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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勞動紀律管理制度新版多篇

員工勞動紀律管理制度新版多篇

員工勞動紀律管理制度新版多篇

員工勞動紀律管理制度 篇一

1、目的

為維護公司形象,更好的為業主方提供服務,保證各項生產工作的順利進行,結合實際,制定本制度。

2、適用範圍

適用於技防運保全體人員。

3、管理職責

作業長是作業區勞動紀律管理的第一責任人,並直接管理下屬員工的勞動紀律。負責對考勤情況進行審核、彙總、上報;負責對勞動紀律考核結果的執行。

4、管理要求

4.1工作時間

4.1.1每週正常工作時間為星期一至星期五,工作日標準作息時間為8:00至16:30點。

4.1.2國家法定節假日正常休息,安排值班人員除外。

4.2考勤管理

4.2.1每天報到時間為:上午上班時間為8:00前(以到休息室為準),下午下班時間為16:30(以出休息室為準)。員工外出作業,原則上應先報到後再外出;無法先報到的應事先向直接上級進行情況説明。

4.2.2因個人原因需請假的員工要提前填寫請假條,經直接上級及作業區簽字後報綜合隊隊部,記為請假。無法提前遞交請假條的必須在到達後及時補辦請假手續,否則視為無故缺勤。

4.2.3無故超過規定上班時間5分未到崗者,記為遲到一次;無故早於規定的下班時間5分鐘離崗者,記為早退一次,各考核30元;無故超過規定上班時間1小時內未到崗者,記為缺勤半天,考核50元。

4.3 勞動紀律基本要求

4.3.1上班不遲到,不早退,不脱崗,不溜崗,違者每次罰當事人20元;

4.3.2上班必須按公司規定正確穿戴勞保用品特別是安全帽,違者每次罰50元;

4.3.3禁止酒後上班,違者每次罰200元;

4.4.4上班時間禁止做與本崗位無關的私事,違者每次罰20元。

4.4.5嚴禁員工打架鬥毆,不管何種原因,只要一經發現查實即作辭退處理。情節較嚴重、觸犯治安管理條例或法律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4.4.6員工偷竊、轉移或其它方式佔有公司或他人財物的除負責全額賠償損失外,並扣發當月的全部的工資獎金,一律予以開除。觸犯治安管理條例或法律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4.4.7員工違反勞動紀律,造成企業經濟損失的,根據其情節對經濟損失進行賠償。

4.4.8員工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給企業造成重大損失或在員工中造成極為不利的影響,根據公司有關規定,對當事人給予處分,並記入個人檔案。

4.4.9以上未列及的可參照公司其它有關規定進行處理。觸犯治安管理條例或國家法律的一律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勞動紀律管理制度 篇二

1 目的與範圍

為規範公司員工工作、勞動行為,加強員工團隊意識教育,提升公司整體形象,高效、有序地組織經營、管理和生產活動,根據公司管理規定和公司實際,特制訂本管理規定。

本規定適用於公司全體員工。

2 職責

2.1 總經理助理:歸口負責公司勞動紀律管理工作,負責勞動紀律規範的制定、日常勞動紀律的檢查與考核。

2.2 行政人事部:負責公司勞動紀律管理的具體工作,負責按照規定開展日常工作。

2.3 各部門與生產車間: 負責本部門的日常工作考勤、勞動紀律具體工作。

3 管理內容與要求

3.1考勤是公司人力資源管理的基礎性工作,是計發工資、資金、勞保福利等待遇的重要依據。每月考勤週期按自然月計算,即每月1日至每月最後一天。

3.2作息時間

3.2.1 職能管理部門或辦公室工作人員實際每週六天工作制:時間為:週一至週五:上午:

8:30——12:00,下午:13:00——17:30;週六:上午:9:00——12:00,下午:13:00——15:00,星期日和節假日串休。

3.2.2 車間生產人員的日常工作時間由生產廠長按照各生產工作整體安排以及季節氣候的具體情況確定,並將確定的工作日和作息時間上報行政人事部。

3.1.2 銷售部因工作性質的不同,除遵守公司考勤制度外,根據具體情況制定的崗位制度、勞動紀律與本制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3 工作考勤

3.3.1 公司實行指紋打卡和書面申報審批相結合的方式進行考勤管理。公司職能部門每日打卡3次,分別為:早上班、午上班、晚下班,車間和生產崗位打卡由車間主任組織,按生產班次時間進行打卡,分別為上班時、下班時。

3.3.2 公司所有員工每日應自覺、親自打卡,因工作原因無法在上班時間內報道的,應提前通過電話請示本部門負責人,由部門負責人負責考核並書面申報,否則一律視為未報到。

3.3.3 公司執行每月考勤制度,各考勤人員必須在每月3日前(節假日順延),各部門(含車間,下同)應當將本部門考勤記錄表經部門負責人簽字後,上報行政人事部,每遲報一次,扣罰部門負責人和考勤人員各50元。

3.3.4 結合公司個別崗位員工上、下班時間較為特殊,不能與職能部門員工一起考勤的,該員工不做每日例行打卡,考勤以每日工作交接記錄為依據,具體情況由部門負責人根據實際情況決定。

3.3.5 員工須按時打卡並如實出勤,對於虛報考勤或弄虛作假,情節輕微的予以雙倍扣出勤,情節嚴重的予以記過並罰款。

3.3.6 員工確因手指受傷脱皮等實際原因不能打卡的,可申報部門領導後到考勤員處簽字報道,但未簽到的一律按“曠工”處理。

3.3.7 由公司組織的活動、會議、培訓學習以及各類值班統一考勤,遲到、早退、無故缺席等人員將按正常考勤制度予以處罰。

3.3.8 如員工未能在規定時間上報考勤資料或考勤資料不全的、錯誤的,暫不發放工資或記錄不全的部分暫不發放。

3.3.9 考勤員因工作不當,造成虛假、漏報的,對考勤員予以100元/次處罰。

3.4 考勤分類

3.4.1 凡上班後(以作息時間為準)5分鐘以外到崗者,視為“遲到”;超過一小時者,視為“曠工”;未到下班時間便擅自離崗者,視為“早退”。

3.4.2 結合人性化管理,員工當月確因特殊原因遲到早退或早退2次且不超過5分鐘的,經本部門負責人書面批准後,可不按遲到或早退扣發工資。

3.4.3 如因雨大、大雪等惡劣天氣或突發事件引發的遲到、早退時,由行政人事部根據實際情況酌情統一考慮。

3.4.4 員工上班時間因公外出必須填寫《外出登記表》(附件四),經部門(車間)負責人簽字同意後方可外出,未辦理請假手續而離開崗位1小時及以內,視為“擅自離崗”,超過一小時,視為“曠工”。

3.4.5對於無故缺勤者,一律視為“曠工”。凡被界定為“曠工”的員工,公司將按以下規定處理:

1)員工每“曠工”一小時,按其本人換算小時工資標準的2倍扣罰其工資;

2)員工連續曠工6天或1年內“曠工”累計達到12天的,公司與其解除勞動關係。

3.5 根據工作需要,凡加班(車間上晚班不含此列)且超過晚上11點的員工,部門(車間)負責人可對該員工第二天的作息時間進行適當調整,確保員工正常休息。

3.6 員工因公出差,連續出差四天(含四天)以上的,原則安排半天休息,連續出差七天(含七天)的,原則上公司安排一天休息,長期出差一個月(含一個月)的,原則每個月予以安排3天休息。

3.7 請假

3.7.1凡休各類假期(含請假,下同)的員工,必須辦理請假手續。請假審批程序如下:(圖:略)

3.7.2 員工休各類假,應當以不影響工作為前提,如確實因事必須請假者,部門負責人應當安排好相關工作交接後方可批准休假。員工請假2日及以上時,必須經部門經理批准,請假3天以上須經公司總經理批准後方可休假,如主管領導不在公司沒審批時,經電話或信息請示同意後先行休假,回公司後再補辦請假手續。

3.7.3 《請假條》(附件一)分存根和填寫連,請假時,有指定考勤員統一管理。請假時,請假人須兩聯同時填寫,存根留存考勤員,填寫連負責審批報備,各職能部門人員及生產車間人員請假時到考勤員處填寫,請假完成後及時歸還考勤員,考勤員必須妥善保管各類假單,並隨同每月考勤表一同報交行政管理經理。

3.7.4 行政人事部必須妥善保管各類假單,每月統計後計入個人當月考勤,經簽字審核後報財務部;

3.8 各類假期的規定

3.8.1 事假:員工應個人私事需佔用工作時間的可請事假,事假按實際天數扣發本人工資。扣除其當日換算工資:

3.8.2 病假:員工請病假,須持二級甲等以上醫院證明,按請假的審批權限辦理請假手續後,方可按病假處理,確因特殊情況不能及時請假者,事後必須補辦請假手續,否則一律按事假或曠工處理;

3.8.3 病假當月在15天內的(不含節假日),按本人日工資額的50%計發工資,超過15天的,有公司總經理辦公會研究審批。

3.8.4員工因公負傷的,應該有所在部門填寫《工商報告》(樣式另處發佈)報告行政人事部,一句有關程序確認後,根據醫院休假證明及批准管理權限,經批准後,方可按工商處理,其考勤計工傷考勤,住院期間基本工資照發,但不享受獎金和其他浮動工資;出院後視情況按公司相關規定計算工資。

3.8.5婚假

A:員工結婚持結婚證書,給予7天(以下含節假日)婚假,男女雙方都到晚婚年齡(男27週歲、女25週歲)的職工,增加婚假3天,總共10天。

B:員工婚假期間工資、獎金照發,超假扣發當日工資外,免去當月所有獎金。

3.8.6 喪假

A:員工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去世,可享受帶薪假期3天。

B:員工旁系親屬(外祖父母、公婆、岳父母)去世,可享受帶薪假期2天;

C:超期按事假論;

3.8.7年假

A:假期標準:

本企業工齡滿1年不滿2年的,帶薪年假3天

本企業工齡滿2年不滿4年的,帶薪年假7天

本企業工齡滿4年或4年以上的,帶薪年假10天

B:員工有一下情況之一的。不享受帶薪年假:

1)當年事假累計超過20天的,病假累計超過30天的,病假和時間累計超過50天的,曠工超過5天的;

2)試用期內的員工;

3)本人有違紀行為,受到公司行政警告以上處分的員工;

3.9加班

3.9.1公司鼓勵員工在工作時間完成工作任務,確因工作原因,公休假期間(星期天、法定節假日)或八小時以外需要加班的,任何人都必須無條件服從公司和上級領導的安排。

3.92.加班前要嚴格履行審批程序,無論何種公勤必須徵得本部門負責人同意後方可加班,加班後,加班人要嚴格履行公司的加班審批程序。

3.9.3凡未取得本部門負責人同意,未經安排的加班或加班後未履行加班審批程序的,統一不給予本人按加班計算:

3.9.4員工加班時不得消極怠工或謊報加班時間,凡行政人事部查實後謊報現象或弄虛作假的,本次加班視為作廢,如部門負責人和驗證人簽字認可的加班有誤,公司對部門負責人與驗證人視情節予以相應的處罰;

3.9.5職能部門員工加班原則上安排換休,換休時可在《請假單》的請假類型上註明“換休”請假的程序審批後即可休假,本月加班因工未換休的,經批准後可以次月予以換休,但不得隔月,加班時間隔月未休視同放棄,公司不予進行調休;

3.9.6生產車間加班每月可換休也可換算成加班工資,換算成加班工資時,每月底由行政人事部統一統計後報財務部,加班工資按日工資標準換算成小時工資後,按時長核算計入個人薪酬;

3.10 勞動紀律

3.10.1擅自離崗的員工,每次處罰30元;當月累計三次以上者(含3次),按時每次50元處罰,給予全公司內通報批評,取消其本年度內所有獎勵和工資晉級資格的處分。

3.10.2在公司內,各級管理人員(高級人員除外)因工作需要離開崗位的,必須向部門負責人説明原因、去向和時間。

3.10.3公司內嚴禁打架鬥毆,違反者將給與當人事200元/次的處罰,並由去部門負責人負責進行思想教育。對屢次(3次及以上)打架鬥毆者或者單次鬥毆情節特別嚴重的,公司與其解除勞動關係。

3.10.4任何人不準在公司內打架、罵人,違反者每次處罰100元;對情況特別嚴重或事後認錯態度不好的,處罰200元,並由其部門負責人負責進行思想教育。

3.10.5工作時間不得利用公司設備、材料幹私活,違者每次處罰100元;所使用的材料、工時按其價格費用的2倍從當事人工資中扣除,同時給予其全公司內通報批評,取消其本年度內所有獎勵和工資晉級資格的處分。

3.10.6上班時間不準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和如下棋、打牌、賭博、睡覺、打遊戲等,如有違法,每發現一次,處罰當事人100元,當月連續兩次(含兩次)以上者,按每次200元/次處罰。

3.10.7工作時間,各級員工必須無條件服從上級或領導的工作安排,如有疑問先執行後申請,如若無理取鬧或消極抵制,一律按不服從管理對待。一經查實按200元/次對待,情節嚴重的直接開除處理:

3.10.7 嚴禁酒後上班

1)公司所有員工嚴禁酒後駕車,如確實因為工作需要,應當在酒後由他人駕車返回;

2)生產車間管理人員嚴禁酒後上班,每發現一次處罰50-100;

3)因工作需要而中午應酬,應儘量謝絕飲酒;

4)凡因飲酒引發人身傷害事故的,其後果由其個人全部承擔。

3.11其他規定

3.11.1員工因違犯國家有關法規而被收容、檢查或拘留的,均按其基本工資標準發給既基礎工資,持有最終處理結果後,再按公司有關規定處理。

3.11.2員工違犯國家刑事法律被判刑、勞教的,公司與其解除勞動關係。

3.11.3凡當月同時違犯本制度數條紀律者,其經濟處罰應數條並罰,同時期行政處分均以最高處分為準。

4 檢查與考核

4.1公司員工考勤、勞動紀律工作由行政人事部具體負責管理並負責按本規定進行日常檢查與考核,凡違犯本規定的,按本規定具體條款處理,由行政人事部開具《處罰單》,經綜合辦公室主任批准後執行。

4.2對本規定未做明確説明但又屬於公司勞動紀律範圍內的事件,行政人事部可根據具體情況提出具體的處置方案,經總經理批准後執行。

勞動紀律管理制度 篇三

勞動紀律是企業組織有效勞動,保持正常生產經營,確保生產安全、順利、持續、高效的基本保證,遵守勞動紀律是每個員工應具備的職業道德和行為準則。為維持正常生產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員工須自覺遵守本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履行勞動合同,服從領導,聽從指揮,團結協作,完成工作任務。

第二條、項目責任者必須履行職責,負起帶領員工遵章守紀,完成工作任務的責任。

第三條、員工都有休息休假的權利,但屬於連續生產的崗位必須服從領導安排。

第四條、員工上班必須堅守工作崗位,嚴禁串崗離哨,擅離職守。

第五條、員工上班不準遲到早退、不準打瞌睡、不準喝酒、不準幹私活、不準賭博。工作日中,中午任何地點不準喝酒。

第六條、員工上班應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全心工作,避免事故發生。凡因自身責任發生事故,造成人身傷害或經濟損失的,應按有關規定給予賠償,並視情節輕重給予處分。

第七條、新招聘錄用的員工及員工內部調動,應在接到通知之日起七天內到單位報到並辦理相關手續,否則給予辭退、解除勞動合同。

第八條、員工遵守勞動紀律的情況和管理責任者管理的好壞應與勞動分配相結合。

第十一條、員工違反勞動紀律應受到相應的處理,處理分為經濟處罰、行政處分和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處罰:扣減工資。行政處分:警告、記過、記大過、留用察看。員工違反勞動紀律,直接管理責任者失職的也應受到相應處理。利用職權打擊報復者,應加重處理。

第十二條、對員工的處理,必須做到事實清楚,證據確鑿,處理恰當,手續完備。

第十四條、員工受行政處分的,用人單位應書面通知本人,並且記入個人檔案。

第十五條、員工受警告以上處分的,還應給予相應的經濟處罰:

1、警告處分,扣減3個月績效薪酬。

2、記過處分,扣減6個月績效薪酬。

3、記大過處分,扣減12個月績效薪酬。

4、留用察看處分,留用察看期間,勞動報酬按重慶市規定最低工資標準發放。

6、行政拘留、逮捕,在員工被限制人身自由期間,用人單位暫時終止勞動合同的履行,不承擔勞動合同規定的相應義務,停發一切工資待遇,視情節給予行政處分。判刑的解除勞動合同。

第十六條、考勤

1、公司實行每日工作時間8小時,每週工作時間40小時的工時制度,年考勤工作日250天,月平均20.83工日。

2、對於駐外項目部:各項目應安排專人負責登記考勤。考勤內容有:出勤、事假、病假、工傷假、婚假、產假、喪假、公假、年休假、探親假、曠工等。每年的考勤資料應存入單位勞資檔案備查。

3、員工出勤率作為勞動報酬、勞動評價、年終獎的依據之一。

4、公司員工須按規定時間上下班,員工上班以到達工作地點的時間為準,不得遲到及早退,一個月內遲到早退時間累計達兩小時以上四小時以內的,按曠工半天論處,四小時以上八小時以內的,按曠工1天論處。

5、員工考勤出勤率計算

出勤率=___×100%

第十七條、事假

1、員工因故需請事假應事先書面提出申請,半天以內由項目組長批准。1天及1天以上3天內由所長批准。員工的請假單及單位的准假單交考勤員登記並附在本人考勤登記卡上。

2、事假的最小計算單位為半天。半天以上不滿1天的,按一天計算。

3、請事假期間扣發員工的基本薪酬和福利。

4、員工請事假期滿應如期上班,不上班者按曠工論處。

第十八條、病假

1、員工去門診看病,須經單位領導批准方可離開工作崗位,一般疾病准假半天。

2、員工若遇急病、重病或疑難雜症來不及請假者,可在第二天補辦請假手續。

3、員工看病請病假,應有醫生簽發的病假條並加蓋醫院的公章。門診看病需要休病假1-3天的,以門診醫生開的病假條為準。員工住院出院後需要休病假15-30天的,需會診並經科主任批准加蓋疾病證明專用章。員工住院期間的病假條以科室開的病假條為準。病假條應及時交給組長或考勤員,超過月考勤截止日期三天遞交無效,並按曠工論處。

4、員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經醫院證明,需要停止工作治療時,可根據本人實際參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公司工作年限,給予醫療期,最長不超過1個月的。

(2)醫療期間內,累計病休時間已滿時,單位應書面通知員工。因特殊疾病仍不能堅持正常工作的,由員工本人提出申請,經公司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後,可以適當延長醫療期。醫療期滿,沒有特殊情況,不到原單位報到、原單位已安排適當工作崗位而不服從者或不能從事工作者,給予解除勞動合同。

(3)員工非因工緻殘,或經醫療機構認定患有難以治癒的疾病者,在醫療期內醫療終止或醫療期滿者,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4)員工醫療期滿尚未痊癒者,被解除勞動合同後的經濟補償問題按國家的有關規定辦理。

(6)員工出差、探親因病醫療,必須有鄉鎮以上衞生院開的病假條才有效。

第十九條、工傷假

1、員工因工傷治療期間,基本薪酬全額發放。

第二十條、婚假

員工結婚可享受10天婚假。

第二十一條、產假

員工產假按《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執行。

1、女員工產後休滿產假,嬰兒未滿一週歲者,哺乳時間按《女工勞動保護規定》辦理。

2、產假期滿,如因病需要繼續治療,按病假處理。

第二十二條、喪假

1、員工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時,給予3天喪假。喪假只限喪時使用,不能提前或事後使用。

2、員工在外地的直系親屬死亡,需員工本人去料理喪事的,根據路途遠近,經單位領導批准給予路途假。路途假最多不超過5天。

3、在批准的喪假和路途假期間,員工的基本薪酬照發,途中的交通費、住宿費等由員工自理。

第二十三條、公假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按公假處理:

1、公事出差。

2、外出開會、學習、培訓、參觀、考察、療養等。

3、派出支援參加抗洪救災等。

第二十四條、法定節假日

員工每年享有共十一個工作日法定休假:

元旦一天

春節三天

清明節一天

勞動節一天

端午節一天

中秋節一天

國慶節三天

第二十五條、因生產工作需要,公司可要求員工於法定節假日工作並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勞動合同的規定支付報酬。

第二十六條、年休假

1、員工連續工作一年以上的,可享受帶薪年休假。

2、員工年休假按照《公司員工年休假制度》執行。

第二十八條、曠工

1、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視為曠工:

(1)未請假或請假未被批准而不上班或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兩個小時及以上者。

(2)當月遲到、早退累計時間超過兩小時以上者。

(3)假期已滿,不續假或續假未被批准而不上班者。

(4)沒有醫院證明,又未請假或請假未批准,託病不上班者。

(5)不服從工作分配,不上班者。

(6)以辦公事為藉口,離開崗位而實際辦私事者。

(7)塗改病假條、拿假病假條欺騙組織者。

2、曠工兩小時以上四小時以下(含四小時)算半天,四小時以上八小時以下算一天。

第二十九條、對員工違反勞動紀律的處理,按《公司員工違反勞動紀律處理辦法》(見附件)辦理。

第三十條、員工因違紀受到經濟處罰、行政處分不服的,可在收到處罰通知之日起七日內向公司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

第三十一條、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全體員工。

第三十二條、本單位使用的勞務派遣工參照本制度執行。

第三十三條、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

第三十四條、本制度自發文之日起實行。(暫試行

員工勞動紀律管理制度 篇四

1、目的和適用範圍

1.1目的:

保證鍊鋼廠各級管理有效進行,規範鍊鋼廠的管理標準,增強各級管理人員職能,提高職工遵章守紀意識,加強勞動紀律管理,確保鍊鋼廠安全生產順行,切實做好企業文化建設

1.2適用範圍:

適用於鍊鋼廠全體幹部職工及業務涉及單位員工

2、相關文件和術語

2.1相關文件:

滄州中鐵裝備製造材料有限公司鍊鋼廠作業文件

2.2術語:

2.2.1勞動紀律:是企業一項基礎管理工作,是各級管理人員強制遵守和執行的行為準則,是確保鍊鋼廠正常生產(工作)秩序運行和公司企業文化建設有序進行的可靠規則。

3、職責

3.1勞動紀律由廠領導負責,廠辦公室、安全科具體負責,各車間科室密切配合,逐級執行,是鍊鋼廠必須常抓不懈的一項基礎管理工作。

3.2中夜班勞動紀律由廠中層值班領導和當班調度長負責

4、具體內容及檢查考核

4.1鍊鋼廠成立勞動紀律督察小組,廠長為組長,生產、技術副廠長、廠辦公室主要負責人、安全科長為副組長,中層領導為組員,保證鍊鋼廠每天24小時內都有人負責、管理。

4.2各級單位所有人員必須強制執行並遵守鍊鋼廠勞動紀律

4.3本勞動紀律管理辦法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則,嚴格執行“三個百分之百”,即全體職工必須百分之百執行規章制度,違規違制者必須百分之百地處理,百分之百登記上報。

4.4依據各級幹部職工違紀行為性質或後果的輕重,將違紀行為分為一般違紀、較嚴重違紀、嚴重違紀。

4.5各生產、檢修班組必須嚴格執行班前點名簽到,班後點名簽退,各職能科室、車間辦公室、值班室必須建立人員去向表,並認真進行登記,以上內容由各級主管人員負責檢查考核,由廠辦公室督查考核。

4.5.1一般違紀情況有:遲到、早退;無故串崗、離崗不超過1小時,且未造成後果的;在工作時間看與工作無關的書刊雜誌;帶小孩或其他閒雜人員上班;在班中和廠區幹私活;在工作時間下棋、打球、玩電子遊戲,上網,玩手機或看與工作無關的電視;擅自替班的;以上違紀內容一經查實,每項每人次考核50元,屬廠中層領導的加倍考核,無故離崗、串崗的且造成後果的,由廠勞動紀律督察小組依據造成後果給予仲裁。

4.5.2較嚴重違紀情況有:當班在崗位或廠區內睡覺;酒後四小時內上班;基層單位未經廠領導批准,在工作時間擅自開展娛樂活動;虛報、偽造或毀壞考勤表的;當班時間在操作室、值班室鎖(銷)門的;無正當理由不服從分配、調動或指揮的,因違紀影響工作正常進行或受到考核出工不出力的;實際曠工達兩天或兩天以上的;當月一般違紀情況在一人身上發生三次或三次以上的;以上違紀內容一經查實,責任人給予下崗處理,並補辦學習班,當月只發放生活費600元,相關責任領導每人次連帶考核50元。

4.5.3嚴重違紀情況有:在班中或廠區內打架、鬥毆或毆打他人的;在班中打牌或賭博的;在班中或廠區內飲酒的;開具或偽造假病休證明的;實際曠工達三天或三天以上的;當月一般違紀情況在一人身上發生五次或五次以上的,較嚴重違紀情況在一人身上發生兩次或兩次以上的;下崗學習期間繼續發生違紀行為的;以上違紀內容一經查實,責任人一律開除,上交人力資源部,並免發當月在崗工資。

4.5.4曠工界定:無故串崗離崗超一小時,且未造成後果的,遲到、早退超過三小時的均視為當班曠工;當班無故未到崗的,下崗學習七天,期間只發放生活費。

4.5.5對包庇、隱瞞違紀現象,或不敢抓不敢管,不按制度辦事的各級領導按管理責任追究處理,給予降級處理,當月只發放工資的60%,並全廠通報。

4.5.6對於恐嚇、阻撓管理人員正常開展工作的;一律開除,上交人力資源部,情節嚴重的,上交公司保衞部直至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5、其他人員

5.1本辦法對於來廠保產、施工、實習、參觀、服務人員同等有效。

6、獎勵

6.1每月底由廠辦公室將各中夜班查崗情況及日常抽查情況進行分部門統計,年底累加,進行評比。

6.2定期由各部門進行民意選舉,推出遵章守紀先進個人,再有廠領導主持,進行全廠評選,排出名次進行獎勵。

6.3對於敢抓善管的各級管理幹部由勞動紀律督查小組領導進行點評,給予一定獎勵。

6.4對於阻撓、破壞勞動紀律管理的現象而挺身而出的先進個人給予獎勵。

員工勞動紀律管理制度 篇五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勞動紀律是指員工在共同勞動中必須遵守的規則和秩序,並按照規定的時間、質量、程序和方法去完成自己應當承擔的工作任務。勞動紀律是提高勞動效率的重要保證,也是安全生產的重要措施。

第二條根據我國憲法對公民必須遵守勞動紀律的要求和《勞動法》、《崗位安全操作規程》等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三條本辦法適用於公司全體員工和勞務派遣工。

第二章管理職責

第四條勞動紀律管理按公司設置的行政機構進行劃分,層層負責。公司勞動紀律管理由公司人事副總經理和人力資源管理部門負責;各二級單位勞動紀律管理由分管人事經理和人事幹事負責;工段(班組)、項目經理部的勞動紀律管理由工長(班組長)、項目經理負責。

第三章勞動紀律的內容

第五條工作時間。

一、按國家對建築施工企業的工作時間規定,執行不定時工作制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部分崗位執行標準工時制。凡是當班員工應提前到達生產(工作)崗位,並做好班前準備工作。

二、按計劃生育規定懷孕的女工,懷孕七個月以上的,經醫院證明,每天工作七小時,直至分娩;嬰兒未滿一週歲時,每天可餵奶兩次,每次半小時。

第六條工作時按規定穿戴好勞動保護用品,並做到不遲到早退,不曠工,不串崗脱崗,不幹私活,不酒後上班,不無理取鬧,不帶小孩上班,不聊天、打牌、下棋和看電視等。

第七條員工應服從工作分配和調動,聽從指揮,按時、按質、按量完成生產(工作)任務,不斷提高勞動生產率和工作效率。

第八條員工應遵守正常的生產(工作)秩序,忠於職守,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和崗位責任制,愛護設備和工具,做到增產節約。

第九條考勤制度。

一、考勤表應上牆公開,實行當班點名考勤。

二、正確使用考勤符號,各種假條應與考勤一致,按月記錄後妥善保存。

三、考勤表應有考勤員和工段(班組)長、項目經理簽字認可,並作為發放工資的重要依據。

四、考勤人員應認真履行職責,做到實事求是,堅持原則。

第十條請假制度。

一、事假:

(一)員工請事假不得超過七天,請假時應事先辦理請假手續,如無特殊事由不準請假。告假(指事後請假)視同曠工。請事假時應逐級批准,一天以內(含一天)由工段(班組)長或項目經理批准,二天以上(含二天)七天以內(含七天)由二級單位或部門領導批准;

(二)實習生和學徒工請事假從嚴掌握,遇特殊情況需要請事假時,須經二級單位或部門領導批准。

二、病假:

(一)員工因病請假須持縣級或縣級以上醫院開出的病假單,經二級單位或部門領導同意後才能休假。當遇公休或探親期間因病住院時,要及時向所在單位領導報告,回來後憑出院證明可以計算病假,否則按事假處理;

(二)因病或非因工負傷長休病假的,嚴格按勞部發〔1994〕479號文件規定的醫療期執行。

三、工傷假:

(一)因工負傷休假,由公司安全部門或所在單位安全管理人員確認,並根據縣級或以上醫院診斷證明和休假意見,經單位或部門領導批准後才能休假;

(二)因工外出受傷,需要就地治療的員工,履行報告程序後,憑診斷證明才能算傷假;

(三)休息傷假時間,嚴格執行《鄂州市工傷員工停工留薪期管理辦法》,即鄂州市勞社〔2005〕7號。

四、探親假:

符合國家規定探親的對象及假期,經本人申請二級單位或部門領導批准後才能休假。

五、婚喪假:

本人結婚或直系親屬死亡,經本人申請二級單位或部門領導批准後,可請三天假,另加路途假,晚婚者增加婚假15天。

六、產假、計劃生育假:

符合國家規定休產假、計劃生育假的對象及假期,憑醫院診斷證明,經二級單位或部門領導批准後才能休假。

七、哺乳假:

女工產假期滿,需要請哺乳假的,須由本人提出申請,經單位或部門主管領導同意後,最長不得超過一年假期。

八、帶薪年休假:

帶薪年休假由所在單位統一安排,一般情況下安排在生產(工作)淡季,如因特殊情況需在忙季休假的,須經本人申請,單位或部門主管領導同意後才能休假。

第十一條用工制度。

一、新招(聘)員工必須堅持先批准後使用,並依法簽訂勞動合同、辦理社會保險。

二、新招(聘)員工必須經過入廠前培訓合格後才能上崗。

三、新招(聘)員工應具備相應的職業技能資格,特種作業崗位應具備特種作業資格。

四、內部借用人員或者返聘內退人員必須經公司主管部門批准。

五、使用勞務工必須從公司發佈的合格勞務供方中輸入。

第十二條交接班制度。

一、工作崗位調整時,要嚴格按所從事的工作內容進行完整交接,避免給公司造成不應有的損失,並形成交接記錄。

二、輪換班時要進行前後工序交接,並形成交接記錄。

三、操作設備交接應講清設備運轉的基本情況,並形成交接記錄。

第十三條保密制度。

生產經營工作中的業務(技術)、營銷措施、企業管理制度等商業機密不得向任何個人或單位泄露,避免給公司造成不良政治影響或經濟損失。

第四章管理措施

第十四條實行勞動紀律檢查制度。

一、勞動紀律實行公司、二級單位和工段(班組)項目三級檢查制度。全公司的勞動紀律,由公司主管人事副總經理牽頭,組織人力資源、工會和安全等有關部門,對全公司範圍內的所有二級單位及相關工段(班組)項目每季度進行一次檢查,特殊情況可以隨時抽查;二級單位勞動紀律,由各二級單位主管人事領導牽頭,組織人事幹事、工會主席和安全員等職能人員,對所轄範圍內的工段(班組)、項目每個月檢查一次,特殊情況隨時抽查;工段(班組)項目的勞動紀律,由工段(班組)項目負責人每天檢查。

二、不同層次的勞動紀律檢查都要做好檢查記錄,同時對違紀行為做好登記,為勞動紀律考核提供原始數據。

第十五條違反勞動紀律行為的等級劃分。

一、一般違紀:

(一)上班遲到、早退的;

(二)上班時看與工作無關的書刊、電視或收聽廣播的;

(三)上班時打瞌睡或睡覺的;

(四)上班時上網聊天或玩電腦遊戲的;

(五)上班時外出辦事不向領導報告去向的;

(六)帶小孩上班的;

(七)上班時串崗、脱崗的;

(八)不按規定做好交接班記錄和工序交接記錄的;

(九)其他一般違紀行為。

二、嚴重違紀:

(一)操作人員酒後上班的;

(二)上班時喝酒、打牌、下棋的;

(三)上班時幹私活的;

(四)年度連續曠工七天以內的(含七天);

(五)不服從工作安排,與負責人爭吵謾罵或無理取鬧的;

(六)其他嚴重違紀行為。

三、特別嚴重違紀:

(一)請假在外從事其它工作的;

(二)上班時打架鬥毆負主要責任的;

(三)年度連續曠工十五天以上的(含十五天);

(四)泄露公司商業機密,給公司帶來嚴重損失的;

(五)其他特別嚴重違紀行為。

第十六條違反勞動紀律行為的處理辦法。

一、員工一般違紀的,扣款50~100元;屢教不改的,可以同時給予通報批評,或者報公司給予行政警告處分。

二、員工嚴重違紀的,扣款100~300元;情節嚴重的,可以同時報公司給予行政記過或者記大過處分。

三、員工特別嚴重違紀的,扣款300~500元,可以同時報公司給予行政記大過或者撤職處分直至辭退。

四、對員工個人違紀的扣款,屬公司有關部門檢查考核的,由公司財務收繳,屬二級單位檢查考核的,由各二級單位財務收繳,分別列入公司和二級單位獎勵基金。

員工勞動紀律管理制度 篇六

一、總則

1、為了加強本公司辦公環境的衞生管理,建立禮貌、整潔、優美的工作和生活環境,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適用於本公司辦公環境的衞生設施的設置、建設、管理、維護和環境衞生的清掃保潔、廢棄物收運處理以及食堂的衞生管理。

3、凡在本公司工作的員工和外來人員,均應遵守本制度。

4、行政部為環境衞生管理的職能部門,負責所有的環境衞生管理工作;本公司的有關室(窗口)都應當按照各自的職責,協同做好環境衞生的管理工作。

5、環境衞生設施的開支經費由行政部報總經理審批。

二、公共區域的清掃與保潔

1、公共區域(包括主次幹道、公共綠地、職工宿舍外環境等)的清掃與保潔,由行政部負責安排本公司人員進行。

2、統一使用的建築物、會議室、宣傳設施、公告欄、廁所由行政部負責安排本公司人員進行清掃與保潔。各室(窗口)使用的建築物、辦公室等,應當由室(窗口)自行負責持續清潔。

3、禁止在中心所隨地傾倒、堆放垃圾,禁止隨地吐痰和亂扔果皮、紙屑、煙頭及各種廢棄物。

4、公共走道及階梯,至少每日清掃一次,並須採用適當方法減少灰塵的飛揚。偏僻地段,每週清掃一次,做到無垃圾、無積水、無死角。

5、排水溝應經常清除污穢,持續清潔暢通。

6、廁所及其他公共衞生設施,務必個性持續清潔,做到無異味、無污穢。

7、辦公、生活區內的樹木、花草須加強養護和整修,持續鮮活完好,不準損毀、攀摘或向綠化帶拋棄垃圾,不準在辦公區晾曬衣物。

三、室內衞生的管理

1、各室(窗口)都要建立每日輪流清掃衞生的制度。

2、室內應持續整潔,做到地面無污垢、痰跡、煙蒂、紙屑;桌面、櫃上、窗台上無灰塵、污跡,清潔、整齊,窗明几淨。

3、室內不准許隨便存放垃圾,應及時把垃圾倒入垃圾筐內。

4、辦公室內辦公用品、報紙等擺放整齊有序,不得存放與工作無關的物品,車間個人生活用品應放在固定區域內。

5、室內禁止停放交通工具。

四、食堂的衞生管理

1、認真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衞生法>和飲食衞生“五四”制。

2、食堂的環境衞生、個人衞生,由行政部督導,炊事員包乾負責,明確職責。

3、炊事員務必每年體檢一次,並進行衞生知識培訓。新上崗的炊事員務必先體檢後上崗,取得體檢合格證後,進行衞生知識教育,並經簡單考核後才能上崗。

4、食堂操作間和設施的佈局應科學合理,避免生熟工序交叉污染。

5、操作間及其環境務必乾淨、整潔,每餐清掃,持續整潔,每週徹底大掃除一次。

6、食堂門窗、沙窗無灰塵、油垢,玻璃明亮;牆壁、屋頂經常打掃,持續無蜘蛛網、無黑垢油污。

7、食堂的灶台、抽油煙機、工作台、放物架等應潔淨,無油垢和污垢、異味。室內的燈具、電扇見本色。

8、各種飲具、用具(大小塑料菜筐、盆、簾子等)要放在固定位置,擺放整齊,清潔衞生,呈現本色。

9、炒菜、做飯的鍋鏟、鐵瓢等工具一律不許放在地上或挪作它作。

10、各種蔬菜加工時,務必嚴格遵守一摘二洗三切配的程序進行。

11、凡洗完的各種蔬菜,不得有泥沙、雜物,用乾淨菜筐裝好,存放架上,不允許中途落地。

12、待食用的菜餚、米飯,加蓋防蠅、防塵罩。

13、炊事人員上崗工作時務必穿戴工作服、帽,上崗前務必先洗手和消毒。

14、炊事員上班不準帶戒子、手鐲,也不能塗指甲油。操作時不許吸煙,不得隨地吐痰。

15、直接入口的食品務必使用工具,不得用手直接拿取食品。

16、食堂要配備消毒櫃,使用的盆、碗、盤、碟、杯、筷等餐具都要實行嚴格的消毒制度,使用中的餐具務必每一天消毒。消毒程序務必堅持“一洗、二清、三消毒”。

17、炊事工用具務必生熟分開,生、熟菜板應有文字標識。冰箱中存放的食品務必生、熟分開,有條件應將生食冰箱和熟食冰箱分開購置。冰箱要求清潔、無血水、無臭味,不得存放私人物品

18、遵照各級愛委會有關滅鼠、滅蠅、滅蟑螂的安排和實際狀況,按照技術要求在食堂內投放鼠藥,噴灑藥水,擺放夾鼠板,做到無蠅、無鼠、無蟑螂。

五、獎罰

1、行政部結合本公司具體狀況,制訂具體的衞生標準和衞生獎懲制度,定期進行檢查。對衞生做得好的室(窗口)和職工要表揚、獎勵。尤其是食堂的衞生檢查結果要與炊事員的工資掛鈎,以促進食堂的食品衞生質量不斷提高。

2、同時,違反本制度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者,由行政部責令其糾正違規行為,採取整改措施,並可視情節嚴重程度給予經濟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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