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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老調查報告多篇

養老調查報告多篇

養老調查報告多篇

【第1篇】新農村養老保險毛概社會實踐調查報告範文

一、調查背景

養老保險制度是化解老年經濟生活風險的重要管理方法,是保障老年經濟生活安全的有效約束機制,也是社會經濟保障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目前,世界上已有163個國家和地區建立了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其中70個國家和地區的社會養老保障制度是包括農村的。中國是一個農業大國,一半以上的人口在農村,解決好農村養老問題就等於解決了中國大部分老年人的基本生活問題。同時,社會養老保障制度又是實施國民收入再分配的一種手段和方式,通過其在農村的實施,可以顯著地解決我國農民收入低的問題。我們去調查的同時可以讓自己更加了解新農村養老保險的實際情況。

二、調查時間

****年**月**日—****年**月**日

三、調查地點

上裏古鎮和桃花巷對巖鎮清江村

四、調查對象:

街道居民和隨機遇到的行人

五、調查目的

瞭解新農村養老保險的實施力度和普及度

六、調查方法

問卷調查

正文:

一) 總體現狀及問題:

1. 層次低,範圍小,覆蓋面窄:

政府實行社會養老保險的目的應該是為老年人提供一個“保護傘”,使其老有所養,但是,目前社會養老保險所覆蓋的人數非常少,未能真正發揮社會保障的功能; 社會化程度低,保障功能差:

目前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由於參保率低、待遇水平低,雖在實行,但社會化程度低,保障功能差,社會保障基金調劑範圍較小。這項工作由於準備工作不充分,倉促上馬,片面地強調覆蓋面,忽視了繳費基數和部分參保人員年齡偏大、積累金額少,加之沒有統籌金支持等因素,造成了現在符合享受待遇人員領取金額太少,達不到“養老”的目的。這種狀況削弱了社會保障對勞動者的生活保障作用; 農村社會保障模式存在弊病:

目前,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模式,主要採取儲蓄積累模式,但範圍極小。由於無統籌金支持,又沒有其它補助收入,使農保基金總量不足,抗風險能力不強。從整體看,現行的農村社會保障模式無法承擔農村老齡化高峯到來的衝擊; 4. 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管理缺乏法律保障,難以保證保值增值 :由於農村社會保障體制不健全,社會保障尚未立法,更沒形成法律體系,使農村社會保障工作無法可依,無章可循,致使農村社會保障基金管理缺乏約束,資金使用存在風險大,無法解決保值增值的問題。

二)完善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必須堅持的基本原則:

1.堅持“科學發展”的原則

建立和完善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必須堅持統籌兼顧、科學發展的原則。政府要按照公共財政的要求,逐步提高社會保障支出在財政總支出中的比重,並安排一定比例用於農村保障;要適當增加集體補助,通過政策扶持、加強管理、深化改革等途徑,大力發展壯大村級集體經濟,提高村集體對農民的補助能力,並制定相應的辦法規範村集體對農民的補助;要引導農民自身增加投入。通過一系列政策激勵,吸引農民參保,不斷提高覆蓋率,最終實現“全民皆保”的目標。堅持“量力而行”的原則

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立足點必須是保障廣大農民的基本生活需要。現階段農村社會養老保險還難以完全替代土地保障和家庭保障,農村養老仍然必須堅持和強調社會保障與土地保障和家庭保障相結合;必須堅持以個人繳費為主、集體與國家補助為輔、國家適當給予政策扶持相結合;必須遵循權利與義務相對應、公平與效率相結合的原則;必須堅持量力而行與適度保障相結合的原則。堅持“因地制宜”的原則

必須從農村經濟發展的差異性出發,因地制宜,因時制宜,因人制宜,穩步實施。經濟欠發達地區,全面推進農村社會保障制度的條件還很不成熟,尤其是部分農民還沒有完全解決温飽問題,農民籌資非常困難,地方財政也力不從心。應本着急用先立的原則,從農民最急需的保障項目入手。從時間先後或具體步驟上講,必須貫徹“先易後難,穩步推進,重點突破”的戰略方針,先重點突破企業使用的農民工、專職村幹部等羣體的保障工作,當純農户比例降到一定程度和經濟發展達到一定水平時,再全面推行。

三)推進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建設的對策 :

1.確定各級財政職責,強化政府主導意識 大力加強農村社會保障組織建設,組建全國統一的農村社會保險經辦管理機構,理順各方面關係,完善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個人繳費、集體補助和政府補貼”的三方共同負擔的模式。確定各級財政職責,形成良性有序的投入機制。對於經濟發展水平較低的地區,由中央財政通過轉移支付給予資金支持。建立多層次全覆蓋的農村養老保障制度

黨的十七屆三中全會明確提出,貫徹廣覆蓋、保基本、多層次、可持續,加快健全農村社會保障體系。為確保農村居民社社會養老保障順利推進,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必須同我國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同農村實際情況相適應,同農民的承受能力相適應。新型農村養老保險制度要與其他養老保障措施相配套,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不能完全脱離家庭養老、土地保障和其他保障措施的實際情況,要使之形成一個有機整體,共同達到保障老年生活的目的。加快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立法保障

各地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辦法基本上都是在1992年民政部頒佈的《縣級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本方案》的基礎上稍作修改形成的,普遍缺乏法律規定性。加快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立法進程是關係到農村養老保險的可持續性和養老保險基金保值增值的一個根本性問題。為保證農村養老保險制度正常運行,以法律形式明確諸如農村養老保險制度應遵守的原則、管理體制、資金、支付標準、基金運營情況、監督及相關部門的責任等。各地可根據當地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實際情況,在國家制定的有關法律基礎上,再製定具體的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辦法。妥善解決與其他社保政策的接續轉移問題

隨着城市化進程的推進,農村居民的流動性日益頻繁,農民選擇參加城鎮養老保險、被徵地農民轉換到新農保、返鄉農民工參加新農保等勢所難免。因此,新農保制度與其他社保政策之間必須相互接續轉移。首先,要預留制度接口,制定與其他社保政策轉換的詳細辦法。其次,改進養老保險金的計發辦法。將各個不同時期形成的養老保障權益予以歸集。在參保人員達到年齡時,對養老保險權益進行分段累積計算,並在養老金待遇中予以體現。再次,加快全國社會保險信息化聯網建設,為省際間農保與其他社保政策間的接續轉移提供技術支持。拓寬農村養老基金保值增值的渠道

建立相應的農村養老保險基金監管機構,制定農村養老保險基金限制性投資政策,確保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健康持續發展。在農村養老保險基金運營模式從國家經營向基金管理公司經營的轉變過程中,政府承諾的最終擔保所起到的穩定作用是無法替代的。實際上專家理財也有風險,政府必須承擔最終擔保。

三、結論:

農村養老保險的發展對一個農業人口占多數的國家而言關係到整個社會的穩定、

繁榮和發展,缺少農村養老保障體系或者農村養老保障體系不健全的社會保障體系也是不完整的。當下的中國,已經逐步邁入“老齡化”社會,解決農村老年人養老保障,是擺在執政黨面前亟待解決的大事,只有人民在養老保險中得到實際的可以滿足的利益,那麼實行養老保險才算成功。通過養老保險讓老人們生活可以得到基本的保障,才會減輕社會的壓力,所以養老保險必須保質,保量的進行。

【第2篇】保定統計局人口調查報告:社區養老服務存在問題

近期,國家統計局保定調查隊就我市社區養老問題隨機抽取市區內6個社區的老年人進行了專題調研: 只有48%的老年人對所在社區為老年人提供的養老服務感到滿意,40%的老年人認為提供服務的工作人員服務專業。老年人對我市社區養老滿意度不高顯示出我市社區養老事業發展緩慢,基礎薄弱。

1、受制因素過多、缺乏專業化是社區養老的主要問題

目前我市的社區養老服務還處於初級階段,存在的問題和不足制約着社區養老服務的發展。

(一)社區積極性高,但受到場所、經費、人員等因素制約

在調查過程中發現,所調查6個社區都在自己能力範圍內開展養老服務,例如開展衞生講座,文娛活動等,但均表示對於社區老年人養老服務提供能力遠遠小於社區老年人需求,社區僅靠自身能力很難開展水平更高、服務更廣的養老服務。

(二)缺少專業化服務隊伍,老年人精神方面需求難以滿足

6個社區中只有兩個社區有鬆散的社區養老服務志願者隊伍,且志願者中40-50歲僅佔25%。

由於提供養老服務面臨收入低、環境差、風險大等困難,很難組織出一支具有專業醫療、護理、衞生等知識的服務隊伍。另外,在調查中有48%的老人感覺急需休閒娛樂活動和心理護理,有28%的老人希望社區養老服務人員具有心理護理技能。

2、獨子養老趨勢明顯,負擔過重

生育政策實施30多年後,4+2+1的家庭結構已經成為常態化,絕大部分的養老負擔,將會由獨生子女承受。調查結果顯示:有80%的老人日常生活起居靠自己,有45%的老人同時依靠老伴照顧,能受到兒女子孫或其他家屬照顧的僅佔16%。獨子養老而又獨木難支,獨生子女一比二的面對長輩家庭成員養老問題,負擔沉重。另一方面,無論是經濟來源、生活照料、特別是親子交往、精神慰藉,老年人能從孩子身上得到的都非常有限。傳統家庭養老功能日趨弱化,家庭養老資源日漸不足,靠傳統家庭養老模式,很不現實,社區養老是一種必然選擇並將成為趨勢。

3、改善我市社區養老服務的建議

(一)加大社區養老服務資金投入和政策執行力度

政府應對社區養老服務加大資金投入和政策傾斜,如建立養老服務補貼制度,對於低收入的高齡、獨居、失能等養老困難老年人,採取政府補貼的形式。

同時不斷制定和完善相關政策,還要做出更細緻具體、積極可行的實施方案。加大對政策執行的力度監管,使惠老政策真正能夠落到實處。

(二)鼓勵社會資源進入

鼓勵社區養老服務引入社會資源,在社區建立託老所和醫養結合式的綜合型居家養老服務機構。

對於正規的社區養老機構,給予財政支持以調動社會力量投資的積極性。鼓勵和引導慈善捐贈資金投向社會養老服務設施建設,用於開展養老救助項目。

(三)建立專業人員與志願者相結合的社區養老服務隊伍

倡導養老服務隊伍實行專業化、職業化和志願者相結合,對專業人員定期進行職業技能和職業道德培訓。對志願者進行統一登記、組織,充分發揮社區養老服務志願者的擅長和服務熱情。

(四)改變傳統養老理念,營造敬老、愛老的社會風氣

倡導老人接受社區養老的新觀念,社區工作人員對於本社區老年人進行詳細登記,瞭解不同老年人的不同需求,吸引更多的義工、志願者參與到社區養老之中。

4、過半老人不滿意目前社區養老,最關注身體健康

本次調查的6個社區中為老年人提供養老服務的佔66.67%,為高齡、失能低收入等特殊老年羣體提供服務的佔83.33%。

調查結果顯示:只有48%的老年人對所在社區為老年提供的養老服務感到滿意,40%的老年人認為提供服務的工作人員服務專業。老年人對我市社區養老滿意度不高顯示出我市社區養老事業發展緩慢,基礎薄弱。

養老問題中,96%的老年人認為平時生活急需醫療保健、身體鍛鍊和緊急救助三項養老服務,60%的老年人希望居家養老服務人員具有醫療保健指導這項技能,有48%的老年人希望社區可以增加並及時維護健身器材。

【第3篇】關於外國退休年齡和養老制度調查報告範文

人社部部長尹蔚民2022年3月10日在“兩會”上説,希望今年制定出式延遲退休方案,明年將延遲 退休方案報經中央同意後公開徵求意見,後年推出延遲退休方案。但從羣眾輿論看,絕大多數反對延遲退休。人民網關於延遲退休的調查中,93.9%的網友反對 “延退”,只有2.4%的人接受。看來延遲退休政策一定是“頂層設計”了。值得注意的是,有的官員和專家在解釋延長退休政策時總喜歡拿外國説事,張嘴就外 國如何如何,可惜他們沒有把事實真相告訴公眾。下面,筆者就介紹15個國家的真實退休年齡和養老制度。

閲讀提示:提出推遲退休年齡,不能只看到少數國家退休年齡比我們高,還要分析人家的退休年齡與壽命和工作年 限的關係等因素。我們按中國進入勞動力市場的平均年齡為18歲計算,到60歲退休要連續工作42年,工作年限佔預期壽命的66.1%。日本進入勞動力市場 的年齡比我們長4年,同樣是60歲退休,日本人只工作38年,工作年限佔壽命的45.7%。

外國養老保險制度一般都規定,所有公民只要有工作收入就要交納社會養老保險,不管是受僱於政府還是私營單位,也不管是為別人打工還是自僱職業者,這是法律規定的公民義務。

外國政府主導的社會養老金雖然叫法不同,但基本上可以歸納為三種養老金並存:基本養老金、補充養老金和補貼養老金。

基本養老金:全民統一標準,不管是農民還是工人,是軍人還是普通公務員,也不管過去交沒交養老保險,交了多少養老保險,到了法定退休年齡,都有資格領取基本養老金,這就保證了所有公民的“老有所養”。

補充養老金:根據個人養老保險的交費情況,對基本養老金進行補充,體現“多交多得”的原則,滿足職工的個性化需求。

補貼養老金:如果退休人員贍養的家庭成員多,則根據家庭財產、收入和負擔情況,給予補貼,使老年人退休後的家庭生活水平不至於下降很多,體現了社會對弱勢羣體的關懷。

不少國家規定了幾個退休條件,只要符合一個條件就可以退休,法定退休年齡只是名義上的,如果工齡或養老保險交納到了一定年限,照樣可以退休,因此,實際退休年齡會早於法定退休年齡。

1.法國:法定退休年齡60歲,實際退休年齡59.4歲

【第4篇】關於昭通農民養老情況調查報告

隨着新中國的同齡人步入老年,我國出現了第一次老年人口增長高峯。據第六次人口普查資料顯示,昭通市60歲及以上人口為500218人,佔全市總人口的9.6%。養老是民生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各級黨委和政府的重要職責之一。如何規劃和統籌好全市農村老年人養老工作,讓他們老有所養、病有所醫、老有所教、老有所學、老有所為、老有所樂十分重要。

一、昭通農村老年人養老現狀

通過對昭陽區、鎮雄縣、綏江縣、巧家縣、水富縣、彝良縣、永善縣等縣區部分村組農村老年人的實地走訪和問卷調查。共調查60-70歲的93人、70-80歲的72人、80歲以上的42人。調查結果顯示:

(一)農村老年人文化水平普遍較低。文盲147人,國小文化50人,國中9人。

(二)農村老年人身體狀況差。農村老年人經年累月的辛勤勞作,很容易積勞成疾,加之人老了身體機能的退化就更加體弱多病。調查對象中,經常生病的就有133人,佔64%,特別是70歲以上的老年人中身體不好的佔到70%。

(三)收入來源少。農村老年人從收入來源看:靠自身勞動收入67人,子女全額供給59人,享受養老保險67人,享受農村低保47人。月平均收入在100元以下的117人、月平均收入在100元以上的90人。

(四)贍養方式單一。農村老年人主要靠勞動收入來養活自己,只要自己能動,都要參加力所能及的勞動,失去勞動能力後才靠子女贍養或親戚支助。調查中靠子女贍養的有101人。

二、昭通農村老年人養老存在的主要問題及原因分析

(一)經濟狀況不佳。昭通農村老年人的經濟來源由勞動收入、子女供給、養老保險、低保等部分構成。土地收入是他們生活的主要來源,在農村60-70歲之間的低齡老年人中有不少人身體比較健壯,能靠自己的勞動獲取或多或少的勞動收入。在調查的207位老人中,60-70歲的有93人,靠勞動收入的有43人,在經濟上不完全依賴於子女供養。但是不得不靠子女供養的農村老人,卻因他們的子女生活本身就相當困難,其生活就難以為繼了。

(二)養老模式單一。昭通農村長期以來都是以家庭養老為主。調查中發現,有的子女只給父母一些口糧,逢年過節送一些錢物。有些外出打工的子女只能維持自己的生活,不僅沒有錢寄回家,而且留在農村的子女學習生活費用還要靠老人支付。在部分多子女家庭中,由子女按比例分攤老年人的生活必需的糧食和零用錢,但還有一部分兒女們為了贍養老人顯示公平,將老父老母拆散供養,一個兒子養活爹,一個兒子養活媽,活生生將二老拆散,迫使老年夫妻分居各隨一家,使老年人失去了夫妻間的温暖,影響老年人的身心健康。調查中還發現農村有部分家庭因家中的多種原因和矛盾,老年人不能與子女們在一起共同生活,兒女大了結婚後相繼與老人分開生活,分家時,老人們還能夠從事各種體力勞動,隨着年齡的增加,進入晚年的他們責任田難以耕種,家庭的生計難以支撐。調查中發現一種怪象,有的兒女多的老人養老來源成為問題,在給老人的贍養費上相互推諉,本應負擔的老人生活費成了兒女們相互之間鬧矛盾的由頭,有的兒女們相互間還成了仇人,老年人不僅在生活上被兒女們當作累贅,而且在贍養費的承擔上互相推卸贍養責任。

(三)生活單調,精神上孤獨寂寞。農村大部分老人,除了辛勤勞作時在忙碌中找到一些充實,閒暇時間生活是非常單調乏味的。農村老人,特別是單身老人、子女不在身邊連一個噓寒問暖的人都沒有,如果兩個老人都健在有個伴還好,至少有個交流和相互照應的人;如果是孤身一人,就是生病了連個端茶倒水的人都沒有,那份晚景的淒涼、那份孤單寂寞無依無助可想而知。調查中發現,農村老人的精神生活就是看看電視、趕場、上廟,沒有更多的文體娛樂活動,思想精神上缺乏交流與溝通,生活沒有情趣,有些老人最終是抑鬱而終。調查發現大部分農村家庭贍養老人僅限經濟上的供養,認為給老人生活費就算盡了義務,忽視對老年人日常生活的照料和精神上的慰籍。

(四)病有所醫很難實現。農村老年人一生從事繁重的體力勞動,年老生理疾病較多。調查發現70%的農村老人至少患有一種慢性疾病,主要有高血壓、風濕性關節炎、白內障、哮喘、胃病等。從未做過健康體檢的佔80%,做過健康體檢的僅20%。村衞生所和鄉衞生院擔負着大多數農村老年人平時看病就醫的重任。農村老年人選擇村衞生所,表面上看是因為就醫具有方便、經濟的優點,導致老年人普遍選擇在村衞生所就醫的深層次原因仍然是經濟問題,為了節約醫療費用,只能大病小看,小病不看。有的是自己到地裏找中草藥,小病還可對付。小病拖大病扛,扛到最後就是等死。

三、做好農村老年人養老工作的建議

(一)大力發展農村經濟,夯實家庭養老基礎。農村經濟的發展是解決農村養老問題極其重要的經濟基礎,家庭、社區和社會養老都不同程度地受制於農村經濟發展水平。昭通農民收入不穩定且增長緩慢導致養老資金短缺。農民家庭的收入除用於生活消費和農業生產外,還要承擔子女教育和人情往來等諸多方面,農村家庭可支配收入不足,沒有足夠的經濟剩餘作為養老儲備。有些外出打工的子女只能維持自己的生活,不僅沒有錢寄回家,而留在農村的子女的學習、生活費用有時還要靠老人,使許多農村老人生活來源得不到保障。因此,只有堅持把產業作為發展的重點、難點、突破口和根本出路,通過產業發展,增加農民收入。才能真正解決昭通農村老人的養老問題。

(二)深化精神文明建設,豐富社區老年人的精神生活。一是大力開展精神文明建設,做好深入細緻的宣傳教育工作,尤其是樹立青少年尊老、養老、敬老觀念,積極開展各種形式的道德建設活動,在全社會提倡敬老養老愛老,建立傳統和諧的農村家庭關係。大力表彰農村孝敬老人的先進事蹟,弘揚中華民族敬老、養老的美德。二是豐富社區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精神文化生活是老年人生活中日益重要的組成部分,它直接關係到老年人晚年生活的質量。在農村組織為老人服務的志願者,發揮他們在老人精神慰藉方面的作用。加強農村社區文化體育設施及場所建設,大力提倡和扶持各種有益於老年人身心健康的文化娛樂活動,使老年人的精神生活更加充實。

(三)提倡多種養老模式,真正實現老有所養。一是鞏固和完善家庭養老。家庭養老長期以來都是昭通市農村養老的基本模式,這是由昭通市的市情決定的,必須鞏固和完善。二是完善集中供養。政府應增加老年福利機構的數目,爭取每個鄉鎮至少有一個養老院。養老院可擴大服務範圍(尤其是響應了國家計劃生育政策的家庭),以適當的收費標準接納一些子女常年在外打工,獨自居住的老人,針對老人的不同需求,提供短期入住、看護、治療等服務。還可以利用一些身體硬朗的老人以及中青少年志願者來提供生活慰藉服。三是儘快建立和完善農村養老保障、家庭贍養和社會扶持相結合的農村養老保障體系,從制度上保障農村老年人老有所養。

(四)大力發展社區養老服務,滿足多樣性需求。社區作為一定地域範圍內人們結成的生活共同體,對滿足老年人物質文化需求、情感心理需求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社區照料功能主要體現為兩種方式:一是將一些為老年人服務的場所、設施建在社區,貼近老年人生活,便於他們走出家門,融入社區,接受日間照料和健康指導等服務,參與各類社會活動,包括文體娛樂、老年互助服務;二是為不能或不願出門的老人,主要指生活半自理和完全不能自理的老人,上門提供保潔、送飯、洗澡等日常生活照料和護理,設立家庭病牀開展治療、康復等養老服務。貧困地區農村老年人需要養老服務,但又無力支付資金時,就需要政府提供養老服務補貼。

(五)強化法制監督和法律規定的落實。現行法律對贍養老人都有明確規定。因此,必須加強法制宣傳,強化法制意識,加強法制監督,必要時運用法律手段督促子女履行贍養父母的責任。並對不贍養老人、虐待老人的行為以法律手段做出嚴懲。同時,老年人也要多學法律,用法律維護自己的權益。

【第5篇】養老調查報告範文

隨着社會經濟的持續快速發展,特別是農村人口的大量流動、農村税費的全面取消、民主自治的深入推進,之前靠地緣、血緣、親緣、人緣維繫的相對緊密的農村社會結構受到了巨大挑戰,農村社會關係正在迅速調整變化。

“失位”的鄉村幹部

鄉村幹部長期擔負着傳達政策、分配資源、組織羣眾的作用。在農業税費全面取消前,鄉村幹部實際上是國家權力在基層的代表,具有相當大的資源分配和強制權力,並且擁有相對較高的收入,在農村生活中佔有相當高的地位,處於農村社會的上層。

當前,各類媒體的快速普及,使法律、政策的傳播速度空前加快,村民接受政策和各類信息的來源和渠道空前拓展,致使鄉村幹部的政策傳導作用降到最低。税費取消,加上各類惠農資金直接發放到户,鄉村幹部實際的資源分配權力也相對縮小。

加上鄉村幹部待遇普遍較低,在我們調查的區域裏,一般幹部工資掙不過小工,收入趕不上種菜,幹部地位在農村社會中的地位不斷下降。特別是村委會直選後,村幹部與村民的關係進一步變化,由村務的領導者轉化為村民意願的執行者,鄉鎮幹部由指導者變為服務者,村民能夠真正當家作主的領域越來越大,鄉村幹部的地位明顯下降,普遍存在失落、茫然。

税費取消後,沒有了一年一度的下鄉收税討費,鄉村幹部、特別是鄉鎮幹部與村民接觸的機會與時間明顯減少,村民對鄉村幹部根本不關心,有的村民和包村幹部從來沒見過面,連名都説不上來,更不要説其他鄉鎮幹部了。

“易位”的鄉村精英

在傳統的農村社會中,家中長輩、村中德高望重的老人和“文化人”,在村民糾紛和家族內部衝突中扮演着相當重要的角色,很多時候他們的意見就決定着事件的走向,這種靠親緣關係、經驗傳授和道德説教化解矛盾糾紛的方式起着社會調節器的作用。

隨着生活範圍的迅速擴大、生活內容的日漸豐富,靠經驗已經不能有效解決問題。農村文化程度較高的羣體大多外出打工,培養出來的大學生根本不願再回到出生的農村,村莊居民老齡化、低文化水平狀況日趨嚴重。

加上農村學校撤併後,教師從普通村莊基本撤出,學齡兒童在長輩陪護下進入城鎮讀書,農村的文化氣息基本消失。取而代之的是村中的致富帶頭人,以及能夠維護村民權益的“上訪代表”等人,鄉村精英由原來的秩序調控者變換為利益代言人,他們一般都有過多年的外出務工經驗,走南闖北、見多識廣,或者擁有較強的經濟實力,或者熟悉政策法律,或者敢於直言,在村中擁有較多的話語權,有較強的組織動員能力,比普通村民具有更強的權利意識和社會參與意識,即使是鄉村幹部對他們也存在尊重或忌憚心理。

“離位”的親戚關係

傳統中國社會是以血緣遠近排序的熟人社會,有着極強的親疏遠近秩序,尤其在婚喪嫁娶等重大場合,不同人有不同的座位、出不同的份錢。坐首席的是舅舅、姑姑、姨姨等親屬,當前這一次序雖然存在,但已經不太嚴格,關係較遠的親戚已不太講究位次,按出錢多少,很多時候排在前面的也變成兄弟、伯叔、同學、戰友。

農閒時節“走親戚”已經成為老年人的舊日回憶,一些往日的至親也成為偶爾的話題,除直系親屬還保持較為緊密的關係外,其他關係稍遠的親屬關係則被很多人遺忘。原來有“姑表親,代代親”的説法,當前大多數人除了與父親的姐妹、母親兄弟的子女較為親近外,稍遠的親戚關係除婚喪嫁娶偶有來往,日常生活中基本上沒有接觸。

隨着生活空間的擴大,人際關係的地域越來越廣闊,在外出務工人員中,同一個鄉鎮、同一個縣,甚至是同省人之內都有較為明顯的親切感。但在農村,親緣關係的地位在逐漸下降,這種現象越年輕表現越明顯,80、90後出生的一代,親戚關係基本上侷限在直系血緣的範圍之內。另一方面,通婚範圍的擴大,和計劃生育帶來的親屬關係簡單化,也使親戚交往的難度和範圍進一步縮小。

“換位”的夫妻關係

“男主外、女主內”的傳統夫妻關係已經發生重大變化,女方地位明顯提升,更多地在家庭生活中佔據主導地位,決定着家庭對外交往的走向。雖然婚姻的支出費用主要由男方支付,並且越來越多,在中部地區或北方地區,農村一樁婚姻支出一般在15萬元左右,其中主要是彩禮和結婚所用房屋,彩禮由男方家長支付給女方家長。

近年來,彩禮的數額呈現快速增長勢頭,最高已經超過10萬元,房屋的要求也越來越高,因為年輕一代已經不在農村生活,城裏買房已經成為結婚的重要條件。結婚費用往往與男方家庭情況、男女雙方文化程度有着密切的關係,往往是家庭越困難、文化程度越低的年輕人,結婚費用越高。與此相反的是,妻子在家庭親友關係處置中,往往處於更主動地位,妻族親友與家庭關係,往往要優先於夫方親友,特別是雙方父母贍養上,女方父母更容易也更經常得到女兒、女婿的資助。

“錯位”的代際關係

傳統的中國農村是聚族而居,一大家子,互依互助,父子不分家,三代同住、四世同堂現象相當常見,在土地承包制實行初期,一家人共享土地、牲畜等重要生產資料,組成生產共同體也比較普遍,當前這種現象已經基本消失。

兒子一結婚就分家單過,成為農村生活中的常態。成家後與父母不分家的現象相當罕見,這種情況往往是兒子的經濟能力不能自養,要依賴父母的結果。父母撫養子女、資助兒子成家立業,被認為是天經地義的事,但往往在步入老年時,很多家庭也被拖入貧困。

年輕一代因為相對緊張的工作、不高的經濟收入和相對較高的生活要求,使他們在成家立業後仍然要求父母資助,農村“啃老”現象不斷出現和蔓延。外出務工的子女更多地把孩子留給父母撫養,老一代的撫養責任被進一步放大。

另一方面,子女贍養父母責任卻在淡化,傳統的親情上的盡忠盡孝的道德約束力越來越小,“養兒防老”的觀念正在發生變化,一般父母對養老的態度是順其自然、聽天由命,越來越多的年輕人對養老很淡薄,“父母對兒子是大愛無聲,兒子對父母是精打細算”,老年人自養時間在延長,子女養老時間日益縮短,很多老年人在進入老年階段後主動放棄生活標準,“進入老年就意味着生活質量的下降”。

子女常年在外打工,照料父母的機會成本日益提高,即使在村,由於分家單過,兒媳與父母、公婆的相互接觸較少,感情也相當淡漠,不少家庭由於公婆與媳婦兒子的關係緊張而互不來往。

“移位”的村民關係

傳統農村是個人情社會,關係往往要比金錢更重要。隨着市場經濟的推進,利益原則已經成為日常生活中人與人交往的重要砝碼。以往,村民之間有事大家幫忙,蓋房砌牆等生活大事,都是無償幫忙,有錢出錢,有力出力,不打欠條,不計利息,不算工錢。

當前,民間借款已經被民間借貸取代,利息一般高於銀行貸款利息,關係特殊的,利息是一分(月利1%),比較普遍的是2分利,個別達到3分利甚至更高。無償勞務已經被有償勞動代替,以前,一般只有木工、建築大工等有專業技能的勞動者才賺取工錢,現在幾乎所有的民間用工都需要貨幣支付,工錢一般按日常僱工的平均價格計算。

過去,村民之間相互守望,串門聊天是鄉村生活中的主要內容,平時聚集在大牆下、空地上海闊天空的閒談,是村中常見的風景,大家“鍋底冷熱”彼此清楚,大事小情互相明瞭。現在獨門獨院、各忙各的,平常交流較少,見面打個招呼、點個頭,關係越來越疏遠,瞭解越來越淺,彼此之間照應越來越少。

農村養老問題調查報告

摘要:農村人口的養老問題日益突出,如何解決好廣大農村人口的養老問題已成為事關和諧社會構建以及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大事。與城市相比,我國農村絕大部分地區尚未建立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即使是農村新型醫療制度也還處於試點階段,因此造成了目前農村養老、缺乏必要的保障。因此,深入瞭解和分析農村養老所面臨的困境,探討現階段農村養老的可行路徑,是理論和現實都亟需解決的問題。為此我們我們在崇陽縣路口鎮進行了一次養老情況調查。

關鍵:養老方式;社會養老保險政策;崇陽縣路口鎮;家庭養老

一、調查背景

(一)社會背景

我國是一個農業大國,70%的人口生活在農村。“三農”問題一直是國家關注的問題,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也是國家重點建設項目,農民的生活水平、生存狀態如何,關乎整個社會的文明發展程度。而由於受生活環境、經濟狀況、文化素養等方面的限制,農村老年人更是社會的弱勢羣體。如今老齡化日益嚴重,在二十一世紀的今天,如何做到使廣大的農民能夠老有所養、老有所樂, 已成為亟待解決的重要理論問題和實際問題。解決好農村養老問題,不僅是關係着尊老、敬老美德能否得以繼承發展的精神文明建設,而且更關係着社會的穩定、和諧發展的問題。

(二)宏觀政策背景

從新型農村養老保險政策提出,到xx年已經在全國10%縣市開展了新型農村養老保險試點工作,再至xx年開始,新型農村養老保險由試點開始逐步推廣,新型農村養老保險影響逐步擴大。

根據黨的xx大和xx屆三中全會精神,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促進新型農村養老保險順利開展的指示精神,各試點縣市在研究各自具體情況的基礎上,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加快建立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的要求,

逐步解決農村居民老有所養問題,改善民生,促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深入開展了新型農村養老保險工作。

新型農村養老保險政策是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改善民生的重要舉措,是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理論的偉大落實,是持續多年的惠農政策的又一亮點,是建設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要舉措。它的主要內容是:堅持“保基本、廣覆蓋、有彈性、可持續”的原則,從農村實際出發,低水平起步,籌資,標準和待遇標準要與經濟發展及各方面承受能力相適應同時個人(家庭)、集體、政府合理分擔責任,權利與義務相對應並且實行政府主導和農民自願相結合,引導農村居民普遍參保由中央確定基本原則和主要政策,地方制訂具體辦法,對參保居民實行屬地管理。

xx年9月1日,國務院印發了《關於開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的指導意見》,標誌着全國新農保試點工作正式啟動,以後逐步擴大試點,2022年之前基本實現農村適齡居民的全覆蓋,以解決廣大農村居民老有所養問題,從而建立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

在新的社會轉型期,“養兒防老”的意義日漸衰微,尤其是對於那些既無勞動能力、又無人贍養的貧困老人來説,晚景更令人堪憂。而“新農保”制度是“保民生、保增長、保穩定”的重要舉措,對解決農村老年人口養老問題有着重大意義。

(三)當地實況

截止xx年底,崇陽縣有60歲以上的老人56361人,約佔總人口的14%;其中70歲以上的老人32374人, 80歲以上的老人23969人,100歲以上的18人。據聯合國的統計標準,在一個國家或地區內,60歲以上人口占總人口的10%或65歲以上的人口占總人口的7%,即稱這個國家或地區進入了人口老齡化社會。顯然,崇陽縣已經進入老齡化社會,因此養老問題顯得尤為重要和緊迫。而社會養老保險政策的實施對解決老年人口養老問題有着重大意義。通過網上搜集相關資料及隊員間的討論,確定了這次調研的主題

二、調研內容

(一)調研準備

通過網上搜集相關資料及隊員間的討論,確定了這次調研的主題“農村養老情況的調查”,查看了相關文獻並且閲覽了網上的部分團隊的相關報告確定了這次調研所用的調研問卷。最後,準備了一些到當地與居民談話時的問題、注意事項。

(二)調研階段

調查時間:20**年7月

調查地點:湖北省咸寧市崇陽縣路口鎮

調查對象:湖北省咸寧市崇陽縣路口鎮居民

調查隊員:李凌燕、龍雪晴、曹傑茜、曹雪霜

調查方式:文獻調研法、問卷調研法、訪談法

調查目的:調研新型農村養老保險政策的實施狀況發現其中的問題和不足,提出我們的建議和意見,同時推廣和宣揚新型農村養老保險政策推行模式。

此活動開展期間,我們主要是以問卷調查和訪問的方式,着重瞭解當地的養老保險政策的實施現狀,如果實行是否願意購買養老保險,對現今養老保險政策的評價和期望來了解居民對養老保險政策的基本認識以及居民們對養老的打算與計劃。與此同時,我們還向居民宣傳養老保險政策的相關的制度。

(三)結果分析

1.養老的現狀分析

目前我國農村養老保障主要還依賴家庭養老,家庭養老佔92% , 社會化養老的實行很有限。隨着人口老齡化進程加快及社會 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不斷完善,

這種養老保障格局將受到嚴峻挑戰。

所謂家庭養老,即以家庭為單位,由家庭成員主要是年輕子女或孫子女贍養年老家庭成員的養老方式。家庭養老實際上是以終身積累為基礎,在家庭內部進行代際交換的反哺式養老。目前農村家庭養老有以下特點:

(1)絕大多數老年人依託家庭養老;

(2)老年人絕大部分與子女居住一起,且三代同堂家庭居多;

(3)分而不離的家庭居多。

就現階段中國農村養老的實踐結果來看,家庭養老已被證明是切實可行的養老方式。它既能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滿足老年人安享天倫之樂的宿願,又能緩解並不富裕的中國社會所要承擔的養 老社會壓力。但隨着市場經濟的發展和經濟體制改革的進一步深化,一方面農村人口流動幅度加大,子女不在老人身邊的空巢家庭日漸增多, 家庭養老已受到不同程度的威脅;另一方面,農村人口出生率明顯下降,家庭的規模趨向小型化、核心化, 這使家庭養老的負擔加重,再加上農民收入水平較低, 致使部分年輕人可能無力承擔或不願承擔養老重任。總之, 傳統意義上的家庭養老功能呈現日漸削弱的趨勢, 這就要求社會化養老的普及和加強。

2.存在的問題

(1)村民對於養老保險概念相當模糊,甚至不清不楚

養老保險是社會保障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社會保險五大險種中最重要的險種之一。然而調查情況卻不那麼令人高興,當我們向村民們提及“您是否有辦理養老保險?”時,他們大都面帶疑色,並不瞭解究竟何謂養老保險。有的以為農村醫療保險就是養老保險,有的以為是一般的商業保險,最後一位比較瞭解養老保險知識的人士才向我們透露,直到前幾個月該地都還沒有落實養老保險政策。這幾個月開始,鎮政府才先為年過六十的老人辦理了養老保險證,而其中大多數的老人對前來為他們照登記照的事情也是糊里糊塗,並不知其然,只知道政府是要給他們錢。由此可見,當地居民對於養老保險的概念還相當模糊,甚至不清不楚。

分析原因,主要還是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覆蓋範圍太小,宣傳力度不夠。中國擁有世界上數量最多的老年人口,其中百分之七十五在農村,據統計,未納

入社會保障的農村人口還很多,建立社會保障網絡的鄉鎮1998年僅佔全國鄉鎮總數的百分之四十一。而現在農村的老人其文化水平也並不高,多數是國小都沒有畢業,既不瞭解相關法律法規,也無法閲讀相關文獻,電視上的新聞有時也是一知半解,沒有專人的講解,使得他們對農村養老保險的事知之甚少。大大的減少他們應有的福利。

所謂養老保險(或養老保險制度)是國家和社會根據一定的法律和法規,為解決勞動者在達到國家規定的解除勞動義務的勞動年齡界限,或因年老喪失勞動能力退出勞動崗位後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

(2)村民對農村養老保險政策實行工程不信任

但當我們試圖使村民瞭解何謂農村養老保險時,他們中的大多數人則表示如果有養老保險,他們也不願意購買。有的人是認為自己無法負擔參保的資金,有的人卻説要兒子養或者自己勞動養活自己,而更多是的對這個政策實行的不信任。村民擔心自己交了錢到時候自己反而拿不到一分錢養老。

從中可以看出這樣一項十分惠民的政策,村民並不十分給面子。這也主要還是率先實現該政策的地方在資金籌集和基金的管理方面存在的問題讓村民感到害怕。農村養老保險需求水平相對較低,但是如果考慮到城市化、社會發展、生活水平提高等諸多因素,今天為自己的晚年生活投保的人在二十、三十甚至四十多年後進入老年期時,現在交納的數額很少的養老保險金,就會出現養不了老,保不了險的情況。而有些地方籌集的養老保險金不能專款專用,少數地方以種種藉口,擅自挪作他用,引起風險,損害被保險人的利益。基金的管理級別太低,不能使基金有效地保值增值。這也不禁讓人要想,連那一筆錢都沒有辦法保住,又哪裏有錢來養老呢?

我們在查閲資料時還發現,關於此類問題,國家並沒有具體的獨立的法律規範,關於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推行,只有1992年1月3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公佈實行的《縣級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本方案(試行)》。國家沒有根據經濟與社會的發展及時地對法律做出調整。立法的力度不夠,也給許多人有空子可鑽,致使我們對此推行的困難又增加了。而面對村民們的利益也得不到保證,保險並不保險。

(3)四十歲左右的村民對自己的養老並沒有規劃

我們在調查過程中也對四十歲以下,比較年輕的村民的詢問了他們有關養老的看法,但當提到對自己養老的看法時,他們基本都表示沒有什麼規劃,或者直接説讓子女養。反觀城市地區,各種商業保險相當活躍。有些養老保險甚至專門針對十幾歲的小孩子的。雖然小孩購買養老保險不能夠算得上很明智,但起碼在養老方面村民還沒有很強的意識,對自己的未來也不能做到眼光長遠。

3.原因分析

(1)資金來源不盡合理,未體現全社會責任

資金是推進農村社會保障體系建設的核心問題。民政部1992年印發的《縣級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本方案》明文規定,在保險基金的籌集上,“堅持以個人繳納為主,集體補助為輔,國家給予政策扶持的原則”,這樣的規定使國家和集體所體現的社會責任過小。我國政府用於社會保障的比例是世界最低的。中央財政用於社會保障的支出佔中央財政總支出的比例,加拿大為39%,日本為37%,澳大利亞為35%,我國只有10%左右,而這10%的投入絕大部分給了城鎮職工。由於長期以來國家對農村投入過低,農村社會保障資金的重要來源實際是依靠傳統農村的集體補助和投入。但改革開放以來實施的土地家庭承包經營制使集體經濟力量受到嚴重削弱,特別是貧困地區的財政能力和集體經濟實力有限,已無力承擔當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資金。在這種情況下,原來由集體經濟負擔的農村軍烈屬優待、“五保户”供養變為農民直接負擔,而國家幹部、城市居民、工人不負擔,這樣一來既不利於增加統籌金額,也不利於標準統一。此外,農民個人的養老和醫療保險基金,集體補助也微乎其微,幾乎完全由個人繳費。這樣的社會保障不僅失去了它本來的意義,而且也影響了農民參加養老、醫療等保障項目的積極性,加大了農村社會保障工作的難度。

(2)缺乏法制保障

社會保障制度需要有力的法律法規來支撐。從目前我國農村社會保障立法的狀況來看,一個突出的表現是立法層次低、立法主體混亂、立法層級無序。我國政府自1998年開始設立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但迄今還沒有一部專門涉及農村社會保障工作的基本法律,在國務院已經制定的條例中,也極少涉及規範社會保障制度的法規。雖然我國過去在農村社會保障工作方面形成了一些法規、條例和規章,但多是單項的,功能單一,缺乏力度,沒有形成有機的法規體系,而且地區不同,內容亦有所不同。由於農村社會保障尚未立法,更沒有形成法律體系,使

得目前農村社會保障工作處於無法可依、無章可循的境地。

(3)全社會老齡意識不太強,社會支持力度不夠

有些地方和單位對人口老齡化問題的重要性、緊迫性認識不足,老齡工作沒有擺上重要議事日程,措施不力,成效不大。基層老年人協會的普及率達不到要求。由於缺乏老齡意識,致使不少人有岐視老年人的現象。特別是有個別公汽上的乘務員和司機,由於受利益驅使,在路上見到老年人搭車,不願意停靠讓老年人乘坐並予以方便,使老年人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同時,隨着人口老齡化的加劇,老年人尤其是高齡老年人中卧牀老人大量增多,無人護理、照料的問題越來越嚴峻。特別是對於喪偶、子女都不在身邊的獨居老人和空巢老人無人照顧的問題也十分突出。空巢老人突發疾病時搶救不及時,生命也時常受到威協。因此,在當前社會保障制度尚未健全的情況下,老齡問題已成為不容忽視的重大社會問題,將直接影響家庭和睦和社會穩定,對縣政治、經濟和社會發展產生一定影響。

(4)老年服務業滯後,農村老年人享受社會公共服務相對較少

一是鄉鎮老年福利服務設施數量少。目前崇陽縣12個鄉鎮除了只能滿足“五保户”需要的福利院外,面向其他農村老年人的養老機構幾乎沒有,農村老年人能享受到的各種養老服務特別是生活照料服務幾乎是空白。二是居家養老服務欠缺。社區養老服務設施不全、服務組織欠缺、志願者服務隊伍不穩定,能夠提供的服務項目很少,不能適應老年人的需求,面向農村老人的社會服務更是嚴重缺乏。

(5)農村養老保險制度存在弊端

首先,農村養老保險統籌級別低。農村養老保險基金實行縣級統籌,這使得養老保險關係在省際甚至縣際轉移很困難甚至不可能,這實際上也就是限制了參加社會養老保險的人數。如農民工羣體,長年在外使得他們不能在户口所在地參加養老保險。現有的這種農村養老保險制度忽視了地區差異和個體差異,脱離了現實情況,這也是多年來我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舉步維艱的重要原因之一。其次,政府資金支持力度不夠。目前,我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金的籌集方式是以個人交費為主、集體補助為輔,政府給予政策扶持。實行減免農業税改革後,農村集體經濟與從前相比變得薄弱,集體分擔的那部分養老金很難兑現。而政府那部分養老資金的投入有限,對大部分農民起不到太大的現實意義。

(6)農民收入不穩定且增長緩慢導致養老資金短缺

由於我國長期實行農業支持工業的產業政策,致使農業發展緩慢,農民收入低下。 而農民的收入除用於生活消費和農業生產外,還要承擔子女教育和人情往來的費用。因此農村家庭可支配收入不足,沒有足夠的經濟剩餘作為養老資金。

三、提出建議及對策

(一)及時宣傳新政策,讓農民切實感受新農保的惠民之處

在政策進行修改完善後加強必要宣傳,讓廣大農民羣眾自覺認識自己的權力和義務,瞭解黨在農村的基本政策,積極主動參保,自覺自願繳費。不定期進行宣傳教育活動,提高農民自身素質,瞭解國家大政方針和實時動態,提高覺悟水平。

其次,加大農村教育力度,增強農户接受新知識、理解新政策的能力。通過調查分析,家庭受教育程度越高,參加新農保的意願越強烈。

(二)提高農民收入,加強養老支持力度

提高農民收入的主要途徑之一是轉移農村剩餘勞動力,社會和政府要真正為農村剩餘勞動力提供穩定的就業崗位,並積極發展農村教育,提高農民素質和專業技能,以擴大農民就業面。途徑二是強化土地保障功能在農村養老中的作用。主要可以從以下三個方面入手:首先,鼓勵和引導農民適當增加土地種植面積。雖然目前農村土地功能有所弱化,農民來自土地的收入也有所減少,但土地仍是農民收入的主要來源。因此,政府應引導農民合理利用土地並在技術、資金上給與支持,以提高土地利用率增加農民收入。其次,還要變革與更新土地的保障模式,積極摸索多種形式的土地資本化,將土地變為一種可以資本化的資源。同時,各地應儘快建立與不斷完善土地流轉制度,使土地合理有償的流轉起來,使農民獲得相應的收入。

(三)完善農村社會養老保障制度

首先要建立健全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對家庭人均收入低於生活保障標準的農村貧困人口按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實行差額補助的制度,是確保農村貧困人口基本生活的措施。因此,建立和健全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對於解決農村養老問題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以科學的方法確定保障線標

準,使生活水平低於保障線的農村老人都能獲得基本的物質需要。其次將農村養老保險法制化。經過一段時期、在一定地區試行的農村養老保險制度已經有了一定的成效,政府應當及時將可行有效的保險制度通過立法的形式確定下來,並在實踐中逐步補充或完善,使農村養老保險走上法制化軌道。由於城鄉社會養老保障制度在養老保障需求、基本原則、經濟發展水平、人們思想價值等方面存在差異。我國的農村社會養老保障應當根據不同經濟發展水平制定不同的政策。

(三)完善相關經辦機構設施, 規範業務操作,提高人員業務素質

要不斷完善新型農村養老保險網絡系統,所有信息實行公開透明化。對養老金的收繳和發放都及時錄入信息系統,保證信息的真實性和可靠性,確保每一位參保農民都有真實的參保信息。保障養老金能及時發放,養老金賬户安全可靠。

經辦人員要熟悉相關業務,提高操作效率,減少不必要的程序。經辦機構應在人口集中的地方設置下級經辦點,便於高齡老人繳納和領取保險金,真正把惠農政策做實到位。

關於公眾對養老金看法調查報告範文

調查時間:20xx年3月

調查地點:全國

調查內容:關於公眾對養老金看法的調查

調查方式:在線調查

20xx年全國兩會x月初將在北京召開,人民網和人民日報政治文化部就公眾關注的熱點問題展開調查。截止目前,“社會保障”高居榜首。

本次調查涉及二十個熱點問題,包括房價調控、社會保障、醫療改革、食品安全、環境問題、交通問題、物價問題、收入分配、小微企業、三農問題、社會道德、社會管理、基層民主、三公經費、事業單位改革、文化體制改革、教育公平、法治建設、網絡問政、反腐倡廉等。

截至2月20日8時,在20xx年你最關注的十大熱點問題調查中,“社會保障”以198541票暫居榜首。“收入分配”與“社會管理”分別位居第二、三位。

調查還顯示,目前共有227xx5萬人參與了“社會保障”分項調查,其中45%的網友表示參加了養老保險,30%網友參加了醫療保險。在“對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的上調是否滿意”的調查中,92%網友希望提高養老金的上漲幅度和速度。關於醫療保險制度改進,27% 網友期望擴大可報銷病種和藥物種類,42%網友認為應提高個人報銷金額比例,14%希望各地域之間銜接,實現異地報銷。關於是否支持彈性退休制,58%的網友支持,42% 網友表示反對。

回顧近年的兩會調查,20xx年兩會調查中,社會保障以71xx0票位於榜首;xx年的兩會調查中,養老保險以104304票排在首位;20xx年的兩會調查,社會保險位居第八位;20xx年社保養老也進入兩會調查前十。歷年調查來看,社會保障已三度位居榜首,有關養老等社會保障問題越來越受到網民關注。

20xx年x月29日,國務院召開會議,確定在上海、廣東等5省市先期開展試點。試點的主要內容包括:養老保險費用由單位和個人共同負擔,退休待遇與繳費相聯繫等。但因阻力太大而中途夭折。

20xx年兩會期間,改革養老“雙軌制”成為部分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熱議的話題。當時,******總理在《政府工作報告》中提出,20xx年要積極推進機關和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人保部也就此做出迴應,表示將促進企業、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改革。但時隔一年,改革時間表尚無跡象。

20xx年xx月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指出,要完善社會保障體系,擴大養老等各類社會保險覆蓋範圍,提高統籌層次和保障水平,落實好各項保障措施和救助機制。

國家“xx”規劃綱要重點提出,堅持廣覆蓋、保基本、多層次、可持續方針,加快推進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建設,穩步提高保障水平。

加快完善社會保險制度:實現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全覆蓋。完善實施城鎮職工和居民養老保險制度,全面落實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省級統籌,實現基礎養老金全國統籌,切實做好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工作。逐步推進城鄉養老保障制度有效銜接。推動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發展企業年金和職業年金。擴大工傷保險覆蓋面,提高保障水平,健全預防、補償、康復相結合的工傷保險制度。完善失業、生育保險制度。發揮商業保險補充性作用。繼續通過劃撥國有資產、擴大彩票發行等渠道充實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積極穩妥推進養老基金投資運營。

加強社會救助體系建設:完善城鄉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規範管理,分類施保,實現應保盡保。健全低保標準動態調整機制,合理提高低保標準和補助水平。加強城鄉低保與最低工資、失業保險和扶貧開發等政策的銜接。提高農村五保供養水平。做好自然災害救助工作。完善臨時救助制度,保障低保邊緣羣體的基本生活。

除了企業職工養老,******總理特別關心農民的養老。不久前,在徵求對20xx年政府工作報告意見時,******總理表示,要把農業現代化擺在重要位置,培養一代有文化、有技能的新型農民。建立適合國情的社會保障體系,有了完善的社會保障,才能讓農民安心在農村生活。

關於公眾對養老金看法的調查報告

調查時間:20xx年3月

調查地點:全國

調查內容:關於公眾對養老金看法的調查

調查方式:在線調查

20xx年全國兩會x月初將在北京召開,人民網和人民日報政治文化部就公眾關注的熱點問題展開調查。截止目前,“社會保障”高居榜首。

本次調查涉及二十個熱點問題,包括房價調控、社會保障、醫療改革、食品安全、環境問題、交通問題、物價問題、收入分配、小微企業、三農問題、社會道德、社會管理、基層民主、三公經費、事業單位改革、文化體制改革、教育公平、法治建設、網絡問政、反腐倡廉等。

截至2月20日8時,在20xx年你最關注的十大熱點問題調查中,“社會保障”以198541票暫居榜首。“收入分配”與“社會管理”分別位居第二、三位。

調查還顯示,目前共有227xx5萬人參與了“社會保障”分項調查,其中45%的網友表示參加了養老保險,30%網友參加了醫療保險。在“對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的上調是否滿意”的調查中,92%網友希望提高養老金的上漲幅度和速度。關於醫療保險制度改進,27% 網友期望擴大可報銷病種和藥物種類,42%網友認為應提高個人報銷金額比例,14%希望各地域之間銜接,實現異地報銷。關於是否支持彈性退休制,58%的網友支持,42% 網友表示反對。

回顧近年的兩會調查,20xx年兩會調查中,社會保障以71xx0票位於榜首;xx年的兩會調查中,養老保險以104304票排在首位;20xx年的兩會調查,社會保險位居第八位;20xx年社保養老也進入兩會調查前十。歷年調查來看,社會保障已三度位居榜首,有關養老等社會保障問題越來越受到網民關注。

20xx年x月29日,國務院召開會議,確定在上海、廣東等5省市先期開展試點。試點的主要內容包括:養老保險費用由單位和個人共同負擔,退休待遇與繳費相聯繫等。但因阻力太大而中途夭折。

20xx年兩會期間,改革養老“雙軌制”成為部分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熱議的話題。當時,xx總理在《政府工作報告》中提出,20xx年要積極推進機關和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人保部也就此做出迴應,表示將促進企業、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改革。但時隔一年,改革時間表尚無跡象。

20xx年xx月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指出,要完善社會保障體系,擴大養老等各類社會保險覆蓋範圍,提高統籌層次和保障水平,落實好各項保障措施和救助機制。

國家“xx”規劃綱要重點提出,堅持廣覆蓋、保基本、多層次、可持續方針,加快推進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建設,穩步提高保障水平。

加快完善社會保險制度:實現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全覆蓋。完善實施城鎮職工和居民養老保險制度,全面落實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省級統籌,實現基礎養老金全國統籌,切實做好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工作。逐步推進城鄉養老保障制度有效銜接。推動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發展企業年金和職業年金。擴大工傷保險覆蓋面,提高保障水平,健全預防、補償、康復相結合的工傷保險制度。完善失業、生育保險制度。發揮商業保險補充性作用。繼續通過劃撥國有資產、擴大彩票發行等渠道充實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積極穩妥推進養老基金投資運營。

加強社會救助體系建設:完善城鄉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規範管理,分類施保,實現應保盡保。健全低保標準動態調整機制,合理提高低保標準和補助水平。加強城鄉低保與最低工資、失業保險和扶貧開發等政策的銜接。提高農村五保供養水平。做好自然災害救助工作。完善臨時救助制度,保障低保邊緣羣體的基本生活。

除了企業職工養老,xx總理特別關心農民的養老。不久前,在徵求對20xx年政府工作報告意見時,xx總理表示,要把農業現代化擺在重要位置,培養一代有文化、有技能的新型農民。建立適合國情的社會保障體系,有了完善的社會保障,才能讓農民安心在農村生活。

【第6篇】昭通農民養老情況調查報告

隨着新中國的同齡人步入老年,我國出現了第一次老年人口增長高峯。據第六次人口普查資料顯示,昭通市60歲及以上人口為500218人,佔全市總人口的9.6%。養老是民生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各級黨委和政府的重要職責之一。如何規劃和統籌好全市農村老年人養老工作,讓他們老有所養、病有所醫、老有所教、老有所學、老有所為、老有所樂十分重要。

一、昭通農村老年人養老現狀

通過對昭陽區、鎮雄縣、綏江縣、巧家縣、水富縣、彝良縣、永善縣等縣區部分村組農村老年人的實地走訪和問卷調查。共調查60-70歲的93人、70-80歲的72人、80歲以上的42人。調查結果顯示:

(一)農村老年人文化水平普遍較低。文盲147人,國小文化50人,國中9人。

(二)農村老年人身體狀況差。農村老年人經年累月的辛勤勞作,很容易積勞成疾,加之人老了身體機能的退化就更加體弱多病。調查對象中,經常生病的就有133人,佔64%,特別是70歲以上的老年人中身體不好的佔到70%。

(三)收入來源少。農村老年人從收入來源看:靠自身勞動收入67人,子女全額供給59人,享受養老保險67人,享受農村低保47人。月平均收入在100元以下的117人、月平均收入在100元以上的90人。

(四)贍養方式單一。農村老年人主要靠勞動收入來養活自己,只要自己能動,都要參加力所能及的勞動,失去勞動能力後才靠子女贍養或親戚支助。調查中靠子女贍養的有101人。

二、昭通農村老年人養老存在的主要問題及原因分析

(一)經濟狀況不佳。昭通農村老年人的經濟來源由勞動收入、子女供給、養老保險、低保等部分構成。土地收入是他們生活的主要來源,在農村60-70歲之間的低齡老年人中有不少人身體比較健壯,能靠自己的勞動獲取或多或少的勞動收入。在調查的207位老人中,60-70歲的有93人,靠勞動收入的有43人,在經濟上不完全依賴於子女供養。但是不得不靠子女供養的農村老人,卻因他們的子女生活本身就相當困難,其生活就難以為繼了。

(二)養老模式單一。昭通農村長期以來都是以家庭養老為主。調查中發現,有的子女只給父母一些口糧,逢年過節送一些錢物。有些外出打工的子女只能維持自己的生活,不僅沒有錢寄回家,而且留在農村的子女學習生活費用還要靠老人支付。在部分多子女家庭中,由子女按比例分攤老年人的生活必需的糧食和零用錢,但還有一部分兒女們為了贍養老人顯示公平,將老父老母拆散供養,一個兒子養活爹,一個兒子養活媽,活生生將二老拆散,迫使老年夫妻分居各隨一家,使老年人失去了夫妻間的温暖,影響老年人的身心健康。調查中還發現農村有部分家庭因家中的多種原因和矛盾,老年人不能與子女們在一起共同生活,兒女大了結婚後相繼與老人分開生活,分家時,老人們還能夠從事各種體力勞動,隨着年齡的增加,進入晚年的他們責任田難以耕種,家庭的生計難以支撐。調查中發現一種怪象,有的兒女多的老人養老來源成為問題,在給老人的贍養費上相互推諉,本應負擔的老人生活費成了兒女們相互之間鬧矛盾的由頭,有的兒女們相互間還成了仇人,老年人不僅在生活上被兒女們當作累贅,而且在贍養費的承擔上互相推卸贍養責任。

(三)生活單調,精神上孤獨寂寞。農村大部分老人,除了辛勤勞作時在忙碌中找到一些充實,閒暇時間生活是非常單調乏味的。農村老人,特別是單身老人、子女不在身邊連一個噓寒問暖的人都沒有,如果兩個老人都健在有個伴還好,至少有個交流和相互照應的人;如果是孤身一人,就是生病了連個端茶倒水的人都沒有,那份晚景的淒涼、那份孤單寂寞無依無助可想而知。調查中發現,農村老人的精神生活就是看看電視、趕場、上廟,沒有更多的文體娛樂活動,思想精神上缺乏交流與溝通,生活沒有情趣,有些老人最終是抑鬱而終。調查發現大部分農村家庭贍養老人僅限經濟上的供養,認為給老人生活費就算盡了義務,忽視對老年人日常生活的照料和精神上的慰籍。

(四)病有所醫很難實現。農村老年人一生從事繁重的體力勞動,年老生理疾病較多。調查發現70%的農村老人至少患有一種慢性疾病,主要有高血壓、風濕性關節炎、白內障、哮喘、胃病等。從未做過健康體檢的佔80%,做過健康體檢的僅20%。村衞生所和鄉衞生院擔負着大多數農村老年人平時看病就醫的重任。農村老年人選擇村衞生所,表面上看是因為就醫具有方便、經濟的優點,導致老年人普遍選擇在村衞生所就醫的深層次原因仍然是經濟問題,為了節約醫療費用,只能大病小看,小病不看。有的是自己到地裏找中草藥,小病還可對付。小病拖大病扛,扛到最後就是等死。

三、做好農村老年人養老工作的建議

(一)大力發展農村經濟,夯實家庭養老基礎。農村經濟的發展是解決農村養老問題極其重要的經濟基礎,家庭、社區和社會養老都不同程度地受制於農村經濟發展水平。昭通農民收入不穩定且增長緩慢導致養老資金短缺。農民家庭的收入除用於生活消費和農業生產外,還要承擔子女教育和人情往來等諸多方面,農村家庭可支配收入不足,沒有足夠的經濟剩餘作為養老儲備。有些外出打工的子女只能維持自己的生活,不僅沒有錢寄回家,而留在農村的子女的學習、生活費用有時還要靠老人,使許多農村老人生活來源得不到保障。因此,只有堅持把產業作為發展的重點、難點、突破口和根本出路,通過產業發展,增加農民收入。才能真正解決昭通農村老人的養老問題。

(二)深化精神文明建設,豐富社區老年人的精神生活。一是大力開展精神文明建設,做好深入細緻的宣傳教育工作,尤其是樹立青少年尊老、養老、敬老觀念,積極開展各種形式的道德建設活動,在全社會提倡敬老養老愛老,建立傳統和諧的農村家庭關係。大力表彰農村孝敬老人的先進事蹟,弘揚中華民族敬老、養老的美德。二是豐富社區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精神文化生活是老年人生活中日益重要的組成部分,它直接關係到老年人晚年生活的質量。在農村組織為老人服務的志願者,發揮他們在老人精神慰藉方面的作用。加強農村社區文化體育設施及場所建設,大力提倡和扶持各種有益於老年人身心健康的文化娛樂活動,使老年人的精神生活更加充實。

【第7篇】關於公民對養老金看法的調查報告

調查時間:2022年3月

調查地點:全國

調查內容:關於公眾對養老金看法的調查

調查方式:在線調查

2022年全國兩會3月初將在北京召開,人民網和人民日報政治文化部就公眾關注的熱點問題展開調查。截止目前,社會保障高居榜首。養老金成為了公眾討論的一個熱點話題。

本次調查涉及二十個熱點問題,包括房價調控、社會保障、醫療改革、食品安全、環境問題、交通問題、物價問題、收入分配、小微企業、三農問題、社會道德、社會管理、基層民主、三公經費、事業單位改革、文化體制改革、教育公平、法治建設、網絡問政、反腐倡廉等。

截至2月20日8時,在2022年你最關注的十大熱點問題調查中,社會保障以198541票暫居榜首。收入分配與社會管理分別位居第二、三位。

國家十二五規劃綱要重點提出,堅持廣覆蓋、保基本、多層次、可持續方針,加快推進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建設,穩步提高保障水平。

加 快完善社會保險制度:實現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全覆蓋。完善實施城鎮職工和居民養老保險制度,全面落實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省級統籌,實現基礎養老金全國統籌,切實做好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工作。逐步推進城鄉養老保障制度有效銜接。推動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發展企業年金和職業年 金。擴大工傷保險覆蓋面,提高保障水平,健全預防、補償、康復相結合的工傷保險制度。完善失業、生育保險制度。

加強社會救助體系建設:完善城鄉最低生活保障制 度,規範管理,分類施保,實現應保盡保。健全低保標準動態調整機制,合理提高低保標準和補助水平。加強城鄉低保與最低工資、失業保險和扶貧開發等政策的銜接。提高農村五保供養水平。做好自然災害救助工作。完善臨時救助制度,保障低保邊緣羣體的基本生活。

除了企業職工養老,温家寶總理特別關心農民的養老。不久前,在徵求對2022年政府工作報告意見時,温家寶總理表示,要把農業現代化擺在重要位置,培養一代有文化、有技能的新型農民。建立適合國情的社會保障體系,有了完善的社會保障,才能讓農民安心地生活過日子。

【第8篇】2022關於農村養老調查報告

來越成為一個普遍的社會問題;而我縣是一個農業大縣,農村人口占全縣總人口的78%以上,其中60歲以上的老人已達2.3萬,佔農業人口的10.1%。據預測,到本世紀二三十年代,我縣老齡人口將上升至總人口的23%左右。到那時,我縣將成為一個負擔沉重的老齡型大縣,給社會和經濟發展將帶來一系列的問題,隨之而來的家庭養老矛盾也會日益突出,如不未雨綢繆,將嚴重阻礙社會的發展。針對近期我院受理的農村老人贍養問題,作如下調查分析報告:

一、農村的養老問題

隨着老年人口的增多,養老越來越成為一個普遍的社會問題,特別是農村老人的贍養問題,更是顯得尤為突出。究竟是怎樣一些原因造成農村贍養案件越來越多呢?當然,一方面可以説是農村老人的法律意識增強了,懂得用法律武器來為自己維權了;從另一方面我們也看到,贍養的確是農村老人心底最深的痛。

生活條件較差,生活方式單調農村老人的生活方式主要有四種,即三世同堂型、不分不離型、分擔贍養型、獨自生活型。三世同堂型即老人與子孫共同生活,生產生活中的事物主要由子女、兒媳決定,老人除乾點家務活幫助照看孩子外,別無其他活動,生活比較單調;不分不離型是指老人與子女雖沒有分家,但是不與子女一起居住,生活費用由子女供應,這種類型的老人在子女少的家庭中佔有相當的比例;分擔贍養型主要集中在多子女的老人家庭中,子女按比例分擔老人生活所必需的糧食及日用品,老人也不與子女一起生活;獨自生活型是指單身老人或老年夫婦單獨生活,生活費用由自己承擔,責任田裏的重體力活由親朋好友或子女幫助,這種類型的老人既有孤寡老人也有多子女或單子女的老人。許多不分不離型、分擔贍養型、獨自生活型的老人大多居住在村莊周圍低矮破舊的房子裏,在有的地方,村莊周圍甚至出現了老年人聚居的“老年村”,其生活條件普遍較差。

老人生活要求低,渴望但不苛求精神贍養與城鎮老人呼籲精神贍養不同,農村老人雖然也希望兒女精神贍養,但相當一部分老人是隻要生活有保障,不致挨餓受凍就很滿足了,而不太注重營養保健、參加娛樂活動等。生活來源單一,完全依賴子女農村老人蔘加社會養老保險的極少,他們中很多人因年老疾病而喪失勞動能力後,生活只能依賴子女,沒有其他出路,這是農村老人與城鎮老人的一個顯著區別。目前,農村老人蔘加社會養老保險的幾乎沒有。這些農村老人年輕時撫養子女,為子女上學、結婚耗盡了全部積蓄,有的老人甚至把住房也全部讓給了子女。他們中很多人因年老、疾病而喪失勞動能力後,沒有經濟來源,沒有其他出路,在經濟上完全受制於子女,致使有的子女視老人為負擔,讓老人在家裏經常受氣。

二、出現贍養糾紛的原因

而究其農村贍養糾紛出現的原因,個人認為大概有以下幾種:

第一種是經濟確實困難的。農村經濟狀況是導致農村贍養糾紛較多的因素,而贍養糾紛大多發生在經濟條件相對困難的農村,由於贍養人自身家庭負擔較重,生活也有一定困難,因此在贍養老人上不承擔自己應盡的贍養義務。

第二種是子女間的非正常攀比,他們比的不是如何孝順老人,而是比着少孝順老人,這使得一些老人生活無着落。據有關數據顯示,多子女家庭互相推卸贍養責任的糾紛案件約佔全部贍養糾紛的80%以上。

第三種是農村社會養老體制不健全,養老方式單一落後。絕大部分老人至今仍靠子女扶養,他們年輕時扶養子女,為子女上學、結婚耗盡了全部積蓄,有的老人甚至把住房也全部讓給了子女。由於農村養老保險體制不健全,老人大多沒有經濟來源,到年老時在經濟上便完全受制於子女,致使有的子女特別是個別兒媳視老人為負擔,老人在家裏經常受氣。

第四種是一些子女法律意識和道德觀念較差,只知向老人索取,卻不願回報老人,還有的是兒媳視孃家人為自己人,公公、婆婆為外人,“內外”差別大,不贍養甚至虐待公婆,有的兒子抱着息事寧人的態度,使父母飽受委屈。

第五種是分家產引發矛盾而帶來贍養糾紛。農村習慣在子女成家後分家,一些老人不注意維護自身權益,將家產全部分割給子女,自己今後的生活則完全依賴於子女供養。在分家過程中,由於受家庭經濟狀況及老人主觀因素等影響,在財產分割上存在的一些爭議產生日後贍養問題上的矛盾。

養老問題嚴重干擾着社會的正常生活秩序,影響着社會的安寧與穩定,為了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權益,我國早在1996年就頒佈了《老年人權益保障法》,將老年人的贍養問題以法律形式進行了規定。然而,即使法律法規再怎麼完善,以身試法的人依然大有人在。如何從源頭上解決贍養這個難題呢?

三、保障農村老人幸福的建議

一是要發展經濟,沒有經濟基礎,談何贍養老人;其次就是要搞好精神文明建設,在全社會提倡敬老愛老的優良傳統,建立團結和諧的家庭關係;再就是要學會依法養老。目前,關於保護老年人權益的立法工作已經取得一定成效,在婚姻法、刑法、民法通則等法規中都有專門的條款,國家還專門制定了老年人權益保障法,對不盡贍養義務的人可以視情況追究其民事和刑事責任,從而為農村老人依法養老打下了法制基礎。當前我們要進一步加強法制宣傳,讓全社會了解保護老年人權益的重要性,老年人特別是農村老人更應學法懂法,用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二是通過法律,我國1996年頒佈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規定:“老年人養老主要依靠家庭,家庭成員應當關心和照料老年人。”八屆人大四次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和社會發展“xx”計劃和xx年遠景目標綱要》更明確指出:“農村養老以家庭保障為主,堅持政府引導與農民自願,發展多種形式的養老保險。大力發展企業補充養老和個人儲蓄養老保險。”

三是強道德宣傳教育,培養和提高農村子女的自覺贍養意識。儘管我國已為保護老年人權益而制定了一些法律法規,但卻沒有明確規定贍養老人的標準,而這個標準的制定又對農村老年人的生活保障顯得十分的重要。長期以來,農村老年人的生活標準還停留在兒女的“良心”上,給老年人多少錢抑或是多少物,全憑兒女們的道德水準了。因此,我們應該把孝敬、尊崇、贍養老人作為鄉風文明建設的重要內容。加強有關的輿論宣傳,樹立有關典型,倡導百善孝為先,加強道德的約束力和輿論的影響力,從而營造出人人都來關愛老年人的良好風尚。

四是子女自覺盡義務,子女贍養老年父母是民間的傳統美德,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設身處地為老人考慮一下,常回家看看,你不但會得到很多意想不到的快樂和經驗,同時也會影響下一代對你的態度。

五是加強子女、社會對老人的精神慰藉。老年人生活單一,往往無所依,尤其是在物質設施極度匱乏的農村地區,生活的孤獨感更是濃烈。所以子女在贍養老人的同時,一定要在精神上敬重老人。要傾聽他們的意見,突出“老年優先”、“老人在上”;要在情感上慰藉老人,要更加關愛他們,平時經常問寒問暖,同他們聊天、談心,消除“代溝”,老人有病時,要及時就診,精心護理,使他們消除孤獨感、寂寞感、失落感,讓他們感到老有所依、老有所樂。

六是全農村養老保障設施。在加大道德宣傳力度的同時,也要進一步為老年人生活提供更多的保障。提議建立村級或鄉級老齡事業發展專項基金或養老基金,這樣可以用於老年福利設施建設和特困老年人的救助以及老年人的養老補貼,使老人心理上真正有了依靠。

【第9篇】市老年人養老現狀調查報告

為傾聽民意,廣集民智,為市委、市政府決策提供支持和參考,江門市社科聯、江門市社情民意調研中心在全市開展社情民意調查活動。本調查旨在掌握老年人的第一手資料,瞭解老人的生活現狀及對養老服務的需求,以更好推進江門養老服務體系的建設,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質量和社會參與,為市委、市政府推進養老產業提供參考意見。本調查通過發放紙質調查問卷和專家座談兩種形式,在蓬江、江海兩區隨機抽樣,共有292人填寫紙質問卷。

一、江門老年人現狀

(一)基本情況

本次隨機抽取的292名對象中,男性116人,女性176人,女性略多於男性;屬城鎮户籍的有213人,非城鎮户籍的有79人。這主要與我們選取的調查地點有關,江門市蓬江區居家養老服務中心、東湖公園中老人多數是城鎮户籍,而滘北田良裏則較多非城鎮户籍;在年齡方面,60—64歲的有69人,佔23.63%; 65—70歲的有80人,佔27.1%;70-74歲的有52人,佔17.81%;75歲及以上的有91人,佔31.16%;在文化程度方面,高中及以上的有24.66%,這與多數人的印象中形成強烈反差;在職業方面,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49人,國有企業職工35人,農民79人,老師、醫生22人,私營業主28人,其他79人。具體如下表:

表1:參加調查人員情況統計表

性別

116(39.73%)

176(60.27%)

户籍

城鎮户籍

213(72.95%)

非城鎮户籍

79(27.05%)

年齡

60-64歲

65-70歲

70-74歲

75歲及以上

比例

23.63%

27.4%

17.81%

31.16%

國小

國中

高中或中專

本科或大專

碩士及以上

48.29%

27.05%

16.1%

7.88%

0.68%

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16.78%)

國有企業(11.99%)

農民(27.05%)

老師、醫生 (7.53%)

私營業主(9.59%)

其他(27.05%)

(二)個人狀況

1、身體滿意情況:調查結果顯示,只有9.59%的老人對自己身體健康情況不太滿意。

2、自理能力情況:調查結果顯示,'能自理'的老人佔了本次調查總人數的87.33%,有10.96%的調查對象生活需要適當的幫助,有1.71%的生活完全依賴。

3、個人幸福感:調查結果顯示,66.1%的老人感到'每天很充實,感覺很幸福',相對應地,有10.27%的老人感到'每天很充實,感覺很辛苦';15.07%的老人感到'每天衣食無憂,無事可做,感覺很幸福',相對應地,有8.56%的老人感到'每天衣食無憂,無事可做,常感寂寞無聊'.

(三)家庭情況

1、婚姻狀況:調查結果顯示,63.7%的老人目前處於'在婚'(已婚及再婚)狀態,有29.11%的老人喪偶,1.71%老人未婚,5.48%老人離婚。

2、子女數:調查結果顯示,有72.95%的老人有'2個子女'或'3個或以上子女',而有1.71%的老人無子女。這部分老年人尤其需要社會的關注。

3、與家庭成員關係:71.92%的老人表示自己願意與子女一起居住,但也有28.08%的老人表示不願意與子女居住,再進一步的調查發現63.01%的老人不願意與子女居住,選擇機構養老的原因主要是不願拖累子女,不想給孩子增加負擔。

4、家庭內部關心程度:71.24%的老人表示家人對自己的關心比較滿意,但是有5.14%的老人對家人對自己的關心表示很不滿意。

5、家人交流情況:59.93%的老人表示家人與自己的交流頻率比較滿意,但是有7.88%的老人表示很不滿意。

(四)社會保障情況

1、經濟收入來源:調查結果顯示292名調查對象的生活來源主要為'退休金'(有205人次,佔70.21%)及'子女補貼'(有70人次,佔23.97%)和'自己的積蓄'(有68人次,佔23.92%);需要政府部門關注的主要有享受'低保'(有17人次,佔5.82%)和'自己現在勞動所得'(有23人次,佔7.88%)。在進一步的調查中發現,有43.15%對自己的收入較為滿意,但是有20.55%的調查對象對自己的收入很不滿意。

2、收入情況:從整體上來説,有34.93%的調查對象收入在1000元以下,感覺收入不夠應付日常開支,30.14%的調查對象收入在1000-2000元之間,24.66%的老人收入在2000-3000元之間,只有10.27%的老人收入在3000元以上,這與前面職業分佈相對匹配。

3、醫療保險情況:調查結果顯示,52.4%的調查對象有基本醫療保險,14.04%的調查對象有公費醫療保險,但仍有10.96%的調查對象沒有任何醫療保障。

4、養老保險情況:調查結果顯示只有38.7%的老人有養老保險。

(五)日常生活狀況

1、日常活動:調查結果顯示,老年人的日常生活以'看電視'、'串門聊天'、'看報紙'為主,而且相當一部分老年人表示現在要協助子女照顧家庭,日常活動主要是'做家務'、'帶孫子',有小部分老年人會參與老年大學或者是退管會的活動。

2、日常照料情況:42.47%的老人表示由子女或孫子女照料,21.23%表示由配偶照料,政府、社區、集體照料的則佔有8.22%.

(六)結果分析

從以上數據顯示,受訪老人對於個人生活、家庭狀況和社會保障方面基本滿意。在某些方面還存在着問題,主要體現缺乏社會保障。首先,在養老保險方面,只有約70.21%的老人有'退休金',約23.97%靠'子女、親屬供養',5.82%的老人靠'低保收入'.建議老年人養老金和其他待遇都要得到保障,尤其是加強對'三無'老人、孤寡老人、五保户等困難老年人的生活救助力度。其次,在醫療保障方面,一方面應擴大醫療保險的覆蓋面,調查中52.4%的調查對象有基本醫療保險,14.04%的調查對象有公費醫療保險,但仍有10.96%的調查對象沒有任何醫療保障。在收入方面,有34.93%的調查對象收入在1000元以下,感覺收入不夠應付日常開支。

二、養老數據結果分析

(一)養老政策進一步深入人心

在大民政體系下,政府政策上引導,出台了多部指導性文件,如《江門市建立多元化社會養老服務體系實施方案》、《關於加快推進我市社會養老服務事業發展的實施意見》等,指導養老服務以老人的需求為本,注重老人的參與,注重服務成效。經過幾年的探索,服務得到老人的認可,養老政策進一步深入人心。因此,長者們對於各類突發事件表現地非常淡定,在'非常擔心'的選項中,排名最高的'無錢治病'為9.38%,具體情況詳見表2.

表2:面對突發事件時老人選擇情況統計表

選項

毫不擔心

不擔心

一般

比較擔心

非常擔心

無生活來源

14.84%

46.09%

16.02%

16.02%

7.03%

無錢治病

11.72%

39.45%

17.97%

21.48%

9.38%

無人照料

10.63%

44.09%

16.54%

20.08%

8.66%

子女不孝

14.98%

51.82%

20.24%

10.93%

2.02%

不夠養老

14.98%

38.87%

21.86%

21.46%

2.83%

子女失業

9.76%

45.12%

17.48%

20.33%

7.32%

(二)傳統觀念急需進一步轉變

1、家庭養老的傳統觀念成了緊箍咒

'多子多福'、'養兒防老'等是中華民族歷來所秉持的家庭理念,人口老齡化的加速讓養老社會化成為現實,雖然各級政府在極力倡導機構養老等社會化養老,大力宣傳社會化的養老服務,但是對於一部分老年人來説始終是一道坎。在進入江門市蓬江區居家養老服務中心和滘北田良裏服務中心調查後,調查結果顯示只有24.65%的老人覺得最適宜自己的養老是社區居家養老;同時,只有5.82%的調查者認為最適宜自己的養老是機構養老;與之鮮明對比的是,有69.53%認為最適宜自己的養老是家庭養老。究其原因,除了傳統理念的束縛外,對老人來説,離開工作崗位的他們,逐漸從心理上脱離了社會生活,家庭成了一切,他們不願意去接受新的羣體,融入新的環境,即使子女無條件照料,老人們也寧願在家中接受護理。

2、長者養老服務需求高,但接受能力低

在調查中,92.81%的老人提出需要提供養老服務。根據調查得知,長者主要存在醫療保健、豐富的老年文化娛樂活動、精神慰藉以及家政服務等服務需求,其中醫療保健服務最受我市長者關注,成為40.07%長者的首選,隨着年齡的增長,長者的生理機能逐漸衰退,頭腦不清晰、記憶力減退、視力模糊、聽力障礙、動作遲緩、身體免疫力下降等健康問題隨之而來。機能衰退問題,已經深深影響到了長者的日常生活行動,因此醫療保健最受長者關注;其次是豐富的老年文化娛樂活動,35.62%的老人進行了選擇,大多數長者勞動能力下降,賦閒在家,因行動不便倍感無聊和失落,但同樣具有非常豐富的感情世界。調查顯示,長者主要收入來源以子女贍養、退休金為主,收入相對固定。但是從收入水平來看,1000元以內為最主要的數額,只夠長者生存最基本的需要。且部分經濟特困老人表示,目前的社區補貼標準仍然不夠,每月80元的社區長者補助對於經濟困難的老人幫助不大。因此長者用在健康、醫療等上的開支很少,對社區或機構提供的有償養老服務也不敢接受。

(三)養老服務希望進一步完善

儘管目前我市在積極建設較為完善的養老服務體系,並取得一定成效,但各方面探索仍然停留在初級階段,養老服務的供給還需要進一步加強。

1、養老服務覆蓋率較低

目前,政府購買居家養老服務項目的服務對象以及經費是有限的,服務對象主要以社會上弱勢羣體為主,一般是城市'三無'老人、五保、低保老人、重度殘疾人以及80歲以上空巢老人、優撫優待老人等。受服務內容及服務區域的限制,一些滿足條件的長者未能享受居家養老服務。在調查過程中,針對養老服務的調查中,'用過'選項最高的僅為4.79% ,而'不清楚'的選擇都在56%以上,詳表如表3.

表3:養老服務選擇情況統計表

表3:養老服務選擇情況統計表

選項

當地有

用過

需要

不清楚

上門做家務

95(32.53%)

3(1.03%)

23(7.88%)

171(58.56%)

上門護理

87(29.79%)

5(1.71%)

30(10.27%)

170(58.22%)

上門看病

79(27.05%)

7(2.4%)

31(10.62%)

175(59.93%)

聊天解悶

82(28.08%)

14(4.79%)

22(7.53%)

174(59.59%)

老年人服務熱線

79(27.05%)

9(3.08%)

40(13.7%)

164(56.16%)

老年人飯桌送飯

83(28.42%)

7(2.4%)

19(6.51%)

183(62.67%)

陪同看病

77(26.37%)

8(2.74%)

27(9.25%)

180(61.64%)

幫助日常購物

80(27.4%)

7(2.4%)

18(6.16%)

187(64.04%)

康復治療

74(25.34%)

7(2.4%)

32(10.96%)

179(61.3%)

法律援助

95(32.53%)

3(1.03%)

23(7.88%)

171(58.56%)

2、養老服務供需矛盾

在與專家座談中,專家普遍認為養老服務供需比較矛盾,主要體現以下幾方面。一是服務主體矛盾,服務滿足不了老年人的需求;就服務提供主體方面而言,公辦養老機構相對短缺,供需嚴重失衡,而私營養老機構收費較高、社區養老資源短缺、福利設施較少,導致多數老年人的基本需求無法滿足;二是服務內容矛盾,服務不能滿足老年人多元化需求;現有養老服務主要滿足老年人的生活照顧需要,層次較低,忽視老人與日俱增的精神需求,如參與興趣班和培訓班、從事力所能及的工作、陪同聊天與外出等;三是服務人員矛盾,難以勝任服務要求;養老機構的工作人員多是失業者或兼職人員,專業性較差,缺乏護理專業技能,缺乏與老人溝通的技巧,更缺乏對老年護理知識的系統學習,不能準確掌握老年羣體的心理、身體特徵。

3、養老設施分佈不均。隨着中國老齡化程度的不斷加深,養老設施將成為一個家庭的剛需。但是養老設施分佈不均衡,三區明顯比四市好,市區明顯比農村高。而在已有養老設施的養老服務中心調查顯示仍有9.59%的老人對於社區提供的養老服務設施'很不滿意',還有46.23%的老人表示'一般'.在座談中,民政部門認為養老設施建設存在問題的原因有很多,突出的是很多社區不願建,而且選點困難。

4、養老宣傳需要進一步加強。在養老機構、設施、服務宣傳途徑的調查選項中,34.93%的老人表示是通過親朋好友口耳相傳的形式瞭解的;21.58%的調查對象通過電視、報紙和電台等形式瞭解的。長者賦閒在家時,與人交流和電視廣播是接收外界信息的兩個重要平台。電視操作相對簡單,且在長者家中普及度較高;但還是沒有交流來得方便。在調查過程中,值得注意的是有40.07%的老人沒有了解養老機構、設施、服務。相對應的在宣傳滿意度上,只有39.73%的老人對於養老機構、設施、服務的宣傳表示'較為滿意';12.33的調查對象表示'很不滿意',還有47.95%的長者表示'一般'.在進一步針對養老機構的調查中,結果顯示52.74的老年人對於本社區內或附近有沒有養老院、福利院、老年公寓等養老機構表示'沒有'或'不知道',80.82%的老人對於養老院、福利院、老年公寓等養老機構表示'不瞭解',13.01%的長者對於養老院、福利院、老年公寓等養老機構的總體印象'印象較差'.

(五)養老收費亟待進一步合理

養老收費直接關係到老人的支付意願,只有既具有需求意願又具有支付能力的需求才為有效需求。在機構養老服務方面,調查結果(見表4)顯示83.9%長者只願意支付1000-1500元之間,低於公辦機構養老的平均收費,更遠遠達不到民辦機構養老的收費標準;進一步調查顯示長者選擇機構養老最關心的問題是環境是否舒適(51.37%)、工作人員照顧是否細心專業(49.66%)、醫療、文化、娛樂等配套設施是否完善(48.29%)和收費是否合理(39.38%);在社區養老服務方面,有70.89%的受訪者認為支付水平應該在'0-150'之間,還有19.18%的老人根本無力支付,這表明老人在居家養老服務的支付水平同樣不高,而且比機構養老服務的支付水平低;在社區日託方面,68.49%的長者覺得收費應該在0-300之間,還有20.21%的老人根本無力支付,這表明老人在社區日託的有效需求也相對低。這主要與醫療費用、晚年生活等方面的顧慮和擔憂使得老人在社會養老服務支付意願上偏向保守。此外,本次調查的老人養成了節儉的生活習慣,儘管這部分老人的養老觀念有所轉變,但其消費意願總體依然偏低。

三、建議

(一)以財政資金為導向,統籌頂層設計

政府應明確自身責任,從管理者轉化為服務者、監督者,完善社會化養老的頂層設計。養老服務財政性資金主要有社保、財税、福利公益金及社保基金四大塊,由財政、民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條塊管理。因此,應從頂層層面統籌設計,一在部門引入政策共商機制、發揮部門政策合力效應、發揮資金的協同合力效應,鞏固財政政策在養老服務設施、用工等方面的分類支持政策,加大人力資源隊伍建設投入,在人力資源培訓、職業鑑定考核方面提供資金支持,促進就業。此外,以政府購買、服務外包的形式發展養老服務業; 以風險補償等形式吸引商業保險等中介機構為老人提供老年保險。二完善制度安排設計,居家養老服務涉及人、財、物、制度政策等多方面,要從戰略高度釐清政策聯繫,注重制度體系的可持續性和梯度設計,着眼於服務企業和個人減支多收,對服務企業經營所得、資源使用税給予優惠政策; 對於個人或家庭親屬提供服務的相應給予所得税優惠與抵扣。三加強政策體系建設,由政府自上而下主導推動,優化養老服務政策環境,保障各項制度的實施,形成嚴密的監管制度。建立健全社會養老機構的各項管理制度和社會養老服務效果評估辦法,適時開展養老機構星級評定工作,全面提高社會養老服務質量和水平。進一步加強設施、收費、服務等方面的檢查監管,將養老服務機構全面納入政府監管體系,以保證養老服務市場的健康有序發展。加強對養老服務機構的監管工作,建立健全行業准入、投訴受理、獎懲以及退出機制,避免出現一些養老機構環境設施惡劣影響老人生命安全的情況出現。

(二)廣泛宣傳,營造養老好氛圍

要加強宣傳倡導現代養老理念,改變傳統養老觀念的同時,正確引導社會輿論關愛老年人,進一步強化家庭養老服務功能,防止出現福利依賴。

社區作為長者最為熟悉的環境,在社區內加大對居家養老宣傳更為有效。但鑑於多數老年人文化知識水平有限以及部分老年人行動不便,社區應充分動員社區的資源,爭取將居家養老的基本常識普及到每家每户。從而增強老年人的權利意識,鼓勵老年人表達自己的利益訴求。向長者做好居家養老服務的宣傳,逐步改變老年人傳統的生活觀念和消極的消費理念,能夠增進老年人對社會的認同感和信任感,並且樂於接受居家服務,改善自身的生活質量。

(三)完善養老服務體系,滿足老年人多元化的需求

老年人的需求是'多元化'及'各異化'的,可能包括有'醫療康復'、'生活照料'、'情感慰藉'、'臨終關懷'等,因此,必須要擴展居家養老服務內容,使老人在家享受全面的多元化養老服務。在保障特殊老年羣體全託照料的基礎上,應將有養老需求的普通老年羣體同樣列為服務對象,加強調研調查,根據其實際需要,或全託護理,或日間照料,或提供居家服務,使所有老年人平等地享有被照料的權利。同時在滿足老年羣體物質需求的基礎上,關注老年人的精神世界,更加合理、有效地設置服務項目;在保證基本服務項目的同時,發展多層次服務項目,滿足不同生活水平的老年人的生活需求。

要滿足不同老人多元化需求,養老服務隊伍是關鍵。現在養老服務人員普遍是'4050'下崗女工,缺乏培訓,專業化水平低。建議政府推動支持建立一支由醫護人員、社工、心理諮詢師、家政員等人員組成的養老服務團隊;定期進行相關的專業知識和技能培訓,實行職業資格制度和技術等級認證制度,按培訓技能考核的等級從事相應等級的服務,做到持證上崗;提高服務人員的福利待遇,健全激勵機制。

要滿足不同老人多元化需求,設施是保障。採取因地制宜、分步實施的辦法,分層分類提供養老服務,要改善養老機構的環境,完善配套設施,如增建娛樂活動場所、房間衞生設施、綠化面積等;支持社會力量舉辦專業化養老機構,鼓勵境外資本投資養老服務業。

要滿足不同老人多元化需求,管理平台是核心。養老服務延伸到家庭,為老年人提供精準、便捷的服務,將社會治理及我市大民政的改革精神融入到服務當中。建議建立一張養老的'網',實現政府、基層社區組織、社會組織、商業機構、居民家庭聯動的網絡。在操作層面上,引入信息化、網格化的手段,讓服務的傳播、回饋更加及時、高效、便利。

(四)規範服務收費,形成多層次的收費標準

第一,建立和完善養老護理服務規範。由於目前養老機構內老年人分級護理層次不一、標準不一、收費不一,政府應綜合各養老機構分級護理的實際情況,參照各地情況,制定養老機構內老年人分級護理的級別層次、每一級的標準、每一級的護理層次及收費標準。

第二,根據目前江門老年人的需求及經濟承受能力,建立多層次、多元化的養老服務機構,降低收費。目前養老機構的服務收費還是有點偏高,加上相當部分的老人是沒有退休金收入的,他們入住養老機構的費用主要由家人支付,這也使得部分有需要的老人無能力入住養老機構。當然,也有部分老年人的經濟能力較好,可以得到較好的服務。因此,建議根據老年人的經濟水平及服務需求制定多層次的服務標準和收費。

(執筆人:許皓)

【第10篇】2022年農村空巢老人養老狀況調查報告

隨着人口老齡化加快,老年人養老問題越來越被各級政府和社會各界所重視與關注,而老年人羣體中,“空巢老人”的養老問題尤為突出。在研究老齡問題時,常常把無子女或有子女但與父母分開居住,只剩父母單獨生活的這類老人喻為“空巢老人”。據不完全統計,全國這類老年人已超過老年人總數的50%。伴隨城鎮化的加快,農村中青壯年外出務工、經商、求學的人數愈來愈多,促使“空巢老人”也不斷增多。“空巢老人”羣體的不斷擴大,給社會保障帶來嚴峻的挑戰。如何更加關心“空巢老人”的晚年生活,最近,我們在江西宜豐縣進行了實地調研,並形成了調查報告。

目前,該縣有常住總人口29.15萬人,其中60週歲以上老年人39127人,佔總數的13.42%,其中農村老年人28849人,佔全縣老年人口的73.7%。農村“空巢老人”佔農村老年人總數的57%。為準確瞭解該縣農村“空巢老人”的情況,我們重點調研了這類老人的家庭生活狀況,主要是老人的基本情況、經濟狀況、醫療保障、精神生活、權益保障等五個方面進行了調查與分析。

調研中的農村“空巢老人”專指無子女或有子女但子女不在本鄉轄區內居住的、只剩老年獨自生活的、傳統的家庭養老功能基本缺失的老年人。我們對該縣16個鄉(鎮、場)“空巢老人”的基本情況進行了摸底統計,對該縣潭山、雙峯、石花尖、新昌、石市等五個鄉(鎮、場),每個鄉(鎮、場)按二個村60週歲以上“空巢老人”進行抽樣,採取點面結合,隨機抽樣,上户問卷調查等方法,輔以一定的座談會形式,收集有效樣本57個。現根據調查情況和我們的初步研究,就全縣農村“空巢老人”的生活現狀、存在的突出問題、對策建議等方面進行分析和論述。

一、江西宜豐縣農村“空巢老人”的調研基礎情況

(一)基本情況

全縣“空巢老人”總户數2554户,總人數3538人。按年齡分類:60—69週歲1567人,70—79週歲1088人,80—89週歲728人,90週歲以上155人;按性別分類:男2235人,女1303人;按有無子女分類:無子女老人1287户,子女未住一起1267户;按經濟狀況分類:低保户363户,低保邊緣户659户,非困難家庭1532户;按居住形式分類:獨居1288户,與老伴同住1266户。

(二)經濟狀況

在上户調查的57户中,獨居26户(其中無子女者8户)、與老伴同住28户、與智障兒子同住1户、與孫子女同住1户、與年邁母親同住1户。總體看來,這些老人的經濟收入主要來源以下三個方面:

一是耕種養殖收入。有21户(年齡60—73歲之間)自己種了田,還有養了豬、牛、羊等。占上户調查總户數的36.8%,説明農村“空巢老人”中有相當一部分人還必須靠自己勞動來維持生存。

二是子女給付贍養費。有29户子女每年能按時付給老人贍養費,給付金額每年1000—6000元不等,占上户調查總户數中有子女户數的59.2%。尚有40.8%的户數子女不能按期給付贍養費,究其原因,90%為自身經濟條件差,無贍養能力,並非不孝順。數字説明,農村有能力贍養父母的子女基本上能盡贍養義務。

三是來自政策性收入。有43户領取了國家發給農村老人的基礎養老金,佔75.5%,有14户享受了農村低保待遇,佔24.5%。

上户調查的57户,認為家庭總收入能夠保障自己基本生活的有50户,佔87.7%。總體看來,除少數家庭經濟條件特別困難的户外,農村空巢老人的經濟狀況尚可。

(三)醫療保障

一是身體狀況。上户調查的57户中,生活基本能完全自理、身體健康的21人,佔37%;經常有點病的20人,佔35%;體弱多病如身體較差或患有慢性病等的16人,佔28%。總體看來,57户老人雖然生活能自理,但部分老人身體狀況偏差,其勞動能力、自理能力的延續性令人擔憂。

二是醫療保障。上户調查的57户中,全部參加了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而認為就醫比較方便的有49户,佔86%;認為就醫不太方便的有8户,佔14%。而認為生病了有人護理的有38户,佔66.7%;生病了無人護理的有19户,佔33.3%。數字顯示,農村空巢老人生病就醫和護理等問題還是比較突出的。

(四)精神生活

一是子女關心程度。在49户有子女的空巢老人中,由於子女在外工作生活,經常回家探望老人不大現實,一般除傳統的年節外,子女都很少回家,而子女對父母的關懷大都通過電話問候。保持一個月內問候一次的有35户,佔71.4%;一季度內問候一次的有4户,佔8.2%;半年問候一次的有5户,佔10.2%;一年問候一次的有4户,佔8.2%;從不問候的有1户,佔2%。數字説明,絕大多數子女都關心家中的老人。

二是文體活動情況。村級老年活動設施情況,調查的5個鄉鎮場10個村都有老年協會,並有規模不等的老年活動場所,但老年協會開展活動不經常,大都一年開展1-2次活動。究其原因,主要是老年人蔘加活動不積極,組織活動不容易;老年人蔘加活動情況,調查的57户中,喜歡並參加文體活動的僅12人,佔21%。同時,詢問57户空巢老人,認為有孤獨、寂寞感覺的有27户,佔47.4%;認為沒有孤獨、寂寞感覺的有30户,佔52.6%。由此可見,一方面受文化程度,經濟收入等因素制約,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普遍較貧乏,感到孤獨,寂寞的佔比過半,與實現老有所樂、老有所為的目標相距較遠,也表明農村文體娛樂設施亟待加強。

(五)權益保障

上户調查的49户有子女空巢老人中,與子女關係好的有40户佔82%,關係一般的有8户佔16%,關係不好的有1户,佔2%;而57户空巢老人中,與鄰里關係好的有50户佔87.7%,與鄰里關係一般的有7户佔12.3%,與鄰里關係不好的沒有。

調查的57户空巢老人中,沒有一例因與子女、鄰里關係不好發生侵犯老年人合法權益的行為。20户有子女的空巢家庭子女不能履行贍養義務、不能按期給付贍養費,據老人自己評價,都是因為自己經濟條件差的原因,不屬於侵權行為。當然,我們認為,這裏面或許存在家醜不外揚等因素,或許侵權行為這其間就存在,但調查情況顯示,侵權行為應該是幾乎沒有,或者説有也是極個別。由此表明該縣民風淳樸,尊老敬老風氣良好。

二、江西宜豐縣農村“空巢老人”面臨的困難與問題

老年人的養老問題既是家庭問題,也是社會問題。家庭養老模式在中國延續了幾千年,仍然是農村老年人當前普遍的養老模式,但隨着農村子女紛紛外出務工,一旦家庭“空巢化”,家庭養老功能就被弱化,老年人不但需要衣食住行,還需要精神慰藉和生活照料。因此,隨着“空巢老人”隊伍不斷擴大,帶來了一系列養老困難和問題,在該縣的主要表現:

(一)經濟收入低下,生活質量普遍較差

人過中年後,人的體能會隨着年齡的增大而逐漸衰退,這是自然規律。在城鎮,老年人一般到了退休年齡就可以領取退休費或社保金,不需承擔重體力勞動。而農村則不同,目前該縣農村“空巢老人”除了五保户、低保户可以享受國家補貼外,絕大部分沒有養老保障,還必須通過承擔重體力勞動賺取生活費。從上户調查的57户來看,有21户還種了田,而他們中年齡最大的有73歲。且種田的經濟效益偏低,一年下來賺不到幾個錢,僅能維持日常低消費。因此,在農村“空巢老人”中,子女不能定期給付贍養費,則老人的生活質量就比較困難。

(二)年老體弱多病,健康與醫療問題還很明顯

從上户調查情況看,57户空巢老人中,常年患病的有16人,佔28%。雖然該縣實施了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和大病醫療救助制度,農村就醫條件有較大改善,但仍處於較低水平。對於仍靠體力勞動維持生存的“空巢老人”來説,普遍存在“生不起病,買不起藥”的情況,“小病抗、大病拖”已成為這些老人的一種無奈。

(三)精神慰藉缺乏,多數感覺較孤單寂寞

老年人面對“空巢”會覺得在感情上失去支撐和依靠。古有“天倫之樂”一説,所為“天倫之樂”就是兒女常在身邊,兒女不在身邊就無所謂“樂”。從上户調查的49户有子女的“空巢老人”看,有27户認為經常有孤獨感,寂寞感,佔55%。同時,由於農村老年人活動場所的配套設施比較欠缺,加上山區老年人居住分散,老年人想聚集活動也確實不易,老年人的孤獨寂寞感為此而普遍存在。

(四)飲食起居無人照料,安全隱患比較多

空巢老人不僅要忍受子女不在身邊的孤獨和寂寞,生活上的照料也是一大問題。我們在該縣雙峯林場庫前村瞭解到有一孤寡老人,且有殘疾,她有時一天就吃兩頓飯,還常常是做一頓飯要吃幾天。據瞭解,這種現象並非個例,特別是老人在自己身體狀況不好時,更為常有。同時,由於老人身體狀況差,安全意識淡薄,冬天用火、用電稍不注意就容易發生災害。

(五)老人處於弱勢,侵權行為時有發生

上户調查的57户老人中,大都與子女鄰里關係較好,僅一户認為不好。在詢問是否發生過子女、鄰里的侵權行為時,回答卻都是“沒有”。但在其中49户有子女的空巢老人中,有20户不能按期給付贍養費,原因是子女也沒有經濟能力,為此我們不能排除這裏面有的子女有能力,但不履行贍養義務的情況,如果有,就該屬侵權行為。對於侵犯老年人合法權益的行為應通過各級組織對其子女進行説服教育,必要時應進行法律援助。

三、加快和完善宜豐縣農村養老服務事業的幾點建議

(一)加強城鄉社會救助體系建設,完善基本生活保障制度。一是進一步完善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做到農村養老保險“全覆蓋”,提高農村“空巢老人”的養老保障基本能力;二是進一步完善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加大對農村高齡、病殘、獨居的困難“空巢老人”的救助力度,對困難“空巢老人”做到“應保盡保”,且做到“定期定量”救助與“臨時救助”相結合,幫助他們解決突發性困難問題。

(二)完善醫療保障體系,落實相關醫療優待政策。一是完善農村醫療保障制度,做到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全覆蓋”。二是完善大病醫療救助制度,對農村困難“空巢老人”患大病住院時實行“病中介入”,讓他們“生了病,看得起”。三是落實相關醫療“惠老”政策,如醫療機構要以村為單位建立老人健康檔案;經常組織醫療人員到村巡迴體檢與診療;對高齡、困難“空巢老人”實行免除門診普通掛號費、門診注射手續費、門診換藥費和對牀位費、x光片費、三大常規檢查費、三級護理費實行減半收取的“三免四減半”等。

(三)加快農村養老服務體系建設,逐步形成和完善農村養老服務網絡。解決農村“空巢老人”養老困難問題,最重要的當屬完善農村養老服務網絡。而國務院下發《關於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的若干意見》(國發〔xx〕35號)明確指出:“到2022年,全面建設以居家為基礎、社區為依託、機構為支撐的功能完善、規模適度、覆蓋城鄉的養老服務體系”。要求“生活照料、醫療護理、精神慰藉、緊急救援等養老服務覆蓋所有居家老人;符合標準的日間照料中心、老年活動中心等服務設施覆蓋所有城市社區,90%以上的鄉鎮和60%以上的農村社區建立包括養老服務在內的綜合服務設施和站點。”按照《意見》要求,結合實際,對該縣農村的養老服務體系建設提出具體建議,一要按規範化要求辦好農村老年協會,按“有班子、有場所、有經費、有制度、有活動”的省定標準建設好協會這個老年人自己的組織,既要組織經常性活動,又要組織老人間互相關心和幫助,做到老有所為,老有所樂;二要逐步改善農村敬老院 的功能和設施條件,除集中供養農村五保老人外,向轄區內的社會老人開放,提高公共資源的利用率;三要加大縣鄉村三級的財政投入,充分利用閒置的村部、村小、祠堂等場所,改造成為村落社區的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或居家養老服務中心。在這方面,該縣潭山鎮龍崗村、天寶鄉上梅村做了一些有益探索,龍崗村利用危房改造、災後重建等政策資金集中建了一些房屋,上梅村利用村小改造了一些小户房,供本村有養老困難的“空巢老人”集中居住。所建設的養老中心既要提供老年人日間照料服務,還要建立轄區內“空巢老人”的信息資料,推行“問訊制”,對不能到中心活動的“空巢老人”,可通過電話問訊而及時瞭解老人的生活狀況,如果老人需要,還可為老人提供上門服務。四要加大政策與資金的扶持力度,鼓勵民間資金到農村興辦養老服務業。

(四)加強農村文體活動設施建設,豐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針對老年人口相對集中、經濟條件相對較好的村,逐步建立老年文化 活動室,老年健身活動場所,由老年協會來組織、管理,開展多種多樣的娛樂活動,讓農村“空巢老人”走出孤獨,走出寂寞。

(五)完善老年人法律援助體系,維護老年人的合法權益。老年人,特別是農村“空巢老人”,是社會的弱勢羣體,在弘揚中華民族傳統美德,加強尊老敬老、助老養老等傳統孝老教育的同時,要通過法律手段切實保障老年人尤其是農村“空巢老人”的財產權、被贍養權及再婚等合法權益。縣、鄉要設立老年法律援助中心,免費為農村老人提供法律服務,執法機關、司法機關要及時依法處理和打擊對老年人的侵權的行為,切實維護老年人的合法權益。

“空巢老人”現象是經濟發展過程中衍生出來的一種社會問題,需要得到社會的關注與關愛。近年來,隨着人口老齡化速度的不斷加快,老年人口的增多,使得這一問題日益凸顯。通過這次調研,瞭解到農村空巢老人的生活現狀,發現了農村“空巢老人”生活的困擾與問題,我們希望農村“空巢老人”這一弱勢羣體能夠得到政府和社會各界越來越多的關注與幫助,能夠將尊老愛老的美德傳承下去,讓農村“空巢老人”晚年幸福安康。

【第11篇】關於公眾對養老金看法的調查報告

調查時間:

調查地點:全國

調查內容:關於公眾對養老金看法的調查

調查方式:在線調查

2022年全國兩會3月初將在北京召開,人民網和人民日報政治文化部就公眾關注的熱點問題展開調查。截止目前,社會保障高居榜首。

本次調查涉及二十個熱點問題,包括房價調控、社會保障、醫療改革、食品安全、環境問題、交通問題、物價問題、收入分配、小微企業、三農問題、社會道德、社會管理、基層民主、三公經費、事業單位改革、文化體制改革、教育公平、法治建設、網絡問政、反腐倡廉等。

截至2月20日8時,在2022年你最關注的十大熱點問題調查中,社會保障以198541票暫居榜首。收入分配與社會管理分別位居第二、三位。

2022年2月29日,國務院召開會議,確定在上海、廣東等5省市先期開展試點。試點的主要內容包括:養老保險費用由單位和個人共同負擔,退休待遇與繳費相聯繫等。但因阻力太大而中途夭折。

國家十二五規劃綱要重點提出,堅持廣覆蓋、保基本、多層次、可持續方針,加快推進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建設,穩步提高保障水平。

加快完善社會保險制度:實現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全覆蓋。完善實施城鎮職工和居民養老保險制度,全面落實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省級統籌,實現基礎養老金全國統籌,切實做好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工作。逐步推進城鄉養老保障制度有效銜接。推動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發展企業年金和職業年金。擴大工傷保險覆蓋面,提高保障水平,健全預防、補償、康復相結合的工傷保險制度。完善失業、生育保險制度。發揮商業保險補充性作用。繼續通過劃撥國有資產、擴大彩票發行等渠道充實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積極穩妥推進養老基金投資運營。

加強社會救助體系建設:完善城鄉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規範管理,分類施保,實現應保盡保。健全低保標準動態調整機制,合理提高低保標準和補助水平。加強城鄉低保與最低工資、失業保險和扶貧開發等政策的銜接。提高農村五保供養水平。做好自然災害救助工作。完善臨時救助制度,保障低保邊緣羣體的基本生活。

除了企業職工養老,温家寶總理特別關心農民的養老。不久前,在徵求對2022年政府工作報告意見時,温家寶總理表示,要把農業現代化擺在重要位置,培養一代有文化、有技能的新型農民。建立適合國情的社會保障體系,有了完善的社會保障,才能讓農民安心在農村生活。

【第12篇】2022關於公眾對養老金看法的調查報告

調查時間:20xx年3月

調查地點:全國

調查內容:關於公眾對養老金看法的調查

調查方式:在線調查

20xx年全國兩會x月初將在北京召開,人民網和人民日報政治文化部就公眾關注的熱點問題展開調查。截止目前,社會保障高居榜首。

本次調查涉及二十個熱點問題,包括房價調控、社會保障、醫療改革、食品安全、環境問題、交通問題、物價問題、收入分配、小微企業、三農問題、社會道德、社會管理、基層民主、三公經費、事業單位改革、文化體制改革、教育公平、法治建設、網絡問政、反腐倡廉等。

截至2月20日8時,在20xx年你最關注的十大熱點問題調查中,社會保障以198541票暫居榜首。收入分配與社會管理分別位居第二、三位。

20xx年x月29日,國務院召開會議,確定在上海、廣東等5省市先期開展試點。試點的主要內容包括:養老保險費用由單位和個人共同負擔,退休待遇與繳費相聯繫等。但因阻力太大而中途夭折。

20xx年兩會期間,改革養老雙軌制成為部分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熱議的話題。當時,温家寶總理在《政府工作報告》中提出,20xx年要積極推進機關和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人保部也就此做出迴應,表示將促進企業、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改革。但時隔一年,改革時間表尚無跡象。

20xx年xx月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指出,要完善社會保障體系,擴大養老等各類社會保險覆蓋範圍,提高統籌層次和保障水平,落實好各項保障措施和救助機制。

國家十二五規劃綱要重點提出,堅持廣覆蓋、保基本、多層次、可持續方針,加快推進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建設,穩步提高保障水平。

加快完善社會保險制度:實現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全覆蓋。完善實施城鎮職工和居民養老保險制度,全面落實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省級統籌,實現基礎養老金全國統籌,切實做好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工作。逐步推進城鄉養老保障制度有效銜接。推動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發展企業年金和職業年金。擴大工傷保險覆蓋面,提高保障水平,健全預防、補償、康復相結合的工傷保險制度。完善失業、生育保險制度。發揮商業保險補充性作用。繼續通過劃撥國有資產、擴大彩票發行等渠道充實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積極穩妥推進養老基金投資運營。

加強社會救助體系建設:完善城鄉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規範管理,分類施保,實現應保盡保。健全低保標準動態調整機制,合理提高低保標準和補助水平。加強城鄉低保與最低工資、失業保險和扶貧開發等政策的銜接。提高農村五保供養水平。做好自然災害救助工作。完善臨時救助制度,保障低保邊緣羣體的基本生活。

除了企業職工養老,温家寶總理特別關心農民的養老。不久前,在徵求對20xx年政府工作報告意見時,温家寶總理表示,要把農業現代化擺在重要位置,培養一代有文化、有技能的新型農民。建立適合國情的社會保障體系,有了完善的社會保障,才能讓農民安心在農村生活。

【第13篇】2022年城市養老問題調查報告

國務院關於《中國老齡事業發展“xx”規劃》明確提出“優先發展養老服務,建立以居家為基礎、社區為依託、機構為支撐的養老服務體系,創建中國特色的新型養老模式”的基本原則。

市政協十二屆十一次主席會議確定對我市城市居家養老作為今年重點調研課題,從20**年7月下旬至8月期間,市政協副主席任書文帶領政協社法委、民政局、政協委員調研組先後視察了杏花嶺區錦繡苑社區、迎澤區五龍口三社區、海邊街社區、太原市社區管理服務中心等開展居家養老服務情況,聽取市民政局對我市居家養老服務工作發展建設情況,召開各界人士座談會,就我市城市居家養老現狀、問題、對策進行調查研究。

一、基本狀況

我市居家養老服務工作得到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視,從xx年開始啟動居家養老試點,市民政局作為政府總牽頭部門,制定實施辦法,創新工作理念,探索為老服務新機制,構建居家養老新體系,逐步把這項工作推廣到全市543個社區,到目前居家養老服務網絡覆蓋全市。xx年9月和20**年7月國家民政部部長李立國來太原市考察,充分肯定我市居家養老服務工作經驗做法,並向全省推廣。綜合歸納有六個方面的亮點。

(一)緊跟社會形勢,着力推進居家養老服務功能建設。我市現有60歲及以上老人63萬人,佔全市總人口數的14.8%,其中空巢老人約13萬户,人口結構向老齡化、空巢化的趨勢發展。為應對老齡化現實,目前全市建立社區老年日間照料中心115個,安設老年牀位1380餘張,招募社區居家養老服務商500餘家,設立養老服務點2461個,建立社區服務隊760支(約xx人),招募志願服務者10.2萬人,建立老年人“愛心一鍵通”服務系統,為空巢老人發放2.4萬部“愛心一鍵通”,開通8181890社區信息服務網絡平台 ,建成現代化的求助呼叫網絡平台,受理老年人求助呼叫225862人次,為民排憂解難70629人次,全天候(24小時)為老年人服務。

(二)創新養老模式,敢於探索居家養老服務新路徑。我市堅持“政府主導、社區主體、社會參與”的工作導向,把研究解決養老問題放在突出位置,創新養老服務工作與社會發展相適應的體制機制,在前進中探索出一條新路,即“以家庭為基礎、社區服務為紐帶、居家照護服務為宗旨”的居家養老服務模式,被譽為“沒有圍牆的養老院”;健全完善為老年人提供“無償、低償、有償”優質服務的運行機制,即“無償服務針對80歲以上高齡、空巢、困難、傷殘以及無子女、無自理能力、無經濟來源的‘三無’老人提供免費服務;低償服務針對老人與服務機構簽訂協議,提供低於市場價的優惠服務;有償服務針對以市場運作,為老人提供預約上門實惠服務”。

(三)制定扶持政策,構建居家養老事業新格局。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黨和國家養老政策的貫徹落實,為適應新形勢下老年人對養老服務的需求,將居家養老服務納入全市“xx”經濟社會規劃和服務業扶持範圍,制定出台了《關於推進居家養老社會化服務工作意見》、《社區居家養老服務試點工作實施方案》、《關於加快實現社會福利社會化的實施意見》等文件,大力支持發展社區居家養老事業,全市基本形成了“投資多元化、運作市場化、管理規範化、服務人性化、隊伍專業化、手段信息化”的居家養老服務新格局。

(四)樹立全新理念,建立居家養老服務工作新機制。全市建立了各級黨政部門、社區居委會、轄區企事業單位、社區社會組織、社區廣大居民“五力合一”的聯動運行機制和分類服務、分級幫扶、助老服務、網格管理、親切關懷、社會聯動“六位一體”的居家養老服務機制。創新為老服務機制,制定出台了《太原市社區居家養老服務對象評估管理辦法》,為孤寡、失獨、獨居、空巢、困難、優撫、殘疾和高齡等八類老人提供享受分級優惠服務,評估計分確定“abcd”四種類型老人發放養老服務卷,即每年每人發給a類85歲以上空巢“三無”老人2400元、b類80歲以上空巢困難老人600元、c類70歲以上空巢傷殘老人150元、d類60歲以上空巢特困老人享受親情志願者服務;今年為近五萬名老人提供多樣化居家養老服務,其中a類128人、b類2585人、c類17194人、d類30000餘人。

(五)擴大服務領域,滿足老年人個性化生活需求。根據老年人不同服務需求,在全市各個社區開展生活照料、醫療保健、防病治病、法律維權、文化教育、體育健身、志願服務、老年餐桌、家政服務、配餐送餐、康復護理、心理諮詢、親情服務等40項社會化服務,在每個社區都配備了社區居家養老服務專管員,及時為老人提供服務指南、服務項目、服務人員,解決老年人精神生活和醫療保健方面的問題和護理需求,基本做到“養老在社區、服務進家庭”。

(六)經費基本保障,投入養老公共資金逐年增加。近年來,市委、市政府對社區工作建設經費逐年增加,從xx年開始社區辦公經費根據轄區範圍和居民户數增加至5萬元、6萬元、7萬元。20**年,為每個社區安排惠民項目資金20萬元。資金主要用於社區建設與服務,市民政局按照管理原則,對資金使用投向提出明確的指導意見,居家養老公共事業作為惠民項目資金重點使用領域之一,重點打造了社區“老年餐桌”試點,得到了社區老人的普遍歡迎。

總體上講,我市城市居家養老服務工作起步早、發展快、有創新、見成效,服務和管理水平優先全國同類城市。

二、主要問題

在我市居家養老事業發展過程中,還有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主要有五個方面,需要引起各級政府的高度重視。

(一)居家養老公共經費投入還需進一步加大。雖然公共資金每年都有所增加,但增加的數量不大,有的基層社區在專項資金管理、使用等方面存在“吃大鍋飯”、“撒胡椒麪”的現象,用於發展居家養老公共事業經費不夠明確,專項經費不能及時到位,社會資金投入不足,對居家養老事業健康發展受到一定影響。

(二)相關部門協調配合還需進一步磨合。社區居家養老管理工作涉及牽頭單位民政、教育、老齡、人計、人社、發改、建管、衞生、財政、地税等10多個部門,有些部門對居家養老工作認識不足、重視不夠,在工作方面配合不夠主動、缺乏大局意識,應該進一步明確相關單位的工作職責。

(三)居家養老服務產業化還需進一步擴大。從全市養老服務產業的發展情況來看,相關服務產業化發展不平衡,能夠落地的養老服務產業為數不多,扶持政策落實不夠到位,老年服務設施建設與形勢發展還有差距,服務業力量比較薄弱,在一定程度上不能滿足老年人的生活質量和服務標準的需求。

(四)老年服務隊伍還需進一步壯大。招募從業人員和老年志願者有一定難度,專業型人員匱乏,志願者隊伍不夠壯大,部分服務功能缺失,服務隊伍的組織管理比較鬆散,家政人員綜合素質相對偏低,特護人員供需不平衡,從業人員社會保障政策落實不夠,在很大程度上成為社區居家養老服務工作的一個短板。

(五)宣傳引導工作還需進一步加強。居家養老服務的宣傳工作不夠深入廣泛,社會認知度還有偏差,從我市老年人民調情況來看,有相當一部分老年人因生活習慣、思想觀念等因素,缺乏“花錢買服務”的生活理念和消費意識,不太願意購買居家養老服務,需要社會、家庭、單位加強宣傳引導、創造條件,積極推進居家養老服務社會化進程。

三、對策建議

通過對我市城市居家養老情況調研,市政協調研組認為:資金保障、管理體制、政策支持、隊伍建設、宣傳引導是居家養老事業健康發展的基本條件;以人為本、服務滿意、合理收費、管理精細、老有所養是居家養老服務的基本要求;各級政府充分發揮“驅動器”作用,是促進居家養老事業順利前行的基本保證。為此,提出五個方面的建議,供各級黨委和政府決策參考。

(一)加大政府投入力度,支持社會廣泛參與,保障居家養老服務事業蓬勃健康發展。

1、繼續加大政府投入力度。從我市近幾年看,隨着老年人口逐年增加,養老公共服務經費相對也在較大幅度的增加。根據市財政局報告,20**年預算安排城鄉社區事務資金17.77億元,比上年度增加9.24億元,增長幅度108.4%。為此,各級政府要高度重視居家養老事業的公共經費安排,對發展社區居家養老事業的經費投入要明確標準、細化項目、專款專用,一事一表列入財政預算計劃,按照全市養老事業的發展規劃,專門立項年度居家養老事業經費,隨着經濟增長速度提高養老事業經費的幅度,根據老齡人口的增加,保障居家養老投入的公共經費足額到位。

2、吸引社會資本參與養老事業建設發展。各級政府要在各個環節上,提供有利條件,創造寬鬆環境,吸引更多社會資本進入養老服務領域,民營企業要積極履行社會責任,社會力量要支持養老事業發展,通過政府主導、市場運作方式,建立多元化、社會化、長效化的投入機制。

3、管好用好居家養老公共資金。政府投入的居家養老專項資金,相關職能部門要統籌管理、專款專用,制定有效的管理使用辦法,定期公示資金使用情況,接受社會監督,真正把有限的資金用在刀刃上,確保資金用於發展居家養老事業的各項建設。

(二)加大政府效能建設,充分發揮政府“驅動器”的作用,健全完善科學的居家養老服務工作監管機制。

1、充分發揮政府民政部門對居家養老工作主導作用。各級政府的民政部門要借鑑全國先進經驗,充分發揮監督管理、指導協調居家養老服務工作的主導作用,認真落實我市《關於推進居家養老服務工作的意見》,從科學發展、統籌發展、協調發展大局考慮,進一步完善市民政部門牽頭、相關部門配合、街道社區聯動的居家養老服務工作機制,強化民政部門“總牽頭、總指導、負總責”的責任意識,增強相關部門協作配合的全局意識,樹立街道社區敬老助老的服務意識,齊心合力推動全市居家養老服務工作健康有序開展。

2、充分開放為老年人活動的公共設施。各級政府對涉及居家養老的公共服務資源利用情況監督指導,積極協調社會各方,推動社會公共服務設施充分為服務老年人開放,方便老年人就近就便參加豐富多彩的服務活動,依法保護老年人享受社會公共服務的權利,構建完備的社區為老服務網絡,實現資源共享共用,促進全市為老服務的組織管理和監督評估機制更加完善。

3、充分發揮政府“驅動器”的作用。各級政府要加強服務體系建設,認真貫徹國務院總理xx在20**年8月16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精神,落實中央深化改革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的任務措施,在服務居家養老事業各項工作中,充分發揮政府“驅動器”的作用,加大政策支持和引導力度,打開政策大門,激發各類主體活力,推動社會力量成為發展養老服務業的“主角”,使廣大老年人安享老有所養、老有所醫、老有所樂的晚年生活,促進社會和諧,推進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

(三)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增強市場動力,積極促進社區養老服務產業發展壯大。

1、大力發展養老服務產業。各級政府要對各類非營利性的養老服務產業自用房產、土地房產、城鎮土地使用等,完善税費優惠和補貼支持政策,為社會資本減税清費,吸引更多的養老服務產業紮根落地;積極培育養老服務業發展連片輻射、連鎖經營、統一管理的服務模式,促進養老服務產業發展壯大;高度重視城市新建、改建、擴建中居家養老公共服務場所建設,合理佈局養老機構和養老服務設施,力求規劃建設同步落實到位;按照國家規定,對居家養老用地、税收、信貸、水電、牀位、營運等方面,政府應大力扶持、給予“補貼補助”,堅持政策統一、標準統一、管理統一的原則,提供優質的政策保障。

2、建設社區綜合性老年福利服務中心。各級政府要繼續探索居家養老新模式,研究制定“民辦公助”的政策措施,支持有條件的社區開辦小型養老院或敬老院,力爭全市80%的社區各擁有一處集院舍住養和居家養老服務功能於一體的綜合性老年福利服務中心,實現每千名老年人擁有養老牀位數達到30張的目標,提升居家養老社區化服務功能;按照國家相關政策,優先為無子女、無自理能力、無經濟來源的“三無”老年人提供集中住養場所。

3、推進社區“老年餐桌”惠民工程建設。政府花錢買服務,社區老人得實惠。市民政局組織牽頭在我市錦繡苑社區、海邊街社區開辦“老年餐桌”試點服務項目,體現了市委、市政府對老年人生活的關愛關心關照,解決了老年人中午就餐問題,很受社會歡迎。建議逐步向全市社區推廣“老年餐桌”服務項目,並作為街道社區居家養老事業建設的重點發展項目,把“老年餐桌”辦成具有特色的品牌“窗口”。

(四)加強服務隊伍建設,努力培養一支“有愛心、素質高、服務好”的居家養老專業化隊伍。

1、加強專業化隊伍建設工作。各級政府要強化居家養老專業隊伍建設,為招募專業服務人員創條件,辦理簽訂合同制手續,享受同城化社會待遇,完善居家養老服務人員市場化運作、社區化管理模式,努力實現養老服務供需平衡,促進相關產業的專業化人才培養和就業落實;各街道社區要積極配合各級政府工作,立足社區優勢,充分挖掘和整合社區現有人力資源,擴大網格化專業服務隊伍,為老人進行有償結對服務;各級政府要指導委託相關培訓機構,為從業人員免費進行專業技能培訓,通過考核發給“職業資格證”,努力培養一批覆合型服務明星,更好地滿足居家養老服務需求。

2、逐步完善招募老年志願者工作機制。各級政府要按照《中國老齡事業發展“xx”規劃》要求,實現老年志願者達到老年人口總數的10%的目標,對照我市還有差距。為此,各級政府要制定實施方案,負責動員指導,相關部門牽頭,調動社會力量,形成強大合力,逐步完善老年志願者招募社會化、管理正規化、服務常態化“三位一體”的工作機制,促進老年志願者隊伍發展壯大,使之成為居家養老服務的重要力量;全市共青團、婦聯、工會、教育、公安、人社、文明辦、駐地部隊等相關部門應帶頭響應,形成共建單位,簽訂《居家養老志願服務協議書》,並納入精神文明和諧單位考核。

3、建立街道社區聯繫從業人員制度和激勵機制。各街道社區居委會要建立聯繫從業人員的制度,正確處理轄區社區幹部、從業人員、居家老人三方人際關係,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樹立文明、和諧、自由、平等、誠信、友善的理念,全面提高精細化管理水平;要建立激勵機制,關心從業人員的政治待遇,尊重從業人員的勞動成果,健全完善從業人員檔案信息,積極開展評選優秀服務明星的活動,大力宣傳尊老敬老、愛崗敬業、無私奉獻的精神,將以人為本、文明禮儀、熱情服務、行為規範作為一項考核目標,把黨和政府的温暖傳送到老年人的心坎上,使居家養老服務工作更加人性化。

(五)加強宣傳引導,提高思想認識,努力為老年人創造一流的幸福家園。

1、高度關心重視老年人的養老問題。各級政府要在推動養老事業中發揮引領作用,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中國老齡事業發展“xx”規劃》綱要,緊密結合實際,研究制定當地養老事業的任務措施,解決養老突出問題,真正把養老工作放到重要位置,在思想上提高認識,在行動上凝聚力量,在落實上很下功夫,促進我市居家養老事業提檔升級。

2、宣傳引導老年人選擇居家養老方式。居家養老既保留了傳統的家庭養老方式,又體現了社會化養老服務的新內涵、新品位。據民政部推測全國90%的老年人需要居家養老服務。對此,各街道社區要組織力量“進門進户”,做好宣傳發動工作,摸底普查轄區老人養老意願,為政府提供居家養老情況的翔實信息數據;借今年“九·九”重陽節之際,組織志願者進社區開展為老服務活動,大力宣傳黨和國家的養老政策,引導老年人和家庭子女轉變養老觀念,順應時代潮流,接受新的養老方式,積極推動居家養老社會化進程。

3、認真細化居家養老各項服務標準。各街道社區要對收費的服務項目進行公示,充分體現公平公正原則,尊重保護老年人合法權益,提高老年人自願花錢買服務的意識;根據老年人服務需求,制定長期、短期、定期、臨時的居家養老服務辦法,採取協議方式與老年家庭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服務項目、服務標準、服務價格,在物價部門的指導下,不斷完善服務收費標準;對標全國先進典型,優化配置市場為老服務優質要素,建立完善“無償、低償、有償”服務的市場合作信用體系,保證供需服務長期穩定,把我市居家養老服務工作打造成全國一流的朝陽產業。

【第14篇】市直事業單位農林漁工養老保險問題的調查報告

近幾年來,林場等市直事業單位農林漁工多次到市政府上訪,強烈要求認定為全民所有制職工,並以全民固定工身份參加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我作為主管全市企業改革和社會保障工作的負責人,深深體會到市直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改革既勢在必行,又任重道遠。如何在全力支持事業單位推進改革和儘量保障廣大羣眾基本利益這兩個方面,搭建一座和諧橋樑,實現二者的雙贏?帶着這樣的思考,我選擇了農林漁工的養老保險改革問題進行了專題調研和認真解剖。

一、情況複雜

市直事業單位農林漁工主要分佈在林場、林場(即市林科所)、市農科所和市水產良種場四家單位,共人,其中在職農林漁工人,已退休農林漁工人;市農科所還有移民農工人,其中在職人,已達退休年齡、人事未辦理退休手續人;其中市水產良種場名漁場工人已於年月按工齡每人每年元,另加萬元養老保險費實行了買斷。未參保的農林工人數較多,情況複雜。

⒈政策依據不足。全省是從年元月起開展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依據是湘政發號文件,只明確機關事業單位的國家幹部、全民固定工、勞動合同制工人和人事、工資關係掛靠在機關、事業單位或在人才交流機構的人員為參保對象,而農林漁工不屬於此參保範圍。但這四家單位的農林漁工相繼進入被冠以事業單位性質帽子的事業單位工作,因而不屬於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範圍。致使這些人一直被排斥在兩個養老保險之外。他們強烈要求比照同單位職工參加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但政策依據不足,因為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全國沒有統一的政策,全省仍處於試點階段。

⒉改革方向不明。當前,全國事業單位改革方案尚未出台,將事業單位劃分為行政職能性、社會公益性和生產經營性三大類的改革方向尚未確定。市農科所是我市唯一正處級差額撥款的農業科研機構,改革走勢不甚明確。市林科所也是我市唯一科級差額撥款林業科研機構,市政府已於年將林場、林場確定為公益性林場,擬由市林業局主管轉交市建設局主管,市政府已委託市建設局擬定接收方案。

⒊身份參差不齊。這些農林漁工中既有建場初期的老資格,可以追溯到年代,又有自然增長的;既有棉科所、旱科所和農科所合併而來的,又有從外地移民而來的;既有下放知青,又有從外省區調入的;既有編制部門簽發編制計劃、勞動部門批准招收的,又有主管部門批准招收的;既有按事業單位固定職工管理的,又有分配給土地按農民對待的。若按資歷深淺、年齡大小、進場時間長短確認其身份,無法做到公正、公平,相關職能部門也不好操作。

⒋收入來源不一。林場每年財政撥款萬元,無自營收入,人平每月元。林場每年財政撥款萬元,自營收入萬元,人平每月元。市農科所每年財政撥款萬元,科研經費萬元,人平每月元。水產良種場每年財政撥款萬元,自營收入萬元,人平每月元。

⒌參保成本不低。如果比照同單位固定工參加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按在職人員月平元作為繳費基數,現行繳費比例,離退休人員月平元養老金標準,僅對林場、河洑林場和市農科所進行測算的結果表明,這三家單位名在職農林工月繳養老保險費元,名退休農林工月支養老金元,每月收支兩抵缺口元,全年收支缺口元。現有在職農林漁工年齡普遍偏大,收支缺口會呈直線上升趨勢,給同級財政背上沉重包袱。類似這部分農林漁工,部分區、縣(市)還有近人,牽一髮而動全身,勢必引起連鎖反應。

二、問題突出

⒈參保無門。在開展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之初,農林漁工的問題已擺上重要議事日程,由於國家、省均無明確政策,一直被耽擱下來。近幾年,這部分農林漁工一直向市政府、相關部門和機關事業單位社保處反映,希望能按湘政發號文件精神參加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市機關事業單位社保處也積極向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彙報,至今未能很好解決。

⒉生活無助。這些農林漁工雖然高高興興地在人事部門領回了退休證,卻沒有享受到應有的退休待遇;雖然按時,卻不能足額領取退休費,僅為正常退休費的左右,林場和河洑林場農林漁工人平退休費分別為元、元,市農科所最低,僅為元,該單位移民農工到退休年齡,只能享受一次性補助元;林場在職不在崗的農林工,單位僅僅發給每月元生活費,遠遠低於城鎮低保水平。

⒊心理失衡。這四家單位的國家幹部、固定工和合同工都已在機關事業單位參保,其中林場已實行了社會化發放,退休人員人平領取基本養老金分別為元、元、元和元,而退休農林漁工(除水產良種場退休漁工外)僅為元、元、元,對比同一單位農林漁工退休費相差一倍以上,最多的相差倍以上。收入差距過大,心理嚴重失衡。

⒋繳費無力。林場、河洑林場和市農科所的名農林工,全年需繳納養老保險費元,而已參保的國家幹部、固定工和合同工每月需繳納養老保險費元,全年需繳元,兩者合計共繳納養老保險費元。若將移民農工計算在內,全年需繳納的養老保險費在萬元以上,僅憑這幾家單位現有財力是難以承受的。

三、積極應對

⒈深化改革。堅持養老保險低起點、廣覆蓋的原則,採取先改制、後參保的辦法,推進市直事業單位農林漁場改革。參照湘政辦發號文件,先將這幾家單位改制轉企,將在職和離退休人員整體劃歸市勞動社保處管理,未參保的農林漁工統一納入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範圍,移民農工享受國營企業兩個置換優惠政策,進入城鎮企業基本職工參保範圍。

⒉分類管理。改制轉企後,按照老人老辦法,新人新機制,中人搞過渡原則,實行分類管理。一是對原在機關事業單位社保處參保的離退休人員,轉移到勞動社保後,保持待遇不變,今後待遇的調整按城鎮企業職工標準進行,與機關事業單位同類人員調整後的待遇之差由機關事業單位社保處補足;二是已退休的農林漁工退休待遇,按企業現行標準核定其基本養老金,與原退休待遇持平,差額部分採取補差方式,用林業基金或其他方式予以補足,實行社會化發放;三是對於以後退休的人員,則按照企業養老保險待遇計發辦法,將其養老金領取與其個人帳户繳費情況掛鈎,核定養老金髮放標準。

【第15篇】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問題的調查報告

近幾年來,_____林場等市直事業單位農林漁工多次到市政府上訪,強烈要求認定為全民所有制職工,並以全民固定工身份參加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我作為主管全市企業改革和社會保障工作的負責人,深深體會到市直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改革既勢在必行,又任重道遠。如何在全力支持事業單位推進改革和儘量保障廣大羣眾基本利益這兩個方面,搭建一座和諧橋樑,實現二者的雙贏?帶着這樣的思考,我選擇了農林漁工的養老保險改革問題進行了專題調研和認真解剖。

一、情況複雜

1、政策依據不足。全省是從1996年元月起開展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依據是湘政發[1996]3號文件,只明確機關事業單位的國家幹部、全民固定工、勞動合同制工人和人事、工資關係掛靠在機關、事業單位或在人才交流機構的人員為參保對象,而農林漁工不屬於此參保範圍。但這四家單位的農林漁工相繼進入被冠以事業單位性質帽子的事業單位工作,因而不屬於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範圍。致使這些人一直被排斥在兩個養老保險之外。他們強烈要求比照同單位職工參加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但政策依據不足,因為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全國沒有統一的政策,全省仍處於試點階段。

2、改革方向不明。當前,全國事業單位改革方案尚未出台,將事業單位劃分為行政職能性、社會公益性和生產經營性三大類的改革方向尚未確定。市農科所是我市唯一正處級差額撥款的農業科研機構,改革走勢不甚明確。市林科所也是我市唯一科級差額撥款林業科研機構,市政府已於2003年將_____林場、_____林場確定為公益性林場,擬由市林業局主管轉交市建設局主管,市政府已委託市建設局擬定接收方案。

3、身份參差不齊。這些農林漁工中既有建場初期的老資格,可以追溯到50年代,又有自然增長的;既有棉科所、旱科所和農科所合併而來的,又有從外地移民而來的;既有下放知青,又有從外省區調入的;既有編制部門簽發編制計劃、勞動部門批准招收的,又有主管部門批准招收的;既有按事業單位固定職工管理的,又有分配給土地按農民對待的。若按資歷深淺、年齡大小、進場時間長短確認其身份,無法做到公正、公平,相關職能部門也不好操作。

二、問題突出

1、參保無門。在開展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之初,農林漁工的問題已擺上重要議事日程,由於國家、省均無明確政策,一直被耽擱下來。近幾年,這部分農林漁工一直向市政府、相關部門和機關事業單位社保處反映,希望能按湘政發[1996]3號文件精神參加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市機關事業單位社保處也積極向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彙報,至今未能很好解決。

2、生活無助。這些農林漁工雖然高高興興地在人事部門領回了退休證,卻沒有享受到應有的退休待遇;雖然按時,卻不能足額領取退休費,僅為正常退休費的57%左右,_____林場和河洑林場農林漁工人平退休費分別為450元、600元,市農科所最低,僅為200元,該單位移民農工到退休年齡,只能享受一次性補助300元;_____林場在職不在崗的農林工,單位僅僅發給每月50元生活費,遠遠低於城鎮低保水平。

三、積極應對

1、深化改革。堅持養老保險低起點、廣覆蓋的原則,採取先改制、後參保的辦法,推進市直事業單位農林漁場改革。參照湘政辦發[2001]7號文件,先將這幾家單位改制轉企,將在職和離退休人員整體劃歸市勞動社保處管理,未參保的農林漁工統一納入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範圍,移民農工享受國營企業兩個置換優惠政策,進入城鎮企業基本職工參保範圍。

2、分類管理。改制轉企後,按照老人老辦法,新人新機制,中人搞過渡原則,實行分類管理。一是對原在機關事業單位社保處參保的離退休人員,轉移到勞動社保後,保持待遇不變,今後待遇的調整按城鎮企業職工標準進行,與機關事業單位同類人員調整後的待遇之差由機關事業單位社保處補足;二是已退休的農林漁工退休待遇,按企業現行標準核定其基本養老金,與原退休待遇持平,差額部分採取補差方式,用林業基金或其他方式予以補足,實行社會化發放;三是對於以後退休的人員,則按照企業養老保險待遇計發辦法,將其養老金領取與其個人帳户繳費情況掛鈎,核定養老金髮放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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