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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老保險調研報告多篇

養老保險調研報告多篇

養老保險調研報告多篇

養老保險調研報告篇1

一、現狀

縣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工作啟動於1997年4月。截止20xx年底,全縣參保機關事業單位共有234個,其中:黨政機關46個,事業單位188個(鄉鎮轉制事業單位74個),現有參保人員2335人(鄉鎮事業單位轉制人員442人),退休人員425人,供養遺屬20人。在職參保人員與供養退休人員比例5:1。歷年累計徵繳養老保險費5014萬元,歷年累計發放退休人員養老金2868萬元,歷年累計結餘養老保險基金2146萬元。

二、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管理體制與州局及部分縣(市)不統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職能、資源整合、“五險合一,一票徵收”等改革目標至今尚未實現。經辦機構尚未納入參照公務員管理。

(二)業務管理機制不健全,特別是控制機制、反饋機制、導向機制不夠完善,管理基礎不牢,管理手段不新。

(三)至今沒有統一政策和法規,工作處於被動狀態,與事業發展要求差距較大。

(四)鄉鎮轉制事業單位人員養老保險現行政策不完善,特別是計發養老金待遇的有關規定不盡合理,如繳費滿15年的人員,繳費每增加一年,計發比例提高1%,致使鄉鎮事業單位轉制人員的退休待遇與企業養老保險的退休待遇差距越來越大,今年退休人員按上述辦法計發的待遇已高於人事部門核定的退休費標準。

三、對策

(一)創新管理機制,優化管理模式。計劃經濟體制是以單位為管理主體,表現在社會保險管理上,主要是通過單位管理“單位人”;市場經濟體制下,社會保險管理的是“社會人”,實行社會化管理服務,從而減輕參保單位的事務性負擔。在市場經濟體制轉軌過程中,如果不創新管理體制,管理就會遇到體制性障礙,而且難以提升。要遵循“機構職責明確、權限分配適度、制約配合平衡、控制調度及時”的原則。形成“服務、管理、監督”三級管理模式框架,將縱向分工的管理體制調整為橫向分工的管理體制。原來縱向分工的管理體制,明顯存在工作協調難和業務經辦權限過於集中兩個弊端,這對提高服務質量和職工綜合素質不利。而橫向分工的管理體制既互相配合,又互相制約,也能提高辦事效率。因此,建議將縣(市)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儘快進行整合,通過“五險合一”使機構設置上下統一,同時加強服務大廳建設,形成“一站式”辦理業務的服務網絡,實現社會保險經辦業務的統一化、標準化、高效化。

(二)強化管理手段,改善管理環境。依託計算機系統規範業務管理,健全三大機制,一是控制機制。主要是控制業務經辦人員的具體操作情況;控制社保基金的資金流量。二是反饋機制。對一線操作和基層現場管理工作中遇到的問題,採用全面反饋的方法快捷處理,形成經辦業務網上運行,公開辦事制度和程序,實行陽光操作。三是導向機制。努力提高數據庫質量,加快金保工程建設步伐,通過內部局域網絡對工作計劃、規範管理進行及時高效引導。

(三)結合實際情況,完善相關政策。我縣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一直沿用的是xx縣人民政府頒發的《xx縣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實施辦法》(鶴政發[1996]12號)。從現行的情況來看,有部分條款已不符合工作實際和新的政策規定,建議縣人民政府對12號文件進一步修訂補充和完善。

(四)切實加強能力建設。各級黨委政府應儘快將社保經辦機構的'參公管理落實到位,同時在隊伍建設和素質建設上下功夫。

養老保險調研報告篇2

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是一項統籌城鄉發展、保障羣眾利益、維護社會和諧的惠民工程。縣人社局高度重視,制定下發了《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的實施方案》,按照“保基本、廣覆蓋、有彈性、可持續”的基本原則,堅持以人為本、服務民生、重心下移的方針,紮實推進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有力保證了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穩步實施,使廣大羣眾真正得到了實惠。

一、我縣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本情況

xxxx年7月,我縣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國家級試點工作正式啟動。近三年來,在各級黨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在上級主管部門的精心指導下,經過各級經辦人員的共同努力,全面完成了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的各項目標任務。xxxx3年,我縣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應參保129054人,已參保128810人,參保率達99.8﹪。參保繳費人數98489人,保費收繳1244餘萬元,待遇享受人數30321人,全年累計發放養老金2305.07萬元,做到養老金按月足額發放,發放率達100﹪,基金結存4815萬元,全面完成了市、縣下達的各項目標任務,實現了我縣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全覆蓋的目標。

二、我縣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採取的主要工作措施

一是領導重視,職責明確。自從我縣試點工作啟動後,成立了以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工作領導小組,各個鄉鎮也成立了相應的領導機構,形成上下對應、協調一致的領導機構,為城鄉養老保險工作提供堅強的組織保障。同時,強化工作職責,明確工作細化分工,各個崗位嚴格按照崗位分工,環環相扣,確保工作有序運行。

二是宣傳發動和業務培訓到位。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印發宣傳資料(每户一張)、掛橫幅和張貼標語等多種形式,大力宣傳解釋城鄉養老保險政策,鄉幹部、村幹部、城鄉居保工作人員進村逐户解説政策,增強羣眾對政策的瞭解和認知,有效增強羣眾參保繳費意識。同時,不定期舉辦業務培訓,對本縣所有經辦工作人員和鄉村幹部進行集中培訓,對業務模糊的地方由縣農保所工作人員提供業務諮詢和政策解答,有效提高了業務水平。

三是創新觀念,大力鼓勵外出務工人員參保繳費。在外出務工人員繳納保險費不方便的情況下,將村幹部的銀行卡號通過手機信息發給外出務工者,督促其將養老保險費匯入其卡賬號,代其繳納保險費,待外出人員回家時,再將收費憑證交給其本人。

四是確保導入系統的參保人員的保費與實際一致。根據各個行政村到郵局的繳費收據,計算出每個行政村的繳費金額,在把參保信息導入系統時候,注意信息上的總額是否與本行政村的繳費金額一致,做到不漏一人的信息,也決不多一人的信息。

五是責任落實到位,信息數據採集及校驗工作時間緊、任務重、質量要求高,該所明確專人負責,着力解決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嚴把數據質量關,確保數據的準確性,同時嚴格落實考核制度,把信息數據採集工作與年度目標責任考核掛鈎,嚴格獎懲。

三、當前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

(一)工作人員不足,辦事效率不高。隨着擴面工作的開展,新增參保的城鄉居民會越來越多,面對參保登記、基金徵收、待遇計算、檔案管理、養老金資格認證等業務的辦理,如此龐大的工作量,僅靠目前城鄉居保工作人員及村級代辦員去完成,已遠遠不能適應業務發展的需求,這必將成為嚴重影響新型農村養老保險工作順利開展的重要因素。

(二)辦公設施不齊全,基層網絡不健全,成為擴面的不利因素。目前,對參保人員信息錄入所需的自動化辦公電腦及各類表、單、帳、卡、冊等的存放和以後參保人員的管理缺乏詳細的考慮,顯得相對滯後。加之系統設計中也存在一些問題,有的系統功能設置與實際操作應用不配套,有些功能設計本身存在缺陷,這一切已成為迅速擴大新型農村養老保險覆蓋面的不利因素。

(三)是政策不完善,操作性不強。一是規定統一基礎養老金缺乏激勵機制,不符合效率優先、兼顧公平原則,不利於調動城鄉居民的參保積極性,不利於養老保險基金的籌集;二是是特困户、低保户、殘疾人等特殊羣體參保繳費有困難;三是在外打工的城鄉居民買了保險的現還不能轉回;由此應考慮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和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的銜接問題。

(四)對城鄉養老保險工作思想認識不到位。鄉鎮部門覺得平時工作千頭萬緒,沒有能及時統籌協調城鄉保險工作,部分鄉鎮沒有把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工作當作重點工作來抓。

(五)與其它社會保障政策的銜接有待完善。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如何與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有效銜接,是一個迫在眉睫需解決的問題,比如某人蔘加了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因户籍、職業發生變動,又參加了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則需要兩個制度能很好進行銜接,但是按目前制度規定,其原參保繳費個人賬户只能暫時封存,其原繳費還不能轉移到新參保繳費的個人賬户上,如此該類人員心有疑慮。另一方面,隨着我國社會保障立體化、多樣化,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還面臨着與其他社會保障制度的銜接,比如説與被徵地農民社會保障、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社會優撫、城鄉最低生活保障等政策制度的配套銜接。如何實現與這些政策制度的有效銜接,是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運行中必須妥善解決的問題,配套政策需迅速跟進。

四、對策與建議

(一)加強隊伍建設,提高辦事效率。隨着擴面工作的全面開展,參保人數越來越多,推進新型農村社會保險工作任務艱鉅,責任重大。應加大人力、物力、財力的投入,按照“工作場地、制度、人員、機構、經費”六個到位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業務工作重心要下移,將社會保險工作平台延伸到鄉鎮,健全縣、鄉(鎮)、社區城鄉居民社保服務網絡。要進一步調整充實農保經辦工作人員,鄉鎮應在勞動保障中心確定專職人員,保持人員相對穩定。

(二)應加大經費投入,擴大辦公場所,配備電腦、檔案櫃等必須的辦公設備。完善城鄉居民社保信息管理系統,增強其實用性和操作性,使其降低業務運行成本和風險,實現縣鄉聯網,業務網上運作,提高工作效率,從而實現城鄉居民社保業務管理的規範化、網絡化、系統化。切實加強對城鄉居民社保隊伍的業務培訓,特別是要加強政策知識、微機操作應用、財務和基金管理等知識的培訓,不斷提高城鄉居民社保工作隊伍的整體素質,建立起一支業務精、素質高,能適應城鄉居民社保工作需要的專業隊伍,為推進我縣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事業的健康和可持續發展提供保障。

(三)推進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與其他社會保障制度的有效銜接。一是加快推進與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被徵地農民社會保障、移民搬遷後期扶持、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社會優撫、城鄉最低生活保障等政策制度的配套銜接。在制度銜接方面,應確保銜接的方便、快捷和注意銜接的公平性,銜接中應避免出現轉換保障不公平現象,儘可能地遵重參保人的意願、滿足參保人的要求。二是加快推進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信息系統與其他社會保障制度信息系統的有效整合,即將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信息納入社會保障整體信息管理系統建設,與其他公民信息管理系統實現信息資源共享,通過網絡系統化管理,使經辦更方便快捷、準確率更高,從而有效避免重複參保、重複開户、重複領取待遇等問題和養老保險基金的流失,確保相關統計數據準確無誤。

(四)加強基層機構建設。新政策能否落實好,關鍵在於基層對政策的落實情況,為此,必須加強基層落實能力建設。一是統籌縣、鄉、村保障工作力量,整合各類資源,明確責任目標,按工作量儘量配齊縣、鄉(鎮)、村(社區)的經辦人員,提高工作效率;二是對基層工作人員多進行培訓,提高基層經辦人員的工作能力;三是增加基層機構經費投入,建議對基本保障經費作制度性安排落實,確保工作正常運行所需。四是解決社區、行政村協理員報酬低等問題,以保證業務有人經辦、有錢經辦、有條件經辦。

養老保險調研報告篇3

一、基本情況

自20xx年7月,我旗納入城鎮居民和新型牧區社會養老保險試點地區以來,旗委、政府高度重視,積極採取措施,加強領導,強化宣傳,落實責任,統籌推進,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工作取得了顯著成效。

(一)制度建設方面。出台了《xx旗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實施辦法》,對我旗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的任務目標、主要內容、管理與服務、相關制度銜接、組織實施等進行了詳細説明。按照實施辦法規定,凡具有我旗户籍、年滿16週歲、未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城鄉居民均可參保。參保人員可在每年100元至1000元等10個檔次中選擇繳費額度。年滿60週歲人員不用繳費,按月領取基礎養老金。目前我旗符合條件的60週歲以上城鄉居民已全部領取基礎養老金。考慮到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偏低,20xx年旗政府將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每人月增30元,達到人均每月90元,20xx年旗政府再次提高基礎養老金水平,人均月增30元,達到人均每月120元。另外,70週歲、80週歲以上老年人每月分別增加10元、20元的高齡生活補助。此外,為規範基金使用管理,更好地維護基金安全,我旗經辦機構建立了有效的內部控制制度並嚴格執行,並按照規定建立了信息披露制度。

(二)參保繳費方面。20xx年我旗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完成全覆蓋(20873人),參保繳費10975人,其中:實際繳費7459人、低保重殘3516人。享受待遇2386人,其中:60-69週歲1320人、70-79週歲803人、80週歲以上263人。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累計徵繳184.5萬元,各級財政補助共計撥付110.6萬元,其中:中央4.8萬元、自治區56.6萬元、盟市級41.6萬元、旗級7.6萬元。基金支出353.5萬元,累計結餘419.3萬元。

二、採取的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旗委、政府高度重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工作,成立了高規格的領導小組,各蘇木鎮也都成立了相應的組織機構,在全旗形成了旗政府主導、人社部門主抓、相關部門配合、各蘇木鎮主辦、嘎查(社區)廣泛參與的工作推進機制。

(二)暢通宣傳渠道。根據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轉發關於開展城鎮和農村牧區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全覆蓋集中宣傳工作的通知》(錫人社辦字〔20xx〕70號)精神,我旗通過多種形式,對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政策進行廣泛宣傳,讓羣眾瞭解政策、掌握政策、理解政策。一是發揮蘇木鎮、社區、嘎查幹部貼近羣眾的優勢,選派業務精、懂蒙語的工作人員深入基層,幫羣眾算好對比帳,消除參保顧慮,調動羣眾參保的積極性;二是利用電視、廣播等多種新聞媒介,全方位、多層次、廣角度、大規模開展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政策宣傳活動;三是通過懸掛宣傳條幅、張貼宣傳標語、印發宣傳資料等形式,深入開展政策解讀和法規宣傳,使羣眾明白參保政策和參保流程。

(三)精心組織培訓。通過以會代訓的形式向各蘇木(鎮)長、嘎查長、勞動保障員、代辦員詳細講解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政策以及業務經辦流程,切實將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工作做實、做細、做出成效。

三、存在的問題

(一)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水平較低。按照國家規定,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人均每月60元,水平較低。為切實做好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工作,提升居民生活質量,我旗將基礎養老金水平陸續提高至人均每月120元。但相對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水平仍然較低。

(二)政策宣傳力度不夠。對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政策的認識不足、宣傳不夠,仍然是當前一個比較突出的問題。部分城鄉居民對政策瞭解不深、理解不透,擔心政策變化和參保資金的安全性。年輕人覺得養老問題遙遠,積極性不高,影響城鄉居民的參保積極性。

(三)基層領導重視度不夠。個別蘇木鎮、嘎查幹部對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重要性認識不到位,宣傳工作力度不夠,一是徵繳率較低,最低僅為24%,目前我旗只有巴彥圖嘎蘇木徵繳率達到100%;二是繳費標準不高,一些嘎查參保人全選一個繳費檔次,而且是最低的繳費檔次。以20xx年為例,全旗繳費100元的有5837人,佔到繳費總人數的76%。

(四)旗財政共計欠撥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繳費補助181.58萬元。20xx年欠撥75.54萬元,其中:自治區51.1萬元、盟級16.4萬元、旗級8.04萬元;20xx年欠撥106.04萬元,其中:中央99萬元、旗級7.04萬元。此外,低保重殘人員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費由旗財政代繳,按每人每年100元計算,20xx年旗財政應繳納35.16萬元、20xx年旗財政應繳納35.1萬元,共計70.26萬元未到位。

(五)代辦員工作積極性不高。代辦員待遇偏低,且大多業務水平不高,再加上我旗牧區地域分佈廣、居民居住分散、交通不便,氣候條件惡劣,代辦員上門服務困難,加大了工作難度。

四、下一步工作計劃

(一)紮實推進“十個全覆蓋”工程,3年內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徵繳率達100%。按照“十個全覆蓋”中“牧區常住人口養老醫療低保等社會保障工程”要求,20xx年我旗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徵繳率達90%、20xx年徵繳率達95%、20xx年我旗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徵繳率達到100%。

(二)繼續提高基礎養老金水平,力爭到20xx年達到人均每月200元。在連續兩年提高基礎養老金水平的基礎上,繼續積極爭取上級財政投入力度,力爭20xx年人均每月提高20元,達到人均每月140元;20xx年再提高30元,達到170元;20xx年再提高30元,達到200元。

(三)進一步加強宣傳發動。在深入調查研究的基礎上,不斷完善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政策和各項配套措施,加強教育和引導,增強蘇木鎮、嘎查幹部的責任感和工作積極性。總結推廣先進經驗,創新工作方式,組織和引導城鄉居民自願參保。同時,加大宣傳工作力度,採取多種形式廣為宣傳,努力擴大參保面,提高參保率。

(四)加強基層協理員隊伍建設。在業務學習上,旗、蘇木鎮每年要舉辦培訓班,同時開展先進集體(蘇木鎮、嘎查、社區)和優秀代辦員表彰活動。

養老保險調研報告篇4

社會養老保險基金的安全與完整,直接關係到廣大參保人員的切身利益和社會的穩定。如何管好用好社會養老保險基金,是全國上下十分關注和十分突出的課題。然而,社會養老保險基金的監管,不是一個簡單的管理性工作,而是一個系統的管理工程,需要政府各級部門各司其職,齊抓共管;需要全社會全方位地進行監督,才能奏效。為此,本人就如何強化社會養老保險基金監管問題進行了調研。

一、強化審計部門的監管

審計法規定:審計機關具有對政府部門管理和其他單位受政府委託管理的社會養老保險基金、社會捐贈資金以及其他有關基金、資金的財務收支,進行審計監督的職責。因此,審計部門對社會養老保險基金的監督,應該是一個全方位、全過程的監督。從近年各級審計機關審計工作情況來看,社會養老保險基金審計已成為審計監督的一項重點內容,並且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是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社會養老保險基金審計沒有建立每年定審制度,各級審計機關對社會養老保險基金審計沒有正常化、制度化;二是社會養老保險基金審計的深度、廣度和力度不夠,對社會養老保險基金徵收、使用和管理中的問題查處還不能完全到位;三是社會養老保險基金審計結果公示力度不夠,審計監督職能作用未能充分發揮等等。對此,審計機關必須轉變觀念,建章立制,着力強化審計部門對社會養老保險基金的監督。

二、強化財政部門的監管

財政部門是社會養老保險基金的主要監管部門,具有對社會養老保險基金徵繳、支付、投資、預算、決算等各個環節的監管職責,對社會養老保險基金的安全與效益,合規與真實,規範與提高將起着決定性的作用。因此,財政部門:一是要切實強化社會養老保險基金預決算管理。嚴格抓好社會養老保險基金收支預決算的編制、執行和監督工作,及時檢查分析社會養老保險基金收支運行中的不足,促進增收節支,堵塞跑冒滴漏。二是要加強社會養老保險基金收支兩條線管理。建立健全社會養老保險基金財務管理制度,嚴格財政專户核算管理;一切收入必須及時足額地繳入國庫,一切支出必須納入財政預算,收歸收,支歸支,確保專款專用,任何地區、部門、單位和個人均不得擠佔挪用。要切實加強和規範財政對基本養老保險補助資金的分配使用管理工作,及時下撥資金,不得截留;及時搞好跟蹤監督,充分提高有限基金的使用效益。三是要加大社會保障投資力度。按照建立公共財政的要求,積極調整財政支出結構,加大對社會保障的資金投入。特別是對社保機構的管理經費支出,必須由財政預算單獨安排,不得從社會養老保險基金中提取列支。四是要嚴格管理社保積累基金。除按規定預留必要的支付費用外,對社會養老保險基金投資運作進行嚴格的監管,在保證基金資產安全性、流動性的前提下,實現基金資產的增值。不得將結餘基金用於平衡財政預算。

三、強化主管部門的監管

社會保險機構是社會養老保險基金主管職能部門,社會養老保險基金能否管好用好,直接取決於社保部門管理工作的好壞。因此,社保機構:一是要進一步加強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徵繳與監管。要全面落實《社會保險費徵繳暫行條例》的各項規定,切實搞好擴面徵繳工作,嚴格抓好社會保險登記和繳費申報制度,強化社會保險稽核和勞動保障監察執法工作,認真審核繳費單位的繳費基數,不得不核、少核、漏核,努力提高徵繳率。凡是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單位和個人,都必須按時足額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對拒繳、瞞報少繳基本養老保險費的,要依法處理;對欠繳基本養老保險費的,要採取各種措施,加大追繳力度,確保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應收盡收。對參保對象要建立繳費記錄,建立個人保險帳户,並保證其完整、安全;對參保對象和離退休人員以及其工資基數增減變化情況要及時進行檢查和核對,嚴格新增離退休人員的審批,加強動態核查,嚴防弄虛作假、虛報冒領。二是要廣泛深入地搞好調研工作,不斷創新完善社會保障機制。按照落實科學發展觀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要求,統籌考慮當前和長遠的關係,堅持覆蓋廣泛、水平適當、結構合理、基金平衡的原則,完善政策,健全機制,加強管理,建立起適合我國國情,實現可持續發展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三是要全面提高社會保險管理服務水平。要高度重視社會保險經辦能力建設,加快社會保障信息服務網絡建設步伐,建立高效運轉的經辦管理服務體系,把社會保險的政策落到實處。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要完善管理制度,制定技術標準,規範業務流程,實現規範化、信息化和專業化管理。同時,要加強人員培訓,提高政治和業務素質,不斷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務質量。

四、強化社會各方面的監管

一是要加大廣大職工羣眾的監督力度。繳費單位應當每年向本單位職工公佈本單位全年社會保險費繳納情況,接受職工的監督。二是要加大社會監督力度。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對社會養老保險基金收支和結餘情況,定期或不定期向社會公告,接受社會監督,包括人大監督、政協民主監督和新聞輿論監督。三是要加大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監督力度。對企業進行營業執照年度檢查、辦理變更或者註銷手續時,工商部門應當督促企業依法履行社會保險繳費義務,對未履行義務的,應當將有關情況通知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四是加大監察機關的監督力度。對國家有關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履行社會保險費徵繳和社會保險基金監督管理職責依法實施監察。

養老保險調研報告篇5

解決被徵地農民老有所養問題是保障其基本生活的重要內容之一。通過我們調研,在建立和完善被徵地農民養老保險制度工作中,還有許多存在問題需認真加以解決。

一是由於經濟發展的不平衡,村與村、户與户之間經濟收入水平差異很大,現行“一刀切”的社會保障制度難以實行。

二是農村集體經濟依然薄弱,集體補助部分不能到位。

三是失去土地後收入不穩定,被徵地農民個人經濟實力較弱。

四是被徵地農民理解政策有偏差,參保意識不強。

五是被徵地農民未及時就業,造成未參加企業養老保險。六是被徵地農民養老保險相關配套政策急需進一步完善。

加快解決被徵地農民養老保險問題的步伐,提高農民生活質量,使農民真正實現老有所養、老有所樂,在今後一段時期,應採取以下措施:

一是統籌解決被徵地農民養老保險問題,逐步建立適合被徵地農民的“經濟補償、社會保障、就業服務”三位一體的新型模式,使被徵地農民充分享受城鎮化、工業化建設帶來的成果。

二是因地制宜,積極探索,制定符合被徵地農民養老特點的具有可操作性的養老保險政策。

三是積極研究完善具體的配套制度,解除被徵地農民的顧慮和疑問,使被徵地農民最關心的一系列問題都能從中體現並解決。

四是促進被徵地農民及時就業。加快項目建設,推動和引導三產的快速、健康發展。完善勞動力市場,幫助文化程度較高的被徵地農民及時就業。制定三年培訓規劃,為儘快轉崗打下基礎。

五是完善土地徵用制度,加強徵地工作的管理,時調整現行徵地政策,提高土地補償標準,充分保障被徵地農民的基本生活。六是加大政策宣傳力度,使廣大被徵地農民轉變他們“子女養老”的傳統觀念,樹立“保險養老”的新觀念,不斷提高他們參保的積極性。

養老保險調研報告篇6

隨着我縣經濟社會快速發展,工業化、城鎮化進程不斷加快,被徵地農民數量逐年增加,如何做好被徵地農民養老保險及生活保障工作,已成為縣委和政府亟待解決的熱點問題。我局就被徵地農民基本養老保險情況進行了專題調研。其間,調研組深入到各鄉鎮進行了實地調研。現將調研情況報告如下:

近年來,我縣經濟社會快速發展,工業化、城鎮化進程不斷加快,隨之而來,項目用地量越來越大,徵地工作所帶來的農民保障問題也越來越重要。徵地任務重、面積大的主要集中在楊和、望遠、望洪、勝利等鄉鎮。根據提供數據,各鄉鎮被徵地涉農人口27855人。從徵地用途上來看,楊和鎮主要是經濟開發區和新城區建設用地,望遠鎮、閩寧鎮主要集中為工業園和企業用地,望洪鎮、李俊鎮主要為中心村建設用地。截至目前,全縣納入被徵地農民基本養老保險的共909人,已享受待遇663人。

應該説,縣委、政府對被徵地農民保障工作是高度重視的,所採取的措施在一定程度上也緩解了徵地工作所引發的矛盾。但總體看,我縣被徵地農民基本養老保險工作還存在一些問題和困難。(一)農民認識不足。一是農民認為土地是生活的保障,部分農民失去土地後,由於沒有一技之長,心裏發虛,擔心被徵地後沒有退路,生活沒有保障;二是有的農民對養老保險不甚瞭解,沒有認識到養老保險的重要意義,擔心個人出資有去無回,對養老保險工作懷有牴觸情緒。(二)財政壓力過大。目前,xxxx縣所有失地農民養老保險都由xxxx縣社保局管理,到齡農民享受由社保局統籌發放的養老保險金。全縣截止至今應享受被徵地農民養老保險補貼人數909人,隨着徵地範圍擴大以及時間推移,越來越多的到齡農民開始享受養老保險金(補貼),財政供給將呈幾何級數上升,給本不寬裕的地方財政帶來巨大的壓力。倘若因地方財政困難而難以維繫養老保險金(補貼)的發放,將會給社會穩定工作帶來不利影響。

(三)基本養老金過低。目前,統籌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金為每年1620元。有的農民説:一年1620元的養老保險金,我種一畝大棚不景氣時的年收入也有3000元啊,這樣的保障又能起多大作用。(四)就業培訓滯後。農民市民化的重要前提是農民就業社會化、非農化、充分化。目前各地由於財政緊張、農民認識不到位等原因,培訓機構、培訓方式、培訓內容不健全,被徵地農民一時難以找到較為合適的工作,尤其集中體現在“4050”人員和無一技之長的農民。

隨着我縣工業經濟的不斷髮展壯大,以及城市化建設的快速發展,土地徵用不可避免,被徵地農民將越來越多,各級黨委和政府要未雨綢繆,高度重視。為此建議:

(一)強化宣傳教育工作。各級黨委、政府及相關部門,應站在維護農民權益和推動經濟發展的雙重角度,從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高度出發,充分認識到土地是農民賴以生活、生存的重要場所和基礎,把解決被徵地農民的養老問題,擺在重要位置上加以組織實施。要廣泛宣傳被徵地農民養老保險政策,通過深入宣傳和對比分析,使他們感受到縣委、縣政府對被徵地農民所採取的一系列政策,是愛民、利民、惠民的具體體現,從而把被動徵地農民的力量,轉化為促進縣鎮工業化、城市化進程的自覺行動。

(二)出台統一政策。縣政府應積極採取措施,對被徵農民地情況作統一安排。要堅持市場化運作,根據我縣發展總體規劃,按地段、地類劃分區域,不同使用類型定價不同,每一區域確定一個合理的基準地價,實施統一補償標準。在此基礎上實行統一地價、統一劃扣、統一辦理,這樣既可有效避免因農民之間互相攀比而引發的矛盾,又能體現徵地和辦理養老保險過程中的“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對辦理失地農民養老保險條件要統一標準、統一計算口徑,建議以村(組)為單位,將人均剩餘不足0。5畝的農民列入辦理對象。

(三)健全管理運行機制。被徵地農民養老保險是一項涉及面廣、工作量大、關係到農民切身利益的工作。目前,被徵地農民養老保險由社保局負責組織實施,建議設立獨立科室,採取專人負責、定時辦結的工作方式,以解決效率不高、辦理時間長的矛盾。必要時對一些影響大、涉及廣的徵地項目,可採用集中辦理的形式進行;對確實不能及時辦理的,要向農民解釋清楚並承諾辦結時間。

(四)有效拓寬就業渠道。就業是民生之本。要從根本上解決被徵地農民的生存問題,首要的是讓農民人人有事幹,家家有收入。因此,要充分發揮政府的服務職能,建立健全培訓機構、培訓方式,注重培訓的針對性、實用性和有效性。要及時瞭解企業的用工方向,利用“短、平、快”的培訓方式,讓農民在短時間內掌握一定的技能。對一些具有一定文化素質且在法定勞動年齡內的農民,可將職業技能培訓與國家職業資格認證制度結合起來,通過多層次、多形式的培訓,為工業園區和技術型企業提供用工保障,促進勞動力資源的優化配置。對有意向自主創業的農民,政府要制定優惠政策,在本縣範圍內享受與下崗失業人員同等的優惠待遇。

養老保險調研報告篇7

前言:在人口老齡化日益加劇的今天,養老問題成為我們日益關注的問題之一,老年人口的急劇增加使維權護老成為新世紀的一個社會性問題。二在老年人羣中,農村老人約佔80%,在農村,留守老人的晚年生活出現了幾多不便,農村老人老有所養的問題比城鎮老人更為嚴重。在當今金融危機的背景先,積極推動養老保險尤其是農村養老保險對於改善中老人生活水平及移動內需等等方面具有重要意義。而當前推行的新型農村養老保險是繼農村低保制度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之後的第三大農村社保制度,將使農民也能夠和城鎮居民一樣享受基本同等的社會保障權益。此次調查,我們通過對農村相關養老保險情況的調查分析,展現了當前農村養老保險的基本情況、實施成果以及存在的一些問題。

一、調查背景與目的

作為新時代的大學生,我們應該關注社會,瞭解社會,投身社會。老師要求我們在這個暑假期間做一些社會實踐調查報告,於是我對我們村子老年人的養老保險問題進行調查。探究現階段十點的新型養老保險政策實施現狀與存在的問題。

二、調查對象

我在我的村子周圍展開調查,我對部分老年人進行尋訪調查,瞭解他們對新型養老保險政策實施的認識以及自己的看法。

三、調查內容及方式

每天我都和鄉政府的叔叔阿姨在去走訪周邊的老人,鄉機關人要有兩方面的不同,過去的勞農保較以前員告訴了我一些關於農村養老保險問題的基本知識,他們告訴我自從我國政府出台了新型農村養老保險政策後,全國已有25個省、305個縣開展新型農村養老保險制度試點。

新農保較以前主要有兩方面的不同:首先,籌資的結構不同。過去的勞農保主要都是農民自己繳費,實際上是一種自我存儲的方式。新農保一個最大的區別就是個人繳費、集體補助和政府補貼結合是三個籌資渠道。特別是中央財政對地方進行補助。第二,勞農保主要是建立農民的賬户,新農保在支付機構上的設計是兩部分:一部分是基礎養老金,一部分是個人賬户的養老金。而基礎養老金是由國家財政全部保證支付的。

此外,國家為每個新農保參保人建立終身機率的養老保險個人賬户。個人繳費,集體補助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公益組織、個人對參保人的資助、地方政府對參保人繳費補貼全部計入個人賬户。個人賬户存儲額目前每年參考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金融機構人民幣一年期存款利率計息。養老金的待遇條件是隻要年滿十六歲的人就可以參加投保,一直投保到五十九歲為止,在此期間參保人員每年只需選擇xx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這五個檔次中的一種繳費即可,參保人自主選擇檔次,多繳多得。國家依據農村居民人均收入增長等情況適時調整繳費檔次。當年齡達到六十週歲時即可開始領取保險資金。

在外面走訪的兩個多星期中,訪問了不少的村子。尋訪的人有老人也有中年人,參與養老保險的人中以40~50年齡段最多。調查發現有三分之一的人對養老保險知道比較清楚,而三分之二的人對其不太瞭解。農村養老保險的參與度與普及度有待提高。根據調查的結果得知目前不買養老保險的原因中,村民目前的經濟能力無法負擔這一項佔很大的比例,而又少數的人是因為不太瞭解農保的政策和制度不敢貿然參與,還有些人認為以後每月拿到的養老金比較少從而不遠參加投保。而已經買了養老保險的人中,不少人是為了減少子女的負擔才參與投保的,也有不少人是為了保證自己的老年生活,參保的人中大部分人都覺得現行的養老保險制度所要交納的保險金額比較合理,他們覺得政府實行的關於農村的養老保險的一系列措施對於農民的切身利益比較有利,也有人有其它的原因。

雖然現在現行的農村養老保險制度還存在着制度不完善、基金保值增值困難等問題,但也有人認為養老保險在農村有廣闊的發展空間人們對於養老保險的預期很高。

通過我和叔叔阿姨一起走訪的各個家庭得到了不少的收穫,其中有位爺爺很高興的對我們説:現在我們中國變的越來越好了,現在呀!我們不只不用交農業税,而且還給我們補貼,還給我們這些有年紀的老人發放養老金,以前都是沒有的,可能補貼的資金不算很多。但至少可以減輕點家裏的負擔。他還説了很多話,大多都是關於國家政策怎麼怎麼好的話。

儘管養老保險制度有很多的好處,但卻也存在某些不足之處。我

國現行的農村養老保險制度主要存在的主要問題是缺乏應有的社會性和福利性、制度的不穩定。有些人認為基金的保值增值困難,並且覆蓋面積小,而且,從整體來看,大部分農村居民仍然延續了家庭養老的現狀,只有少數農村居民能夠享受到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優撫安置和商業保險等某一種或多種養老保險待遇。所以説農村養老保險的現狀並不理想,農村養老保險現狀急需改善。

雖然只是一個簡短的實習,但我卻更那些叔叔阿姨學到了不少。以前我只知道有農村養老保險這一項惠民的政策,從爸爸的口中偶爾聽到有關養老保險的信息,但都是些表面上的東西,沒有像這次一樣那樣深入的去了解有關養老保險知識,走訪了不少的地方,我除了更詳細的瞭解有關養老保險的信息,還了解了其他方面的事,因為走訪了不少的地方,所以認識很多的人也瞭解了更多的事,他們還教會了我如何為人處事,他們對客人的熱情感染了我,總的來説這次的實踐收益匪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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