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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驗室管理制度(新版多篇)

實驗室管理制度(新版多篇)

實驗室管理制度(新版多篇)

實驗室管理制度 篇一

第一條 實驗室所有設備屬國有資產,按校資產處理辦法執行。

第二條 新購儀器設備必須經過驗收,嚴把質量關。儀器設備到貨後,及時組織安裝、調試、驗收,經檢驗人員簽署驗收報告的儀器設備才能投入使用。

第三條 對萬元以上儀器設備,要有固定人員負責定期檢查、清洗、維護、維修和保養,確保儀器設備安全正常使用。一般儀器每月保養一次,大型和精密儀器每半年保養一次。每個操作人員必須做到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嚴格交接手續。非使用保管人員使用儀器設備,必須經過培養,按儀器設備標準操作規程進行。經專人保管和使用的大、中型精密儀器,未經同意,其他人不得擅自使用。

第四條 對重大、精密儀器設備,要配備具有副高級以上職稱的教師或工程技術人員負責功能開發和操作、維修、維護指導,以保證儀器設備的完好率和利用率,使用人員要嚴格按照操作規程操作,並認真填寫使用記錄。

第五條 如儀器設備發生故障或損壞,要作好記錄、及時報告,並認真查清原因。凡屬使用者違反操作規程而引起的故障或損壞,應由使用者負責排除或修復,並承擔所需的費用,如不能修復,由使用者負責賠償。

第六條 建立儀器設備檔案。主要包括以下內容:儀器設備名稱、生產廠家及型號、序列號、實驗室收到日期與啟用日期、保管人員、儀器操作説明書及有關技術資料、損壞和故障記錄、維修及校驗報告等。由各儀器設備管理人員進行登記,由中心指定專人管理檔案。每台設備建立專門檔案。

第七條 對多年不用或已損壞並無修復價值的儀器設備要主動向保管員通報,經專家組確認後,按積壓或報廢儀器設備處理。

第八條 對丟失的儀器設備,一經發現要立即彙報,認真查找。如不能找到,應説明原因,並追查有關責任者。

第九條 實驗室定期(3個月——半年)對儀器設備的使用、管理及保養進行檢查。對於嚴格執行操作規程,精心維護保養,在儀器設備管理中表現突出的個人予以表揚或獎勵。對由於責任心不強,違反操作規程或管理不善、玩忽職守而使儀器設備發生嚴重故障、損壞、丟失、提前報廢者,按其情節程度和經濟損失情況給予行政或經濟處罰。

説明 本制度是為落實教育部'關於加強高等學校重點實驗室儀器設備管理的通知'(教技司[20xx]52號)精神,在認真檢查儀器設備安全管理的現狀的基礎上,對環境與疾病相關基因教育部重點實驗室儀器設備安全管理制度'的修訂。要求全體教職員工、研究生和臨時聘用人員認真貫徹執行,以切實保證重點實驗室儀器設備的安全和正常運行。

實驗室管理制度 篇二

1實驗室要建立健全各項安全管理制度,併成立安全組織

實驗室應建立的安全管理制度主要有安全生產責任制、各級安全人員的安全職責、儀器安全操作規程、用電安全常識、化學試劑存放標準、取樣安全注意事項、中毒急救措施等。在制度建立健全的基礎上要狠抓各項制度的落實,落實責任到人。

實驗室安全組織主要由實驗室負責人及各班班長組成,主要負責以下工作:

1.1監視所負責工作區的日常情況,研究安全工作措施,消除事故隱患,防止事故的發生。

1.2定期檢查所負責的工作區,保證各項規章制度的貫徹執行,制止違章行為。

1.3組織工作人員進行安全知識法規、化學危險物品的理化特性、毒理、急救措施及生產裝置工藝規程等知識的學習。

2制定安全防護措施

2.1防火、防爆措施

2.1.1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嚴格遵守操作規程。

2.1.2實驗室要符合防火規範。

2.1.3化學試劑的儲存要分類,嚴禁易燃易爆物品與助燃物、氧化劑混放。遇水燃燒的物質要注意防水、防潮。有毒有害試劑必須有專人進行管理。

2.1.4實驗用的各種氣瓶的存在、使用要嚴格遵守規程。

2.1.5防護器材、滅火器材要有專人負責維護、保養,確保良好使用。

2.1.6各種儀器及電氣設備要經常進行檢查。防止發生觸電事故及電氣火災事故。

2.2防中毒措施

2.2.1要了解生產裝置的工藝流程,規範取樣口,防止取樣過程中出現中毒事故。

2.2.2對有毒有害物質特別是劇毒物品要加強管理,專人保管,嚴格發放,並妥善處理廢棄物。

2.2.3實驗室要加強通風,有毒有害物品的分析要在密閉的通風櫥中進行。

2.2.4建立毒物登記檔案及毒物周知卡,使工作人員瞭解毒物的性質及急救措施。

2.2.5工作人員要注意個人衞生,遵守個人防護規則,穿戴好防護用品。

2.2.6嚴禁在實驗室內吃東西,實驗室的冰箱內嚴禁存放食物。

2.3防腐蝕措施

2.3.1化學試劑的存放要符合規範,藥品庫要保持通風,容器要密閉,酸鹼不能混放。

2.3.2產生腐蝕性氣體的實驗室,要有良好的通風,要遠離有精密儀器的實驗室。

2.3.3取放腐蝕性試劑及樣品謹防濺出灼傷皮膚,損害儀器設備和衣物。

2.3.4酸、鹼廢液要經過處理後排放,不能直接倒入下水道。

2.3.5搬運、使用腐蝕性物品要穿戴好個人防護用品。

3要定期組織工作人員進行安全生產知識、法規的培訓學習,提高工人人員的安全意識及個人防護能力。通過開展各種形式的安全宣教活動,提高大家搞好安全工作的積極性。

4對實驗室的儀器設備、電氣設備要經常性地進行安全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消除事故隱患。要做好安全工作日記和事故登記本的記錄工作。對發生的事故要按照“三不放過”的原則,認真進行分析、討論。

5每一個實驗室都應建立一套預防事故發生的基本規則及處理事故的方法。每一個工作人員都要熟悉其特定的工作範圍、可能發生事故的危險性及預防措施。

實驗室管理制度 篇三

實驗儀器的存放保管、使用管理是教學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和規範程度的反映,一定做到如下要求。

1、儀器要分類編號,貼籤,登記造表。做到賬目、事物標籤統一,並根據有關儀器防震、防潮、防壓、避磁和使用方便等要求分類存放,貴重儀器和劇毒藥品應設專櫃儲存並落鎖。

2、儀器使用説明書要妥善保存,分類裝訂成冊,對一起要經常進行檢查、保養和維修。建立儀器存放明細冊,儀器藥品要室、櫃、類清晰明確。

3、儀器是學校重要財產,未經管理人員許可,任何人不得將儀器帶出儀器室或私自挪用,一切儀器的借出和歸還均須辦理登記手續。儀器是我校教學必備器材,原則上不得外借,特殊情況需經校長批准。

4、管理人員應按照(實驗通知單)及早準備好實驗儀器,若有儀器和藥品不足,要提前向教師説明,並報告教務處。

5、儀器室要經常保持清潔衞生,儀器櫃(架)內要乾淨無灰塵。

6、儀器室要落實防火、防盜、防塵、防潮等安全措施,防止一切危險事故的發生。

實驗室管理制度 篇四

一、實驗室安全工作必須遵循“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原則,凡在實驗室工作、學習的人員,必須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切實做好防火、防盜、防爆、防水、防意外傷害等預防工作,確保人身及財產安全。

二、除正常實驗教學和科學研究以外,未經學校實驗管理員許可,任何實驗室不得挪作它用。

三、實驗室安全衞生管理要責任到人,銘牌標示。

四、實驗室儀器設備和器材的存放要規範、整潔、有序,符合安全規範要求;實驗室嚴禁存放私人生活用品。

五、學校對新上崗的實驗室工作人員和入學新生要進行安全教育,使其瞭解實驗室消防安全環境和注意事項。所有人員都要具備消防安全常識,並能正確使用滅火器。

六、禁止在實驗室內吸煙、進食、留宿;不得在實驗室接待與實驗教學或科研等事項無關的人員。

七、實驗室工作人員要經常檢查、維護電器設備和電源線路,及時消除安全隱患;禁止擅自扳動電閘、亂接濫扯電源線路、超負荷用電;使用電烘箱、電烤箱、馬弗爐、電爐、電烙鐵等電熱器具時,要有專人現場管理,用完立即切斷電源;嚴禁非正常工作用電。

八、嚴格遵守公共網絡信息安全管理的有關規定,嚴禁利用網絡實驗室製造、傳播有害或不良信息。不得隨意拔、插網絡線路及設施;不準私自拆卸、搬移任何設備。

九、對易燃、易爆、有毒物品要妥善存放,專人保管;對劇毒物品要嚴格執行管理和領用制度。

十、學生實驗結束後要做好設備、器材、工具等的復原及實驗場所的清潔整理,使之保持正常狀態。工作人員要檢查切斷電源、水源和氣源等,關窗鎖門後方可離開實驗室。

十一、學校(或實驗教學中心)對各實驗室的房門鑰匙實行統一管理,每個實驗室必須有一把鑰匙交由學校集中保管,以備急用。各處室責任人或負責人要妥善保管實驗室鑰匙,不得私自配製或轉借他人;若有遺失或損壞要及時報告,並採取補救措施。

十二、寒、暑假前必須對實驗室安全衞生情況進行全面檢查,假期停用的實驗室要加貼封條。

十三、實驗室管理員要對所制定的具體制度和措施,嚴格執行。

實驗室管理制度 篇五

1、實驗室是實驗教學專用教室,不得任意挪作他用,要確保實驗教學的順利進行。

2、在實驗室短缺的情況下,實驗教師要根據各年級的具體情況合理安排實驗室的使用。

3、在學生第一次上實驗課前,老師要向學生提出具體的實驗要求,並向學生進行愛護公物、儀器的教育,同時向學生進行安全教育。

4、學生持實驗報告冊進入實驗室,按座次表入座,保持室內安靜,不做與實驗無關的事情,每個實驗小組要選出一名負責人。

5、學生要在任課教師的要求指導下,按操作規則,認真細緻地完成實驗,實驗完畢後,要認真清洗、整理儀器,由小組負責人檢查,徵得教師同意後方可離開實驗室。

6、學生在實驗中要愛護儀器、設備,如有損壞,要及時向任課教師説明情況,按規定賠償。

7、要自覺保持實驗室的衞生,不要隨意往實驗桌內或地面亂扔雜物。

8、實驗室要保證實驗教學使用,隨時向教師和學生開放,創造條件支持教師多開學生實驗,以提高學生親自動手的能力。

9、學生要在有組織的情況下,隨時可書包範文以到實驗室進行實驗,並向一切科技小組活動提供方便。

10、實驗教師要樹立一切為實驗教學服務的思想,要認真做好各項工作,確保實驗教學的順利完成。

實驗室管理制度 篇六

1、實驗室要專室專用,不堆放公私雜物,不得從事其它活動。儀器設備不得挪作它用,未經允許不得搬出實驗室,不能據為己有。

2、實行管理人員負責制,教師和管理人員要遵守實驗室的一切規章制度,管理人員有權對違章規章制度的人和事進行批評教育或提出處理意見。

3、實驗室裝備要及時計劃,按時採購,並驗收登記入帳,任何時候做到帳物相符。移交時須清點清楚,問題處理妥善,才能轉交。

4、儀器設備按分類編號,陳列美觀,整齊清潔。做好防塵、防潮、防壓、防曬、防害等工作,未經許可不得隨便挪動。

5、任何儀器的挪用、歸還必須通過管理人員。任課教師領用,必須提出使用計劃,填好“實驗通知單”擇時交管理人員提前準備。使用完畢當時歸還,檢查完好後註銷。電教設備也同樣。儀器一律不得外借,違者學校規定誰借出誰負主要責任。

6、愛護儀器,出現故障要及時修理,損壞儀器要及時查找,誰上課實驗室財產由誰負責,並提出處理意見,報廢要嚴格審批手續。經常維修,及時保養。做好防鏽、防腐、防蟲、防黴等工作,使儀器始終處於良好狀態。

7、建立健全檔案和實驗教學檔案並妥善保管。儀器帳冊、產品説明書等技術文件、使用登記冊、實驗情況記載表應分類裝訂成冊。

8、管理室建好“兩帳一冊”,實驗員學習大綱及儀器説明書。做好一切工作,保證人身和儀器安全。

9、必須完成計劃並填好記錄單。

10、充分尊重實驗管理人員,自覺得按規章辦事,為實驗教學做好服務工作,充分利用好儀器,提高我校實驗管理水平努力。

11、充分發揮儀器設備和實驗室的多功能作用。師德師風建設社會問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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