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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管理制度通用多篇

汽車管理制度通用多篇

汽車管理制度通用多篇

汽車管理制度 篇一

1、用車條件:

①中心領導檢查工作、參加會議、參觀學習、聯繫事務等。

②科室正常業務用車、聯繫重要工作。

③貴重設備、精密儀器等運輸。

④陪上級單位人員至鄉、鎮檢查指導工作。

⑤其它經領導批准的用車。

2、用車手續程序

①申請:上班時間,各科室根據工作計劃,用車時間向分管領導申請統籌安排。

②外單位、職工私人用車、節假日及下班時間一律經中心領導審批。

3、油料供應與費用結算

①由財務科統一購買充值加油卡。

②科室用車費用列入科室成本核算;職工私人用車承擔汽油費和過路過橋費,由財務科負責在用車後一週內結清。

③加強車公里油耗的核定,車公里數一律憑派車單累計確定。

4、車輛管理與維修

①駕駛員要始終保持車輛內外清潔整潔。

②存車車輛清洗後及時進庫,無車庫的車輛停放指定地點。

③需要進廠修理的車輛,經駕駛員提出申請,財務科審核,中心領導批覆後安排送指定廠修理。修理費用由財務科審核,中心分管領導複審後按規定報銷。

④財務科負責建立健全汽車檔案,用車、修理、油耗、機油更換等及時記錄。

5、用車紀律與違章處理

①發現駕駛員未開具派車單擅自出車的,一次罰款100元,一月內連續兩次違反規定的,作待崗處理。駕駛員私自出車,發生意外事故造成車輛損壞或人員傷亡的,由駕駛員承擔全部責任,並根據情況處以1000-2000元罰款,對管理不力的科室負責人罰款100-500元。

②發現加油過程中有違規行為的或未經財務科同意擅自到其他加油站加油的,不予報銷,並罰款50元,視情節作待崗處理。

③違反車輛修理規定,不予報銷修理費用。

④無派車單,車公里數用車科室一律不予承認。

⑤財務科要加強對車輛的管理,嚴格按規定程序修車,因科室管理不力發生違規用車的或對責任人未作處理的,一次扣科室管理分10分,並扣發當月科長津貼。

汽車管理制度 篇二

1、汽車維修竣工檢驗由專職檢驗人員負責實施。

2、汽車維修竣工檢驗內容為整車檢查、檢測、路試、檢測路試後的再檢測及車輛驗收。

3、車輛竣工檢驗嚴格依據國家有關標準和要求進行。首先進行整車外觀和底盤檢查,檢查合格後進行路試,對於路試中所發生的不正常現象,要認真複查。路試合格後重新進行底盤檢查,確保各項技術性能合格後由總檢簽字。

4、嚴禁為檢驗不合格的`車輛簽字。

5、竣工檢驗合格的車輛應保證合理的質量保證期限。

汽車的管理制度 篇三

門衞管理制度

一、管理是企業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它是展示企業文明,樹立公司形象的窗口。

二、把好公司物資出門關,確保各類物資安全,是門衞管理的重要內容。

三、門衞管理主要內容如下:

(1)凡進入公司的車輛,門衞執勤人員應認真登記其車牌號。

(2)凡公司物資出門,無論是單位或個人,必須辦理完備財務手續,門衞執勤人員應嚴格檢查。對手續不全、不符的,應拒絕放行。

(3)公司員工必須遵守門衞制度,進出大門時服從門衞人員管理,自行車進出大門時必須下車推行,嚴禁滑行。

(4)對來公司聯繫業務的'人員應熱情接待,問清來公司事由後,應做好向導工作。

(5)對來公司辦事和提貨的車輛,按指定地點停放並要求停放整齊。

(6)節假日期間,外單位車輛未經許可,不得在公司內停放。

(7)門衞值班室和公司大門應隨時保持整潔,樹立公司良好的社會形象。

(8)做好值班和交接班記錄。如當班發生較大問題,應及時報告直接上級,並做好值班記錄。在交接班時,應將當班情況向下一班交待清楚。

四、門衞管理的要求:

(1)門衞人員必須有高度的責任感,堅守崗位,認真負責,把好物資出門關。

(2)門衞人員必須熟悉當班治安狀況,隨時處理工作的各種問題,發現可疑現象必須認真對待,按相關規定處理。

汽車管理制度 篇四

第一條 為了加強汽車加油站的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羣眾生命和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汽車加油加氣站設計與施工規範》及有關規定,制定本規範。

第二條 本管理規範適用於本行政區域內經營性加油站的安全管理。

第三條 本行政區域內的經營性加油站,必須依照《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的規定取得《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

第四條 對於已投入使用的加油站,必須每兩年進行一次安全評價。

第五條 加油站必須與外界有明顯的隔離設施和明確的出口、入口,站區內不得設立與加油站業務無關的其它單位。

第六條 加油站應建立健全各級各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明確責任人員、責任內容和考核要求,並認真落實。

第七條 加油站應制定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相關操作規程,並嚴格執行。

(一)加油站應制定從業人員安全教育、培訓、考核管理制度,安全檢查管理制度,設施、設備安全管理制度,作業場所防火、防爆管理制度,隱患整改管理制度,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處理制度,勞動保護用品發放管理制度,防靜電、防雷安全管理制度等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二)加油站應制定加油操作規程、計量操作規程、卸油(氣)操作規程。

第八條 加油站的負責人對本站的安全工作負全面責任,並落實本站的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第九條 加油站負責人及安全管理人員必須具備與本站所從事的加油活動相應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並經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考核合格,持證上崗。

第十條 加油站必須配備專職或兼職安全管理人員,負責檢查督促本站安全管理措施的落實。

第十一條 加油站的從業人員必須經過有關專業技能培訓及企業安全培訓,並考核合格後方準進行操作。

第十二條 加油站內宿舍應符合下列要求:

(一)宿舍的門窗不得朝向站內油罐區和加油機;

(二)嚴禁非本單位工作人員留宿;

(三)宿舍內嚴禁吸煙和使用明火電爐;

(四)站內宿舍應指定一名負責人按照本站宿舍安全管理規定監督、檢查、管理。

第十三條 加油站的營業室、休息間等場所禁止用液化石油氣、天然氣等生成明火取暖和生活使用。

第十四條 架空通信線和電力線不得跨越加油站。

第十五條 加油站罩棚高度不得低於4.5m,罩棚邊緣與加油機或加氣機的平面距離不得小於2m。

第十六條 加油機與站房的距離不得小於5m。

第十七條 埋地油罐與重要公共建築物的距離不得小於50m;液化石油氣罐與重要公共建築物的距離不得小於100m。

第十八條 油罐與明火或散發火花地點的距離應符合以下要求:一級站為30m,二級站為25m,三級站為18m。

地下液化石油氣罐與明火或散發火花地點的距離應符合以下要求:一級站為30m,二級站為25m,、三級站為18m。

第十九條 加油站的供電系統的電纜金屬外皮或電纜金屬保護管兩端均應接地,供配電系統的電源應安裝與設備耐壓水平相適應的過電壓(電湧)保護器。

第二十條 架空通信線和電力線不得跨越加油站。

第二十一條 設置在罩棚下的照明燈應選用防護型燈具。

第二十二條 加油站內設置小型內燃發電組的,其內燃機的排煙管口應安裝阻火器。

第二十三條 空調主機和室外機應安裝在非爆炸危險區域內。

第二十四條 加油站要建立義務消防隊伍,每月開展一次消防知識學習,每季度進行一次消防演練,要做到“三知,三會”,即知易發生火災的部位,知事故應急預案,知滅火方法;會報警,會使用消防器材,會撲救初期火災。

第二十五條 消防器材應設專人管理,定時檢查,定點擺放,定期更換,保證完好有效。

第二十六條 加油站的滅火器材配置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每2台加油機應設置不少於1只4kg手提式乾粉滅火器和1只6L泡沫滅火器;加油機不足2台按2台計算;

(二)地下儲罐應設置35kg推車式乾粉滅火器1個。當兩種介質儲罐之間的距離超過15m時,應分別設置;

(三)泵、壓縮機操作間(棚)應按建築面積每50平方米設8kg手提式乾粉滅火器1只,總數不應少於2只;

(四)一、二級加油站應備滅火毯5塊、沙子2立方,三級加油站應備滅火毯2塊、沙子2立方,加油加氣合建站,按同級別的加油站配置滅火毯和沙子;

第二十八條 加油站應在醒目的位置設置安全警示語、警示牌。

警示語內容包括:

(一)站內嚴禁煙火;

(二)站內嚴禁檢修車輛、敲擊鐵器等易產生火花的作業;

(三)機動車輛加油時必須熄火;

(四)不準在加油現場使用手機。

第二十九條 加油站每班應有專職(或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進行安全檢查,並填寫檢查記錄。安全檢查主要包括:安全責任制落實情況,作業現場安全情況、設備設施運行情況。

安全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和隱患應立即報告站長,加油站能解決的,應立即整改;加油站暫時無法解決的,要書面向主管上級報告,同時採取有效的防範措施。

第三十條 加油站的從業人員必須穿戴防靜電服裝。

第三十一條 加油作業時應遵循以下規定:

(一)嚴禁向汽車汽化器及塑料桶等非金屬容器內加註易燃油品;

(二)嚴禁對無油箱蓋的車輛加油;

(三)嚴禁對無引擎蓋的車輛進行加油;

(四)遇到高強電閃、雷擊頻繁時,以及加油站內、站外發生突發事件時,應停止加油作業;

(五)非加油站的工作人員不得進行加油工作。

第三十二條 卸油作業時,應遵循以下規定:

(一)汽車罐車和液化石油氣罐車卸車場地,應設卸車時用的防靜電接地裝置,並宜設置能檢測跨接線及監視接地裝置狀態的靜電接地儀;

(二)卸油點附近必須配備滅火器材;

(三)卸油過程中,駕駛員和接卸人員均不得離開現場,隨時檢查運行情況,發現異常應立即停止接卸;

(四)卸油過程中,禁止閒雜人員逗留圍觀;

(五)卸油完畢後,駕駛員應全面檢查,確認狀況正常後,方可發動車輛移開接卸現場;

(六)遇到雷雨天氣、附近有明火、管道設備大量泄漏油、液壓異常等情況,嚴禁進行卸油作業;

(七)非加油站的工作人員不得進行卸油工作。

第三十三條 因設備檢修等情況必須動用明火時,要書面報告上級安全部門,經批准同意後方可動火。動火過程中,應停止加油加氣作業,並採取可靠安全措施。

第三十四條 非加油站的人員嚴禁進入單獨設置的油罐區。

第三十五條 加油站內加油車輛之間的間距應符合緊急疏散的條件。

第三十六條 加油站要按照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編制導則》(安監管危化字[20xx]43號)編制符合本站實際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明確應急救援的指揮和協調機構,涉及的應急救援人員分工和職責劃分,應急設備設施,緊急處置、人員疏散、搶險、醫療等急救措施方案,社會支持救助方案,應急救援組織的訓練和演習等。

第三十七條 加油站的應急預案要每季度演練一次,並有演練記錄和演練現場照片。

20xx年11月8日,格魯吉亞首都第比利斯市中心一處最繁忙的加油站在營業中突然發生特大火災並隨後發生大爆炸,警方經調查後確認,這起慘劇是由一位司機駕車駛入加油站時隨手扔下的一顆煙頭所致。當日晚些時候,格魯吉亞內務部新聞局在一份公告中稱,警方在事故現場檢測結果認定,在第比利斯市中心發生的加油站特大火災和爆炸事故是由一位司機的草率行為造成的。警方稱,捷利亞駕車駛入加油站時,他將自己剛抽完的煙頭隨意彈出了車窗,煙頭上的餘火點燃了加油站因加油而散佈在空氣中的汽油,隨後火焰迅速吞沒了整個加油站並引發爆炸。

加油站安全管理規定

第一章一般規定

第一條 新建、改建、擴建的加油站,應符合OB 50156《汽車加油加氣站設計與施工規範》的要求,並符合所在地政府的有關規定。

第二條加油、加氣合建 的站執行集團公司《液化石油氣和壓縮天然氣加氣站安妻蘭萎規磊誓站經營單位應按照國家《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的要求,向政府至管部門辦理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後,方可經營。

第二章 安全管理

第四條安全組織

1.加油站應成立以站長為第一責任人、有關人員參加的安全小組。

2.加油站應設安全員,負責檢查安全管理措施的落實情況。

3.加油站應成立義務消防隊伍,編制消防應急預案,開展消防知識學習,加強消防預案演練,做到人人懂得本站消防器材性能,並會使用。

4.加油站應與毗鄰單位建立聯防組織,定期開展活動。

第五條安全教育

1.加油站應每月對職工進行三次安全教育,並做好記錄。

2.加油站應對新職工進行崗前安全教育、考核。

3.進站施工隊伍在施工前,加油站經營單位應與施工隊簽訂施工安全合同(或協議),明確雙方責任,落實安全措施,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防火教育。

第六條安全措施

1.制定“顧客進站加油須知”,主要內容包括:

(1)站內嚴禁煙火;

(2)嚴禁在站內檢修車輛、敲擊鐵器等易產生火花的作業;

(3)嚴禁向汽車汽化器及塑料桶內加註易燃油品;

(4)加油車輛的司機、乘坐人員進站後不應影響加油站安全;

(5)所有機動車輛均須熄火加油;

(6)嚴禁在作業現場穿、脱、拍打化纖服裝;

(7)嚴禁在加油現場使用手機、尋呼機。

2.加油站內應有明顯安全警語、警示標牌。

3.有條件的加油站應在站內適當部位設置拖拉機、摩托車的專用加油點。

4.高強電閃、雷擊頻繁時,應停止加油、卸油作業。

5.落實防搶、防騙、防盜、防破壞等防範措施和保安工作,確保加油站人身、財物安全。

第七條用火管理

l。用火管理應符合《用火作業安全管理規定》的要求。

2.加油站生活固定用火點應符合GB 50156《汽車加油加氣站設計與施工規範》規定的安全距離要求。

第八條消防管理

1.加油站應制定消防應急預案,其主要內容是:

(1)組織機構和指揮系統;

(2)地理位置;油罐數量、容積;加油機位置、數量;輸油管線走向圖;其他油品的存放地點、數量;

(3)建築物的結構形式、耐火等級、面積、高度、內部設施及相互間的距離;

(4)滅火作戰人員的配備、分工,警衞力量的佈置,物資搶救、人員疏散措施及相應的操作程序;

(5)各種消防器材的數量、擺放位置、應急補充措施;

(6)對外通信聯絡及外援力量的部署、指揮等。

2.加油站各種消防器材應按GB 50156《汽車加油加氣站設計與施工規範》有關規定配置,且擺放合理,取用方便。

3.消防器材應定專人管理,定時檢查、養護,定期換藥,保證完好有效。

第九條安全檢查

1.加油站應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堅持自檢自查為主,上級主管監督檢查相結合的原則,分級落實安全工作。

(1)加油站每週組織一次安全檢查;

汽車管理制度 篇五

衞生管理制度:

(1)衞生責任制,按分配的工作場所和衞生區,每日清掃兩次,每週大掃除一次。

(2)隨時保持工作間場所的衞生整潔。不得堆放垃圾、廢棄物等污染物嚴禁隨地吐痰。

(3)注意個人衞生保持良好的衞生習慣,提高自身的衞生防護、防病能力。

(4)衞生標準:清掃做到五無一潔(無煙頭、紙屑、痰跡、灰塵、雜物,乾淨整潔),桌櫃要二無一齊(無灰塵、雜物,擺放有序乾淨整齊),玻璃做到二無一明(無塵土、斑點,裏外透明),電腦做到二無(無灰塵、斑點)。

(5)各工位衞生管理區域應保證無紙屑、果皮、雜物。

(6)設備工具擺放整齊,表面無塵土,按日期例行保養,保證正常使用。(7)清潔工位要認真徹底,無衞生死角。(8)公共衞生區域大家要愛護,養成良好的衞生習慣。(9)店長每天檢查一次各工位衞生情況,並記錄在冊。

設備安全制度:

(1)對設備進行經常性維護,定期檢查,保證設備正常運行。

(2)檢查設備配置有自動控制安全保護裝置,如:舉升機自鎖防墜裝置、輪胎平衡機的安全防護罩等是否工作正常完好。

(3)維修車間設備應該佈局有序,不得有互相干涉現象。

(4)對危及安全的工具、設備應當及時淘汰、修整。

(5)設備的總用電量應小於車間的設計用電容量,以防發生火災。

操作安全制度:

(1)認真學習車間的各種安全注意事項和操作規程,並嚴格遵守。

(2)正確使用各種設備和工具,以防損壞和傷人。

(3)進行車輛檢修時應當拔下車鑰匙以防他人啟動車輛。

(4)檢修發動機、制動、供油系統等,注意液體泄露、火災、燒傷等事故發生。

(5)檢修電路、焊接等時,不可亂拉電線,或進行斷電作業,以防損壞電器和引起人身、火災事故。

汽車管理制度 篇六

為了加強配件及材料的管理,提高經濟效益,特制訂如下管理制度:

1、自覺遵守各項管理制度,積極學習業務知識,定期組織業務培訓,堅守崗位,上班時間不準外出做私活,中午、星期日安排人員值班,倉庫嚴禁閒雜人員入內。

2、配件部要及時保證修理車間維修所用各種配件,同時還要及時組織對外銷售,和對外的各種訂貨。

廠內修理車間所用的配件,市內能採購到的必須在半天內完成,附近地區的當天要完成,超期一天,扣罰50元。

3、配件部要設立計劃員,做好材料的計劃工作,倉庫的庫存要合理。採購要有計劃性,防止庫存積壓。工具採購,批量進貨,總成件的採購要經總經理審批,凡是盲目採購,造成積壓的,要追究責任。

4、配件採購要有固定進貨網點,因固定網點無貨,需要其他點進貨的,價格不能偏高。價格高於固定網點的,需先請示報價,經同意後方能購買。

5、嚴格進貨檢驗手續,所有采購回來的'配件,進庫時必須核對數量、價格、質量,特別防止假貨入庫。發現假貨和質量問題要追究責任。

6、修理工領料要派工單,由庫管員填寫,領料人簽名,總成或價值較大的配件要有厂部審批手續。

7、倉庫員在發料時,應填寫《發料單》,領料人必須在《發料單上籤章》,倉庫憑領料人簽證的《發料單》及時登記庫存做帳,發料應與派工單核對。

8、嚴格執行交舊領新料同時交回舊件,舊件必須編上號,貼上標籤交回車主。

9、對二保車、大修車的消耗量要實行定量管理,發現多領、冒領要追究責任。

10、零配件的價格要合理,銷售價不能超過市場價(與車主協商定價的除外),發現隨便加價影響公司信譽的要追究責任。

11、零配件及材料進庫後要立卡、建帳,做到帳、卡、物相符。月底要做好進、存銷核算表,沒季度要盤存一次。

12、要嚴格執行工具管理制度、保管好各種工具和設備。

13、倉庫管理員如有違反制度,不履行崗位職責,發現一次扣罰10—50元,造成損失的全部由個人承擔,一月內連續出現三次的調離崗位,情節嚴重的予以除名。

車輛管理制度 篇七

為進一步加強車輛管理,確保用車安全,節約油費及維修開支,保證工作用車,特規定如下:

1.按照分級管理、統一監管的原則,局人祕股負責對全局的車輛使用情況和駕駛員進行監管,局機關車輛由人祕股直接管理。

2.班子成員對應的車輛要儘量保證分管股室和項目部的工作用車。

3.因公急用,經請示局主要領導,人祕股長可調派局任何車輛。

4.領導外出不帶車時,車輛應入庫停放,其他人員和駕駛員不得擅自使用。

5.公車不準用於婚喪嫁娶,車子出市區司機一定要向人祕股長報告,否則一切後果自負。

6.車輛保險由人祕股統一辦理,駕駛員應按交通部門規定做好年檢工作。

7.車輛加油實行加油卡制度,由人祕股統一辦理油卡,計財股按時向卡內充值。越野車每月充值1500元,其他車輛每月充值1200元,節餘留下月使用,不足部分由車輛使用人向人祕股提出書面申請,經局長批准後,計財股根據批准的金額補充油費。

8.車輛維修本着“合理支出,節約費用”的原則,全局車輛統一在定點廠維修。維修前,駕駛員應填寫《車輛維修申請表》報辦公室審批,300元以內由人祕股長批准,300元以上由局長決定。

9.車輛修理完畢,由駕駛員檢查、車輛管理人員審核後一併簽字,未經審定或不在定點修理廠進行維修的(經局長同意,市外、長途應急修理除外),一切費用概不報銷。

10.堅持車輛管理統計制度。人祕股對行駛里程、耗油數量、維修費用進行每月統計、半年小結、全年核算,並及時呈班子成員審閲。

11.駕駛員要嚴格遵守交通規則,確保行車安全,嚴禁酒後駕車,人為造成違章罰款不予報銷;要經常檢查保養車輛,保證車容整潔,上班時間應在工作室等候,做到隨叫隨到。

12.駕駛人員在行車中發生事故,不論責任如何,必須立即向人祕股和局長報告,24小時內提交書面事故報告;隱瞞不報的,一切後果自負,並追究相關責任。

13.全年行車安全,沒出現事故、車輛保養好的,年底發放交通安全獎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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