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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體制改革報告多篇

管理體制改革報告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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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省級以下國土幹部管理體制改革調研報告

省級以下國土幹部管理體制改革調研報告

一、20xx年以來國土資源幹部管理體制改革情況

為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加強國土資源宏觀調控的重大決策,強化地方各級人民政府保護國土資源職責,落實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切實加強礦產資源的管理,增強國土資源部門參與宏觀調控的能力和管理的統一性、權威性和有效性。_____國土資源系統認真貫徹落實國發[20xx]12號、組通字[20xx]22號文件精神,昭通國土資源系統根據《_____省人民政府轉發國務院關於做好省級以下國土資源管理體制改革文件的通知》(雲政發[20xx]122號)、中共_____省委辦公廳、_____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我省國土資源管理體制改革的實施意見》(雲辦發[20xx]30號)、省國土資源廳高度重視,加強領導,結合_____實際,做了大量工作。

一是實現了地州、市縣國土資源局領導班子正、副職和黨組書記、黨組成員的考察任命權由省國土資源廳黨組決定;

二是實現了縣級國土資源局領導班子正、副職和黨組書記、黨組成員的考察任命權由地州、市國土資源局黨組決定;

三是基本實現了縣級國土資源局對鄉鎮國土資源所的人、財、物全部上劃,大多數地方實行了垂直管理,體現了真正意義上的垂直管理;

四是根據職能和事權的變化及國土資源管理工作需要,各地根據實際情況,撤銷或合併了原來不適應的一些機構,增設了比如分局、耕保、國土資源執法監察支隊(大隊)、土地儲備交易中心、土地開發整理中心等相應機構並調入相關業務人員;

五是人員編制得到進一步的落實,各地在原有人員編制基礎上,隨着職能機構的建設,又增加了相應的人員編制數,國土資源系統幹部隊伍進一步壯大。

二、改革後的成效和存在問題

1、改革成效

全省國土資源系統管理體制改革後,進一步理順了國土資源管理體制和機制,初步建立完善了相關制度體系,全面加強了基層國土資源所建設。各地狠抓工作職能、職責、職權的落實,確保國土資源管理工作上台階、上水平。緊扣工作實際,安排部署“完善體制、提高素質”活動,建立了國土資源管理長效機制,緊緊圍繞規範行政行為、行政審批,完善集體會審、實施過錯責任追究、加強監督制約等內容,進一步加強制度建設,抓好建章立制,實現了制度化、規範化管理。全省改革和創新,初步理順了國土資源管理工作體制和機制,進一步提高了國土資源管理工作的水平和能力,推動了科學合理、節約集約利用國土資源,促進了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

2、存在問題

一是雖然實現了地州、市縣國土資源局領導班子正、副職和黨組書記、黨組成員的考察任命權由省國土資源廳黨組決定,實現了縣級國土資源局領導班子正、副職和黨組書記、黨組成員的考察任命權由地州、市國土資源局黨組決定,實現了鄉鎮國土資源所由縣級國土資源局垂直管理,但飯碗問題,也就是人員工資和福利待遇等由地方財政解決,沒有實現國土資源系統人、財、物全部上劃,即沒有實現真正意義上的垂直管理。

二是全省國土資源管理系統體制改革參差不齊,甚至各行其是。比如有的地方至今尚未實現對鄉鎮國土資源所的垂直管理,沒有一個地州、市實現對縣級國土資源局真正意義上的垂直管理。各地在機構內設分局、科室(股室)、事業單位方面也是五花八門,內設機構上下口徑不一,往往出現不知道在哪裏辦事,甚至發生推諉扯皮的現象。

三是市(縣)國土資源主管部門的領導幹部實行雙重管理體制,以上一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黨組(黨委)管理為主,地方黨委協助管理,任免國土資源主管部門黨政正、副職時,上一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黨組(黨委)要事先徵求地方黨委意見。在實際操作中存在問題較多,有些縣局領導幹部的任免因地方黨委有不同意見,造成任免工作不能到位。

四是國土資源系統幹部發展的路子受到限制,對國土資源系統後備幹部的培養、使用重視不夠。“雙重管理體制”容易造成“都管都不管”。

五是在國土資源管理工作中,表現出來的主要問題是各地在資源利用方面的保障工作做得比較充分,而在資源的嚴格保護和節約、集約利用方面做得很不到位。就西部地區而言,經濟社會發展滯後,前些年幾乎沒有發展,對土地和礦產資源的開採利用程度低,資源保護與供給的矛盾未顯現。隨着區域經濟的發展,工業化、城鎮化步伐加快,而正當要發展的時候,時逢國家進行宏觀調控,將土地、信貸作為宏觀調控的兩道“閘門”,實行一刀切,這樣,導致地方政府往往違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等非法用地進行建設,於是地方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在資源保護與資源保障工作中形成一對十分尖鋭的矛盾,可謂“上下兩難”,從而地方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很難有效貫徹國家宏觀調控政策,很難履行嚴格保護和節約、集約利用國土資源的工作職責。進一步加強國土資源管理體制建設,勢在必行,刻不容緩。

三、進一步加 強國土資源幹部管理體制改革的建議

一是建議充分借鑑工商、税務系統的管理體制,在全省國土資源系統實行人、財、物全部上劃,實現真正意義上的垂直管理。

二是儘快明確鄉(鎮)國土資源管理所“實行公務員管理”的問題。針對現鄉(鎮)國土資源管理所在編人員全部實行公務員管理存在一定的困難,建議儘快明確現鄉(鎮)國土資源管理所暫不實行公務員管理,儘快解凍鄉(鎮)國土資源管理所的人員編制,按財政全額撥款事業單位性質招錄缺編人員,以解決目前鄉所工作人員嚴重不足問題。

三是有效的管理應當是完全意義上的人、財、物的管理。針對目前“雙重管理體制”難到位、缺陷多的問題,建議組織有關部門深入調研,對存在的問題制定切實可行、操作性強的配套政策和具體意見,進一步完善省級以下國土資源垂直管理體制。

四是拓寬後備幹部提拔任用渠道。建議後備幹部管理應同時納入省國土資源廳和省、市委組織部後備幹部庫,加強國土資源系統後備幹部的培養、使用工作。

【第2篇】國產局對行政事業單位非經營性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改革的調研報告

我市的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改革從開始,幾年來,緊緊圍繞提高資產管理效能,提高資產使用效益這個中心,積極推進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改革,探索在市場經濟新形勢下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工作的新體制、新機制,收到了良好的效果。隨着改革的深入,市場經濟環境的變化,國家宏觀經濟政策的調整,現有的體制和機制已不能很好的適應新形勢的需求,這就要求我們必須進一步解放思想,調整思路,用更加開放的思維,更加有效的機制,更加有力的工作把國有資產經營好,把國有資產管理這篇文章做大。

一、我市國有資產管理改革的基本做法

(一)設立專司機構,明確職能定位。市政府發文成立了市非經營性國有資產管理局(以下簡稱國產局),正縣級事業機構,掛靠市財政局,由市財政局副局長兼任國產局局長。市國產局編制12人,內設綜合、產權管理、資產評價三個科室,從而明確了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的管理主體。市國產局作為管理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的專司機構,按照統一政策、分級管理的原則,對全市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工作進行宏觀管理;對市本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實施監督管理。同時,在職能定位上,將其定位在延伸財政職能上,資產管理工作緊緊圍繞財政中心工作來進行。

(二)推動資產的整合。在保證行政事業單位正常運轉的前提下,對資產優化整合是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改革的重要內容,是提高資產使用效益的主要方面。市本級先後啟動了行政中心、建設大廈、文化藝術中心、老幹部活動中心等重點資產整合項目。通過這些資產整合項目的實施,既完善了城市功能,改善了機關辦公條件,又整合了大量的閒置房地產,從而激活存量資產,實現保值提效。通過盤活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拓寬了財政收入渠道,增加了地方可用財力,實現了資產管理和資金管理的有效結合。近幾年,通過統一管理國有產權,對國有資產統一整合運營,全市累計實現國有資產收入5億多元,

(三)改革國有資產的配置模式。在全市初步建立了資產構建預算制度。資產購建預算是從源頭上管理資產“進口”的主要環節,是規範資產配置,實現資產配置科學性、均等性、計劃性的重要的國有資產管理制度,是部門預算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資產構建預算從制度層面可以有效解決在資產配置上的盲目性、隨意性和失衡性,減少了盲目配置、重複配置,節約了財政資金,是“模式”一個重要亮點,在全國國有資產管理工作會議上交流推廣。

(四)實行產權集中管理。市政府授權市國產局對市級行政事業單位的產權集中統一管理,將原來市級各行政事業單位的《房屋所有權證》、《國有土地使用證》集中收繳到市國產局,由市國產局代表市政府擁有市級所有行政事業單位全部國有資產的產權並對所管資產行使產權管理、收益管理和財務管理權,對單位辦公用房實行餘缺調劑,徹底杜絕和防止因所有權不明而引發的各種國有資產流失現象。產權變更後各佔有使用國有資產的行政事業單位只有資產使用權,沒有資產處置權,有效的解決了資產分散管理中存在的隨意處置國有資產的問題。

二、改革目前所面臨的困境

我市的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改革雖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與市委、市政府的要求、與社會經濟發展的要求還有一定的差距,在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改革深化中遭遇瓶頸,主要體現在以下三個方面:

(一)目標定位。我市的國有資產管理改革當初是以資源整合為切入點的,是以保值提效為目標的,是在整合置換中盤活存量資產,提高資產效益,增加財政收入。因此我們的工作重心在整合置換上,市政府還就此下發了三年整合規劃。儘管規劃中提出了宜租則租、宜處置則處置,宜開發則開發的運營思路,但作為運營主體的資產開發沒有取得突破性進展。從目前的情況看把目標僅僅定位在整合上是不能把資產這篇文章做大的,必須把目標定位在經營上,通過有效的經營,把文章做大。

(二)體制束縛。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所有權屬政府,市非經營性國有資產管理局是政府授權管理市級行政事業單位資產的一個行政機關,不具備投融資資格,也不具備經營開發資格。由於缺乏一個對資產有效經營的平台,因此無法對資產開展有效的經營。因此要適應新形勢,把資產經營這篇文章做大,就必須搭建一個公司化的經營平台,實現對資產的有效經營。

(三)思想解放不夠。這幾年改革過程中我們也一直思考如何有效的利用好國有資產,也考慮到開發經營,但由於擔心不符合國家對行政事業單位資產管理的要求和規定,擔心過度商業化,會增大政府風險,因而,讓猶豫禁錮了我們的思路,捆住了我們的手腳,制約了我們的工作。

三、深化我市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改革的建議

(一)、我市資產基本狀況

根據資產清查結果表明,截止12月31日,全市行政事業單位資產總額48.5億元。其中,行政資產總額14.4億元,事業資產總額34.1億元。市本級資產總額10.8億元,行政資產2.4億元,事業資產8.4億元。

按可經營資產情況看,市本級行政事業單位擁有土地5361畝,其中城市規劃區內畝,規劃區外3347畝;房屋105萬平方米。按目前我市房地產市內工廠行情測算,市本級的可用資產總值約為28億元。

資產經營的基本思路金融危機爆發後,擴大內需保增長的任務十分繁重,特別是我們以投資帶動為主要特徵的增長方式,在突破發展中保增長的任務更重、壓力更大,對資金的需求也更加迫切。因此,我們必須審時度勢,充分運用所擁有的資產優勢,進一步解放思想,深化改革,調整工作思路,轉變工作重心,把把工作重心由過去的以整合為重點,轉向以全面經營為重點;把運營方式由以置換為重點轉向開發、轉讓、出租並舉,有形資產、無形資產、資源性資產經營並重的軌道上來。對於目前具備通過轉讓、開發、出租進行直接經營的房地產可直接開展經營,對於目前不具備直接經營條件的房地產,可通過房地產抵押融資的方式,實行買地開發滾動經營,或者以直接投資的方式進行資產經營,使所有的房地產都能夠成為政府可經營的資本。實現真正盤活國有資產,實現資產資本化,實現資產效益最大化,實現資產經營可持續發展的目標。經過有效運營,力爭五年內為市本級建設融資3--5億元,全市實現國有資產收益10億元以上,其中市本級5億元以上。

(三)加快體制轉變,構建經營平台

調整管理體制,構建經營平台,是實現資產資本化,對資產進行有效經營的基礎。因此,我們建議成立市公共資產投資運營公司,將市本級的行政事業資產整體打包,以劃撥過户、授權經營或參股等形式注入公共資產投資運營公司,同時將市非經營性國有資產管理局更名為“市公共資產管理局”,實行市公共資產投資運營公司與市公共資產管理局實行兩塊牌子,一套人馬。由市公共資產管理局行使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監督管理的職能。由市公共資產投資運營公司行使管資產的經營、開發、融資、投資職能。使公共資產投資運營公司具有投融資、經營開發、物業管理三個資產經營平台的功能,其運行目標為:

投融資平台

打造成我市繼城投公司之外的又一重要融資平台,利用國有資產,以抵押擔保的形式,通過銀行貸款、發行債券等方式,吸引各種社會資金進入重點建設領域。具體可以採取以下方式:

一是抵押貸款。以國有資產整合為基礎,在充分進行風險評估的基礎上,以資產作抵押,加強同國家政策性銀行、商業銀行和非銀行金融機構的合作,形成以銀行貸款為基礎,其他金融機構資金為補充的信貸融資格局,為政府實現經濟社會發展目標提供融資服務。

二是發行企業債券。政府授權發行企業債券,在資本市場進行融資,用於地方基礎設施建設,財政實施擔保並承擔債券利息。遼寧鐵嶺投資債的成功發行就為我們很好的借鑑。8月21日發行的“鐵嶺投資債”發行總額6億元,票面利率為8.35%,期限7年,在全國銀行間市場和深圳證券交易所同時發行,發行當日全部售完。鐵嶺市委、市政府創新政府投融資體制機制,本着“資源資產化、資產資本化、資本證券化”的發展思路,在整合運營政府社會公共資源和國有資產的基礎上,搭建起市場化投融資平台,成立鐵嶺公共資產投資運營有限公司,“鐵嶺投資債”就是通過鐵嶺公共資產投資運營公司發行,以沈鐵工業走廊開發基金償還。同時,鐵嶺市政府承諾:若沈鐵工業走廊開發基金存在償債缺口,將安排其他財政收入進行償還。

三是開展股權合作。對於關乎全市經濟佈局和產業結構戰略性調整的競爭性領域項目,資產投資運營公司代表市政府和市財政(國資)局作為出資人,用市場化方式對此類項目的市屬國有股權進行管理,依照《公司法》行使股東權利,履行股東義務。

四是啟動民間借貸。對項目不大、有營利的項目可鼓勵幹部職工入股,募集項目發展資金。但此方式籌集資金量少,風險大。

五是積極發展多元化融資體制。特許經營權是政府重要的無形資產,因此在項目建設上可運用“建設—經營—轉讓”的方式,即bot模式進行融資。它是指政府和項目發起人簽訂特許權轉讓的協議,由項目發起人組織成立的項目公司承擔大型基礎設施項目的融資設計、建設、運營和維護的任務,同時,在規定的特許期內,擁有該項目的所有權並收取費用,用來償還項目的債務,並獲得預期的投資回報。在特許期結束後,項目將無償移交給政府。利用這種形式,對於我市自有資金匱乏,但同時具有機遇優勢、項目優勢的實際情況,可以以此引進資金,擴展籌資渠道,增加籌資規模,切實解決建設資金供需之間的矛盾具有很強的現實意義和可操作性。

經營開發平台

按照宜開發則開發、宜處置則處置、宜出租則出租的工作思路,充分利用現有資產,繼續促進資源優化整合,加快開發經營,擴大投資範圍,實現資產增值。經營開發平台主要職能為:

一是資產經營的載體和主體,負責資產開發、轉讓、出租等經營業務。

二是負責對原政府部門投資舉辦的經濟實體進行整合,並對其實行集約化、集團化、規模化經營,充分發揮資產的規模效益。

三是進行自主開發。對增值潛力大,開發價值高的項目,實行自主開發,以實現國有資產收益最大化。對有的資產可按照開發--轉讓(出租)的方式進行經營,對有的資產可按照抵押--融資--收購(徵地)--開發--轉讓(出租)的方式進行經營。

四是夯實公司職責。按年度簽訂國有資產保值增值責任書,通過規範資產運營,建立國有資產補償機制,向財政上交國有資產收益、按期收繳國有資產佔用費、土地出租收益金和利潤等手段,保證國有資產安全完整的運行,實現國有資產保值增值。

物業管理平台

一是為行政事業提供統一規範的物業服務,維持辦公資產的簡單再生產(資產維護),節約財政支出。

二是公平參與物業市場競爭和經營。

需要配套的政策

一是成立市公共資產運營投資公司,並將市非經營性國有資產管理局更名為“市公共資產管理局”,兩套機構合署辦公,實行兩塊牌子一套人馬。

二是按照產權集中管理的要求將市級行政事業資產全部更名過户在市公共資產管理局名下,免收更名過户的相關費用。以劃撥過户、授權經營等形式將市級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注入公共資產投資運營公司。

三是按公司法建立完善的公司法人治理結構,確保公司業務的有效、有序開展。

【第3篇】農村税費改革試點和鄉村管理體制改革跟蹤研究報告

農村税費改革試點和鄉村管理體制改革跟蹤研究報告

從20xx年開始,按照中央的統一部署,農村税費改革試點工作從點到面正逐步向前推進,包括鄉村管理體制改革在內的各項配套改革也在不斷深入。為了系統研究農村税費改革試點和鄉村管理體制改革的總體情況及其面臨的問題,課題組在認真學習中央有關政策、查閲大量有關文獻資料、把握改革試點工作總體進展情況的基礎上,先後到江蘇、安徽、黑龍江、貴州等地就相關問題進行了深入調研。

可以説,各項改革試點工作的進展是順利的,成效是顯著的,但暴露的矛盾和問題也是突出的,需要進一步完善方案,深化改革。

一、農村税費改革試點工作取得新進展

(一)試點範圍進一步擴大20xx年初,中央決定在具有代表性的農業大省安徽省進行全面試點,標誌着全國農村税費改革試點工作正式啟動;20xx年,江蘇省依靠自身財力在全省自主進行了農村税費改革試點,其他省份大都選擇了部分縣(市)進行了局部試點;20xx年,中央在總結安徽、江蘇等地兩年來改革試點經驗的基礎上,將試點範圍又進一步擴大到河北、內蒙古、吉林、黑龍江、江西、山東、河南、湖北、湖南、重慶、四川、貴州、陝西、甘肅、青海、寧夏等16個省份,同時,經過國務院批准,浙江、上海兩個發達省份也依靠自身財力進行了自費改革。至此,農村税費改革試點工作已經在全國20個省份全面展開,其餘11個省份繼續在部分縣(市)進行局部試點。

根據財政部統計,20xx年全國進行農村税費改革試點的地區,農業人口達到6.2億,約佔全國農業總人口的3/4。

(二)試點政策進一步明確和完善關於農村税費改革試點政策,20xx年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進行農村税費改革試點工作的通知》(20xx年3月2日,中發[20xx]7號)明確了以“三項取消”、“兩項調整”、“一項改革”為主體內容的改革措施。在此基礎上,20xx年國務院發出《關於進一步做好農村税費改革試點工作的通知》(20xx年3月24日,國發[20xx]5號),有關部門也出台了一些相關文件,對有關政策進行了完善和具體化。

主要內容包括:

1、關於農業税計税土地面積的核定,除強調堅持按照中發[20xx]7號文件規定、以二輪承包土地面積為依據外,明確提出“對新增的耕地或因徵佔、自然災害等減少的耕地,可按照實際情況進行個別調整”,但“經過核定的土地面積和常年產量要徵求農民意見,得到農民認可,並張榜公佈”。

2、將“如何均衡農村不同從業人員的税費負擔”的權限賦予省級人民政府,強調“對不承包土地的務工經商農民,是否需要和具體採取什麼形式收取一定的資金用於發展村級公益事業,由省級人民政府根據當地實際情況確定”。

3、進一步調整和完善了農業特產税政策,減輕生產環節税收負擔。在20xx年調整農業特產税徵收環節,簡併、調整農業特產品應税品目,調整部分農業特產品税率的基礎上,又進一步降低了部分農業特產品(如茶葉、水果、原木、原竹等)税率,並將部分農業特產品(如煙葉、牲畜產品)的徵收環節由生產環節改為收購環節。

4、關於解決村級三項費用缺口問題。國務院明確,“可以由鄉鎮財政適當補貼,也可以按照中發[20xx]7號文件精神在農業税及其附加總體負擔水平不超過8.4的前提下,通過適當降低農業税税率,相應提高農業税附加比例的辦法,增加村級收入”。

5、關於取消統一規定的“兩工”後農田水利等基本建設和維護所需要的資金投入問題。國務院規定,“今後凡屬於長江、黃河、松花江、遼河、淮河、洞庭湖、鄱陽湖、太湖等大江大河大湖地區,進行大中型水利基礎修建和維護,所需資金應在國家和省級基本建設投資計劃中予以重點保證;農村小型水利建設項目,應從地方基本建設計劃中安排資金。

堅決取消基本建設投資中要求農民出資出勞進行配套的做法”。

6、進一步改革農村義務教育管理體制。由過去的鄉鎮政府和當地農民集資辦學,改為由縣級政府舉辦和管理農村義務教育,教育經費納入縣級財政,並建立和完善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加強縣級政府對教師管理和教師工資發放的統籌職能,將農村中國小教師工資的管理上收到縣,由縣級財政按國家規定標準及時足額發放。

各省級政府要參照改革前農村中國小實際公用經費,核定本地區標準和定額,扣除學校適當收取的學雜費,其餘部分由縣級地方政府在預算中予以安排。中央和省級政府要加大對農村義務教育的支持力度。

7、按照“財力向下傾斜,缺口上移”的要求,調整縣鄉財政體制,對鄉鎮因改革出現的收支缺口,由縣財政予以彌補;中央轉移支付資金要全部兑現到鄉,省和有條件的市縣也要加大對改革的支持力度。

(三)試點內容進一步拓展近兩年,各試點省份的農村税費改革試點工作大都是按照中發[20xx]7號文件精神和國務院有關規定及其政策措施進行的,但與20xx年安徽省試點方案相比,一些省份的試點內容又有進一步拓展,浙江省的試點方案和內容與中央的統一規定相比有較大改變。主要包括:

1、安徽省。20xx-20xx年,安徽省在原有方案基礎上,一是 堅決制止向農民亂收費:詳細規定了農村中國小的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並在國家級貧困縣對農村國中和國小實行“一費制”;二是對農民建房、結婚登記和計劃生育等,除按規定向農民收取證件工本費和其他合法費用以外,行政事業性收費一律取消,並不得代收任何費用,不得強行服務收取費用;三是將毛茶、水果、乾果的農業特產税税率由20xx年的10下調到8,並選擇蕭縣、碭山兩縣進行將水果等生產環節的農業特產税全部改徵農業税的試點;四是取消基本水費,一律實行計量收費,不用水不交費,並詳細規定計量水費的收取標準;五是選擇天長、五河兩縣進行給農民直接補貼試點,即在放開糧食收購價格、放開糧食購銷市場的基礎上,取消在流通環節對新收購糧食的補貼,不再按保護價收購農民餘糧,將國家實行按保護敞開收購農民餘糧政策間接給農民的補貼轉為直接補貼。

2、山東省。一是農村税費改革後,新的農業税税率按照最高不超過6,農業税附加不超過正税40的比例執行;二是改革後的農業税由鄉鎮財政部門負責徵收,並不再徵收實物,一律徵收代金,具體可委託糧食部門在收購糧食、結算糧款時代扣代交;三是關於農業特產税,對在大田中生產西瓜、甜瓜、甜葉菊3種農產品改徵農業税,不再徵收農業特產税,對原在生產、收購兩個環節徵收特產税的應税產品,屬於一個納税人的,合併在一個環節生手,税率要略低於原兩個環節適用税率之和,屬於兩個納税人的,暫維持生產和收購兩個徵收環節不變,農業特產税附加的比例暫定為正税的10-20;四是取消一切不利於控制和減輕農民負擔的幹部考核制度,各級黨委和政府不得對鄉鎮,鄉鎮不得對村級組織下達不利於減輕農民負擔的指令性政績考核指標,不得出台與財政支出掛鈎或規定支出比例的政策和措施。

3、黑龍江省。對在農業税計税土地上種植(養殖)農業特產品的,只徵收農業税,不徵收農業特產税,對在非農業税計税土地上生產農業特產品的繼續只徵收農業特產税,不徵收農業特產税附加。

4、浙江省。從20xx年開始,浙江省執行以“減調改穩、合理負擔、轉移支付、配套進行”為主要內容、與中央制定的改革方案不完全一致的農村税費改革,一是實行“三個取消”:取消鄉統籌、屠宰税和統一規定的農村勞動積累工和義務工;二是調整農業特產税政策,在計税土地上農、特兩税合併只徵收農業税,不徵收特產税;三是改革和規範村提留,按村民認可的辦法向全體村民合理收取一定的村公益事業資金,收取標準不超過現行村提留負擔的數額;四是穩定農業税,繼續按現有的負擔水平和徵收管理辦法執行;五是按照中央對地方財政轉移支付辦法的有關規定,省級自籌資金,加大對縣市的財政轉移支付力度,優先保證欠發達縣市的資金缺口補助,各縣市要對財政困難的鄉鎮實行轉移支付。

(四)中央財政轉移支付力度進一步加強農村税費改革試點剛開始時,中央在中發[20xx]7號文件之所以沒有強調要給試點省進行中央財政轉移支付,主要是立足於兩點:一是確定7的農業税税率和佔農業税20的農業税附加比例較高,已經考慮到因“三項取消”給地方財政收入帶來的影響;二是中央希望試點地區能夠立足自身,自我消化。但20xx年安徽的試點工作暴露出因地方財政缺口影響農村基層組織正常運轉和農村義務教育投入等嚴重問題,引起中央的高度重視。

20xx年底,“國務院已經決定,中央財政每年拿出200億元用於對地方轉移支付,解決農村税費改革後出現的基層經費的正常開支缺口”。按照轉移支付辦法,20xx年底,中央財政核定安徽省補助11億元;20xx年,針對安徽方案實施後新出現的減收因素,將對該省的補助增加到17億元(包括農村教師工資補助),並對其他省份106個試點縣(市)轉移支付補助16億元,還對全國21個省發放農村教師工資補助50億元(包括安徽省);20xx年,國務院新增16個省份擴大改革試點後,中央財政新增安排165億元用於補助16個省份改革,使20xx年中央財政安排的轉移支付總額增加到了245億元(包括50億元的農村教師工資專項補助)。

二、鄉村管理體制改革伴隨農村税費改革試點工作,各地普遍進行了以鄉村管理體制改革為核心的配套改革,涉及的內容主要包括鄉村撤併與機構改革、基層財政管理體制改革、農村公共品供給體制改革、鄉村教育體制改革等。

(一)鄉村撤併與機構改革和幹部精簡

1、鄉村撤併。在配套改革中,鄉村撤併是力度最大的改革措施。

其中有的地方是與農村税費改革試點工作同時進行的,有的地方是為了給農村税費改革試點創造更好的條件先期進行的。從全國看,到20xx年底,鄉鎮數量比1999年底減少了4580個,減少10.24,行政村數量比1999年底減少28172個,減少3.82;從20xx年進行農村税費改革試點工作的20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看,到20xx年底,鄉鎮數量比1999年底減少了3443個,減少10.32,行政村數量比1999年底減少27701個,減少4.67。

從鄉鎮撤併工作力度較大的黑龍江、江蘇、浙江、山東、湖北五省看,到20xx年底,鄉鎮數量比1999年底減少了2525個,減少29.3,分別減少21.

2、

3

3、20.

1、36.5和28.5;從行政村撤併工作力度較大的黑龍江、江蘇、浙江、湖北四省看,到20xx年底,行政村數量比1999年底減少22127個,減少17.8,分別減少33.

6、40.

5、5.4和2.75。江蘇省鄉村撤併工作力度較大,到20xx年底,鄉鎮總數由1999年底的1922個減到1287個,減少635個,撤併率為33,行政村總數由1999年底的34903個減到20782個,減少14121個,撤併率為40.5。

從對江蘇省3個縣市的調查情況看,其鄉村組撤併力度更大。溧陽市36個鄉鎮合併為18個鎮,減少了50;565個行政村調整為291個村和7個居委會,合併率為48,村均行政區劃面積由調整前的2.43平方公里增加到4.61平方公里,平均人口由1081人增加為2050人。

寶應縣30個鄉鎮、427個行政村、5108個村民小組調整為16個鄉鎮、253個行政村和2909個村民小組,分別減少

4

7、

4

1、43。沭陽縣713個村委會(居委會)、6237個村民小組調整為472個村(居)委會、3696個村民小組,分別減少了33.

8、40.7。安徽省五河縣的村組撤併率分別為49和44,村幹部減少65。

貴州省湄潭縣行政村和村幹部數量都減少2/3以上(見表1)。表1江蘇三縣市、安徽五河縣和貴州湄潭縣鄉村組撤併情況表鄉鎮行政村(居委會)村民小組村、組幹部改革前改革後減少改革前改革後減少改革前改革後減少改革前改革後精簡減少溧陽市36185056529848---------------------寶應縣30164742725341510829094370713600347149沭陽縣---------71347234623736964178643297456758五河縣---------43822549312217564431921125206765湄潭縣---------36912067---------1746484126273注:“---”為缺乏數據。

2、改革機構、精簡幹部。各省在鄉村撤併過程中加大了機構改革、幹部精簡力度。

江蘇省確定的鄉鎮事業單位機構改革目標是,撤併1.7萬個鄉鎮事業單位,精簡分流事業人員11萬多人。現已減少7000多個機構,精簡分流人員4萬多人。

溧陽市將每鎮原有18個事業機構調整為9個,人員編制總數由2061個縮減到1221個,減幅為40.8。沭陽縣37個鄉鎮的659個事業單位減少129個,減少了20,人員由3255個(不含中國小),減少到2806個;將鄉鎮的文化站、廣播站合併為文化中心,將畜牧站、林果站、水產站、桑蠶站合併為多種經營管理站,鄉鎮衞生院改革為民辦民營。

寶應縣對鄉鎮基層站所採取了四條改革措施:一是理順管理體制,對農科站、農經站、文化站、衞生院等過去由縣主管部門管理的基層站所,下放到鄉鎮,實行屬地管理,縣主管部門負責業務指導,以解決“上面管不好,下面管不了”的問題;二是合併有關站所,保留農科站,農機站與水管站合併成立水利農機管理站,企管站與農經站合併成立農村經濟管理服務站,獸醫站、林業站、桑蠶站、水產站合併成立林牧漁業技術指導站;三是重新核定人員編制,編制的標準按其服務範圍的大小和服務內容確定,農科站、水利農機管理站、林牧漁業技術指導站按服務面積每1萬畝確定1.5名,經管站按每兩個行政村確定1名;四是強化勞動人事管理:全縣清退2220名臨時聘任人員,對在編人員實行公開競爭上崗,落聘人員分流到企業單位或實行待崗制度,鄉鎮所屬事業單位人員的人事關係實行人事代管,凡缺編人員一律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擇優錄取。同時,溧陽、寶應、沭陽三縣市在村組撤併過程中分別精簡村組幹部1294人、3471人、4567人,寶應、沭陽的村組幹部精簡比例分別為49和58。

安徽省將鄉鎮機構數量大大縮減,設1-3個綜合性機構,控制領導職數,提倡交叉任職,將鄉鎮行政編制精簡10;並着重進行了鄉鎮事業單位改革,重點是理順條塊關係、壓縮機構建制和大力精簡財政供給人員,具體內容:一是按事業單位承擔的職能界定管理主體,理順條塊關係;二是合理界定鄉鎮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的職責任務,實行政事分開;三是確立事業單位的法人地位,增強其生機與活力;四是壓縮國有事業單位建制,優化事業單位所有制結構,實現社會事業投資主體和舉辦主體的多元化;五是合理調整事業單位佈局,統籌規劃事業單位的機構設置。使全省鄉鎮事業單位(不含中國小校和衞生院)平均由12.2個壓縮到7個以內,全省鄉鎮事業單位財政供給人員平均由43.2名精簡至30名以內,實行限額配備,中心建制鎮和城關鎮限額為30名,其他鄉鎮限額為25名。

河南省決定,在平原3萬人以下和山區2萬人以下鄉鎮原則上撤併的基礎上,鄉鎮機構由原來的5個撤為3個,行政編制精簡27。黑龍江省規定,為了完善鄉鎮機構改革和人員精簡分流工作,各有關主管部門不得人為地要求上下業務對口,不得干涉地方機構設置、人員去留等具體事務;同時規定,鄉鎮事業單位撤併為四個中心,事業編制實行總量控制,人員編制小鄉30名,大鄉35名。

【第4篇】對行政事業單位非經營性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改革的調研報告

我市的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改革從開始,幾年來,緊緊圍繞提高資產管理效能,提高資產使用效益這個中心,積極推進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改革,探索在市場經濟新形勢下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工作的新體制、新機制,收到了良好的效果。隨着改革的深入,市場經濟環境的變化,國家宏觀經濟政策的調整,現有的體制和機制已不能很好的適應新形勢的需求,這

就要求我們必須進一步解放思想,調整思路,用更加開放的思維,更加有效的機制,更加有力的工作把國有資產經營好,把國有資產管理這篇文章做大。

一、我市國有資產管理改革的基本做法

(一)設立專司機構,明確職能定位。市政府發文成立了市非經營性國有資產管理局(以下簡稱國產局),正縣級事業機構,掛靠市財政局,由市財政局副局長兼任國產局局長。市國產局編制12人,內設綜合、產權管理、資產評價三個科室,從而明確了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的管理主體。市國產局作為管理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的專司機構,按照統一政策、分級管理的原則,對全市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工作進行宏觀管理;對市本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實施監督管理。同時,在職能定位上,將其定位在延伸財政職能上,資產管理工作緊緊圍繞財政中心工作來進行。

【第5篇】關於市區分税制財政管理體制改革的調研報告

今年我市實行新的分税制財政管理體制,從而把區級財政管理體制的改革推向了一個新的階段。這一時期,我區財政體制建設和改革所取得的成效是十分顯著的。然而,我們也應看到,由於受各種主客觀因素的影響,目前,我區財政管理體制還存在着不少亟待完善之處,制約着我區財政的發展。下面就我區財政管理體制運行情況彙報如下:

一、體制運行基本情況

實行分税制度改革後,市級對區級財政制定的政策為:核定區級收支,暫借給區級一部分税源,在此基礎上確定區對市屬於定補區(或上解區),暫借税源在以後的年度裏按照比例市級要逐年收回。

二、體制運行中取得的成效

(一)分税制改革促進了各級政府理財觀念的轉變,形成了各級政府共同支持企業發展的合力。老的財政體制下,各級政府只關心本級財源企業的發展,在支持企業時要先看是不是本級企業。而新的財政體制下,市、區政府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各得其利,樹立了“不求所有、但求所在”的理財觀念,全力為轄區內所有企業服務,在中小企業擔保、小煤礦改造資金、科技三項費用等資金的使用上,對任何類型的企業都能夠支持,形成了市區利益共同體。

(二)建立了財政收入穩定增長的機制。市區實行分税制後,極大的調動了區級政府徵收的積極性,財政收入呈穩步上升的趨勢,從近幾年的一般預算收入對比可以看出,200*年一般預算收入只完成n萬元,200*年一般預算收入完成n萬元,比200*年增長n萬元,年均增長n%,財政收入穩定增長的機制初步建立。

(三)財政實力增強,財政支出規模不斷擴大,為國民經濟和社會各項事業的健康發展提供了有力的財力保障。

1、200*年一般預算支出只完成n萬元,200*年一般預算支出完成n萬元,比200*年增長n萬元,年均增長n%。

2、財政對農業、科技、教育和社會保障支出的投入年均遞增n%,200*年總計達到n萬元,保證了教師工資的發放和社會保障等各項事業的發展。

3、重點支出得到保證。

(1)市區自實行分税制後,我區對城區基礎設施投入逐年加大,僅200*年,用於城區道路建設、鄉鎮衞生院改擴建、中國小危房改造等重點建設項目資金總額就達到3000萬元。

(2)人員支出增加,在200*年調整津貼工作中,我區克服了財政供養人口多的實際困難,及時兑現了行政機關規範津貼的增資部分,金額達到n萬元。

三、體制運行中存在的問題

在充分肯定分税制改革成績的同時,也應清醒地看到,現行的財政體制改革僅僅是朝着理順政府間財政體制關係的方向邁出了一大步,由於受制於上級政策的限制和自身財政困難的影響,市區分税制財政體制還有很多不完善和不規範的地方,突出表現在:

(一)事權和財權劃分不明確。

區級政府財權的確定必須以其事權為基礎。但是,目前我區政府的財權往往與其所承擔的事權並不完全配套,影響了區級政府積極性的充分發揮。其次是由於目前我國正處於改革時期,各項事業管理體制、勞動人事制度、社會保障制度以及政府機構等都經常發生調整變動,引起區級政府結構發生變化,導致其與財權不配套。

(二)收入劃分不盡合理,尚不規範。

1、市區實行分税制後,市財政雖然暫借給區級政府一部分税源,但這些税源自200*年後,就每年都要由市財政按比例扣回,使區級財政收入每年都要短收一部分。

2、實行分税制後,市級財政與區級財政之間的收支範圍發生了很大變化,在新的體制下,為了維持市本級財政的正常運轉,市裏將轄區內的n户納税大企業的税源上劃,作為市本級的固定税源,只留給區級政府一些納税小企業及零星税種,導致區級財政沒有足夠的税源去徵收。

3、納税屬地劃分不清,使區級財政收入減少一部分。我區內的一些納税重點企業,税務登記在**區,但由於其總公司在其他區縣,税收徵繳卻不在**區,例如**廠的生產銷售都在**區域內進行,但是其總部**公司設立在**區,其税收徵繳由**區負責徵收,使我區收入減少。

(三)轉移支付補助過低。

1、轉移支付的力度不大且不穩定。由於我區收入總量小,區級每年新增的税收收入有限,用於彌補自身增支都非常困難,可用於補助鄉鎮的財力微乎其微,對鄉鎮的轉移支付只能依靠上級,但是轉移支付中專項撥款比重偏大,一般性轉移支付比重較小且數額不確定,影響了下級預算的統籌安排及重點工作的運轉。

2、對農村轉移支付補助低。近年來,區級對農村的文化、教育、醫療等方面的投入不斷加大,但是市裏對我區農村轉移支付的補助基數,是在200*年的基礎上確定的,市本級對區級的轉移支付金額,已不能滿足我區農村社會發展的需要,尤其是在農村中國小取暖、五保户、獨生子女費方面的補助金額低。

(四)產業結構單一。

我區財政收入和財力增長趨緩、財政困難的原因主要是我區財政供養人口多,經濟總量小、基礎薄弱,財政缺乏非煤企業支柱財源,對煤炭、焦化、電力等企業的依賴性比較強,我區的財政收入中有n%靠上述企業徵收,而這些企業受國家宏觀政策和市場因素的影響又比較大,抵禦風險能力小,如果煤炭市場疲軟,會對我區的財政收入造成很大影響,將使我區財政收入減收一半以上。

(五)剛性支出大。

我區財政供養人口多,人員支出大。200*年在調整津貼工作中,我們克服困難,及時兑現了津貼的增資部分,但是市本級對我區的補助金額僅為n萬元,其餘的要由區級承擔。七煤集團在轄區內下放教師的接收,200*年“兩高”工作的驗收,在很大程度上使我區財政出現缺口,具初步測算需要n萬元。

四、解決問題的建議和方法

完善財政體制的目的就是要充分發揮財政體制槓桿作用,建立促進區域經濟加快發展的激勵機制,充分調動區級政府增收節支的積極性,努力提高基層機關事業單位職工工資發放和政權正常運轉的保障水平,通過財政體制創新促進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目標的實現。按照要求,我市分税制要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不斷完善和創新。

(一)財權與事權相結合的原則。

區級政府承擔的事權結構不僅決定了它所需要的財政收入的數量,而且還決定着它所需要掌握的財政收入的具體形式。其原因在於,財政不但是政府籌集資金的工具,而且是其對社會經濟進行宏觀調控的重要手段。區級政府履行自己的職能既需要相應的資金,又需要運用税收等財政收入形式對社會經濟生活實施調控。所以,根據“財權與事權相結合”的原則,在確定區級財政和管理體制,劃分市區兩級政府的財政收支範圍時,不僅要考慮區級政府所承擔的多少,而且要考慮其事權的結構。只有這樣,才能合理調整市與區財政分配關係,在調動區級發展經濟和增收節支積極性的同時,使區級政府有權支配其自身的財權和財力,保障其職能的順利實現。

(二)加大轉移支付力度。

逐步建立完善的轉移支付制度,加大財政均等化轉移支付力度。市區實行分税制後,區級政府的事務增多,財政支出也呈逐年上升趨勢。我區與**區、**區相比,屬於經濟發展落後區,工業基礎薄弱,税源徵收少,地區間財政收入不平衡,屬於“吃飯”型財政,難以開展其他工作,近年,隨着城市東延,省市對我區基礎設施投入增大,致使區級相應匹配的資金也增加,使我區財力難以應對,需要在完善轉移支付中加以解決,要通過加大轉移支付逐級實行財政均等化分配,縮小與其他區之間的貧富差距,壓縮專項轉移支付額度,增加一般性轉移支付資金,使之真正成為調節地區收入差距的有效手段。

(三)加強財源建設。

在市區實行分税制財政體制框架下,區級更要注意財源建設工作。一要堅持把發展作為財政工作的第一要務,克服把公共財政建設與支持經濟發展對立起來的觀念,堅持“生財有道、聚財有度、用財有效”的方針,學會運用財税槓桿為企業的自我發展、自我創新創造更加公平、開放、寬鬆的環境,在促進全區經濟快速穩定發展的基礎上,壯大財政實力。二是要不斷鞏固提高現有支柱財源,發掘和培植後續財源。要加大招商引資力度,大力發展非煤產業,加大對高新技術產業的培植力度,充分運用財政有限的資金,積極支持個體私營經濟的發展。三是要嚴格依法納税,加強徵管,堵塞跑、冒、滴、漏,確保財政收入的穩定增長,加強預算外資金管理,增強區級財政實力,推動財源建設。四是要牢固樹立經濟財政觀,遵循經濟運行規律,從根本上解決税收增長的快與慢、多與少、供與求的問題,促進財政與經濟的協調發展。

五、對下一個體制改革的建議

無論採用什麼類型的財政管理體制,在劃分收支範圍時,首先應根據區級政權的事權結構劃定其財政支出範圍,核定出這些支出項目所需的資金數額,然後再從財政收入中確定相應的項目及其數額,作為區級財政的收入範圍。所以我們認為,在下一個體制中,應該做到以下

(一)按屬地關係劃分税源。

1、新的分税制財政管理體制既要保持原有的利益分配格局,又要科學劃定税源,在財力分配上既要保證區級自我發展的空間,又要有一定的發展緊迫感,要保證區政府具有一定的經濟調控能力,要將區域內的非國有企業,作為區級財政收入的固定税源,要在市級暫借税源到期後,歸區級徵收。

2、近年來,我區加大了招商引資的工作力度,一些重點企業相繼投產使用,按照市區分税制的文件精神,新上招商引資企業的税收全部歸區級所有。但是,市裏政策調整,將税收超過n萬元的企業,收入重新核定,市本級與區級5:5分成,使我區税收減少很大一部分,所以我們希望,轄區內新上的招商引資企業的税收,無論金額多少,都要歸區級所有。

(二)合理劃定支出。

由於我區是農業大區,城市基礎設施差,財政供養人口多,區級財政收入少。所以我們希望,市財政在今後的工作中,要充分考慮到我區剛性支出不斷增加,財政面臨很大壓力的基礎上,給予區級政府財力方面的支持,尤其是對我區四個鄉鎮要加大轉移支付力度,以保證區鄉兩級政權的正常運轉。

(三)保持原體制不變。

分税制的優點是建立了穩定的收入增長機制,能最大限度地調動區級政府發展經濟的積極性,促進產業結構調整和資源配置優化,通過近幾年運行來看,不僅使市財政宏觀調控能力逐漸增強,而且使區級財力逐漸壯大,我們認為,在保持原體制不變的基礎上,要將有利於促進區級政府發展方面的措施進行細化,以保證區級政府有充足的財力進行可持續發展,為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打下堅實的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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