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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層市場監管工作調研報告

基層市場監管工作調研報告

四查縣基層市場監管工作調研報告

基層市場監管工作調研報告

根據省局統一安排部署,第二調研組於9月2日至6日,在安邊市四查縣安平、隴上、雞西3個基層所進行學習調研活動,現將學習調研情況報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四查縣安平食藥監所共有14人,其中所長1名、副所長1名,監管人員11名,監管範圍是四查縣城區及附近4個行政村。有食品生產企業6户、小作坊9家,食品經營單位453家,其中學校食堂12家、銷售企業233家、餐飲企業161家;安平工商分局共有14人,其中局長1名,監管人員13名,監管城區經濟户。

四查縣隴上食藥監所共有4人,其中所長1名,監管人員3名,監管範圍是鎮上和全鎮12個行政村。共有食品銷售户79家、餐飲服務單位27家,1個學校食堂;工商所共有5人,其中所長1名、副所長1名,監管人員3名,監管3個鄉鎮的經濟户。

四查縣雞西食藥監所共有5人,其中所長1名、副所長1名,監管人員3名,監管範圍是鎮上和全鎮15個行政村。共有食品銷售户71家、餐飲服務單位11家、3個學校食堂;工商所共有5人,其中所長1名,監管人員4名,監管3個鄉鎮的經濟户。

學習調研工作中,我們分別與3個食品藥品監管所和3個工商所的同志召開座談會,翻閲了四查縣局下發的各種文件資料,瞭解各所全年工作開展情況。與監管人員一起檢查了1家食品貿易市場、3家食品生產企業、4所學校食堂及11家校園周邊食品銷售店、3家食品配送企業、7家農村食品銷售店、3家食品小作坊、8家餐飲店,對食品安全示範城市創建、小作坊質量安全提升、農村食品配送及市場整治、明廚亮灶實施、食鹽質量安全監管、百家企業示範引領、隴原護老專項行動開展、校園及周邊食品安全整治等情況進行了全面的瞭解和掌握。

二、工作亮點

一是解決了過期食品銷售問題。通過對食品配送企業和食品銷售店的檢查,四查縣建立了較為成熟的食品配送體系,無論城區或鄉村,所有的食品銷售店全部解決了過期食品問題,未發現一例過期食品。

二是未取得健康證從事直接入口食品製售現象得到遏制。檢查所有的食品生產、流通、餐飲服務單位和學校食堂,食品從業人員均能提供體檢健康合格證明,把住了人員體檢關。

三是幹部隊伍整體精神面貌較好。雖然是機構改革期間,目前基層監管所一級還沒有改革到位,但沒有對監管人員思想產生較大影響,工作中能夠雷厲風行、拉得出、打得響。

三、幫助解決的突出問題

一是協調解決了四查縣生豬私屠濫宰問題。9月3日下午,我們隨安平食藥監所監管人員對西關批發市場進行檢查時,發現市場內11家生豬產品銷售户所銷售的豬肉都沒有“兩章兩證一報告”,經瞭解,前段時間由於環保問題,縣屠宰場被責令停業,新的屠宰場已建成但未通過驗收,原屠宰場在沒有檢疫檢驗的情況下繼續屠宰銷售生豬產品。我們發現這一嚴重問題後,立即通報四查縣市場監管局主要領導,並於當天下午4點組織縣局召開由局領導、縣執法局領導、安平所相關人員參加的會議,督導安排部署解決問題的方案,一是立即組織監管執法人員對西關市場豬肉銷售户進行處置;二是以縣食品安全辦的名次,通報四查縣公安局和農業農村局,要求兩個部門根據職責、依據法律法規對私屠濫宰違法行為進行查處;三是立即向縣政府主要領導進行彙報,陳述問題的嚴重性,取得當地政府的支持;四是聯繫域外生豬產品批發企業,解決本地生豬產品短缺問題。

四查縣局立即展開行動,當天立案查處3家問題較為嚴重的生豬產品銷售户,當晚在各個市場張貼了公告,第二天市場上出現的生豬產品全部由天水一家生豬屠宰場提供,“兩章兩證一報告”齊全,違法企業和犯罪嫌疑人得到控制。

二是協調查處了一家黑作坊。在檢查中發現,城鄉所有的食品銷售户均在銷售“四查縣茂二食品廠”生產的月餅及糕點食品,其標示的衞生許可證號為“四衞食證字【2006】第621121-00144號”,根據我們的建議,縣局責令全縣所有“四查縣茂二食品廠”生產的月餅及糕點食品全部下架,並對“四查縣茂二食品廠”依法進行查處,解決這一黑作坊食品氾濫的問題。

三是提高了工作人員的監管能力。在檢查過程中,發現一些問題普遍存在,比如很難分辨假冒偽劣和小作坊生產的食品、發現“山寨”食品不知如何處置、不知道監督檢查的程序和內容等問題,影響全縣食品安全監管工作的落實。縣局主要領導懇請我們在離開之前,為全縣全體監管人員作一個培訓。根據情況,我們在9月*日上午,利用4個小時的時間,對全縣102名監管人員進行了針對性培訓,並留下課件供其學習。

四、基層存在的問題

一是機構改革沒有到位對工作產生嚴重影響。機構改革進度緩慢,縣級機構改革只完成了局機關的機構設置和三定方案,市場監管綜合行政執法隊只完成掛牌成立和核定人員職數,三定方案沒有審批,人員沒有完全到位,沒有明確職能任務,工作難以開展。因食品藥品監管所和工商所沒有改革到位,知識產權、物價等工作難以落實到位。

二是基層監管所主要領導能力較弱影響工作落實。在座談交流過程中,發現無論食品藥品監管所,還是工商所主要領導,大多來自於鄉鎮領導副職,有的雖然已經任職兩年以上,對還沒有完成角色由服務到監管的轉變,對全年工作不瞭解,對重點工作不掌握,工作沒有計劃,沒有建立工作台賬,落實沒有結果。尤其是對省局的工作安排,市州和縣區都分別有計劃、方案或通知,基層監管所對上級下發的各類文件批示要麼是“傳閲”,要麼是“組織學習”等,沒有具體落實措施、要求及責任人,“處理結果”一欄為空白。多數基層所長,對轄區情況不明,影響了各項工作的具體落實。食品安全示範城市創建無安排、無氛圍,“二三”行動無安排無部署,沿街的餐飲店都沒有落實“明廚亮灶”,食品經營户均沒有落實“五證一票”台賬,食鹽質量安全也無措施、無手段,小作坊質量安全提升無計劃、無安排,校園及周邊食品安全有安排、但流於形式,農村自辦宴席的備案登記不實不細、監管不到位。

三是基層監管人員能力嚴重不足。對隨同基層監管人員進行檢查時,看到他們到食品生產經營户後,不知道要看些什麼、問些什麼,不知道要記些什麼、查些什麼,十分缺乏食品安全監管的知識。翻閲巡查記錄,都能按照規定頻次和時間進行檢查,但每次都記錄相同問題“索證索票不全”,或“衞生較差”等,不知道如何依法處理。監管人員畏難情緒較重,不知道執法的程序和方法。所裏查辦的案件,僅限於國抽或省抽不合格的產品,並且沒有按照食品安全法規定的金額進行處罰。

四是辦公場所及設施設備不足。鄉鎮監管所的辦公場所嚴重缺乏,4、5個人一間辦公室,致使辦公受到極大影響;鄉鎮監管所沒有執法車輛,日常檢查和執法辦案使用工作人員私家車和租用社會車輛,大大降低了工作效率,嚴重影響日常監管工作。辦公、辦案、抽檢監測專項資金驗以保障,經費保障嚴重不足。

五、建議

一是加快機構改革進度。建議省局積極向省機構改革負責部門彙報目前情況及面臨的問題,制定時間進度表,督促各地優化機構配置,構建有效的工作機制,按時完成機構改革任務,提高行政能力,努力打造規範有序、公平公正的市場經濟環境。

二是加大培訓力度。目前基層存在的最大問題是“不會管”,導致工作難落實、效果難保證,各級要加大分級分類培訓,對基層所長要針對工作方法、工作能力、業務知識的培訓;對一線監管人員要開展業務知識、執法辦案能力的培訓。否則,縣以上各級市場監管部門所有的工作計劃、方案及規定,在基層都難以得到落實,使“工作落到實處”成為一句空話。

三是加強督導檢查。要求市州、縣區市場監管局按季度對前期開展的各項重點工作進行督查、檢查,檢查時要制定標準、深入一線,向一線工作人員教方法、定措施、提要求,提高重點工作落實力度,提升監管人員工作水平。

9月*日,安西市局派出專項檢查組,對百家企業示範引領行動和學校食堂及校園周邊整治工作進行檢查,對基層的督導作用較為明顯,效果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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