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門衞管理制度【新版多篇】

門衞管理制度【新版多篇】

門衞管理制度【新版多篇】

學校門衞管理規章制度 篇一

一、開、關門時間:

1、早晨開門時間:7:20關門時間:8:30

2、中午放學開門時間:11:30關門時間:12:00

3、下午放學開門時間:17:30關門時間:18:30

二、外來人員入校登記制度

1、學生家長及外來人員進入學校,必須在學校傳達室進行登記,經過與有關人員內線電話聯繫同意後方可進入。

2、在上課、課間期間,學生確因特殊情況由家長接出校門時,必須持有班主任老師簽字同意的請假條,學校門衞人員查驗登記後方可放行並將請假條存檔備查。

3、家長如有特殊情況需要把物品送給學生時,門衞將物品登記,並聯系班主任老師來取。

三、車輛准入放行制度

學校在正常教育教學工作期間,應關閉好校門,嚴禁機動車輛進入學校。確因工作需要進入學校的車輛,需經學校領導同意後,在門衞人員的引導下停放到指定地點,禁止鳴笛,限速行駛,確保師生安全。

四、物品出入查驗制度

1、學校門衞人員對進出學校的外來人員攜帶的物品進行登記,對可疑物品要進行查驗,嚴禁易燃易爆、劇毒、管制刀具等危害物品進入校園。

2、學校門衞人員對帶出學校的大宗物品,要請示學校領導同意並查驗登記後方可放行。

五、其他規定

1、禁止校門前擺攤設點,保證門口暢通無阻,關鍵時刻能靈活處理各類情況,保證校門前師生的安全。

2、因特殊情況離開崗位前,要鎖好校門,防止門前失控。

3、節假日、放學後時間,未經學校領導事先同意,外來人員(包括學生)一律不得進入校門。

4、完成學校交給的其它臨時性任務。

)(門衞管理規章制度 篇二

一、門衞人員24小時堅守崗位,保持高度警惕,認真履行職責,並認真做好值班記錄和交接班記錄。

二、按時按需開關大門,嚴格控制車輛、人員在小區出入。

三、認真做好來客來訪登記和外來車輛的進出登記,對外出的車輛注意檢查,防止居民車輛被盜。

四、收發報刊、函件等應當麪點清,並做好登記,要做到及時準確,不積壓、不私拆。

五、加強夜間人員、車輛出入控制,夏季晚10:30,冬季晚8:30要鎖好大門。

六、搞好門前“四旁三包”,保持環境整潔衞。

門衞管理制度 篇三

根據上級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精神,結合我校實際,制定以下制度:

1、開、關門時間:

冬季:早上6:50開,晚上9:40關;

夏季:早上6:30開,晚上10:10關。

2、早上學生到校後直到下午放學業,除中午回家吃飯的同學外,其餘同學不得出校門,中午回家吃飯的同學必須憑特殊校牌方可進出校門,校牌不可轉借、轉讓;無理取鬧或強行進出者,給予紀律處分,造成後果的要後果自負。

3、學生及家長外來人員上課時間不得到校內會見學生和老師,特殊情況須經有關領導批准。

4、嚴禁在校內騎自行車和搭人,未經許可的機動車不得進入校內,違者按有關規定處理。

5、禁止收購、買賣東西等其它閒雜人員進校。教職工來客和家長來訪,門衞應查詢核實,學校友鄰單位及領導來校也應該接受查詢。其它外來人員應無條件接受門衞查詢並作好登記,經門衞允許後方可入校,如強行入校,情節嚴重者由治安室外理或報請派出所處理。

6、外來人員不得進入學校騎車、打球和進行影響學校工作、教學秩序的活動。

7、從早上7:50至晚上19:00為門衞值班時間,冬季從早上8:00—至晚上18:00。如果在此時間內擅自離開崗位者,看時間長短,按曠課折算處理。

8、門衞未站崗時間應對校內安全每天至少進行兩次巡查,有異常及時登記報有關領導解決。

學校門衞管理規章制度 篇四

為確保學校財產和師生員工的人身安全,制訂本制度:

一、實行學校值班巡邏制度,凡值班者,必須對全校教育、治安保衞工作全面負責。

二、值班巡邏根據季節特點進行,加強對教學區,生活區的值班巡邏,對各要害部位加強防盜、防火巡邏。

三、遇有節假日,由學校出面安排值班人員,負責值班巡邏,並對全校治安保衞工作負全面責任。平時由門衞人員巡邏。

四、值班巡邏人員必須保持高度警惕,要有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發現問題及時處置,遇到難以解決的問題及時報告有關領導。

五、在值班巡邏期間,能及時發現和處置突發事件成績顯著的、學校將予以表彰和獎勵。

六、值班人員必須忠於職守,在值班巡邏期間擅自外出、玩忽職守,發生案件和治安災害事故,造成國家財產、集體財產、人身安全損害者,學校將給予處罰。

七、值班巡邏人員必須認真填寫值班記錄。

門衞管理制度 篇五

學校安全保衞制度

1、全體教職工必須認真學習和貫徹上級主管部門有關加強治安保衞工作的指導精神,不斷提高思想認知,增強保護學生和防衞意識。全體教職工都要以主人翁的精神做好安全保衞工作。學校安全保衞工作由副校長分管,每天有值周、值日教師具體負責。

2、學校全體教職工都應自覺遵守治安保衞制度,帶頭搞好治安保衞工作。

3、及時學習傳達學習上級有關治安保衞工作的會議或文件精神,並結合學校實際制定落實計劃。

4、不定期、及時召開治安、消防、安全工作會議,分析、佈置、檢查工作,及時溝通信息,消除隱患,確保安全。

5、結合教職工會議、集會、校班會課、思品課加強對師生的安全保衞教育工作的宣傳和管理,運用校內外典型事件增強宣傳效果。

6、對財務室、儀器室、圖書室、電腦教室、光盤放像點等要加強安全管理。並與今後創造條件在財務室等重要處所安裝監控設施及報警器,加強防範。重點設施器材、教具,寒暑假中儲藏管理。

7、健全值班制度,節假日由領導或教職工輪流值班加強保衞工作。值班人員要增強防範意識和責任感。

8、認真做好防火工作,易燃、劇毒物品、體育用品、校舍等安全檢查,做到經常檢查與突擊檢查相結合、重點與一般相結合、點與面相結合。

9、教育教學時間內,應加強管理。對外來人員要特別注意,嚴禁陌生人帶學生外出。攜帶公物外出要加強檢查。放學與入學時,應注意進出校門秩序。

門衞管理制度 篇六

一、目的

為規範公司門衞值班制度,嚴控值班工作紀律,維護良好的企業形象和正常的生產工作秩序,確保公司的合法利益不受損害,有效推動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的順利進行和經濟的快速發展,特制定本制度。

二、責任

1、負責公司安全保衞工作,做好出入車輛及外來人員的檢查、登記,嚴格執行車輛出入廠區管理制度;

2、負責來訪及業務聯繫人員的接待工作。做到態度熱情、細緻周到。對重要的來訪和業務聯繫,應迅速、準確地彙報主管部門;

3、負責公司信函、報刊等郵件的收發工作;

4、負責下班後和節假日期間的廠區安全保衞工作,對緊急情況和突發事件及時報告,妥善處理。

三、內容及要求

1、門衞值班執行二十四小時輪流值班制,值班人員要堅守崗位、忠於職守,晚上12:00—6:00鎖門,此時間段非特殊原因不得開門,如需請假時,提前安排好接班人員,並對工作做詳細交接;

2、門衞值班員嚴禁將閒雜人員帶入門衞室飲酒、閒聊,不準在值班期間幹私活、辦私事;

3、門衞要有高度的警惕性和責任感,認真負責的填寫值班日誌和值班報告,如實向主管部門反映情況,重要信息要及時反饋給有關部門;

4、門衞要熟知公司基本情況,要掌握公司主要部門辦公地址及電話號碼,要有較強的鑑別力和謹慎認真的工作態度,要具有實事求是、任勞任怨、無私奉獻的精神風貌,要具有較高的思想境界。

5、負責節假日、下班後的安全工作及檢查各車間門窗、設備是否關好,負責辦公區、廠區、車間及宿舍(含樓梯過道)的清潔工作,負責公司室外環境的花草樹木施肥、澆灌及修剪工作。

四、門衞的工作權限

1、門衞有權對出入公司的各種閒雜人員,非本公司人員進行詢查過問,未經公司相關部門同意,有權制止攜帶易燃易爆危險品的車輛及人員進入廠區;

2、上班時間有權拒絕無本部車間主管簽名的請假條員工出門;

3、門衞有權拒絕推銷員及未經公司同意的人員進入廠區,有權對公司存

在的安全隱患進行調查,對重大安全隱患要及時報告主管部門。

五、處罰標準

1、門衞值班期間未按規定執行者,視其情節的輕重程度,處以10—100元罰款,連續違反三次作開除處理。

2、如門衞夥同他人監守自盜的,按所盜物品價值十倍處罰,並立即開除,情節嚴重的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3、因違反規定給公司造成嚴重損失者,視其情節進行加倍處罰,必要時要承擔一定的法律責任。

六、附 則

1、本制度自頒佈之日起執行;

2、本制度僅適用於本公司;

3、本制度解釋權歸本公司。

門衞管理制度 篇七

一、門衞的職責即疏通人員及檢查物品進出,非工作人員禁止入內滯留,以免影響正常工作。

二、門衞應着裝整齊,佩帶齊全,按規定時間到崗,並做好交接班工作,不得擅離職守。

三、執勤中要講文明、講禮貌,處理問題要講原則、講方法,態度要和藹,不急不躁,以理服人。

四、認真履行值班登記制度。值班中發生的各種問題及情況要在登記薄上詳細登記,交接班時交代清楚,以便明確責任。

五、嚴格遵守外來人員登記制度,對身份不明、無證件、行跡可疑、衣冠不整者,有權制止入內,發現可疑情況應嚴密監視,及時通知上級領導。

六、嚴格檢查進出的物資,搬出的物品必須持有關部門開具的放行條方可放行,並做好物品登記工作。

七、門衞應熟悉消防設備運行、操作、報警處理程序,熟悉樓層消防設施的佈局、設置,預防火災事故的發生。

八、熟悉大廈內房間的分佈情況,瞭解科室部門的人員狀況。

九、及時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門衞管理制度 篇八

一、嚴守校門,不得無故脱離工作崗位,如有要事離開必須向分管領導請假。

二、做好來客登記工作,拒絕身份不明人員進入學校,上課期間不得讓非學校工作人員進入教學樓。嚴守會客制度,防止壞人混入校內,制止閒雜人員和非在校小孩人員進入校區喧鬧。

三、兩到校前30分鐘開大門,疏導學生安全進入學校,制止學生攜帶食品進入學校,制止非學校人員進入學校。

四、如有家校結合的家長進入學校,需持標誌牌方可放行。

五、上課後關掉大門,學生上課時間外出,須有班主任或相關科室的放行條登記後方可放行;教職工或家屬攜帶重大物品出校,須經學校門衞過目後放行。

六、上、放學期間與安全人員一同疏導學生有序進、出學校,關注校門情形,防控傷害事件發生。

七、放學後,注意巡視學校,確保校內財產安全。如發現安全隱患和意外發生的情景,及時向學校領導反映和聯繫。

八、做好教師車輛的停放指揮工作。

門衞管理規章制度 篇九

一、管理學生、教師進出校門

1、在校上課期間,門衞一律不準私自放學生出校門。

2、學生如有特殊情況必須出學校,必須憑班主任或有關部門批條,經門衞人員驗證後方可離校。

3、嚴禁學生、教師翻越圍牆入校。

4、工作期間,本校教師一律不得隨意出入校門,如有急事或公務需外出,應按學校請假、考勤制度辦理請假手續,在門衞做好登記後方可出門,門衞不得私自為不請假教師開門。

二、管理外來人員、車輛進出校門

1、外來人員來訪,門衞人員要問清事由,及時與有關人員聯絡核實,並憑有效證件填好來客登記表。

2、外來人員進入學校,門衞應要求其必須遵守學校有關規章制度,保證學校教學有序進行;

3、學生家長到校聯繫工作或瞭解學生情況要在傳達室內等候,無特殊情況不得進入學校內,以免擾亂學校正常教學秩序。

4、凡是教師請家長到校落實工作的,應出示家校聯繫或電話聯繫,確認屬實後,做好登記後,才能進入校園,但要做到接待熱情。

5、外來機動車輛未經許可不得進入學校,任何車輛應到規定位置停放;門衞有權疏通校門口的車輛,嚴禁車輛堵塞校門口。

三、值班職責

1、學校門衞設二人(值周教師),分白班和夜班輪流值班,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交班時要做好交班記錄。

2、門衞人員必須堅守崗位,認真履行值班職責,堅持文明團結,禮貌待人,不得擅離職守,做個人私事。

3、按時開關校門,學生集中上、下學時間或前後10分鐘開大門,其餘時間關閉大門。

4、搞好值班室衞生,要長期保持乾淨。

5、要認真核對書報雜誌,準時送入各辦公室。

6、夜間值班人員要及時與白班人員辦理交接手續,並做到至少一小時巡邏一次,要到校園各處巡察,檢查門窗關閉情況,發現異常情況應立即制止,並緊急向學校彙報或及時報警,確保安全。一旦發生安全事故,及時報警。

匪警:110 火警:119 交通警:112 急救中心:120

7、學校門衞人員負責執行以上所有規定及周邊安全防範工作,發現各種不安全隱患,及時採取有效措施進行制止和處理,並及時上報有關部門領導。

門衞管理規章制度 篇十

一、學校門衞工作是維護學校良好的教學秩序、保障學校安全的重要工作之一,門衞實行二十四小時值班,門衞人員在值勤期間必須堅守崗位,不準擅離職守;要衣着整潔,儀表端莊,説話和氣,講究文明。

二、學校大門要二十四小時處於關閉落鎖狀態,當有人因工作需要進出學校時,門衞人員要及時開啟和關閉。

四、對到校辦事的外來人員實行電話聯繫並進行登記,否則,不準進入校內。門衞人員應切實負起登記責任,不得以口頭詢問代替登記。

五、學校在上課、辦公時間,在校教職工不得隨意離開學校,凡因外出辦事需要離開學校的,必須憑學校領導批准的出入證明,並經門衞查驗無誤後方可離校。在上課時間離開學校的學生,必須持有班主任的批准手續,並接受門衞人員的檢查。

六、對學生家長所送物品,門衞人員必須認真檢查,填寫《學生家長送物交接單》,通知有關人員按時轉交學生本人,不準擅自讓學生家長進入校內。

七、學校教職工實行持證上崗。凡到校上班的老師、職工及管理人員,必須佩戴上崗證,否則,門衞人員有權拒絕進校。

八、為確保學校公共財產的安全,門衞人員對攜帶校內公物離開學校者,有權進行檢查、詢問,教職工必須配合。

九、為了維護學校秩序,保障校園安全,門衞人員必須積極禁止商販在校門口擺攤、叫賣和非本校車輛進入學校。

十、門衞人員應當拒絕和勸阻學生到校門口購物;不準代替學生到校門外購物。

十一、學校門衞人員應當認真履行執行本制度,如有違反,按學校有關規定給予處罰。

門衞對出入校門的人員,有權檢查學生證。凡騎車進出校門者,應主動下車推行。

在教工上、下班時或學生上學、放學時,門衞必須在門外值勤。

外單位車輛進校前,應檢查證件、問明事由;車輛出校前,應示意停車接受檢查。外單位機動車未經許可,不得在校內停車過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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