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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層反映:共享單車被“私有”問題亟待解決

基層反映:共享單車被“私有”問題亟待解決

能解決居民出行最後一公里問題的共享單車近年來在各城市都極受居民歡迎。共享單車方便、快捷、環保、隨時取用、隨時停車,各樣優點使共享單車迅速成為居民生活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但居民為一己私利鎖車強行將共享單車“私有”的現象屢見不鮮。共享單車被“私有”問題亟待解決。

基層反映:共享單車被“私有”問題亟待解決

一是破壞單車二維碼現象頻發。為將共享單車私有,有些居民將共享單車上鎖後還會破壞單車上的二維碼,使這些共享單車除非被收回修整,他人再不能對這些車輛使用掃碼乘車,破壞他人財產,有損公共秩序,且給了行使二維碼詐騙的人可乘之機。

二是“私有”共享單車堵佔公共空間,阻礙居民出行。居民將共享單車上鎖後大多會將單車停放在居民樓內,以便下次出行,但這種方便卻只是一個人的便利,損害他人權益,共享單車被藏在居民樓的樓道內、樓梯口,堵塞居民樓出入口,佔用公共空間,阻礙居民出行。

三是共享單車監管難度大、耗費大量人力物力。城市內共享單車投放數量多,居民對其只有使用權,鎖車後即為還車既是共享單車的優點之一,也使共享單車即使停放在居民樓內也不易被監管系統察覺。即便共享單車被個人上鎖,僅靠手機軟件也很難感應到,若要監管共享單車是否被“私有”,須得耗費大量的人力物力。

為此,基層建議:一是劃歸特定停車區域,禁止共享單車進入居民樓。劃歸特定區域不是捨棄共享單車隨時取用、隨時停放的優點,而是將小區出入口處作為共享單車停放區域,不侵佔盲道和汽車停放處,有序停車,也使共享單車被“私有”藏起的概率降低。二是利用監控系統,節省人力物力。派備專員監管監控系統,利用監控網絡督察是否有居民違背規定將共享單車帶入居民樓,降低人力物力的浪費率。三是建立完備的懲處機制。對違背規定將共享單車強行“私有”的居民做出懲處,視情節嚴重程度做出不同懲罰,使居民強行將共享單車“私有”的既得利益小於損失,減少違規行為的發生頻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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