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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執法調研報告多篇

2022執法調研報告多篇

2022執法調研報告多篇

2022執法調研報告篇1

關於基層工商所行政執法現狀及應對措施分析

基層工商所是縣級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的派出機構,是工商行政管理隊伍的基礎,是履行行政執法,市場監管職能的窗口部門,是整個工商局的門面,而在這個門面裏,工作人員的一言一行都代表着大眾對整個工商系統的認知,因此基層工商所的工作,是整個工商系統工作中的重中之重,而行政執法又是基層工商所的一重要職能,作為一名基層工商所工作人員,對於基層工商所行政執法現狀及應對,有如下粗淺體會與認識:

一、外部執法環境

國家提出了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的法制方針後,要求各執法機關都必須嚴格遵守這一大的準則,在這個建立法制社會的大環境下,國家對於工商行政執法有着高標準、高要求,同時工商行政執法受社會、輿論、司法機關,及上級部門等諸多監督,更進一步督促了工商行政執法水平的提高。現今,基層工商所基本杜絕了亂收費、亂罰款、亂攤派的“三亂”行為,從以前的不合法、不規範,轉變成了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為宗旨辦案,力爭個個是鐵案。

但是在眾多監督下,大眾也應該看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行政執法過程中,遇到了許多問題和困難。一方面,國家逐步走向法制化的軌道使我國工商行政執法環境得到了很大提高,但是中國行政執法的本身就是具有範圍廣、數量大、任務重、執法依據的層次和種類多等特點,特別是基層工商所在行政執法中,面對和接觸的有部分法律知識缺乏,對於工商的職能不瞭解的當事人,執法人員時常會面臨言語污辱及打擊報復的言論威協,甚至暴力抗法的情況。而輿論環境中也有部分不明真相、跟隨起鬨的羣眾以及某些不負責任,為吸引大眾眼球,報道偏頗的媒體。這些因素構成了目前壓力大的、條件艱苦的執法環境。

二、內部執法現狀

(一)指導力度不統?

各工商局根據職能分工劃分了各個部門,有法制股、辦公室等,而各部門的業務範圍側重不同,但又有交匯之處,對於交匯之處,經常由於所站角度不同,考慮的問題也有不同,從而意見不統一,要求基層工商所執行的也各不相同,這讓基層很難得心應手,從而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辦案效率。

(二)重程序、輕實體

實體指具有權利和義務的事物,程序是指法律規定所必須具備的法律要件。可見,程序和實體都是執法中必不可少的,二者是缺一不可的。在我國法制不健全的前幾年,工商行政執法過程中,確實存在很多 “重實體、輕程序”現象,但經過幾年對執法人員的法律知識培訓,及文化素養的提高,全國範圍內的重實體,輕程序現象得到了很大的改善,然而,一些行政複議、行政訴訟實踐中,對於一些違法行為,執法機關認定的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但只要程序有瑕疵,就將行政處罰行為予以撤銷;一些人總在程序上大做文章,某些專家在評論一個案件辦得是否合法時,總是以程序放在第一位,不注重實體效果。在這些個案衝突中,造就了現今一些工商行政機關過於重視程序,把程序放在第一位,生怕被人發現一丁點的漏洞,而對於實體,相比之下,被人輕視,從而從“重實體、輕程序”走向了“輕實體、重程序”的極端。

以上二種做法都是違背了制定法律的初衷,制定法律不是為了程序而辦案,而是為了保護大多數人的合法權益。程序與實體是辯證統一的,程序法的功能是輔助性的,國家制定程序,是為了使實體法運用時,更具有公正性,但總的來説程序的啟動是以實體法的實現為目的的,所以,不能簡單的認為程序合法,實體必然合法,過於強調程序,只能造成人力物力資源的浪費,同時助長了違法行為的氣焰,對於完全可以補正的,不影響實體權力義務的程序瑕疵,完全可以及時予以補正,而不是單一的進行撤銷。

三、應對措施

在分析目前外部及內部執法環境及現狀的基礎上,筆者認為,在執法辦案時發現違法行為,不但要按照法律法規,對當事人進行處罰,更要注重發現該違法行為有可能產生的嚴重後果,以便及時,有效的防治。同時,對於一些人為思想的變化,可能產生的違法行為,及時的預以提醒,警示,做到防微杜漸,將違法行為制止於萌芽狀態。

不可否認,以前的工商行政執法,手段單一,以罰代處;亂收罰款,重複執法,同時,工商行政執法人員法律素質不高,文化程度較低,然而在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的不斷改革與發展中,這些問題都已基本得到了解決,工商行政執法人員的整體素質有了明顯的提高,總之,基層工商所作為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的市場監管與行政執法的第一線,直接關係到民眾心中的工商形象,切實提高行政管理執法水平,為基層工商所創立良好的執法環境,對於促進當地經濟的發展,維護社會穩定,有着舉足輕重的作用。

2022執法調研報告篇2

一、基層民行檢察在執法理念上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固守“重刑輕民”觀念

基層院對民事訴訟法律監督工作重要性認識不夠,固守“重刑輕民”觀念,民行檢察部門地位不夠,民行業務被“邊緣化”的狀況沒有得到明顯改善。基層民行業務的邊緣化導致民行幹警工作主動性不強,工作積極性不高。(二)單一抗訴的監督理念

長期以來基層院民行檢察職能是從原民事訴訟法和行政訴訟法原則性規定延伸出來,只能是發現同級法院確有錯誤的生效裁判,可以提請上級人民檢察院向同級人民法院提出抗訴,在一定程度上形成了單一抗訴的監督理念和工作思路。(三)偏重於實體性監督,輕忽程序性監督

由於法律規定的缺失等諸多原因,基層民事檢察長期以來偏重於實體性監督,而相對輕忽程序性監督。輕忽程序性監督,使得基層院民事行政檢察監督走入實體性監督長期陷入的成效差的困境,降低了監督的成功率。(四)“唯辦理抗訴案件論英雄”的傳統執法理念

基層檢察院存在以提請、建議提請抗訴案件、再審檢察建議被採納數作為衡量民行工作成績好壞的唯一標準的“唯辦理抗訴案件論英雄”的傳統執法觀念。

(五)以“以監督者自居”的執法理念

基層民行檢察在執法監督中相對缺乏一些合作理念,與法院之間缺乏協商、溝通和交流,民行檢察監督權在當事人之間沒有保持客觀、中立、公正的立場,更有甚者以監督者自居,居高臨下,對法院審判工作動輒指手畫腳。

二、影響民行檢察執法理念的原因

影響民行檢察執法理念的主要原因,既有思想觀念上的偏差,也有自身認識上的不足;既有主觀的因素,也有客觀的因素。

(一)思想觀念偏差和自身認識不足

檢察院對民事行政檢察工作認識不到位,部份基層檢察院把民行工作視為軟任務,因而推動這項工作發展的舉措不到位;部份基層院對民行檢察監督職能認識不足,定位不準,缺乏拓展監督空間和監督方式的新思考,把辦理提請抗訴視為唯一工作,不能全面履行職責。而民行部門的人員自身也因為工作中的各種困難而普遍存在消極情緒。

(二)法律規定的不完善和缺失

1.法定的民事檢察監督方式僅為抗訴,而簡便靈活的再審檢察建議、糾正違法審判檢察建議等,由於法律沒有明確規定,有的法院拒絕受理,影響監督的權威性。

2.檢察機關就環境污染、國有資產流失等損害國家、公共利益的案件提起公益訴訟,缺乏法律根據。

(三)隊伍建設相對滯後,人員素質參差不齊

民事行政檢察工作對民行幹警的素質要求是“廣博”和“精專”並存,即要求民事檢察工作人員業務多樣化、領域跨度大、知識豐富化,同時又要求民事檢察工作人員專業化。但是基層檢察機關民行檢察人員的現狀是人員相對匱乏,優秀辦案人才往往通過輪崗、競聘等形式安排到其它業務部門去了,隊伍專業化和穩定性與工作任務不相適應,已經成為影響民行檢察執法理念和制約民行檢察工作發展的主要原因之一。

三、基層民行檢察執法理念的轉變和更新

樹立正確的民行監督理念,直接關係到開展民行檢察工作的方向、思路和實效,直接影響着民行檢察制度的健全和完善,因此基層檢察機關基層院必須轉變和更新監督理念,以適應民訴法修改的新要求。

(一)牢固強化七個監督理念

曹建明檢察長在全國檢察機關學習貫徹修改後民事訴訟法座談會上的講話中要求各級檢察機關要強化七個正確的監督理念;一要強化敢於監督的理念;二要強化依法監督的理念;三要強化規範監督的理念;四要強化善於監督的理念;五要強化尊重當事人意思自治和平等的理念;六要強化司法效率的理念;七要強化監督與支持並重的理念。

(二)牢固樹立多元化監督的理念

構建“以抗訴為中心,堅決慎重調查瀆職行為,積極穩妥開展執行監督,依法有序探索督促、支持起訴的多元化監督格局”,是全國檢察機關第二次民事行政檢察工作會議提出的明確任務。多元化監督,既包含了監督範圍、監督內容的多元化,也包括了監督方式、監督手段的多元化。因此基層檢察機關必須適應工作格局和辦案結構發生的變化,開闊工作思路,摒棄單一抗訴的監督理念,牢固樹立多元化監督的理念,保證民行檢察真正發揮應有的作用。

(三)牢固樹立制約與合作並重的監督理念

檢察機關作為專門的法律監督機關,依法對人民法院的民事訴訟和行政訴訟活動進行監督,其與人民法院相互之間形成互相配合、互相制約的關係。因此基層檢察機關要樹立制約與合作並重的監督理念,這種合作,包括共建信息溝通制度,法律文書送達檢察機關備案制度,

2022執法調研報告篇3

近年來,工商行政管理執法隊伍,取得了較大幅度的發展,隊伍的執法水平已經有了明顯提高,依法行政、優質服務的意識進一步增強,但從當前的實踐情況來看,隨着經濟發展的多樣化,社會的不斷進步,工商部門監管市場的任務不斷加重,對工商行政執法的要求不斷提高,工商執法辦案工作仍然存在着諸多的矛盾和問題亟待重視和解決。

一、執法環境亟待優化

1.地方行政干預依然存在。省以下工商機關雖然是垂直領導,但工商行政執法往往衝不破人情網、跳不出地方保護主義的怪圈。某些地方領導將行政執法與經濟發展軟環境對立起來,對納税大户和骨幹企業實行特別保護,致使工商執法的一些工作難以開展。

2.執法管轄交叉、錯位。工商部門與許多專職執法機構,如質監、藥監、衞生等部門職能重疊,執法範圍模糊不清,實踐中常常出現管轄上的爭與推。

二、隊伍素質良莠不齊

一些執法人員不熟悉法律法規,不懂得執法程序、執法技巧及查帳、取證等專業知識,在辦案過程中不免出現實體或程序上的錯誤。

(一)重罰輕糾

實踐中,一些辦案機構在辦案時,對違法行為可能產生的嚴重後果及如何採取有效措施去糾正不重視,而只注重對當事人罰款,一味追求經濟效益,存在着“只罰不糾、罰款放行”的現象。部分執法人員對行政法律規定的處罰與教育相結合的原則不領會,某些違法人員誤認為執法機關只要罰款,不管糾正,處罰決定書的處罰條款往往只有罰款一項,而警告、通報批評、限期改正、責令停業整頓等措施往往撇開不談。

(二)重實體、輕程序

長期以來,有部分執法人員或憑經驗辦事,或因粗心大意,忽視了程序上的完備,認為程序問題是工作上的步驟和方法的問題,只要實體上合法,即使程序不完備,也不影響案件的定性和處罰,從而在辦案中隨意簡化程序或故意違反程序。一旦此類案件被複議或起訴,則必然面臨被撤銷的結果,程序問題不容忽視。

(三)濫用自由裁量權

一些執法人員在辦案時受自身思想業務素質的影響辦“關係案”、“人情案”,也有認識和業務水平的問題,把握不平衡,致使“重過輕罰”“輕過重罰”“過罰不當”。該處罰的沒處罰,該移送的又未移送。

另外,執法機關在法律文書的製作在實踐中也不夠規範,主要有以下問題:

1.現場檢查筆錄和詢問筆錄內容(定案的證據)過於簡單,未反映違法事實和違法現場涉案物品的數量、質量和狀態;

2.有的當事人基本情況沒有查清(自然人未提供身份證明或經營者未提供營業執照)

3.有的詢問筆錄修改過後不要求當事人簽名;

4.處罰決定書和罰沒收據上的當事人不一致;

5.收集的證據沒有提供人簽字,證據來源不清;

6.複議期間和複議機關交代不準確。

三、如何規範工商行政執法

(一)提高執法隊伍素質

工商行政執法是一項專業性很強的工作,工商執法人員在執法過程中處於主動的地位,提高執法隊伍素質是規範工商行政執法的關鍵。1.提高隊伍的道德素養 。要有嚴格依法辦事的素養,要有公正執法、敢於堅持正義、剛正不阿的品德。要有強烈的責任心,以對人民負責、對法律負責、對事實負責的信念,辦好每一個案件。2.提高隊伍的執法水平。工商執法幹部要切實加強對法律法規等相關知識的學習,特別是加強業務知識的學習,培養辨證思維的能力,培養調查取證和分析研究的能力,通過案件探討和交流等方式提高執法人員的執法水平,以期我們在執法過程中正確適用法律進行定性和處罰。

(二)完善行政處罰程序

目前工商執法在程序上的依據主要是《行政處罰法》和國家工商總局頒發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行政處罰程序暫行規定》,規定了工商行政執法部門在管轄、立案、調查、核審、告知、聽證、處罰、執行以及行政複議等過程中應遵循的程序,工商執法人員在執法過程中要嚴格遵守法律法規中有關程序的規定,該告知的告知,該回避的迴避,決不能圖省事而故意規避或無視程序的完善。地方工商執法部門為了準確在理解和執行法律,可就法律法規尚不具體完備的地方加以細化。例貴池分局就案件核審和市場監管責任承擔分別制定了《案件核審制度》和《池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貴池分局市場監管層級責任制》。只有程序上的完備,才有行政處罰實體上的公正。

(三)加強案件指導 重視經驗推廣

為防止自由裁量權的濫用,提高處罰的公正性和效能,應加強案件指導活動。一可將優秀案例彙編成冊。由於執法實踐中的個案具有具體性、複雜性和可借鑑性等特點,其中的典型案例對提高辦案質量很有促進作用。二是加強案件交流探討工作。一方面可推廣地方執法中的成功經驗,另一方面可集中全系統的智慧來探討執法中的執法問題。

(四)健全制度、完善辦案機制

1.建立錯案責任追究制度。分局可以通過制定制度明確辦案人員在案件中的責任,可以賦予案件主辦人在案件查辦過程中的組織協調、調查取證、應急處理、定性處罰等方面的權力,並實行案件主辦人限時辦結案件和錯案責任追究制,這樣可以增強案件主辦人的責任心、提高辦案的實效。

2.案件回訪制度。行政處罰後,絕對不能一罰了之,必要時可以聘請行風監督員對被處罰的當事人進行回訪,瞭解案件實體和程序有無瑕疵、辦案人員是否廉潔自律、是否有徇私枉法和吃、拿、卡、要的情形等。

3 .加強內部監督,虛心接受外部監督

行政系統內部的執法監督相對於司法審查成本更低,較之社會監督效果更好,應當着力研究和探索。貴池分局通過開案件評審會的形式對已辦結的案件進行評比,互相揪錯,對發現的問題及時進行補正和糾正,起到了很好的效果。司法機關、人大、政協和社會各界的監督,是防止行政執法出現錯誤的保證,我們要虛心接受,認真對待。

面對機遇和挑戰,工商行政管理執法建設任重道遠,只有全面提高執法水平、加大執法監督、健全各項制度,才能擔負起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衞士的重任。

2022執法調研報告篇4

近年來,我們__市工商局針對行政執法工作中存在的體制不優、多頭執法、力量分散、合力不強的實際,圍繞縣域工商系統建設和建立權威行政執法機構的要求,按照行政管理與行政處罰適度分離、行政執法權相對集中的原則,先後推行業務職能歸併、日常監管事權下放、執法辦案統一領導、執法案件集中管理和行業集約監管等一系列改革措施,徹底改變了沿襲已久的行政執法的舊體制、舊模式、舊框架,使業務結構設置趨向科學合理,市場監管效能得到有效釋放,行政執法力度全面加強,初步建立起了一個高效科學、運轉有序的新型行政管理體系和執法工作機制。

但是從市場經濟秩序管制的現狀和經濟社會健康發展形勢的需求,以及工商行政管理市場監管和行政執法的任務、目標等方面來看,無論是行政執法體制的構建,還是內部業務機構的設置,還是行政執法權的配置、管理機制和制度供給均存在一些亟待解決的問題,有待深入研究、科學調整和大膽實踐。筆者從__市工商局行政執法權相對集中的實踐入手,通過剖析現狀,分析問題,提出建議,以期對深化工商行政執法權相對集中這一課題有所助益。

一、工商行政執法權相對集中的實踐探索

相對集中行政執法權旨在解決工商行政管理領域中低效、混亂和不統一的行政管理、專項執法、監管維權和行政處罰行為,以順應行政機構精簡效能化、行政事務管理集約化和行政執法法治化的發展趨勢。

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的相對集中行政執法權,是指將系統內部行政許可、行政執法、消費維權、市場監管、執法監督和相關內務管理等行政權力集中起來,實行“一攬子”管理,整合行政資源和執法力量,統籌各項業務管理和監管執法職能,最大限度地實現市場監管和行政執法辦案的知識化、規範化和社會化。新華詞典對“相對”一詞的解釋“是屬於哲學範疇,與絕對相對,是有條件的、暫時的、有限的”。相對集中行政執法權與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相比,內涵更豐富,外延更寬大,領域更廣泛。推行“相對集中”的行政執法權管理,能夠有效解決當前工商行政管理中多頭執法、職責交叉、重複行政、執法擾民等諸多問題。

__市工商局在近年來相對集中行政執法權方面,主要做出了以下探索:

(一)圍繞事權,推動行政職權集約歸併。

按照機關內設機構以綜合性領導、組織協調、指導服務和內部監督為主,直屬機構以業務職能指揮組織、協調指導、服務督辦和檢查考核為主、基層所(分局)發揮市場監管和行政執法主力軍的職能定位,__市工商局將原來由機關科室承擔的個體、企業、商標、廣告等所有的登記管理職能全部歸併到登記註冊分局,12315申(投)訴中心等市場管理的相關職能歸併在市場規範管理分局,將企業年檢、個體登記、案件核審和中介市場、建築市場監管等適應下放的管理權限由機關科室、直屬單位下放到基層所(分局),市局科室不履行行政執法具體業務,從而規範了市局科室、直屬單位和基層所(分局)之間的職責權限、範圍,形成了工商系統機關科室政務工作綜合性指導、直屬單位行政執法統一性組織和基層所(分局)具體性落實的三級行政職權運作體系,構建了以三個直屬單位為骨架的行政許可、市場監管、經檢執法和消費維權相對集中的行政執法工作格局。

(二)圍繞辦案,推動經檢執法統一協調。

針對執法辦案工作中存在的體制不優、多頭執法,合力不強等弊端,__市工商局把原來屬於公平交易分局管轄的12315申訴舉報和系統案件管理職能適度剝離,進一步推動公平交易分局擺脱事務性工作束縛、專司執法辦案和經檢指導職能,同時將全系統經檢業務統一納入公平交易分局直接領導,執法辦案實行“統雙結合”的管理模式,在公平交易分局設立經檢大隊,下設7個直屬經濟檢查中隊和14個基層所(分局)經檢中隊,經檢大隊、經檢中隊業務上直接接受公平交易分局領導,經檢大隊人員實行分片管理責任制,工資待遇直接與包片基層中隊工作目標完成情況掛鈎;基層經檢人員實行屬地和公平交易分局雙重管理,雙向考核,構建了相對集中的經檢執法工作體系和統一集中的管理運作機制,促進了工商內部行政執法資源的優化配置和整體合力的有效集聚,形成了職責明晰、責任明確、分工負責、整體聯動的內部運轉模式,執法阻力得以化解,執法效能有效激活。

(三)圍繞管理,推動執法案件集中控管。

為有效解決行政執法案件分散管理帶來的案件無故消失、隨意減免、處罰不到位、徇私枉法等弊端,__市工商局在法規科、執行室、公平交易分局案審股各自職責不變的情況下,通過設立案件管理中心,推行責任管理人員合署辦公、一條龍服務,將立案、初審、核審、通報、執行、歸檔實行集中管理,實現了全系統所有行政處罰案件統一標準、全過程監控,從而提高了案件核審效能和管理水平,強化了案件流轉限時辦理、案件流失跟蹤督辦、案件執行落實到位,解決了以往銜接不夠和督辦不力的難題,減少了工作摩擦和運轉時間,降低了辦案成本,提高了辦案效能,創出了富有特色的案件管理運作機制。

(四)圍繞監管,推動行業管理有效集權。

針對市場監管的重點和難點,__市工商局以整合職能、集約管理、行業監管為要求,通過推行“統一登記發照、統一收費標準、統一收費票據、統一案件執行、統一考核獎懲”的高度統一的運輸市場管理模式,解決了運輸市場管理證照辦理亂、規費徵收亂、執法程序亂、內部矛盾多、規費流失嚴重和車輛流動性大,分散管理力度弱、行政成本高等諸多難題,使原來近百人管理的行業,僅需17人就可管理到位,年節省經費20萬元。針對農資市場管理涉及面廣、專業性強,在公平交易分局設立了農資監管執法隊,負責全局農資商品質量抽檢和大案查處,各基層所(分局)成立了農資監管專班,專業化的監管隊伍強化了執法力度、深度,順應了農資商品更新快、經營變化快和監管執法強化的需要;針對廣告市場管理混亂和飲食市場照難辦、收費亂、以吃抵費現象嚴重的實際,在城區成立了廣告市場管理和餐飲市場管理辦公室,推動廣告管理建立了“統一指揮、分散監管、定點監測、集中執法”的模式,餐飲市場形成了“嚴准入、建户口、重規範、輕處罰、明公示、強監管”的工作路子,市場秩序、監管效益均得到了有效提升。

二、當前工商行政執法權相對集中存在的問題和不足

綜觀我局在行政執法權相對集中方面的實踐和探索,雖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是在職責明確、職能運轉、執法組織和處罰統一等方面還存在較多不足,這一現狀降低了行政管理效能,造成了執法行動缺乏統籌、行政資源無效浪費和執法辦案缺乏權威,同時也影響了工商部門基礎性工作的開展和其他職能的發揮。主要表現在:

(一)工作職責界定不明,削弱了行政資源整合效應。

在界定市局機關科室、直屬單位和基層所(分局)職能關係後,由於處於工作的磨合期,加之相配套的職責分工不到位和直屬單位內設機構尚處於探索階段,以致行政執法相對集中的優勢沒有得到激活和釋放,削弱了整合後的行政資源作用的有效發揮。主要問題是:

一是機關科室歸併後,定崗定責沒有科學劃分,存在着人少、事多、能者多勞的現象,造成了組織效能發揮不夠和相關機制運轉不暢;

二是對於新的角色和定位,直屬單位轉變較慢,設置合理的、科學的、有效的內設股室,推動行政執法集約、規範開展成為一大新的課題。指揮不靈,組織不力,指導無方,使得業務運轉尚難達到高效有序和無縫銜接;

三是基層所(分局)市場巡查隊、經檢執法隊由於規費任務的壓力、工作職責劃分和實踐中的矛盾,導致銜接不暢,也影響了行政執法資源集中效應的最大化。

(二)市場整治政出多門,影響了專項執法工作成效。

目前,我國處於社會轉型期,市場經濟體制正逐步建立和日趨完善。這一時期,經濟領域中的製假售假、不正當競爭等違法行為層出不窮、異常活躍,並呈現出地域性、行業性特徵。對此,專項執法行動仍是一項頗具威力的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的有效措施,政策性、突發性、針對性、力度性是它的顯著特徵和本能屬性。但是在工作實踐中,不同的科室、單位有不同的專項執法任務,就__市局來説,今年以來根據國家總局、省局、襄樊市局和地方政府要求制定的專項執法行動就有38項,整治行動過頻,執法文件過密,各單位專業分工過細,安排行動之間缺乏積極的協調配合,使得基層應接不暇,表面上事事都有人抓,實際上卻往往疲於應付,難以真正落實到位,使得部分專項執法流於形式,集中檢查的良機得不到利用,浪費了執法辦案資源。

(三)處罰結果裁量失當,弱化了行政執法公正權威。

工商行政處罰產生的後果是對行政相對人某些利益的剝奪、某些行為的限制和懲戒,處罰是否得當,直接關係到工商行政執法的效果和目的。雖然我們已建立了一整套的辦案機制和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行使的規定,來約束行政執法的程序和處罰結果。但是,在基層辦案實踐中,突出的表現就是在案件處理上就案論案、過於強調經濟效益,忽視社會效果,處罰結果不統一、畸輕畸重等,在推行了行政核審權下放和加大經檢執法力度的條件下,尤成為急需解決的問題。如一類無照經營案件,不同的辦案單位擬定的處罰結果均不一樣,有的甚至相去甚遠,造成這種現象有自由裁量權寬泛的原因,也有辦案水平高低、權力干預、人情介入等因素,需要進一步加大工作力度,進行有效規範。

(四)工作基礎相對薄弱,掣肘了集中優勢作用發揮。

目前,由於財力有限、投入不足,在信息化、智能化日益發展的情況下,基層工商存在着辦公設施、執法車輛落後、辦案裝備單調、檢測工具缺乏的問題,極大地影響了重大市場整治行動、大範圍市場監管調度、指揮和組織實施。在查處影響面大、社會後果嚴重特大案件上,由於專業機構設置時間短、專業化的辦案設施缺乏和專業化隊伍建設滯後,與公安、檢察院等部門相比較,還顯得較為落後。在機構整合、職能歸併後,業務管理人員由於日常工作的統籌能力、基礎數據的分析能力、組織實施的調度能力、推進創新的指導能力和服務全局的協調能力不夠,在開展新興行業、重點行業監管和大要案件查處的“專家型”人才匱乏,使得行政執法權相對集中的潛能沒有有效挖掘,集約優勢沒有最大發揮。

三、工商行政執法權相對集中的有效路徑

推行行政執法權相對集中是深化縣域工商系統建設的有效思路和重要途徑,對於理順工商行政管理體制、優化內部運轉機制、調整調優行政管理事權,推動市場監管和行政執法專業化、規範化和科學化建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針對工商行政執法權相對集中的實踐和存在的問題,建議在以下幾個方面予以改進:

(一)優化業務職能,推進監管執法專業化。

繼續鞏固三大直屬機構形成的市場監管、行政許可、公平交易、消費維權四大專業化業務格局,通過進一步梳理、整合機構內的行政資源,有效構建監管、許可、執法和維權工作體系。將專項市場整治、消費維權的業務安排統一歸併到市場管理分局,行政許可事務統一歸併到登記註冊分局,公平交易、經檢執法業務統一歸併到公平交易分局,對上彙報在按照原來的渠道進行,做好上下銜接和信息互通工作,以此推動行政執法權相對集中真正落實。同時,以專業人才培養為要>:請記住我站域名/宣傳員、財務報帳員、企業聯絡員等“三官四員”崗位資格和專業培養制度,通過菜單式培訓和教育培訓學分制管理、明確內設機構及專業人員職務級別等措施,建立與發達地區友誼共建工作機制,通過定期人員交流和業務跟蹤培養,加快人才高地建設,着力培養業務領軍型人才、機關專業型人才、基層綜合型人才,逐步培養一支具有綜合協調能力、公共管理服務能力和全面業務能力的專業化、複合型工商行政管理人才隊伍。(二)硬化崗位責任,推進業務管理精細化。

業務運轉的高效有序和無縫隙,關鍵在於上下級機構的職責明確、有機銜接和責任對等。在明確基層綜合室對口縣市局各科室和登記註冊分局,市場巡查隊對口市場管理分局,經濟檢查隊對口公平交易分局的基礎上,按照精細化管理和科學化運作的要求,在縣市局機關科室明確職能和人員職責,直屬單位明確內設股室和業務範圍,各工商所(分局)在完善“一室兩隊”職能的前提下,制定所(分局)長、副所(分局)長、法制員、綜合內勤、報賬員、片區監管員、經檢隊員7個崗位職責,要按照執法責任制的要求,通過明確崗位工作職責、工作標準、行使權限、完成期限、效果評價和績效考核的具體細則,推動崗位責任的落實和業務管理的精細化。

(三)優化工作流程,推進程序管理規範化。

按照“路徑最短、環節最少、程序最簡”的目標,圍繞主要業務工作,對工作流程全面梳理整合,制定出片區監管、申訴處理、定調規費、登記發照、年檢驗照、案件查辦、信息採集等7大具體工作流程,制定出首問負責、限期辦理、分工協作和信息溝通工作機制,使所有業務工作按程序化、規範化運作。對於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要結合省局《暫行規定》,出台操作細則,把相關規定和裁量標準、適用情節、處罰幅度等內容導入網上辦案系統,辦案人員輸入案件性質、相關情形後,微機會自動生成一個處罰幅度,以此推動行政處罰公平、公正,起到規範行政處罰行為和提高行政執法行為社會效果的目的。

(四)強化技術應用,推進管理手段信息化。

一方面加大投入,全面構建縣市局綜合業務信息平台。以縣市局和直屬單位為中心,以業務軟件應用為重點,按照循序漸進、適度適用的原則,逐步加大對新型裝備資金投入,逐漸建立辦公自動化oa系統、經濟户口管理信息系統、12315綜合行政執法指揮系統、流通領域食品監管系統、企業信用分類監管系統“五大系統”,大力推行信息化監管。為直屬單位裝備食品流動檢測車、登記辦照工作車和經檢執法專用車,積極適應未來移動監管的趨勢。

再一方面大力挖掘現有裝備的使用潛力,進一步提高信息化運用能力,推進案件管理、個體分類監管和企業信用監管等軟件的信息化運用,進一步健全轄區主體基礎數據庫,從源頭上加強監管執法信息和規費收入信息管理,用信息化建設提升行政執法權相對集中的潛能。

(五)深化獎懲考評,推進崗位管理績效化。

建立縣市局機關、直屬單位和基層所(分局)三級績效考核體系,明確各崗位的考核標準、考核指標、考核程序及獎懲措施。要建立涉及縣市局機關、直屬單位、工商所(分局)覆蓋所有人員的《工作崗位績效考核辦法》,通過每週、季度、半年和全年分期考核,對每個幹部職工進行“星級”評定,推動相對集中的行政執法權工作有序運作,各項工商行政管理職能落實到位。

2022執法調研報告篇5

從現在開展的“規範執法行為、促進執法公正”專項整改活動來看,公安交警部門的執法活動還存在不少問題和薄弱環節。就當前交警執法中存在的主要問題以及如何嚴格規範執法行為,提高執法水平談點個人看法,期望引起關注。

一、當前交警執法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交警部門是以行政執法為主,兼有部分刑事司法權的執法單位。交警最廣泛的執法活動,屬於行政執法範疇。據調查,當前交警執法從總體上講存在着“三重三輕”的傾向。即:重行政權,輕公民權;重權力的施行,輕權力的制約;重實體法,輕程序法。具體表現在以上幾個方面:

1、單純追求經濟利益,在一些事故案件的處理上以罰代刑,降格處理,影響了法律的嚴肅性。

2、少數民警辦案中隨心所欲,甚至辦人情案。

3、重實體輕程序的現象依然存在。

一是越權處罰。如公安部規定交通民警當場處罰不得超過200元,超過的,應當在24小時以內由縣級以上公安交通管理部門作出處罰決定。但實際執行時並未嚴格履行審批手續。

二是處罰不公正,隨意行使自由裁量權,甚至出現情節重的處理輕,而情節輕的反而處理重的非常現象。

三是隨意暫扣車輛號牌和證照,不出具合法的暫扣憑證,事故押金管理混亂。

4、事故案卷不規範,材料不全。

存在上述問題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除客觀因素外,少數交警部門領導對嚴格規範執法行為的重要性認識不足,內部執法機制不健全,執法監督檢查不力,也是一個重要原因。

二、進一步提高認識,把規範執法作為加強交通管理工作和交警隊伍建設的戰略措施來抓

黨的十六大確立了“以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制國家”的治國方略。交警是公安機關的一個警種,是國家重要的執法機關。進一步完善執法機制,規範執法行為,是實施以法治國方略的需要;也是改善公安交警執法形象,促進廉政建設,密切警民關係的需要。因此,交警部門要從戰略高度認識新形勢下完善執法機制和規範執法的極端重要性,把它擺到重要議事日程上來,更好地完成時代賦予的重任。

完善執法機制,就是要在市、縣兩級交警部門建立起嚴格的法制教育培訓制度,完備的執法規範,健全的執法責任制和執法監督辦法。它是一個系統工程。其中,法制教育培訓是基礎,執法規範和執法監督是保障,建立執法責任是關鍵,三者有機結合,才能保障和促進交警執法活動的正常進行。

所謂規範執法,它有三個特定的要求:

一是合法化。即執法行為要有法律依據;

二是程序化。即各個執法環節的運作在序狀態下進行;

三是文明化,即要文明執法。要達到這三點,必須加強權力制約,強化內外監督,做到執法責任落實到位,獎懲措施公正嚴肅。

規範執法行為,要從以下兩方面提高認識:

一是交通管理職能的發揮,主要是通過執法活動來實現;執法行為不規範,執法機制不健全,交通管理工作就跟不上時代的步伐。現在有些民警把法制工作與業務工作看成“兩張皮”,認為規範執法講得過多,就會束縛手腳,影響工作效率。事實上,規範執法正是為了加強交通管理。

二是規範執法是適應社會主義民主法制建設的新形勢。我們要通過規範執法、文明執法、實現人民警察為人民服務的宗旨,維護廣大交通參與者的合法權益。執法不規範,執法不力,就談不上保護人民;執法不嚴,執法不公,就是侵犯公民的合法權益。

三、建立規範的機制,優化執法程序,推動規範執法活動上台階

1、加強法制教育,提高民警法律素質和執法水平。

要大力開展法制教育培訓,以多種形式開展學法活動。對新錄用和調整到新崗位的民警要進行崗位法律業務培訓,先學法,後執法。應定期對各級交警部門領導和民警進行法律知識考試、考核,並以此作為晉升、獎懲的必備條件。

2、建章立制,規範執法行為,優化執法環境。

隨着《行政處罰法》和新《刑法》、《刑訴法》等法律的頒佈實施,建章立制,嚴格規範執法行為已迫在眉睫。

一要嚴格規範暫扣車、牌、證照、財物的審批程序和登記保管制度;

二要規範執法主體的行為,交警執法要依法出示執法證件,嚴禁交警協管員和其它臨時僱用人員行使交警行政執法權;

三要嚴格辦案審批手續,嚴禁不經審核批准擅自處罰;

四要使用規範、統一的法律文書;五要依法履行《行政處罰法》新增加的執法程序,要依法制作告知筆錄,聽取當事人陳述和申辯,對符合聽證條件的要依法組織聽證。

3、全面推行執法責任制。

按照各業務部門的工作職責和權限,明確各自的執法範圍和執法責任,並將執法責任和量化指標層層分解,落實到崗、到人,嚴格考評、兑現獎懲,形成人人有責任的執法氛圍。

4、建立嚴密的內部執法監督機制。

要完善執法檢查、案件審核把關等內部執法監督制度,認真負責地辦理行政複議、訴訟和賠償案件,及時發現和糾正執法中的錯誤。要落實錯案責任追究制度,對因故意或重大過失辦錯案的,必須依法嚴肅處理,並追究經濟責任。執法檢查要經常化、制度化。

5、切實加強交警系統法制隊伍建設。

在貫徹以法治國的新形勢 下,公安交警部門迫切需要一個健全的機構和一部分高素質的專業人員,來搞好法律服務和內部執法監督工作。從我市目前情況看,大多數交警大隊均未設立法制機構,法制員也是形同虛設。各級領導要重視支持和關心法制隊伍的建設,幫助他們解決工作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從事法制工作的民警也要增強責任感,愛崗敬業,勤奮學習,不斷豐富和更新知識,努力使自己成為精通公安交警系統法律、法規的行家裏手,為提高交通管理水平做出自己的貢獻。

2022執法調研報告篇6

一、各縣市區建設行政執法總體情況

從這次行政執法督導檢查的總體情況看,各縣(市、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在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關於加強法制建設,推進依法行政的各項工作部署,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加強建設市場監管,規範行政執法行為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領導重視程度高,基礎工作比較紮實。

1、各單位基本做到了法制工作制度比較健全,領導分工明確。縣建設局法制工作機構健全,建設執法工作職責分明,基本做到法制工作有人專管,依法行政工作有部署、有落實;

2、重視發揮法制部門的作用。市建設局高度重視法制工作,機構人員配備較強,各項職責全面到位,法制工作積極主動,成效顯著,尤其是在普法、立法、行政執法和執法監督中,較好的發揮了法制機構的作用,促進了依法行政工作水平不斷提高。縣建設局在規範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工作中,結合本縣實際,將部、省、市的有關文件、制度和“xx”普法工作制度裝訂成冊,便於查閲;

3、重視法制培訓和宣傳教育工作,深入開展“xx”普法宣傳教育,增強了建設系統幹部職工依法行政的主動性和自覺性。縣、建設局、馬頭工業城建設局和綜合執法局舉辦了行政執法培訓班,收到了較好的效果。

4、健全和落實各項規章制度。各縣(市、區)在依法行政工作中做了大量工作,完善了規章制度,規範了執法行為,基本避免了不作為和亂作為現象的發生,確保了建設市場和各項建設事業的健康發展。在依法行政的制度建設等基礎性工作較好的單位是、峯峯、縣、臨漳、涉縣、建設局。違法行為記錄、執法情況報告和統計報表上報較好的單位是開展較好的單位是、峯峯建設局。

(二)市場監管情況良好,市場行為比較規範。

1、從被檢查各縣(市、區)的在建工程情況看,基本做到了各方市場主體現場管理的台賬、資料、日誌齊全;建設項目的土地、規劃、招投標、質檢、安檢、施工許可審批手續完備,總體情況良好;

2、大部分縣(市、區)建設局設立了專職的建設稽查隊伍,峯峯建設局還配備了用於市場稽查具有錄音錄像功能的“執法儀”,縣建設局購置了電動執法巡邏車,加強了對建設市場的監督管理,在維護市場正常秩序,規範企業市場行為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在規範市場行為方面做的較好的是:峯臨漳、縣建設局。

3、拆遷工作。大多數縣(市、區)的拆遷管理機構比較健全,縣、市、縣在拆遷許可和裁決方面做的較好。

(三)行政處罰行為開始逐步規範。處罰案卷查閲情況。檢查中發現,凡有行政處罰案件的單位,均能按照《行政處罰法》規定,執行法定的處罰程序和自由裁量標準,使用省住建廳統一印發的行政處罰文書。在處罰程序和案卷質量方面做的較好的是:工業城建設局簡易處罰案卷製作比較規範。通過督導檢查,進一步規範了處罰程序和案卷製作。

二、存在的主要問題

1、在法制建設方面:一是個別單位法制機構、執法機構和執法隊伍不健全,執法不到位,監管不到位的問題比較突出;二是有的單位基層執法人員法律素質不高,業務能力不強,綜合執法能力相對薄弱;三是違法行為記錄、行政執法報告和統計報表制度普遍落實不好;四是個別單位依法行政意識有待進一步提高,依法行政的基礎性工作有待進一步加強。展開閲讀全文

2、在行政執法程序方面:一是有的建築工程存在審批程序倒置、時間不銜接現象,個別項目施工許可證在立項、規劃之前;二是有的行政處罰存在調查筆錄製作不規範、處罰文書使用錯誤;在內容填寫上不認真、不規範、字跡潦草,內容過於簡單,尤其調查筆錄問題最多。三是違法行為定性不準確,處罰程序不完整,有的非法工程沒有對應當處罰的違法行為人依法實施行政處罰;四是處罰審批表不經法制機構審查,有的沒有主管領導審批意見,只加蓋了局行政印章;五是落實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標準及相關制度還需要進一步加強。

3、在房屋拆遷執法行為方面:一是今年以來,大部分縣的拆遷項目由於是集體土地,不具備核發拆遷許可證條件,因而多采用土地儲備或者行政拆遷的辦法,拆遷程序上不規範的問題比較普遍;二是有的縣拆遷管理機構不健全,執法不力,監管不到位的問題突出;三是對房屋拆遷法律法規以及相關政策的認識理解不到位,影響依法拆遷工作的正常開展;四是對拆遷文書、案卷、檔案資料管理不規範。

4、在建築施工現場監管方面:主要存在提前開工、審批手續不全,許可備案文書缺項或不規範、時間倒置,監理人員不到位、個別工程審批時間有塗改現象;尤其是有的縣對建設市場存在“重審批、輕監管”,對施工現場稽查不力,對違法行為查處不嚴,至今無一例行政處罰案件。

檢查組在督導檢查中,對發現的問題均當場進行了糾正;對每一個案卷從立案到結案逐一查閲,當場指出存在的問題、不足,並就問題的原因進行分析,對如何改進進行指導。

各單位存在的問題詳見《行政執法督導檢查發現問題一覽表》。

三、下一步改進工作的意見和建議

1、要高度重視,認真整改。對行政執法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進行認真整改,是全面提高行政執法工作水平的一項重要工作。一是要加強法制機構建設。各縣(市、區)建設局要根據依法行政的要求,強化法制機構的力量,選拔素質好、懂法律、業務精、能力強的骨幹充實到法制工作崗位上,以適應法制工作的形勢和任務需要;二是各單位要進一步提高認識,針對檢查組提出的問題,舉一反三,對依法行政和行政執法工作進行一次回頭看,全面查找工作漏洞,深入分析產生問題的原因,分門別類提出處理意見,抓緊落實整改措施。要加大批後監管力度,完善監督制約機制,創新行政執法方式,切實加強對建設市場的監督管理;三是要將本次檢查所發現市場主體存在的違法違規問題,作為近期查處的重點,組織力量進行重點調查,依法從快、從嚴處理;四是對嚴重違法違規的典型案件,要在媒體上曝光,震懾各種違法違規行為。同時,組織對市場行為的專項檢查,及時發現違法違規問題,加大查處力度,維護正常的房地產市場、房屋拆遷秩序,切實維護人民羣眾的合法權益。

2、嚴格審批程序,規範執法行為。在實施城鎮面貌三年大變樣的形勢下,要處理好行政提速、簡化程序、特事特辦與依法行政的關係,作出各種行政許可、拆遷裁決,必須嚴格依照法律法規及國家、省、市有關規定進行,認真審查申請人的資格和提交的有關材料,依法認定有關事實,按照法定標準、程序,在審核有關資料、程序合法性的基礎上作出許可、裁決決定。對達到聽證標準的許可、裁決,必須嚴格依照國家及省、市的有關規定組織聽證。要按照國家、省的規範行政許可、拆遷裁決、行政處罰文書的規定,認真製作法律文書,規範許可證件格式,提高案卷質量。

3、加強培訓指導,提高執法水平。一是各單位要高度重視加強行政執法人員法律法規的學習。要結合國家“xx”法制宣傳教育規劃,抓好本單位的普法工作,領導幹部要帶頭學法用法,提高法律素質。要經常組織專題法制講座,強化行政執法人員法律知識的學習。二是針對目前我市實際和各縣市區的要求,年市局將加強對建築市場執法人員和房屋拆遷管理人員的培訓工作,以相關法律法規和專業執法業務知識為重點,以基層執法人員為主要對象,組織培訓學習;三是按照市建設局印發的《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基準化文件彙編》和《行政執法常用案卷實用手冊》的統一要求,開展行政執法案例分析、現場觀摩、交流學習,以及標準化案卷評查活動,進一步提高一線執法人員行政執法的實際操作能力和案卷製作能力;四是要針對區縣執法人員業務能力參差不齊和當前工作實際,結合部分縣、區的要求,相關部門要進一步加強對區、縣的業務指導,派出業務骨幹到基層、到執法工作第一線面對面進行輔導示範,進一步提高基層行政執法人員的綜合執法能力;五是要按照執法責任制和層級管理要求,繼續深入開展行政執法專項檢查和綜合考評活動,督促檢查各單位的依法行政、執法責任制、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批後監管等各項法律、法規以及相關制度的執行和落實情況。要通過上述措施,實現全市執法隊伍建設和依法行政工作整體水平的提高,為全市的建設事業健康發展保駕護航,為城鎮建設“三年上水平,要先行”奠定良好基礎。

2022執法調研報告篇7

一、基本情況

xx運河管理局水利執法工作開始於*運河管理局水政監察總隊成立,是海河水利委員會直屬的第一支水政監察總隊。

目前,我局水政監察總隊下設9個水政監察支隊,1個採砂管理支隊,35個水政大隊,2個採砂管理大隊,現有水政監察人員218人(含採砂管理執法人員)。

自從開展水政監察規範化建設以來。我局按照水利部、海委統一部署和要求,本着“邊建設,邊執法”的原則,狠抓了隊伍建設。

我局各級水政機構通過加強水政監察隊伍的組織建設、制度建設,不斷提高各級水政監察人員依法治水,依法行政的能力。各級水政監察隊伍在法律、法規、水利政策的宣傳,水事案件的查處,省際水事糾紛的調處,水資源調查評價水量調度、取水許可,河道管理範圍內建設項目的管理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

二、水行政執法能力建設的基本舉措

近年來,我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河道管理條例》等水法律法規,水利部的規章,按照建管並舉的治水方針,積極有效地開展水行政執法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1、加強了水行政執法人員素質建設

要堅持依法行政,文明執法,必須造就一支與之相適的高素質的執法隊伍。為提高一線執法骨幹在執法辦案中的實際操作能力,我局加強了對執法人員的業務培訓。一是組織水政監察人員參加水利部、海委組織的培訓班;二是規定各級水政隊伍每週抽出一定時間組織執法人員結合實際案例進行法律知識的學習和研究;三是支持和鼓勵執法人員參加法律、水政水資源等專業大專函授學習。平時還注重水政監察隊伍的政治思想教育,在整個水政監察隊伍中開展以提高人的素質為中心的“內強素質、外樹形象”活動。目前,我局大部分專(兼職)職人員,持有所在地方政府頒發的行政執法證,同時持有水利部的水政監察證。全部水政監察員達到中專(含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2、加大水行政執法制度建設

為進一步規範水行政執法行為,強化水政執法人員的責任,我局制定了《水行政執法評議考核辦法》、《水行政執法錯案追究制度》、《水行政執法行政巡查制度》等一系列辦法和制度。這些制度的建立調動了水政監察人員的積極性和責任感,使我局水行政執法工作邁進文明、規範、高效的新階段。同時執法工作也得到廣大羣眾、地方有關部門和各級領導的肯定和好評。

3、執法裝備逐步改善

配備執法必要的交通、通訊、勘查等工具對調動執法人員的積極性,提高執法水平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近幾年來,在水利部、海委的大力支持下,安排專項資金900多萬元為基層執法單位配備了部分水政執法專用車,電腦、數碼照相機、錄像機、望遠鏡等一大批執法、聽證工具和設備,使我局基層各級水政監察隊伍日常巡查和執法交通裝備不足的問題得到改善,水政執法反應能力得到提高。

4、水行政執法力度不斷得到加強

近幾年,我局基層水政監察隊伍堅持集中性執法和聯合執法的工作思路,通過周密的部署,在管轄範圍內開展了水行政執法大聯動活動,具體是以法律為準繩,以事實為依據,採取各單位上下、左右,以及與其他部門內外聯合的形式,利用法律、行政、宣傳等手段相結合的方法,集中查處破壞河道、堤防違章建築案件,拆除了大量的涉河違章建築物,取得了較大的成效。

我局各級水行政執法單位充分發揮《防洪法》賦予職權,查處了一大批水事違法案件,據統計,*年共查處各類違法案件4952起,有效地維護了河道的正常管理秩序。

三、主要存在的問題及原因

1、水行政執法依據欠缺,影響執法力

在現行的水法律、法規、規章依據中,存在着缺陷,給執法工作帶來嚴重阻礙,降低了水行政執法的威懾力。以漳河採砂為例,新《水法》對河道採砂的許可制度、禁採區和禁採區均作了明確規定,但對違法行為的法律責任沒有明確,僅提出“由國務院規定”,至今國務院沒有出相應配套的規定,可謂一片空白;《河道管理條例》由於出台較早,處罰規定相對較弱,主要是“警告”、“責令停止”、“責令改正”、“賠償損失”、“採取補救措施”、“沒收不當收入”等,可操作性較差。比較管用的“罰款”,對有的違章採砂户來説也只是“罰我一千,我一天能賺回來,罰我一萬,我一星期也能賺回來”。過小的罰款額度對暴利的採砂行業已威懾不大。導致不少業主寧可受罰,不惜鋌而走險。因此,對於一些違法採砂,更是難以採取強硬措施。在實際執法管理過程中,只好打“擦邊球”,應用《防洪法》去“清障”,一旦提起訴訟,沒有勝算的把握。

2、執法水平還有待提高

近年來,我局各級水政隊伍通過素質教育,執法水平雖然有了大幅提高,但離水政監察隊伍規範化要求還有差距。目前隊伍結構中,大專生、本科153人,佔我局全體水政監察人員的70%,這些人員大部分工作在總隊、支隊,基層大隊佔的比例相對較少;隊伍中懂業務的少,半路出家的多;執法水平總體不高,各單位之間存在差距;一部分水政監察員既無法律知識,也無水利專業知識的實際情況存在,即便有專業知識的水政人員有的也不具有獨立辦案能力、綜合處理問題的能力,導致在執法辦案過程中一些案件不能徹底查處。

3、水行政執法的外部環境還不盡人意

(1)我局基層執法工作存在執法戰線長,執法環境差,暴力抗法時有發生,人身安全得不到保障。如在去年邯鄲河務局執法人員就曾經多次遭到暴力抗法,水政監察支隊副支隊長被打斷一根肋骨。

(2)地方政府幹預現象還是比較突出,地方保護主義嚴重。

(3)違法案件執行困難。目前基層單位有一部分案件在調查處理終結移送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時,法院或者拒絕受理或者久拖不辦,使案件得不到及時處理。如我局的衞河河務局查處的案件中就有3起案件因為上述原因未能及時執行。究其原因,主要是執行難度大,執行成本高。

4、執法主體地位殘缺執法費用不足

我局各級水行政執法機構只能依據《防洪法》進行處罰,嚴重影響了水行政執法的權威和力度;機構設置、職責分工交叉等影響了水行政執法的正常進行和執法的嚴肅性;執法經費不足,多年來每年只有30萬元的執法經費,對於全局45個執法單位來説是杯水車薪,使更多的水事案件得不到及時有效的處理;水政監察人員便裝執法,嚴重影響到執法的嚴肅性和威懾力;執法裝備同一標準配置,沒有考慮執法任務的區別,執法難度大、案件多的單位應適當增加裝備。

四、加強水行政執法能力建設的對策及建議

1、加強對水政監察工作的領導

隨着水利建設和水利改革的深入,水事活動中深層次的問題和矛盾不斷出現,面對水事活動中複雜的社會問題,必須加強對水行政執法工作的領導,把政治素質高,業務能力好,工作責任心強的同志配備到水政監察隊伍中來。要根據國家對行政執法工作的要求和水利執法工作的特點,切實解決好隊伍的編制和經費等突出問題。要轉變思想觀念,轉變工作方法,把水政監察機構作為各級水行政管理的一個重要職能部門,做到機構落實、人員落實、經費落實、辦公設備落實和執法裝備落實,強化隊伍建設。

2、建立健全各項制度

水政監察肩負着水行政主管部門貫徹依法治水,維護正常水事秩序,建設現代化水利,營造良好水環境的重擔。水政監察隊伍要建立健全各項制度,當前主要抓好水行政執法責任制、執法錯案責任追究制度、執法巡查制度、執法辦案制度、培訓與考核制度以及水政監察員行為規範等制度的規範與落實,做到管理有序,執法有章可循。

3、敢於執法,勇於辦案

近幾年來,我局水行政執法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績,一定程度上打擊了水事違法活動,但隨着經濟、社會發展,受人口、資源、環境因素影響,非法佔用河道現象依然比較嚴重,違法勢頭依然比較兇猛,安全隱患依然存在,而我們的一些執法隊伍卻執法不到位,遇到困難不敢碰硬。因此,必須強調要大膽執法、敢於執法、善於執法。堅持運動性執法和聯合執法的工作思路,集中時間,集中力量,積聚執法力量,在水利部門之間、水利部門與相關部門之間開展水行政執法大聯動,增強執法力度,擴大執法影響,提高執法效果。強化執法同時要積極爭取地方相關部門的支持。要主動與法制、公安、法院等部門加強溝通。通過溝通一方面可以防止水政執法在複議、訴訟及申請法院強制執行中的被動,另一方面也使各相關部門對水政執法案件進行快速有效的處理和執行。

4、加強隊伍建設,提高人員素質

按照水利部水政監察工作章程水政監察隊伍規範化建設“八化”的要求,各級水政隊伍一定要有專職的隊伍、專職的人員、專用的裝備,否則辦案規範化、執法現代化就是一句空話。要積極開展水政人員的業務學習培訓和政治思想素質教育。一支執法隊伍能力的高低,很大程度上決定於接受再教育和培訓情況。對水政監察員要開展經常性的系統培訓,使他們在工作的同時充實相關理論知識,並督促運用到實際工作中去,所以建立起系統的業務培訓制度就顯得尤為重要。需要注意的是培訓要從實際工作出發,從水政監察員的實際需要去組織,不走過場,不流於形式,切實提高執法人員的素質,打牢執法能力培養的基石。在加強培訓工作的同時,也要嚴把隊伍進人關,吸納高素質人才進入執法隊伍;對不適合在執法崗位工作的人員要調離執法崗位,不斷提高執法隊伍的戰鬥力和執法水平。

加強基層水政隊伍的建設。目前大部分基層河務局水政監察人員不足,有的只有2名或3名執法人員情況,加上執法戰線點多面廣,所以監督的效率較差、漏洞較多,往往出現水事違法行為已發生多時,而水政執法單位卻遲遲未發現的現象。正是因為對違法發現較遲,不能及時予以制止及查處,也從一定程度造成了執法成本的增大。因此必須要加強基層水政隊伍的建設,在水事違法行為多發、易發河段,逐步形成完善的水政執法網絡體系、增加信息量,從而達到管理方式從事後管理向事前管理的轉變。

5、建立必要的監督機制

執法中,任何環節的失誤,都會導致執法的無效。要真正解決這一問題,除了要在執法中嚴格程序,公正處理每一起案件之外,還要建立起必要的監督制度,主動接受各方監督,虛心聽取各方意見。有效的監督機制,不僅能促進水政執法工作和執法人員的依法行政,防止執法過錯,保護相對人的合法權益,同時也是執法人員的必要措施。今後,上級水政機構應加強對下級水政機構的監督和指導,建立起必要的備案審查制度,對下級執法單位的重大處罰案件和重大的水事活動,要及時報告、備案、審查。在年度考核中,有關的責任目標要進一步細化,切合工作實際,不使考核工作流於形式。

6、強化水法宣傳力度,改善執法軟環境

在宣傳中加強對重點對象的宣傳。包括:各級領導機關和涉水部門的領導幹部、執法人員、水政管理相對人的廣大社會羣眾。對不同的對象,宣傳教育的內容與要求也要有所區別。在宣傳方法上,除了採用一般的宣傳教育方法外,還根據水行政管理工作特點與宣傳教育對象的不同,進行系統部署。採用符合實際的、行之有效的方法,根據對象的不同,分步驟實施。並應堅持做到“三個結合”,即突出性宣傳與經常性宣傳相結合、向廣大羣眾宣傳和向各級領導宣傳相結合、重點宣傳水法規和管理與服務相結合,以期從根本上由水行政執法隊伍被動執法向水行政管理相對人自動學法、守法的局面轉變。

堅持執法與宣傳相結合。在每一次專項執法活動開展時,均應注意加大宣傳力度,大造輿論聲勢,讓宣傳為執法鋪路。通過對典型案例進行曝光、在報紙和網站上刊登信息、刊登新法規等方式,增強宣傳效果。通過宣傳,減少違法行為,同時也減少執法成本。

2022執法調研報告篇8

根據市商務局為推動商務綜合行政執法工作提出的調研提綱,我局組織相關人員就近年來的商務綜合行政執法工作進行了梳理,現將情況報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20xx年依法展開對酒類流通的監督管理,我縣行政執法工作由單一的生豬屠宰執法正式步入商務綜合行政執法行列。截止20xx年底,我縣已展開的執法項目有生豬屠宰、酒類流通、單用途商業預付卡、再生資源回收、成品油和洗染業等。20xx年,執法出勤2114人次,立案辦結案件276宗,其中:成品油193件;佔70%;生豬屠宰15件,佔5%;酒類流通32件,佔12%;零售商促銷、再生資源回收等36件,佔13%。處理涉案人員158人次,沒有移交司法機關立案查處的案件,案件來源:舉報案件,佔18%;市場日常巡查案件,佔82%。

商務綜合行政執法大隊為縣商務局所屬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定編25人。現有在崗人員22人,其中:公務員4人,事業編14人,企業正式職工4人。裝備方面,更新執法專項車為3輛,攝影機1部、錄音筆2支,照像機5部,電腦5部,全體執法人員統一着裝上崗。

二、主要措施

(一)隊伍建設。我局將強化行政執法工作視為提升商務工作形象的主要抓手,從抓隊員素質入手,樹以人為本,執法為民理念,提升隊伍的“戰鬥力”。多年來,執法隊伍中沒有出現違規違紀辦案現象。

(二)制度建設。建立學習、執法過錯和責任追究、獎懲、案卷歸檔等十項執法制度,並逐項嚴抓落實。

(三)法制建設。申報辦理執法主體資質證和核定非行政許可項目,在具體的行政執法過程中,堅持準確定性、依法依程序辦案,把案件辦成“鐵”案。近十年來,沒有出現一宗因執法不當造成當事人申請行政複議和向法院起訴的案件,提升了執法的公信力。

三、試點變化

自20xx年我縣商務被列為全國商務綜合行政執法試點以來,對工作起到了極大的推動作用。一是提升了部門的整體形象,在部署工作中站在國家試點縣的層面來高標準安排;二是執法人員的對自身的責任要求更高,能各自以更高的起高,從點滴事情做起,規範自身執法行為。

商務綜合行政執法的有力推進,優化了商務局工作的自身形象,對管理整個社會商業發揮了較大的促進作用。

四、問題和建議

(一)爭取立法保障,提升商務法律地位。從20xx年到現在,商務部門的政策法規和辦法只有《生豬定點屠宰管理條例》作為國務院條例出台,具有一定的執法權限。生豬屠宰移交畜牧部門後,商務部門剩下的大都是部門規章辦法。包括酒類流通、成品油市場、二手車市場等規範管理,都只能藉助公安、工商、衞生、質檢、安監等部門的力量監管,缺乏相應的單獨執法權限,造成管理困難,相當多的時間和精力被用在了協調各部門關係上。多年的實踐表明,對違法行為只有及時、有力、嚴懲才能取得良好的效果,而當前在商務執法工作中,由於缺乏相應的法律依據和懲處措施,僅僅靠部門規章、辦法和規範性文件,特別在行業管理方面,陷入了管不了、管不好的尷尬局面。在商務執法方面,應適當增強執法權限,爭取可以單獨開展全程執法。例如,在酒類管理執法上要貫穿從生產銷售到上市流通、到消費終端整個環節。因此,必須完善管理制度,加大監管懲處力度,提升商務法律法規的法律層次和地位。

(二)辦案經費不足,極易造成重處罰、輕管理、以罰代管的現象出現。建議上級主管部門與地方政府加強溝通和銜接,出台相應的政策舉措以落實。

(三)加強執法培訓,進一步規範執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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