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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員管理的規章制度(新版多篇)

人員管理的規章制度(新版多篇)

人員管理的規章制度(新版多篇)

人員管理制度 篇一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規範事業單位的人事管理,保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合法權益,建設高素質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隊伍,促進公共服務發展,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堅持黨管幹部、黨管人才原則,全面準確貫徹民主、公開、競爭、擇優方針。

國家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實行分級分類管理。

第三條:中央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負責全國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負責本轄區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工作。

事業單位主管部門具體負責所屬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工作。

第四條:事業單位應當建立健全人事管理制度。

事業單位制定或者修改人事管理制度,應當經過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其他形式聽取工作人員意見。

第二章:崗位設置

第五條:國家建立事業單位崗位管理制度,明確崗位類別和等級。

第六條:事業單位根據職職責務和工作需要,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設置崗位。

崗位應當具有明確的名稱、職職責務、工作標準和任職條件。

第七條:事業單位擬訂崗位設置方案,應當報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備案。

第三章:公開招聘和競聘上崗

第八條:事業單位新聘用工作人員,應當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可是,國家政策性安置、按照人事管理權限由上級任命、涉密崗位等人員除外。

第九條: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按照下列程序進行:

(一)制定公開招聘方案;

(二)公佈招聘崗位、資格條件等招聘信息;

(三)審查應聘人員資格條件;

(四)考試、考察;

(五)體檢;

(六)公示擬聘人員名單;

(七)訂立聘用合同,辦理聘用手續。

第十條:事業單位內部產生崗位人選,需要競聘上崗的,按照下列程序進行:

(一)制定競聘上崗方案;

(二)在本單位公佈競聘崗位、資格條件、聘期等信息;

(三)審查競聘人員資格條件;

(四)考評;

(五)在本單位公示擬聘人員名單;

(六)辦理聘任手續。

第十一條: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能夠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交流。

第四章:聘用合同

第十二條:事業單位與工作人員訂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於3年。

第十三條:初次就業的工作人員與事業單位訂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試用期為12個月。

第十四條: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10年,提出訂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的,事業單位應當與其訂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

第十五條: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連續曠工超過15個工作日,或者1年內累計曠工超過30個工作日的,事業單位能夠解除聘用合同。

第十六條: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年度考核不合格且不一樣意調整工作崗位,或者連續兩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事業單位提前30日書面通知,能夠解除聘用合同。

第十七條: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提前30日書面通知事業單位,能夠解除聘用合同。可是,雙方對解除聘用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十八條: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受到開除處分的,解除聘用合同。

第十九條:自聘用合同依法解除、終止之日起,事業單位與被解除、終止聘用合同人員的人事關係終止。

第五章:考核和培訓

第二十條:事業單位應當根據聘用合同規定的崗位職職責務,全面考核工作人員的表現,重點考核工作績效。考核應當聽取服務對象的意見和評價。

第二十一條:考核分為平時考核、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

年度考核的結果能夠分為優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等檔次,聘期考核的結果能夠分為合格和不合格等檔次。

第二十二條:考核結果作為調整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工資以及續訂聘用合同的依據。

第二十三條:事業單位應當根據不一樣崗位的要求,編制工作人員培訓計劃,對工作人員進行分級分類培訓。

工作人員應當按照所在單位的要求,參加崗前培訓、在崗培訓、轉崗培訓和為完成特定任務的專項培訓。

第二十四條:培訓經費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列支。

第六章:獎勵和處分

第二十五條: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或者團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給予獎勵:

(一)長期服務基層,愛崗敬業,表現突出的;

(二)在執行國家重要任務、應對重大突發事件中表現突出的;

(三)在工作中有重大發明創造、技術革新的;

(四)在培養人才、傳播先進文化中作出突出貢獻的;

(五)有其他突出貢獻的。

第二十六條:獎勵堅持精神獎勵與物質獎勵相結合、以精神獎勵為主的原則。

第二十七條:獎勵分為嘉獎、記功、記大功、授予榮譽稱號。

第二十八條: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給予處分:

(一)損害國家聲譽和利益的;

(二)失職瀆職的;

(三)利用工作之便謀取不正當利益的;

(四)揮霍、浪費國家資財的;

(五)嚴重違反職業道德、社會公德的;

(六)其他嚴重違反紀律的。

第二十九條:處分分為警告、記過、降低崗位等級或者撤職、開除。

受處分的期間為:警告,6個月;記過,12個月;降低崗位等級或者撤職,24個月。

第三十條:給予工作人員處分,應當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定性準確、處理恰當、程序合法、手續完備。

第三十一條:工作人員受開除以外的處分,在受處分期間沒有再發生違紀行為的,處分期滿後,由處分決定單位解除處分並以書面形式通知本人。

第七章:工資福利和社會保險

第三十二條:國家建立激勵與約束相結合的事業單位工資制度。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包括基本工資、績效工資和津貼補貼。

事業單位工資分配應當結合不一樣行業事業單位特點,體現崗位職責、工作業績、實際貢獻等因素。

第三十三條:國家建立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的正常增長機制。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工資水平應當與國民經濟發展相協調、與社會提高相適應。

第三十四條: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享受國家規定的福利待遇。

事業單位執行國家規定的工時制度和休假制度。

第三十五條:事業單位及其工作人員依法參加社會保險,工作人員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

第三十六條: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貼合國家規定退休條件的,應當退休。

第八章:人事爭議處理

第三十七條: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與所在單位發生人事爭議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等有關規定處理。

第三十八條: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對涉及本人的考核結果、處分決定等不服的,能夠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申請複核、提出申訴。

第三十九條:負有事業單位聘用、考核、獎勵、處分、人事爭議處理等職責的人員履行職責,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迴避:

(一)與本人有利害關係的;

(二)與本人近親屬有利害關係的;

(三)其他可能影響公正履行職責的。

第四十條:對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工作中的違法違紀行為,任何單位或者個人能夠向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主管部門或者監察機關投訴、舉報,有關部門和機關應當及時調查處理。

第九章:法律職責

第四十一條:事業單位違反本條例規定的,由縣級以上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或者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職責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第四十二條: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人事處理違反本條例規定給當事人造成名譽損害的,應當賠禮道歉、恢復名譽、消除影響;造成經濟損失的,依法給予賠償。

第四十三條: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和主管部門的工作人員在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工作中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職責。

第十章:附則

第四十四條:本條例自20xx年7月1日起施行。

人員管理制度 篇二

為規範餐飲服務從業人員健康管理,保障公眾餐飲安全,根據《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和《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凡在本單位從事直接為顧客服務的所有餐飲工作人員(包括廚師、洗碗工、採購員、庫管員、管理員、餐廳領班等)均應遵守本管理制度。

二、新參加或臨時參加工作的人員,應經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後方可參加工作。餐飲從業人員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健康檢查,必要時接受臨時檢查。

三、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以及其他有礙食品安全疾病的,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從業人員有發熱、腹瀉、皮膚傷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礙食品安全病症的,應立即脱離工作崗位,待查明原因並將有礙食品安全的病症治癒後,方可重新上崗。

五、食品安全管理員要及時對在本單位餐飲從業人員進行登記造冊,建立從業人員健康檔案,組織從業人員每年定期到指定體檢機構進行健康檢查。從業人員健康證明應隨身佩帶(攜帶)或交主管部門統一保存,以備檢查。

六、食品安全管理員和部門經理要隨時掌握從業人員的健康狀況,並對其健康證明進行定期檢查。

七、從業人員應保持良好個人衞生,操作時應穿戴清潔的工作服、工作帽,頭髮不得外露,不得留長指甲,塗指甲油,佩帶飾物。專間操作人員還應戴口罩。

八、從業人員操作前手部應洗淨,操作時應保持清潔。接觸直接入口食品時,手部還應進行消毒。

九、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員在有下列情形時應洗手:1、處理食物前;2、上廁所後;3、處理生食物後;4、處理弄污的設備或飲食用具後;5、咳嗽、打噴嚏或擤鼻子後;6、處理動物或廢物後;7、觸摸耳朵、鼻子、頭髮、口腔或身體其他部位後;8、從事任何可能會污染雙手的活動(如處理貨項、執行清潔任務)後。

十、專間操作人員進入專間時應再次更換專間內專用工作衣帽並佩戴口罩,操作前雙手嚴格進行清洗消毒,操作中應適時地消毒雙手。不得穿戴專間工作衣帽從事與專間內操作無關的工作。

十一、個人衣物及私人物品不得帶入食品處理區。

十二、不得在食品處理區內吸煙、飲食或從事其它可能污染食品的行為。

十三、進入食品處理區的非加工操作人員,應符合現場操作人員衞生要求。

人員管理制度 篇三

為了使人員管理制度化,規範化。更能有效的約束員工的行為規範,充分的調動人員的主觀能動性,提升人員的自身的素質。到達人人都能按章辦事,按制度行事。對員工的所作所為有章可循。特制定此制度。

一、所有人員必須在制定的規章制度的框架內做事,不可超越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安全管理規定,不論是當地員工還是中方員工,都必須要遵守。否則按照制度對違紀人員進行相應的處罰。

二、員工應嚴格服從管理人員的工作安排,並能夠按照規定時光內安全高效的完成下達的任務。如果拖延時光或不能夠在時光內完成任務,算誤工。在工作期間嚴格正規操作,杜絕違章、嚴守勞動紀律。凡在此期間違章、違反勞動紀律、出現質量問題、工作延誤問題,將受到紀律處分或經濟處罰。扣除相應比例的考核工資或工時。

三、在工作職責內所有員工必須要盡職盡責,不能夠產生依靠、等、靠的思想,對於在自我職責範圍內的工作不能夠盡心盡力,或玩忽職守造成工作被動或生產任務延誤。當事人必要承擔全部職責,在內部寫出檢查並直接影響當月的考核工資或工作小時。

四、技術管理幹部必須要起到技術帶頭作用,在技術上進取主動的解決問題,必須要深入現場解決現場出現的技術難題,帶領維修人員進行技術攻關。同時要對現場維修情景必須要做到心中有數,對車輛技術狀況要了如指掌,如果現場出現問題無人問津或車輛進場不能夠及時出場,技術員負主要職責,算為失職行為。扣除當月考核工資的20%。

五、管理幹部必須要對每一天的工作作出計劃,進行工作安排,對工作進行全面的監督檢查,因工作無計劃、無安排,無監督,造成部門工作混亂、滯後,管理幹部要主要職責,算管理幹部不負職責,要對管理幹部進行警告,連續出現同類問題,要對管理幹部進行處分或經濟處罰。視情節扣除當月考核工資的10-80%。

六、維修人員要嚴格執行管理人員下達的各項指令,要無條件、不折不扣的執行,不得延誤,如果因無故延誤工作或不理解工作而造成工作不能按時完成影響到生產,則有當事人負全部職責,算違令和不服從安排。要在部門內做出檢查或理解處罰。

七、現場管理負責人必須對全班人員進行嚴格管理,嚴格執行考勤制度。班組人員的安全、表現、效率、勞動紀律全面負責監督。班組的工作進度,維修質量,工作的安排,必須要督促,檢查。如發生安排工作不合理影響工作進度,或班組人員拖延時光,視而不見導致工作進度嚴重滯後,則有現場管理負責人負主要職責。扣除當月考核工資的30%。考勤必須要真實,如發現弄虛作假要嚴肅處理,如出現遺漏而造成人員工資損失,損失金額由現場管理負責人承擔損失。班組人員的勞動紀律有班組負責人負責檢查、監督。要做好班組人員倒休交接班制度,工作期間的人員的請銷假制度,並嚴格照規定執行。

八、被推選的當地班組管理人員,必須在遵守《班組長崗位職責》前提下履行自我的權利和義務。

1、嚴格執行現場管理負責人的各項指令,負責對本班組的工作安排,人員管理。要對本班組的工作進度、維修質量、現場安全、勞動紀律進行監督檢查。

2、班組長首先要起到帶頭模範作用,帶領班組人員優質高效的完成任務。如不能夠進取主動的帶動本班組人員按時完成規定的任務,出現消極怠工的現象,班組長負主要職責,要對班組長提出警告,並對其記錄簽字,直接影響班組長的當月工時。連續出現兩次此類現象,直接扣除班組長本月班組長津貼。

3、如牽頭挑起班組人員無理取鬧或提出不合理的要求,造成生產停頓,直接撤銷班組長職務,扣除當月班組長津貼,並做出深刻檢查,嚴重者直接解除勞動合同。

4、如出現本組內部維修質量,班組長負班組管理職責,輕者未造成損失的對班組長提出批評,並要求寫出質量保證書。對於造成損失的損失在50美元以內的扣除單月班組長津貼;損失在50美元以上200美元以內的,扣除單月班組長津貼並崗位工資降一級。

5、如損失更大直接撤銷班組長職務,扣除單月工資的20%,扣除津貼。情景嚴重者解除勞動合同。

6、現場人員的安全或存在安全隱患未及時整改或糾正,班組長負有安全管理職責,初次提出批評,限期整改。連續出現2次直接扣除班長津貼,嚴重者撤銷班長職務或解除勞動合同。

人員管理制度 篇四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制定目的

為客觀、全面地反映本社各部門及成員的工作情況,使記者社的制度完善規範,作到真正的有章可循,獎懲分明,保障檔案的安全保管和開發利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檔案的意義

記者社檔案是記者社的組織幹部管理、教育、活動等工作開展所積累的文字及實物資料,為以後的工作提供必要的參考資料,是記者社至關重要的公共財產。

第三條 檔案內容

本制度包括總則、檔案分類制度、檔案管理制度、檔案借閲制度和附則五部分。

第二章 檔案分類制度

檔案按內容劃分為:部門檔案、人事檔案、活動檔案、會議檔案、財務檔案、外來資料檔案及記者社相關制度檔案。

第一條 部門檔案

(一) 檔案範圍

本檔案共五冊(包括社委人事檔案),並按部門劃分。包括各部門職能介紹、成員相關資料(簡介、個人獲獎情況説明等)、成員名單和通訊錄。

(二)檔案建立

1)本社成員的人事檔案由祕書部成員為其建立,其中的個人履歷等基礎資料由個人及部門填寫。

2)部門檔案是社委會對各部門日常工作的考核紀錄,作為先進評選、獎勵的主要依據。

第二條 人事檔案

(一)檔案範圍

包括記者社指導老師簡介,社委會簡介及各部門部長、副部長、成員名單。

(二)檔案建立

記者社指導老師、社委會檔案在每年換屆後由祕書部成員為其建立,其中的個人履歷等基礎資料由個人填寫。

第三條 活動檔案

(一)檔案範圍

檔案按內容劃分為:招新活動檔案、換屆活動檔案、外出聯誼交流活動檔案、評報活動檔案。各類檔案包括各相關活動的活動策劃書、活動通知、活動流程、發言稿、活動工作安排表、活動總結、活動成果等相關文件。

(二)檔案建立

1)記者社各部門在舉辦大型活動後的7天之內,需把本次活動的所有相關文件一併提交,由祕書部存檔。

2)舉辦大型活動時,攝影部要注意保存各種文字圖像資料,要及時採集活動圖片,及時將照片、相關宣傳稿件存檔,並在祕書部工作人員收集時及時提交。

第四條 會議檔案

(一) 檔案範圍

會議記錄本、部長例會流程、會議下發資料、發言稿、會議PPT、資料圖片。

(二) 檔案建立

1) 祕書部對每次學生會全體成員會議在會議記錄本上進行記錄,並於會後收集本次會議所有相關資料進行整理存檔。

2) 社委會例會資料由祕書長進行收集,月末交給檔案管理人員收集存檔。

第五條 財物檔案

(一) 檔案範圍

活動預算表、活動結算表、學生會財務帳目、發票、學生會集體獲得的獎品、紀念品、文具、展板、條幅、裝飾品等。

(二) 檔案建立

1)各部門舉辦活動前,根據活動計劃書,本着節約務實、具體詳盡的原則編制預算申請,然後交由社委會審核通過,再上報分管老師審核簽字。

2)發票填寫所購物品、時間要符合實際。背面註明經手人、所購具體物品及時間,做到詳實具體,以便登記入賬。最後主辦部門將預算申請和發票一併交祕書部報銷、存檔。

3)祕書部專門設立財務賬目本,每月應作賬目整理,並向社委會彙報批示,接受社委會監督。

4)祕書部為每一件辦公物品都建立檔案,詳細記錄其管理、使用情況。

第六條 外來資料檔案

(一) 檔案範圍

校各學生組織及外校組織的。通訊錄、報刊等外來資料。

(二) 檔案建立

祕書部每次領取資料後,進行資料整理,重要資料備份存檔。

第七條 記者社制度檔案

(一) 檔案範圍

CI系統、場地借用流程、物資借用辦法、值班制度等相關文檔。

(二) 檔案建立

1)記者社祕書部在學生會內部制度修訂後進行收集,並整理歸檔。

2)對於上級下發制度文檔進行復印下發各部門,並備份存檔。

第三章 檔案管理制度

第一條 檔案管理人

1)檔案收集與管理總監督人為祕書。祕書部內委任檔案管-理-員,由檔案管-理-員對各個部門進行跟蹤負責。在活動頻繁時可適當在祕書部內成立檔案小組進行一對一跟蹤負責。

2)檔案管-理-員於各部門舉行大型活動後主動聯繫相關部門提交檔案所需文檔,並對檔案的收集進行監督。

3)各部門應確定一名委員作為檔案收集工作的聯繫人,負責收集活動的相關資料。重要文件(包括工作計劃、總結以及某些重要活動的文件資料),各部門信息員除了上交一份文字資料外,還應將文件用WORD形式存入磁盤上交或發到祕書部的郵箱中。

4)檔案管-理-員負責文件材料的形成、積累、保管和整理歸檔工作,保證歸檔文件材料完整、準確、系統。堅持平時整理,根據不同種類文件材料的形成特徵,合理分類存放,便於利用和歸檔。管-理-員一學期須作一次檔案統計彙報工作,並將本學期的重要文件及活動照片統一錄入磁盤,以便保管及查閲。

5)歸檔做到排放合理,頁號編寫準確,案卷目錄清楚,案卷標題簡明扼要。按歸檔時間在檔案首頁檔案目錄中進行登記,方便檢索。

6)各部所需收集範圍具體請參見《校報學生記者社檔案》裏各部門業已歸檔的資料。除此之外,各部門還可以增加收集對學生會今後工作有參考利用價值的資料。另外,工作計劃書與各大型活動的工作總結也應在收集範圍之內。

第二條 歸檔時間

1)各部門的檔案收集工作的聯繫人,在活動結束後七天內把相關資料交給檔案管-理-員進行歸檔。

2)對於年度工作總結、各種年報、成員名冊,應於每個學期末進行歸檔。

3)每個學期末進行一次全面、徹底的歸檔,各部門要把上一年應歸檔而未歸檔的全部文件材料移交祕書部歸檔。

第三條 歸檔範圍

按各檔案的檔案範圍進行。

第四條 檔案格式

1)各部門上交歸檔文檔統一運用應屆學生會模板,並用A4紙打印後提交。

2)外來文檔原件歸檔。

3)每冊檔案首頁為檔案目錄,檔案本每頁張貼頁碼,並要求對更新的文檔內容在檔案目錄進行登記,方便檢索。

4)每冊檔案側面填寫檔案名稱、冊數。

第四章 檔案借閲制度

為了加強本單位檔案管理,搞好各門類檔案的提供利用工作,特制定以下制度:

第一條 記者社各部門借閲檔案,必須經檔案管理人員同意並在檔案借閲登記表上進行登記,註明借閲人姓名、部門、聯繫方式、借閲內容,並記錄歸還時間,是否完整歸還等具體事項。特殊情況需借出的,需經檔案管理人批准,但借出時間不得超過一週,不得轉借他人。需繼續使用者要辦續借手續,確保檔案的完整與安全。

第二條 外單位來人查閲本單位檔案,需經祕書長簽字批准,方可查閲,不得抄錄或借出。

第三條 對於借閲、借用的檔案,未經允許不得圈畫、塗改、折卷、裁剪、撕毀、抽調、翻印、轉借、公開引用、增刪檔案中的任何材料及文件等。

第四條 如發現檔案錯漏請及時與檔案管理人員聯繫,由檔案管理人員核實後進行修正,不得私自修改。

第五條 對所有借檔案或經批准複印的材料要妥善保存。違反要及時追查,並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第六條 珍貴的實物檔案、重要的照片、底片、縮微膠片等檔案一律不借出。

第五章 附則

第一條 學生會每年換屆時,以往文件移交下屆成員作為參考,由祕書部成員接管檔案。

第二條 本制度自頒佈之日起施行。

第三條 其他未盡事宜由祕書部請示社委會後決定。

人員管理制度 篇五

為了創造一支以公司利益至高無上準則,建立高素質、高水平的團隊服務於每一位客户制定了以下嚴格的管理規章制度,望各位員工自覺遵守!

1、遲到、早退、每分鐘扣罰1元;曠工一天扣罰50元,每月2天假,超假一天扣除當日工資,未經批准按曠工處理;準時上下班不許遲到早退翹班沒有特殊情景不能請假。

2、顧客就是上帝在店裏顧客永遠是任何情景下不能頂撞顧客或和顧客發生爭執違者扣20元次

3、衞生區域不清潔扣罰5元次,工作完畢後未整理乾淨者扣罰5元次;

4、上崗時不得嬉笑打鬧、賭博、喝酒、吸食毒品,睡覺而影響生意、本公司形象,違者扣罰10元次;

5、必須服從分配、服從管理,違者扣罰30次;

6、不許帶情緒上班如對自我的上級有不滿意的能夠越級投訴(但必須要有充分的理由和證據)

7、所有工作人員為客人服務時不得接聽手機、電話,在完成手中工作後,方可回電。

8、員工不能私自免單,特殊情景可申請按材料費出價

9、員工必須提前三個月提出辭職,以便公司安排。

丁一造型宗旨:敏鋭觀察和自我創新,以時尚品質、温馨、潮流為產品風格,以信譽、創新、完美經營為理念,以包裝精美、質量上乘、價格合理、服務優質、信譽良好為追求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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