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績效工資分配方案【精品多篇】

績效工資分配方案【精品多篇】

績效工資分配方案【精品多篇】

績效工資分配方案 篇一

自20XX年以來,我院進行了績效工資改革,增進了職工的工作積極性,促進了醫院的發展。為了進一步改善員工的待遇,讓醫院的薪資結構更具有市場競爭力,以更好的調動員工的工作積極性,改善全院的服務質量和醫療質量,加快醫院的發展,特制定醫院20**年績效工資分配方案。

一、基本原則:

1、堅持社會效益優先,追求合理經濟效益的原則。

2、堅持進一步強化成本管理,漸次降低醫療運行成本,提高經濟運行質量的原則。

3、堅持全面的服務質量管理考核與績效工資分配掛鈎的原則。

4、堅持責、權、利相結合和“多勞多得”,效益優先的原則。

二、工資構成

院長、副院長、學科帶頭人、特聘專家採用年薪管理辦法不享受輔助工資和績效工資,其餘員工採用結構工資制。劃分為四部分:員工工資=基本工資+崗位工資+輔助工資+績效工資。

1、基本工資:最低工資標準880元/月。

2、崗位工資:依據所在崗位確定的工資。

3、輔助工資:指院齡工資和夜班補助。從20xx年10月1日起算院齡工資,滿1年50元/年遞增,最高額500元/年。夜班補助按照10元/天補貼。

三、績效工資計算辦法

(一)門診個人、科室績效計算辦法

1、門診醫生個人績效,按照門診醫技檢查收入(包括放射、CT、B超、化驗、心腦電、胃鏡等)5%,藥品收入2%,門診手術收入5%,治療收入1%,收住院病人5元/個計算;

2、門診注射室按照治療收入的6%計算;

3、藥房按照藥品總收入的0、4%計算;

4、收費室按照收取費用總額的0、1%計算。

(二)住院科室績效計算辦法

1、住院醫生按照首診醫師原則,每收一個住院病人,按5元/人計算到收治醫生個人(不包含觀察病人),住院輔助檢查收入(包括放射、B超、化驗、心腦電、胃鏡、CT等)5%,手術收入3%,藥品收入按照1%計算到科室,其他相關收入按2%計算;

2、麻醉醫生按麻醉費3%,其他相關收入按2%;

3、住院護士按照護理費、治療費、搶救費的6%計算到各科,其他相關收入按2%;

4、手術室(ICU)護士按照手術病人15元/人計算(50元以上的手術)、監護費按照6%、其他相關收入按2%;

5、及時、完整書寫病歷10元/份(含醫生護士)。

(三)醫技科室績效計算辦法按照科室總收入的2%計算。

(四)行政後勤及其他科室績效計算辦法

院平均績效=臨牀、醫技、藥劑科、收費、護理績效總數/享受績效人數;

院級領導績效=院平均績效×1.4;;

醫務、財務、護理部主任績效=院平均績效×1.0;

行政後勤科室及其他科室=院平均績效×0.8;

行政後勤科室包括:院辦、門診導醫、醫保辦、財務科、總務科、駕駛員等。

三、績效考核

(一)成立績效管理考核領導小組:

組長:XX副組長:XXXX

成員:XXXXXXXXXX。

考核小組職責:制訂績效考核方案,並根據情況評估、調整、修訂和完善績效考核內容,組織執行績效考核方案,並負責績效考核中的複議與仲裁。

(二)績效考核方式:

以月度考核為主,以問卷、表格、調(抽)查、巡查、測評和走訪等多種形式進行。

(三)考核結果與處理:

1、考核分為臨牀醫技科室和行政部門兩大部分。醫技科室分醫德醫風、人力資源、醫療質量、護理質量、財務指標、科室管理等方面;行政後勤部門分為崗位職責、行為、經濟和其他指標等方面。總分均為100分,考核項目中分數有增有減。

2、考核的結果將及時與被考核者見面,以科室負責人簽字為最終結果。每月發放績效工資=計算績效額考核實際得分-違規扣發績效。

(四)違反《醫院工作制度和工作職責》及醫院其他規定的,按照《員工守則》和相關管理條理扣除相應績效工資。

(五)醫院績效工資分配,由財務科按時進行核算和績效工資測算,形成初步意見後,分管院長審核後提交院長辦公會討論通過,最後由院長審批簽字後執行。

四、其他事項

試用期不享受績效工資;病假、事假、產假、探親假、工休假、婚假不享受。

為保證各項數字的準確及時,各有關科室必須於下月5-10日與財務科核對相關統計數據。

本方案從20XX年1月開始執行,在執行過程中,需完善調整及未盡事宜,由院長辦公會研究,報院長批准後執行。

績效工資分配方案 篇二

根據__縣人民政府辦公室轉發《__縣公共衞生事業單位績效工資的實施辦法》的通知及相關文件精神,結合我縣實際,提出以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___為指導,建立基層計生事業單位按崗取酬、績效掛鈎、多勞多得的考核分配機制,使績效工資分配向關鍵崗位、一線崗位傾斜,充分調動幹部職工的積極性和主動性,促進基層計生事業全面健康發展。

二、基本原則

(一)堅持按勞取酬、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原則。

(二)堅持向“技術含量高、風險程度大、工作負荷強、管理責任重”的一線崗位傾斜的原則。

(三)堅持“績效考核掛鈎”的原則。

(四)堅持公開、公正、公平考核的原則。

三、實施範圍

縣服務中心和鄉鎮計生服務站。

四、績效量化考核

(一)績效考核辦法。

績效量化考核實行百分考核辦法。由縣服務中心負責制定符合本方案的具體考核評分細則,報縣局進行監督審核後,自行組織實施。

(二)確定考核結果。

考核領導組彙總幹部職工考核量化得分,張榜公示五個工作日或召開全體職工會通報,實行考核結果與本人見面、人人簽字制度,無異議後上報縣局備案,為獎勵性績效工資發放提供真實可靠的依據。幹部職工對公示的考核結果有異議時,本人必須在公示期內書面向考核組提出複議,對於考核組難以答覆的問題,可經全體職工會或三分之二以上的幹部職工代表投票仲裁。

(三)考核結果使用。

績效量化考核結果將同時記入事業單位幹部職工年度考核、專業技術人員職務考核中,作為崗位聘任、職務晉升、表彰獎勵、發放獎勵性績效工資的重要依據。

五、績效工資的分配

(一)績效工資構成。

基層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制度實施後,工資稱崗位績效工資,包括基本工資、保留工資、績效工資;原工資構成中的崗位工資、薪級工資和護士10%津貼為基本工資;原工資構成中的保留補貼不變;原工資構成中的統一補貼、績效補貼、臨時補貼年終一次性獎金部分歸併為績效工資。實施績效考核後,將績效工資分基礎性績效工資和獎勵性績效工資兩部分。自__年__月份起執行。

(二)核定績效工資總額。

績效工資總額按各單位幹部職工上年度12月份基本工資和規範後津補貼水平每年到人社局核定一次。

績效工資分基礎性績效工資和獎勵性績效工資兩部分。其中基礎性績效工資佔70%。主要體現地區經濟發展水平、物價水平、崗位職責等因素;獎勵性績效工資佔30%。主要體現幹部職工工作量和實際貢獻等因素,由單位在核定的總額內根據考核結果,重點向關鍵崗位、一線崗位和做出突出成績的幹部職工進行傾斜;所有幹部職工一年獎勵性績效工資總和為本單位本年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

(三)基礎性績效工資考核分配。

基礎性績效工資按月發放,直接打入個人帳户。

(四)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分配。

獎勵性績效工資主要體現完成任務的實績和貢獻。縣服務中心、鄉鎮服務站人均獎勵性績效工資的130%先行提取單位一把手獎勵性績效工資後,剩餘部分作為單位幹部職工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每半年兑現一次,各單位不得超支與截留。績效考核結果是幹部職工考核週期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的主要依據。具體計算辦法如下:

幹部職工獎勵性績效工資額=單位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單位績效考核得分總和×幹部職工個人績效考核得分。(績效考核結果不稱職人員考核得分在績效工資分配時不計入單位績效考核總分)

(五)績效工資發放。

各單位要召開全體職工大會,專題通報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情況,並張榜公示五個工作日,無異議後,寫出書面公示報告,上報縣__局、人社局。

經縣__局、人社局審核後,辦理獎勵性績效工資審批手續。

六、考核規定

1、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年不得享受獎勵性績效工資:

(1)違反職業道德規範,考核不合格的。

(2)績效考核結果為不稱職。

(3)本年無故曠工累計達5個工作日以上(含)的、事假累計超過30個工作日(含)以上的。

(4)被解除聘用合同的。

(5)因違法違紀或其他有關規定停發工資。

2、單位因工作需要選派進修的人員享受同崗位平均績效工資。

3、法定產假、婚假、喪假、因公致殘的,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4、因工作需要,縣服務中心、鄉鎮服務站抽調到縣行政部門工作的人員,其獎勵性績效工資享受同崗位平均績效工資,抽調到其它崗位工作的人員,原則上不得享受。

5、受到警告以上黨紀、政紀處分或違反國家法律而追究刑事責任的,按國家相關規定執行。

6、借調出計生系統的幹部職工,由借用單位考核,考核合格及以上的,按本單位同職級人員獎勵性績效工資的平均數發放。

7、經縣局批准長期病休的按本單位同職級人員獎勵性績效工資的平均數發放。

七、考核工作的組織領導與監督

(一)縣服務中心要成立績效考核領導小組,負責所轄職工和鄉鎮計生站人員績效工資考核分配的組織、指導、督查、協調和管理。縣服務中心考核小組由單位領導和職工代表5人組成,單位一把手任組長,考核小組成員中職工代表不得少於1/2。考核小組平時要收集、整理單位職工的相關考核資料,切忌到考核時憑印象而有失公允。

(二)縣服務中心制定本單位和鄉鎮服務站的具體考評細則。考評細則必須經過全體幹部職工大會討論通過,考評細則一旦通過,一年內一般不再改動,如果運行時發現細則有明顯漏洞或顯失公允,則修正案仍然要通過上述程序通過。考評細則報縣局審查,__局認為符合規範程序的,予以審批,並報縣人社局備案。

(三)縣局把幹部職工績效工資考核分配工作將納入各單位一把手年度工作目標任務考核內容,進一步加強對此項工作的監督和管理。縣局將組織有關人員對各單位績效工資考核分配情況進行督查。

(四)縣服務中心考核組成員,必須嚴格執行考核規定,實事求是地進行考核。對不按規定程序考核的,責令按照規定程序重新進行。在考核中有徇私舞弊、打擊報復、弄虛作假等情況的,將從嚴處理。凡違反有關紀律和規定的,一經查實,將嚴格按照組織程序嚴肅追究相關人員的黨紀政紀責任。

八、相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績效考核是一項複雜的系統工程,政策性強,涉及面廣,關係到廣大幹部職工的切身利益,縣、鄉服務單位要切實做好深入細緻的思想工作,組織廣大幹部職工認真學習和宣傳國家的方針政策,統一思想認識,讓每一名幹部職工都明白,實行績效考核分配是國家用來激勵先進、促進發展的一種政策,獎勵性績效工資不屬於幹部職工個人,只是在核定績效工資總量時按人頭、職稱等進行了測算。

(二)明確任務,認真實施。縣鄉服務單位要依據本實施方案,結合工作職能和任務,對工作目標任務進行認真細化、分解,核定每個工作崗位的工作任務,量化指標分值,制定考核細則,由單位集體研究後,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職工大會通過報縣局批准後實施。

(三)嚴肅紀律,公平公正。縣鄉服務單位要嚴肅績效考核分配工作紀律,對工作不負責任,不按規定程序、標準、辦法考核的,不按考核結果分配的,造成績效考核失真、失實的,實行責任追究制。考核結果及時公佈,自覺接受羣眾的監督,同時要做好職工的思想工作,引導職工正確對待績效考核,通過正常渠道反映訴求。績效工資實施後,縣鄉服務單位不得在核定的績效工資總量外自行發放任何津貼或獎金,不得突破核定的績效工資總量。

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方案 篇三

一、基本原則

根據靖政綜【xx】216號文件、靖教【xx】6號、靖教【xx】58號、59號等文件精神,為落實好教職工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政策,維護廣大教職工利益,規範學校內部分配辦法,確保學校安定穩定,堅持以教職工的實績和貢獻為依據,堅持多勞多得、優績優酬的原則,堅持向一線教師、骨幹教師,特別是做出突出成績的優秀教師傾斜,充分發揮績效工資的激勵導向作用,充分調動廣大教職工教書育人的積極性,促進我校教育事業又好又快發展,據此制定本方案。

二、發放的對象範圍:

全校在編在崗的教職員工。

三、發放的具體辦法

(一)、為切實落實績效考核中“以德為先”的要求,明確師德表現在績效考核中的“一票否決”作用,有下列行為者,取消當年獎勵性績效工資的發放。

1、因違紀違法被執法機關處理。

2、因師德師風問題被上級有關部門處分。

3、年度考核被評為不合格者。

4、無特殊理由拒不服從學校工作安排(如不服從學校安排當班主任、不承擔學校或年段安排的相關工作、不服從年段安排的早讀、晚自修值班等)。

5、實行年段長責任制後,因未被年段聘用導致沒有教育教學工作任務且學校又無法安排工作崗位的。

(二)、因自己工作失誤導致釀成事故,視情節輕重由學校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分配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制定發放標準。

(三)、因工作成效差,被縣級或縣級以上有關部門通報批評者,由學校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分配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給以扣除10%以上獎勵性績效工資直至取消全部獎勵性績效工資。

(四)、按上級有關文件的規定,學校應將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中不低於60%的部分作為考勤履職津貼,按單位在編在崗人數平均,計算出統一的學年考勤履職津貼標準,教職工在完成單位安排的基本工作量,可全額領取考勤履職津貼。教職工缺勤扣除的考勤履職津貼,充到全校剩餘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中。教職工考勤情況按照《南靖縣山城中學教職員工考勤制度》有關規定執行。教職工必須完成學校安排的基本工作量,是否完成基本工作量作為發放考勤履職津貼的依據之一;超出基本工作量,超額完成的工作量,作為發放超課時津貼、加班補貼的依據。

(五)、按上級相關文件規定,國中專任教師基本工作量為平均每週教學工作量不少於12課時。

(六)、教職工每週固定崗位工作量補貼標準:

(1)校級領導:8課時

(2)教育局任命的學校中層領導(含校長助理、三處正副主任、工會副主席、團委書記、保衞科長等):6課時

(3)年段長、生管組長:6課時

(4)保衞科人員:5課時

(5)團委副書記、少先隊總輔導員、校長辦公室管理員:4課時;團委委員:1課時

(6)教研組長、信息報道員:3課時

(7)理、化、生實驗室管理員:3課時

(8)多媒體教室、農村遠程教育課室、計算機教室、音、體、美、勞室管理員:2課時

(9)電子學籍管理員:2課時

(10)學校兼職電工以滿工作量(12課時)計算

(11)花草管理員:8課時

(12)班主任:2課時

(13)圖書室管理員:6課時

(14)按上級相關文件規定,負責學校安全的校長助理不用上課,每週以滿工作量計算

(15)臨時性或根據實際工作需要臨時增加的工作量,按實際情況化為課時

(16)參加各種公派學習培訓,學習培訓期間的工作量按實際安排授課數計算,周固定崗位工作量補貼不變,

(17)寒暑假、節假日因學校工作需要加班,其具體的工作時間和工作量由各部門負責人負責統計並上報教職工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分配工作領導小組審核。

以上各項工作量兼任可以累積計算。

(七)、各項教育教學工作量計算方法

(1)上課每節以1課時計算,

(2)早讀每節以0.6課時、晚自修值班每節以0.8課時計算,

(3)聽課扣除每週必聽一節外,剩餘每節以0.5課時計算(教研組、備課組組織的集體聽課、評課每節以1課時計算),每週未達到一節,扣20元,

(4)門衞值班每人每班次(5小時)以3課時計算,

(5)年段長、年段分管領導在年段晚自修值班每次以2課時計算,

(6)每週星期五放學校外值班每人每班次以0.5課時計算,

(7)衞生值日師每班次以1課時計算,

(8)九年級年畢業班教師坐班每節以0.4課時計算,年段長、分管領導每週以5課時計算,

(9)年段學生周練習、月練習每次值班年段長或分管領導以4課時計算,監考老師監考語、數、英三科每次以2課時計算,其餘科目每次以1課時計算,

(10)協助生管值日師(指不領生管補貼)每班次以1課時計算,

(11)各項興趣小組上課每節以1課時計算,

(12)後勤人員除出公差外,每週到校上班5天,以滿工作量12課時計算,

(13)值班教師不在崗的,取消該次工作量,並反扣一次該工作量補貼,

(14)學校或各部門佈置的在規定時間內必須繳交的各項材料沒有按時繳交的,每次扣20元。

(八)、班主任津貼為獎勵性績效工資中的必設項目,發放標準按縣政府有關文件規定為每人每月70元。

(九)、獎勵性績效工資在發放教職工考勤履職津貼及班主任津貼等固定津貼後的剩餘部分主要用於發放超課時(工作量)津貼、教育教學成果獎勵、名優教師獎勵、優質服務獎勵等,具體內容包括:

(1)節假日、寒暑假輔導每節15元,晚自修每晚(3節)12元、早讀每次3元,年段長、分管領導實際工作量少於年段平均數的,以年段平均數計算,

(2)生管教師值班每班次12元,過夜值班每次12元,

(3)行政值日每天30元,

(4)護校值班(包括節假日、防汛值班等)每天20元,

(5)由學校組織的家訪每天每人60元,

(6)教師參加各種教育教學比試獲獎:獲縣級三等獎以上每人每次獎勵100元,市級三等獎以上每人每次獎勵200元,省級三等獎以上每人每次獎勵300元,國家級每人每次獎勵500元,

(7)指導學生參加各種競賽獲獎:獲縣級三等獎以上每次獎勵指導老師100元,市級三等獎以上每次獎勵指導老師200元,省級三等獎以上每次獎勵指導老師300元,國家級三等獎以上每次獎勵指導老師500元(以上獎項不以學生人數多少累積,同一項目以最高級別獎項為主),

(8)九年級年畢業班(含八年級年地理、生物會考)會考成績達到學校制定的目標,最高獎金封頂為4萬元,

(9)校級領導每人每學期補貼350元,教育局任命的學校中層領導(含校長助理、三處正副主任、工會正副主席、團委書記、保衞科長)及年段長每人每學期補貼300元,

(10)超課時(工作量)補貼及節假日因學校工作需要加班,由學校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分配工作領導小組視情況給予一定工作量補貼。根據學校財力,超課時(工作量)補貼每課時不少於5元,

(11)每學期由教務處組織有關人員推薦評選若干個教學常規工作優秀教師,上報學校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分配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並給以一定的獎勵。

四、獎勵性績效工資的核算、審批、發放程序

1、學校成立教職工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分配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蘇立忠

副組長:張明強

成員:吳琳煒、黃慶文、黃春華、張文龍、阮三木、陳火木、吳文鵬、陳衞平

2、實施考核的過程堅持公平公正、公開透明的原則,充分發揚民主,各部門負責人要根據要求及時把有關數據上報學校教職工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分配工作領導小組審核。考核量化分數統計完成後,將在校內進行不少於5天的公示,自覺接受教職工的監督,教職工要及時核實,發現有誤要及時反饋。學校將指定專門人員和部門對績效工資進行核算、審批、發放。若發現上報的各種數據存在弄虛作假的現象,學校將追究有關部門、有關責任人的責任,並給以嚴肅處理。

3、發放的時間:每年分兩次發放,1—6月,7—12月;或以學期為單位進行發放。

五、本方案執行時間:

xx年1月1日起。

六、本方案由學校教職工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分配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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