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文範網 >

公文範文 >基層反映 >

基層反映:關於廣西社區矯正問題的建議

基層反映:關於廣西社區矯正問題的建議

今天,本站的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一篇關於《基層反映:關於廣西社區矯正問題的建議》範文,供大家在撰寫基層反映、社情民意或問題轉報時參考使用!正文如下:

基層反映:關於廣西社區矯正問題的建議

社區矯正是一種不使罪犯與社會隔離並利用社區資源教育改造罪犯的方法,是全面依法治國的重大舉措之一。經多年努力,廣西的社區矯正工作有序推進,發展順利,具備較好的工作基礎,法律制度初步確立,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但仍有一些需要改進之處。

一、當前廣西社區矯正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工作經費不足。自治區財政廳、自治區司法廳聯合下發的《關於進一步做好社區矯正經費保障工作的通知》(桂財行〔2014〕11號),明確各縣(區)社區矯正工作經費按社區服刑人員在冊人數每年每人不低於1200元標準核定,所需經費列入同級財政預算。但由於種種原因,經費保障問題仍未得到很好地解決。一是同級財政核定的預算投入,遠低於自治區規定的標準,且社區矯正人員增加了,經費未增加。二是實際工作中,一些縣(區)用轉移支付經費抵頂業務經費,在使用中沒有專款專用。三是按照社區矯正執行程序,要完成調查評估、接收服刑人員、建立執行工作檔案、定位監管、走訪核查、談話教育、解除社區矯正等一系列環節,工作經費嚴重不足。四是《社區矯正實施辦法》規定要為社區服刑人員建立3-5人的矯正小組,但長期以來矯正小組組員都是義務的,連電話費和交通補貼都沒有。

(二)基礎設施建設緩慢。我區大部分縣(區)基礎設施,如鄉鎮(街道)司法所和縣(區)管理教育服務中心等,因項目用地、建設資金、政策變化等多方面因素影響,規劃建設十分緩慢。如,南寧市6縣6城區以及3個開發區的管理教育服務中心,目前只有青秀區建成使用,江南區、賓陽縣、隆安縣在建,其餘均未建。

(三)人員編制問題突出。截至2014年底,全區1241個司法所中,無人所2個,1人所1814個,2人所749個,3人及3人以上所264個。現有中央政法專項編制2693個,平均每所2.17人;實際使用2246人,空編447個,低於司法部每所3人以上的要求。主要原因:一是人員編制配備不足。二是編制使用問題突出,實名制落實不到位,人員調離編制也帶走,空編不用、機關佔編過多等。三是對有關政策理解不透,如對公益性崗位設置和管理,片面地認為只有3年時間,只能聘請4050人員等。四是基層工作人員隊伍不夠穩定,兼職、抽調、借用等在編不在崗的情況普遍存在。

(四)隊伍結構不完善。一是現行的工作隊伍組成人員均是司法行政人員,不具備警察身份,不持有執法證件等。在實際工作中,對一些不遵守矯正紀律制度、不服從監管的社區矯正人員,缺乏強制措施。二是司法所長期從事人民調解、矛盾糾紛排查、法律宣傳、法律援助等服務性工作,缺乏對服刑人員進行犯罪心理和行為矯治的專業人員,矯正工作效果不明顯。

二、對策建議

(一)進一步加強和完善工作經費保障及監督管理工作機制。一是縣、區管理教育服務中心、鄉鎮(街道)司法所的年度工作經費,由縣、區司法局社區矯正機構按相關文件規定和社區矯正人數做預算,報同級財政局核定,經縣、區和司法局分管領導審批執行。二是由縣、區社區矯正機構組建監督管理小組,實行動態監督管理,定期核查、不定期抽查,發現違規問題嚴肅查處。三是工作經費有缺口時,由矯正機構按相關規定組織統籌補足,確保矯正工作的正常運行。

(二)加大基礎設施建設力度。一是用足用好中央、自治區給予司法業務用房、司法所建設等多項優惠政策,主管部門要想方設法解決項目用地、建設資金等問題。二是自今年起開展為期兩年的鄉鎮(街道)司法所和縣、區管理教育服務中心建設活動,加快實現社區矯正工作科學化、規範化

(三)用足中央政法專項編制,確保司法所工作正常開展。嚴格按照司法部每所3人以上的要求,配備司法所政法專項編制工作人員,堅決查處空編、佔編責任人。

(四)加強隊伍建設,提高執法力度和教育矯正效果。一是社區矯正執法崗位配備幹警,組建以幹警、司法行政文職人員為主,招聘部分協管員和公益性崗位人員為輔的專業工作隊伍,提高執法力度。二是解決教育矯正專業人員缺乏的問題,對在編的政法文職人員進行培訓,發動老司法工作者中的專業人員參與社區矯正志願者工作隊伍。

標籤: 社區 基層 廣西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wenfanwang.com/gongwenfanwen/jiceng/dm6g1.html
專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