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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勞動紀律管理制度精品多篇

員工勞動紀律管理制度精品多篇

員工勞動紀律管理制度精品多篇

員工勞動紀律管理制度 篇一

(一)用水用電管理

1、不得使用電爐、熱的快等自備電器取暖、燒水、煮飯。

2、上班時將宿舍燈具、電視機關掉,下班時將辦公室燈具、電腦關掉,嚴禁長時間無效開機。

3、當日值班人員負責大門口照明燈以及院內室外公共場所燈具的晚上開啟和天亮時關掉事項。

4、及時關掉自來水閥門,不出現長流水。

5、發現線路、管道出現斷裂、滲漏現象或可能出現的安全隱患及時向辦公室報告。

6、不得私拉亂接,隨意改動原供電線路。

7、裝有空調、電視、電腦的房間做到人走機關,嚴禁長時間開機,嚴禁無人狀態下開機,不得將空調温度設置過低。

8、綜合辦公室對公司院用水用電狀況進行不定期檢查,對違反上述規定者一次處罰10-100元,並予以通報批評。

(二)差旅費管理辦法

為進一步健全和完善專項費用的管理辦法,以逐步適應現代企業管理要求。根據集團公司和呂梁煤電公司有關規定,並結合運銷分公司實際。特制定差旅費管理辦法,望遵照執行。

1、因公出差務必填制差旅費審批單,經部門負責人、經理審批後方可外出。

2、差旅費報銷要註明出差時間、地點、事由、路線、出差人數等事項,由單位負責人及經理審批後,到公司財務科報銷。

3、嚴格按出差時間及路線報銷,超出審批範圍的費用自行處理。帶車外出,只報銷住宿費及補助。按集團公司規定,去太原、北京出差,住宿須在集團公司辦事處,否則不予報銷。

4、對於因公出差報銷車、路卡等票據,當事人要詳細註明事由、時間、起止路線等,經單位負責人、分管領導及經理審批後到財務處報銷。財務人員要按規定嚴格審查,凡不貼合財務規定的財務處一律不予報銷。

5、各科室人員外出辦事、到上級部門報送資料不準坐出租車,凡出租車票,費用不律不予報銷。

(三)通訊費用管理

1、通訊費用按核定標準使用,固定電話超支由工資支付。

2、所有人員手機務必24小時持續開機,回集團公司本部換號需事先通知綜合辦,不在服務區時,務必向綜合辦告知就近固定電話,不得因聯繫中斷影響工作,否則停發手機通訊費用補貼。

3、各單位務必控制固定電話費用支出,禁止外單位人員撥打無關電話。

4、手機通訊費用公司綜合辦統一按標準和在崗人數做表,經理審核發放。

(四)業務招待費管理

1、凡公司內部一般辦公人員一律按午餐4元/人,早、晚餐3元/人的標準在綜合科開具客飯通知單到食堂就餐,不準上煙、上酒、上飲料,超標準招待的務必經經理或書記審批。

2、綜合科要嚴格完善審批手續和制度,建立支出台帳,詳細説明每次招待的時間、事由、人數、金額等。

3、因工作關係需要安排客飯時,分管經理要提前與綜合科聯繫,有關單位到辦公室具體辦理客飯手續。

4、各單位發生客飯時,首先到綜合科開具客飯通知單,按開具的客飯金額經分管經理簽字後,交由經理審批方可進行就餐,如遇特殊狀況可先就餐,事後補辦就餐手續。

5、上級部門業務檢查、大型會議需要就餐的一律由公司統一安排。

(五)磁卡電話使用管理辦法

為了有效控制電話費的超標,杜絕非辦公性濫用電話,運銷公司領導研究決定從2006年元月份起用磁卡電話,有關規定如下,望各科室遵照執行。

1、話費分配:科級幹部每月50元,一般管理人員每月30元。

2、用户卡實行一人一卡的辦法,每人保護好自我的個人卡,防止丟失、損壞。丟失、損壞者自費申請補辦磁卡。

3、因特殊狀況費用不夠時,經運銷公司經理批准可向綜合辦申請補費;

4、工作人員不準隨意變更磁卡電話設置,因此造成話機不能使用,職責自負;

5、每月25日交回用户卡由綜合辦統一充費,剩餘話費可用於次月使用;

6、不得在電話線上串接其它普電話機,否則沒收普通電話機,取消使用公司電話資格。

勞動紀律管理制度 篇二

1.加強職業道德修養,嚴格遵守勞動紀律,文明工作,禮貌待人,對工作中因態度惡劣,給企業和部門造成嚴重後果和不良影響的人員,視情節嚴重,予以嚴肅處理。

2.各崗位工作人員上下班必須手拉手交接班、嚴禁脱崗、竄崗、遲到、早退,對遲到早退、串崗人員發現一次,每次罰款20元;出現脱崗一次,每次罰款30元;如對全隊工作和企業財產造成經濟損失的,可視情節輕重另行處理。

3.工作人員在交接班時,必須交接清楚,未交接清楚而下班者,造成設施丟失和財產不清者,後果自負。

4.各崗位工作人員必須按時到崗,原則上不允許私自頂班、換班、替班,因特殊原因必須出現頂班時,本人持假條,由隊部統一安排。

5.嚴格請銷假制度,有事必須提前請假,不許帶假和電話請假,特殊情況例外,未辦理請假手續者按曠工處理,屢犯不改者按停工處理。

6.上崗時必須穿工作服,掛牌上崗,着裝必須整潔,不許混穿,對不着工作服,不掛牌上崗的人員,每發現一次處以10元的罰款。

7.嚴格執行每週星期四,例會學習制度,無故不參加例會學習者按曠會處理,曠會一次罰款10元;藉故請會假一次者,每次罰款5元。

8.對全隊的臨時工工作人員,若出現遲到早退或完不成當班任務者,當班不予考勤,每次罰款20元。

9.各工作人員所在崗位衞生必須保持清潔,設施擺放整齊,值班室內嚴禁閒雜人員在內逗留;對自己所在崗位衞生較差,造成不良影響的扣除當班工資,經批評後,仍無改觀者,對其當班工作人員按停工處理,即當班負責人要負聯代責任。

10.各崗位的工作人員要有高度的責任感,不得大意麻痺,對造成不良後果或不能及時到位處理的,處以50~200元的罰款,並寫出書面檢查。

11.全隊各崗位工種人員,在上班期間嚴禁聚眾玩牌。每發現聚眾玩牌一次,是管理人員的每次罰款40元,是一般職工的每次罰款20元。

12.工作人員必須要有團結協作敬業精神,嚴格按照崗位責任制一絲不苟的進行工作,確保工作保質保量,按期完成不得敷衍了事,如不遵守崗位責任制度,造成不良影響的,追究當班負責人和工作人員責任,扣除當班工資,並寫出書面檢查,屢犯不改者,介紹出服務隊或調離本崗位。

員工勞動紀律管理制度 篇三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勞動紀律是指員工在共同勞動中必須遵守的規則和秩序,並按照規定的時間、質量、程序和方法去完成自己應當承擔的工作任務。勞動紀律是提高勞動效率的重要保證,也是安全生產的重要措施。

第二條根據我國憲法對公民必須遵守勞動紀律的要求和《勞動法》、《崗位安全操作規程》等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三條本辦法適用於公司全體員工和勞務派遣工。

第二章管理職責

第四條勞動紀律管理按公司設置的行政機構進行劃分,層層負責。公司勞動紀律管理由公司人事副總經理和人力資源管理部門負責;各二級單位勞動紀律管理由分管人事經理和人事幹事負責;工段(班組)、項目經理部的勞動紀律管理由工長(班組長)、項目經理負責。

第三章勞動紀律的內容

第五條工作時間。

一、按國家對建築施工企業的工作時間規定,執行不定時工作制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部分崗位執行標準工時制。凡是當班員工應提前到達生產(工作)崗位,並做好班前準備工作。

二、按計劃生育規定懷孕的女工,懷孕七個月以上的,經醫院證明,每天工作七小時,直至分娩;嬰兒未滿一週歲時,每天可餵奶兩次,每次半小時。

第六條工作時按規定穿戴好勞動保護用品,並做到不遲到早退,不曠工,不串崗脱崗,不幹私活,不酒後上班,不無理取鬧,不帶小孩上班,不聊天、打牌、下棋和看電視等。

第七條員工應服從工作分配和調動,聽從指揮,按時、按質、按量完成生產(工作)任務,不斷提高勞動生產率和工作效率。

第八條員工應遵守正常的生產(工作)秩序,忠於職守,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和崗位責任制,愛護設備和工具,做到增產節約。

第九條考勤制度。

一、考勤表應上牆公開,實行當班點名考勤。

二、正確使用考勤符號,各種假條應與考勤一致,按月記錄後妥善保存。

三、考勤表應有考勤員和工段(班組)長、項目經理簽字認可,並作為發放工資的重要依據。

四、考勤人員應認真履行職責,做到實事求是,堅持原則。

第十條請假制度。

一、事假:

(一)員工請事假不得超過七天,請假時應事先辦理請假手續,如無特殊事由不準請假。告假(指事後請假)視同曠工。請事假時應逐級批准,一天以內(含一天)由工段(班組)長或項目經理批准,二天以上(含二天)七天以內(含七天)由二級單位或部門領導批准;

(二)實習生和學徒工請事假從嚴掌握,遇特殊情況需要請事假時,須經二級單位或部門領導批准。

二、病假:

(一)員工因病請假須持縣級或縣級以上醫院開出的病假單,經二級單位或部門領導同意後才能休假。當遇公休或探親期間因病住院時,要及時向所在單位領導報告,回來後憑出院證明可以計算病假,否則按事假處理;

(二)因病或非因工負傷長休病假的,嚴格按勞部發〔1994〕479號文件規定的醫療期執行。

三、工傷假:

(一)因工負傷休假,由公司安全部門或所在單位安全管理人員確認,並根據縣級或以上醫院診斷證明和休假意見,經單位或部門領導批准後才能休假;

(二)因工外出受傷,需要就地治療的員工,履行報告程序後,憑診斷證明才能算傷假;

(三)休息傷假時間,嚴格執行《鄂州市工傷員工停工留薪期管理辦法》,即鄂州市勞社〔2005〕7號。

四、探親假:

符合國家規定探親的對象及假期,經本人申請二級單位或部門領導批准後才能休假。

五、婚喪假:

本人結婚或直系親屬死亡,經本人申請二級單位或部門領導批准後,可請三天假,另加路途假,晚婚者增加婚假15天。

六、產假、計劃生育假:

符合國家規定休產假、計劃生育假的對象及假期,憑醫院診斷證明,經二級單位或部門領導批准後才能休假。

七、哺乳假:

女工產假期滿,需要請哺乳假的,須由本人提出申請,經單位或部門主管領導同意後,最長不得超過一年假期。

八、帶薪年休假:

帶薪年休假由所在單位統一安排,一般情況下安排在生產(工作)淡季,如因特殊情況需在忙季休假的,須經本人申請,單位或部門主管領導同意後才能休假。

第十一條用工制度。

一、新招(聘)員工必須堅持先批准後使用,並依法簽訂勞動合同、辦理社會保險。

二、新招(聘)員工必須經過入廠前培訓合格後才能上崗。

三、新招(聘)員工應具備相應的職業技能資格,特種作業崗位應具備特種作業資格。

四、內部借用人員或者返聘內退人員必須經公司主管部門批准。

五、使用勞務工必須從公司發佈的合格勞務供方中輸入。

第十二條交接班制度。

一、工作崗位調整時,要嚴格按所從事的工作內容進行完整交接,避免給公司造成不應有的損失,並形成交接記錄。

二、輪換班時要進行前後工序交接,並形成交接記錄。

三、操作設備交接應講清設備運轉的基本情況,並形成交接記錄。

第十三條保密制度。

生產經營工作中的業務(技術)、營銷措施、企業管理制度等商業機密不得向任何個人或單位泄露,避免給公司造成不良政治影響或經濟損失。

第四章管理措施

第十四條實行勞動紀律檢查制度。

一、勞動紀律實行公司、二級單位和工段(班組)項目三級檢查制度。全公司的勞動紀律,由公司主管人事副總經理牽頭,組織人力資源、工會和安全等有關部門,對全公司範圍內的所有二級單位及相關工段(班組)項目每季度進行一次檢查,特殊情況可以隨時抽查;二級單位勞動紀律,由各二級單位主管人事領導牽頭,組織人事幹事、工會主席和安全員等職能人員,對所轄範圍內的工段(班組)、項目每個月檢查一次,特殊情況隨時抽查;工段(班組)項目的勞動紀律,由工段(班組)項目負責人每天檢查。

二、不同層次的勞動紀律檢查都要做好檢查記錄,同時對違紀行為做好登記,為勞動紀律考核提供原始數據。

第十五條違反勞動紀律行為的等級劃分。

一、一般違紀:

(一)上班遲到、早退的;

(二)上班時看與工作無關的書刊、電視或收聽廣播的;

(三)上班時打瞌睡或睡覺的;

(四)上班時上網聊天或玩電腦遊戲的;

(五)上班時外出辦事不向領導報告去向的;

(六)帶小孩上班的;

(七)上班時串崗、脱崗的;

(八)不按規定做好交接班記錄和工序交接記錄的;

(九)其他一般違紀行為。

二、嚴重違紀:

(一)操作人員酒後上班的;

(二)上班時喝酒、打牌、下棋的;

(三)上班時幹私活的;

(四)年度連續曠工七天以內的(含七天);

(五)不服從工作安排,與負責人爭吵謾罵或無理取鬧的;

(六)其他嚴重違紀行為。

三、特別嚴重違紀:

(一)請假在外從事其它工作的;

(二)上班時打架鬥毆負主要責任的;

(三)年度連續曠工十五天以上的(含十五天);

(四)泄露公司商業機密,給公司帶來嚴重損失的;

(五)其他特別嚴重違紀行為。

第十六條違反勞動紀律行為的處理辦法。

一、員工一般違紀的,扣款50~100元;屢教不改的,可以同時給予通報批評,或者報公司給予行政警告處分。

二、員工嚴重違紀的,扣款100~300元;情節嚴重的,可以同時報公司給予行政記過或者記大過處分。

三、員工特別嚴重違紀的,扣款300~500元,可以同時報公司給予行政記大過或者撤職處分直至辭退。

四、對員工個人違紀的扣款,屬公司有關部門檢查考核的,由公司財務收繳,屬二級單位檢查考核的,由各二級單位財務收繳,分別列入公司和二級單位獎勵基金。

員工勞動紀律管理制度 篇四

一、總則

1、為了加強本公司辦公環境的衞生管理,建立禮貌、整潔、優美的工作和生活環境,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適用於本公司辦公環境的衞生設施的設置、建設、管理、維護和環境衞生的清掃保潔、廢棄物收運處理以及食堂的衞生管理。

3、凡在本公司工作的員工和外來人員,均應遵守本制度。

4、行政部為環境衞生管理的職能部門,負責所有的環境衞生管理工作;本公司的有關室(窗口)都應當按照各自的職責,協同做好環境衞生的管理工作。

5、環境衞生設施的開支經費由行政部報總經理審批。

二、公共區域的清掃與保潔

1、公共區域(包括主次幹道、公共綠地、職工宿舍外環境等)的清掃與保潔,由行政部負責安排本公司人員進行。

2、統一使用的建築物、會議室、宣傳設施、公告欄、廁所由行政部負責安排本公司人員進行清掃與保潔。各室(窗口)使用的建築物、辦公室等,應當由室(窗口)自行負責持續清潔。

3、禁止在中心所隨地傾倒、堆放垃圾,禁止隨地吐痰和亂扔果皮、紙屑、煙頭及各種廢棄物。

4、公共走道及階梯,至少每日清掃一次,並須採用適當方法減少灰塵的飛揚。偏僻地段,每週清掃一次,做到無垃圾、無積水、無死角。

5、排水溝應經常清除污穢,持續清潔暢通。

6、廁所及其他公共衞生設施,務必個性持續清潔,做到無異味、無污穢。

7、辦公、生活區內的樹木、花草須加強養護和整修,持續鮮活完好,不準損毀、攀摘或向綠化帶拋棄垃圾,不準在辦公區晾曬衣物。

三、室內衞生的管理

1、各室(窗口)都要建立每日輪流清掃衞生的制度。

2、室內應持續整潔,做到地面無污垢、痰跡、煙蒂、紙屑;桌面、櫃上、窗台上無灰塵、污跡,清潔、整齊,窗明几淨。

3、室內不准許隨便存放垃圾,應及時把垃圾倒入垃圾筐內書包範文。

4、辦公室內辦公用品、報紙等擺放整齊有序,不得存放與工作無關的物品,車間個人生活用品應放在固定區域內。

5、室內禁止停放交通工具。

四、食堂的衞生管理

1、認真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衞生法>和飲食衞生“五四”制。

2、食堂的環境衞生、個人衞生,由行政部督導,炊事員包乾負責,明確職責。

3、炊事員務必每年體檢一次,並進行衞生知識培訓。新上崗的炊事員務必先體檢後上崗,取得體檢合格證後,進行衞生知識教育,並經簡單考核後才能上崗。

4、食堂操作間和設施的佈局應科學合理,避免生熟工序交叉污染。

5、操作間及其環境務必乾淨、整潔,每餐清掃,持續整潔,每週徹底大掃除一次。

6、食堂門窗、沙窗無灰塵、油垢,玻璃明亮;牆壁、屋頂經常打掃,持續無蜘蛛網、無黑垢油污。

7、食堂的灶台、抽油煙機、工作台、放物架等應潔淨,無油垢和污垢、異味。室內的燈具、電扇見本色。

8、各種飲具、用具(大小塑料菜筐、盆、簾子等)要放在固定位置,擺放整齊,清潔衞生,呈現本色。

9、炒菜、做飯的鍋鏟、鐵瓢等工具一律不許放在地上或挪作它作。

10、各種蔬菜加工時,務必嚴格遵守一摘二洗三切配的程序進行。

11、凡洗完的各種蔬菜,不得有泥沙、雜物,用乾淨菜筐裝好,存放架上,不允許中途落地。

12、待食用的菜餚、米飯,加蓋防蠅、防塵罩。

13、炊事人員上崗工作時務必穿戴工作服、帽,上崗前務必先洗手和消毒。

14、炊事員上班不準帶戒子、手鐲,也不能塗指甲油。操作時不許吸煙,不得隨地吐痰。

15、直接入口的食品務必使用工具,不得用手直接拿取食品。

16、食堂要配備消毒櫃,使用的盆、碗、盤、碟、杯、筷等餐具都要實行嚴格的消毒制度,使用中的餐具務必每一天消毒。消毒程序務必堅持“一洗、二清、三消毒”。

17、炊事工用具務必生熟分開,生、熟菜板應有文字標識。冰箱中存放的食品務必生、熟分開,有條件應將生食冰箱和熟食冰箱分開購置。冰箱要求清潔、無血水、無臭味,不得存放私人物品

18、遵照各級愛委會有關滅鼠、滅蠅、滅蟑螂的安排和實際狀況,按照技術要求在食堂內投放鼠藥,噴灑藥水,擺放夾鼠板,做到無蠅、無鼠、無蟑螂。

五、獎罰

1、行政部結合本公司具體狀況,制訂具體的衞生標準和衞生獎懲制度,定期進行檢查。對衞生做得好的室(窗口)和職工要表揚、獎勵。尤其是食堂的衞生檢查結果要與炊事員的工資掛鈎,以促進食堂的食品衞生質量不斷提高。

2、同時,違反本制度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者,由行政部責令其糾正違規行為,採取整改措施,並可視情節嚴重程度給予經濟處罰。

勞動紀律管理制度 篇五

勞動紀律是企業組織有效勞動,保持正常生產經營,確保生產安全、順利、持續、高效的基本保證,遵守勞動紀律是每個員工應具備的職業道德和行為準則。為維持正常生產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員工須自覺遵守本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履行勞動合同,服從領導,聽從指揮,團結協作,完成工作任務。

第二條、項目責任者必須履行職責,負起帶領員工遵章守紀,完成工作任務的責任。

第三條、員工都有休息休假的權利,但屬於連續生產的崗位必須服從領導安排。

第四條、員工上班必須堅守工作崗位,嚴禁串崗離哨,擅離職守。

第五條、員工上班不準遲到早退、不準打瞌睡、不準喝酒、不準幹私活、不準賭博。工作日中,中午任何地點不準喝酒。

第六條、員工上班應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全心工作,避免事故發生。凡因自身責任發生事故,造成人身傷害或經濟損失的,應按有關規定給予賠償,並視情節輕重給予處分。

第七條、新招聘錄用的員工及員工內部調動,應在接到通知之日起七天內到單位報到並辦理相關手續,否則給予辭退、解除勞動合同。

第八條、員工遵守勞動紀律的情況和管理責任者管理的好壞應與勞動分配相結合。

第十一條、員工違反勞動紀律應受到相應的處理,處理分為經濟處罰、行政處分和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處罰:扣減工資。行政處分:警告、記過、記大過、留用察看。員工違反勞動紀律,直接管理責任者失職的也應受到相應處理。利用職權打擊報復者,應加重處理。

第十二條、對員工的處理,必須做到事實清楚,證據確鑿,處理恰當,手續完備。

第十四條、員工受行政處分的,用人單位應書面通知本人,並且記入個人檔案。

第十五條、員工受警告以上處分的,還應給予相應的經濟處罰:

1、警告處分,扣減3個月績效薪酬。

2、記過處分,扣減6個月績效薪酬。

3、記大過處分,扣減12個月績效薪酬。

4、留用察看處分,留用察看期間,勞動報酬按重慶市規定最低工資標準發放。

6、行政拘留、逮捕,在員工被限制人身自由期間,用人單位暫時終止勞動合同的履行,不承擔勞動合同規定的相應義務,停發一切工資待遇,視情節給予行政處分。判刑的解除勞動合同。

第十六條、考勤

1、公司實行每日工作時間8小時,每週工作時間40小時的工時制度,年考勤工作日250天,月平均20.83工日。

2、對於駐外項目部:各項目應安排專人負責登記考勤。考勤內容有:出勤、事假、病假、工傷假、婚假、產假、喪假、公假、年休假、探親假、曠工等。每年的考勤資料應存入單位勞資檔案備查。

3、員工出勤率作為勞動報酬、勞動評價、年終獎的依據之一。

4、公司員工須按規定時間上下班,員工上班以到達工作地點的時間為準,不得遲到及早退,一個月內遲到早退時間累計達兩小時以上四小時以內的,按曠工半天論處,四小時以上八小時以內的,按曠工1天論處。

5、員工考勤出勤率計算

出勤率=___×100%

第十七條、事假

1、員工因故需請事假應事先書面提出申請,半天以內由項目組長批准。1天及1天以上3天內由所長批准。員工的請假單及單位的准假單交考勤員登記並附在本人考勤登記卡上。

2、事假的最小計算單位為半天。半天以上不滿1天的,按一天計算。

3、請事假期間扣發員工的基本薪酬和福利。

4、員工請事假期滿應如期上班,不上班者按曠工論處。

第十八條、病假

1、員工去門診看病,須經單位領導批准方可離開工作崗位,一般疾病准假半天。

2、員工若遇急病、重病或疑難雜症來不及請假者,可在第二天補辦請假手續。

3、員工看病請病假,應有醫生簽發的病假條並加蓋醫院的公章。門診看病需要休病假1-3天的,以門診醫生開的病假條為準。員工住院出院後需要休病假15-30天的,需會診並經科主任批准加蓋疾病證明專用章。員工住院期間的病假條以科室開的病假條為準。病假條應及時交給組長或考勤員,超過月考勤截止日期三天遞交無效,並按曠工論處。

4、員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經醫院證明,需要停止工作治療時,可根據本人實際參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公司工作年限,給予醫療期,最長不超過1個月的。

(2)醫療期間內,累計病休時間已滿時,單位應書面通知員工。因特殊疾病仍不能堅持正常工作的,由員工本人提出申請,經公司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後,可以適當延長醫療期。醫療期滿,沒有特殊情況,不到原單位報到、原單位已安排適當工作崗位而不服從者或不能從事工作者,給予解除勞動合同。

(3)員工非因工緻殘,或經醫療機構認定患有難以治癒的疾病者,在醫療期內醫療終止或醫療期滿者,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4)員工醫療期滿尚未痊癒者,被解除勞動合同後的經濟補償問題按國家的有關規定辦理。

(6)員工出差、探親因病醫療,必須有鄉鎮以上衞生院開的病假條才有效。

第十九條、工傷假

1、員工因工傷治療期間,基本薪酬全額發放。

第二十條、婚假

員工結婚可享受10天婚假。

第二十一條、產假

員工產假按《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執行。

1、女員工產後休滿產假,嬰兒未滿一週歲者,哺乳時間按《女工勞動保護規定》辦理。

2、產假期滿,如因病需要繼續治療,按病假處理。

第二十二條、喪假

1、員工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時,給予3天喪假。喪假只限喪時使用,不能提前或事後使用。

2、員工在外地的直系親屬死亡,需員工本人去料理喪事的,根據路途遠近,經單位領導批准給予路途假。路途假最多不超過5天。

3、在批准的喪假和路途假期間,員工的基本薪酬照發,途中的交通費、住宿費等由員工自理。

第二十三條、公假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按公假處理:

1、公事出差。

2、外出開會、學習、培訓、參觀、考察、療養等。

3、派出支援參加抗洪救災等。

第二十四條、法定節假日

員工每年享有共十一個工作日法定休假:

元旦一天

春節三天

清明節一天

勞動節一天

端午節一天

中秋節一天

國慶節三天

第二十五條、因生產工作需要,公司可要求員工於法定節假日工作並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勞動合同的規定支付報酬。

第二十六條、年休假

1、員工連續工作一年以上的,可享受帶薪年休假。

2、員工年休假按照《公司員工年休假制度》執行。

第二十八條、曠工

1、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視為曠工:

(1)未請假或請假未被批准而不上班或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兩個小時及以上者。

(2)當月遲到、早退累計時間超過兩小時以上者。

(3)假期已滿,不續假或續假未被批准而不上班者。

(4)沒有醫院證明,又未請假或請假未批准,託病不上班者。

(5)不服從工作分配,不上班者。

(6)以辦公事為藉口,離開崗位而實際辦私事者。

(7)塗改病假條、拿假病假條欺騙組織者。

2、曠工兩小時以上四小時以下(含四小時)算半天,四小時以上八小時以下算一天。

第二十九條、對員工違反勞動紀律的處理,按《公司員工違反勞動紀律處理辦法》(見附件)辦理。

第三十條、員工因違紀受到經濟處罰、行政處分不服的,可在收到處罰通知之日起七日內向公司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

第三十一條、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全體員工。

第三十二條、本單位使用的勞務派遣工參照本制度執行。

第三十三條、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

第三十四條、本制度自發文之日起實行。(暫試行

員工勞動紀律管理制度 篇六

一、員工必須嚴格遵守作息時間,不遲到、不早退、不曠工。有事請假在得到批准後方可休假。

二、員工必須堅守工作崗位,認真負責,不脱崗、串崗、睡崗,不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三、員工在工作時間內應按公司規定着裝,並在接到通知後統一佩戴胸牌。

四、員工必須嚴格執行安全和技術操作規程,服從指揮,加強勞動保護,不違章作業。

五、員工必須愛護公共財產,認真維護機器設備,確保設備正常運轉。

六、員工在生產現場禁止吸煙,外單位人員來本公司工作應由相應接待部門人員告知相關規定。

七、嚴格交接班制度,生產進展狀況交接清楚,工作場所清潔有序。在連續工作中若接班人員未按時接班,當班人員應繼續工作,並報告相關領導妥善安排。

八、正確使用公司物品和設備,無故損壞者照價賠償。下班前必須關閉本科室門窗及照明、空調、電腦等用電設備。

九、員工嚴禁工作期間飲酒,嚴禁酒後進入工作場所。

十、員工應相互團結,嚴禁在工作場所、工作時間打架鬥毆。

員工勞動紀律管理制度 篇七

1、目的

為維護公司形象,更好的為業主方提供服務,保證各項生產工作的順利進行,結合實際,制定本制度。

2、適用範圍

適用於技防運保全體人員。

3、管理職責

作業長是作業區勞動紀律管理的第一責任人,並直接管理下屬員工的勞動紀律。負責對考勤情況進行審核、彙總、上報;負責對勞動紀律考核結果的執行。

4、管理要求

4.1工作時間

4.1.1每週正常工作時間為星期一至星期五,工作日標準作息時間為8:00至16:30點。

4.1.2國家法定節假日正常休息,安排值班人員除外。

4.2考勤管理

4.2.1每天報到時間為:上午上班時間為8:00前(以到休息室為準),下午下班時間為16:30(以出休息室為準)。員工外出作業,原則上應先報到後再外出;無法先報到的應事先向直接上級進行情況説明。

4.2.2因個人原因需請假的員工要提前填寫請假條,經直接上級及作業區簽字後報綜合隊隊部,記為請假。無法提前遞交請假條的必須在到達後及時補辦請假手續,否則視為無故缺勤。

4.2.3無故超過規定上班時間5分未到崗者,記為遲到一次;無故早於規定的下班時間5分鐘離崗者,記為早退一次,各考核30元;無故超過規定上班時間1小時內未到崗者,記為缺勤半天,考核50元。

4.3 勞動紀律基本要求

4.3.1上班不遲到,不早退,不脱崗,不溜崗,違者每次罰當事人20元;

4.3.2上班必須按公司規定正確穿戴勞保用品特別是安全帽,違者每次罰50元;

4.3.3禁止酒後上班,違者每次罰200元;

4.4.4上班時間禁止做與本崗位無關的私事,違者每次罰20元。

4.4.5嚴禁員工打架鬥毆,不管何種原因,只要一經發現查實即作辭退處理。情節較嚴重、觸犯治安管理條例或法律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4.4.6員工偷竊、轉移或其它方式佔有公司或他人財物的除負責全額賠償損失外,並扣發當月的全部的工資獎金,一律予以開除。觸犯治安管理條例或法律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4.4.7員工違反勞動紀律,造成企業經濟損失的,根據其情節對經濟損失進行賠償。

4.4.8員工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給企業造成重大損失或在員工中造成極為不利的影響,根據公司有關規定,對當事人給予處分,並記入個人檔案。

4.4.9以上未列及的可參照公司其它有關規定進行處理。觸犯治安管理條例或國家法律的一律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員工勞動紀律管理制度 篇八

一、員工於規定上班時間遲到30分鐘之內,警告一次,於規定下班時間之前30分鐘內簽退的為早退,警告一次。一個月遲到和早退累計3次者,罰款100元。並考核當月月度獎。

二、曠工一天,無月度獎;曠工兩天起按比例考核基本工資,無月度獎,無季度獎。一個月累計曠工7天者,扣除當月全部工資並解除勞動合同。

三、因個人原因損壞或遺失胸牌,應到辦公室重新申領胸牌,每個繳納工本費20元,員工胸牌一般情況下不需佩戴,在接到通知後一律佩戴胸牌,部門負責人應督促所屬員工佩戴胸牌,並由辦公室負責監督,不佩戴胸牌一次罰款50元。

四、工作時間睡崗或幹私活、下棋、打撲克、打麻將等,每人每次罰款500元。脱崗、串崗人員每人每次罰款100元。

五、工作時間一律不準利用電腦、手機設備上網遊戲、視頻等非工作行為,違者一次罰款100元。

六、員工工作時間必須穿公司統一工作服,員工工作時間禁止穿拖鞋、露趾涼鞋、背心上班,違者一次罰款50元。

七、員工工作時間發生打架鬥毆,責任者按曠工處理,無理挑釁並打傷他人,打人者承擔被打傷者休息時間的工資和醫療費等,經公司研究認定情節嚴重者解除勞動合同,觸犯刑律的移交公安部門處理。

八、員工違反技術操作規程、設備維護使用規程及安全環保規程,不論是否造成事故和影響均罰款100元,導致事故造成損失的根據實際情況從嚴處理。

九、工作時間一律不準飲酒,接待情況除外;運營、設備、司機、保衞喝酒者一律不能上班,接待飲酒人員不得進入工作現場。初次違反者罰款500元,以後逐次加倍。因喝酒造成經濟損失的,除承擔賠償責任外,公司將研究給予行政處分,情節嚴重者解除勞動合同。

十、員工嚴禁在標有“禁止吸煙”的工作場所吸煙,違者一次罰款100元。

十一、所有機動車輛入廠、出廠需到門衞辦理相關手續者,車輛一律停放在停車位,違者罰款50元。機動車入廠一律按規定停放車輛,違者罰款50元。員工摩托車、電動車、自行車一律放到公司車棚內,不按規定停放,違者罰款30元。

十二、辦公場所嚴禁大聲喧譁、吵鬧,影響他人辦公及公司形象,違者給予相關人員50元罰款。

十三、以上各項處罰均帶入當月、季度及年終獎金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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