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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紀律管理制度【精品多篇】

勞動紀律管理制度【精品多篇】

勞動紀律管理制度【精品多篇】

考勤考核管理制度 篇一

第一條總體規定

1、會議考勤是學院管理工作的一部分,是各類崗位職稱評聘及考核、評比的依據之一。

2、學院的會議考勤管理由黨政辦公室負責;

3.與會人員需本人在會議簽到表上簽名,不得代簽。

第二條考勤員職責

1、按規定及時、認真、準確地記錄考勤情況;

2、如實反映學院考勤中存在的問題;

3、妥善保管各種請假憑證;

4、及時彙總並通報考勤結果。

第三條考勤記載符號

出勤:√請假:○缺席:×

第四條請假

教師遇事須於開會日親自辦理的,應該事先請假,可用電話、書信、口信等方式向學院黨委書記請假,否則按缺席處理。

第五條缺席管理

1、凡下列情況均視為缺席:

(1)採取不正當手段,塗改、騙取、偽造請假證明;

(2)未請假或請假未被批准,即不到崗;

(3)其他違規違紀行為造成缺席。

2、無故缺席者按照30元/次從學院下發的費用中扣除。

第六條本制度未盡事宜按學校、學院有關規定執行。

第七條本制度自批准之日起執行。本制度解釋權歸學院黨政辦公室。

勞動紀律管理規章制度 篇二

1.總則

1.1為規範勞動合同的簽訂、履行、續訂、變更、解除、終止等工作,維護公司和員工的合法權益,建立公司與員工之間的和諧勞動關係,並有效規範和完善公司勞動合同管理工作,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公司實際,特制訂本制度。

1.2公司和員工必須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及本制度的要求,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籤訂書面勞動合同,合同簽訂後,雙方必須嚴格執行。

1.3勞動合同的訂立應遵循如下原則:

1.3.1遵守國家和地方政府有關法律法規的原則;

1.3.2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

1.3.3權利和義務對等一致的原則;

1.3.4誠實守信的原則;

1.4本制度適用於與公司建立勞動關係的所有員工;

1.5所有與公司建立勞動關係的員工,必須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同時員工應當遵守公司範圍內的各項管理制度、規定,自覺履行勞動義務。

2.管理部門

2.1集團人力資源部是勞動合同檔案的歸口管理部門,負責勞動合同的管理、簽訂、續訂、變更、解除、終止等相關手續辦理工作。

2.2集團總裁辦法務部是勞動合同及相關附件協議模板的審核部門,任何有關勞動合同及相關協議模板內容條款的變更必須經過法務部確認。

2.3集團各事業部、各職能中心、各分支機構、各部門、對於勞動合同的簽訂、續訂、變更、解除、終止,應及時向人力資源部報備反饋信息並予以配合,由人力資源部統一辦理。符合《離職管理制度》、《人事異動管理制度》及其他相關人力資源制度的,並應當按照該等制度的規定執行。

2.4集團各分支機構、各部門、各職能中心對於勞動合同的文本,及簽署解除工作可以提出建議,共同完善公司的勞動合同管理工作。

3.勞動合同的內容

3.1勞動合同由《勞動合同書》及其附件組成。

3.2勞動合同附件與《勞動合同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勞動合同附件包括:員工在公司服務期內所簽訂的各類專項協議和公司有關規章制度。

3.3專項協議的種類:

3.3.1薪酬協議;

3.3.2保密協議;

3.3.3培訓協議及服務期協議;

3.3.4競業禁止協議:限於需要進行競業禁止的崗位與工種。

3.3.5雙方認為應簽訂的其他協議。

4.合同期限

4.1試用期:

4.1.1所有首次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的員工,不分職級與工種,試用期均為6個月;

4.1.12對於試用期內評估已達錄用條件及基本考核要求,滿足其工作技能、態度、績效等要求,根據用人部門最高負責人及行政人事總監共同籤批,員工可以在試用期第3個月結束時提前辦理轉正手續;

4.1.3特別人才具有特殊貢獻的員工,經部門最高負責人提議,行政人事總監及總裁審批同意的,可以提前至試用期第2個月結束時予以辦理轉正手續。

4.2合同期:

4.2.1首次簽訂勞動合同的期限均為3年;特殊情況下需要簽訂短期限勞動合同的,由用人部門與人力資源中心共同確定;

4.2.2續簽勞動合同的期限,視員工一直以來的工作績效及其本人意願,可續簽3至5年合同期限的勞動合同。

5.合同簽訂

5.1新員工入職時應提供前任單位離職證明(原件)或退工單(原件),方可訂立勞動合同。

5.2新員工應在報到的第一天提供完成的入職資料,審驗合格後,人力資源部相關人員安排與員工當面簽訂勞動合同,並在一週內返還員工一份,同時員工簽署回執單。

5.3入職資料不齊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人力資源部應在第一時間內通知最高部門負責人及員工本人,視情節嚴重與否決定是否需要簽訂勞動合同。

5.4公司出資培訓的人員,已經按有關規定與公司簽訂了《培訓服務協議書》,再與公司訂立勞動合同時,合同期不得短於服務合同或協議尚未履行的期限。

5.5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公司對出資培訓的員工應按規定計算培訓服務期;若培訓服務期超過勞動合同期限,應延長勞動合同期限至培訓服務期滿。但主動權限歸屬公司。

6.合同變更

6.1合同變更是指對原訂勞動合同的部分條款修改、補充、廢止的行為。

6.2當公司與員工訂立勞動合同時所依據的勞動法律、法規、規定等客觀情況發生變化,或因經營、工作任務發生變化及機構調整等原因,任何一方要求變更合同內容,需將變更要求書面送達另一方,另一方應在7個工作日內做出書面答覆。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相關內容,並辦理勞動合同變更手續。7個工作日內未做出書面答覆的,視為同意變更。

6.3變更合同條款時,雙方簽署《勞動合同變更協議》,一式兩份,公司與員工各執一份。

7.合同續訂

7.1勞動合同期滿,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7.2在員工勞動合同到期前兩個月,由集團人力資源部向其部門負責人以及所屬機構最高負責人發送勞動合同續訂審批表,若部門同意續訂或終止的,由集團人力資源部向所屬部門hrc(即人力資源顧問)發送續簽或終止的通知。

7.接到通知後,準備勞動合同的續訂或終止的相關事宜。

7.4同意續訂的,應提前30日與員工面談,並做好書面簽字手續,並於期滿前20日辦理續訂手續。

7.5已簽訂了服務期協議或其它專項協議後勞動合同到期的,公司與員工約定的服務期遲於部門擬續簽的勞動合同終止日的,續訂的勞動合同終止日以原簽訂的服務協議的終止日為準。

7.5勞動合同終止的,用人部門及相關部門應於終止之日辦理完該員工所有的離職手續。

8.合同解除

8.1勞動合同在執行期間,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並簽訂《解除勞動合同協議書》。

8.2員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

8.2.1對於重要崗位或特殊崗位的員工,合同內約定其辭職通知期為1至6個月,員工應遵守此項約定,並絕對服從和配合公司進行商業機密的脱密工作。

8.2.2提出辭職的員工,應至少提前30天向所在部門及人力資源部遞交《解除勞動合同單》及個人辭職報告。部門簽署意見後,交hrc及人力資源總監審批,人力資源部安排與辭職員工進行面談,並做出回覆。

8.2.3部門經理以下的辭職員工由hrc負責與員工進行面談,並填寫《面談記錄表》;部門經理以上職級的辭職者,由人力資源部總監及其部門最高負責人面談,並填寫《面談記錄表》。

8.3員工有下列情形的,用人部門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且不用支付任何經濟補償金:

8.3.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8.3.2員工沒有正當理由且不履行勞動合同的;

8.3.3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本公司規章制度的;

8.3.4對公司的聲譽、形象造成嚴重損害的;

8.3.5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企業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8.3.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勞動教養的;

8.3.7按照法律法規或公司規章制度應予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它情形。

8.4重要管理崗位及涉及技術、財務、人事等敏感崗位的員工離職,公司會視交接情況,對其進行離任專項審計工作。

8.5勞動合同解除符合公司《離職管理制度》的,按該制度執行。

9.違約賠償

9.1勞動合簽訂以後,公司和員工雙方應嚴格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條款,任何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和雙方的約定依法承擔違約及賠償責任。

9.2員工未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而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事實勞動關係,由此給公司損成損失的,視損失程度按雙方約定的數額賠償。

9.3員工因竊取或泄露公司商業祕密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按《勞動法》及《反不正當競爭法》的'有關規定予以賠償並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9.4員工不辭而別,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公司將依法追究當事人的賠償責任並按國家有關規定對其進行處理。

9.5員工對公司的聲譽、形象造成嚴重危害的,應向公司支付賠償金。

9.6員工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公司規章制度被公司解除勞動合同的,在服務期內的,應按服務期協議,培訓協議,保密協議等相關的約定,依法支付違約金。

9.7其它賠償、補償按《勞動合同書》中的特殊約定或專項協議書的規定執行。

10.勞動爭議的處理

10.1當發生勞動爭議時,各部門須及時妥善處理,無法調和時應向集團人力資源部門報告,不得推諉,禁止歪曲事實。向人力資源中心反饋的信息,應儘量以書面文件的形式提交,並附上相關證據材料。

10.2人力資源部及法務部應及時、積極處理羣體性、突發性勞動爭議,對失職瀆職的,嚴格追究有關部門、責任人的責任。

10.3公司應逐步建立人事爭議應急處理機制,在員工入職、離職、辭退、解除及續簽勞動合同等勞動爭議高發期,需及時反饋爭議事由,引入協商機制。相關人員應對於勞動爭議的發生有一定的預判,對於可能發生爭議的勞動關係,應及時向各相關人員反映事實情況。

11.勞動合同文本管理

11.1人力資源部對勞動合同實行動態管理,及時建立健全勞動合同管理的程序、台賬,應建立的勞動合同管理台帳有:

11.1.1勞動合同簽訂回執、試用期、合同期、變更、解除、終止台帳;

11.1.2員工違紀統計台賬;

11.1.3員工特殊履行期統計台賬,特殊履行其包括:年假期、醫療期、法定特殊事假期;

11.1.4員工未經公司許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特別是本公司內同事展示所簽署的合同或協議,否則以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處理。

12.附則

12.1本辦法未盡事項按國家法律、法規和公司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執行,今後國家或地方法律、法規有新規定的按新規定執行。

12.2本辦法自發文之日起執行,並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和修訂。

勞動紀律管理制度 篇三

(1)凡拒絕執行公司決策及部門主管指揮、調度者,公司可以作出包括解聘在內的處罰決定。

(2)公司外派執行任務,必須在規定期限內到達指定地點,否則按違紀處理並給予行政處分和經濟處罰。

(3)在公司工作期間,拉幫結夥,搞小團活動者,一經發現,立即予以解聘。

(4)工作時消極怠工,擅離職守,私自外出者,一經發現,立即予以停職檢查,無悔改表現者,將予以解聘。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者,要承擔經濟責任。

(5)在工作場所吵架,無論何由,一律停職檢查並一次扣除當月工資的50%,態度惡劣,影響正常工作秩序者,將予以解聘,損壞公物,造成經濟損失者,需照價賠償。

(6)遲到、早退者,一次予以警告,兩次扣除月工資30%,三次則視為不可原諒過失予以辭退。

(7)凡沒有履行任何手續無故不上班者,一律視為曠工,曠工一天,扣除日工資的200%,並在本部門做公開的書面檢查,曠工兩天以上者,視為不可原諒之過失,予以自退,一切責任自負。

(8)弄虛作假,欺上瞞下,假公濟私,做私下生意,貪污受賄,偷盜或詐騙公司財務者,均視為不可原諒之過失予以辭退,凡觸犯法律,構成犯罪者,由公司提交司法部門處理。

(9)對於缺乏職業道德,工作不負責任者,發現後立即解聘。

(10)除公司會議場合要求討論分析問題之外,無論是在公司內部還是外部,凡不按公司要求宣傳企業,信口開河,貶低企業形象者,一經發現,無論何人,降一級工資,罰款500元,如情節嚴重或經教育不思悔改者,將予以解聘,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11)無論任何場合,不得超越公司公開刊登的內容議論公司領導,凡造謠散佈小道消息者,立即解聘。

(12)妄自尊大,搬弄是非,拉幫結派,影響團結的行為,一經查實,對部門負責人予以嚴重警告以上的和行政處分,罰款100-1000元,情節嚴重,給予辭退。

(13)對公司文件精神,要求,傳達不實者,一經查實,對部門負責人予以嚴重警告以上的行政處分,罰款100-1000元,如重要文件精神因傳達不及時或未傳達,造成嚴重後果或經濟損失的,將依據經濟損失情況,按30%----50%的比例,予以追究有關責任人的經濟責任,並就地免職或解聘。

(14)對意志不堅定者,發現其行為後立即解聘。

以上處罰決定,由部門負責人書面提出,報公司人事部門批准執行,被處罰員工,如有理由認為處罰不當,可以向主管部門,人事部直至總經理提出申訴,最後裁定。對敢於舉報違反紀律和自由主義錯誤行為的幹部經核查情況屬實者,將予以獎勵並加以保護。

辦公秩序

(1)工作場合必須保持肅靜、整潔、文明辦公。

(2)員工上班期間必須穿正裝,要衣着大方,不準穿背心、拖鞋、不準留長鬍須、怪髮型。

(3)每日提前至少十分鐘上崗。

(4)處理事物要準確、及時、合理、果斷、不推諉、不妥協、不拖沓、當天的工作當天完成。

(5)工作時間內不吃零食,不大聲喧譁,不準竄崗聊天,不準喝酒。

(6)妥善保管辦公用品,下班前必須將所有文件放置妥當,防止遺失。

(7)每天打掃整理一次辦公桌面,地面,每週大掃除一次。

會議制度

(1)會場秩序

a:會前要有準備,儘量節省時間,講究實效。

b:應提前進入會場,禁止吸煙,不得喧譁,不得來回走動。

c:會議時間不接電話,不接待客人,有要事可與會議組織者聯繫。

(2)例會

a:晨會:每天召開,由各部門負責人主持,上班後進行,一般不超過

15分鐘,主要是貫徹上級部署,安排當天工作。

b:週會:由部門負責人主持,小結一週工作情況。研究安排下週工作。

c:部門經理會議:原則上每月召開一次,由公司經理負責通報全月銷售情況,部署下月營銷企劃方案和銷售任務等。

d:民主會:各部門負責人主持,全體員工參加,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溝通思想,鼓勵大家發表意見,共同改進工作作風。

業務人員遠控制度:

1、公司各級員工每天必須記工作日誌。

2、工作日誌內容包括當天的工作內容,工作總結,當日工作心得,存在的問題和教訓,第二天工作計劃,合理化建議。

3、級對下級工作日誌要定期檢查、點評。

4、幹部要以身作則,帶頭做好工作日誌。

a)業務經理將進行定期與不定期的市場調查,如發現有欺騙公司的

b)情況,將視為不可原諒之過失,停發工資,就地解聘。

5、工資管理制度

採用多勞多得,獎優罰劣的原則。

6、區域主管考核制度。主要進行素質考核及業務考核。

a)定期檢查其工作進展情況。

b)每月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7、財務管理制度

a)因私人問題需預支工資的,必須書面申請,由綜合部部長簽字,報總經理簽字後生效,否則無效,不予批准。

b)因公事需資金進行口頭或書面申請,事情緊急,可直接找總經理審批。

c)業務員所籤業務訂單,自送貨之日起,三日內回全款,按正常業務提成提取,超過七日到十五日扣除全部提成20%作為處罰,十五日到三十日內回全款,扣除提成50%作為處罰,三十日之後回款扣除提成50%,業務員此訂單剩餘提成到年終結算時一併結清。

d)因款未及時收回而影響公司正常業務的,由公司酌情給予業務員一定處罰(包括行政處罰及經濟處罰)

e)由業務員簽定的訂單收款由本業務員負責,出現經濟糾紛,如因公司服務及產品不到位而產生由公司負責,否則由業務員個人承擔,從業務員月工資的(包括獎金、提成、保底)50%扣除相抵,直到全部還清欠款。

注:因不按公司制度行事造成一定的比較壞的影響的,公司有權處以50元以下不等罰款,而不需向業務員解釋。(本制度是勞動合同的配套制度)

(注:以上制度是根據本公司性質以及管理現況而制定,僅供參考!)

勞動紀律管理制度 篇四

第一條 制定目的

為規範公司營銷情報的管理工作,特制訂此制度。

第二條 營銷情報的收集制度

一、情報收集的來源

情報收集的來源,分為公司內部和公司外部。

1、有關公司內的情報,銷售部門應決定,各方情報由各特定的人員負責,及收集情報的方法。

2、對於公司外的情報的收集法,更應講究。特別是對於非公開的、機密性的情報,要個別研究其收集法。

二、情報收集的方法

1、個人調查實施方法

(1)調查前:

A、調查員要開協議會議,將調查的目的、調查方法、問題事項、回答書回收時間等做好協議,並對各調查做統一行動。

B、調查員應對問題內容做好理解,決定問題順序。

C、研究要調查地區的地圖、交通工具、調查對象的在家時間等,以便達到花最少的時間精力,而收穫最大的成效。要準備調查用的印刷品。

(2)實際調查時:

A、實際調查時,要採用適 當的接近方式(尊重的態度、自信的印象、懂得隨機應變);

B、問問題的方式應該平易自然的;

(3)調查完畢後:要做適當整理,主要包括:

A、整理回答卷;

B、做好回答者的觀察記錄;

C、整理調查對象表。

2、市場調查實施方法

市場調查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幾種:

(1)抽樣調查:對各類型用户進行抽樣書面調查,徵詢對本公司產品質量及銷售服務方面的意見。根據反饋資料寫出分析報告。

(2)組織領導、設計人員、銷售人員進行用户訪問,每年進行xxx次,訪問結束,填好用户訪問登記表並寫出書面調查彙報。

(3)銷售人員應利用各種訂貨會與用户接觸的機會,徵詢用户意見,收集市場信息,寫出書面報告。

(4)蒐集日常用户來函來電,進行分類整理,需要處理的問題應及時反饋。

(5)不定期召開重點用户座談會,交流市場信息,反映質量意見及用户需求等情況,鞏固供需關係,發展互利協作,增加本公司產品的競爭力。

第三條 營銷情報的報告制度

一、報告的內容

報告的內容主要是客户級別的分類,按照客户的信用狀況,將其分為三個等級:

1、甲等級:以公司的大小來劃分,較佳的信用狀態。

2、乙等級:普通的信用狀態。

3、丙等級:信用狀況較差。主要包括以下幾類:

(1)尚欠賬款(達xxx萬元以上)並在甲等級以外的公司。

(2)尚欠賬款達xxx萬元或以下的公司。

(3)從業人員xxx人以下的小公司。

(4)有信用問題前例的公司。

(5)業界評判不佳的公司。

(6)新開發顧客。

甲等級“業界的一流公司”及乙等級“大多數的優良客户”不由業務人員來做判斷,而由xxx來進行分級。指定以外的顧客均應被列為丙等級。

二、報告的種類與方法

1、報告的種類

(1)日常報告:當面口述。

(2)緊急報告:當面口述或電話。

(3)定期報告:依照《xxx報告書》的有關規定進行。

2、報告的方法

(1)定期報告

A、業務員依照甲、乙、丙各等級的分類,及《xxx報告書》向主管人員定期報告。

B、定期報告的時間規定為:甲等級:每半年報告一次;乙等級:每季度報告一次。丙等級:每月報告一次。

C、報告書於每月底向xxx提示,xxx主管從第xxx天算起xxx日內向xxx提示,xxx閲覽後進到總公司。

(2)日常報告

以《xxx報告書》的各項準則實行。

(3)緊急報告

拒付或支票的延期要求等緊急情報,依據情況儘可能以最迅速的方法向公司報告。

第四條 營銷情報的整理和利用

一、情報的整理

1、情報越多越好,其內容要徹底的研究。

2、取決情報的內容,應從營業銷售促進、業務的經營等不可或缺的部分開始。

3、銷售經理、科長及關係者應共同協商,對於情報的內容,加以取捨選擇。

二、情報的利用

1、情報應有系統地分類整理,以便隨時採用。

2、情報的目的在於活用,因此,應讓關係者徹底的明瞭情報的內容,及其活用的方法。

3、情報、資料應不斷地新陳代謝。

第五條 獎勵

本公司工作人員提供的情報若被使用,為公司謀取了實際的利益,將根據貢獻大小按公司的標準給予獎金、加薪、升職等獎勵。

第六條 附則

本制度經xxx核准後實施,增設修訂亦同。

本制度最終解釋權歸xxx。

請銷假管理 篇五

(一)範圍

事假、病假、婚假、喪假、產假、探親假、公休假均屬請銷假範圍

(二)請銷假流程

1、員工請假,必須得到批准後放能行假,事前請假需填寫《請銷假審批表》,確有特殊情況不能到單位的,電話徵得分管領導或主管領導批准,上班當日補齊手續。

2、請假1天以內由部門負責人批准,2天內(含2天)由部門負責人簽字同意後報請分管領導批准;3天(含3天)以上由部門負責人,分管領導簽字同意後,報主要領導批准。行假者所屬部門必須確保工作協調安排好,工作不受影響的情況下方能准假。

3、各部門負責人請假一律由主要負責人批准。

4、凡請假者准假後將《請銷假審批表》等相關資料報綜合辦公室。

5、未按要求請、銷假,請、銷假手續不完善者一律按曠工處理。假後第一個工作日辦理銷假手續。

(三)事假

事假一天,正式職工扣100元,聘用人員扣50元。事假每月累計不超過3天,每季度超過5天者,取消優秀員工評定資格。

(四)病假

1、員工因病需到醫院就診,應事先請假(急診除外)。就診後憑診斷證明再履行請假手續,州內就診時間不超過1天(以就診病歷或醫院相關證明為準)按出勤計算,超過1天按事假計算。

2、員工因病確需療養休息但又無須住院者,須出示醫院相關證明並徵得相關負責人同意後方能准假。

3、員工非住院病假一天扣除當日績效工資的一半(聘用員工扣除當日完成任務獎勵)。

4、員工因病住院請假5天以內(含5天)不扣減工資,超過5天的,每天扣除當日績效工資的一半(聘用員工扣除當日完成任務獎勵)。

5、病假超過一個月的,超出時間不發放績效工資(聘用員工不發放完成任務獎勵)。

6、病假員工上班當日補齊請假手續,包括假條、住院證明、醫生建議書等一併交到綜合辦公室。

7、病假手續不完善的按事假處理。

(五)婚假

員工結婚享受婚假3天,晚婚可增加婚假10天(包括節假日)。

(六)喪假

員工的父母、配偶、子女、岳父母死亡,準喪假5天。

(七)產假

1、婦女產假按國家相關規定執行,原則上為3-6個月產假,產假期間只發基本工資。

2、男性職工其妻休產假時,可請不超過5天的護理假。

(八)探親假、公休假

員工探親假、公休假按國家及州局(公司)相關規定執行。休假既要合法也要科學合理安排,在不影響工作正常開展的情況下經審批後方可休假。

最新勞動紀律管理制度 篇六

一、嚴格遵守工作時間

全體員工必須按時上下班,不得無故遲到、早退或曠工、不無故缺席相關會議活動。

行政後勤人員上下班時間:

夏時制:早上8:00—11:30下午2:30—6:00

冬時制:早上8:00—11:30;下午2:00—5:30

其它工作人員上下班時間由本部門根據實際情況作出具體安排並報辦公室備查。

二、考勤管理

(一)考勤要求

1、所有人員考勤採用簽到制度,遲到30分鐘以上(30分鐘以內算遲到)或早退30分鐘以上(30分鐘以內算早退)視為曠工,確因事需要晚到或早走的,須徵得本部門負責人同意。

2、臨時外出辦理業務,必須先到單位辦理簽到手續,向分管領導説明情況後方能外出。確有特殊情況不能到單位的,需通過電話徵得部門負責人批准。

3、因公出差者需跟考勤人員説明情況,以便考勤登記。

4、行政後勤人員由綜合辦專人負責考勤統計,倉儲、分揀、送貨及安保人員上下班考勤由本部門負責人負責。出勤記錄應當準確無誤,不得塗改。次月1日,各部門將考勤、請銷假材料等彙總後交綜合辦(休息日延後),月終彙總後張榜公佈並扣減應減的工資。

(二)遲到及早退

1、遲到或早退一次,正式職工罰款50元,聘用員工罰款20元;每月累計超過10次的,正式職工取消當月績效工資,聘用人員扣出當月完成任務獎勵。

2、因接送車造成遲到的,本車人員所有罰款由司機一人承擔;確因特殊情況時除外。

3、天氣或路況不好,接送車司機與乘車人員提前做好安排,保證按時到崗。

4、車輛接送時間由管理部門根據上班時間具體安排,確保所有工作人員按時到崗。

5、因特殊原因未安排上班車的,車輛管理部門做好通知工作,員工自行安排交通工具及時到崗。

(三)曠工

1、有下列情形的,視為曠工。

未請假或者請假未被批准而擅自離崗的;請假期滿,未續假或者續假未獲批准而未到崗的;不服從調動和工作分配,不按時到工作崗位報到的;未經批准私自調換工作日程及崗位的,塗改、騙取、偽造休假證明的。

2、每曠工1天,處予當事人300元罰款,連續3天或當月累計超過5天者扣除當月全部收入。連續曠工5天或全年累計超過10天的作待崗3個月處理,待崗期間停發除基本工資外的所有收入,取消年度獎金。連續15天或一年以內累計超過30天的予以除名。

三、嚴格遵守工作紀律

員工要有高昂的工作熱情和良好的工作態度,立足崗位,履行好職責,服從組織安排,做到內部政令暢通,運作協調高效。

1、工作時間內不堅守崗位,擅自離崗、串崗者,一經發現處予50元罰款。

2、工作時間內,不得玩撲克、麻將,不得酗酒及從事其它娛樂活動(公務接待除外),不得從事與工作無關的事情。一經發現處予當事人50元的罰款。

3、工作時間內,利用電話進行與工作無關的閒聊,上網閒聊、玩遊戲者,一經發現處予50元的罰款。

4、下班未關閉門窗、辦公電腦,未切斷電源的,一經發現處予50元罰款。

5、在辦公區、單位宿舍區打架鬥毆,酒後鬧事,損毀公物者處予500元罰款;情節特別嚴重的,正式職工待崗,聘用人員解除勞動合同。

四、請銷假管理

(一)範圍

事假、病假、婚假、喪假、產假、探親假、公休假均屬請銷假範圍

(二)請銷假流程

1、員工請假,必須得到批准後放能行假,事前請假需填寫《請銷假審批表》,確有特殊情況不能到單位的,電話徵得分管領導或主管領導批准,上班當日補齊手續。

2、請假1天以內由部門負責人批准,2天內(含2天)由部門負責人簽字同意後報請分管領導批准;3天(含3天)以上由部門負責人,分管領導簽字同意後,報主要領導批准。行假者所屬部門必須確保工作協調安排好,工作不受影響的情況下方能准假。

3、各部門負責人請假一律由主要負責人批准。

4、凡請假者准假後將《請銷假審批表》等相關資料報綜合辦公室。

5、未按要求請、銷假,請、銷假手續不完善者一律按曠工處理。假後第一個工作日辦理銷假手續。

(三)事假

事假一天,正式職工扣100元,聘用人員扣50元。事假每月累計不超過3天,每季度超過5天者,取消優秀員工評定資格。

(四)病假

1、員工因病需到醫院就診,應事先請假(急診除外)。就診後憑診斷證明再履行請假手續,州內就診時間不超過1天(以就診病歷或醫院相關證明為準)按出勤計算,超過1天按事假計算。

2、員工因病確需療養休息但又無須住院者,須出示醫院相關證明並徵得相關負責人同意後方能准假。

3、員工非住院病假一天扣除當日績效工資的一半(聘用員工扣除當日完成任務獎勵)。

4、員工因病住院請假5天以內(含5天)不扣減工資,超過5天的,每天扣除當日績效工資的一半(聘用員工扣除當日完成任務獎勵)。

5、病假超過一個月的,超出時間不發放績效工資(聘用員工不發放完成任務獎勵)。

6、病假員工上班當日補齊請假手續,包括假條、住院證明、醫生建議書等一併交到綜合辦公室。

7、病假手續不完善的按事假處理。

(五)婚假

員工結婚享受婚假3天,晚婚可增加婚假10天(包括節假日)。

(六)喪假

員工的父母、配偶、子女、岳父母死亡,準喪假5天。

(七)產假

1、婦女產假按國家相關規定執行,原則上為3-6個月產假,產假期間只發基本工資。

2、男性職工其妻休產假時,可請不超過5天的護理假。

(八)探親假、公休假

員工探親假、公休假按國家及州局(公司)相關規定執行。休假既要合法也要科學合理安排,在不影響工作正常開展的情況下經審批後方可休假。

五、監督管理

中心領導定期或不定期組織人員進行勞動紀律檢查。發現部門監管執行不到位的,考勤中弄虛作假的,要追究部門負責人或考勤人員責任,發現一次處予當事人100元罰款,相關人員未按時將考勤彙總到綜合辦的,處予部門考勤人員100元罰款。

最新勞動紀律管理制度 篇七

(一)請銷假制度

為了進一步強化辦公紀律,規範請銷假管理權限和程序,持續公司高效有序運作,特制定本規定。

1、運銷分公司所有人員無論因工因私、因事因病不能上班,都須辦理請銷假手續。

2、所有請假人員務必按規定辦理正規請銷假手續,期滿後,辦理銷假手續。請銷假的基本程序為:個人填寫請假條――逐級審批――調度室備案--期滿到調度室辦理銷假手續。

3、按照逐級負責制的運行規則,各級管理人員的請銷假實行逐級審批制。具體為:公司副經理請假,須經公司經理批准;三天以上須經呂梁山公司總經理、董事長批准;公司副科級以上人員請假,須分管經理同意,公司經理批准;公司一般管理人員請假,三天以內須經部門領導同意,分管經理批准;三天以上務必經理批准。

4、請假期滿不能按時回到的,須委託他人辦理續假手續。續假手續按請假程序執行。

5、未經批准,擅自離崗或期滿未辦理續(銷)假手續人員,一律按曠工論處。對不及時銷假和虛擬原因請假、超假不歸者,視情節輕重分別予以批評教育、通報直至行政處分,並給予必須的經濟處罰。

6、建立考勤制度,專人負責,認真執行考勤登記,嚴格月度、年度考核。

7、因公外出(回集團公司開會、出差等)須辦理離崗手續。

8、公司所有人員請銷假手續在公司綜合辦備案。

(二)運銷分公司機關工作人員守則

為轉變機關工作人員的作風,強化勞動紀律觀念,體現團結協助的團隊精神,保證銷售工作順利有序的開展,特作以下規定:

1、工作時間早8-12,下午14:30-18:00,不得遲到、早退,不得從事與工作無關的活動,不準在電腦室娛樂,否則發現一次處罰20元。

2、每日早7:15分各科負責人按時參加班前會,按職責劃分書面彙報前一天工作狀況,理解領導工作安排,對相關事宜提出推薦,統一思想,到達共識。

3、科長不在時,相關科室人員全部參加,就各自分管業務進行彙報,做到有事請假,凡不參加者一次罰款10元。

4、機關所有人員每日早6:45分按時起牀,7:00做好班前會準備,否則一次罰款5元。

5、各種會議期間一律關掉手機,否則一次罰款5元。

6、機關人員用心參加羣眾勞動、公益性活動,特殊狀況向經理請假,否則一次罰款10元。

7、嚴格執行請銷假制度,請假3天以內,由科長簽字,副經理批准。3天以上務必經理批准,否則視同曠職,曠職一次處罰20元,按銷假時間算起,綜合科存檔。

8、凡享受手機費補貼工作人員,不準停機、關機,特殊原因需提前向公司綜合科告知聯繫方式,凡出現一次聯繫不上取消手機補貼並處罰20元。

9、司機夜間輪流出車,做到有事提前請假,否則處罰司機20元。

10、持續良好的辦公秩序,不得在辦公場所嬉戲、打鬧、高聲喧譁,不得串崗聊天,不得將小孩帶入辦公場所,上班時間不許打撲克、玩電腦遊戲或做其它娛樂活動。

11、主動熱情接待來客,實行首問負責制,對職責範圍內的工作應用心辦理,不得拖拉推諉。對屬於他人或其他部門職責範圍的事項,應負責帶到並介紹給有關人員;不清楚歸屬範圍的事項,應帶到辦公室或單位領導處詢問,不得推諉。

12、對來客應用語禮貌,舉止禮貌,辦事認真負責,為來人帶給優質服務,不得冷落、訓斥、辱罵來人。13、辦公時間不得安排私人來訪,對未經預約的私人來訪,應儘量縮短時間,同時不得影響他人工作;不得用辦公室的電話打私人電話,如有急事需使用的,應儘量縮短談話時間,嚴禁因私事打長途電話及信息電話。

14、機關工作人員,人人負責監督執行,凡觸犯規定,由綜合科負責記錄,建立台帳。月末工資中扣減,並做通報。

(三)考勤制度和輪休辦法

為了保證公司各部門、各環節運轉正常,各項工作能夠有條不紊按秩序開展,更好的服務於用户,樹立良好的形象,現將加強考勤管理和實行輪休制的規定通知如下:

1、各單位務必嚴格加強考勤管理,機關工作人員實行上午下午雙考勤,並保存好原始考勤記錄,每月底統一交回綜合辦備案,作為計發工資、獎金依據。

2、嚴格請銷假制度,按照“兼顧公務、工作允許”的原則,逐級審批,假條保存在綜合辦,回到及時銷假,不準逾期。特殊狀況延期須經公司經理同意。

3、所有工作人員,月工作日不得少於制度工作日22天,否則不得享受當月獎金,並按缺勤天數核減工資。超制度工作日按超勤天數計發加班工資和超額獎金。出勤日計算方法:月天數減去請假日,12點以前離崗按整日計算,12點以後按半日計算。每人每月允許請假2次,每次4日(包括路途)。

4、所有機關工作人員在工作期間因公務出差、下礦等原因離崗時,須告知其他工作人員和綜合辦,不得因離崗而影響工作。

5、所有工作人員不分節假日,一律實行輪休制。兼顧工作需要,綜合辦排出輪休表嚴格執行。其它時間不得請假離崗,特殊狀況下調整務必經公司經理同意。

(四)計算機及網絡使用的管理辦法

為加強工作紀律和辦公電腦使用管理,促進辦公自動化,提高工作效率,特作如下規定:

1、各科室使用計算機應以辦公、學習、科研為主,在規定的上班時間(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嚴禁使用計算機玩遊戲,看影視碟片及其它與工作、學習、科研無關的活動,禁止qq聊天、視頻聊天。

2、各科室工作人員不得隨意更改計算機原已設定的ip地址。不得利用計算機聯網從事危害安全、泄露機密等犯罪活動;不得故意輸入計算機病毒以及其他有害數據,危害計算機信息系統。一經發現查實,給予行政處分,直至追究其法律職責。

3、嚴禁使用計算機玩黃色遊戲和看黃色影片,嚴禁查閲、調用、複製、傳播網絡中反動、黃色的影像製品,刊物和計算機軟件,禁止瀏覽不良網站,破壞ie瀏覽器。一經發現即按國家有關法規進行處理,並追究刑事職責。

4、各科室要求網上辦公的`業務,需上網的資料務必上網。

5、嚴禁私自進行計算機聯網。

6、計算機擁有者務必妥善保管自我的計算機,如向他人違紀使用帶給便利,計算機所有者和使用者共同承擔職責。

7、各科室加強辦公電腦的電源檢查,下班時要關掉電源,防止發生意外事故。否則造成的損失由職責人承擔80%。

勞動紀律管理制度 篇八

1、上班不遲到,不早退,不脱崗,不溜崗,不睡崗,違者每次罰當事人20元;

2、上班務必按照和公司規定,正確佩戴勞動用品。個性是安全帽和自救器,違者每次罰50元;

3、禁止員工酒後上班,違者每次罰200元;

4、上班時間禁止做與生產、工作無關的私事,違者每次罰20元。違反以上規定除處罰當事人外同時對違紀者的直接上級按處罰金額的50%進行處罰。遲到、早退、脱崗、竄崗、睡崗30分鐘以上者當天(班)一律按曠工處理。

5、員工在工作日中間原則上不飲酒,如確因工作需要(須經分管領導同意)飲酒後原則上應不再上班。違者可給予批評或處以50元/次的經濟處罰。

6、嚴禁員工打架鬥毆,不管何種原因,只要一經發現查實即處以200元/人次的罰款,情節較嚴重、觸犯治安管理條例或法律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7、曠工違紀者,曠工期間考勤不計,另曠工1天扣發三日工資。如全月曠工累計達3天及以上者,扣發當月10天工資,並處留礦查看處分,連續曠工7天或全年累計達30天以上者直接予以除名處理,根據規定,能夠解除勞動合同。曠工7天扣罰一月工資並賠償其因曠工造成生產計劃秩序不能正常進行,所造成的必要損失。

8、員工偷竊、轉移或其它方式佔有公司或他人財物的除負責全額賠償損失外,並扣發當月的全部的工資獎金,一律予以開除。觸犯治安管理條例或法律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9、對危害企業財產和員工生命安全、破壞企業生產工作秩序和治安的行為視而不見、不制止、不敢挺身而出、不發揮應有的作用,給企業造成損失者,經調查核實後,視情節給予罰款、調離崗位、降級、降職處分。屬專職工作人員失職者,從重或加重處罰。

10、員工違反勞動紀律,造成企業經濟損失的,根據其情節對經濟損失進行賠償。

11、員工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給企業造成重大損失或在員工中造成極為不利的影響,可根據公司有關規定,對其作出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降職、留用察看、開除的處分,並記入員工個人檔案。

12、以上未列及的可參照公司其它有關規定進行處理。觸犯治安管理條例或國家法律的一律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13、根據國家有關法律規定,凡以財物做賭博比輸贏的活動,都是賭博行為。公司規定每晚12點後禁止一切聚眾娛樂活動。

14、辦公場所及員工宿舍內嚴禁任何人、任何時間以任何方式參與賭博,違者將給於經濟處罰500元,圍觀者罰款200元。

15、任何人不得煽動他人賭博,不得為他人帶給賭博場所,賭博道具和賭博資金,對於違反上述規定的人員一經發現,應立即向礦領導彙報。對於煽動他人賭博,帶給賭博場所,賭博道具和賭博資金的人員給予1000元的處罰。對舉報賭博人員,一經證實給予1000元獎勵。

16、領導幹部參與賭博給予加倍處罰。

存在以下違規行為的,企業能夠給予警告一次、罰款30元處理:

1、員工出礦,進出大門務必在門衞進行登記,如果不登記或拒絕登記,門衞值班人員有權拒絕進出或報公司處理;

2、着裝得體,禁止穿拖鞋上班(包括無跟涼鞋);不合着裝要求的,值班人員有權拒絕入內,班組不得安排生產作業;

3、員工車輛(自行車、摩托車、汽車)不按企業指定方式、區域停放,亂停放的;

4、不允許遲到早退;員工上班前要做好各項準備工作,確保工作時間飽和;未到休息時間提前離開崗位或關掉生產電源的視同早退;

5、上班期間,員工個人來客來訪一律在門衞室接待;工作時間內非業務需要,禁止工作時間用手機上網玩遊戲;

6、不服從企業合法合理的正常調動和工作安排的;

7、不按規定確定產品狀態標識或者自行改動狀態標識,造成產品混亂的;

8、未經許可,非工作人員不得進入企業的重要場合,影響正常的生產秩序。重要的場合包括例如食堂後廚、倉庫、財務部門等。

9、工作期間溜崗、串崗;離崗超過5分鐘至30分鐘內的視為遲到;

10、工作期間,消極怠工,吃零食,打鬧嬉戲或進行娛樂活動,大聲喧譁干擾他人工作的`。

11、沒有健康的衞生習慣,破壞企業環境衞生的;

12、不愛護公物,浪費企業機器設備、工具、物料,損失輕微的;

13、員工不按規定做好日常的機器、設備的保養工作的;

14、操作機器、設備時,不遵守技術操作規程的;

15、設備、工裝使用過程中,如發現有異常狀況,操作員工應按照安全操作規程進行處理,不及時告知班組長和相關技術人員處理,盲目操作的;

16、發現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狀況,不立即採取應急措施,造成企業損失的;

17、在生產、倉庫等禁止吸煙區域吸煙的,造成損失的並根據損失大小給予記過以上處分;

18、下班時不整理作業現場,搞好工作場地衞生,關好門、窗的;

存在以下行為的,企業能夠給予記過一次、罰款50元內處理:

1、警告到達二次的;

2、不經批准,擅自休假造成曠工的(礦工除扣發三日工資外,可視情節根據規定進行處罰);

3、在考勤上弄虛作假的;

4、無理取鬧,造謠生事、謾罵吵架的;

5、接到生產或質量或安全等問題的整改要求後,未在規定時間內落實整改的;

7、上班時間出礦,沒辦理規定手續,私自出礦的;

8、沒有物資放行單,攜帶有企業財產的;

9、對主管人員正常工作指派、安排不遵守,爭吵並有威脅、侮辱,甚至產生身體衝突者;情節嚴重的,認定為嚴重違反企業規章制度。

存在以下違規行為的,企業能夠認定嚴重違紀,造成損失的,能夠認定重大過失並處罰款100元:

1、記過到達三次的;

2、連續或一個月內曠工累計三天或以上者,認定為嚴重違反規章制度(礦工除按規定扣發工資以外可視情節按本規定給予加罰)。

3、工作期間打架鬧事,嚴重影響企業正常生產秩序的;

4、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社會主義道德規範,令企業蒙受聲譽或利益的損失者;

5、被依法追究刑事職責的或被依法實施勞動教養的。

6、盜竊、貪污或用職權營私舞弊,使企業蒙受重大損失者,應記重大過失。

7、故意損壞企業財物,金額到達200元人民幣或以上的;

8、經認定煽動員工怠工的指使者。

9、員工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企業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經企業提出後不改正者。

10、泄漏企業的技術、商業機密,對企業造成重大損失者。有下列狀況之一者,應思考進行獎勵,其中嘉獎,每次獎勵30—50元;立功,每次獎勵100元以上;突出表現的,由企業另行研究給予獎勵。

1、弘揚正氣,見義勇為,救死扶傷。立功者;

2、助人為樂,拾金(物)不昧者的行為給予表揚和獎勵。

3、及時發現並揭發徇私、舞弊,避免企業的損失。進行表彰和獎勵。;

4、根據企業的狀況,提出合理化推薦並被採納。進行表彰和獎勵

5、企業出現臨時突擊任務,如因交貨而臨時增加生產任務、搶修、搶險等任務,能擔負職責,以身作則,出色完成任務者,進行表彰和獎勵。

6、連續長期對使用的設備進行良好的保養,使設備長期處於良好的運作狀況,得到設備管理人員和分管領導認可,進行表彰和獎勵;

7、非本職工作的員工,能發現產品的質量問題、生產過程問題,及時反映,消除產品隱患,避免企業出現損失者,進行表彰和獎勵。

8、員工在工作中能及時發現存在的安全隱患,及時向主管部門提出並及時得以消除隱患,進行表彰和獎勵。

9、無論從事生產或管理工作,發現或改善工藝、方法、流程,提高生產效率或者降低生產成本,節約費用;堅守企業利益,企業效益和安全生產有很大的提高,得到各級領導和廣大員工的一致好評;給予表彰和獎勵。

10、在搶險救災中做出重大成績的領導和員工應於重獎。

勞動紀律管理制度 篇九

(一)用水用電管理

1、不得使用電爐、熱的快等自備電器取暖、燒水、煮飯。

2、上班時將宿舍燈具、電視機關掉,下班時將辦公室燈具、電腦關掉,嚴禁長時間無效開機。

3、當日值班人員負責門口照明燈以及院內室外公共場所燈具的晚上開啟和天亮時關掉事項。

4、及時關閉自來水閥門,不出現長流水。

5、發現線路、管道出現斷裂、滲漏現象或可能出現的安全隱患及時向辦公室報告。

6、不得私拉亂接,隨意改動原供電線路。

7、裝有空調、電視、電腦的房間做到人走機關,嚴禁長時間開機,嚴禁無人狀態下開機,不得將空調温度設置過低。

8、綜合辦公室對公司院用水用電情況進行不定期檢查,對違上述規定者一次處罰10-100元,並予以通報批評。

(二)差旅費管理辦法

為進一步健全和完善專項費用的管理辦法,以逐步適應現代企業管理要求。根據集團公司和呂梁煤電公司有關規定,並結合運銷分公司實際。特制定差旅費管理辦法,望遵照執行。

1、因公出差必須填制差旅費審批單,經部門負責人、經理審批後方可外出。

2、差旅費報銷要註明出差時間、地點、事由、路線、出差人數等事項,由單位負責人及經理審批後,到公司財務科報銷。

3、嚴格按出差時間及路線報銷,超出審批範圍的費用自行處理。帶車外出,只報銷住宿費及補助。按集團公司規定,去太原、北京出差,住宿須在集團公司辦事處,否則不予報銷。

4、對於因公出差報銷車、路卡等票據,當事人要詳細註明事由、時間、起止路線等,經單位負責人、分管領導及經理審批後到財務處報銷。財務人員要按規定嚴格審查,凡不符合財務規定的財務處一律不予報銷。

5、各科室人員外出辦事、到上級部門報送資料不準坐出租車,凡出租車票,費用不律不予報銷。

(三)通訊費用管理

1、通訊費用按核定標準使用,固定電話超支由工資支付。

2、所有人員手機必須24小時保持開機,回集團公司本部換號需事先通知綜合辦,不在服務區時,必須向綜合辦告知就近固定電話,不得因聯繫中斷影響工作,否則停發手機通訊費用補貼。

3、各單位必須控制固定電話費用支出,禁止外單位人員撥打無關電話。

4、手機通訊費用公司綜合辦統一按標準和在崗人數做表,經理審核發放。

(四)業務招待費管理

1、凡公司內部一般辦公人員一律按午餐4元/人,早、晚餐3元/人的標準在綜合科開具客飯通知單到食堂就餐,不準上煙、上酒、上飲料,超標準招待的必須經經理或書記審批。

2、綜合科要嚴格完善審批手續和制度,建立支出台帳,詳細説明每次招待的時間、事由、人數、金額等。

3、因工作關係需要安排客飯時,分管經理要提前與綜合科聯繫,有關單位到辦公室具體辦理客飯手續。

4、各單位發生客飯時,首先到綜合科開具客飯通知單,按開具的客飯金額經分管經理簽字後,交由經理審批方可進行就餐,如遇特殊情況可先就餐,事後補辦就餐手續。

5、上級部門業務檢查、型會議需要就餐的一律由公司統一安排。

(五)磁卡電話使用管理辦法

為了有效控制電話費的超標,杜絕非辦公性濫用電話,運銷公司領導研究決定從2006年元月份起用磁卡電話,有關規定如下,望各科室遵照執行。

1、話費分配:科級幹部每月50元,一般管理人員每月30元。

2、用户卡實行一人一卡的辦法,每人保護好自己的個人卡,防止丟失、損壞。丟失、損壞者自費申請補辦磁卡。

3、因特殊情況費用不夠時,經運銷公司經理批准可向綜合辦申請補費;

4、工作人員不準隨意變更磁卡電話設置,因此造成話機不能使用,責任自負;

5、每月25日交回用户卡由綜合辦統一充費,剩餘話費可用於次月使用;

6、不得在電話線上串接其它普電話機,否則沒收普通電話機,取消使用公司電話資格。

最新勞動紀律管理制度 篇十

1、目的和適用範圍

1.1目的:

保證鍊鋼廠各級管理有效進行,規範鍊鋼廠的管理標準,增強各級管理人員職能,提高職工遵章守紀意識,加強勞動紀律管理,確保鍊鋼廠安全生產順行,切實做好企業文化建設

1.2適用範圍:

適用於鍊鋼廠全體幹部職工及業務涉及單位員工

2、相關文件和術語

2.1相關文件:

滄州中鐵裝備製造材料有限公司鍊鋼廠作業文件

2.2術語:

2.2.1勞動紀律:是企業一項基礎管理工作,是各級管理人員強制遵守和執行的行為準則,是確保鍊鋼廠正常生產(工作)秩序運行和公司企業文化建設有序進行的可靠規則。

3、職責

3.1勞動紀律由廠領導負責,廠辦公室、安全科具體負責,各車間科室密切配合,逐級執行,是鍊鋼廠必須常抓不懈的一項基礎管理工作。

3.2中夜班勞動紀律由廠中層值班領導和當班調度長負責

4、具體內容及檢查考核

4.1鍊鋼廠成立勞動紀律督察小組,廠長為組長,生產、技術副廠長、廠辦公室主要負責人、安全科長為副組長,中層領導為組員,保證鍊鋼廠每天24小時內都有人負責、管理。

4.2各級單位所有人員必須強制執行並遵守鍊鋼廠勞動紀律

4.3本勞動紀律管理辦法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則,嚴格執行“三個百分之百”,即全體職工必須百分之百執行規章制度,違規違制者必須百分之百地處理,百分之百登記上報。

4.4依據各級幹部職工違紀行為性質或後果的輕重,將違紀行為分為一般違紀、較嚴重違紀、嚴重違紀。

4.5各生產、檢修班組必須嚴格執行班前點名簽到,班後點名簽退,各職能科室、車間辦公室、值班室必須建立人員去向表,並認真進行登記,以上內容由各級主管人員負責檢查考核,由廠辦公室督查考核。

4.5.1一般違紀情況有:遲到、早退;無故串崗、離崗不超過1小時,且未造成後果的;在工作時間看與工作無關的書刊雜誌;帶小孩或其他閒雜人員上班;在班中和廠區幹私活;在工作時間下棋、打球、玩電子遊戲,上網,玩手機或看與工作無關的電視;擅自替班的;以上違紀內容一經查實,每項每人次考核50元,屬廠中層領導的加倍考核,無故離崗、串崗的且造成後果的,由廠勞動紀律督察小組依據造成後果給予仲裁。

4.5.2較嚴重違紀情況有:當班在崗位或廠區內睡覺;酒後四小時內上班;基層單位未經廠領導批准,在工作時間擅自開展娛樂活動;虛報、偽造或毀壞考勤表的;當班時間在操作室、值班室鎖(銷)門的;無正當理由不服從分配、調動或指揮的,因違紀影響工作正常進行或受到考核出工不出力的;實際曠工達兩天或兩天以上的;當月一般違紀情況在一人身上發生三次或三次以上的;以上違紀內容一經查實,責任人給予下崗處理,並補辦學習班,當月只發放生活費600元,相關責任領導每人次連帶考核50元。

4.5.3嚴重違紀情況有:在班中或廠區內打架、鬥毆或毆打他人的;在班中打牌或賭博的;在班中或廠區內飲酒的;開具或偽造假病休證明的;實際曠工達三天或三天以上的;當月一般違紀情況在一人身上發生五次或五次以上的,較嚴重違紀情況在一人身上發生兩次或兩次以上的;下崗學習期間繼續發生違紀行為的;以上違紀內容一經查實,責任人一律開除,上交人力資源部,並免發當月在崗工資。

4.5.4曠工界定:無故串崗離崗超一小時,且未造成後果的,遲到、早退超過三小時的均視為當班曠工;當班無故未到崗的,下崗學習七天,期間只發放生活費。

4.5.5對包庇、隱瞞違紀現象,或不敢抓不敢管,不按制度辦事的各級領導按管理責任追究處理,給予降級處理,當月只發放工資的60%,並全廠通報。

4.5.6對於恐嚇、阻撓管理人員正常開展工作的;一律開除,上交人力資源部,情節嚴重的,上交公司保衞部直至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5、其他人員

5.1本辦法對於來廠保產、施工、實習、參觀、服務人員同等有效。

6、獎勵

6.1每月底由廠辦公室將各中夜班查崗情況及日常抽查情況進行分部門統計,年底累加,進行評比。

6.2定期由各部門進行民意選舉,推出遵章守紀先進個人,再有廠領導主持,進行全廠評選,排出名次進行獎勵。

6.3對於敢抓善管的各級管理幹部由勞動紀律督查小組領導進行點評,給予一定獎勵。

6.4對於阻撓、破壞勞動紀律管理的現象而挺身而出的先進個人給予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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