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文範網 >

公文範文 >安全生產公文範文 >

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管理制度(通用多篇)

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管理制度(通用多篇)

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管理制度(通用多篇)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篇一

管理制度:

一、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及工作規範,嚴肅安全生產操作規程,落實各項安全生產工作制度,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活動和安全知識學習,提高全員安全生產意識。

二、對道路運輸駕駛人員要求做到“八不”。即:“不超載超限、不超速行車、不強行超車、不開帶病車、不開情緒車、不開急躁車、不開冒險車、不酒後開車”。保證精力充沛,謹慎駕駛,嚴格遵守道路交通規則和交通運輸法規,連續駕駛時間不超過4小時。

三、做好危險路段記錄並積極採取應對,特別是山區道路行車安全,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過”。夜間(晚22時至6時),車輛不在達不到夜間行車安全通行要求的3級以下(含3級)山區路段營運。

四、嚴格按照經營許可的事項和範圍從事經營活動,未經運管部門同意,不得擅自從事班車客運。

五、保持車輛良好技術狀況,不擅自改裝營運車輛。

六、做到三不違:不違反勞動紀律,不違章指揮,不違反操作規程。

七、發生事故時,應立即停車、保護現場、及時報警、搶救傷員和旅客財產,協助事故調查。

八、採取必要措施,防止旅客財物遺失。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篇二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強化安全生產事故管理,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提高全體員工的安全意識和責任感,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發生事故後,事故項目部應根據有關規定啟動應急預案,積極救援,努力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安全事故,包括生產安全事故、行車安全事故、道路交通事故、設備事故、火災事故、危化品事故、職業病危害事故、環境污染事故以及對社會造成影響的其它安全事故。

第四條安全事故分類

1、輕傷事故:只有輕傷的事故;

2、重傷事故:只有重傷及以下的事故;

3、一般事故(指一次死亡1—2人的事故);

4、重大事故(指一次死亡3—9人的事故);

5、特大事故(指一次死亡10—29人的事故);

6、特別重大事故(指一次死亡30人以上的事故)。

二、設備、財產損失事故分類:

1、一般事故:直接經濟損失2—30萬元;

2、重大事故:直接經濟損失30—100萬元的事故;

3、特大事故:直接經濟損失100—500萬元以上的事故;

4、特別重大事故:直接經濟損失500萬元以上的事故。

第二章事故信息管理

第五條事故發生後,現場有關人員應立即報告,安全生產負責人接到報告後,應立即如實報告指揮部負責人,並如實報告當地政府安全生產監管部門。指揮部接到報告後以最快的方式向局有限公司報告事故的簡要情況。項目部負責人按規定及時上報,不得隱瞞、不報、謊報。

第六條指揮部負責人在接到事故報告後應及時報告局有限公司領導和有關部門。

第七條安全事故報告規定

一、輕、重傷事故:

事故發生項目部,輕傷應在10日內,重傷5日內報指揮部安全監管部門。

二、死亡事故

1、一般傷亡事故發生後,項目部應立即報告指揮部,指揮部應向地方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報告,並在10小時內報局有限公司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公司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按規定上報。

2、重大傷亡事故發生後,指揮部立即向地方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報告,並在5小時內報局有限公司領導。公司公司領導、公司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按規定上報。

3、特大及以上傷亡事故發生後,立即向地方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報告,並在4小時內報告局有限公司,局有限公司按規定上報。第八條書面快報和統計報表

1、發生死亡事故的,應將事故的基本情況,儘快以書面的形式報送上級主管部門。

2、安全生產統計報表分月報表和年報表(見附表2、3)。月報表各項目部在次月2日前報出;年報在次年1月10日前報出。月報和年報應附加安全生產情況分析和説明。

第三章事故調查

第九條事故發生後,事故發生項目部應立即啟動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保護事故現場,採取有效措施搶救人員和財產,防止事故擴大。因搶救人員、疏導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應當做出標誌,繪製現場簡圖並做出書面記錄,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有條件的可以拍照或錄相。

第十條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工作必須堅持實事求是、尊重科學的原則。嚴格按程序開展事故調查,為按照"四不放過"的要求處理事故提供有力的保證。

第十一條事故發生後,指揮部應組織事故調查組對事故進行調查。

事故調查組工作職責:

1、協助政府部門開展調查(一般死亡及以上的事故);

2、查明事故發生的原因、過程、人員傷亡及財產損失情況,確定事故性質,查明責任項目部和主要責任者;

3、提出防止事故方法;

4、提出事故處理意見;

5、寫出事故調查報告

第十二條按事故分類,明確事故調查處理權限,分級負責。正確把握"四不放過"的原則,從事故調查處理的過程中,汲取教訓,真正起到警示教育、整改隱患、預防事故的作用。

第十三條輕傷事故、重傷事故、一般財產損失事故的調查權限和處理決定,由各項目部明確規定調查權限和處理程序。但對於重傷事故的原因、過程、調查結果、整改措施、處理決定、執行及落實等情況,要以書面的形式報指揮部安全監管部門。一般傷亡事故、重大財產損失事故的調查處理,由項目部分管安全的負責人或其指定的其他負責人召集有關人員組成事故調查組,進行調查(對一般死亡事故,協助政府部門開展調查),必要時,指揮部分管安全的負責人要親臨現場,指揮協調事故的調查處理。由事故項目部安委會根據調查組的調查結論(調查組和政府調查組意見不一致時,按就高從重的原則處理),在聽取指揮部安全部門的意見後,做出事故處理決定。指揮部並就事故的原因、過程、調查結果、整改措施、處理決定、執行及落實等情況,以書面的形式報局有限公司。

對於影響重大的一般傷亡、重大財產損失事故,上級主管部門可以直接介入調查處理或直接協助政府部門調查處理。

第十三條重大及以上傷亡事故、特大及以上財產損失事故的調查處理,指揮部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或分管安全的負責人召集有關人員組成事故調查組,協助政府部門開展調查。影響重大的,指揮部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或分管安全的負責人必須親臨現場,指揮協調事故的調查處理;必要時,局有限公司總經理或分管安全的副總經理(或委派安監部門負責人)要親臨現場,指揮協調事故的調查處理。指揮部安委會根據調查組的調查結論(指揮部調查組和政府調查組意見不一致時,按就高從重的原則處理),就事故的原因、過程、調查結果、整改措施及落實情況、事故處理意見等,以書面的形式報局有限公司,由局有限公司安委會做出事故處理的決定,經局有限公司總經理辦公會批准後執行。

第十四條政府有關部門依法對事故進行調查時,有權向事故有關項目部和個人瞭解事故有關情況,索取有關資料,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拒絕和隱瞞。

第十五條各項目部在開展生產經營工作的同時,要注重與當地安監部門的溝通和聯繫,自覺接受當地安監部門和特種設備監管部門的安全監督。

第十六條在調查工作結束後10日內,項目部調查組應將調查報告報送指揮部安全監管部門和安全生產委員會。經同意,調查工作結束。

第十七條事故處理完畢後,事故發生項目部應當儘快寫出詳細的事故處理報告,報告指揮部。

第十八條發生重大及以上傷亡事故、直接經濟損失超過100萬元以上的事故和造成嚴重社會影響的事故,事故責任項目部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必須向指揮部就事故過程、原因、善後處理、整改措施、對有關責任人員的處理意見、對項目部安全生產形勢的分析和管理現狀的認識、下一步安全工作思路和打算等具體事項"説清楚"。

第十九條"説清楚"以會議形式進行,會議由指揮部指揮長或委託主管安全工作的副指揮長主持,視情況在指揮部領導、安委會委員,安全、監察、人事等部門負責人範圍內,確定參加會議的人員,指揮部安全監管部門負責會議的組織工作。

第四章事故處罰程序

第二十條輕傷、重傷、一般傷亡事故(含一般設備、財產損失事故)由事故項目部按照有關規定和要求,對事故責任人進行行政處分和經濟處罰。對一般死亡事故的行政處分和經濟處罰,應事先徵求指揮部安全監管部門的意見,做出決定後,指揮部抄報局有限公司。

第二十一條重大及以上傷亡事故(含重大及以上設備、財產損失事故),事故項目部除了接受政府有關部門的處罰外,應由事故項目部按照有關規定,提出對事故責任人行政處分和經濟處罰的意見,由指揮部做出對事故項目部和責任人的責任追究和經濟處罰的決定。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篇三

安全生產網格化管理責任制實施意見 為認真落實安全生產網格化管理責任制,切實抓好轄區的安全生產工作,進一步完善安全生產管理機制,落實好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實現安全生產監管的網格化、信息化、人性化管理。根據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本街道實際,現制定安全生產網格化管理責任制實施意見。

一、指導思想

實行安全生產網格化管理是以貫徹落實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為出發點,以保障人民羣眾生命財產安全為目的,以建立長效監督管理機制為核心,建立以街道、社區(村)、生產經營單位為主體的三級管理體系,形成各司其職、相互聯動、綜合監管的工作機制。並在此基礎上構建一個覆蓋全轄區、責任到人、職能到位的安全生產網絡,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安全生產事故發生,為構建和諧蓮池,創造良好的安全環境。

二、工作目標

實施安全生產網格化管理,做到定人、定崗、定責,確保安全監管工作無遺漏、全覆蓋,達到安全隱患排查工作“橫到邊、縱到底”安全生產網格化管理工作機制,安全隱患整治責任明確、落實到位的要求,形成轄區安全監管工作制度化、規範化的長效管理機制。實現“一個目標”即:預防和減少事故發生。建立“三級管理體系”即:街道、社區(村)、生產經營單位為主體的管理體系。深化“五個重點安全監管”即:重點行業和領域安全、

危險化學品安全、消防安全、生產性企業安全及公共聚集場所安全。

三、嚴格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實行網格化安全管理機制,劃分安全生產責任區,明確安全管理責任區和工作職責。要落實生產經營單位負責人的安全生產責任,街道每年必須與轄區內所有生產經營單位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同時與各社區(村)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要高度重視安全生產工作,把轄區內範圍內的安全生產認真抓好。堅持“政府統一領導、部門依法監管、企業全面負責、羣眾參與監督、全社會廣泛支持”的管理體制和屬地化管理的原則,切實做好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工作。

(一)、責任區領導是街道加強對社區(村)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對轄區內的生產經營單位、企業的安全生產工作實行“屬地化管理”並負總責。

(二)、社區(村)主任是本轄區範圍內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對轄區安全生產工作實行負全面責任。

(三)、網格化責任區的劃分。以社區(村)為基本單位,共劃分為12個責任區(具體責任單位、責任人名單附後)。各社區(村)根據轄區面積、單位數量等再劃分單元格,每個單元格設安全生產巡查員進行巡查。安全生產巡查員要定期進行日常巡查,並填寫好巡查記錄。各責任區領導、指導員和工作人員每週三下午下各責任區進行工作指導和安全檢查。加強安全生產監

督檢查,及時發現和消除安全隱患,做好安全事故防範工作。

四、工作職責

(一)、堅持“責任分解”、“屬地管理”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實行條塊結合。網格化安全管理各責任單位、責任人要嚴格按照有關文件規定,切實履行安全管理職責,落實安全管理措施,對實施網格化管理的每一個網格內的責任單位與責任人實行定崗位、定職責、定考核機制,切實做到工作到人、責任到位。要經常檢查重點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要指派專人負責,跟蹤落實各項管理措施。安全巡查員要加強對重點單位的檢查,及時發現和消除安全隱患,以杜絕安全事故的發生。

(二)、網格化管理的實施是進一步規範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活動,引導企業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製度、規範安全生產管理、加大安全投入、整改隱患設備設施、完善安全防護裝置、落實員工安全培訓教育等措施,督促企業變被動為主動,徹底實現企業安全生產的自律與自我監管。要督促生產經營單位企業嚴格落實各行業安全監管的要求,組織主要負責人培訓、召開企業負責人座談會、警示會、現場會等方式進行宣傳動員,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重大事故隱患實行掛牌整治,專人跟蹤等方式進行隱患整改督導。

(三)、向轄區所有企業宣傳《安全生產法》、《浙江省安全生產條例》等法律法規,年內組織開展安全生產集中教育活動兩次以上,加大輿論宣傳力度,全方位立體式的開展安全生產法

律法規大教育活動。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組織領導。實施網絡化安全管理,是進一步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切實抓好基層的安全管理工作。對此,要有充分的認識,高度重視此項工作的開展,結合實際情況,創新工作措施,認真組織實施。

(二)加強考核,確保工作實效。在網格化安全管理工作中,實行定期通報制度,各社區要及時把安全管理工作情況上報街道安監中隊,並把報送信息列為年度考核內容之一。每季度對落實安全生產網絡化管理工作情況進行通報。對好的安全管理方法機制進行宣傳和弘揚,對安全管理的新問題新思路進行探討,對工作不到位、管理不力、措施不嚴,造成不良影響的單位進行批評。對有關工作人員沒有履行安全管理職責,導致發生安全生產事故的,依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篇四

1目的

為杜絕生產設施拆除和報廢管理過程中發生安全事故,規範安全生產設施拆除和報廢安全管理,杜絕各類事故的發生,特制定本標準。

2適用範圍

本標準適應於pvc項目所有生產設施的拆除和報廢安全管理。

3管理職責

3.1總經理負責生產設施拆除和報廢審核。

3.2安全環保部負責拆除和報廢過程的安全監督、作業證審批。

3.3設備部負責生產設施拆除和報廢的具體實施。負責進行風險分析,制定拆除計劃,落實風險控制措施,落實現場管理工作。

3.4拆除工作人員進行具體拆除工作,對本職工作負責。

4設備、設施報廢條件

4.1已達到使用壽命,不能滿足工藝要求,無修復價值的設施。

4.2設備損耗在允許範圍內,但技術陳舊落後,耗能高,效率低,經濟效益差的設備、設施。

4.3設備損耗嚴重,大修後技術性能仍不能滿足工藝要求和保證產品質量的設備。

4.4時間太久,大修後雖能恢復精度,但不如更新更經濟的設備。

4.5設備更新換代後,原長期庫存閒置的設備。

4.6嚴重污染環境,危害人身安全與健康,改造後不經濟的設備設施。

5拆除作業前的準備工作

5.1生產設施拆除要嚴格執行本標準,實行統一管理,明確職責,強化監督檢查工作,確保拆除安全。

5.2拆除作業前,拆除作業負責人應與生產技術部和裝置長共同到現場進行對接。

5.3在拆除生產設施前,作業人員進行危險、有害因素識別,應組織有關人員進行風險評價,評價要認真、仔細、到位。

5.4拆除作業負責人根據風險評價結果制定詳細的拆除計劃或方案,安全環保部審核,總經理批准後執行。並辦理拆除設施交接手續。

5.5拆除單位要認真落實安全措施,按計劃或方案進行。

5.6生產設施拆除施工前,施工人員必須經專業安全培訓,考試合格,才允許上崗作業。同時應對施工人員做好安全教育,組織工作人員學習安全操作規程,熟悉被拆除生產設施的竣工圖紙,弄清生產設施結構情況、建築情況、水電情況。負責人要根據施工組織設計和安全技術規程向參加拆除的工作人員進行詳細的交底。

5.7生產設施拆除施工前,將電力、水力、通信、供熱、排污、燃氣等管線與該生產設施切斷或遷移,做到絕對安全隔斷;檢查周圍生產框架等建、構設施,必要時進行臨時加固;在拆除危險區周圍應設禁區圍欄、警戒標誌,派專人監護,禁止非拆除人員進入拆除現場。

5.8對於生產、使用、儲存危險化學品的設施的。拆除,要經過生產技術部、安全環保部、設備部門參與審核,制定安全應急預案。

6拆除過程安全管理

6.1拆除工程的施工必須在拆除作業負責人的統一領導下和監督下進行。

6.2進入現場施工作業的人員必須進行安全教育,嚴格執行pvc項目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嚴禁在禁火區域及現場吸煙。

6.3施工人員必須佩戴安全帽、系安全帶、帶防毒面具等安全防護工作必須做好。

6.4管道與其它系統相連接的地方必須加盲板隔離。

6.5拆除工程在施工前,設備的安全隔斷設施必須由電氣、儀表等各專業人員確認可行時,方可施工。

6.6整個報廢設施必須用蒸汽置換吹掃一定時間,達到動火要求後方可動火。

6.7凡需拆除的容器、設備和管道,應先清洗乾淨,分析、驗收合格後方可進行拆除作業。

6.8拆除時按自上而下、先外後內的順序進行,禁止數層同時拆除,不準用挖、掏或推倒的方法拆除,未拆除的部分應保持穩固。拆除的物件不準由上部向下拋擲,要求用吊運等方法,並及時清理運出。

6.9當用機械拆除生產設施時,根據被拆除高度選擇拆除機械,不可超高作業。機械拆除在分段切割時,必須確保未拆除部分結構的整體完整和穩定。

6.10施工人員進行拆除工作時,應該站在專門搭設的腳手架或者其他穩固的結構部分上進行操作。操作人員要戴安全帽和其他防護用品。

6.11拆除、報廢現場按規定設置一定數量消防、緊急醫療救護等緊急救援工具、設施。

6.12在拆除過程中,必須嚴格按照各安全作業票證管理制度要求進行作業。

6.13拆除作業應嚴格按拆除方案進行。作業人員必須嚴格遵守相關法規和標準進行作業,嚴禁違章作業。

6.14作業現場必須有拆除單位安全監護人員。

7生產設施的報廢

7.1確定報廢的設備,由使用部門填寫《固定資產報廢申請表》。

7.2申請單按程序經使用部門領導、設備部、財務部、總經理審批同意後,方可辦理報廢。

7.3設備拆除完畢,報批後由財務部統一進行帳務處理。

7.4設施報廢后,設備部及生產技術部應在設備台帳、檔案中予以註明。

7.5做好報廢生產設施安全工作。

7.5.1拆卸報廢生產設施的各種材料應及時清理,按品種、類別堆放在規定地點,高度應符合安全規定,並留有一定的間距,防止倒塌傷人。

7.5.2報廢生產設施的材料場地,要專人看管,加強治安保衞。禁止外來人員特別是小孩入內玩耍。嚴禁煙火,配備消防器材。

8本標準由安全環保部負責解釋、考核,下發之日起開始執行。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wenfanwang.com/gongwenfanwen/anquanshengchan/gzlwpd.html
專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