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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的員工規章制度(精彩多篇)

簡單的員工規章制度(精彩多篇)

簡單的員工規章制度(精彩多篇)

公司行政部管理制度 篇一

一、為加強公司考勤管理,整頓勞動紀律,提高員工遵章守法的自覺性,特制定本制度。

二、考勤制度為公司重要的管理制度之一。

根據有關規定,部分公司領導經總經理特別准許外,所有員工均需參加考勤打卡。打卡每天三次(早、午、晚),下午上班打卡時間最多隻能提前十五分鐘(即14:00上班,需在13:45分後才能打卡),否則按相關規定處罰。

三、工作時間:除個別工種外,員工每星期工作時間為六天,每天八個小時。

工作日:星期一~星期六

工作時間: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8:00

公司可根據實際需要調整作息時間,具體以通知為準。

四、假期管理

(一)各類假別

1、因公出差

凡屬於下列情況之一者均屬公差

(1)因公司技術、業務出差;

(2)經批准參加的各類由公司出資的相應的培訓和公司組織的各類旅遊活動等;

(3)經批准外出參加各類社會公益活動。

2、法定休假

(1)國家法定休假日共十天:元旦一天(1月1日)、春節三天(農曆正月七年級至九年級)、國際勞動節三天(5月1、2、3日)、國慶節三天10月1、2、3日);具體放假時間按國家頒佈的規定實行。

3、病假

(1)員工患病或非因工(公)負傷。持有區級以上醫院所開具的休假建議書,可核予病假;

(2)經批准在工作時間內出外就診超過8個小時的,其超出時間累計為病假。

4、事假

因個人事項,必須由本人親自料理的,經申請可酌情核予事假;

五、請假審批權限

公司本部各級人員(不含副總以上級)請假(病假、事假、其它假)均須向辦公室提出申請,由辦公室呈送董事長或總經理審批。未經批准則按曠工論。

六、假期管理及假期工資核算

(一)各級人員請假兩天以內者,除病假外,須提前二個工作日辦理請假手續(請假三天及以上的,需提前一週辦理);如遇急事不能親自辦理請假手續,應先電話向辦公室請假。返工後,如實填寫請假單,按審批權限進行審批。未辦理請假手續的事假,均按曠工處理。

(二)員工事假按天數扣除工資;員工病假在一天以內者,並執有當天看病收費單者不扣工資,未執有看病收費單者按事假處理,員工病假超過一天者按事假處理。

七、考勤管理

(一)部門經理以及公司領導須帶頭執行公司考勤制度,秉公辦事。

(二)辦公室是考勤管理的監督部門,各部門為負責部門。公司值班保安員負責監督員工考勤打卡,如有不遵守考勤制度行為者予於糾正,並作記錄,辦公室不定期監督檢查員工出勤狀況。

(三)公司總部人員因公到項目部或出外公幹不能及時回來打卡的,須在<考勤副卡>上註明出差的事因、地點,報其主管領導籤核,其考勤副卡必須在2天內報辦公室籤核,於每月月末報送董事長或總經理審批。

(四)上班前已知需從公司總部外出辦事(包括到工地、政府機構等),須按時打卡,不得後補副卡。

(五)每月遲到累計達30分鐘內、上班忘記打卡不超過3次,不予以扣款。

(六)因工作需要到各項目部(或各項目部)須填寫<外勤工作考核登記表>,如下午出去者下午上班之前必須打卡。

(七)考勤主管林麗英每月負責髮卡收卡(正副卡)、統計彙總上報總經理,作罰款和發工資依據。

(八)公司於每月20日之前在辦公大樓一樓公佈上一個月公司總部人員的出勤情況。

簡單的員工規章制度 篇二

一、為強化考勤管理,維護工作秩序,提升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辦公室人員上下班必需嚴格根據作息時光落實,上班時光不得遲到、早退和不請假離開工作崗位,不得浮現曠工現象及擅自離崗,超過30分鐘作曠工半天處理(無法準時通知等特別緣由除外);外出辦理業務前,須經本部門負責人同意。

三、週一至週五為工作日,週六、週日為歇息日。因工作需要加班的,由各部門負責人自行支配,節日值班由集團公司統一支配。

四、嚴格請、銷假制度。員工因私事請假1天以內的(含1天),由部門負責人批准;1天以上的,由副總經理批准。副總經理和部門負責人請假,一律由總經理批准。請假員工事畢向批准人銷假。未經批准而擅離工作崗位的`按曠工處理。

五、上班時光特別私事需要中途離崗,必需向所屬單位負責人請假;待領導批准方可離開單位;

六、公司員工因病、因事或其他特別緣由不能按時上下班的應請假,未經批准而不按時上下班的作曠工處理;

七、上下班途中遵守交通規章、注重平安、杜絕酒後駕車;

簡單的員工規章制度 篇三

為了創造一支以店面利益至高無上準則,建立高素質、高水平的團隊服務於每一位客户公司制定了以下嚴格的管理規章制度,望各位員工自覺遵守!

1、員工本着互尊互愛、齊心協力、吃苦耐勞、誠實本分的精神。

2、服從分配服從管理、不得損毀店面形象、透露店面機密;

3、上班不得遲到、早退、礦工;上崗時不得嬉笑打鬧、賭博喝酒、睡覺而影響本店面形象;

4、員工上鍾實行輪牌制,不得搶牌、挑牌、跳牌;更不準拒客、挑客;

5、員工上鍾操作必須按照技術流程完成,不得偷工減料;

6、工作時接聽私人電話不得超過1分鐘,衞生實行區域包乾制,必須做到整潔清爽;

7、認真聽取每為客户的建議和投訴、損壞公司財物者照價賠償,偷盜公司財物者交於部門處理

8、本店面不享受任何險種;

9、員工服務態度:

①熱情接待每為客户。作好積極、主動、熱誠、微笑的`服務;

②瞭解各產品的性能,向客户合理的介紹;

③工作後,對本次服務是否滿意?麻煩您對我們的服務多提寶貴意見!跟單!請慢走歡迎下次光臨!

部門的規章制度 篇四

為了提高工作效率、提升個人綜合能力,把商務一部打造成一流戰鬥力的團隊,本着“部門利益永遠第一,沒有完美的個 禮貌

1、接電話時需説:“您好,請問您找誰”,如客户找其他同事,請將聯繫方式記錄下來,並轉交給相關人員或經理,或把同事的手機號碼告訴對方;

2、客户來訪,做到熱情、周到、禮貌接待; 3.嚴禁在電話中與客户爭吵,發脾氣,摔電話;

清潔,離開座位後,椅子必須歸位。

3、上班時間不允許打與工作無關的電話、嚴禁在部門閒竄、閒聊,討論問題、交流在下班時間,如有急事需討論可到會客室,如有問題可到會議室討論10分鐘。

4、上班時間每次用電腦不能超過三分鐘;上班時間不允許做方案,如有特殊情況,需經經理同意。

5、開會時交流不能隨意走動,且手機應處於靜音,振動或關機狀態,不允許會議中接聽不是同事的電話,否則按快樂基金5元/一次;(特殊情況請示經理)

6、凡工作時間內外出辦私事者則按快樂基金50元首次,二次100,三次者辭退執行;

7、公司員工須共同營造一個文明,團結,積極向上的氛圍,同事之間要以誠相待,相互幫助,多為別人着想,一切以公司利益為重;公司員工應彼此通力合作,不得相罵打架,鬥毆和搬弄是非,嚴禁在同事之間説消極的言論一經發現作離職處理;員工之間要團結友愛發生爭執一律嚴懲(每人各罰50元)。

考勤、會議、紀律(除請假或休假期間!

1、早上8:30準時上班,遲到按快樂基金10元執行;當月遞增(第二次20元)。未按時交工作記錄表每次罰款3元。 2.每週一,四下午六點部門例會,必須全員到位,如有遲到按快樂基金10元執行,特殊情況由經理安排;

3、出去拜訪客户必須登記好見客表交給經理,要按規則填寫完整,如果未經經理允許外出見客,視為曠工處理!備註:如果新客户沒有其手機聯繫方式,回來時,填寫客户手機,不然視為無效拜訪。 簽單到賬時,整個團隊給予最熱烈的掌聲鼓勵;

4、見客户時不管什麼情況都必須接聽經理的電話; 5.簽單或拿款者,必需第一時間發信息或電話反饋經理; 6.請事假必須提前打電話告知經理,病假需出示病歷證明,否則以曠工處理。

7、開會期間必須行為端正,如不端正者罰站到會議結束。 8.執班經理必須做好部門一天的工作氛圍及瞭解同事的外出情況,如有特殊情況需安排指定相關人員負責,當晚必須告知下一位值班經理,否則第二天再值班一天。

五。獎懲標準:設立獎項及評比標準:(以現金、充值卡、辦公文具為獎品)

1、月銷售冠軍獎:當月銷售冠軍,(業績5萬以上); 2.開發新客户獎:當月籤新單2個以上的第一名 (50現金)3.金單獎:當月單筆單金額3萬以上的第一(充值卡30元); 4.突破獎:刷新歷史記錄者金額在三萬以上(充值卡30) ; 5.當月零到帳個人(轉正商務)次月貢獻3個客户資源給部門,由經理隨機抽取支配;

6、最佳新人獎: 當月出單3000(含)元以上的新人; 7.最佳主持獎:從會議風格,內容,氛圍,互動等來評選;

每月工作總結及下月工作計劃

每月初的第二個工作日遞交《上月工作總結及本月工作計劃》,否則幫同事擦桌子。

辦公室紀律:

1、衣着要乾淨整齊大方,職業裝最佳;

2、注意個人清潔衞生及公司清潔衞生,桌面要保持整齊、

8、樂於助人獎、最佳團隊精神獎和臨時獎項按時況設立; 以上獎勵在部門完成當月任務的前提下執行; 9.本制度所有快樂基金必須當日交清,否則雙倍。

七。部門職能安排

八。 部門合作制度

合作目的: 為了快速幫助新員工成長,提升員工銷售技能; (新員工是指入職三個月以內的員工

合作方式: 為了進而延續精英一部長期以來以老帶新的優良傳統,提升團隊的凝聚力,經理有權對特殊情況進行調配

1. 新員工轉正前,新老員工合作的前提是優先新員工轉正,提成平均分配

2. 新員工找老員工合作的客户歸屬新員工,簽單業績和提成平均分配,後續跟進服務和深挖業務歸新員工,如後續深挖是倆人合作深挖, 則按業績和提成平均分配

3. 部門內部合作按業績和提成平均分配或按事先雙方協商結果為原則; 4. 所有與其它公司及其它部門合作必需提前報備經理處及經過經理同意。

簽名確認:

公司部門規章制度 篇五

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範本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營造安全良好的生產、工作、生活環境,消除安全隱患,保障員工身心健康,保護公司財產安全,特制訂本辦法。本辦法適用於公司各部門及外協廠商、外來聯繫業務的各人員。

第二條 安全生產的內容主要包括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安全生產教育、安全生產的定期和不定期檢查、傷亡事故的調查處理等。公司對員工的安全生產知識教育採取三級教育,即分為公司教育、部門教育和班組教育三個層次進行。

第三條 公司特殊崗位的員工必須要求持有國家特殊工種上崗證方可上崗。

第四條 公司綜合管理部負責整個公司安全的監督管理工作和對消防器材的配置和更換工作。各部門在各自職責範圍內負責日常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條 公司成立義務消防隊和安全事故調查小組,義務消防隊隊長由綜合管理部安全員兼任,成員由保安員和各部門指定兼任的義務消防員組成;安全事故調查小組由綜合管理部負責人任組長,成員由各部負責人和公司安全員組成。

第六條 公司將安全責任按區域落實到各部門,各部門再具體分解落實,直至具體的個人,形成安全管理責任區,非責任部門在責任區工作的人員必須服從責任部門的管理。

第七條 部門負責人為本部門安全管理第一責任人,應履行以下職責:

1、負責組織對本部門新進員工進行安全技術知識的培訓;

2、負責組織學習並貫徹執行本規定及其它有關消防等安全管理法律、法規;

3、明確各自的消防管理責任並將本部門的消防管理責任落實到具體的個人;

4、負責組織本部門安全檢查,對照本規定進行各項工作的開展;

5、負責改善消防等安全條件及保護消防等安全設施;

6、發生火災等安全事故時,及時組織撲救;

7、負責協助調查火災等安全事故原因。

第八條 本公司所有員工必須掌握以下消防小知識:

1、二氧化碳滅火器適用於撲救油浸變壓器、電容器、多油開關、發電機、甲、乙、丙類液體和一般固體物等火災。

2、水不適於撲救油、帶電的火災,發生電器火災時,必須先切斷電源後方可用水滅火。

3、易燃液發生火災時,可用二氧化碳滅火器、砂土、乾粉滅火器等撲救,自燃物品發生火災時可用水、砂土撲滅,也可用乾粉。

4、凡化學性質或防護、滅火方法相互牴觸的化學危險品,嚴禁同一倉庫或同一室存放。

第二章 安全生產規定

第九條 公司員工工作時間嚴禁穿拖鞋、二頭空涼鞋、裙子、短褲(含西裝短褲)、赤膊或穿背心。工作中須嚴格按規定穿戴勞動保護用品,操作旋轉機牀、鑽牀不允許戴手套。

第十條 生產製造部生產員工在工作中要嚴格按照正確的操作規程操作各類設備。開動設備前,必須嚴格檢查各部位是否完好,不得對運轉中的機械裝置進行潤滑或清理、調試,暫時離開設備或發生故障時,必須停機並關閉電源。操作完成後,應關閉機牀和電動機,把刀具和工件從工作位置退出,清理安放好所使用的工、夾、量具,清除切屑時應使用鈎子、刷子或專門工具,嚴禁用手直接清除切屑。因違章操作而造成工傷事故者,嚴肅追究其個人責任。

第十一條 凡有外露的機械設備傳動機構要有相應的安全防護裝置,並經常檢查,預防脱落,運轉中的機器或傳動機構裝置發生故障時,操作者應立即停機。

第十二條 電器焊割操作時,操作者必須嚴格遵守各項規程,危險現場(周圍有可燃物的)須配備滅火器材和監護人員,操作者不得隨意離開焊割現場,不得把點燃的焊割器具隨意亂擺,焊割結束後,必須關閉電、氣源,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第十三條 本公司電工必須持有勞動供電部門核發的電工合格證才能上崗,如只有低壓電工證人員嚴禁操作高壓部分。電器維修操作人員應按《電氣安裝、維修的標準》和《電工手冊》的規定操作,要嚴格遵守操作規程。

第十四條 不準亂接拉電線,嚴禁使用臨時用電線,若確實需要,必須經有關部門批准,由專業電工佈線,且臨時電線的使用時間不得超過十四天。

第十五條 各類用電設備上的照明燈座應使用安全電壓;各類電源開關,插座應完整無缺、安全可靠,200伏以上插座應安裝接地線;堆放的物品距離各類開關、插座、電源線、照明及用電設備保持0.8米以上,並要留人行通道作緊急使用,不準在倉庫、易燃易爆場所擅自安裝用電設備,嚴禁把茶具、雨具、雜物放在電器設備的箱蓋上,以防觸電和火災事故發生。

第十六條 對用電設備的裸露部分,裸露導線,不論有電無電,不得隨意觸摸,嚴禁用濕手或赤腳拉電器開關,觸摸電器設備,並採取可靠的防範措施,防止觸電事故發生。 第十七條 電氣設備和線路不準超負荷運行,本公司電工要經常檢查電器絕緣性能是否良好,線接頭是否牢固等,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險裝置。電氣設施和線路要不定期進行檢查,檢測時如發現火花、短路、發熱及電源線損壞等不良情況,應立即停電維修。公司要不定期組織人員對隱蔽線路進行檢查,防止事故發生。

第十八條 公司配電房內須制訂安全可靠的操作規程和完善的交接班記錄制度,必須配

備值班人員,要經常檢測、檢查所有電器設備,電器設施的各種保護裝置要保持完整、準確、靈敏,有效地預防各種不安全事故發生。配電室內的消防設施、滅火器材要保持清潔和經常維修,發現有損壞或有問題的應及時彙報。配電房內嚴禁吸煙,禁止存放任何雜物。

第十九條 除劃定的吸煙區外,嚴禁任何人在本公司廠區內吸煙,儲存化學品和易燃易爆品的倉庫嚴禁帶火種和使用明火,機動車輛進入必須採取防火措施。

第二十條 公司範圍內,嚴禁私帶、私藏易燃易爆危險品,未經公司批准,嚴禁在廠區內使用明火或燃放煙花、鞭炮。凡一切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及油類物品,要設特定地點專人保管。

第二十一條 消防器材應擺放在顯眼的位置並劃出固定的停放點,由公司指定專人負責管理。

第二十二條 消防通道要保持暢通無阻,嚴禁車輛、木踏板、紙箱其它雜物等阻塞消火栓設備系統以及安全出口。

第二十三條 消防器材是消防專用器材,未發生火警時,任何部門、人不得亂動定置的消防器材,不得挪用或蓄意損壞消防器材,違者按消防器材價值的兩倍扣罰(除特殊情況外),並按消防法有關規定追究責任。發現有人亂用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的,任何人都有權力和義務勸阻,並及時通知有關部門。

第二十四條 各部門要根據本部門的實際情況經常性對消防器材進行檢查和維護,確保設施和器材完好有效。如發現消防器材損壞或存在隱患的或需報廢的應及時以書面的形式上報到綜合管理部,由其負責更換和重新購置。

第二十五條 倉庫的貨物應遵守公司消防安全規定,貨物必須按要求堆放整齊並不得阻塞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倉管員有責任有義務統一安排一切進倉貨物的擺放位置,各生產部門要給予倉庫管理人員工作上的配合。

第二十六條 裝貨叉車及中轉車輛在廠區內要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不得違章裝運貨物。裝貨叉車除駕駛員外嚴禁載人,嚴禁在運行中的叉車上站人。

第二十七條 在公司廠區內有基建、零星工程施工的,施工單位必須在工程範圍內劃出施工區域,並懸掛警示牌。嚴禁公司員工擅自進入已標明危險的施工區域,如因施工方未劃定施工區域而造成本公司員工人員傷亡的,由施工方承擔一切責任。

第二十八條 公司各生產部門使用的電器設備和電房內的各用電設備必須保證要有完整的操作規程(指南)或使用説明書,對一些有消防隱患或安全隱患的區域各部門必須標明警示牌或警示標語。

第二十九條 綜合管理部安全員每半個月須對消防安全進行一次檢查。檢查的內容主要查看各車間、倉庫內消防器材是否按規定擺放、消防通道是否暢通、消防器材是否完好等。並將結果上報綜合管理部。綜合管理部發現問題後應將問題及時通報給責任部門並要求其限期整改,如在規定的期限內還未整改的報總經理處理。

第三十條 任何人員發現火警時,都應當立即報火警“119”,報“119”的程序是:鎮定拔號、説明單位、地址、聯繫電話、燃燒部位及燃燒物質的性能。任何部門、個人都應當無償為報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攔報警,嚴禁謊報火警。

第三十一條 發生火災時,消防隊未到達之前,各部門消防責任人有權組織義務消防隊員趕赴火場撲救,必要時有權決定下列事項:

1、通知部門切斷電源、可燃氣體和液體的輸送,限制用火用電;

2、劃定警戒區,實行局部交通管制;

3、待撲救火災後安排人員保護現場。

第三章 一般性處罰規定

第三十二條 公司對安全生產管理貫徹“預防為主,消防結合”的原則,為引起公司廣大員工對安全生產的高度重視,提高員工的警惕性,公司對一些尚未引起安全事故但已構成安全隱患的行為將給予一定的經濟處罰。處罰對象為責任部門和直接責任人(找不到直接責任人的則處罰責任部門)。情節嚴重的公司在給予經濟處罰的同時還將給予責任人辭退、開除等處分。

第三十三條 公司員工工作期間不按規定穿着和使用勞保用品的、公司生產車間的設備操作工在工作期間違章操作的或酒後上崗的將給予50~200元的經濟處罰。

第三十四條 公司電焊工違規操作的將給予100~300元的經濟處罰。叉車上站人的或載駕駛員以外其他人員的將給予100~200元的罰款。

第三十五條 亂拉電線、擅自安裝用電或危險設施的將給予100~1000元的經濟處罰。 第三十六條 在安全消防通道處或在消防器材規定放置範圍內亂堆雜物、阻塞通道和消防器材的將給予50~300元的經濟處罰。

第三十七條 沒按規定要求放置消防設備、滅火器,或配置器材未檢查維修而造成消防器材不能使用的(本部門責任範圍內的)予以警告或處以該部門100~500元罰款,造成後果的加倍處罰。

第三十八條 未發生火警時,如擅自動用消防設施、滅火器材或者堵塞乃至損壞消防設施行為的部門或個人予以警告或者處以100~500元罰款,並按價賠償。

第三十九條 廠區內未在指定區域內吸煙的按公司《員工行為規範管理辦法》有關規定進行處罰,造成安全事故的將追究直接責任相應的法律。

第四十條 私帶、私藏易燃易爆危險品進入公司的,違者一次罰款100~500元,造成事故者按消防法律規定追究責任。未經批准取用有毒、易燃易爆及油類物品的,違者一次罰款100元以上。

第四十一條 在廠區內未經批准使用明火或燃放煙花、鞭炮的,違者一次罰款責任人(部門)300元,在存放危險品的倉庫內使用火種或明火的罰款1000元。造成安全事故的將追究直接責任人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四章 安全事故處理辦法第四十二條 安全生產事故分為一般安全事故、I級安全事故、II級安全事故、III級安全事故。其分級標準如下:

1. 一般安全事故:

⑴ 造成人員輕傷的,即員工負傷後需休假1日以上,一週以內的;

⑵ 公司造成直接損失在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事故(包括公司財產損失和工傷醫療、賠償等,下同)。

2. I級安全事故:

⑴ 造成人員次重傷,但傷後有關部門評定傷殘級別為5~10級的事故。

⑵ 公司造成直接經濟損失在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事故。

3. II級安全事故:

⑴ 造成人員重傷,傷後有關部門評定傷殘級別為1~4級的事故。

⑵ 公司造成直接經濟損失在10000元以上20xx0元以下的事故。

4. III級安全事故:

⑴ 造成人員死亡的工傷事故。

⑵ 公司造成直接經濟損失在20xx0元以上的事故。

第四十三條 安全生產事故處理程序如下:

1、發生工傷事故後各部門要及時搶救傷員、保護現場;發生消防事故後各部門要及時報警並組織本部門力量迅速撲火併保護好現場。

2、立即向公司領導報告事故情況,聽從上級領導安排。

3、開展事故調查,出具事故調查報告,弄清事故發生的原因和責任歸屬。

4、制定整改措施,加強安全生產宣傳教育。

5、對事故責任人進行處罰。

第四十四條 對安全生產事故的處罰規定如下:

1、根據職責權限所有的安全事故必須將責任追究到相關的責任部門和直接責任人。

2、對於公司內發生的II和III級安全事故,根據具體情況分析由上級部門或董事會決定對總經理的責任追究和考核意見,同時追究責任部門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的責任。考核辦法有罰款、降職、免職、辭退等。

3、對於公司內發生的I級安全事故和一般安全事故,根據具體情況分析由總經理決定追究給予責任部門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的責任。考核辦法有罰款、降職等。

第五章 附 則

第四十五條 違反《公司安全生產管理辦法》的,公司綜合管理部將發出整改和考核通知書,無正當理由延期整改或不整改的部門負責人或人員將加重處罰。

第四十六條 本辦法由綜合管理部制訂和解釋,本辦法自下發之日起實施。

各部門規章制度 篇六

保密制度範本

一、總則

為加強公司保密工作的管理,防範和杜絕各種泄密事件的發生,維護公司正常經營管理秩序,保障公司合法權益不受侵犯,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總公司及直屬公司全體員工,每個員工均有保守公司祕密的義務和制止他人泄密的權利。

三、保密範圍和密級劃分

公司祕密指涉及公司利益、依照一定程序確定、在一定時間內只限一定範圍內的人員知悉的事項。

1、密級劃分

公司祕密的密級分為絕密、機密、祕密三級。

1)絕密級:是最重要的公司祕密,泄露會給公司造成特別嚴重的經濟損失或不良影響;

2)機密級:是重要的公司祕密,泄露會給公司造成嚴重的經濟損失或不良影響;

3)祕密級:是一般的公司祕密,泄露會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或不良影響。

2、保密範圍

公司祕密包括下列事項:

1)公司重大決策中的祕密事項;

2)公司尚未付諸實施的經營戰略、經營方向、經營規劃、經營項目及經營決策;

3)公司的合同、協議、意見書及可行性報告、重要會議記錄;

4)公司財務預決算報告、審計報告及各類財務報表、統計報表;

5)公司所掌握的尚未進入市場或尚未公開的各類信息;

6)公司的管理策略、客户信息、貨源情報、產銷策略;

7)公司技術水平、技術力量、技術潛力、產品動向;

8)公司持有、掌握的廠家技術資料、光盤、書籍、文檔;

9)公司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税務登記證等相關證件;

10)公司員工的人事檔案、工資、獎金及相關資料;

11)其他經公司確認應當保密的事項。

一般性決定、決議、通告、通知、行政管理資料等內部文件不屬於保密範圍。

3、公司密級的確定

1)公司經營發展中,直接影響公司權益和利益的重要決策文件、資料為絕密級;

2)公司的年度規劃、財務報表、統計資料、重要會議記錄、公司經營情況、廠家技術資料為機密級;

3)公司合同、協議、人事檔案、工資、獎金、尚未進入市場或尚未公開的各類信息、營業執照及相關證件為祕密級。

4、屬於公司祕密的文件、資料,由起草公司或部門依據本制度第三項“保密範圍和密級劃分”中的第1條密級劃分、第3條公司密級的確定的規定標明密級,並確定保密期限。保密期限屆滿,除要求繼續保密的事項外,自行解密。

四、保密管理

1、知曉範圍

1)公司祕密(絕密、機密、祕密)總公司副/總經理有權全部知曉;2)絕密級只限總公司副/總經理指定的人員知曉;

3)機密級只限負責該項工作的主管人員以及該主管人員認為必須知道的人員知曉;

4)祕密級只限相關人員知曉。

2、保管備份

1)絕密級資料原則上不允許摘抄或複製,確需摘抄或複製者須經總公司副/總經理批准;

2)機密級、祕密級資料需經子公司總經理批准後,方可摘抄或複製;3)保密資料不得私自複製,複印件應視同原件管理;

4)各公司保管的公司證件需經子公司總經理批准後,方可複印或借出(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經部門經理批准後,可複印);

5)各公司指派專人負責祕密文件、資料的保管,並採用相應的保密措施;6)若發現或發生泄密情況,應立即向總公司領導報告,以便及時採取補救措施。

五、責任與獎懲

1、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對有關部門或人員給予獎勵:

1)及時舉報泄密事件,且避免可能由此造成公司損失的;

2)非責任人及時採取補救措施,避免或最大限度減少泄密造成損失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對有關部門或人員給予處罰,情節嚴重的,將依法追究相關法律責任:

1)泄露公司祕密,尚未造成嚴重後果或經濟損失的;

2)故意或過失泄露公司祕密,造成嚴重後果或重大經濟損失的;

3)違反本制度規定,為他人竊取、刺探、收買或提供公司祕密的;

4)利用職權強制他人違反保密規定的。

3、獎懲具體標準參照<員工獎懲管理制度>執行。

六、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生效。

七、本制度的解釋歸人力資源部所有。

各部門規章制度 篇七

第一條:為了嚴格公司管理制度,合理控制公司經營費用,根據公司經營活動的特點,特制訂制度。

第二條:費用報銷的控制原則:計劃管理、分級負責、層層把關。由各部門經理負責本部門人員費用報銷的實質性、合理性的一級審查;由財務經理對報銷票據的合法性進行二級審查;由總經理進行最後的審核批准。

第三條:費用的控制實行計劃管理,由需要支付費用的部門或個人先行填寫“用款申請單”,列明:費用的性質、費用的用途、費用的預計金額、款項支付預計時間等要素,先報部門經理審批同意後,報總經理審批,待取得總經理簽署同意的“用款申請單”後方能執行。

第四條:費用發生過程中,原則上必需由兩人或兩人以上同時參與或執行,並互相監督和共同承兑相關責任。

第五條:費用發生過程中,當事人應充分取得費用的相關單據,如:合約或協議、合法的票據等,如因未能取得合法(被税務機關認可)的票據而遭受財務經理剔除的部分支出,公司原則上不予以承擔,由當事人自行負責。

第六條:費用發生完畢後,當事人應及時將收集到的費用單據加以整理歸類,採用公司統一印製的“費用報銷單”規範粘貼,粘貼過程中應區別費用性質(如:交通費、住宿費、餐飲費、招待費、辦公費等)分類粘貼,便於歸類計算和整理。

第七條:當事人在填寫“費用報銷單”時,應遵照“實事求是、準確無誤”的原則,將費用的發生原因、發生金額、發生時間等要素填寫齊全,並簽署自己的名字,交共同參與的人員複查,並請其在證明人一欄上籤署其姓名。“費用報銷單”的填寫一律不允許塗改,尤其是費用金額,並要保證費用金額的大、小寫必須一致,否則無效。

第八條:當事人應將填寫完整、附件齊全的“費用報銷單”和已經審批過的“用款申請單”一起送交本部門經理進行審批,部門經理應重點對費用發生的真實性、費用預算金額與實際金額的差異合理性進行審查,部門經理審查無異議後,應在“費用報銷單”部門經理一欄簽署審批意見並簽署部門經理的名字。

第九條:當事人將取得經過本部門經理審批簽署後的“費用報銷單”以及原審批的“用款申請單”送交財務經理進行審批,財務經理應重點對“費用報銷單”後所附的原始發票和單據進行合法性審查,對費用金額的計算進行復核稽查。財務經理審查無異議後,應在“費用報銷單”財務部門一欄簽署審批意見並簽署財務經理的名字。

第十條:當事人將取得本部門經理、財務部門經理審批簽署後的“費用報銷單”以及原審批的“用款申請單”一起,通過公司內部單據傳遞程序報送到公司總經理處,由總經理進行最後的審查和審批。總經理一般僅從“費用報銷單”的形式要素上進行審查,看報銷審批程序和相關人員的簽字是否齊全、字跡是否真實。總經理審查無異議後,在“費用報銷單”總經理一欄簽署審批意見並簽名。

第十一條:當事人取得審批齊全的“費用報銷單”以及“用款申請單”後,應在3天之內送交財務部門的出納員手上領取資金,出納人員應對“費用報銷單”進行審核,重點看報銷單是否有塗改、費用的計算是否正確、後附的發票是否齊全合法,審批手續是否齊備。出納人員在審核無誤後方能付款。

第十二條:本管理制度的制訂、修改和解釋權屬於公司董事會。

第十三條:本制度經公司董事長審批簽署實施,修改時亦同。

公司部門規章制度 篇八

公司工資制度範本

一。 總則

第一條 按照公司經營理念和管理模式,遵照國家有關勞動人事管理政策和公司其它有關規章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全體員工(試用工和臨時工除外)。本制度所指工資,是指每月定期發放的工資,不含獎金和風險收入。

二。 工資結構第三條 員工工資由固定工資、績效工資兩部分組成。

第四條 工資包括:基本工資、崗位工資、技能工資、職務津貼、工齡工資、住房補貼、誤餐補貼、交通補貼。

第五條 固定工資是根據員工的職務、資歷、學歷、技能等因素確定的、相對固定的工作報酬。固定工資在工資總額中佔40%。

第六條 績效工資是根據員工考勤表現、工作績效及公司經營業績確定的、不固定的工資報酬,每月調整一次。績效工資在工資總額中佔0-60%。

第七條 員工工資總額由各部門經理、項目經理擬定後報總經理審批。部門經理、項目經理每月對員工進行考核,確定績效工資發放比例並報人力資源部審核、總經理審批後予以發放。

第八條 員工工資扣除項目包括:個人所得税、缺勤、扣款(含貸款、借款、罰款等)、代扣社會保險費、代扣通訊費等。

三。 工資系列

第九條 公司根據不同職務性質,分別制定管理層、職能管理、項目管理、生產、營銷五類工資系列。

第十條 管理層系列適用於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

第十一條 職能管理工資系列適用於從事行政、財務、人事、質管、物流等日常管理或事務工作的員工。

第十二條 項目管理工資系列適用於各項目經理及項目部成員。

第十三條 生產工資系列適用於生產部從事調試、焊接、接線等生產工作的員工。

第十四條 營銷工資系列適用於銷售部銷售人員(各項目部銷售人員可參照執行)。

第十五條 員工工資系列適用範圍詳見下表1:

四。 工資計算方法

第十六條 工資計算公式:

應發工資=固定工資+績效工資

實發工資=應發工資-扣除項目

固定工資=工資總額×40%

績效工資=工資總額×60%×績效工資計發係數(0-1)

第十七條 工資標準的確定:根據員工所屬的崗位、職務,依據《崗位工資一覽表》確定其工資標準。待崗人員工資按照本地區當年度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執行;試用期員工工資參照附件1《試用期員工工資標準表》。

第十八條 績效工資與績效考核結果掛鈎,試用期與待崗員工不享受績效工資。績效工資確定方法見表2。

第十九條 職能部門普通員工考核由其部門經理負責;部門經理考核由其主管副總負責;項目部成員考核由其項目經理負責。考核成績和計發係數每月8號前上報至人力資源部。

注1:原則上管理層工資由公司承擔,若管理層人員兼任項目經理,則其基本工資由公司承擔,績效工資由項目部承擔。

注2:總經理績效工資計算方法:總經理月績效工資=項目經理月平均績效工資×1.5。總經理的收入原則上最高限額為5500元。副總經理兼任項目經理時績效工資原則上按其負責的項目的經營情況確定其月績效工資。

第二十條 為鼓勵公司部門經理、項目經理及以上管理者為公司忘我工作,體現責、權、利相結合的原則,公司按月發放職務津貼,具體如下表:

五。 薪級調整

第二十一條 原則上公司在每個財務年度結束後,根據當年的經營業績,並根據年終綜合考核成績對全體員工發放二次績效工資(年終獎),並酌情對工資標準予以調整,重新確定所有員工的工資。年工資總額增減幅度與上年度公司經濟效益成正比。

第二十二條 年終績效考核採用檔級評分制,評分方法與考核工具見《工作績效考核辦法》。職能部門員工年終考核成績與薪級調整幅度的對應關係見表4。

六。 關於員工工資

第二十三條 員工工資標準的確立、變更。(1)公司員工工資標準經董事長批准;(2)根據公司經營狀況,可以變更員工工資標準。

第二十四條 員工工資核定。員工根據本人業績表現、工作能力、工作態度、聘用的崗位和職務,核定其工資標準。具體的人員工資確定應根據薪酬區間,由用人部門提議,經人力資源部審核,報總經理審批後確定。部門經理、項目經理的工資直接由總經理確定。對於特殊人才的工資標準,由總經理提議,報董事長特批。初次從事該崗位的員工,原則上自該崗位薪酬區間下限起薪,經年終考核後,再調整薪級。

第二十五條 銷售員的薪酬按《銷售工作管理辦法》執行。

第二十六條 工齡工資:工齡工資以到公司服務的時間計算,每滿一年每月發工齡工資50元,每年年初增發,5年封頂。

第二十七條 員工工資變更。根據崗動薪變原則,晉升增薪,降級減薪。員工職務、崗位變動,從生效之日起下一個支薪日,按新崗位標準調整。

第二十八條 員工工資變更辦理。由薪資申報人員填寫《工資調整申請表》,由直接主管建議調整薪級,並報人力資源部按有關審批流程辦理。

七。 工資發放

第二十九條 工資計算以月為計算期。月平均工作日為20.92天,若需計算日工資,應按以下公式計算:日工資額=當月工資/20.92。

第三十條 公司考勤實行指紋打卡管理,由人力資源部每月對員工的考勤情況進行彙總統計在考勤扣款中體現。

第三十一條 公司員工固定工資發放日為每月15日,績效工資在次月15日合併發放。關於加班、帶薪休假以及當月考勤扣款等項目將在次月兑現。如果工資發放日恰逢節假日,工資在節假日前一天提前發放。

第三十二條 加班工資:在法定節日加班的員工,遵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支付其加班費。員工加班工資的折算以每月20.92天,每天7小時計算。

第三十三條 帶薪休假工資:員工在休假期間按照實際休假天數扣除當月績效工資,即當月績效工資扣發額=當月績效工資÷20.92×休假天數,其它福利待遇不變。

第三十四條 員工請假、休假時工資標準,按《考勤管理制度》的相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五條 員工試用期滿後的轉正工資,均於正式轉正之日起計算。

第三十六條 辭職(辭退、停職、免職)人員,於辦理完交接手續正式離開公司(或命令到達)之日起停發工資。

第三十七條 工資誤算、誤發時,當事人(部門)必須在發現後立即糾正,公司還將對相關責任人進行同等額度的處罰。因誤算而超付的工資,人力資源部、財務部可向員工或部門行使追索權。

第三十八條 公司集會或經公司同意的培訓、教育或外事活動,公司按規定付給員工工資。

八。 福利與補貼

第三十九條 視公司經營狀況,發放下列福利與補貼:

1、發放取暖、降温費:12~2月,每人每月30元;7~9月,每人每月10元。

2、節日補助(春節、五一、元旦、國慶等節日)公司給予一定的補貼。

3、生日禮物為公司蓋章的生日賀卡和生日蛋糕券。

4、員工結婚,公司贈送一定數額的禮金。

5、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喪葬,公司給予一定的慰問金。

6、公司根據情況不定期組織各種集體活動,活動費由公司承擔。

第四十條 通訊補貼:根據工作需要確定移動通訊費補貼標準。總經理按實際發生額的90%報銷,報銷上限為600元/月;副總經理按實際發生額的90%報銷,報銷上限為500元/月;部門經理按實際發生額的80%報銷,報銷上限為300元/月;項目經理按實際發生額的80%報銷,報銷上限為400元/月;司機按實際發生額的70%報銷,報銷上限為150元/月;銷售人員及特殊崗位人員的通訊補貼另定。

第四十一條 住房補貼:每月補貼50元。

第四十二條 誤餐補貼:每月補貼90元。

第四十三條 交通補貼:每月補貼50元。

第四十四條 員工的固定工資作為公司為員工辦理各種保險的基數。當員工固定工資未達到本市辦理各類保險的最低限時,按本市低保基數為其辦理保險。

九。 附則

第四十五條 本制度經公司總經理辦公會討論通過報董事會審批,自頒佈之日起執行。

第四十六條 本制度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

各部門規章制度 篇九

一、總則

1、目的

為方便員工,體現公司對員工的關心,特設立員工食堂,為員工提供工作餐服務,特制訂本制度。

2、適用範圍

本管理制度適用於公司員工。

3、職責劃分

(1)食堂炊事員負責及時提供無質量問題的食品。

(2)綜合辦公室部負責協調相關事宜,並對食堂進行整個管理。

4、基本內容

(1)員工餐的標準

員工每日就餐標準為15元,包含早餐、中餐和晚餐。

(2)員工餐的費用及質量控制

①員工餐由公司聘請的專職廚師負責生產製作,公司辦公室安排負責人進行原料採購。辦公室應建立每日採購明細賬,以隨時備核。

②公司對餐費實行目標控制和據實報銷相結合的方式,即根據實際採購金額進行報銷,但報銷總額不得超過餐費標準。報銷實需提供實際票據。

③綜合辦公室每月應定期抽查一次,瞭解並核實進貨的數量和質量。

5、監督管理制度

(1)建立食堂監督管理小組,由公司書記任組長,各部室負責人為成員;

(2)監督小組每月對食堂衞生進行一次檢查,對衞生不合格處提出批評通報;

(3)監督小組每月召開一次碰頭會,對食堂飯菜、炊事人員服務質量等問題進行討論,對需要整改的地方提出整改意見並及時告知辦公室。

二、食堂日常管理制度

1、公司食堂統一由公司辦公室統一管理,食堂以保證服務為宗旨,要不斷提高飯菜質量,全心全意為職工服務。

2、食堂要保證飯菜新鮮可口,防止腐爛變質,炊具要做到一洗、二衝、三刷、四消毒。

3、炊事人員要保證有健康證,每年進行一次健康體檢,發現傳染病者,立即調離炊事崗位:日常工作中要講究個人衞生,勤洗手、剪指甲、理髮,工作期間必須穿廚師服,保證食堂衞生清潔,個人身體狀況良好。

4、廚房要天天沖洗,食堂要天天打掃,保持乾淨,食堂餐具個人保管,不得混用,共用餐具使用前後都要消毒。

5、公司食堂要按照收支平衡原則,建立食堂監督管理小組,有公司書記統籌管理。

6、食堂管理監督小組每月對食堂衞生進行一次檢查,每月做一次調查報告。

7、外來人員一律按照人均用餐標準每月交納用餐費用。

8、食品進庫、出庫均按財務手續做好台賬。

9、食堂要保證公司開水供應,夏天做好防暑降温工作。

10、及時掌握好就餐人數,按時做好飯菜,滿足供應時間,保證職工吃好、吃飽。

11、做好市場調查,把握好職工口味,把好採購關,每天公佈菜架,檢查採購原料,注意營養,增加品種,提高飯菜質量,做到色、香、味俱佳。

12、食堂要做好防火、防盜、防毒工作,做到人走斷電,門窗鎖好。

13、公司人員無特殊情況一律在食堂就餐,不準將飯菜帶到辦公室及宿舍就餐,不得酗酒。

14、工作表現不好,烹飪技術不高,服務態度差及健康狀況不佳的廚師及時進行教育培訓,屢教不改者,直接辭退。

三、食堂就餐管理制度

1、就餐時間

早餐07:00-07:30

午餐12:00-12:30

晚餐18:00-18:30

按時就餐,如因工作原因需推遲就餐時間,請提前1小時告知辦公室,以便食堂做好相應準備。

2、遵守秩序,打飯菜時要自覺排隊,不得插隊亂擠,不得喧譁咆哮。

3、盛飯打湯適量,避免浪費,用餐後,餐具放到各自櫥櫃,不得混放。

4、做到文明用餐,遵守文明就餐公約。

5、就餐人員要服從食堂管理和辦公室監督,愛護餐具,講道德,對故意損壞公物者,嚴懲不貸。

6、講文明,講禮貌,相互尊重,對食堂管理服務有建議或意見,及時向辦公室反映。

7、就餐人員不得將餐具帶回辦公室用餐。

四、文明公約

1、依次排隊,相互謙讓,舉止文明,用於禮貌;

2、用餐時請保持桌面清潔,剩餘飯菜倒入指定地點;

3、保持就餐環境衞生,不隨地吐痰,不亂丟垃圾;

4、愛護公共設施,餐具僅限餐廳內使用,嚴禁帶出;

5、勤儉節約,珍惜糧食,杜絕浪費;

6、餐廳內不得追逐打鬧,不得喧譁等影響他人就餐。

五、食堂衞生基本要求

1、食堂在加工食品時,要做到生進熟出。

2、食堂必須配備防蠅、防塵、通風、廢棄物存放和清洗消毒、洗手設施。

3、食堂工作人員應按有關規定取得健康證後上崗,做好個人衞生,不留長指甲,不塗指甲油,不戴飾物,上崗前和便後應洗淨雙手,操作時穿戴清潔白色工作衣帽,不得吸煙。

4、管理人員必須每天進行食品質量驗收工作,並做好紀錄。

5、腐敗變質,油脂酸敗,黴變、生蟲、污穢、混有異物或感官性狀異常的食品不得加工供應。熟食品和生食品分開存放。

6、食品必須燒熟煮透,供應的熟食品應在備餐間內存放和供應,不得供應生食水產品、生冷拌菜和改刀的熟食滷味。

7、食品分類、分架、隔牆離地存放,做好先進先用。

8、接觸食品的容器、工具用後應及時清洗乾淨,妥善保管。接觸生、熟食品的容器和工具要有明顯標誌,嚴格分開。盛放熟食品容器和食具應經有效的消毒。

9、經常保持食堂和餐廳的環境整潔,清潔用工具不得與食品同池清洗。垃圾箱和泔腳桶要加蓋,並定期清理。

六、食堂清潔衞生制度

1、食堂必須堅持每天一小掃,每週一大掃,有髒隨時掃。

2、食堂餐具,每次用餐後必須進行清洗、消毒。

3、清洗食品必須按照初洗、精洗、清洗過程嚴格分開,未清洗的食品不得進廚房。

4、食堂內根據現有的防蠅蚊設施,進一步加強滅蚊蠅措施,做好消滅蚊蠅、蟑螂、老鼠等有害動物。

5、非食堂有關人員,禁止進入食堂。

6、工作人員要樹立服務意識,對員工態度要熱情、周到、友好,不急、不燥、不煩,不能與員工發生任何爭吵。

七、食品衞生檢查標準

1、倉庫:

(1)定型包裝食品按類別品種上架,堆放整齊,食品與非食品不得混放。

(2)食品進出做到先進先出,易壞先用。

2、灶面:

(1)每日炒菜結束後,作料桶加蓋,工器具放置有序。

(2)灶面周圍牆磚保持清潔,油煙機、地面不留污垢及油垢。

3、工作間:

(1)蒸飯車、消毒箱、淘蘿、工作台、水池等用品整潔。

(2)熟食板、餐具每餐消毒(30分鐘以上),保持地面清潔。

4、餐廳

(1)餐廳內做到四無:無鼠、無蟑螂、無蜘蛛、無蛛網、無寄生蟲。

(2)做好餐廳內桌椅、地面、門窗整潔。地面無垃圾、無積灰、無痰跡。

5、個人衞生:

(1)個人做到四勤,不在工作場所抽煙,不許對食品打噴嚏,不許戴耳環、戒指。

(2)開始工作前,上廁所後,處理被污染物從事與食品生產無關的其他活動,操作期間應經常洗手。

八、食堂人員上崗制度

1、食堂工作人員,必須是能嚴格按照衞生要求做好食品衞生人員,必須認真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衞生法》以及相關法規。

2、食堂人員必須是個人衞生習慣好,講究衞生的人員。

3、食堂人員上崗前必須將手洗淨,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

4、食堂人員必須是健康、無傳染病者,每年按照防疫部門要求進行定期體檢,取得健康證後方可上崗。

九、食堂消毒制度

1、食堂工作人員進入食堂前必須更衣、帶帽。

2、食堂所用的熟食餐具、不得外借。

3、生熟食具嚴格分開,不得混用。

4、熟食餐具每天用餐後必須全部進入消毒。

5、廚房間門窗勤關,杜絕有害昆蟲進入。

十、食堂進貨制度

1、不得采購、加工、銷售腐爛變質、假冒偽劣、不經檢疫、有毒的食品,如有發現從嚴處罰並追究經營單位及當事人的責任,並由其承擔一切後果。

2、禁止購進摻假、摻雜、偽造影響營養衞生的食品。

3、禁止採購超過保質期限的食品。

4、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獸、水產動物及其製品禁止進貨。

5、購進貨物,根據用量情況,堅持適量、勤購、保持新鮮。

6、食品由專人按需採購,專人驗收食物的質和量,不符合衞生要求的食品堅決退換。

7、食品驗收後入庫,專人保管。

十一、食堂招待管理制度

為加強管理,節約開支,杜絕浪費,規範食堂內部招待管理,特制訂本制度。

(一)外部來人用餐原則上以食堂招待為主;

(二)招待人員範圍:

1、上級機關人員;2.業主;3、監理;4、政府部門;5其他人員。

(三)食堂招待用餐標準:

1-2人:二葷二素;3-4人:三葷三素:5-6人:四葷四素;超過6人以上根據實際情況另行安排。

(四)申請程序及流程:相關部門按照工作需要安排招待,招待部門填寫《食堂內部招待申請表》,註明用餐時間、用餐人數、用餐事由、並經相關領導簽字批准,通知食堂安排就餐。

簡單的員工規章制度 篇十

一、員工守則

員工必須遵守國家和地方的政策、法律、法令,遵守勞動紀律及各項規章制度,愛護公共財物,學習和掌握本職工作所需要的文化知識和專業技能,團結協作,完成工作任務。提高自身修養做到誠實可信,增強主人翁意識,維護公司榮譽。凡入職本公司員工,均應遵守下列規則:

1)公司員工要團結友愛、相互尊重,相互關懷等。同事間應通力合作、和睦相處,言行應誠實、謙恭、廉潔、謹慎、勤勉,以身為“大明”公司員工為榮。

2)注意提高文化素質和道德修養,保持儀容、儀表的`整潔;所有員工須注重自身形象,不得有任何損害本公司名譽之行為。

3)按時上、下班,執行考勤管理制度,對上級承辦工作爭取時效,不拖延不積壓,力求切實,不得畏難退避或互相推諉無故遲延。

4)堅決服從上級領導,盡忠職守。如對工作有不同見解,應婉轉相告或以書面陳述,一經上級主管決定,應立即遵照執行,不得有牴觸情緒。

5)不得私自經營與本公司業務類似之產品,不得泄漏業務或職務上的機密,不得任意翻閲不屬自己負責之文件、帳目、簿冊或函件。

6)工作時間不得擅離職守,如需離開,應經主管人員批准後方可離開。工作時間內未經批准,不得接見親友,如確因重要事件必須會客,由部門主管批准方可。

7)愛護本公司財物,杜絕浪費,不得假公濟私,非因職務需要不得動用公物或支用公款。

8)每日應辦事宜必須當日完成,如不能於辦公時間內辦妥,應加班趕辦,直到完成為止。如有臨時發生緊要事項,奉主管人員通知時,雖非辦公時間亦應遵照辦理,不得藉故拖延。

9)對外接洽事務,應態度謙和、彬彬有禮,不得有驕傲、傲慢等現象。對來賓應保持誠懇友善之態度,力求做到機敏處理,不得草率敷衍或隨意擱置不辦。

10)全體員工必須瞭解,只有不斷進取、勤奮工作,才能獲得改善及增進福利,實現自身價值,為社會創造更大財富。

11)工作時間內,除主管及事務人員外,員工不得隨意撥打長途電話,如確為重要事故時,應經有關人員核准後方得使用。

12)前台或各部門員工接聽電話時要語氣温和,報出公司名稱(您好,“xx”),並對電話內容做以記錄,如:對方姓名、電話、事由等,並將信息及時呈報相關責任人。

13)部門需打印、複印、傳真、郵寄資料時,指定由相關人員辦理。打印文件時,其他人不得圍觀,工作人員有權請其離開。員工必須獨立建立各自相關辦公文檔,不得隨意處理文檔。

14)所有員工需嚴謹操守,不得收受與公司業務有關人士的饋贈、賄賂或向其挪借公款。

二、考勤管理制度

1、公司實行上下班簽到考勤管理制度,所有員工必須在上午8:30前,到簽到處簽到,行政管理由公司執行總監全權負責。

2、工作時間:公司實行六天工作制,每天工作時間為八小時

上午工作時間:8:30——11:30;下午工作時間:12:30——17:00;午間休息時間:11:30——12:30

上班時間超過10分鐘則視為遲到,下班時間提前10分鐘則視為早退。

3、遲到或早退者,扣除當日考勤工資,每次以人民幣10元計;情節特別嚴重又沒辦理請假手續者,可以給予辭退。

三、加班及值班工作制度

1、因業務工作需要,要求員工在規定勞動時間範圍外加班時,如無特殊理由,不得拒絕。因事需請假的,要求部門主管批准方可。

2、值班人員具體安排見《通知》,值班人員工作要求依《通知》相關規定執行。

四、請假管理

1、員工請假必須事先填寫請假條,一天內由部門主管批准生效,報行政財務部備案;兩天以上需由副經理批准。

2、遇特殊情況不能提前申請時,需用打電話或其他方式通知部門主管,並在上班後立即補辦有關手續。否則,視為曠工處理。

3、事假申請經允准者,當日無薪資。每月累計2天為限,超出標準將扣除當月部分工資。

4、未經請假或假期已滿未續假而擅自不到職者,按曠工處理。無故曠工超過三天者,視為自動辭職。

五、休假管理

具體安排由公司《通知》公佈,休假人員須認真做好工作交接,不得敷衍、推諉。全體公民放假的節日:

(一)元旦:放假1天(1月1日);

(二)春節:放假3天(農曆正月七年級、八年級、九年級);

(三)勞動節:放假3天(5月1日、2日、3日);

(四)國慶節: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全體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適逢星期日,應當在工作日補假。

在休息日的確定上,如本公司所定與當地政府規定之休假日期衝突,按政府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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