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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投資項目報告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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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政府投資建設項目審計工作報告

我受政府委託,向市人大常委會報告我市政府投資建設項目審計工作開展情況,請予審議。現將情況彙報如下:

一、審計情況

市審計局於xx年9月8日一12月15日組成10個審計組,對八縣、市廛東污水處理廠建設項目進行了竣工決算宙計,對王城大道建設項目進行了專項審計調查。十個建設項目總投資11xx萬元,查出違規金額l871.3萬元,有三家建設單位的部分工程項目未按國家規定進行招投標3850萬元,核減工程額1419.8萬元,核減率為1.86%。為政府及各建設法人單位節約了建設資金,促進項目建設單位加強了對政府投資建設項目的管理,取得了較好的審計效果。

二、審計查出的主要問題

(一)建設單位違反國家有關基本建設程序問題

1.部分項目應招標未招標3850萬元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投標法》的規定,項目應全部招標。審計查出存在部分項目主體工程、設計未招標現象。有三家建設單位的部分工程項目未按國家規定進行招投標。其中宜陽縣污水 處理工程項目總投資額為4178萬元,僅對641萬元進行了公開招標,且招投標的資料不完備。其他3537萬元(廠區土建、設備及安裝、辦公樓、管網、勘察、監理等)均未進行招投標。_____市王城大道建設項目道路工程的設計項目合同金額為172萬元,未進行公開招投標直接委託_____市城市建設勘察設計研究院設計。

2.前期報批手續不合規

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工程項目前期報批手續不齊全的不得開工建設。在建設中,有兩家建設單位前期報批手續不齊全就開工。_____市王城大道建設工程概算總投資為43000萬元,應當經國家發展改革委員會和省發改委批覆,但本工程只經過了_____市發改委的批覆。跨隴海鐵路立交橋工程無施工許可證,王城大道建設工程無開工報告。

3.未按代理合同規定進行招標

_____市王城大道建設工程在進行公開招投標時於xx年10月17日_____市建設委員會與_____市東虹廷設工程招標代理有限公司簽訂合同,委託其代為招標,但在實際招投標過程中,卻未履行合同,業主實行自行招標。

4.應作未作環境影響評價報告

_____市王城大道建設項目應作未作環境影響評價報告。

5.未經批准擅自變更監理單位。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投標法》的規定,中標人應按照合同約定履行義務,完成中標項目。中標人不得向他人轉讓中標項目,也不得將中標項目肢解後分別向他人轉讓。_____市廛東污水處理廠工程建設單位對監理工程進行了招投標,結果為上海建通工程建設有限公司和河南卓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聯合體共同中標,標的55萬元。但中標籤訂合同後,雙方自行協議變更監理三體為河南卓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6.建設項目施工設計圖紙文件未經審查批准擅自施工

按照《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的規定,建設單位應當將施工圖設計文件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審查。施工圖設計文件未經審查批准的,不得使用。宜陽縣污水處理廠建設項目設計圖紙文件未經有關部門審查批准擅自施工。

(二)違反國家財政財務規定的問題

1.業務招待費超支20萬元。項目建設中,業務招待費支出數額較大,與國家規定的標準有較大懸殊。截至xx年11月30日,宜陽縣污水處理廠建設項目共發生業務招待費25萬元。在項目概算中規定應發生管理費50萬元,按管理費的10%計算。應列支招待費5萬元,超支20萬元。

2.管理費超支93萬元。項目建設中,有2家建設單位管理費支出數額較大,與法律規定的標準有較大懸殊。如_____市廛東污水處理廠建設項目建設單位管理費概算為215萬元,截止xx年8月31日實際開支259萬元,超支44萬元。

3.違規列支工程費用105萬元。廛東污水處理工程在xx年底已進入試運營,達到了預定可使用狀態,但在xx年及xx年該項目的借款產生的利息85萬元仍在本工程的建設成本中列 支是不合規,應計入運營期間的費用。

4.未按規定大額使用現金212萬元。有兩家建設單位未按規定大額使用觀金。如截至xx年11月30日,宜陽縣污水處理廠工程建設單位以大額現金支付宜陽縣污水處理廠建設項目費用22 筆記153萬元。

5.未按規定預留工程質量保證金41.5萬元。

汝陽縣污水處理廠工程未按規定預留工程質量保證金41.5萬元,未經決算直接支付全部合同工程款830萬元。

6.虛列工程投資1419.8萬元

八縣及廛東污水處理工程項目、王城大道共計10個項目,批覆總概算11xx萬元。經審核實際完成投資額中多列工程成本1419.8萬元,造成投資完成額不實。其中孟津縣污水處理廠工程 項目二程造價送審金額為2142萬元,審定金額2053萬元,審減金額為89萬元。汝陽縣污水處理工程造價送審金額為1374萬元,審定金額為1226萬元,審減金額為148元。

存在以上問題的主要原因:

一是建設單位為了搶時間、抓工期,忽視國家有關基本建設程序規定,部分工程項目在工程概算未經國家和省發展改革委員會批准,且無開工許可證、施工許可證等情況下開工建設,如王城大道建設項目。二是建設項目資金用量大,籌措困難,但項目辦理拆遷及環境影響評價等手續需大量資金,因而違反了國家有關基建程序規定。三是為招商引資,建設項目用地以租用形式使用土地,違反了國家建設用地的有關規定。四是多數建設項目均由項目法人成立了建設指揮部,人員組成多為臨時抽調,易造成違規等情況的發生。五是政府投、融資建設項目監督不規範、不到位,未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和《_____市建設項目審計條例》的規定實施審計監督。

三、問題處理

對審計查出的問題,依據國家《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投標法》、《_____市建設項目審計條例》等有關財經法規規定做出了相應的處理,並對問題分別提出了針對性的審計建議。相關單位根據審計意見正在進行整改,並表示在今後進行的所有政府投資建設項目不再出現類似問題,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建設,為以後政府投資建設項目的管理奠定了良好的基礎。

(一)對建設單位違反匡家有關基本建設程序問題的處理

1.部分項目應招標未招標3850萬元、未按代理合同規定進行招標問題,審計處理按照國家規定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2.前期報批手續不合規問題,審計處理按照國家規定補辦手續。王城大道等兩家建設單位正在補辦手續。

3.未經審批擅自變更土地用途、應作未作環境影響評價報告問題,審計處理按照國家規定補辦手續。王城大道建設單位同意審計意見補辦手續。

4.未經批准擅自變更監理單位問題,審計建議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投標法》規定,以後不再發生類似問題。

5.建設項目施工設計圖紙文件未經審查批准擅自施工問題,審計處理按照國家規定補辦手續,宜陽縣污水處理廠工程建設單位正在補辦手續。

(二)對違反國家財政財務規定問題的處理

1.業務招待費超支20萬元、管理費超支93萬元問題,審計建議今後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財經法規規定,控制支出範圍。

2.違規列支工程費用240萬元、虛列工程投資1419.8萬元問題,審計予以調賬處理,並建議今後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財經法規規定列支工程費用。

3.未按規定大額使用現金212萬元,審計建議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規定,以後不再發生類似問題。

4.未按規定預留工程質量保證金41.5萬元,審計建議財政在撥付所欠工程資金時予以扣除。

四、整改措施

(一)成立專職監管機構,加大監管力度,明確監管範圍

從審計情況看,政府投資建設項目在建設程序上不完善,將影響工程質量及造成資金管理上的漏洞,為此市政府成立以主管副市長任組長,市政府辦公室、紀檢委、監察局、審計局、財政局、建委、發改委等相關單位負責人為成員的_____市政府投資建設項目資金監管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日常工作。進一步加強對政府投資建設項目資金監管工作的領導,領導小組實行項目資金監管部門聯席會議制度,定期聽取各部門關於項目進度及監督情況的彙報,協調解決資金監管過程中發現的各種問題。

《_____市建設項目審計條例》規定,凡是政府投、融資的建設項目,應列入監督範疇,項目資金的管理使用要接受市政府投資建設項目資金監管工作領導小組及審計機關的全程監督。

(二)嚴格工程預算,規範合同內容

有關部門要嚴格按照國家定額和我市實際,編制政府投資項目的預(概)算。

對政府投資建設項目,建設單位與施工企業簽訂合同條款時要按照《_____市建設項目審計條例》的規定,單列條款註明:須經審計機關進行竣工決算審計後,方可辦理工程結算或竣工決算,工程結算或竣工決算應當以審計機關的審計報告作為投資項目竣工後財務結算的依據;合同書副本要及時送市審計局備案,以減少審計風險和規避經濟糾紛。

(三)完善工程普通更籤證手續,落實工程變更籤證報請批准制度

政府投、融資的建設項目,其工程合同簽訂後確需變更的,須經市財政、監察、審計等部門和監理單位、設計單位共同進行現場認證,確認有無變更必要,而後再經原審批部門批准,原設計部門要出具變更資料,履行相關手續後報請市政府批准,並送財政和審計部門備案。對擅自變更的,審計部門在工程決算審計時不予認可。

(四)按時提請決算審計,維護審計法律權威

建設單位要在驗收合格後60天內編制出竣工決算,並向市審計部門提請決算審計。因特殊情況確需延長編制期限的,延長時間不得超過30日。對不按規定時間編制竣工決算和報請審計的建設單位,視情況按拖延或拒絕情況處理;情節嚴重的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實施條例》給子處罰。

(五)為進一步貫徹實施《_____市建設項目審計條例》,制定“_____市政府投資建設項目跟蹤審計實施辦法”,實行全程跟蹤審計,管好建設資金

從審計情況看,政府投資建設項目在建設程序上不完善及使用上的違規,將影響工程質量及造成資金管理上的漏洞。根據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宜採用跟蹤審計方式對市重點投資建設項目開展全過程的審計監督,減少事後審計發現有問題為時已晚的情況,以便審計更好地保證項目資金髮揮應有的效益。

主任、各位副主任、祕書長、各位委員、各位代表, 上半年,我市政府投資建設項目審計工作還是很艱鉅的,我們要進一步深入學習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振奮精神,努力拼搏,求真務實,勇於進取,確保圓滿完成政府投資建設項目的審計工作任務,為我市經濟社會平穩較快發展做出新的的貢獻!

【第2篇】政府投資建設項目代建調研報告

奎年來,我國政府投資體制改革不斷深入,政府投資項目的建設管理模式已逐漸由投資、建設、管理使用多位一體的模式向投資、建設、管理和使用職能分離的模式轉化

目前,國內一些大城市如北京、上海等相繼對政府投資項目試點推行“代建制”,成效顯著且取得了不少的成功經驗。以來,我省南京、蘇州、徐州、無錫、常州、鎮江、

南通和淮安等市也開始對政府投資工程試行集中代建。通過“代建”可以實現專業化建設管理,達到控制投資、提高投資效益和管理水平的目的,這是政府投資項目管理的一種創新。

一、政府投資的特點

政府投資是指政府為了實現其職能,滿足社會公共需要,實現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投入資金用以轉化為實物資產的行為和過程。與其他類型的投資相比,政府投資主要具有如下特點:

(一)政府資金主要用於社會發展、社會服務等非盈利的公益性項目

非政府投資活動一般都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所以除政府財政基本建設資金以外的投資都會追求最大化利潤,而對難以盈利甚至不盈利且投資回收期較長的項目則不會涉足,而這些難以盈利甚至不盈利且投資回收期較長的項目又往往是政府發展經濟必不可少的基礎設施,是關係到改善投資環境、改善人民生活、加強國防安全的設施,所以政府基本建設資金必須集中投資在這些公益性的基礎設施上。

(二)政府投資容易受到社會各界輿論關注

由於政府投資項目大多涉及到社會發展或服務的各個方面,又是使用國家或地方財政的資金,從根本上説是納税人的錢,因此涉及到社會公眾的切身利益,不可避免地成為社會輿論的關注焦點。要在公眾關注的前提下將項目建設好,相關負責單位應當定期向社會直接、間接地報告政府投資項目的建設意義、施工進展、施工質量及建成後的項目對公眾生活將產生的影響。爭取輿論的支持,自覺接受公眾輿論的監督,是保證政府投資項目順利完成的重要保障。

(三)政府投資項目管理程序嚴格

為保證政府投資項目的投資效益,使納税人的資金得到充分利用,樹立政府廉潔、高效的形象,政府一般採取比其他形式投資更嚴格的管理程序。主要表現在:要按照國家規定履行報批手續,嚴格執行建設程序;嚴禁擠佔、挪用政府投資;嚴禁在勘探、設計、施工方面做手腳;財政部門把關項目評審程序,以保障財政基本建設資金不被浪費。

二、政府投資項目代建存在的問題

(一)政府投資項目風險轉移問題尚未解決

代建制度是一種民事委託關係還是行政委託關係, 理論和實踐都提出了這個問題,一方面,代建制普遍存在一個實踐矛盾,即委託代建的房屋建起來了,委託人(各相關政府)作為直接的當事人,不得不面對不斷出現的工程質量和使用功能缺陷的投訴,這種情形在危房改造等安居工程建設中普遍存在。另一方面,國家法律 法規賦予了建設單位在建設工程項目上的重大責任與義務,不能夠因為實行代建制而產生轉移。實行代建制的本來目的是希望通過代建方使建設單位從非專業領域工作中擺脱出來,不必承擔這些單位無力承擔的專業責任與義務。但是當代建行為的法律關係不清時,建設單位在簽訂協議時,通過委託代建,建設工程的民事責任風險轉移了,但更重要的行政責任乃至刑事責任的風險並沒有轉移,原因在於代建制度並不是一個法定製度。同時行政法規規定的建設單位的責任與義務以及建設單位違法的責任追究,包括對單位主管領導的責任追究,並沒有因民事性質的委託而轉移。代建單位因有限的代建費用而不願承擔更多的代建責任,同時建設單位也因風險沒有被完全轉移而對委託代建持疑慮態度,合作雙方這種不同的期望目標便對建設工程項目產生各種不利的影響,在工程建設過程中,扯皮、糾紛、責任推卸等情況時常發生。這些情況,對於代建制度的順利推行是十分不利的。

(二)代建制度與現有的建設項目管理制度交迭

我國建設項目管理體制是伴隨着市場經濟的發展而逐步變化的,加上建設行政管理體制上的條條分割情況,便產生了一些具有條條分割特徵的管理制度和機制形式,如工程諮詢管理制度、工程監理制度、設計諮詢制度以及其他各類細分的工程建設中介服務制度等。這些制度和機構組織的業務不僅具有同性質的重疊性,還因與政府的某行業的管理職能關聯,通過各自的資質、資格及業務範圍的管理而形成相對的封閉的運行機制,導致建設項目的中間管理服務環節過多,不僅造成資源浪費,管理低效等問題,還一定程度上阻礙了建築領域的市場經濟發展步伐,現在,又要在政府投資領域建設項目上再實行一個代建環節,是否會因增加一箇中間環節而影響工程建設效能,也是客觀存在的一個問題。根據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監理單位在工程建設過程中,應當承擔工程質量、進度、投資控制義務和對項目的合同管理,信息管理以及 工作協調責任。而目前的代建制度,代建單位在工程實施過程中所承擔的權利與義務也大致如此。如果不能有效地處理好兩者之間的關係,可能會對工程建設產生副作用。

(三)項目前期工作的風險

政府投資領域的項目管理中,前期準備工作的難點之一就是大量的房屋拆遷和土地徵用問題,而過去這些工作往往是依靠政府的強有力的行

政推動,並適時制定和調整相關政策來保證工程進度,表現的是政府行為,而採用代建制後,則改為相關企業完成此項工作,作為企業,往往很困難。並且在企業行為下,花費在房屋動遷的費用相對以前要多出許多,對工程總投資會造成不利的局面。

(四)現行體制阻礙代建企業的發展

代建企業大都隸屬於政府部門,雖然根據政府體制改革的要求,代建企業正在改制,但從整體看,政企不分、產權不明、責權不清的現象依然存在。由於代建制企業與相關政府部門的裙帶關係,自然形成一種行業保護主義、地方保護主義,這將極大的阻礙代建企業的市場競爭,對代建制企業的長遠發展是相當不利的。

(五)從業人員素質需要提高

目前的代建行業中,項目管理人員的專業水平都很高,現場實踐經驗較多,但知識面偏窄,綜合協調管理能力較弱,尤其是經濟、管理、法律等方面知識和能力不足,缺少複合型人才。另外,代建單位的人員組織存在結構不合理現象,且培訓經費缺乏,缺少專門培訓機構。

三、解決思路

在保證有效利用政府資金、樹政府廉潔、高效的形象,促進代建企業的快速發展的前提下,針對政府投資建設項目代建中存在的問題,我們應該理清代建工作思路:

(一)與建設單位協商,明確各項風險責任承擔主體

現階段,由於代建制度出現而產生的風險轉移問題,主要因為委託代建的法律不明確,以及責任無法轉移的情形,作為代建單位應通過與委託單位協商,明確項目風險承擔主體。

(二)積極探索,建立一套有利於代建企業發展的體制

在我國具有代建制資質的企業,幾乎清一色是隸屬於某一個政府機關,有的甚至就是政府機構的原班人馬。現階段,這個帶有壟斷色彩的行為對於企業的發展有着得天獨厚的效果,但對於企業的長期發展是相當不利的,行業的壟斷限制了競爭,對於調動員工的積極性也有不利的一面,我們應該借鑑成功的經驗,用現代企業管理的理念,深化企業的人事制度改革和分配製度改革,加強企業員工的凝聚力,以適應未來社會發展的需要。

(三)加強從業人員素質培養,增強企業核心競爭力

代建企業屬於“智力服務業”,它與其它產業的主要區別在於它的成果是在從業人的知識、經驗和智力中產生的,為此從業人員的素質極為重要,這就要求從業人員有較高水準的專業知識,還要通曉有關法律、社會及相關科學知識,要有較強的語言表達能力、敏鋭的思維能力等,除此之外,還要承擔法律和社會責任。因此,要使企業有充足的動力發展,就必須加強從業人員素質培養。

四、我們的做法

20**年,我市開始對投資額超過50萬元的政府項目全面推行代建制,在總結代建制實踐的基礎上,我們總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

(一)建立業務承包單位和個人信用管理辦法

為了保證市政工程和房屋建築工程代建工作的正常開展,加強工程管理,規範工程參建單位和個人的行為,我們對公司範圍內從事施工(含園林綠化施工、安全設施施工)、監理等建設活動的承包企業和個人建立信用管理體系,對施工和監理業務承包單位和個人的從業規定、施工和監理單位的不良行為及罰則、個人不良行為及罰則等作出明確規定,並將業務承包單位和個人行為記入信用檔案,為再次參與公司工程建設提供信用數據支持,以利於獎優罰劣,從而培養一批講信用、精業務和強管理的代建工程建設隊伍。

(二)制定**市市級政府投資建設項目代建管理暫行規定實施細則

《**市市級政府投資建設項目代建管理暫行規定》經市政府批准實施以後,我們嚴格按照暫行辦法的要求,嚴格執行代建單位管理責任、代建項目實施程序、代建項目資金管理、代建項目獎懲等規定。在代建制推行過程中,我們結合代建制的要求,進一步細化了暫行規定的具體細則,加強對代建過程中的招投標管理、合同管理、變更籤證管理、質量安全管理、代建項目資金管理、廉政監督等重點工作的管理,建立規範的申報審批程序和明確管理責任,強化代建工作各個環節的監督,確保將每個代建工程做成陽光工程、精品工程和廉潔工程。

(三)編制代建合同示範文本

我市市級政府投資建設項目已經全面推行代建制。在代建工作開展過程中,我們結合代建制的特殊要求,重新編制了《代建合同示範文本》,對代建項目概況、代建工作內容(包括全過程代建和建設過程代建的工作內容)、項目投資控制金額、計劃工期、質量標準、代建管理費、委託方職責(包括確定工程負責人)、代建單位職責(包括確定工程負責人和現場管理人)、預算及財務資金管理、竣工移交、違約責任和部分專用條款進行明確,報市建設局、市財政和市工商局批准印發執行後將有利於規範合同內容,強化合同管理,促進代建工程順利開展。

(四)實行項目風險抵押金制度

為加強我們承擔的工程建設管理工作,提高重大項目管理人員的責任感,按時按要求完成建設任務,豐富激勵機制,我們規定凡是屬於公司承擔建設的工程項目管理部負責人和現場管理人員均實行項目風險抵押金制度。按照權限分級管理的原則,項目管理部門負責人承擔直接領導責任,繳納元風險抵押金;現場管理人員承擔直接責任,繳納1000元風險抵押金。在項目責任時限內完成建設任務的,風險抵押金予以退回,並按照同等金額予以獎勵;在項目責任時限內未完成建設任務的,風險抵押金予以扣除。

(五)建立工程質量回訪制度

為了進一步加強市政工程、房屋建築代建工程建設質量管理,建立工程質量長效監督管理機制,在工程竣工驗收移交後,我們將按照規定在保修期內組織參建單位參與檢驗工程建設質量及使用情況。該回訪制度明確規定:我們承擔建設的工程在招投標時應明確提出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應及時參加公司的質量回訪活動。各工程項目管理部在組織質量回訪時,應認真聽取委託單位(使用單位)的意見,嚴格檢查工程質量,做好回訪記錄,並將工程參建單位參加回訪及落實我們對回訪要求的情況都列入該參建單位的信用記錄。參建單位未落實質量回訪要求的,我們不支付剩餘工程款項。此外,工程返修的質量驗收標準,以國家建築施工驗收規範,規程,標準和設計要求為準,返修必須由使用單位簽證,納入技術檔案。

總而言之,代建制是新興的制度創新,必須在實踐中繼續豐富和發展,在今後的發展中,我們必須立足節約資金、提高效益、確保廉潔的前提,切實採取合法的措施、合理的方式,突破傳統體制的束縛,推動代建制全面進步。

【第3篇】區重點政府投資項目建設情況的調研報告

根據區人大常委會年度工作安排,9月下旬,我們在區人大常委會阮妙娟副主任的帶領下,對全區重點政府投資項目建設情況進行了調查,分別召開了6個座談會,聽取了5個部門情況彙報,實地踏看了12只重點政府投資項目。現將調研情況報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及特點

今年以來,區政府和區級有關部門面對嚴峻的宏觀經濟形勢,按照“保重點、保民生、保發展”的工作基調,加強領導,加大投入,攻堅克難,狠抓落實,重點政府投資項目建設進展順利,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全區今年計劃安排政府投資項目197只,總投資206.06億元;其中重點政府項目30只,總投資119.92億元,當年計劃投資35.34億元,截至9月底,已開工28只,開工率達93.33%,完成投資21.41億元,佔年度投資計劃60.58 %。完成實績較好,有力地推進了我區經濟社會快速發展。在工作推進中,主要體現出以下幾個特點:

(一)領導重視,全力推進。區政府在今年工作中,突出保障民生改善和經濟社會發展,堅持科學合理安排建設項目,進一步加強領導,建立健全項目推進機制,全力保障重點政府投資項目的推進。一是建立重點項目領導聯繫制度。區四套班子和鄉鎮部門領導實行重大項目聯繫制,及時瞭解項目建設情況,加大對項目進度、工程質量、資金保障、環境安全等方面的督促協調。二是明確項目建設責任單位。在項目開始前,區政府落實項目建設責任單位,明確項目的投資計劃和工程進度要求,建立和完善“每月報、季度查、年終考”的工作機制,把重點項目建設納入到年度崗位目標責任制考核。三是加強疑難問題協調處理。區政府建立重點項目雙月彙報制度,及時瞭解項目建設進程,協調解決項目推進中的困難問題,全力確保項目順利推進。

(二)攻堅克難,破解要素。今年由於受宏觀經濟影響,土地、資金、環境的要素保障問題比較突出,給重點項目的推進增加了新的難度,區政府及有關部門想方設法,努力破解要素瓶頸。一是加大重點項目用地保障。通過“向上爭指標、挖潛產指標、存量盤指標”等方式,努力保障項目建設土地需求。30只政府重點項目共爭取4390畝土地利用指標,其中爭取虞北平原整治工程3252.5畝“帶帽”建設用地指標。二是加大建設項目融資力度。積極拓寬融資渠道,堅持“開源節流”並舉,搭好投融資平台,積極爭取低利率專項貸款,爭取上級資金扶持2億元,成功發行第五期城建公司企業債券18億元,有力破解了資金保障難題。三是加強徵地、拆遷政策處理。各職能部門積極實施幹部下派,力量下沉,咬定目標,按照時間節點,講究方式方法,做細做實工作,妥善解決徵地拆遷難題,確保了重點項目順利實施。

(三)創新機制,強化管理。今年以來,區政府十分注重管理機制的創新,制訂出台《xx年上虞區推進重大項目建設全面擴大有效投資工作考核辦法》,着力規範管理,強化投資績效。一是科學編制年度計劃。堅持“量入為出、綜合平衡、保障重點、優化結構”的計劃編制原則,科學合理安排項目,優化投資結構,今年重點政府投資項目調整數量大幅減少。二是規範管理創新機制。建立“雙查雙報”制、績效評估制、中介監管制等制度,累計節省財政資金xx多萬元,項目設計變更數同比下降40%。三是強化項目質量安全。區政府及有關部門始終堅持政府投資項目“質量、進度、安全”並重,嚴格落實好質量安全管理制度,對進度不快、工作不力、安全不佳、服務不到位的責任單位及時進行通報批評和處理,加強規範管理,確保項目安全。

二、存在問題及困難

一是項目進展不夠平衡。部分新開工項目未能按節點計劃開工,如三環東路快速路和尾水提標改造工程未能按計劃要求開工,下半年開工的新建項目任務還較重。部分續建項目進展偏慢,未能按時竣工,有的項目配套施工遲緩,如江東北路和北延工程配套施工尚需抓緊。

二是項目監管尚需加強。個別項目協調機制不夠順暢,重點項目推進和管理尚需加強,項目質量、資金使用、安全生產、投資績效等監管力度還需進一步加大。如高鐵xx區域建設項目較多,大型工程車輛進出頻繁,存在一定安全隱患,需進一步加強部門的協作和配合。

三是要素制約比較突出。今年我區建設項目多,投資規模大,受融資平台土地抵押權證清理,部分建設項目融資較難,資金缺口較大;一些項目徵地、拆遷政策處理不夠順暢,對釘子户、滯留户缺乏有效手段,個別項目施工受阻,影響工程推進。

三、下步對策及建議

(一)明確目標,強化項目攻堅。一是要進一步加快計劃項目的實施。把握時間節點,明確目標,細化責任,倒排計劃,落實措施,促進項目抓緊落實。尤其對尚未開工和投資進度明顯滯後的項目要實施跟蹤督查,組織攻堅,確保工程如期完成。二是要進一步強化推進機制。今年我區政府投資項目多,涉及面廣,一些項目情況複雜多變,實施難度大,各部門要加大協調力度,形成推進合力,及時有效解決工程推進過程中遇到的各種困難,優化建設環境,全力加快工程建設進度。三是要進一步跟緊有關項目配套工程。加強項目統籌,同步推進地下管線等基礎設施建設,確保實施項目有序協調進行。

(二)多措並舉,強化要素保障。一是要化解項目資金緊缺矛盾。積極吸納民間資本,整合財政性資金,精心做好融資工作,大力拓寬籌資渠道,重視融資成本,加強招商引資,深化銀項對接,多措並舉做好資金保障。二是要化解項目用地緊缺矛盾。做好用地保障,加快推進轉而未供、供而未用、用而未盡土地的清理,積極向上爭取指標,盡最大努力解決重點項目用地及有關安置用地指標。三是要破解項目徵地、拆遷等難題。抓緊做好徵地、拆遷的政策處理,確保項目快速推進。

(三)規範管理,強化投資績效。一是要加強項目規範管理,注重質量監管,落實重點建設項目質量終身負責制,確保工程質量。二是要建立健全政府投資項目的績效監督制度,嚴格項目的預算編制,加強重點工程項目進行審計,開展項目績效評估工作,重點了解政府投資項目的資金計劃安排使用情況的合法性、科學性和合理性,提倡節約,杜絕浪費,切實提高投資效益。三是要加強項目招投標管理,實行政府投資項目招投標全過程跟蹤監督,加強專項檢查和責任追究,保證重點工程招投標工作規範、透明。

(四)充分論證,強化項目前期。一是要科學謀劃重大建設項目,結合上虞的財力,分清重點工程的輕重緩急,合理確定建設進度,科學安排建設項目,建立科學的決策機制。要認真總結多年來項目建設各環節如徵地拆遷、融資、審批等方面的經驗,統籌考慮政策、土地、資金要素等,充分論證項目必要性、可行性,慎重確定項目。二是要做深做細項目前期工作,爭取更多條件成熟項目列入省重點。要針對因前期準備不充分而造成開工不動工等情況,分析原因,採取措施,抓緊實施。同時,要在科學論證的基礎上,統籌謀劃xx年開工項目和續建項目。三是要結合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創新重大項目決策、建設和管理體制機制,充分調動各方面的積極性,創造良好的建設環境,努力完成今年的重點項目投資任務。

【第4篇】區重點政府投資項目建設調研報告

一、基本情況及特點

今年以來,區政府和區級有關部門面對嚴峻的宏觀經濟形勢,按照“保重點、保民生、保發展”的工作基調,加強領導,加大投入,攻堅克難,狠抓落實,重點政府投資項目建設進展順利,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全區今年計劃安排政府投資項目 97只,總投資xx年計劃投資35.34億元,截至9月底,已開工28只,開工率達93.33%,完成投資2 .4 億元,佔年度投資計劃60.58 %。完成實績較好,有力地推進了我區經濟社會快速發展。在工作推進中,主要體現出以下幾個特點:

(一)領導重視,全力推進。區政府在今年工作中,突出保障民生改善和經濟社會發展,堅持科學合理安排建設項目,進一步加強領導,建立健全項目推進機制,全力保障重點政府投資項目的推進。一是建立重點項目領導聯繫制度。區四套班子和鄉鎮部門領導實行重大項目聯繫制,及時瞭解項目建設情況,加大對項目進度、工程質量、資金保障、環境安全等方面的督促協調。二是明確項目建設責任單位。在項目開始前,區政府落實項目建設責任單位,明確項目的投資計劃和工程進度要求,建立和完善“每月報、季度查、年終考”的工作機制,把重點項目建設納入到年度崗位目標責任制考核。三是加強疑難問題協調處理。區政府建立重點項目雙月彙報制度,及時瞭解項目建設進程,協調解決項目推進中的困難問題,全力確保項目順利推進。

(二)攻堅克難,破解要素。今年由於受宏觀經濟影響,土地、資金、環境的要素保障問題比較突出,給重點項目的推進增加了新的難度,區政府及有關部門想方設法,努力破解要素瓶頸。一是加大重點項目用地保障。通過“向上爭指標、挖潛產指標、存量盤指標”等方式,努力保障項目建設土地需求。30只政府重點項目共爭取4390畝土地利用指標,其中爭取虞北平原整治工程3252.5畝“帶帽”建設用地指標。二是加大建設項目融資力度。積極拓寬融資渠道,堅持“開源節流”並舉,搭好投融資平台,積極爭取低利率專項貸款,爭取上級資金扶持2億元,成功發行第五期城建公司企業債券 8億元,有力破解了資金保障難題。三是加強徵地、拆遷政策處理。各職能部門積極實施幹部下派,力量下沉,咬定目標,按照時間節點,講究方式方法,做細做實工作,妥善解決徵地拆遷難題,確保了重點項目順利實施。

(三)創新機制,強化管理。今年以來,區政府十分注重管理機制的創新,制訂出台《xx年上虞區推進重大項目建設全面擴大有效投資工作考核辦法》,着力規範管理,強化投資績效。一是科學編制年度計劃。堅持“量入為出、綜合平衡、保障重點、優化結構”的計劃編制原則,科學合理安排項目,優化投資結構,今年重點政府投資項目調整數量大幅減少。二是規範管理創新機制。建立“雙查雙報”制、績效評估制、中介監管制等制度,累計節省財政資金xx多萬元,項目設計變更數同比下降40%。三是強化項目質量安全。區政府及有關部門始終堅持政府投資項目“質量、進度、安全”並重,嚴格落實好質量安全管理制度,對進度不快、工作不力、安全不佳、服務不到位的責任單位及時進行通報批評和處理,加強規範管理,確保項目安全。

二、存在問題及困難

一是項目進展不夠平衡。部分新開工項目未能按節點計劃開工,如三環東路快速路和尾水提標改造工程未能按計劃要求開工,下半年開工的新建項目任務還較重。部分續建項目進展偏慢,未能按時竣工,有的項目配套施工遲緩,如江東北路和北延工程配套施工尚需抓緊。

二是項目監管尚需加強。個別項目協調機制不夠順暢,重點項目推進和管理尚需加強,項目質量、資金使用、安全生產、投資績效等監管力度還需進一步加大。如高鐵xx區域建設項目較多,大型工程車輛進出頻繁,存在一定安全隱患,需進一步加強部門的協作和配合。

三是要素制約比較突出。今年我區建設項目多,投資規模大,受融資平台土地抵押權證清理,部分建設項目融資較難,資金缺口較大;一些項目徵地、拆遷政策處理不夠順暢,對釘子户、滯留户缺乏有效手段,個別項目施工受阻,影響工程推進。

三、下步對策及建議

(一)明確目標,強化項目攻堅。一是要進一步加快計劃項目的實施。把握時間節點,明確目標,細化責任,倒排計劃,落實措施,促進項目抓緊落實。尤其對尚未開工和投資進度明顯滯後的項目要實施跟蹤督查,組織攻堅,確保工程如期完成。二是要進一步強化推進機制。今年我區政府投資項目多,涉及面廣,一些項目情況複雜多變,實施難度大,各部門要加大協調力度,形成推進合力,及時有效解決工程推進過程中遇到的各種困難,優化建設環境,全力加快工程建設進度。三是要進一步跟緊有關項目配套工程。加強項目統籌,同步推進地下管線等基礎設施建設,確保實施項目有序協調進行。

(二)多措並舉,強化要素保障。一是要化解項目資金緊缺矛盾。積極吸納民間資本,整合財政性資金,精心做好融資工作,大力拓寬籌資渠道,重視融資成本,加強招商引資,深化銀項對接,多措並舉做好資金保障。二是要化解項目用地緊缺矛盾。做好用地保障,加快推進轉而未供、供而未用、用而未盡土地的'清理,積極向上爭取指標,盡最大努力解決重點項目用地及有關安置用地指標。三是要破解項目徵地、拆遷等難題。抓緊做好徵地、拆遷的政策處理,確保項目快速推進。

(三)規範管理,強化投資績效。一是要加強項目規範管理,注重質量監管,落實重點建設項目質量終身負責制,確保工程質量。二是要建立健全政府投資項目的績效監督制度,嚴格項目的預算編制,加強重點工程項目進行審計,開展項目績效評估工作,重點了解政府投資項目的資金計劃安排使用情況的合法性、科學性和合理性,提倡節約,杜絕浪費,切實提高投資效益。三是要加強項目招投標管理,實行政府投資項目招投標全過程跟蹤監督,加強專項檢查和責任追究,保證重點工程招投標工作規範、透明。

(四)充分論證,強化項目前期。一是要科學謀劃重大建設項目,結合上虞的財力,分清重點工程的輕重緩急,合理確定建設進度,科學安排建設項目,建立科學的決策機制。要認真總結多年來項目建設各環節如徵地拆遷、融資、審批等方面的經驗,統籌考慮政策、土地、資金要素等,充分論證項目必要性、可行性,慎重確定項目。二是要做深做細項目前期工作,爭取更多條件成熟項目列入省重點。要針對因前期準備不充分而造成開工不動工等情況,分析原因,採取措施,抓緊實施。同時,要在科學論證的基礎上,統籌謀劃xx年開工項目和續建項目。三是要結合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創新重大項目決策、建設和管理體制機制,充分調動各方面的積極性,創造良好的建設環境,努力完成今年的重點項目投資任務。

【第5篇】政府投資建設項目情況的審計工作報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和《**市建設項目審計條例》的規定,按照市政府安排,市審計局於XX年對政府投資的宜陽、欒川、偃師、洛寧、汝陽、孟津、伊川、嵩縣污水處理廠及市廛東污水處理廠、王城大道共計十個建設項目進行了審計。現將情況彙報如下:

一、審計情況

市審計局於XX年9月8日一12月15日組成10個審計組,對八縣、市廛東污水處理廠建設項目進行了竣工決算宙計,對王城大道建設項目進行了專項審計調查。十個建設項目總投資11XX萬元,查出違規金額l871.3萬元,有三家建設單位的部分工程項目未按國家規定進行招投標3850萬元,核減工程額1419.8萬元,核減率為1.86%。為政府及各建設法人單位節約了建設資金,促進項目建設單位加強了對政府投資建設項目的管理,取得了較好的審計效果。

二、審計查出的主要問題

(一)建設單位違反國家有關基本建設程序問題

1.部分項目應招標未招標3850萬元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投標法》的規定,項目應全部招標。審計查出存在部分項目主體工程、設計未招標現象。有三家建設單位的部分工程項目未按國家規定進行招投標。其中宜陽縣污水 處理工程項目總投資額為4178萬元,僅對641萬元進行了公開招標,且招投標的資料不完備。其他3537萬元(廠區土建、設備及安裝、辦公樓、管網、勘察、監理等)均未進行招投標。**市王城大道建設項目道路工程的設計項目合同金額為172萬元,未進行公開招投標直接委託**市城市建設勘察設計研究院設計。

2.前期報批手續不合規

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工程項目前期報批手續不齊全的不得開工建設。在建設中,有兩家建設單位前期報批手續不齊全就開工。**市王城大道建設工程概算總投資為43000萬元,應當經國家發展改革委員會和省發改委批覆,但本工程只經過了**市發改委的批覆。跨隴海鐵路立交橋工程無施工許可證,王城大道建設工程無開工報告。

3.未按代理合同規定進行招標

**市王城大道建設工程在進行公開招投標時於XX年10月17日**市建設委員會與**市東虹廷設工程招標代理有限公司簽訂合同,委託其代為招標,但在實際招投標過程中,卻未履行合同,業主實行自行招標。

4.應作未作環境影響評價報告

**市王城大道建設項目應作未作環境影響評價報告。

5.未經批准擅自變更監理單位。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投標法》的規定,中標人應按照合同約定履行義務,完成中標項目。中標人不得向他人轉讓中標項目,也不得將中標項目肢解後分別向他人轉讓。**市廛東污水處理廠工程建設單位對監理工程進行了招投標,結果為上海建通工程建設有限公司和河南卓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聯合體共同中標,標的55萬元。但中標籤訂合同後,雙方自行協議變更監理三體為河南卓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6.建設項目施工設計圖紙文件未經審查批准擅自施工

按照《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的規定,建設單位應當將施工圖設計文件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審查。施工圖設計文件未經審查批准的,不得使用。宜陽縣污水處理廠建設項目設計圖紙文件未經有關部門審查批准擅自施工。

(二)違反國家財政財務規定的問題

1.業務招待費超支20萬元。項目建設中,業務招待費支出數額較大,與國家規定的標準有較大懸殊。截至XX年11月30日,宜陽縣污水處理廠建設項目共發生業務招待費25萬元。在項目概算中規定應發生管理費50萬元,按管理費的10%計算。應列支招待費5萬元,超支20萬元。

2.管理費超支93萬元。項目建設中,有2家建設單位管理費支出數額較大,與法律規定的標準有較大懸殊。如**市廛東污水處理廠建設項目建設單位管理費概算為215萬元,截止XX年8月31日實際開支259萬元,超支44萬元。

3.違規列支工程費用105萬元。廛東污水處理工程在XX年底已進入試運營,達到了預定可使用狀態,但在XX年及XX年該項目的借款產生的利息85萬元仍在本工程的建設成本中列 支是不合規,應計入運營期間的費用。

4.未按規定大額使用現金212萬元。有兩家建設單位未按規定大額使用觀金。如截至XX年11月30日,宜陽縣污水處理廠工程建設單位以大額現金支付宜陽縣污水處理廠建設項目費用22 筆記153萬元。

5.未按規定預留工程質量保證金41.5萬元。

汝陽縣污水處理廠工程未按規定預留工程質量保證金41.5萬元,未經決算直接支付全部合同工程款830萬元。

6.虛列工程投資1419.8萬元

八縣及廛東污水處理工程項目、王城大道共計10個項目,批覆總概算11XX萬元。經審核實際完成投資額中多列工程成本1419.8萬元,造成投資完成額不實。其中孟津縣污水處理廠工程 項目二程造價送審金額為2142萬元,審定金額2053萬元,審減金額為89萬元。汝陽縣污水處理工程造價送審金額為1374萬元,審定金額為1226萬元,審減金額為148元。

存在以上問題的主要原因:

一是建設單位為了搶時間、抓工期,忽視國家有關基本建設程序規定,部分工程項目在工程概算未經國家和省發展改革委員會批准,且無開工許可證、施工許可證等情況下開工建設,如王城大道建設項目。二是建設項目資金用量大,籌措困難,但項目辦理拆遷及環境影響評價等手續需大量資金,因而違反了國家有關基建程序規定。三是為招商引資,建設項目用地以租用形式使用土地,違反了國家建設用地的有關規定。四是多數建設項目均由項目法人成立了建設指揮部,人員組成多為臨時抽調,易造成違規等情況的發生。五是政府投、融資建設項目監督不規範、不到位,未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和《**市建設項目審計條例》的規定實施審計監督。

三、問題處理

對審計查出的問題,依據國家《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投標法》、《**市建設項目審計條例》等有關財經法規規定做出了相應的處理,並對問題分別提出了針對性的審計建議。相關單位根據審計意見正在進行整改,並表示在今後進行的所有政府投資建設項目不再出現類似問題,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建設,為以後政府投資建設項目的管理奠定了良好的基礎。

(一)對建設單位違反匡家有關基本建設程序問題的處理

1.部分項目應招標未招標3850萬元、未按代理合同規定進行招標問題,審計處理按照國家規定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2.前期報批手續不合規問題,審計處理按照國家規定補辦手續。王城大道等兩家建設單位正在補辦手續。

3.未經審批擅自變更土地用途、應作未作環境影響評價報告問題,審計處理按照國家規定補辦手續。王城大道建設單位同意審計意見補辦手續。

4.未經批准擅自變更監理單位問題,審計建議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投標法》規定,以後不再發生類似問題。

5.建設項目施工設計圖紙文件未經審查批准擅自施工問題,審計處理按照國家規定補辦手續,宜陽縣污水處理廠工程建設單位正在補辦手續。

(二)對違反國家財政財務規定問題的處理

1.業務招待費超支20萬元、管理費超支93萬元問題,審計建議今後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財經法規規定,控制支出範圍。

2.違規列支工程費用240萬元、虛列工程投資1419.8萬元問題,審計予以調賬處理,並建議今後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財經法規規定列支工程費用。

3.未按規定大額使用現金212萬元,審計建議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規定,以後不再發生類似問題。

4.未按規定預留工程質量保證金41.5萬元,審計建議財政在撥付所欠工程資金時予以扣除。

四、整改措施

(一)成立專職監管機構,加大監管力度,明確監管範圍

從審計情況看,政府投資建設項目在建設程序上不完善,將影響工程質量及造成資金管理上的漏洞,為此市政府成立以主管副市長任組長,市政府辦公室、紀檢委、監察局、審計局、財政局、建委、發改委等相關單位負責人為成員的**市政府投資建設項目資金監管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日常工作。進一步加強對政府投資建設項目資金監管工作的領導,領導小組實行項目資金監管部門聯席會議制度,定期聽取各部門關於項目進度及監督情況的彙報,協調解決資金監管過程中發現的各種問題。

《**市建設項目審計條例》規定,凡是政府投、融資的建設項目,應列入監督範疇,項目資金的管理使用要接受市政府投資建設項目資金監管工作領導小組及審計機關的全程監督。

(二)嚴格工程預算,規範合同內容

有關部門要嚴格按照國家定額和我市實際,編制政府投資項目的預(概)算。

對政府投資建設項目,建設單位與施工企業簽訂合同條款時要按照《**市建設項目審計條例》的規定,單列條款註明:須經審計機關進行竣工決算審計後,方可辦理工程結算或竣工決算,工程結算或竣工決算應當以審計機關的審計報告作為投資項目竣工後財務結算的依據;合同書副本要及時送市審計局備案,以減少審計風險和規避經濟糾紛。

(三)完善工程普通更籤證手續,落實工程變更籤證報請批准制度

政府投、融資的建設項目,其工程合同簽訂後確需變更的,須經市財政、監察、審計等部門和監理單位、設計單位共同進行現場認證,確認有無變更必要,而後再經原審批部門批准,原設計部門要出具變更資料,履行相關手續後報請市政府批准,並送財政和審計部門備案。對擅自變更的,審計部門在工程決算審計時不予認可。

(四)按時提請決算審計,維護審計法律權威

建設單位要在驗收合格後60天內編制出竣工決算,並向市審計部門提請決算審計。因特殊情況確需延長編制期限的,延長時間不得超過30日。對不按規定時間編制竣工決算和報請審計的建設單位,視情況按拖延或拒絕情況處理;情節嚴重的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實施條例》給子處罰。

(五)為進一步貫徹實施《**市建設項目審計條例》,制定“**市政府投資建設項目跟蹤審計實施辦法”,實行全程跟蹤審計,管好建設資金

從審計情況看,政府投資建設項目在建設程序上不完善及使用上的違規,將影響工程質量及造成資金管理上的漏洞。根據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宜採用跟蹤審計方式對市重點投資建設項目開展全過程的審計監督,減少事後審計發現有問題為時已晚的情況,以便審計更好地保證項目資金髮揮應有的效益。

我們要在市人大常委會的監督支持下,充分認識對政府投、融資建設項目審計監督的的重要性,在審計監督中採用跟蹤審計的科學審計方式,及時對政府投資建設項目在管理上、資金使用上及施工中等各個建設環節中的不完善情況提出科學的、合規的建議,充分發揮審計監督職能,保證項目及項目資金髮揮最大的社會效益及經濟效益,促進**經濟又好又快地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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