培訓員工,培訓考核合格者,可享受工齡補貼,不合格者取消年度工齡補貼。

⑶ 事假當月或跨月達10個工作日以上;病假當月或跨月達30個工作日以上從達到之月起取消當年度工齡補貼。

⑷ 每個工齡年度中違規違紀累計3例以上(含3例)員工,及發生質量責任事故主要責任人、安全生產重傷事故主要責任人,取消當年度工齡補貼。

⑸ 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或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達1000元以上者、或受到國家行政處分及刑事處理,取消其當年度工齡補貼。

2、考勤補貼

根據《員工考勤補貼等級表》確定各職務補貼標準,每月根據其實際考勤表現,計算實際補貼額度。具體為:

考勤補貼=補貼標準 x(1-∑考勤係數),考勤係數確定方法:

3、年終效益獎

根據企業效益決定,具體發放辦法以每年年底人力資源部與財務部文件為準。在公司虧損情況下,無年終效益獎。年終效益獎在次年1-2月核算,2-3月核發。對於年終效益獎核發時已經離職或提交離職申請員工、年度累計請假30日員工、以及本年度最後一日未轉正員工不享受本年度年終效益獎。

4、特殊人才津貼

為吸引特殊人才加盟公司,公司特設立特殊人才津貼。特殊人才津貼分為三檔,一檔為300-500元/月,二檔為500-800元/月,三檔為800-1000元/月。員工享受特殊人才津貼必須要經總經理辦公會審批通過。

六、試用期薪酬

1、公司新招聘員工試用期一般為三個月,特殊情況下最長可以延伸至六個月。

2、試用期員工基本薪酬根據崗位確定薪等,為標準薪酬百分之八十;績效工資標準按照大學以下標準確定:專科(本科無學位)1級;本科學歷(高級職稱、研究生無學位)2級;雙學士(正高級職稱)3級。

3、試用期員工試用期間參加績效工資考核,不享受公司提供其它福利。

七、薪酬調整

薪酬調整分為整體調整和個別調整。

1、整體調整:指公司根據國家政策和物價水平等宏觀因素變化、行業及地區競爭狀況、公司發展戰略變化以及整體效益情況而進行調整,包括薪酬水平調整和薪酬結構調整,調整幅度由總經理辦公會根據經營狀況決定。

2、個別調整:主要指薪酬級別調整,分為定期調整與不定期調整。 薪酬級別定期調整:指公司在年底根據年度績效考核結果對員工崗位薪酬進行調整,詳細情況參見公司績效考核辦法。

薪酬級別不定期調整:指公司在年中由於職務變動等原因對員工薪酬調整。

3、各崗位員工薪酬調整由薪酬管理委員會審批,審批通過調整方案和各項薪酬發放方案由辦公室執行。調整後薪酬生效日以辦公室部人事調令為準。

八、薪酬支付

1、薪酬支付時間計算

A、執行月薪制員工,月薪結合每月出勤天數核算,計算週期為每個自然月,按照國家最新規定,日薪資標準為月薪資總額/21.75天。

B、薪酬支付時間:當月薪酬為次月10日,如遇節假日等發放時間順延。

2、下列各款項須直接從薪酬中扣除:

A、員工薪酬個人所得税;

B、應由員工個人繳納社會保險費用;

C、與公司訂有協議應從個人薪酬中扣除款項;

D、法律、法規規定以及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賠償;勞動者本人因違反公司制度,根據公司制度規定給予經濟處罰金。

E、司法、仲裁機構判決、裁定中要求代扣款項。

3、薪酬計算期間中途聘用人員,當月薪酬計算公式如下:

4、各類假別薪酬支付標準

A、產假:薪酬按正常出勤支付,但不包括績效工資、考勤補貼。

B、婚假:薪酬按正常出勤支付,不包含考勤補貼。

C、喪假:薪酬按正常出勤支付,不包含考勤補貼。

D、哺乳假:薪酬按正常出勤支付。

E、護理假:(配偶分娩)薪酬按正常出勤支付,不包含考勤補貼。

F、工傷假:根據國家工傷保險條例執行。

G、事假:按日減發崗位基本薪酬。針對公司中層以上管理人員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如因特殊情況確需請假者,經總經理批准,可按正常出勤對待。

H、企業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停止工作治病,在醫療期內按照基本工資60%支付其病傷假期工資,但不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準80%。

工資薪酬制度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使職員薪酬管理規範化,特制定本制度。公司有關薪酬核定、薪酬計算、薪酬發放,除另有規定外,一律按本制度執行。

第二條原則:

1、建立明確的分配製度。根據不同部門的工作性質與特點,建立合理的分配方式與制度,以適應不同部門的需要。同時利於各級管理者有效管理職員,以實現關鍵目標。

2、建立合理的工資構成體系並與企業效益、個人業績掛鈎。職員收入不僅體現工作能力與所承擔責任,而且更強調對績效的傾斜。

3、建立積極的激勵機制。鼓勵職員提高自身能力,承擔更大責任,從機制上激發職員的上進心。同時建立完善合理的考核機制,做到多勞多得按能取酬。在準確傳達公司管理要求的基礎上,表彰績效突出的優秀職員。

第三條公司採用月薪制度,即每月發放工資及相應的福利。

第四條嚴格遵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由企業與個人分別繳納各自所應承擔的税費(如個調税、社保等)。

第五條本規定適用於與公司簽訂正式勞動合同的職員。兼職職員可參考本規定參照執行。

第二章薪酬的構成

第六條職員薪酬由月薪資、福利、獎金組成。月薪資由基本工資、崗位工資、績效工資、司齡工資、區域津貼、特殊津貼與其他津貼組成。

第七條薪資各部分組成及定義:

1、基本工資:

根據職員所獲得的國家承認的最高職稱或學歷、結合任職資格體系的有關規定來確定。

基本工資金額對應表

公司任職資格評定的薪等國家承認的職稱國家承認的學歷基本工資(元)

1、2薪等XX

高級職稱博士XX

中級職稱碩士1800

初級職稱本科1500

技術員大專1300

技工中專1100

高中(含以下)1000

2、司齡工資:

司齡工資體現公司對長期服務職員的獎勵,初始額為50元,每增加一個年度,增加50元,滿XX年後不再增長。

司齡工資從轉正後第二年開始核發。

3、區域津貼與其他津貼組成:

1)區域津貼體現公司對駐外職員的生活補貼;區域津貼為每月300元(其中北京、廣州地區為每月500元);在本地招聘的職員不享受區域津貼。

2)其他津貼根據經營需要另文規定。

4、崗位工資:由職員在企業中承擔的崗位責任大小來確定,並以崗位的責任、貢獻、市場價值以及企業對崗位的需求作為評測依據。

如果請病假(需有醫院證明),扣崗位與績效,如果請事假或請病假但沒有醫院證明,扣發崗位、基本與績效工資,如請年假或調休假,不扣發崗位、績效工資。

崗位工資依照崗位劃分為8薪等35薪級:詳見附件一《各薪級崗位工資與績效工資對應表》,其中研發類第三薪等以下(含第三薪等)人員的崗位工資基準是同薪級的130%。

5、績效工資:績效工資體現職員的工作績效;績效工資根據考核週期及考核結果公佈次月予以核發。

1)職員的績效工資標準與薪級相對應,詳見附件一。

2)第一、第二薪等職員的績效考評以年度為單位,其主要考評依據為公司當年的經營目標實現情況,其績效工資在考核結束後予以核發;

3)第三薪等以下(含第三薪等)人員的績效考評以季度為單位,在考核結束後予以核發;

4)根據公司不同發展時期的管理需要,績效考評週期與辦法將做適當調整,具體以當時發文通知為準。

6、特殊津貼:在特定時期為公司帶來特殊收益或有價值的人員和業務,公司給與的特殊獎勵,特殊津貼在當月予以發放。

第八條職員福利:包含國家法定福利及公司內部福利。

1、法定福利:包含五險一金:社會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醫療保險以及住房公積金。法定福利的繳交標準依據國家相關規定按月予以辦理。

2、公司福利:包含午餐補貼、差旅保險、附加醫療保險等。其中午餐補貼在月工資中體現。

第九條獎金:獎金分為年度獎金與專項獎金。

1、年度獎金在公司完成年度經營目標的情況下,對工作質量完成出色的部門和工作績效突出的職員進行特別獎勵。

1)公司年度獎金總額由董事會根據公司經營業績予以核定;

2)年度獎金髮放對象為對公司經營業績實現有重大貢獻的相關人員,具體獎金分配方案由經營管理委員會統一審定發放。

2、專項獎金為不定期不定額獎金,是根據經營管理需要,為實現階段性重大特定的目標而設定的特別激勵措施。專項獎金方案由公司經營管理委員會制定,報董事會批准後執行。

第三章新進職員試用期薪酬方案

第十條應屆新進職員試用期工資:

序號學歷崗位金額(元)備註

第十一條有工作經驗的新進人員,其試用期薪酬根據招聘職位在任職資格體系的要求予以核定薪級,其中崗位工資根據行業情況按70%~90%核發。根據經營需要引進的特別人才,其試用期工資由總經理核定。

第十二條試用人員不享受司齡補貼、績效工資等,但享受午餐補貼。

第十三條職員轉正時間:職員轉正時間為每月1日。

第四章薪酬計算方法

第十四條日平均薪酬=月薪酬/月平均上班天數(按國家相關規定)。

第十五條計薪期間中途任職、離職及解僱職員固定薪酬計算:

1、新進職員第一個月薪酬按工作實際天數發給,實際薪酬為:日平均薪酬×實際工作天數。

2、離職的職員當月薪酬按日計算,並依實際出勤日的薪酬總額支付。

3、停職前的薪酬,依下列方式計算:停職前的薪酬×實際出勤日期/月平均上班天數(按國家有關規定)。

第十六條在公司內有兼職的人員,崗位工資就高不就低,兼職不兼薪。

第十七條由於公司的績效考評是以工作績效作為考評依據,而不是工作時間。因此,原則上對於加班不予發放加班費。如確係需發放加班費的,以基本工資+崗位工資作為加班費的計算基數。

第五章職員工資的調整

第十八條職員調薪:公司視業績的成長情況及職員的績效成績及能力進展情況,由分管領導提名,經公司經營管理委員會討論通過予以調整。

第十九條調薪的內容:

1、基本工資的調整:職員在取得公司認定的新的職稱或學歷後,資歷工資在當月予以調整。

2、崗位工資及績效工資的調整:

1)職員因工作需要調動、工作能力進行薪級調整時,崗位工資及績效工資標準依據薪級變動當月調整。

2)半年績效考核及年終績效考核後,依據評估結果對崗位進行調整,崗位工資及績效工資標準依據薪級變動當月調整。

3、司齡津貼每年1月1日統一調整。

第六章薪酬發放

第二十條薪酬的發放:為當月發放上個月的薪酬。

第二十一條薪酬計算期間及發放時間:

1、薪酬計算期間為本月1日起至本月結束。

2、每月最後一天製作本月在冊職員薪酬報表。

3、每月薪酬發放時間為每月10日,如遇節假日則順延。

第二十二條薪酬支付方法及扣除:

1、薪酬的支付,通常以現金或匯入存摺的形式發放。

2、薪酬個人所得税、法定保險和公積金項目,在發放前直接從薪酬中扣除。

第二十三條人事行政部每月最後1日彙總整理本月在冊人員名單、考勤記錄提交給財務部,財務部結合本月的調薪變動申請表,填制“月薪酬報表”等,財務部簽署後轉呈總經理核定,再轉財務部門核發薪酬。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五條職員薪酬採取密薪制,職員應對自己的薪酬保密,並不打聽及傳播他人薪酬信息,如有違反,公司將視情節嚴重程度予以扣發崗位與績效工資、降職降薪、解除勞動合同等處罰。

第二十六條本制度的修訂權屬公司經營管理委員會,授權人事行政部進行解釋。

第二十七條本制度自頒佈之日起施行。

工資薪酬制度3

一、總則

第一條 按照公司經營理念和管理模式,遵照國家有關勞動人事管理政策和公司其它有關規章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全體職員(試用工和臨時工除外)。本制度所指工資,是指每月定期發放的工資,不含獎金和風險收入。

二、工資結構

第三條 職員工資由固定工資、績效工資兩部分組成。

第四條 工資包括:基本工資、崗位工資、技能工資、職務津貼、工齡工資、住房補貼、誤餐補貼、交通補貼。

第五條 固定工資是根據職員的職務、資歷、學歷、技能等因素確定的、相對固定的工作報酬。固定工資在工資總額中佔40%。

第六條 績效工資是根據職員考勤表現、工作績效及公司經營業績確定的、不固定的工資報酬,每月調整一次。績效工資在工資總額中佔0-60%。

第七條 職員工資總額由各部門經理、項目經理擬定後報總經理審批。部門經理、項目經理每月對職員進行考核,確定績效工資發放比例並報人力資源部審核、總經理審批後予以發放。

第八條 職員工資扣除項目包括:個人所得税、缺勤、扣款(含貸款、借款、罰款等)、代扣社會保險費、代扣通訊費等。

三、工資系列

第九條 公司根據不同職務性質,分別制定管理層、職能管理、項目管理、生產、營銷五類工資系列。

第十條 管理層系列適用於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

第十一條 職能管理工資系列適用於從事行政、財務、人事、質管、物流等日常管理或事務工作的職員。

第十二條 項目管理工資系列適用於各項目經理及項目部成員。

第十三條 生產工資系列適用於生產部從事調試、焊接、接線等生產工作的職員。

第十四條 營銷工資系列適用於銷售部銷售人員(各項目部銷售人員可參照執行)。

第十五條 職員工資系列適用範圍詳見下表1:

四、工資計算方法

第十六條 工資計算公式:

應發工資=固定工資+績效工資

實發工資=應發工資-扣除項目

固定工資=工資總額×40%

績效工資=工資總額×60%×績效工資計發係數(0-1)

第十七條 工資標準的確定:根據職員所屬的崗位、職務,依據《崗位工資一覽表》確定其工資標準。待崗人職員資按照本地區當年度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執行;試用期職員工資參照附件1《試用期職員工資標準表》。

第十八條 績效工資與績效考核結果掛鈎,試用期與待崗職員不享受績效工資。績效工資確定方法見表2。

表2:績效工資確定方法

第十九條 職能部門普通職員考核由其部門經理負責;部門經理考核由其主管副總負責;項目部成員考核由其項目經理負責。考核成績和計發係數每月8號前上報至人力資源部。

注1:原則上管理層工資由公司承擔,若管理層人員兼任項目經理,則其基本工資由公司承擔,績效工資由項目部承擔。

注2:總經理績效工資計算

方法:總經理月績效工資=項目經理月平均績效工資×1.5。總經理的收入原則上最高限額為5500元。副總經理兼任項目經理時績效工資原則上按其負責的項目的經營情況確定其月績效工資。

第二十條 為鼓勵公司部門經理、項目經理及以上管理者為公司忘我工作,體現責、權、利相結合的原則,公司按月發放職務津貼,具體如下表:

表略

五、薪級調整

第二十一條 原則上公司在每個財務年度結束後,根據當年的經營業績,並根據年終綜合考核成績對全體職員發放二次績效工資(年終獎),並酌情對工資標準予以調整,重新確定所有職員的工資。年工資總額增減幅度與上年度公司經濟效益成正比。

第二十二條 年終績效考核採用檔級評分制,評分方法與考核工具見《工作績效考核辦法》。職能部門職員年終考核成績與薪級調整幅度的對應關係見表4。

表4:年終綜合考核成績與薪級調整幅度對應關係

六、關於職員工資

第二十三條 職員工資標準的確立、變更。(1)公司職員工資標準經董事長批准;(2)根據公司經營狀況,可以變更職員工資標準。

第二十四條 職員工資核定。職員根據本人業績表現、工作能力、工作態度、聘用的崗位和職務,核定其工資標準。具體的人職員資確定應根據薪酬區間,由用人部門提議,經人力資源部審核,報總經理審批後確定。部門經理、項目經理的工資直接由總經理確定。對於特殊人才的工資標準,由總經理提議,報董事長特批。初次從事該崗位的職員,原則上自該崗位薪酬區間下限起薪,經年終考核後,再調整薪級。

第二十五條 銷售員的薪酬按《銷售工作管理辦法》執行。

第二十六條 工齡工資:工齡工資以到公司服務的時間計算,每滿一年每月發工齡工資50元,每年年初增發,5年封頂。

第二十七條 職員工資變更。根據崗動薪變原則,晉升增薪,降級減薪。職員職務、崗位變動,從生效之日起下一個支薪日,按新崗位標準調整。

第二十八條 職員工資變更辦理。由薪資申報人員填寫《工資調整申請表》,由直接主管建議調整薪級,並報人力資源部按有關審批流程辦理。

工資薪酬制度4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切實履行出資人職責,規範市屬國有企業的薪酬管理,促進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根據《公司法》、《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暫行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市屬國有企業,是指市國資委履行出資人職責的市屬國有、國有控股企業及由其出資的企業(以下統稱企業)。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薪酬,是指企業直接支付給職員的工資、獎金、津貼、補貼等全部報酬。

第四條 企業的薪酬管理,遵循下列原則:

(一)堅持所有權與經營權分開的原則。出資人依法管理企業薪酬總額及企業領導人員、企業兼職人員的薪酬,企業內部薪酬分配由企業依法自主決定。

(二)堅持薪酬與效益掛鈎的原則。經濟效益增長,薪酬總額增加;經濟效益下降,薪酬總額減少。

(三)堅持兩個低於的原則。薪酬總額的增長低於企業經濟效益的增長,職員平均薪酬的增長低於企業勞動生產率的增長。合理控制人工成本,提高企業競爭力。

(四)堅持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原則。政策及不可比因素產生的效益,不得作為增加薪酬的依據。企業領導人員與企業其他職員的薪酬差距,應當控制在合理的範圍之內。

第二章 薪酬總額的確定

第五條 企業薪酬總額由薪酬總額基數和新增效益薪酬兩部分組成。

第六條 企業實行本辦法第一年的薪酬總額基數以上年實際發放總額為基礎,參照以下因素確定:

(一)全市同等勞動力價格水平;

(二)企業近三年經營情況及年度實際發放薪酬總額情況;

(三)企業近三年平均勞動生產率及人均實際薪酬水平;

(四)人員增減變動情況。

企業實行本辦法第二年後的薪酬總額基數以上年實際發放的總額為基礎,參照全市同等勞動力價格水平、人員增減變動等因素確定。

第七條 企業新增效益薪酬按薪酬總額基數的一定比例確定,與企業淨利潤額掛鈎。

新增效益薪酬=薪酬總額基數(淨利潤額增長幅度薪酬浮動係數)非充分競爭性企業及主要承擔政策性業務的企業,掛鈎指標另行確定。

第八條 薪酬浮動係數根樓堂館所建設據企業現有薪酬水平、勞動生產率、人均工資利税率、同行業人均薪酬水平、企業規模和行業特點等情況確定,一般控制在0.7以內。

第九條 淨利潤額增長幅度較大的企業,新增效益薪酬不得高於淨利潤增加額的50%,人均薪酬水平不得超過市勞動保障部門當年公佈的同行業工資指導價位高位數水平。

淨利潤額出現負增長的企業,新增效益薪酬按經濟效益下降的幅度以負值確定,薪酬總額下降幅度不低於企業前三年平均薪酬總額的20%,職員個人薪酬不得低於市政府規定的當年最低工資標準。

第十條 企業淨利潤額以中介機構審計確認的年度財務會計報告中的淨利潤額為基礎,剔除不可比和不合理因素後確定。

第十一條 企業和職員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用和住房公積金。應當由職員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由企業從其薪酬中代扣代繳;應當由企業負擔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由企業支付。

企業和職員參加補充養老保險,應當經國有產權持有單位逐級審核後,報市國資委批准。

第十二條 企業職員薪酬為税前收入。職員應當交納的個人所得税,由企業從其薪酬中代扣代繳

第三章 企業領導人員的薪酬確定

第十三條 本辦法所稱企業領導人員是指企業的下列人員:

(一)國有獨資企業(尚未按公司法改建的國有企業)的總經理(總裁)、副總經理(副總裁)、總會計師,黨組織專職書記、副書記、紀委書記;

(二)國有獨資公司的董事長、副董事長、非職工代表董事,監事會主席、副主席、非職工代表監事,總經理(總裁)、副總經理(副總裁)、總會計師,黨組織專職書記、副書記、紀委書記;

(三)國有控股公司的董事長、副董事長、董事,監事會主席、副主席、非職工代表監事,總經理(總裁)、副總經理(副總裁)、總會計師,黨組織專職書記、副書記、紀委書記。

第十四條 企業領導人員的薪酬由基本年薪與績效年薪兩部分組成。基本年薪根據上年度全市職工平均工資、資產規模、主營業務收入、職工人數及個人崗位等因素確定;績效年薪與經營業績考核結果掛鈎,在基本年薪的0-2倍之間確定。

企業領導人員薪酬的具體確定,按照《xx市屬國有企業負責人經營業績考核暫行辦法》(政府〔20xx〕140號)、《xx市屬國有企業增量資產獎勵股權暫行辦法》(政府〔20xx〕43號)執行。

第十五條 情況特殊、暫時無法開展經營業績考核的企業,不得擅自提高企業領導人員的薪酬。確需提高的,應當經國有產權持有單位逐級審核後,報市國資委批准。

第十六條 企業領導人員的薪酬情況,應按廠務公開有關規定向職工(代表)大會公佈,接受羣眾監督。

第十七條 企業應當依照有關規定規範企業領導人員職務消費行為,增加職務消費透明度,推進職務消費貨幣化改革。企業領導人員的職務消費貨幣化改革方案應按廠務公開有關規定提交職工(代表)大會審議,並逐級報國有產權持有單位和市國資委審核;年度職務消費情況應按廠務公開有關規定向職工(代表)大會通報,並報國有產權持有單位和市國資委備案。

第四章 兼職人員的薪酬確定

第十八條 本辦法所稱兼職人員,是指受持有國有產權的派出單位的委派(下稱派出單位),在其子企業中兼職的人員。

經批准在子企業中任職、並已轉移了勞動關係的人員,不屬於兼職人員。

第十九條 派出單位應當嚴格控制人員在子企業兼職,對確需在子企業兼職的,應當按照《市國資委履行出資人職責企業領導人員管理暫行辦法》(xx市國資黨通〔xxxx〕4號)的規定,報經有幹部管理權限的單位批准。

第二十條 兼職人員應當在派出單位領取薪酬,按照兼職企業薪酬管理制度規定,將在兼職企業獲得的薪酬作為管理費全額上繳派出單位。

第二十一條 派出單位可以根據本單位同等職位人員的薪酬水平、兼職人員所兼職位及其職責履行情況等因素,從上繳的管理費中提取10%-50%補貼兼職人員。兼職人員在兼職企業沒有取得管理費收入的,派出單位可以視情況給予適當補貼。兼職人員的具體補貼標準,由派出單位提出意見(如派出單位有上一級國有產權持有單位的,須逐級審核),報市國資委審批。

兼職人員的總薪酬,應控制在派出單位同等職位人員的2倍以內。

第五章 薪酬的管理

第二十二條 企業薪酬實行總額控制,預算管理,年終決算,多退少補。

第二十三條 每年年初,企業應當在深入分析預測全年經營情況的基礎上,按照本辦法的有關規定擬訂當年的薪酬預算草案。

企業領導人員薪酬預算及兼職人員薪酬預算,應當在薪酬預算草案中明細列示。

第二十四條 企業的年度薪酬預算草案,應當送國有產權持有單位逐級審核後,報市國資委審查批准。

國有控股企業的年度薪酬預算,還應當由有關國有產權代表依法提交企業有關決策機構審議批准。

第二十五條 企業應當建立薪酬儲備金制度,薪酬發放應當留有餘地,以豐補歉。

未經批准,企業不得改變結餘薪酬儲備金的用途。

第二十六條 企業應當在每年3月底之前,依據經中介機構審計確認的財務會計報告,編制上年度的薪酬決算草案。

企業領導人員薪酬決算及兼職人員薪酬決算,應當在薪酬決算草案中明細列示。

第二十七條 企業的年度薪酬決算草案,應當經國有產權持有單位逐級審核後,報市國資委審查批准。

國有控股企業的年度薪酬決算,還應當由有關國有產權代表依法提交企業有關決策機構審議批准。

第二十八條 企業應當依據市國資委批准的年度薪酬決算,對全年的薪酬計提和發放情況進行清算,超額計提的予以調整,超額發放的在下一年度扣回。

第六章 薪酬的監督

第二十九條 企業應當嚴格按照本辦法的有關規定計提和發放薪酬,不得超標準計提和發放。遇有特殊情況,須事先逐級報國有產權持有單位審核,並報市國資委批准。

第三十條 企業國有產權持有單位應對其全資、控股企業的薪酬計提和發放情況進行監督。

市國資委定期對企業薪酬計提和發放情況進行專項檢查,必要時委託中介機構進行專項審計。

第三十一條 企業違反本辦法的有關規定超額計提薪酬的,超提部分衝減企業當年成本;超標準發放薪酬的,責令企業收回超過標準部分,並視情節輕重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第三十二條 執行本辦法過程中弄虛作假的,對有關責任人依照有關法規規定給予嚴肅處理。

工資薪酬制度5

一、目的

為適應社會發展需求,充分發揮薪酬的激勵作用,進一步拓展員工職業上升通道,建立一套相對密閉、循環、科學、合理的薪酬體系,根據公司現狀,特制訂本制度。

二、制定原則

本制度本着公平、競爭、激勵、經濟、合法的原則制定。

1、公平:是指相同崗位的不同員工享受同等級的薪酬待遇;同時根據員工績效、服務年限、工作態度等方面的表現不同,對職級薪級進行動態調整,可以上下同時享受或承擔不同德工資差異;

2、競爭:使公司的薪酬體系在同行業和同區域有一定的競爭優勢。

3、激勵:是指制定具有上升和下降的動態管理,對相同職級的薪酬實行區域管理,充分調動員工的積極性和責任心。

4、經濟:在考慮公司承受能力大小、利潤和合理積累的情況下,合理制定薪酬,使員工和企業能夠利益共享。

5、合法:本制度建立在遵守國家相關政策、法律法規和公司管理制度基礎上。

三、薪酬體制

1、薪資標準:公司實行崗薪制,貫徹“飲食設崗,因崗定薪”的原則。每個崗位的薪資標準,依照崗位的重要程度、責任大小、難度高低等因素,由各部門中層管理人員擬定草案,交由行政人事部彙總後,報總經理確定。

2、年薪制:享受年薪制的員工由公司總經理確定(一般一年確定一次)。

(1)薪制對象:公司聘任的高層管理人員,相關的高級技術、業務人員和特殊崗位人員。

(2)年薪標準:由公司總經理根據業績、能力、責任等因素確定,享受年薪制的員工薪資由工資總額的20%作為風險資金後,按月平均發放,年終根據工作完成情況核算風險基金的發放額發放給員工(以年終考勤、獎懲、績效考核等依據)。

3、月薪制:享受月薪制的員工由所在部門領導確定並報行政人事部審核,總經理審批。

(1)月薪制對象:除實行年薪制工資以外的固定員工。

(2)月新標準:由部門經理確定,行政人事部審核,公司總經理審批。

4、日製工資:工人

日製工資工人不屬於公司固定員工,日工資制工人工資標準根據工種不同由生產部門擬定,經總經理審批後執行。

5、公司固定員工分類:

(1)高層管理人員:總經理、副總經理、總經理助理

(2)中層管理人員:部門經理、工程師、生產廠長、項目經理

(3)基層管理人員:各部門和項目部的主管,包括財務部主管會計、行政主管、人事主管、技術主管等

(4)專業技術人員:出納、會計、人事專員、行政專員、技術員、安全管理員、實驗員、物流員、駕駛員等

(5)行政後勤人員:文員、倉管員、前台接待

四、薪資結構:

固定員工薪資由基本工資+崗位津貼+通訊補助+住房補助+工齡工資+餐補+年終獎金+績效考核獎金組成。

1、基本工資:

(1)貫徹“因職設崗,因崗定薪”原則,行政人事部根據崗位的性質、責任大小、難度高低、專業性、勞動強度等因素起草各崗位基本工資等級標準,由總經理審批。

(2)每個崗位的基本工資等級由行政人事部和所在部門經理共同協商,報總經理審批後確定,中層管理人員的基本工資等級由總經理確定。一人擔任多個職位的,按照所擔任最高職務確定基本工資等級。

2、崗位津貼

(1)主管以上管理人員自擔任管理職務之日起領取職務津貼,不擔任該職務之日起停止支付;不滿一個月時間按比例計算髮放津貼;代管主管職務時,也發給該職務的津貼,但代管職務時間必須在一個月以上。同時擔任幾個管理職務的.,領取所擔任最高級別的津貼,不給予雙份津貼。

(2)崗位津貼等級標準由行政人事部起草,總經理審批。

3、通訊補助

(1)通訊補助是指公司管理部門和各職能部門按規定給予報銷的員工手機費等。

(2)通訊補助標準參見《財務報銷制度》

4、住房補助

本市户籍員工不享受住房補貼,非本市户籍的所有員工每人每月享有××元住房補貼。

5、工齡工資

(1)按員工為企業服務年限長短確定,鼓勵員工長期、穩定地為企業工作;

(2)工齡工資根據本公司工作的實際年功長短,員工連續工齡每滿一年按100元逐年遞增。

(3)工齡工資的增加均以滿週年後的次月起計算。

(4)新進員工一年內不能享受工齡工資,滿一年後的次月開始享受工齡工資,年滿55週歲的所有員工不再計算工齡工資。

6、餐補:參考×××地區基本生活標準,每天給予×元生活補助。

7、年終獎金:公司年終獎金採取年底雙薪的發放方式。

(1)年底雙薪:年底雙薪體現公司對每位員工的關懷和回饋,於每年春節放假前予以發放,計算公式如下:

年底雙薪=月標準工資+月標準工資×12個月(員工本年度實際工作月數)

實際工作時間不足月的按整月計算。

(2)優秀員工獎(創造獎、功績獎)、優秀管理人員獎:由總經理根據公司年度經濟效益以及個人績效、貢獻程度評定,標準由總經理確定。

8、績效考核獎金根據員工績效考核月評、季評、年評結果,公司年度經營狀況,並結合總經理意見核定發放。

五、薪資調整

1、整體調整。調薪原則上每年一次,每年的3月1日為薪酬調整日。包括薪酬水平和薪酬結構調整,調整幅度由總經辦根據國家政策結合公司具體經營狀況決定。

2、職位變動時的薪酬調整:

(1)由低薪級職位,調任高薪級職位工作,應改支所調任職位對應的薪級,薪等不變。

(2)由高薪級職位,調任低薪級職位工作;應改支該低薪級職位對應的薪級,薪等不變。

3、晉職與降職時的薪酬調整

(1)同一職級的不同等的晉職與降職,則按同一級工資的對應的等級作出薪酬調整;

(2)跨職級晉職或降職,則調整為相應職級的對應職位的薪級的最低等起薪。

4、臨時調薪

(1)當發生下列情況時,應進行臨時調薪,其標準由公司總經辦會議確定:

①公司經營效益發行重大變化;

②社會物價水平的提高或降低;

③勞動力市場的供求變化與工資行情變化;

④其他公司認定的情況變化。

(2)員工遇有下列情形時,可由其部門經理向人力資源部申請臨時晉職調薪,以茲鼓勵。

①有特殊功勞表現。

②中途錄用的員工、具有優秀的技能與成績。

③為同行業間競相爭取的人才。

④其他總經理認可的情況。

六、薪酬標準

1、新進員工試用期薪酬

①招聘時有薪酬協議的按協議執行;

②招聘時沒有薪酬協議的初次任職者按所在崗位的(基本工資+崗位工資)的80%發放,低於法定最低工資標準者則按法定最低工資標準發放。

③試用期間員工照常享受公司的通訊補助、住房補助以及其他公司的福利性補助。

2、特別休假的薪酬計算

①婚假、病假等超過連續一個月的日曆工作日,只支付基本工資與工齡工資;

②事假免發所有工資,人事部門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七、薪酬支付

1、薪酬支付時間計算

①執行月薪的員工,按照每月實際出勤天數計算。

②薪酬支付時間:當月工資下月×日發放,遇雙休日自動順延;遇節假日可視具體情況,提前至節假日的前一個工作日發放。

2、下列規定的各項金額須從薪酬中直接代扣:

①個人薪酬所得税;

②社會保險費(個人應負擔部分);

③與公司訂有協議應從個人工資中扣除的款項;

④公司規章制度規定的應從工資中扣除的款項(如罰款);

八、薪酬保密

總經辦、財務部以及人力資源部所有經手工資信息的員工以及管理人員必須保守薪酬祕密。非工作需要,不得將員工的薪酬信息透露給任何第三方或公司以外的任何人員。

九、本方案經總經理批准後生效,自公佈之日起執行。

十、行政人事部可每年根據市場薪資調查、物價上漲水平、公司經營狀況等,提出此方案的修改意見,報公司總經理審批後,作為此方案的附件。

十一、本方案的修改解釋權歸××××××公司。

工資薪酬制度6

養生師提成工資方案工資=底薪+業績提成+工齡工資+單項服務獎+全勤獎

1、養生師對應表如下:(初級養生師底薪900元,中級1000元,高級1100元)

注:養生師因需調店的,其總業績按其所在分店全部加總為準,再對應上表計算。其在各分店的工資則按實際出勤天數計算。

2、個人護理單項獎:養生師做老顧客單項獎(新顧客和免費項目無):腿部減肥全套,胸部全套,腹部減肥全套、肩頸背部全套分別為5元;全身淋巴排毒15元/位;面部全套和手部全套各2元;眼部全套1元。

3、月獎金:全店全月業績達15萬元以上(含15萬)的(以實際收款為準),有500元獎金,作為員工團隊休閒活動獎勵(或按業績比例分給員工作為福利); 4.日資金提成基數和提成比例對應如下:

5、工齡工資:員工在公司網絡內連續工作每滿半年,增加工齡工資50元,每月發放,增加至300元封頂(養

生師、前台、宣傳員、銷售顧問、店長全體員工均享受此待遇)。

6、全勤獎:正常輪休,全月無病事假及曠工、遲到、早退的,發全勤獎100元。

7、養生師業績獎勵:1.每月個人業績1萬以上的底薪加100元; 2.個人業績2萬以上的底薪加200元;3.個人業績3萬以上的底薪加300元封底。

8、處罰條例:(1分為10元)

①對於遲到、早退15分鐘內扣1分,30分鐘內扣2分,全月累計曠工兩次者扣發本月工資及獎金;

②每月的例行衞生檢查,每處1分;

③形象儀表例行檢查,每人每次1分;

④有顧客投拆視情節處以20—100元罰款,如有任何的意見想法,可直接向店長或上級反映,不能故意散播消及的言論,如跟顧客有不良言論影響養生館聲譽者重罰。

注:1、全體員工個人所得税由自己申報交納。

2、員工正式上班當天起薪,每週均可輪休一天,不可連休。

工資薪酬制度7

一、目的

通過本制度規範員工行為,更好的為實現養生館目標服務,並提高自身素質。

二、內容

包括:工作規範、行為規範、5S規範、職業道德規範

三、適用範圍:

本公司全體員工

四、工作及行為規範

1、養生館員工應遵首館內的一切規章制度,接受主管人員的指揮和監督。

2、養生館員工應保持良好的儀容儀表,樹立良好的公眾形象。

3、養生館員工應根據下列準則規範自己的行為及服務。

4、盡忠職守,服從上級,不得有陽奉陰違或敷衍塞責的行為。

5、當日事當日清,不得藉故推諉。

6、保守養生館機密,關鍵崗位技術人員離職兩年內不得參與與本養生館相同或類似的業務。

7、員工應不斷進取,努力學習,提高自己的工作技能和業務水平,以期提高工作效率。

8、所有員工不得泄漏養生館機密,從事有損養生館利益的活動。

9、所有員工不得借職務之便貪污舞弊,謀取私利或借養生館名義在外招搖撞騙。

10、在工作時間內,不得擅離職守。

11、任何人不得任意翻閲不屬於自己的文件,賬簿表冊及函件。未經允許,養生館的任何文件及公物不得私自攜出或外借。

12、所有員工必須保持工作及生活地點的環境衞生。

13、員工於工作時間內應全神貫注,一絲不苟,不得怠慢和拖延工作時間,嚴禁在工作時間內看與工作無關的報紙、雜誌、電視及書籍資料。

14、顧客定期安排專人回訪,瞭解動態。

15、養生館實行禁煙制度,任何人不得在辦公場所及禁煙區內吸煙。

16、所有員工須具有團隊精神,在工作中通力合作,同舟共濟。不得打架鬥毆或相互爭鬥擾亂公共秩序。

17、員工及股東務必注意涵養、形象及領導方法。傳播公司企業文化,增強俱樂部凝聚力及團隊意識,使下屬有歸屬感和安全感,從而保持愉快的心情,充分發揮自己的聰明才智和潛力,提高工作效益。

18、按規定時間上、下班,不得無故遲到、早退。

五、實施細則:權利與義務

1、拓客:每月凡有員工獨立成功介紹的顧客,成交額的5%提成,從第六位顧客開始,10%提成。拓客人數每月清零。拓客年總成交額超過20W,可再有2%提成。

2、員工服務顧客按每次服務的價格酌情調整工時費。員工在服務過程中發展的新顧客也屬於拓客的範疇。

3、建立顧客飛信羣,定期回訪,聯絡。

4、拓展業務範圍,會議推介、招收學員培訓等如果有能力組織可提成利潤的1/3。

5、常規財務支出儘量要求收據、需要三人以上簽字,方可入賬。每月公佈收支情況。開展新的項目需要開股東會商量。

6、股東有表達自己意願的權利,重大事項必須經過股東大會討論通過。

7、每次股東會要有記錄,出席人簽字。

六、獎懲制度

1、遲到早退一次,請假一天按

2、確實由於員工自身的原因導致顧客中途退款、投訴等現象(顧客親自認定),經調解仍不能解決問題的,員工需承當所退款項的15%。

3、拓客過程中若發現弄虛作假等違規操作現象,經查實,輕者扣除當月提成及分紅;重者開除出股東隊伍。

4、員工要堅守本公司商業機密,不得與顧客談及有損於公司形象的內容。如有發現,參考第三條處理。

5、公司財物非自然損壞的,照價賠償。

6、公司每年拿出利潤總額的2%作為獎金,除董事長之外的股東享受。

工資薪酬制度8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本規則所指的薪酬,是指定期發放的工資、福利及每年年終獎金。

第二條薪酬的分配遵循按勞分配、效率優先、兼顧公平及可持續發展的基本原則。

第三條制定薪酬制度的目的在於使員工能夠與公司一同分享公司發展所帶來的收益,把短期收益、中期收益與長期收益有效結合起來。

第四條薪酬分配的依據是:貢獻、能力、態度和責任。

第五條實行崗位技能工資制。員工工資分工齡工資、學歷工資與崗位工資三部分。其中崗位工資依據崗位和技能確定,考慮員工所在崗位的價值;工齡工資根據員工參加工作時間的長短和在公司工作時間的長短來確定,考慮員工對公司的長期貢獻;學歷工資根據員工的正式學歷水平來確定,鼓勵員工提高教育水平。其中崗位工資根據不同職位類別特點,進行適當浮動,根據考核結果和業績水平來確定最終崗位工資收入。

第六條公司根據當期經濟效益及可持續發展狀況決定工資分配水平,即工資總額的增長幅度低於經濟效益的增長幅度、職工平均工資增長幅度低於勞動生產率增長幅度。

第七條適用對象:本職度適用於所有的公司正式員工。

第一章工資體系

第八條工資體系採取五種不同類別:與公司整體經營業績相關的管理人員工資制;與營銷業績相關的營銷人員工資制;與技術職能相關的技術人員工資制;與生產相關的生產人員工資制;與各項具體事務相關的事務人員工資制的員工工資體系。

第九條實行管理人員工資制的員工,其工作特徵是其工作業績通過全公司的總體業績來進行評估。這部分員工分成高層管理人員、中層管理人員和一般管理人員。其中高層管理人員包括:總經理、副總經理和總工程師;中層管理人員包括各部門的部門經理和總經理助理;一般管理人員包括辦公室、人力資源部、財務部、採購部、生產部、質檢部、技術發展部、質量管理部的工作人員、車間主任、車間調度、領料員、總務主管和食堂主管。

第十條實行營銷人員工資制的員工,其工作特徵是他們的工作績效與合同量密切相關。這部分員工主要是營銷部的人員。

第十一條實行技術人員工資制的員工,其工作特徵是他們的工作績效從結果和過程角度均不易評價,其貢獻與其所擁有的技能相關。這部分員工主要是技術開發部和工藝部的人員。

第十二條實行生產人員工資制的員工,其工作特徵是他們的工作績效可以通過工作量來衡量。這部分員工主要是車間從事生產的人員,包括工長、工人和測試人員。

第十三條實行事務人員工資制的員工,其工作特徵是他們的工作績效主要以完成規定的操作任務來衡量。這部分員工主要是行政部的人員,包括環衞工、維修工、司機和門衞。

第十四條總經理實行年薪職。其他人員實行崗位技能工資制。

第二章崗位工資結構

第十五條員工的工資結構為:崗位工資+工齡工資+學歷工資。

第十六條崗位工資根據工作的崗位和崗位所需要的技能來確定,不同崗位對應不同的崗位工資級別。詳細的工資等級表見附件。崗位工資在本工資等級內根據考核情況予以調整工資檔次,達到本級最高檔次後不再上漲。不同職位特點人員崗位工資按不同比例分為崗位固定工資和崗位浮動工資。

第十七條工齡工資根據員工實際參加工作的時間和員工在本公司工作的時間來確定。員工在其他單位的工齡為每年3元,在公司的工齡為每年6元。

第十八條學歷工資是根據員工所具有的學歷水平來確定。博士400元,碩士200元,本科100元,大專50元。

第十九條所有人員的崗位工資、工齡工資、學歷工資按月發放。浮動工資根據考核結果計算得出。對不同的人員,浮動工資的比率和發放的方式不同。

第三章高層管理人員工資

第二十條總經理的實行年薪制。年薪總額由董事會確定(建議為10-20萬元每年)。總經理的年薪=(崗位工資+工齡工資+學歷工資)*12+年終浮動工資。(總經理如不實行年薪制,其浮動工資為年度利潤分成。分成比例由董事會確定。建立為1-2%)

第二十一條總經理的崗位工資=總經理的崗位工資*100%

第二十二條總經理的年終浮動工資=年薪剩餘*考核分數/100*公司年度利潤完成率。(非年薪制下為:年度利潤*利潤分成比例*考核分數/100)考核分數由年終考核得分確定。

第二十三條副總經理和總工程師的工資=(崗位工資+工齡工資+學歷工資)*12+年終浮動獎金。

工資薪酬制度9

一、總則

1.為形成穩定的工作團隊,維護公司各級員工的利益,保證企業與員工的共同發展,特制定本制度;

2.本管理制度是依據國家法律、法規並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的薪酬管理規定,是員工獲得勞動報酬的保證,也是個人持續發展的基本保證,體現了企業效益與員工利益相結合的原則;

3.本管理制度是建立在對員工業績進行客觀評價的基礎上,本着獎勵優秀、鞭策落後、激勵員工的主旨,意在建立以競爭、激勵、選拔、淘汰為核心的用人機制;

4.本制度中所稱工資,為本公司以貨幣形式直接付給員工的勞動報酬;

5.本制度適用於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的所有員工。

二、薪酬結構

1.公司實行以崗位績效工資為主要形式的結構工資制度。即以基本工資為基礎、崗位績效工資為主,年限工資、福利為補充的工資結構體系;

2.員工工資是每一位員工在其所在崗位承擔(或可能承擔)的責任的應得報酬,同時也體現了員工對企業的貢獻。因此,員工工資依據因崗定薪的原則。它體現了在不同崗位的員工承擔着不同的責任、義務和風險;

3.員工月工資總額由基本工資、崗位績效工資、年限工資、福利、四部分組成;

4.根據年度盈利情況公司在財務年度對突出貢獻的員工發放企業紅包。

三、薪酬內容

1.基本工資

1)基本工資是保障員工基本生活所需,公司可根據當地物價進行調整;

2)基本工資劃分為五級,員工入職時根據其相關工作經驗年限、學歷、技能進行初次定級;

3)基本工資的調整隨員工在本企業的工作性質變化,或根據當地的物價調整進行浮動;

4)同一崗位系列的基本工資不隨崗級變更而變動。

2.崗位績效工資

1)公司根據不同崗位的性質、業務特點,分別制定了四個崗位系列,崗位系列如下:

①決策層:董事長、總經理、副總經理、總經理助理、總監

②管理層:部門經理、分公司經理、項目部經理、行政辦主任

③技術層:土建工程師、水暖工程師、電氣工程師、營銷經理、預算員、主管會計

④基礎層:助理工程師、祕書、行政後勤人員、營銷人員、會計出納

2)各崗位系列劃分了多個崗級,根據崗位的相對價值(責任、技能要求、風險等)確定各級崗位績效工資;

3)不同崗位系列的差別,體現了崗位之間的工作性質差別。同一崗位系列中各崗級之間的級差反映了員工綜合能力之間的差別,遵循崗級越高、級差越大的原則;

4)對新入職員工,根據工作性質和承擔的責任,確定崗位系列,依據相關崗位工作經驗、知識、技能評估進行初次定崗;

5)崗位的升降、薪資的調整依據對員工的工作態度、工作業績及工作能力三方面的評估結果;

6)崗位績效工資與工作績效掛鈎,按照員工月度考核成績核算。

3.年限工資

1)員工司齡滿1年後開始享有年限工資,按照員工轉正時間計算司齡,次月開始享有;技術層和基礎層工齡工資50元/年,管理層工齡工資100元/年,決策層工齡工資200元/年,高於5年按五年計;

2)年限工資隨崗位系列的變更、司齡的增加而變動。

4.福利

1)公司依據崗位系列的特性差異確定福利補貼。福利補貼包括:交通補貼、通訊補貼、餐費補貼;

2)公司為符合公司人事管理規定的工齡滿一年以上的正式員工辦理基本社會保險(養老、醫療、失業),企業交納的費用定期存入員工社保專用賬户;

3)隨着公司的發展,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企業的支付能力,公司將不斷調整福利結構,以增強全體員工的凝聚力和忠誠度。

四、薪酬調整

1.公司根據企業發展戰略變化、公司整體效益情況、行業及地區競爭狀況、國家政策和物價水平等宏觀因素的變化進行薪酬結構和薪酬水平的調整;

2.員工工資調整分為定期調整及不定期調整兩種形式;

3.定期調整:公司根據崗位評估的相關管理規定,定期開展崗位評估工作,並針對評估結果進行人員工資調整;

4.不定期調整:

1)員工在公司內的發展空間是多元化的,當員工的工作性質發生變更時,工資將根據新的崗位系列進行調整;

2)對企業生產經營、技術創新、客户服務等方面有突出貢獻的,經公司總經理審批,可進行工資調整作為獎勵;

3)對嚴重違反公司管理規定或造成損失的行為,依據其嚴重性,可採取懲罰性工資調整;

4)工資調整將以公司級通知下達。

五、薪酬支付

1.員工工資實行月薪制,付薪日期為每月的18日,支付的是員工上月1日至月底的工資。若遇節假日將做適當調整。

2.月工資的計算:

1)月標準工作日為22天,日工資按月標準工資的1/22計算;

2)月標準工資為月度基本工資、標準崗位績效工資、年限工資、福利、的總和;

3)試用期員工工資為:基本工資+擬定崗位績效工資×70%,不享有各項福利;

4)試用期員工入職不足一個月提出離職的,或在試用期間出現嚴重違反公司管理制度被辭退的,不享有崗位績效工資;

計算辦法:當月工資=出勤天數×基本工資×1/22

5)員工因合同期滿離職時,交接期間的崗位績效工資按照70%計算,享有各項福利,按照實際交接天數核算;

6)員工違反勞動合同約定提出離職時,交接期間的崗位績效工資按照50%計算,不享有各項福利,按照實際交接天數核算;未辦理交接手續擅自離職的,當月(工資發放日後離職)及上月(工資發放日前離職)的工資停發。

3.崗位績效工資的計算及發放

崗位績效工資核算公式為:

崗位績效工資=月度考核成績/100×標準崗位績效工資

1)『基礎層』崗位系列,崗位績效工資在月度發放90%,其餘累計在財務年度結束時統一發放;

2)『技術層』、『管理層』、『決策層』崗位系列,崗位績效工資在月度發放80%,其餘累計在財務年度結束時統一發放;

3)累計在年終發放的崗位績效工資,公司將根據全年員工綜合評價情況,確定∮值進行調整。

4.下列各項款項直接從月工資中扣除:

1)個人所得税;

2)應由員工個人承擔的社會統籌保險費用;

3)根據法律、法規以及公司規章制度規定的應從工資中扣除的款項(如罰款、遲到、病事假等)。

5.休假時的工資支付

1)病假

因病缺勤時間當月累計10天以內(含10天)或連續5天以內(含5天)的,病假期間享有基本工資、年限工資;崗位績效工資按50%發放;福利按照實際出勤天數核算;因病缺勤時間當月累計超過10天或連續缺勤超過5天的,病假期間只發放基本工資、年限工資;無崗位績效工資;福利按照實際出勤天數核算;超過1個月的病假,按照政府相關規定,發放不低於西安市最低工資標準的80%;

2)事假

月累計在3天以內(含3天)的,扣除日標準工資;月累計在3天以上的,超過部分按2倍日標準工資扣除;年累計在12天以上的,超過部分以曠工論;

3)婚假、喪假、陪產假期間,享有基本工資、年限工資;休假期間崗位績效工資按照70%發放;福利按照實際出勤天數核算;

4)產假期間,員工享有基本工資、年限工資,不享有崗位績效工資、各項福利。

6.員工在勞動合同期滿離職的,享有本年度累計的崗位績效工資,均按照原發放期進行發放。

7.員工因違反勞動合同約定離職的,不享有本年度累計的崗位績效工資。

8.當員工無故曠工或受懲戒處罰時,工資不受××市的最低工資限制。

工資薪酬制度10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了合理確定公司員工薪資,完善公司激勵機制,充分調動員工的工作積極性和創造性,引導員工在本職工作中為公司整體目標的實現和可持續發展作出貢獻,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公司員工實行崗位主管制薪資標準。

第三條

公司薪資標準隨着公司經營效益、社會薪資水平和物價指數變化等因素進行相應調整。

第四條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正式員工、試用期員工及特聘員工。

第五條

本制度經公司董事會批准後執行。

第二章薪資構成及標準

第六條薪資構成

崗位主管制薪資由崗位工資和工齡補貼兩部分構成。崗位工資分為基本工資、崗位津貼和績效工資。

(一)基本工資。基本工資是薪資構成的基本部分,以保障員工基本生活標準,包含國家及本地區規定的各種津貼、補貼。基本工資佔崗位工資的30%,按月發放。

(二)崗位津貼。崗位津貼與員工擔任相應職務、崗位掛鈎,是任職資格、工作責任在薪資中的體現。根據員工工作出勤和履行職務職責情況,每月經考核後發放。崗位津貼佔崗位工資的40%,按月發放。

(三)績效工資是員工的工作績效在薪資中的體現,佔崗位工資的30%,根據員工出勤和履行職務情況,經考核後發放,其中G類高層經營管理類員工按年度考核發放,經營管理、專業技術A類員工按季度考核發放,其他員工按月考核發放。

第七條薪資標準

(一)公司董事會、監事會成員可參照本制度相應崗位薪資標準執行。

(二)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財務總監、總經理助理等執行《高層經營管理人員薪資標準》(附表1)。

(三)公司各類經營管理、專業技術類員工分別按相應崗位類別執行《經營管理、專業技術類員工薪資標準》(附表2)。公司經營管理、專業技術類員工分為高級主管(A類)、中初級主管(B類)。

(四)公司技工、服務類員工按相應崗位執行《技工、服務類員工薪資標準》(附表3)。技工、服務類員工分為高級技工(A類)、中級技工(B類)及初級技工(C類)。

(五)試用期員工按擬聘崗位薪資的80%計發試用期薪資。

(六)特聘員工按所聘崗位,執行《特聘員工薪資標準》(附表4~6)。

第三章薪資確定與審批

第八條

公司實行崗位主管制薪資標準,根據員工工作態度和責任心、專業技能和潛能發揮的效果、擔負工作難易程度、責任輕重、工作業績和貢獻大小,綜合確定員工類別並授予相應的主管級別。

第九條

新錄用員工可根據公司《員工聘用制度》確定擬聘崗位和薪資級別,並按程序進行報批,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後,再行辦理轉正定級手續。

第十條

公司員工調整工作崗位後,依據其新的崗位和職責,確定相應的薪資類別和級別。

第十一條

公司根據員工所聘崗位、工作職責、工作表現、工作業績和貢獻大小,兼顧其工作經驗、學歷、職稱等綜合因素確定其工作崗位及相應的薪資級別。對同一職位的員工要根據其工作職能分類和工作性質的不同確定不同的薪資級別。

第十二條

員工薪資標準的確定需分別填寫《員工調整薪資級別審批表》。

第四章薪資發放

第十三條公司實行薪資下發制。每月6日支付員工上月薪資,薪資支付日如遇公休日或法定節假日,則提前至最近的工作日發放。

第十四條每月薪資核定由人力資源部根據員工考勤情況及考核結果編制工資發放表,經審批後交財務部門執行。

第十五條新錄用員工自報到之日起開始考勤,工作未滿一個月者按實際天數計發薪資。

第十六條試用員工、特聘員工次月6日一次性發放上月薪資。

第十七條辭職、辭退或調離的員工交接完工交接完工作後,可按有關規定到人力資源部辦理薪資結算手續。

第十八條依據國家法規和公司相關制度,公司可從員工薪資中扣除下列款項:

(一)個人收入所得税;

(二)各種勞動保險費用;

(三)員工私人借款償還金;

(四)公司制度性規定的超支費用;

(五)公司公寓的水、電、煤氣、電話費等;

(六)根據公司制度規定應扣除的其他款項。

第十九條績效工資的發放比例。考核結果稱職者發放績效工資的100%,基本稱職者發放績效工資的50%-90%,不稱職者不發放績效工資。績效工資的發放辦法另文規定(附後)。

第五章薪資調整

第二十條根據公司經營發展需要、經濟效益與社會經濟變化等因素調整公司薪資標準,原則上一年調整一次。

第二十一條公司可根據員工崗位變動和年度員工考核情況,及時調整薪資,並由人力資源部負責填報《員工調整薪資級別審批表》(附表7),按規定權限進行審批。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二條所屬公司可參照本制度制定相應的薪資管理制度(生產經營性、服務性企業應根據行業特點和企業經濟效益情況另行制定薪資管理制度),報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批准後執行。

第二十三條本制度由公司董事會授權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

第二十四條本制度自公佈之日起執行。

工資薪酬制度1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按照公司經營理念和管理模式,遵照國家有關勞動人事管理政策和公司其他有關規章制度,特制定本方案。

第二章原則

第二條按照各盡所能、按勞分配原則,堅持工資增長幅度不超過本公司經濟效益增長幅度,職工平均實際收入增長幅度不超過本公司勞動生產率增長幅度的原則。

第三條結合公司的生產、經營、管理特點,建立起公司規範合理的工資分配製度。

第四條以公司員工崗位責任、勞動績效、勞動態度、勞動技能等指標綜合考核公司員工報酬,適當向經營風險大、責任重大、技術含量高、有定量工作指標的崗位傾斜。

第五條構造適當工資檔次落差,調動公司員工積極性的激勵機制。

第三章年薪制

第六條適用範圍。

1.公司董事長、總經理;

2.下屬法人企業總經理;

3.董事、副總經理是否適用,由董事會決定。

第七條工資模式。

公司經營者與其業績掛鈎,其工資與年經營利潤成正比。

年薪=基薪+提成薪水(經營利潤×提成比例)

1.基薪按月預發,根據年基薪額的1/12支付;

2.提成薪水,在公司財務年度經營報表經審計後核算。

第八條實行年薪制職員須支付抵押金,若經營業績不良,則用抵押金充抵。

第九條年薪制考核指標還可與資產增值幅度、技術進步、產品質量、環保、安全等指標掛鈎,進行綜合評價。

第十條年薪制須由董事會專門作出實施細則。

第四章正式公司員工工資制

第十一條適用範圍。

公司簽訂正式勞動合同的所有公司員工。

第十二條工資模式。採用結構工資制。

公司員工工資=基礎工資+崗位工資+工齡工資+獎金+津貼

1.基礎工資。

參照當地職工平均生活水平、最低生活標準、生活費用價格指數和各類政策性補貼確定,在工資總額中佔%(如40%~50%)。

2.崗位工資。

(1)根據職務高低、崗位責任繁簡輕重、工作條件確定;

(2)公司崗位工資分為(如5類18級)的等級序列,見正式公司員工工資標準表,分別適用於公司高、中、初級公司員工,其在工資總額中佔%(如20%~30%)。

3.工齡工資。

(1)按公司員工為企業服務年限長短確定,鼓勵公司員工長期、穩定地為企業工作;

(2)年功工資根據工齡長短,分段制定標準,區分社會工齡、公司工齡;

(3)年功工資標準見正式公司員工工資標準表。

4.獎金(效益工資)。

(1)根據各部門工作任務、經營指標、公司員工職責履行狀況、工作績效考核結果確立;

(2)績效考評由人事部統一進行,與經營利潤、銷售額、特殊業績、貢獻相聯繫;

(3)獎金在工資總額中佔%(如30%)左右,也可上不封頂;

(4)獎金考核標準見正式公司員工工資標準表;

(5)獎金通過隱密形式發放。

5.津貼。

(1)包括有交通津貼、伙食津貼、工種津貼、住房津貼、夜班津貼、加班補貼等;

(2)各類津貼見公司補貼津貼標準。

第十三條關於崗位工資。

1.崗位工資標準的確立、變更。

(1)公司崗位工資標準經董事會批准;

(2)根據公司經營狀況變化,可以變更崗位工資標準。

2.公司員工崗位工資核定。

公司員工根據聘用的崗位和級別,核定崗位工資等級,初步確定崗位在同類崗位的下限一級,經1年考核,再調整等級;

3.公司員工崗位工資變更。

根據變崗變薪原則,晉升增薪,降級減薪。工資變更從崗位變動的後1個月起調整。

第十四條關於獎金。

1.獎金的核定程序。

(1)由財務部向人事部提供各部門、子公司、分公司完成利潤的經濟指標數據;

(2)由行政部向人事部提供各部門公司員工的出勤和崗位職責履行情況記錄;

(3)人事部依據彙總資料,測算考核出各部門公司員工定量或定性的工作績效,確定每個公司員工效益工資的計算數額;

(4)考核結果和獎金計劃經公司領導審批後,發放獎金。

2.獎金的發放,與崗位工資一同或分開發放。

第十五條關於工齡工資。

1.公司員工1年內實際出勤不滿半年的,不計當年工齡,不計發當年工齡工資;

2.試用期不計工齡工資,工齡計算從試用期起算。

第十六條其他注意事項。

1.各類假期依據公司請假管理辦法,決定工資的扣除;

2.各類培訓教育依據公司培訓教育管理辦法,決定工資的扣除;

3.公司員工加班、值班費用,按月統計,計入工資總額;

4.各類補貼、津貼依據公司各類補貼管理辦法,計入工資總額;

5.被公司聘為中、高級的專業技術人員,崗位工資可向上浮動1~2級;

6.在工作中表現傑出、成績卓著的特殊貢獻者,因故能晉升職務的,可提高其工資待遇,晉升崗位工資等級。

第五章非正式公司員工工資制

第十七條適用範圍:訂立非正式公司員工勞動合同的臨時工、離退休返聘人員。

第十八條工資模式:簡單等級工資制。見非正式公司員工工資標準表。

第十九條人事部需會同行政部、財務部對非正式公司員工的工作業績、經營成果、出勤、各種假期、加班值班情況彙總,確定在其標準工資基礎上的實發工資總額。

第二十條非合同工享有的各種補貼、津貼一併在月工資中支付。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一條公司每月支薪日為日。

第二十二條公司派駐下屬企業人公司員工資由本公司支付。

第二十三條公司短期借調人公司員工資由借用單位支付。

第二十四條公司實行每年13個月工資制,即年底發雙月薪。

工資薪酬制度1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按照企業經營理念和管理模式,遵照國家有關勞動人事管理政策和企業其他有關規章制度,特制定本方案。

第二章原則

第二條按照各盡所能、按勞分配原則,堅持工資增長幅度不超過本企業經濟效益增長幅度,職工平均實際收入增長幅度不超過本企業勞動生產率增長幅度的摿講懷瑪原則。

第三條結合企業的生產、經營、管理特點,建立起企業規範合理的工資分配製度。

第四條以員工崗位責任、勞動績效、勞動態度、勞動技能等指標綜合考核員工報酬,適當向經營風險大、責任重大、技術含量高、有定量工作指標的崗位傾斜。

第五條構造適當工資檔次落差,調動企業員工積極性的激勵機制。

第三章年薪制

第六條適用範圍。

1.企業董事長、總經理;

2.下屬法人企業總經理;

3.董事、副總經理是否適用,由董事會決定。

第七條工資模式。

企業經營者與其業績掛鈎,其工資與年經營利潤成正比。

年薪=基薪+提成薪水(經營利潤×提成比例)

1.基薪按月預發,根據年基薪額的1/12支付;

2.提成薪水,在企業財務年度經營報表經審計後核算。

第八條實行年薪制職員須支付抵押金,若經營業績不良,則用抵押金充抵。

第九條年薪制考核指標還可與資產增值幅度、技術進步、產品質量、環保、安全等指標掛鈎,進行綜合評價。

第十條年薪制須由董事會專門作出實施細則。

第四章正式員工工資制

第十一條適用範圍。

企業簽訂正式勞動合同的所有員工。

第十二條工資模式。採用結構工資制。

員工工資=基礎工資+崗位工資+工齡工資+獎金+津貼

1.基礎工資。

參照當地職工平均生活水平、最低生活標準、生活費用價格指數和各類政策性補貼確定,在工資總額中佔%(如40%~50%)。

2.崗位工資。

(1)根據職務高低、崗位責任繁簡輕重、工作條件確定;

(2)企業崗位工資分為(如5類18級)的等級序列,見正式員工工資標準表,分別適用於企業高、中、初級員工,其在工資總額中佔%(如20%~30%)。

3.工齡工資。

(1)按員工為企業服務年限長短確定,鼓勵員工長期、穩定地為企業工作;

(2)年功工資根據工齡長短,分段制定標準,區分社會工齡、企業工齡;

(3)年功工資標準見正式員工工資標準表。

4.獎金(效益工資)。

(1)根據各部門工作任務、經營指標、員工職責履行狀況、工作績效考核結果確立;

(2)績效考評由人事部統一進行,與經營利潤、銷售額、特殊業績、貢獻相聯繫;

(3)獎金在工資總額中佔%(如30%)左右,也可上不封頂;

(4)獎金考核標準見正式員工工資標準表;

(5)獎金通過隱密形式發放。

5.津貼。

(1)包括有交通津貼、伙食津貼、工種津貼、住房津貼、夜班津貼、加班補貼等;

(2)各類津貼見企業補貼津貼標準。

第十三條關於崗位工資。

1.崗位工資標準的確立、變更。

(1)企業崗位工資標準經董事會批准;

(2)根據企業經營狀況變化,可以變更崗位工資標準。

2.員工崗位工資核定。

員工根據聘用的崗位和級別,核定崗位工資等級,初步確定崗位在同類崗位的下限一級,經1年考核,再調整等級;

3.員工崗位工資變更。

根據變崗變薪原則,晉升增薪,降級減薪。工資變更從崗位變動的後1個月起調整。

第十四條關於獎金。

1.獎金的核定程序。

(1)由財務部向人事部提供各部門、子企業、分企業完成利潤的經濟指標數據;

(2)由行政部向人事部提供各部門員工的出勤和崗位職責履行情況記錄;

(3)人事部依據彙總資料,測算考核出各部門員工定量或定性的工作績效,確定每個員工效益工資的計算數額;

(4)考核結果和獎金計劃經企業領導審批後,發放獎金。

2.獎金的發放,與崗位工資一同或分開發放。

第十五條關於工齡工資。

1.員工1年內實際出勤不滿半年的,不計當年工齡,不計發當年工齡工資;

2.試用期不計工齡工資,工齡計算從試用期起算。

第十六條其他注意事項。

1.各類假期依據企業請假管理辦法,決定工資的扣除;

2.各類培訓教育依據企業培訓教育管理辦法,決定工資的扣除;

3.員工加班、值班費用,按月統計,計入工資總額;

4.各類補貼、津貼依據企業各類補貼管理辦法,計入工資總額;

5.被企業聘為中、高級的專業技術人員,崗位工資可向上浮動1~2級;

6.在工作中表現傑出、成績卓著的特殊貢獻者,因故能晉升職務的,可提高其工資待遇,晉升崗位工資等級。

第五章非正式員工工資制

第十七條適用範圍:訂立非正式員工勞動合同的臨時工、離退休返聘人員。

第十八條工資模式:簡單等級工資制。見非正式員工工資標準表。

第十九條人事部需會同行政部、財務部對非正式員工的工作業績、經營成果、出勤、各種假期、加班值班情況彙總,確定在其標準工資基礎上的實發工資總額。

第二十條非合同工享有的各種補貼、津貼一併在月工資中支付。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一條企業每月支薪日為日。

第二十二條企業派駐下屬企業人員工資由本企業支付。

第二十三條企業短期借調人員工資由借用單位支付。

第二十四條企業實行每年13個月工資制,即年底發雙月薪。

第二十五條以上工資均為含税工資,根據國家税法,由企業統一按個人所得税標準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税。

第二十六條本方案經董事會批准實行,解釋權在董事會。

工資薪酬制度13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目的要求

通過合理的薪酬制度和科學的管理、分配,達到增強公司的凝聚力,建立穩定的員工隊伍,吸引高素質的人才,激發員工的工作熱情的目的。

第二條 基本原則

1、按勞分配原則。員工的薪酬按照員工向公司提供的勞動量和成果進行分配,以崗位職責、業績作為薪酬分配的主要依據。

2、投入產出原則。公司薪酬水平的高低要與員工勞動效率和成果及公司利潤緊密掛鈎,隨之浮動和調整。

3、市場調節原則。公司在確定員工的薪酬水平時,要以勞動力市場形成的市場工資為參照,並根據同行業薪酬適時進行調整,以增強企業的競爭力。

4、遵守法規原則。公司制定的薪酬制度,遵循國家《勞動法》和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以及有關員工社會保險福利的規定。

第三條 薪酬水平

公司的薪酬水平,以政府頒佈的最低工資標準為依據,按照公司的經濟效益及承受能力合理確定。各崗位員工的薪酬水平,以員工的考核結果為依據,參照本地區勞動力市場工資價位合理確定。

第二章 薪酬結構

公司員工薪酬由基本工資、績效工資(崗位津貼)、加班工資、獎金及福利等部分組成。

第四條 基本工資

基本工資是員工基本的生活保障薪酬,不能低於當地政府部門頒佈的最低工資標準,它是計算員工辭退補償、帶薪休假及加班工資的依據。

第五條 崗位津貼 崗位津貼是非營銷部門(行政人事部、財務部、風控部)根據各個不同崗位而設定的一種補貼,一般根據不同崗位或職務高低設定不同的等級,崗位津貼納入工資考核範圍。

第六條 加班工資

加班工資是根據《勞動法》的規定,對每週累計工作時間超過44小時的一種經濟補償。

第七條 績效工資

績效工資是營銷部門根據業績任務而針對不同崗位設定的與績效掛鈎的工資,以績效考核為計算依據,按完成任務的百分比計發。一般以月度、季度、年度考核為計算依據。

第八條 獎金

獎金分為年終獎(年底雙薪)、業務提成獎、分紅、特別獎等。年終獎(年底雙薪)原則上每個員工都可以享受(因違反公司制度等被取消年終獎的除外),一般在春節前發放,金額由公司董事會在年度終了後決定(或相當於個人月基本工資);業務提成獎一般是針對營銷類職員設定,非營銷類職員如果能聯繫到業務的,也可以參照營銷類職員的提成辦法計發,非營銷類職員可以根據公司的業務收入情況給予適當的後勤服務提成獎或管理提成獎;業務提成按該員工接單業務淨利潤的一定比例計發,業務提成辦法另行制定;分紅本來是屬於股權收益,如果公司年度淨利潤達到一定的數額,年終經股東會決定由公司股東拿出一部分利潤來分給全體員工,特別優秀的員工公司可適當給予虛擬股份(或期權股),凡擁有虛擬股份(或期權股)的員工,享有與原始股同等的收益分配權,虛擬股份(或期權股)實施辦法另行制定;特別獎是平時由公司頒發的獎,給對公司有特殊貢獻或在某些突發事件中的有功人員。

第九條 福利

福利包括各種現金補貼和物資。現金補貼如通訊補貼、出差補貼、工齡補貼、房租補貼等,一般按月或按次發放,按月發放的計入工資表中;物資一般在過年過節時發放。

出差補貼按公司的差旅費報銷制度執行;工齡補貼是對轉正一年以上的員工給予的一種津貼,工齡每增加一年,工齡補貼增加100元,最高1000元封頂。

第三章 薪酬等級

第十條 薪酬等級 非營銷類職員,薪酬等級分為A、B、C、D、E五個級別,分別對應總經理、副總經理、部門經理(部門副經理)、主管、職員五個級別的崗位。每個級別再各自劃分為6個等級,總共30個薪酬等級。

營銷類職員,薪酬等級分為A、B、C、D四個級別,分別對應總監、部門經理(部門副經理)、業務主管、業務員四個級別的崗位。每個級別再各自劃分為6個等級,總共24個薪酬等級。

薪酬劃分標準見附表一《薪酬等級表(非營銷類)》和附表二《薪酬等級表(營銷類)》。

第四章 薪酬調整

第十一條 新進人員工資標準確定

對考核錄用的新進員工,由總經理、副總經理按營銷類或非營銷類員工確定其崗位薪酬標準,在試用期內,按其崗位薪酬標準的80%計發試用期工資,試用期滿後,經考核合格轉正後按其相對應的工資標準發放。

第十二條 薪酬的調整

公司整體薪酬水平隨社會平均工資水平的變動和公司效益的變動適當進行調整;員工個人的薪酬水平要隨崗位、職務及業績的變動而作相應的調整。

一、薪酬調整分類

1、個別調整

員工崗位變動或升職、降職,則工資隨崗位變化和級別變動而相應調整。

2、特別調整

公司對於給公司年度經營目標實現作出突出貢獻的員工,可以給予破格晉升職務或薪資等級的獎勵;對於違規、違紀、違法,給公司帶來重大損失的員工,給予降低職務和薪酬等級的處罰。

二、薪酬調整程序

由部門經理提議,報公司行政人事部考核,分管副總經理審核後報總經理批准執行。公司行政人事部填制《員工異動審批表》申報,經異動員工部門經理、分管副總經理簽字後,報公司總經理簽字批准。

第五章 薪酬考核

第十一章 員工薪酬考核

非營銷類:各級員工考核指標由其直接上級制定(一般不低於10項,報公司行政人事部備案),員工崗位津貼為薪酬考核基數,每個員工都必須進行月度考核,由其直接上級進行100分制打分,職員由其主管進行考核,主管由部門經理考核,部門經理(副經理)由分管副總經理考核,副總理由總經理和董事長共同考核(考核權重為3:7)(我公司的組織架構裏總經理、董事長是同一人)。考核結果分(百分比)乘以崗位津貼基數即為考核後實發崗位津貼。連續三個月考核分60分以下的員工,公司有權予以辭退,且不需要給予任何經濟補償。

營銷類:根據公司制定的銷售目標任務,每個月進行考核,員工按業績目標任務完成百分比和績效工資基數來計算實發績效工資,任務完成百分之多少,績效工資就發放百分之多少。連續半年未完成目標任務或半年累計未完成半年目標總任務的50%的員工,公司可以予以辭退,且不給予任何經濟補償。

第六章 工資發放

第十三條 正常情況下的工資發放

公司月工資計算期間為當月1日至月末,於下月15日前發放。行政人事部按考勤統計和考核結果計算每個員工的基本工資、崗位津貼、工齡補貼及其它福利,然後將工資表(附計算依據)交財務部核算每月每個員工的獎金及各種提成,工資表經分管財務副總經理審核後交公司總經理簽發。

工資發放如遇法定休假日或休息日則順延推遲。工資全部以人民幣現金或轉賬方式直接發放給員工本人。

第十四條 工資的扣減

凡屬以下情況之一者,要扣減工資:

1、請事假缺勤的;

2、超過帶薪婚假、喪假、生育假規定時間缺勤的;

3、遲到、早退、私自外出、缺勤的;

4、員工受到懲戒處分勒令停職期間的;

5、不按照公司指令進行工作的;員工過失罰款。

6、按公司規定的考核辦法,不合格或沒有完成目標任務的,按公司考核規定扣減;

7、員工因本人原因給單位造成經濟損失,公司依法要其賠償,如需從員工本人工資中扣除賠償費,按不超過員工當月工資收入的30%扣除,扣除的剩餘工資不低於本地區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第十五條 工資的代扣

凡符合以下情況之一的,公司可從員工每月工資中代扣:

1、代扣代繳應由員工個人繳納的個人所得税;

2、代繳應由員工個人承擔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用;

3、法院判決、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撫養費、贍養費;

4、法律法規規定可以從員工工資中扣除的其他費用。

第十六條 工資的延期發放

公司因生產經營困難,資金週轉受到影響,或其他原因暫時無法發放工資的,經協商一致,可以延長一個月左右發放工資(最長不得超過50天)。延期發放工資的時間應告知全體員工。

第七章 附則

第十七條 本制度由公司行政人事部負責解釋和修訂;

第十八條 本制度從20**年9月28日起執行。

工資薪酬制度14

一、總則

1、本制度經酒店董事會審議通過,自XX年4月1日開始執行。

2、本制度實行的準則:堅持按勞分配、多勞多得,支持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原則。

3、本制度努力實現的方向:按效分配,唯才是用、唯功是賞的薪酬分配原則。

二、工資結構員工工資的具體結構如下:

1、個人工資收入=職務崗位等級工資+店齡津貼+浮動效益工資;

2、職務崗位等級工資含:基本工資+崗位津貼+生活津貼(包括員工中、夜班津貼,獨生子女費等)+技術津貼(僅限特殊工種)

3、職務崗位等級工資,依據擔任的職務、崗位職責、技能高低,經考核後確定;

4、店齡津貼:依據員工服務年資(含試用期間)計算(以每年1月1日為限(即頭年某日入店均以次年的一月一日起算)調整1次,在酒店服務滿一年的員工,可享受店齡津貼。店齡津貼起點為每人每月30元,每月隨工資發放,並逐年按此標準遞增,店齡工資最高為300元,超出此數,酒店另外補貼)。

5、浮動效益工資:即獎金。隨酒店經營效益的高低,並結合管理質量的優劣而上下浮動,具體方案另擬。

6、每年6月30日前,依據崗位工資等級標準和員工的業務技能以及本年度考核結果進行調整。

7、上列計算結果若有小數點產生時,一律捨去不計。

三、崗位工資等級

1、酒店為公正評價每位員工的資歷能力和貢獻,將全店職能部門所有崗位自上而下劃分為10級30檔。管理人員以現任職務確定工資等級,職工以現有崗位確定相應的工資等級。

2、全店等級工資情況見附表《温泉大酒店崗位工資等級表》。

四、職務崗位變動後的工資級別確定

1、職務提升:凡被提升為領班以上的各級管理人員,自提升之日起,在其所在職務基礎上試用三個月,享受該職務等級試用期工資待遇。經考核合格,方可納入相應職位的轉正級別。

2、崗位變動:凡在酒店內部調動,自調動之日起均須經過三個月試用期,試用期內,若原等級低於本崗位者納入本崗位等級;若原等級與現崗位等級相同者,其級別不變;若原崗位高於現崗位等級,按現崗位等級執行,高出部分不予保留。試用期滿後,經考核合格者,按相應等級轉正級別執行。

五、新進店員工等級的確定

1、新招人員:有相同工作經歷,招入本店後,經試用期滿考核合格,按其工作能力,納入相應崗位等級。

2、各專業學校畢業生(職高、大專、本科)直接來本店實習,根據實習生級別確定生活補助標準。按實習合同期限(一般為6個月以上),實習期滿,願留店工作的,根據所在崗位確定等級,可直接進入崗位等級工資,若變動崗位,則按上述第四點變動崗位的工資規定。

3、社會招聘錄用有熟練工作技能和工作經驗的人員,根據所在崗位確定等級,進入試用期,經試用三個月期滿考核之後,按現崗位等級轉正。

4、社會招聘錄用無工作經驗的服務人員,按實習生待遇執行。

六、調薪

(一)酒店原則上根據經營業績的成長,每年6月份進行員工調薪。

1、以本年度該員工考核結果為依據;

2、以各崗位級別工資標準為依據。

(二)下列情況不在調薪範圍:

1、以每年6月30日為限,一年之內因升職或變動崗位而調薪不滿一年者;

2、當年新入職員工,正式服務年限不滿一年者;

3、已達到本崗位最高薪級的;

4、調薪當月正辦理離職手續者;

5、因缺勤停職達1個月以上者(缺勤指:病假和事假等,按實際天數累計,曠工按10倍天數累計)

6、本年度內受書面通報懲戒以上處分者。

七、工資的計算與支付

(一)等級工資計算期間為當月1日至當月月底,工資發放時間為次月的15日(若遇節假日順延)。

(二)每月工資以30天計算,每工作6天享有有薪假期1天。

職務崗位等級工資總額出勤工資=×(出勤天數+應享有有薪假天數)30

(三)下列各項須直接從工資中扣除:

1、個人所得調節税;

2、社保有關費用;

3、超標水電費用等;

4、違紀罰款及賠償費用;

5、該月應償還酒店代墊款項;

6、其他應從工資中扣除的費用等。

(四)每月缺勤工資扣罰按《考勤管理制度》執行。

1、凡每月發生的人事薪資變動,屬於晉升工資的範圍,均從總經理批准之日算起。

2、凡每月發生的人事薪資變動,屬於正常到時轉正的,則從轉正期滿之日算起。

八、工資審批權限

1、主管及以下的各級員工等級工資的確定及調整,由所在部門根據編制、工資標準和實際工作需要,進行考核,提出意見報人力資源部審核並報總經理批准後執行。

2、部門副經理級以上管理人員等級工資的確定,根據總經理任職命令,人力資源部負責執行。

3、以上人員變動,須有總經理簽發的任命或經有關部門批准的《人事變動表》才能生效。

九、浮動的效益工資

(一)與效益工資有關的考核指標:

1、月份營業收入指標數

2、月份成本率

3、月份費用率

4、月份利潤率或利潤總數

5、月份其他指標(或個別特殊部門的單獨指標)特別説明:上述考核指標,將視酒店管理成熟程度,適時推進。

(二)與效益工資有關的被考核人員的範圍:

1、部門副經理以上級人員

2、部門主管以上級人員

3、部門領班以上級人員

4、全體員工特別説明:從上到下,逐層推行,直至細化,覆蓋全店。

(三)考核方案(試行

1、本方案亦稱“工資與效益掛鈎方案”

2、詳見:《温泉大酒店工資與效益掛鈎方案》

工資薪酬制度1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適用範圍

本管理制度適用於公司所有編制內員工。

第二條薪酬支付要素

公司薪酬支付的要素是:職位價值、員工績效、員工能力素質、同地區同行業市場薪酬水平。

第三條管理層級及職系

公司的各級員工分為四個管理層級:

1、高層員工:公司副總經理職位起。

2、中層員工:職能部室、業務部門正副部長職位。

3、基層員工:公司各部門一般管理職位和業務部門業務員。

4、初級員工:操作工、見習工等。

公司的各級員工分為二個職系:

1、職能部室:包括行政人事部、財務部、物流中心、採購部的員工。

2、業務部門:包括市場營銷部的員工。

第二章薪酬元素

第一條公司薪酬結構從整體上包含下列薪酬元素:

(一)基本薪酬:包括固定崗位薪酬和定檔工資。

(二)績效薪酬:包括月度獎金、年終獎金、效益獎金。

(三)福利及補助。

(四)其他薪酬:包括特殊獎勵等。

第二條固定薪酬及崗位補貼

固定崗位薪酬和級別工資通過採取職位分級、級內分檔、一崗多薪的方式體現職位和個人技能的差異:根據公司人力資源成本的承受能力、外部市場薪資水平和崗位評價結果測算得出。

第三條月度獎金

月度獎金是根據對非經營部門員工月度績效的評定,以月度績效工資的方式發放。

第四條年終獎金

年終獎是員工通過努力而取得的薪資單元,由個人的績效、單位績效共同決定。

第五條效益獎金

指經營部門完成計劃任務後對其部門的獎金,可以月為週期,也可以項目為週期。

第六條福利

主要指補充商業保險等。

第七條補助

一般補助:包括餐補、通訊補助等。

培訓補助:公司激勵績效優異、能力素質突出的員工,對於參加外委、外派等方面培訓學習的員工,根據管理層級和績效對其培訓進行補助;

第八條特殊獎金

特殊獎金的目的在於對員工個人的優秀表現予以正強化,以激勵員工自覺地關心公司的發展。包括評優獎金、特殊貢獻獎勵等。

第三章薪酬體系設計

第一條薪酬體系的職級劃分

根據職位價值的大小,把崗位評價中結果相近的職位劃分在同一個範圍中,這樣的範圍就是職級。

公司的職級劃分為六個:a、b、c、d職級,每個職位都被歸到相應的職級中,並根據不同職級,確定其薪酬區間。

備註:以上薪酬區間計量單位為元/月,不含年終獎金和效益獎金。

各系列相應的職級數及標準如下:高層員工薪金標準分為5檔(元/月),檔差1000元;中層員工的標準工資分為8檔(元/月),檔差500元;基層員工的標準工資分為12檔(元/月),檔差200元,初級員工參照基層員工確定。以上各職級工資標準中均包含上下限。同時,公司設立薪酬與考核委員會,日常辦事機構由人力資源部負責,制定員工的考核標準並進行考核,考核結果報總經理批准後執行,對各層級員工可在相應的調整範圍內升檔或降檔,具體以公司文件形式下發。

第四章主要的薪酬形式

公司的薪酬體系分為以下五種薪酬形式:

(一)年薪制。適用高層管理人員和關鍵人才,其特徵是對年度經營業績進行評估併發放相應薪資。

實行年薪制的薪酬=固定工資+崗位補貼+年終獎金

(二)月薪制。適用於中基層非經營部門中基層管理及技術員工。

實行月薪制的薪酬=月度固定工資+月度績效工資+崗位補貼+年終獎金

其中:

中層員工薪酬結構為月度固定工資:月度績效工資=7:3

基層員工薪酬結構為月度固定工資:月度績效工資=8:2

(三)提成工資制。固定工資與效益獎金相結合,效益獎金按銷售額或利潤的一定比例來確定。

實行提成工資制的薪酬=月度固定工資+崗位補貼+效益獎金

(四)特殊工資制。特殊人才是指公司急需或必需而且人才市場競爭又激烈的稀缺人才、現有的薪酬體系不能夠包容的職位,按勞動協議確定薪酬的結構與發放形式(一般按年薪發放的形式)。

(五)固定工資制。保潔、保安、司機、廚師等職位實行固定工資制。

(六)計件或定額工資制。指作業層。

第五章薪酬調整機制

第一條影響薪酬調整的因素

薪酬調整的影響因素主要包括三個方面:外部環境的變化、公司內部的變化與個人的變化。

外部環境的變化主要包括:行業薪酬水平的變化與社會整體收入水平的提高;

公司內部的變化主要包括:組織結構調整帶來的變化;

個人的變化主要包括:能力素質、績效的提高與職位的變化。

第二條外部環境變化帶來的薪酬調整

行業薪酬水平的變化與社會整體收入水平的提高帶來的薪酬調整,調整週期一般為兩年或三年。

第三條組織結構調整帶來職位變化方面的薪酬調整

組織結構調整帶來的職位變化方面薪酬調整的流程:戰略規劃組織結構調整;人力資源部組織新職位崗位評價、職級和薪檔區間的確定;人力資源部提出詳細的報告與方案;公司高管層討論通過後執行。

組織結構調整帶來的個別職位調整可以直接參照相關職位的職級和薪檔區間進行確定。

第六章附則

第一條本管理制度由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擬訂、修改和解釋。

第二條本管理制度經公司總經理批准後生效。

第三條本管理制度自公佈之日起執行。

工資薪酬制度16

東莞小桔燈培訓學校依據公平,公正原則,盡最大努力體現多勞多得,能者多得,調動教師員工的工作積極性,更好的促進學校,教師員工共同發展,特制定以下工資制度標準。教師工資總額由基本工資,崗位工資,課時工資,獎金四部分組成。

一、基本工資

基本工資的核定以學歷,教齡和現實的教學能力為依據由校長考核確定

1、實習或試用期的基本工資1300元

2、大專及以上學歷1300元—1500元

3、基本工資按10%逐年遞增(做滿一年以上開始計發)

4、每月固定500元的住房伙食補貼,(已經提供食宿的不在此列)。

二、崗位工資

1、招生負責人崗位工資500—1000元/月,每學期招生計劃完成任務可享受全額,如未完成預定任務按一定比例發放崗位工資。

2、教學負責人崗位工資500—1000元/月,每學期教學計劃完成各項任務可享受全額,如未完成預定任務按一定比例發放一學期崗位工資,教學出現失誤或其他嚴重問題,扣發崗位工資。

3、任教師崗位工資200元/月。如日常考核無遲到早退,缺曠課等情形,可拿全額崗位工資,如出現違反教師管理制度,根據相關制度扣罰崗位工資。

三、課時工資

小班課時費:3人以上為小班,每課時按15元計算,每超一個學生按1.5元課時計算。

小升中課時費:3人以上為小班,每課時按15元計算,每超一個學生按2元課時計算。

一對一課時費:國小15元每課時,小升中17元每課時,國中20元每課時,九年級22元每課時。如果出現學生中途無故流失現象按每生1。5課時扣發課時費,小升中按2元課時扣發課時費。(一對一收費標準國小60,小升中80,國中100,九年級120)

晚輔:按實收每月總金額的20%發放給科任老師。

四、獎金,提成

1、招生獎勵:按學生繳費總數金額的3%提取作為老師的獎金。獎金計發時間跟每月工資一起發放。獎金髮放標準見附件一。

2、續班獎勵:下期每續班一人按實收金額3%獎勵。續班人數超過80%的按實收金額5%獎勵。

附件一:小桔燈招生獎金髮放及分配標準為激勵老師招生熱情,本着多勞多得,公平有序的原則,學校決定對招生老師實行獎金制度。因工作中存在交叉點較多,為了避免因獎金分配問題產生糾紛,特別制定此標準。獎金嚴格按標準公開發放。

分配標準:

1、本班學生續學,本班學生家長介紹,本班學生介紹的學生獎金歸任課老師。

2、經電話或其他方式聯繫上門並未經試聽即交費的學生歸招生老師。

3、自動上門未經試聽即繳費的歸接待老師。

4、經小桔燈招生電話或其他方式聯繫的學生經試聽後繳費的學生獎金歸任課老師。

5、因試聽不滿意或不通過無法講試聽課而由其他老師帶課的學生獎金歸代課老師。

6、由學校組織活動現場報名的學生獎金參加工作的老師平均分配。

7、經老師個人溝通上門試聽其他老師課的學生獎金歸兩人共同平均享有。

工資薪酬制度17

一、休假日

1、帶薪年休假

在本企連續工作滿1年以上的員工,享受帶薪年休假。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1)員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

(2)員工累計工作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

(3)員工累計工作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

(1)員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數多於年休假天數的;

(2)員工請事假累計20天以上且單位按照規定不扣工資的;

(3)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員工,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

(4)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員工,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

(5)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的員工,請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的。

注:鑑於實行倒班制及輪休制人員休假天數多於年休假天數,因此不享受帶薪年休假。公司員工福利彙總

2、國家規定的法定節日:元旦一天、春節三天、清明節一天、“五一”國際勞動節一天、端午節一天、中秋節一天、國慶節三天,管理制度《設計公司薪酬福利制度》。

3、所有假期均應以處理好自身工作為前提,必須做好工作交接,辦理相應手續後開始享受假期。延續假期必須先申請批准,申請未經獲准而不到崗者,以曠工論處。

4、集團輪休範圍為常年駐外站、辦,其他處辦、公司不實行輪休。鑑於生產經營單位工作的特殊性,原則上行政職能部門人員雙休日不安排休,若在保證生產正常運行的情況下,可適當安排調休,但部門內必須留有值班人員。

5、所有公司員工都可享有國家規定的每年10天法定帶薪假(元旦1天,春節3天,勞動節3天,國慶節3天)。婦女節婦女放假半天。員工福利禮品方案

二、特別休假

1、婚假

(1)員工本人結婚可請有薪婚假5天。員工福利制度

(2)員工子女結婚可請有薪假3天。

(3)員工兄弟姐妹結婚可請有薪假1天。

2、慰唁假

(1)員工父母、配偶、子女死亡,可請5天有薪慰唁假。

(2)員工兄弟姐妹、祖父母以及岳父母死亡,可請有薪假3天。

3、產假

(1)員工生育持醫院證明經集團核准可請產假3個月,懷孕3個月以上小產,可請假4周(按病假規定執行)。

(2)員工配偶生育可請有薪假2天,申辦該假期,須附有關出生證明。員工福利方案

三、勞動保障

社保福利:集團為保障勞動者工作生活或按國家法律規定應予以交納各種保險費用。包括各種社會保險、集團給予的各種福利賀金等。

保險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等社會保險,具體參保情況結合當地政府規定執行。

工資薪酬制度18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完善公司治理結構,建立健全公司董事和高

級管理人員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準則》、《重慶長安汽車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簡稱《公司章程》)及其它有關規定,制定本工作細則。

第二條 董事會薪酬與考核委員會(以下簡稱“委員會”)

是董事會設立的專門工作機構,對董事會負責,主要負責制定、審查公司董事及高管人員的薪酬政策與方案,制定薪酬標準;負責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管人員的考核標準,並進行考核。

第三條 除董事會另有決定外,本工作細則所稱董事包括內部董事(由公司員工出任的董事)、外部非獨立董事(非獨立董事,非公司員工,該等董事不在公司領取薪酬)、獨立董事;本工作細則所稱高級管理人員是指董事會聘任的總裁、副總裁、財務總監、董事會祕書等人員。

第二章 人員組成

第四條 委員會應由三名董事組成,獨立董事應占多數並由其中一名獨立董事擔任主任委員(召集人)。

第五條 委員由董事長、二分之一以上獨立董事或者全體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並由董事會選舉產生並任命。

第六條 委員會主任委員(召集人)負責主持委員會工作。主任委員由董事會在委員會成員內直接選舉產生。

第七條 委員任期與同屆董事會董事任期一致。委員任期屆滿,連選可以連任。期間如有委員不再擔任公司董事職務,自動失去委員資格,並由董事會根據上述第四條至第六條規定補足委員人數。

第八條 公司人力資源部門是委員會的日常工作機構,為委員會提供專業支持,專門負責提供公司有關經營方面的資料及被考評人員的有關資料,執行委員會的有關決議,並將執行情況向委員會報告。日常工作機構的責任人為負責公司人力資源的副總裁。董事會辦公室為委員會提供綜合服務,負責委員會日常工作聯絡、會議組織等事宜。

第三章 職責權限

第九條 委員會的主要職責權限為:

(一)根據內部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管理崗位的主要範圍、職責、重要性以及其他相關企業相關崗位的薪酬水平制定薪酬計劃或方案,薪酬計劃或方案主要包括但不限於績效評價標準、程序及主要評價體系,獎勵和懲罰的主要方案和制度等;

(二)確定全體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薪酬總額;

(三)向董事會建議全體內部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的具體薪酬待遇;

(四)向董事會建議獨立董事的薪酬;

(五)審查公司內部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的履行職責情況並對其進行年度績效考評;

(六)負責對公司薪酬制度執行情況進行監督;

(七)董事會授權的其他事宜。

第十條 委員會提出的公司董事的薪酬計劃,須報經董事會同意,提交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後方可實施;公司高級管理人員的薪酬分配方案須報董事會批准。

董事會和股東大會有權否決損害股東利益的薪酬計劃或方案。

第十一條 委員會對董事會負責,委員會的提案提交董事會審議決定。

第四章 決策程序

第十二條 委員會下設的日常工作機構應協調相關部門,做好薪酬與考核委員會決策前期準備工作,提供公司有關方面的資料,以供決策:

(一)提供公司主要財務指標和經營目標完成情況;

(二)公司高級管理人員分管工作範圍及主要職責情況;

(三)提供內部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崗位工作業績考評系統中涉及指標的完成情況;

(四)提供內部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的業務創新能力和創利能力的經營績效情況;

(五)提供按公司業績擬訂公司薪酬分配規劃和分配方式的有關測算依據。

第十三條 委員會對內部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考評程序;

(一)公司內部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向董事會薪酬與考核委員會作述職和自我評價

(二)委員會按績效評價標準和程序,對內部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進行績效評價;

(三)根據崗位績效評價結果及薪酬分析政策提出內部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的報酬數額和獎勵方式,表決通過後,報公司董事會審議。

第五章 議事程序

第十四條 委員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於會議召開前五天通知全體委員,但經全體委員一致同意,可以豁免前述通知期。經半數以上委員提議,必須召開委員會會議。會議由主任委員主持,主任委員不能出席時可委託一名獨立董事委員主持。

第十五條 會議議程應得到主任委員的確認,議程及會

議有關材料應在發送會議通知的同時寄出。會議召開前,委員應充分閲讀會議資料。

第十六條 委員會會議應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員出席方可舉行;每一名委員有一票表決權;會議做出的決議,必須經全體委員的半數通過。

第十七條 委員會會議表決方式為舉手表決或投票表決;臨時會議可採取通訊表決的方式。

第十八條 委員會會議可以要求公司有關部門負責人列席,必要時可以邀請公司其他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列席會議。

第十九條 如有必要,委員會可以聘請中介機構為其決策提供專業意見,費用由公司支付。

第二十條 委員會會議討論有關委員會成員的議題時,當事人應迴避。

第二十一條 委員會會議的召開程序、表決方式和會議的薪酬政策與分配方案必須遵循有關法律、法規、《公司章程》基本規則的規定。

第二十二條 委員會會議應當有記錄,出席會議的委員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會議記錄檔案由公司董事會祕書保存。保存年限不得少於十年。

第二十三條 委員會會議通過的議案及表決結果,應在兩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報公司董事會。

第二十四條 出席會議的委員均對會議所議事項有保密義務,不得擅自披露有關信息。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五條 本工作細則自董事會審議通過之日起執行。

第二十六條 本工作細則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執行;本細則如與國家日後頒佈的法律、法規或經合法程序修改後的《公司章程》相牴觸時,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執行,並立即修訂,報董事會審議通過。

第二十七條 本工作細則由董事會負責制訂、修改和解釋。

工資薪酬制度19

1.目的

1.1規範和完善薪資管理,最大限度地調動員工的工作積極性,體現“注重績效、獎勤罰懶;鼓勵創造,增創效益”的激勵分配原則,建立與市場經濟、現代企業制度和公司發展戰略相適應的薪酬體系。

1.2結合本地區、行業的實際情況,在公司支付能力的範圍內設計各崗位工資、短期激勵和中長期激勵的合理結構,使其對外具有競爭性,對內具有公平性、激勵性。

1.3以員工崗位責任、工作績效、勞動技能、勞動態度等指標綜合考核員工報酬。

2.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已同公司簽訂勞動合同的經理級(含)以下員工。

3.工資模式

3.1薪酬構成

員工工資=基礎工資+崗位工資﹢績效工資+福利

3.1.1基礎工資為參照珠海市最低月保障工資標準。

3.1.2崗位工資是根據員工所在崗位的責任大小,技術、智力要求的高低,勞動強度大小和勞動條件的好壞來確定工資。

3.1.3績效工資是根據公司月度對各部門工作任務、經營目標、員工職責履行狀況、工作績效考核結果確立。

3.1.4福利包括住房公積金、中夜班補貼、資歷補貼、防暑降温補貼、加班補貼等;各類補貼標準詳見《公司福利管理制度》。

4.薪酬層級及薪點

4.1根據部門職責,將公司所有部門薪酬系統分為兩類(一類部門和二類部門),一類部門與二類部門總體相差20%。

4.2根據部門類別及崗位編制,將每類部門所有崗位分為6個系列,每一薪酬系列主管(含)級以下崗位包含7個薪點,經理級崗位包含5個薪點。每一系列的相鄰薪點的差距約為8.5%。每一系列重疊薪點崗位1~3個不等。

4.3根據員工所在崗位確定薪酬系列,依據員工個人的工作能力、工作經驗、工作業績、承擔的職責及崗位對公司經營目標影響程度等諸多因素,確定員工個人的薪酬薪點。每個薪點值含月基本工資、崗位工資和月績效工資三部分。

4.4新入職試用期內的員工,其薪酬按所在崗位工資和績效工資的80%發放。

4.5新入職應屆中專生、大學生見習期為一年,期間薪資級別分別為:中專生為2.6.4;大專生為2.6.5級;本科生為2.5.3級;碩士生為2.5.6;博士為2.4.7;見習期滿後根據個人工作能力及崗位性質等因素重新核定薪資級別。

4.6薪資級別及對應薪點值

附表一《公司職業通道與工資級別對照表》

5.年度績效獎金

5.1年度績效獎金與公司整體經營效益、部門業績及個人績效三項考核指標掛鈎。年終獎勵計發次數和具體發放標準由公司領導班子討論決定,時間為下一年年初。

5.2在總公司範圍內調動的員工,依調動前後工作月數,按實際出勤時間和工作業績考核結果計發;非總公司範圍內調動的人員不計發年終獎勵。

5.3休產假、病假人員按實際出勤月數計發。

5.4整年度之內請事假累計兩個月以上的(含兩個月),累計請病假四個月(含四個月)以上的,不計發年終獎勵。

5.5員工績效獎金計算按《公司績效考核管理制度》執行。

6.實習期、試用期內的員工及臨時聘用人員不發績效獎金。

7.職位晉升與薪酬調整

7.1轉正定級後員工的薪酬調整,分為正常年度調薪、異動調薪和特別調薪三種。薪酬調整時,只考慮績效結果和能力表現,不考慮學歷,工齡,性別等因素。薪酬調整的結果應在調整確認後的第二個月體現。

7.2正常年度調薪是公司根據年度績效目標完成情況、外部薪酬水平變動情況及員工個人績效、能力、任職的實際情況進行的例行性薪酬調整,每年的三月份進行一次。正常年度調整並非全員普調;薪酬調整幅度,還需根據公司的效益狀況、社會上同行業薪酬變化情況、通脹情況來確定。調整時,主要以員工上年度每月績效考核的工作績效為依據,同時考核其工作能力和工作態度。

7.3異動調薪是指因員工具體擔當的職位發生變化而進行的薪酬調整,不受時間限制,每月都可以進行。

7.3.1調整的基本條件為:因公司需要或員工個人因素髮生職位晉升、職位調整、職務兼任、獎懲、解職等異動,根據公司制度需進行薪酬調整。

7.3.2中層以下員工的異動調整由該員工的直接主管填寫《異動單》提出薪酬調整申請,經所屬部門經理初審,主管領導審批,公司總經理批准後報人力資源部備案執行(若為新任崗位,則在新任崗位上試用三個月合格後調整工資)。

7.3.3中層管理人員的異動調整,由主管領導提出,總經理批准後報人力資源部備案執行。

7.4特別調薪是指員工具有特別貢獻、具有突出績效或外部人才及薪酬狀況有了突發性的變化,而對部分職位、部分人員進行的薪酬調整,不受時間限制,每月都可以進行。

7.5特別調整的工資級別控制,以保證薪酬水平的外部競爭性和內部合理性,既能留住優秀人才又不打破內部總體平衡的原則,公司根據實際情況酌情考慮員工的崗位工資晉級。進行特別調薪的基本條件為:

7.5.1本集團公司內(含本公司)被評為優秀的員工。

7.5.2員工做出特別貢獻或業績,可使公司長遠受益時。

7.5.3對於避免重大事故發揮了關鍵作用的人員。

7.5.4在日常工作中,革新創意,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議,並取得明顯經濟效益的人員。

7.5.5在管理工作中,由於嚴格管理,使企業避免了重大損失的人員。

7.5.6生產部門全年績效考核結果名列前三名者(指:生產一部/生產二部/生產三部的員工)。

7.5.7經國家職業資格認證或經本公司考核獲得相應技能資格,其專業技能水平達到相應崗位要求,且具有良好的工作業績的技術人員;或其他專業技能人員。具體文件《員工技術職稱評定管理制度》。

7.5.8外部人才及薪酬狀況發生了重大變化,如不調整薪酬,則面臨關鍵崗位、關鍵人才流失。

7.5.9以上情況發生時,距年度例行的薪酬調整時間還相差二個月以上。

7.6定期普調。一般情況下,根據公司經營情況以及所在城市物價指數增長等情況,2—3年提出調薪方案,報董事會薪酬與績效考核委員會審批。

7.7危機調薪。當公司面臨嚴重經濟困難或遭受重大經濟損失時,可啟動危機降薪方案,經董事會薪酬與績效考核委員會批准後,可降低員工的薪酬標準。

7.8職位晉升與工資級別調整需依據公司《員工職位晉升與工資晉級考核管理制度》執行。

8.特殊人才薪酬

8.1特殊人才談判工資。為吸引和留住優秀人才,公司可酌情考慮實行特殊人才談判工資機制。特殊人才標準主要為:市場上稀缺的管理、技術及銷售精英和公司急需的專業人才。

8.2特殊人才工資水平由雙方根據人才市場供求關係,最新市場勞動力價格情況、同行業工資水平、個人工作業績、個人工作能力等因素協商確定。對特殊人才以年度為週期進行考核,如個人工作業績及能力明顯不符合公司特殊人才標準,或已非市場稀缺及公司急需人才。

工資薪酬制度20

第一條目的

為規範公司各職能部門、各分公司、各崗位員工薪資標準及計算髮放辦法,進一步增強激勵和考核功能,明確勞資雙方勞動與薪酬關係,根據原工資制度的執行情況,並結合現階段管理需要,特修訂並頒佈本制度。

第二條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總公司、區域分部、各屬下分公司全體在職與在冊員工。

第三條修訂依據

1、董事會關於實行全面實施績效管理、崗位責任制及妥善調整薪酬制度政策的意見及公司新的發展規劃。

2、保障各階段經營目標的達成與績效管理的實施,體現責權利效有機結合的經營管理原則。

3、公司職能部門的設置、分公司分級管理和不同區域薪酬水平。

第四條指導原則

1、以績效考核作為定薪、調薪主要依據的原則。

2、以貢獻度、價值創造為薪酬激勵之核心的原則。

3、易崗易薪、異地異薪的原則。

4、客觀、公正、保密的原則。

5、薪酬水平具有一定競爭力的原則。

6、效益優先、風險與利益對等共享的原則。

7、個人收入由本人創造及實施有效正負激勵的原則。

第五條指導思想

建立以“崗位績效工資制”為主體、兼容“項目激勵工資制”、“營銷激勵工資制”、“計件與包乾工資制”等多種個性化工資計算辦法的薪酬分配體制,形成多元化、靈活性強、務實有效的薪酬綜合管理體系。

第六條職責

1)薪酬制度與激勵制度的制定、修訂、解釋、執行;

2)薪資、獎勵計算的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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